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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2009-05-20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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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招生委员会、市直高完中、中专学校:

  为了做好今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根据省招考院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我市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提高认识 精心组织

  普通高校招生关系考生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的大事,各级招生委员会要提高对招生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认真学习有关招生文件,领会招生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巩固招生“阳光工程”成果,规范招生考试管理行为,完善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机制,提高服务质量,确保高校招生公平、公正、良好的招生秩序和考试安全。

  各级招生委员会要切实加强对高考报名工作的领导,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教学厅[2005]13号《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省招生考试院云招考院[2008]2号《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和曲招[2008]17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普通高考的报名组织管理工作,制定报名工作方案,合理设置报名确认点,配齐工作人员,加强培训,创设良好的招生环境,确保我市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各级招办和报名点要加强招生宣传工作,多形式地让考生、家长和社会全面了解高校招生的政策、规定、改革措施、工作程序和管理办法,做好考生网上报名的培训,加强对考生诚信教育,加大对加分考生和考生资格审查公示力度,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从实施主体和流程环节上明确高校招生报名、体检、考试、录取和档案管理各阶段应公开的内容,完善招生资格、程序、结果等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体系,完善招生服务平台,全面推进招生阳光工程制度化、系统化、常规化。

  二、认真审查 严格把关

  (一) 严格审查户籍和学籍

  各县(市)区要严格执行云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规定,根据本地实际,进一步加强以户籍和学籍为主要内容的资格审查管理办法,完善户籍和学籍双认定的报考资格审查机制,严把户籍、学籍审查关,由教育、公安、招生和毕业学校等部门成立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小组,由招生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在去年高考资格审查的基础上,对所有考生报名资格再次逐一进行全面严格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是考生和父或母的户籍以及考生的学籍、族别、应往届情况,审查的负责人员是学校班主任、教务处主任、校长和县(市)区招生办主任,审核材料留学校存查。

  各县(市)区招办和高中学校必须遵照先审查公示后准予报名的原则,所有考生报名资格都要严格按规定逐一审查,在报名结束后,分别由学生所在班级公布、所在学校张榜全部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规定者一律不准报考。特别是要加大对应届毕业生的学籍审查力度,尤其防止高一、高二年级在校学生报考,防止非毕业年级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在校生和大专院校的在校生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

  凡属我省外州市户籍和迁入我省的外省籍考生,户籍审查情况由公安户籍部门审核签名盖公章,学生学籍情况由学校负责人、教务处主管和班主任审查签名并加盖公章。县(市)区招办负责人与审查人员最后审查考生户籍和学籍情况签名盖章,具体材料报县(市)区招办存查,各级招生办和报名点在考生网报结束后,要严格资格复查手续,责任到人,认真验证考生户籍、学籍情况。属外省籍考生的,一律实行上报审批制度,于报名结束前将有关资格审查表上报市招办,经省招考院审批同意后,在毕业学校或有关媒体进行公示。

  (二)报名办法

  今年,我省普通高考仍然实施“3+X”科目设置,采用教育部的命题方案。普通高考报考科类为文史、文科艺术、文科体育、理工、理科艺术、理科体育六个科类,每个考生只能选报一个科类。报考体育、艺术类的考生必须是参加省招考院或有关学校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且专业上线。报考文科艺术和文科体育的参加文史类科目考试,报考理科艺术和理科体育的参加理工类科目考试。体育、艺术类考生填报志愿时,其填报志愿应为相应专业上线的学校专业。文史、理工类考生不准兼报体育或艺术类。另外,报考外语、涉外专业的必须参加外语口试,外语口试在高考结束后进行。高等职业技术专科学校招收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招生办法与普通高考一致。

  报考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员单独招生、艺术特长生、保送生招生、小语种招生等各类单独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报名,并完善考生电子注册信息。

  普通高考报名仍然实行网上报名方式,考生按要求上网填写基本信息后,再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照相和信息确认,报名点最后完成有关电子档案信息的录入工作。

  经县(市)区招办批准同意授权报名的毕业学校方可设为报名确认点,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不再设报名点。报名时,考生须交验父或母和本人户口原始证件及影印件,往届生还需交验高中阶段学籍档案,具体报名时间按省招考院有关通知执行。

  属我市范围内常住户口的应届毕业生由学籍所在高中毕业学校组织报名;我市户籍的往届生和社会考生由县级招生办组织报名;具有我市高中学籍的我省外州(市)户籍应届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民办学校在校就读具有我省户籍的应往届毕业生由学籍所在学校组织报名;我市户籍借读考生须回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借读学校也不得接受借读学生报考;在我市落户的外省籍考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而没有我市学籍的在户口所在地招办报名;没有我市学籍资格的我省外州(市)户口的应往届生和外省户口学生一律不予接受报名,劝其回原户籍所在地报名。

  毕业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驱赶后进生,不得动员后进学生报考为“三校生”或作社会考生报考,不得采取任何手段诱导他校学生在本校报考,不得将往届生报为应届生,也不得将应届生报为社会考生,不得接受高考移民考生就读或报名,不得伪造学籍档案,若有违反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三) 政审

  考生的政审即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本人的思想政治品德表现。考生所在学校和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品质等做出全面鉴定。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报名登记表的评语栏中及相应的电子信息中,并在考核结论栏中填写合格或不合格。

  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所在单位和学校要如实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材料、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后的现实表现等详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

  三、规范管理 完备信息

  计算机信息采集是实现网上录取的基础,是整个电子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电子信息是高校录取的主要依据,各地必须做好考生电子信息采集工作。有关登记表、体检表、志愿表内容的电子信息必须与纸质档案材料相应部分的内容一致,以便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一) 网上报名信息要求

  按照省招考院报名工作安排,各县(市)区招办要认真按照省招办考务培训会要求和信息平台公告规定,认真实施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信息采集工作实行责任权限管理体制,分级负责分级管理。报名确认点实行实名管理办法,用户要逐级上报至省招办备案,省、市、县三级招生工作群要求各县(市)区招办工作人员和学校报名点负责人、信息员加入,各县(市)区招办要经常审查工作群里当地的成员,无关人员报市招办清除,请在报名前将工作群成员连同信息采集实名制名单书面上报市招办,其内容为单位名称及代码、姓名、QQ号。

  各地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报名期间,招办和报名点的信息员要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辅导。各县(市)区招办和报名确认点在报名前要发布报名公告,通过公告栏向考生和社会发布公告信息,并将报名工作向每位考生交待清楚。县级招办要在三月下旬,完成确认点和毕业学校的设置,发布公告。报名结束后三天内,县(市)区招办书面上报市招办考号编排的申请,再由市招办汇总报省招考院统一编排考号。

  考生在规定时间,按照要求在报名确认点指导下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完成录入“考生基本信息”、“考生个人简历信息”、“考生家庭成员信息”、“考生自我鉴定”,并到报名点签名确认。确认后的信息考生无权修改,若发现信息有误,在规定时限内须持本人有效证件,书面申请报确认点或县级招办修改。

  各县(市)区招办要安排好报名点进行信息确认,负责考生照相,上网录入“考生高中体育成绩”、“考生高一、高二体检信息”、“社会实践”“考生毕业鉴定信息”等登记表内容,报考“三校生”的不用录入前两项内容。

  5月10日前完成《高中毕业生登记表》、《报名信息表》、《报名确认表》打印工作。《报名确认表》由报名确认点存查。4月20日前,报名确认点认真组织审查考生照顾加分材料,报县级招办审核,于5 月中旬报经曲靖市招办审批,5月20日前县(市)区招办完成加分考生信息录入并上报电子信息。6月20日前完成外语口试成绩核对工作并上报核对情况报告。6月30日前,将《高中毕业生登记表》、《报名信息表》签字盖章后,连同《体检表》、《学籍登记表》或《提档照顾表》、《外语口试成绩表》一并装入考生档案袋,完成建档工作。

  (二)报名表信息要求

  1.报名编号。前四位为市县代码,第五、六位为毕业学校代码或社会考生代码,第七位为科类代码,第八至十一位为顺序号。

  2.科类代码。文史1、文科艺术3、文科体育4、理工5、理科艺术7、理科体育8、三校生9。

  3.出生日期。年份为四位,月、日各为2位。录入日期的数据间不用任何标点符号,日期录入必须录满八位,月份或日期不是两位数的则在其前面补“0”。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号码中的出生年月相符。

  4.语种。外语语种一般为英语,若有其他语种的应有考生书面申请。

  5.电话号码。有线座机电话为区号加电话号码,区号与电话号码间用“—”号隔开;其他如移动、联通等手提电话号码则直接录入。

  6.学历。按当年学历往前推。按高中、初中、小学顺序填写。往届生、转学生的按报考当年时间倒推填满三个时段学历即可。

  7.会考:网报系统提供毕业学生的会考成绩,考生按录入要求操作即可获得会考成绩。另外,属我市而在外省会考的考生,凭云南省会考办认可的会考成绩证明到县(市)区招办报名点录入。会考成绩属等第形式的,按省招考院规定的公式折算录入。

  8.艺术体育类考生的专业考号必须录入经省招考院统一编排的考号,而不能录入招生院校编制的单独专业考号。

  9.考生身份证号码为必填项目,请考生在报名前后联系当地公安户籍部门,办理考生个人身份证。在入场考试时,其身份证与准考证将作为必带证件。

  10.告诫考生须牢记报名密码并严禁向他人泄漏,以防被人利用修改信息,从而影响考生录取。录取通知书地址要详细具体,电话号码要准确,保证录取通知书及时到达和有利于录取期间征询考生意见。

  (三) 数据审验

  1.录入前的科类和报考类别设置一定要符合考生科类和报考类别,信息才统一。

  2.清查有无考生信息遗漏和缺项。

  3.鉴定评语不能简单重复,应具有考生个性特点。

  4.三校生信息,应在进入系统参数设置时就要设录该名称,报名号中的科类代号必须是“9”,录信息时还应选录考生所报“三校生”的有关专业类别,生成的准考证号才是三校生类别的。

  5.年月日数字之间不准录入其他符号。

  6.微机信息数与学校提供的报名数是否一致。

  7.核查无误后,县(市)区招办再申请准考证号生成工作,打印考生名册,检查有无缺漏准考证号和其他情况。

  8.加强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工作,考生所填写的报名表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因考生填写失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四)试卷要数和报名费上缴

  1.试卷需要数统计表分成普高和三校生两种,由省招办核定下发,由各县(市)区招办复核上报。

  2.报名截止日前上报各科类下差的条形码起止号。

  3.报名结束后一周内,上报外语口试人数、名单及数据库,数据库内容按省招考院报名库结构上报。

  4.高考报名费和外语口试报名费同时收取,于5月30日前,交清按规定应上缴的报名费和外语口试报考费。

  (五) 加强招生信息管理

  各招生机构和报名点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认真执行《云南省招生考试电子信息管理规定》,加强对报名确认点的组织管理,做好对信息员的监管工作,关注报名网络考生的举报问题,并做好回复工作。各级招办和报名点要增强信息保密意识,建立招生报名安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安全防范措施和工作应急预案,切实加强招生信息管理,确保信息安全和网上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四、认真审核加分资格 严格规范加分手续

  各级招办、毕业学校和报名点要广泛地宣传招生政策,特别是学校和班主任要多形式、细致地做好宣传工作,让每位考生都知道招生政策和规定,要逐一落实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避免遗漏。各部门要严格加分考生资格审查,切实落实责任追究制,认真办理加分手续。

  有关符合加分条件考生的签章手续如下:

  (一)少数民族、边疆汉族考生、教师子女由毕业学校和户籍部门审核签章。教师子女还应有父或母亲工作学校和县(市)区教育局人事部门审核签章,

  (二)省级优秀学生、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应由学校和县市两级教育局审核签章,附审验影印件。

  (三)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由毕业学校、市体育局审核签章,附审验影印件。属航模的还需科协审核签章。

  (四)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及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由毕业学校、所属教育局签章,附审验影印件。除奥赛项目外还需科协签章。

  (五)烈士子女由毕业学校、烈士原在单位和民政部门审核签章,附审验影印件。

  (六)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由州、市招办审核军功章及证书原件并签章,附审验影印件。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由当地民政部门安置办审核签章。

  (七)思想政治品德突出的由毕业学校、所表彰部门审核签章,附审验影印件。

  (八)农村独生子女,应由乡(镇、街道办)、县(市)区计生委及户籍部门审核签章,附审验影印件。

  (九)港澳台侨考生应由毕业学校、父母亲工作单位和县(市)区侨务办公室审核签章。

  (十)高寒山区条件范围见云贫开办发[2002]71号、曲扶[2003]16号文件。

  (十一)符合照顾对象的考生的原始证件由各县(市)区招办负责核验,在影印件上签名并加盖招办公章。凡提档照顾加分的证件、证明、印章不全或证件涂改、姓名不一、无经办人签名及签署意见、签署意见不明确、逾期等情况之一者,概不受理,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十二)凡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于五月下旬向社会公示两周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项目分值。

  未尽事项请按省招考院有关规定办理。

  五、严格标准 抓好体检

  报考高等学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状况检查(简称体检)。体检工作由各县(市)区招生委员会会同当地卫生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工作按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方法》进行。

  体检在指定的条件较好的县级(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必须提前做好对体检器械、体检场地的检查落实和其他准备工作。各地要选派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业务水平较高的医务人员参加体检工作,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含)以上职称的医生担任。要认真培训工作人员,体检工作人员应严肃体检工作纪律,认真学习掌握和执行体检标准,严格工作程序,做好体检工作,防止偏宽偏严,错检漏检,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主检医院对考生体检作出相应规范准确的结论,并对真实性负责,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为了减少外界的影响和干扰,体检不能在医院门诊进行,应设置单独地点封闭式进行体检。体检表由招办统一发放,由学校填写基本情况、贴好照片,招办委派两名工作人员粘贴条型码,之后不能发给学校和考生,严防更换或涂改;表格专人保管、专人传递;体检结束后,要认真检查体检表有无漏检和缺项,结论、签名、盖章等手续是否齐全,然后将表格按考号顺序整理,用档案袋装好。

  各地应在报名结束后,立即着手安排体检工作,于5月5日前结束体检工作,并上报体检复查名单及其复查项目, 5月5日委派领队组织复查学生及其家长前往曲靖,领队携带有关复检材料,到市招办报到,于5月6日进行复查。待市级复检结束后,于5月10日前上交市招办报送省招考院机读扫描。

  体检结论通知考生本人。对不合格者,应通知考生家长。凡体检结论为不合格者,不宜报考有关高校。确需复检的考生经主检医院提出,由县(市)区招办集中到曲靖市招办指定的复检医院进行复查,如还有异议的报省招考院终检裁定。

  六、加强领导 确保质量

  各县(市)区招生委员会要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各项工作的管理制度,明确职责,认真执行有关招生政策、规定,认真做好招生的组织、管理、监督和检查工作,进一步提升社会信誉度和满意度。

  各县(市)区招生委员会要加强招考队伍建设。坚决贯彻“依法治招,依法治考,从严治考”的方针,充实招生工作队伍,增强法纪意识,强化业务培训,加强考风考纪和职业道德教育,转变工作作风,改变管理观念和模式,不断提高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优化招生服务机制,杜绝工作失误。积极认真总结高校招生工作经验,进一步加强环节管理,把阳光工程的精神、要求和内涵融入到招生管理各项工作中。积极维护招生公平公正和良好的招生秩序,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高考。

  各县(市)区教育局、招生办要切实加强对高考报名工作的管理,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职责,责任到人,各地要充分发挥行政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重要作用,坚持报名资格审查公示制度,强化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监督检查,加大对报考资格审查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

  招生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政自律。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格制度管理,严格遵守招生纪律。自觉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对其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出具假证明、假户籍、假年龄、假学籍,帮助考生获取报考资格,以及在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出,报经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党纪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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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简介云南民族大学是一所培养各民族高级专业人才的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与云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学校创建于1951年8月1日,原名云南民族学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早成立的民族高等院校之一,2003年4月更名为云南民族大学,至今已走过70年历程。建校以来,学校始终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党和国家领导人毛泽东、刘少奇、朱德、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接见过我校师生代表;周恩来、彭德怀、陈毅、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李岚清、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等亲临学校视察,关心各族师生的成长进步和学校的建设发展。学校首任正副院长由云南省人民政府副主席周保中和张冲两位将军担任。自建校以来,一批学界名流,如著名民族学家、历史学家、教育学家马曜教授,著名民族学和考古学家汪宁生教授,著名历史学家、民族学家何耀华教授,著名民族学家、人类学家和少英教授,著名史学家谢本书教授,成为学校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发展的奠基人和中坚力量。学校现已成为一所学科门类齐全、办学特色鲜明的综合性大学,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10个学科门类,形成了以民族学、社会学、民族语言文学、东南亚南亚语言文化为优势特色,文理并重、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格局。学校拥有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不含一级学科覆盖的二级学科硕士点),16个专业硕士点和90个本科专业,其中,1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8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有29个专业进入“双万计划”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行列。现有11个省级重点学科和优势特色学科,8个国家特色专业,26个省级优势特色专业。学校拥有“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示范基地”、“全国高校辅导员发展研究中心(云南民族大学)”、“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云南民族大学)”教育部“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国家民委—教育部民族药资源化学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培养基地。学校现有在校生33344人,其中本科生26237人,硕士研究生3009人,博士研究生92人,留学生588人,全省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生3231人,香格里拉办学点专科生187人;另有继续教育学生18967人。现有教职工1712人,具有正高级职称212人、副高级职称384人、中级职称558人、初级及以下职称558人,具有博士学位408人、硕士学位908人。学校现有全国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人,国家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1人,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5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1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5人,入选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55人(其中:云岭学者2人、教学名师8人、文化名家5人、青年拔尖人才39人、产业技术领军人才1人),入选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14人(其中:青年人才13人、产业人才1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选11人,云南省级教学名师8人,云南省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14人,云南省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及创新人才13人,云南省“四个一批”人才1人,云南省引进高端科技人才1人,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人。学校占地2550亩,校舍建筑面积97万平方米。拥有国家级、省级研究机构及人才培养基地十余个,1个民族博物馆,馆藏文物近20000件。图书馆拥有各类纸质图书240余万册,电子图书近130万册。《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入编《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20年版(即第9版)“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类核心期刊,是中文社科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中国人文社科综合评价AMI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首届云南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奖期刊奖“优秀期刊”,《云南民族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2年至今连续入选《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来源期刊,获评中国高校优秀科技期刊、中国高校特色科技期刊。学校注重对外合作与交流,是国家和云南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建校以来,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美国前国务卿基辛格博士、挪威国王哈拉尔五世、越南胡志明主席等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元首、政要、专家、学者和国际友人10万多人次曾访问过云南民族大学,并给予良好评价。学校1981年开始招收外国留学生,1992年开始招收外国硕士研究生,是云南省最早招收外国留学生、开展对外汉语教学的高校之一,先后与美国、挪威、日本、韩国等20多个国家的80多所大学或学术机构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近年来,学校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服务云南跨越发展,紧紧围绕“立足云南、服务边疆、辐射东南亚南亚”的办学目标,打好以南亚东南亚语言文化学院、澜湄国际职业学院、中印瑜伽学院为主体的教育对外开放“三张牌”,促进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的语言相通、文化相通、心心相通,当好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桥梁。与此同时,学校注重国内合作,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所、宗教学所、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及云南白药集团、丽江、德宏、香格里拉、西双版纳等科研院所、高校以及地市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建校七十年来,学校始终以立足边疆、服务边疆、服务民族团结繁荣发展为己任。云南25个世居少数民族中的第一代学士、硕士、博士、专家、学者、党政管理干部、教育专家、企业家,大多数由我校培养,特别是29个云南民族自治县中的民族干部,大部分毕业于我校。(学校开设有藏语、傣语、傈僳语、拉祜语、景颇语、佤语、纳西语、彝语、哈尼语,壮语、苗语、白语等12个民族13个少数民族语种专业,是全国开办少数民族语言专业种类最多的学校。)学校已成为中国特别是西南各民族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培养的摇篮,研究民族问题和民族关系的重要基地,国家和云南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学校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目标,构建了“六个融合”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体系,大力促进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1999年、2005年和2009年,学校先后三次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称号,2016年,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称号,获得“云南省文明学校”、“云南省民族团结示范校”等称号。近年来,围绕民族性、边疆性、国际性的办学定位,学校形成了“班子团结、校园和谐、事业发展”的良好局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和亮点:为更好服务少数民族人才培养,2013年,在原有预科教育学院基础上,云南省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落户我校,为少数民族学生架起通往高等教育的桥梁,为省内外高校培养输送高质量的少数民族本科生源。基地多次受到国家民委、云南省表彰,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017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给学院学生阿丽努尔•阿力木回信中,提出:将各民族一家亲的信念播撒到更多人的心上,当好新时代民族团结的践行者、促进者、守护者。为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2015年5月15日,在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和印度总理莫迪的共同见证下,云南民族大学与印度文化关系委员会签署了联合共建中印瑜伽学院的备忘录,中印瑜伽学院在我校成立,成为印度本土外的全球第一所瑜伽学院。2017年11月,李克强总理对学院建设作出了重要指示,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主要领导分别进行了专项批示。经过六年的建设和发展,学院在全国高校开创了瑜伽学历教育的先河,目前已成为国家体育总局的国家健身瑜伽理论研究中心,学院致力于成为瑜伽在中国传播的标准制定者、规则维护者、行业引领者乃至中国瑜伽学科的奠基人。为进一步融入国家战略,发挥区位优势,2014年12月,中国外交部、教育部同意增设云南民族大学成为第二批中国-东盟教育培训中心承办单位。2016年12月,经外交部批复同意我校在中国-东盟教育培训中心的基础上成立澜湄职业教育基地。经过多年建设,学校现已在中缅、中越、中老边境口岸建立8个培训基地、在缅甸、老挝、柬埔寨三国建立3个培训基地,同时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和德宏片区分别建立培训基地,为湄公河国家提供了4万余人次的专业技术人才培训。为了拓宽澜湄职业教育合作领域,学校成立澜湄国际职业学院、澜湄职业教育联盟、澜湄国际合作研究院等多层次、多领域深入推进澜湄职业教育合作,丰富充实了学校服务国家战略的建设成果。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国务委员兼外长王毅、云南省委省政府领导、广西自治区党委行政领导等均对澜湄职业教育基地的建设成果给予了高度赞许。此外,澜湄职业教育基地建设被列入《澜湄合作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国务院、国家发改委、云南省政府等多个政策文件中,成为澜湄六国共商共建共享的项目和被教育部评为“国家级教育对外合作交流项目”。70载春华秋实,未来,学校将持续注重内涵式发展,不断探索和构建现代大学制度,根植云南、面向全国、辐射东南亚南亚,在国家“双一流”建设背景下努力朝着高水平民族大学、民族团结示范校、“三风”建设模范校踏实前进。
  •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学校简介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4413),是2012年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在原红河州卫生学校基础上组建的一所省州共管、以州为主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2012年5月正式挂牌成立并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2015年12月通过云南省教育厅人才培养工作合格评估,2018年7月通过云南省教育厅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复核。先后荣获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云南省文明校园、云南省民族团结教育示范校、云南省平安校园等荣誉称号。学校占地面积847.337亩,总建筑面积158321.26平方米,校内有5个实践基地、实验实训室206间,多媒体教室171间,学校教学仪器设备值8786.32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学院共有教职员工511人,有专任教师329人,“双师型”教师150人,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95人,教授、副教授84人;外聘兼职教师536人;有专业带头人(负责人)19名。截至2021年12月底,图书馆藏书62.05万册,其中,纸质图书36.08万册,电子图书25.97万册。现开设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预防医学、针灸推拿、护理、助产、药学、中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眼视光技术、口腔医学技术、中医康复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医学美容技术、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等19个专业,有省级骨干专业1个,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4个。构建了基层全科医学服务专业群、健康护理专业群、口腔专业群、药品类专业群、中医康养专业群。全校全日制在校生总规模达13000余人,其中高职学生9500余人(包含三年制专科、弹性学制、五年制转段)、中职学生3600余人,学校有继续教育学生近10000人。学校毕业生就业率常年保持在93%以上,学院与省内外170余家医院和医药卫生机构建立了校外教学基地,其中附属医院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3所、教学医院14所,与126家医疗机构、企业签订了实习协议。学院深入推进医教协同“双主体”育人,创新医学人才培养模式,落实早临床,反复临床的医学人才培养要求。建立了五年一贯制、“3+2”的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探索三年制“1.5+1.5”、“1+1+1”医教协同和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建立中高衔接、职普融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开办护理、医学影像技术、临床医学等专业的医教协同班;学院开展“文化+技能”的高职招生制度改革,承接教育部“1+X证书”11个试点项目;全生命周期健康护理专业群通过省级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拟立项建设项目。未来,学院将着力打造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高水平双师队伍、高水平专业群、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和继续教育标杆学校。努力实现成为省内领先、东南亚有影响的集教育、培训、科研为一体的沿边特色高水平医药卫生高等职业院校。
  • 大理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
    学校简介大理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列入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座落于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最佳中国魅力城市、中国十佳旅游休闲城市、“亚洲文化十字路口古都”──大理古城,东眺洱海、西枕苍山、南接天龙八部影视城、北临崇圣寺三塔,办学历史悠久,校园环境优美,校风学风良好,是莘莘学子学习生活的理想之地。学校拥有优质的教育教学资源、雄厚的师资力量、强大的专业实力、规范而严格的教学管理优势。总建筑面积79539.66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25686万元,有理化、土肥、园林、农机等专业实验室33个,实训室17个,校内外实训基地43个,多媒体教室96间,馆藏图书20万册。建有完善的网络设施、标准机房以及OA、教务、人事、学生等管理系统。现有高职在校生3640人,专任教师138人,其中硕士及硕士以上教师52人,“双师素质”教师64人。下设动物科学系、食品工程系、经济管理系、机械与信息技术系、林学与园艺系、农学系、基础部、思想政治教学部六系二部,开设有食品生物技术、畜牧兽医、园林技术等高职专业30个。学校加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先后与省内外30多家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与神农集团、正邦农牧公司、绿翔农资公司等企业开展订单人才培养,开设有“神农班”、“正邦班”、“绿翔班”,建立了融学生实训、教师锻炼和科研试验、社会服务、毕业生就业为一体的综合基地。学生就业率连续多年均在98%以上,位居全省前列。学校办学成效显著,是云南省教育厅、云南中华职业教育社表彰的“云南省首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云南省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授予的“云南省园林单位”、云南省农业厅认定的“滇西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云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云南省劳务输出培训基地、云南省第171职业技能鉴定所、大理州教育局命名的“育人环境建设优级学校”等。目前,学校已成为云南省各行业高素质技术型人才培养的主要基地。学校将秉承“厚德弘毅、知行合一”的校训和“求实、创新、立德、奉献”的办学精神,遵循“立足大理、服务云南、面向全国、辐射南亚东南亚”的办学思路,坚持“以生为本、依法治校、传道授业、服务三农”的办学理念,弘扬“艰苦奋斗、遇难弥坚、耕道养德、团结进取”的优良传统,以内涵建设、质量提升为核心,构建一流的人才培养体系、一流的专业发展体系、一流的人才和人事管理体系、一流的支撑和保障体系,全力打造“省内一流、具有一定国内影响力”的高职名校。放眼未来,大理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必将迎来一个辉煌灿烂的明天!
  • 学校简介云南工商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本科高校,现有在校生31000余人,留学生700余人。下设9个二级学院,34个本科专业、27个专科专业,涵盖工学、管理学、经济学、医学、教育学、艺术学、文学等7个学科门类。是一所师资力量雄厚,学科特色鲜明,教育质量和科研水平较高的应用型国际化大学。荣誉学校先后被国家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暨全国高校就业工作50强、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并被中共云南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校园”,被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授予“省级文明学校”、“云南省校风、教风、学风建设示范学校”、“省级平安校园”、“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示范点”等荣誉称号,并同时获批云南省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学校建设单位。定位学校坚持“应用型、地方性、国际化”的办学定位,积极融入国家发展战略,融入区域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秉承“以父母之心育人,帮助学生成就梦想”的办学宗旨,恪守“自强、卓越、报国”的校训,坚持“立德树人,因材施教,学以致用”的教育理念,培养政治可靠、基础扎实、专业过硬,具有良好创新精神、较强实践能力、强烈社会责任感和一定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合作学校立足应用型人才培养定位,聚焦名企资源,建立起广泛的校企合作,与华为、京东、360、Adobe、科大讯飞、金蝶、特斯拉等行业一流企业建立了全面深入的校企合作关系,打通了从人才培养到实习实践,再到就业转化的畅通渠道。并连续三年获得华为“优秀ICT学校”称号,同时与上海交通大学、深圳大学、大连理工大学等高校共同被华为列为前1%的合作伙伴。展望“十四五”时期,云南工商学院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云南省“三个定位”、“两型三化”产业发展方向和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以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强党建、控规模、调结构、抓内涵、提质量、出特色、创品牌、上层次”为发展思路,以党建为引领,以人才培养为核心,以双一流建设为重点,以改善办学条件和培育师资队伍为保障,全面深化综合改革,推进学校内涵建设、特色建设和高质量建设,为云南建设“教育强省”做出更大的贡献。
  • 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学校简介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由云南省教育厅主管,省州共建共管。学校位于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州府芒市拉怀村266号,其前身为创办于1955年的德宏州民族师范学校、1958年的德宏州农校和1978年的德宏师专班;1984年4月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德宏师专班基础上成立德宏教育学院。2004年、2006年德宏州民族师范学校、德宏州农校分别整体并入德宏教育学院。2006年2月,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德宏教育学院改制为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德宏州委州政府投入8亿元为学校建成占地近1000亩、建筑面积近20万平方米的新校区,学校办学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办学能力显著提升。多年来,学校坚持“立足德宏,面向云南,辐射周边国家,为基础教育培养合格教师,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办学理念,扎根边疆办教育,历经60余年积淀,已成为一所以教育学学科为龙头,师范专业为重点,多学科交叉协同发展的地方应用型师范学校。目前,学校占地1095.20亩,建筑面积294057.05平方米,总资产10亿余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3亿元,图书近90万册,电子图书20万种。学校现有专任教师456人,校内专任教师中,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167人,其中教授38人,包含二级教授1人,拥有硕士学位者272人。学校有省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教学名师4名,其中入选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3人,入选云南省高层次培养支持计划1人,省级名师工作室3个;获国务院特殊津贴2人、第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1人、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2人、云南省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奖4人、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6人、云南省教育功勋奖2人;获德宏州兴州人才奖1人、德宏州科技进步奖1人,德宏州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1人,德宏州中青年学术带头人4人。目前,学校实际招生专业39个,其中,教育类专业11个,高职类专业28个。面向云南、四川、重庆、贵州等省区招生。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77个,其中教师教育实习、实训基地90个;有学生“双创”平台2400余平方米。有直属附属中学1所,非直属附属小学和非直属附属幼儿园各1所。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9900余人,包含盈江职中联合办学322人,其中,留学生近百人。近年来,学校深化产学研一体化发展,立足社会需求办教育,不断提升学校科技创新能力和科技服务水平,着力强化高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学校现有共建中国咖啡工程中心1个,省级专家工作站1个,州级博士专家工作站2个,州级工程研究中心、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民族体育研究基地各1个。近五年来,获国家社科基金立项4项、获教育部、国家民委立项各2项。获省部级科研项目23项,厅级项目58项,获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4项。2015年来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28篇,其中收录于SCI11篇、EI7篇、CSSCI10篇;北大中文核心109篇;出版教材43部,出版专著65本。获厅级以上部门采纳决策咨询报告112项,获国家专利授权147项,软件著作权54个。2010年,学校通过了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15年,通过了云南省教育厅高职高专院校特色评估。先后获得云南省第七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云南省高等教育第八届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等奖项;先后荣获云南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优秀等级学校、国防教育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60多年来,几代德宏师专人立足边疆,艰苦创业,先后培养了39000多名毕业生,为德宏州乃至云南省基础教育培养了一大批“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骨干教师和教育管理人才;为全州各行各业培养了一大批政治素质好、文化素质强的少数民族干部和应用型人才,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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