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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关于做好2023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2-11-10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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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招生考试机构:

我省2023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将于1月6日-8日进行,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考试管理,确保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就考试报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1.全省统一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物理、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学、语文、数学、外语。考试时长:语文90分钟,其余各科目60分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2.市(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考试科目: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考试时间为11月20日-12月20日。

二、报名对象

1.具有我省普通高中学籍的2021级在校学生应报考思想政治、物理、语文、数学、外语、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及其他无成绩或不合格科目。

2.2019级、2020级有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无成绩或不合格者可报名参加相应科目考试。

3.2018级因疫情原因未参加2021年12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可报名参加相应科目考试。

三、报名程序

(一)现场信息采集

1.采集时间:11月10日9时—12月4日17时,各市(地)招生考试机构统筹安排现场采集工作。考生身份验证、图像信息采集和身份证审验工作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不得交由学生所在学校办理。

2.采集网址:考生信息采集工作可通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高中学考频道(www.lzk.hl.cn/gzxkyz)的考籍管理窗口登录学考管理平台完成,也可直接登录学考管理平台。网址是:https://xysp.hljea.org.cn:8081/home/index

3.采集对象:已经取得我省普通高中2021级学籍且尚未在省学考管理平台采集过信息的考生(含外省转入考生),均须进行信息采集;凡在省学考管理平台采集过信息的考生,则不需要参加现场信息采集;港澳台、外籍考生信息由学校负责采集并上传佐证材料。

4.采集要求:11月6日前学籍网未完成省内转学的考生在原学籍所在学校完成采集报名,未完成复学的考生将无法参加本次考试。

采集考生照片须为蓝色背景正面免冠证件照,照片中应显示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佩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头发不可遮挡眼睛眼角,照片必须将五官清楚显露,不得化妆。

考生在指纹采集时无法采集左右食指指纹信息的,采集拇指指纹信息。

(二)网上审核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对采集信息进行网上审核。网上审核可以和信息采集工作同时进行,各级审核工作截止时间如下:

学校审核截止时间:12月2日17时。

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截止时间:12月3日17时。

市(地)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截止时间:12月4日17时。

(三)外省转入成绩审核

外省转入考生若已参加过原就读省(区、市)统一组织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可于11月7日-11月19日向学籍所在学校提交原就读省份出具的成绩证明,由学籍所在学校逐级上传至学考管理平台,申请我省合格性考试成绩的认定,并在学籍所在学校进行信息采集。11月6日后完成学籍转入的外省考生,可于2023年7月合格性考试报名前申请成绩认定。外省成绩证明原件由各市(地)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留存三年备查。

(四)考试报名

11月10日9时—12月4日17时,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通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网报中心登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报考平台(以下简称网报平台),或直接登录网报平台(https://xysp.hljea.org.cn)进行报名、缴费。考生只能报考无成绩或不及格的开考科目,每科目考试费13元,缴费成功后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原则上不予退费。报名前须仔细阅读网报平台上的报考简章,并在缴费前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

如考生遗忘密码,可凭手机短信验证码找回。如手机号码已更改,可通过报名系统凭账号密码登录后修改已绑定的手机号码。密码遗忘且手机号码已变更(销户)的,需到县、市招考机构进行手机号码解绑和密码重置。

(五)准考证打印

12月中旬,考生通过网报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及《考生健康承诺书》《考生不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点(考场)承诺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不按时完成现场信息采集、网上报名、缴费等环节步骤均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

(六)特殊考生申请

符合《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的残疾考生,需要招考机构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报名时向学籍所在学校提出正式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本人基本信息、残疾情况、所申请的合理便利以及需自带的物品等,并提供本人的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学籍所在学校应在报名结束后3天内将考生的申请书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报县区招考机构,审核通过后由市招考机构汇总,于12月10日前报我院审批,逾期不再受理。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设置专人负责学考报名工作,提前做好培训及设备调试等各项工作,要本着为考生服务的宗旨,精心组织,合理安排,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各普通高中应及时通知考生报名考试的相关事宜,尤其做好已离校考生的联络工作,做到不漏一人。

2.严格资格审查。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密切合作,严格审查报名资格,杜绝无普通高中学籍报名的现象发生。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导致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人,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落实疫情防控。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必须认真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黑龙江省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方案》(2022版)要求,考试报名工作的所有环节必须在满足疫情防控要求的状态下,结合本地疫情防控实际安全有序进行。采集信息时要确保现场采集人员有序分散,最大限度保证考生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

4.精准上报数据。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按照全省统一的时间节点完成各段工作,逾期不予处理。要确保各项数据信息准确,全方位宣传和强调考生信息准确和安全的重要性,各项信息经确认上报后不予更改。

5.确保考试公平。合格性考试的报名工作,事关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涉及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各级招考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和省招生考试院有关工作规定执行。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报名挂钩的任何费用。不得擅自统计和泄露报名信息。

考生不得伪造、变造证件、证明等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报名资格,如已参加考试的将取消当次考试各科目成绩。

6.做好宣传引导。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做好宣传和咨询工作,切实加强政策宣传,加强对考生和工作人员的诚信教育;考前让考生悉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违纪作弊考生及工作人员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强舆情监控处理,及时发现,尽早处理,并设专人对考生和家长做好政策解答,确保报名工作平稳顺利。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202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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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哈尔滨市南岗区
    学校简介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的前身是黑龙江省戏曲学校,1959年建校,1972年更名为黑龙江省艺术学校,2002年9月经省政府批准,与黑龙江省文化干部学校合并组建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目前是黑龙江省唯一的一所国办全日制综合性艺术职业学院。学院位于香坊区公滨路108号。学院办学历史悠久,文化艺术底蕴深厚,建校五十多年来培养了一大批全省乃至全国知名的表演艺术家、剧作家,被誉为“黑龙江艺术人才的摇篮”。如作家张抗抗;剧作家张明媛、鲍十、李景宽、费守疆;书法家张戈;表演艺术家刘淑琴、赵三凤、白淑贤、邢美珠、李师友;杂技表演艺术家王虹;舞蹈家唐文娟、魏云、邱辉;歌唱家牟玄甫、金曼、于乃久、王邵玫、刘和刚;作曲家王宁、李黎夫;小提琴演奏家薛苏里;音乐制作人李盾;影视表演艺术家刘佳、刘之冰;画家吴良团、林建群等。学院现开设有舞蹈、管弦、民乐、声乐、戏剧影视、艺术设计、传媒、流行音乐、公共文化等9 个专业系和音乐理论、文化理论2个教学部。开设了舞蹈表演、戏曲表演、影视表演、音乐教育、文物修复、博物馆管理等28个专业31个方向。其中,影视表演专业、舞蹈表演专业为省级重点建设专业;音乐表演专业和舞台艺术设计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我院“花棍舞”和东北秧歌被“三部委”遴选为全国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舞台艺术设计专业为我省培养了许多优秀的舞美设计人才,目前已成为我省专业演出院团的中坚力量。多年来,学院积极顺应艺术教育发展形势,坚持高水平、有特色的办学方向,在教学、艺术实践、对外交流、艺术比赛等各项活动中均取得了引人瞩目的成就。原创舞蹈《情醉女儿鼓》曾荣获第八届中国艺术节“文华大奖”,原创舞蹈《绢花迎春》荣获“全国第四届中小学生舞蹈比赛”表演、创作、指导教师等多项一等奖;戏剧影视系创作演出的剧目曾获“中国曹禺戏剧奖”、中国戏剧“群星奖”、中国戏曲“小梅花”奖、“中国校园戏剧节”优秀剧目奖、东北三省戏剧小品大赛等多项大奖;声乐、器乐、民乐、艺术设计等专业参加全国和地区各类比赛斩获各类大奖。2010年至今学院共荣获各类奖项500余项,其中国家级奖项70余项。学院不断提升办学层次,着力打造以高职教育为主、中职教育为辅、成人培训为补充、本科教育为提升的人才培养“立交桥”。先后推出“教学活动季“、“教学实训演出”、“高雅艺术进校园系列展演”、“乔梁舞蹈艺术中心”、“黑龙江省实验艺术团”等实训活动和平台,与奥特莱斯枫叶小镇、中泰文化传媒、雪乡等文化旅游公司建立了校企合作实训基地,通过举办各类实训演出,为刻画“音乐之城”哈尔滨的音乐氛围奉献了多道艺术大餐。作为学院前身的黑龙江省艺术学校,曾先后多次被教育部、文化部评定为“国家级重点艺术中专”。2000年、2004年、2008年、2013年被黑龙江省委、省政府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学院组建了青年舞蹈团、青少年交响乐团、青少年民族管弦乐团,多年来一直担任国际交流合作和重要的外事演出任务。不仅在国内享有很高的声誉,在海外也有很大影响,建院迄今,已有俄罗斯、美国、尼日利亚、意大利、日本等十多个国家的学者来学院讲学及交流。我院师生也多次应邀赴美国、俄罗斯、日本、马来西亚、新加坡、香港等地进行演出,开展文化交流,为弘扬黑土文化和民族文化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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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简介哈尔滨北方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是由黑龙江省政府批准建立、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其前身为黑龙江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85年,下设哈尔滨市航空服务中等专业学校、哈尔滨市第二十六职业高级中学校、哈尔滨市北方技术学校三所中职学校,办学历史悠久,基础宽厚。学院占地面积 31 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15 万平方米。学院中高职学生 8600 余人,以“学生满意,家长满意,用人单位满意”为办学宗旨,为社会输送培养了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学院教学区、生活区规划合理,全网络覆盖。建有标准教室、理实一体化教室、微机室、语音室、礼仪训练室、形体训练室、实训基地等教学实训场所和体育馆、标准体育场等活动场所;图书馆纸质图书9.5万册、电子图书20余万册;学生食堂干净卫生;学生公寓宽敞舒适,购物、洗浴、快递等生活配套服务齐全。学院一直坚持着“以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实行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倡导全员班主任,在工作方法上不断摸索与创新,对学生进行全面管理,将“学会做人、学会生活、学会学习、学会管理、学会忠诚、学会创新”落到实处。活动是德育的第二课堂,以德育领活动,以活动促德育。团委通过主题升旗仪式、主题班团会、入团宣誓仪式、祭扫烈士墓、元旦联欢会、艺术节、跳绳比赛、舞蹈比赛、歌手大赛等活动加强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学生的应变能力、竞争能力和协作能力,达到了丰富学生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目标。
  • 伊春职业学院伊春市伊美区
    学校简介伊春职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由黑龙江大学伊春分校、黑龙江省伊春师范学校、黑龙江省伊春卫生学校三所学校相继合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黑龙江省伊春师范学校1958年建校。1984年伊春市政府筹建黑龙江林业师范专科学校,1993年黑龙江省政府同意以黑龙江大学伊春分校名义招生,培养层次为专科。1999年,国家教育部批准伊春师范学校和黑龙江大学伊春分校合并,成立伊春职业学院。同期以黑龙江大学伊春分校名义招本科生,两块牌子,一套人马。2001-2014年,连续培养14届本科生5000余名。2016年学校合并黑龙江省伊春卫生学校。在6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为伊春地区、黑龙江省乃至全国培养和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学校占地面积36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3.6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7300余人。教职工413人,其中专任教师262人,教授、副教授145人,博士、硕士学位110人,“双师型”教师165人。学校先后获省级精品课 1 门,省级优秀教学团队 1 个,省级教学名师 2 人,省级教学新秀 1 人,省级优秀教师 4 人。近年在各类技能大赛中,有 3 名教师荣获省级一等奖,16 名教师荣获省级二等奖。学校累计获准立项省教育规划办项目 15 项,省教育厅项目 8 项,省高等教育学会项目 6 项,实用新型专利 26 项,外观专利 2 项,教师编撰专著及教材54 部(本),发表论文 218 篇。学校设有医学技术学院、师范学院、旅游商务学院、工程应用技术学院、计算机应用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6个二级学院和公共教育部、思想政治教学部2个公共教学部。开设口腔医学、护理、医学检验技术、中医康复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助产、药学、学前教育、早期教育、音乐教育、工艺美术品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冰雪运动与管理、旅游管理、高速铁路客运乘务、空中乘务、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现代农业经济管理、会计、机电一体化技术、钢铁智能冶炼技术、煤炭清洁利用技术、智能轧钢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森林草原防火技术、林业技术、林业信息技术应用、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商务、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等30个高职专业。学校积极开展校企合作,深入推进产教融合,不断提升合作办学水平,近年来,与建龙西林钢铁有限公司加强合作,设置机电一体化技术、钢铁智能冶炼技术、煤炭清洁利用技术、智能轧钢技术等订单培养专业,为区域经济发展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与多家三甲医院、北京、上海、哈尔滨等企业开展对口合作,有效保证学生优质就业;与日本、泰国、菲律宾等国家学校开展联合办学,共同培养具有专业优势、外语优势和全球视野的复合型技能人才。学校坚持以“两个服务”、“两个面向”为办学定位,以“厚德强技,匠心笃行”为校训,秉承“素质为先、能力为本、实践为重”的办学理念,大力实施“特色立校、质量强校、和谐兴校”的发展战略,立足伊春,面向全省,辐射全国,以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具有现代工匠精神的技术技能型人才为己任,不断强化办学优势、不断彰显办学特色,为向高水平职业院校转型发展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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