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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关于做好我区201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2018-11-23 作者:学路网
高考专业1V1咨询,助力报考,赢在起跑线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促进艺术类专业招生科学、规范、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19年我区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艺术类考生报名

(一)符合我区普通高等学校本年度招生报考条件且具有一定艺术专长者均可报考,报考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的文史、理工类考生,可兼报艺术类专业种类。

(二)艺术类专业种类分为音乐学类、舞蹈学类、美术与设计学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4类,2019年我区继续组织开考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美术与设计学类的专业统考,不开考戏剧与影视学类的专业统考。

考生可参照《艺术类本科专业与艺术统考科类对应表(试行)》(附件1)选择本人报考的艺术专业科类。

(三)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在我区参加艺术类专业统考报名。不参加艺术类专业统考报名的考生,一律不具有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和艺术类专业招生的录取资格。

报考我区未开考的戏剧与影视学类艺术专业的考生,须按此类参加我区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报名后,持我区艺术类专业统考准考证参加院校组织的相关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

(四)报考区内外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美术与设计学类的考生须参加我区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才具备参加区外普通高等学校单独组织的音乐学类、舞蹈学类、美术与设计学类艺术专业考试的报考资格。而考生是否需要再参加院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由考生与院校联系。

报考区内院校、区外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和所有高校的音乐学类、舞蹈学类、美术与设计学类高职(专科)专业(除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等教育部特别规定的艺术类高职专业)的考生,不再参加院校组织的音乐学类、舞蹈学类、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的校考,专业成绩以参加我区相关专业统考成绩为准。

报考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目录内摄影、书法学专业的考生,必须按美术与设计学类参加我区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报名。对于招生院校提出书面申请将摄影、书法学专业按非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对待的,宁夏教育考试院批准后招生院校可直接使用其校考成绩录取,考生可不参加美术与设计学类的专业统考(必须按此类报名);对于未提交申请的招生院校,摄影、书法学专业仍按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对待,考生必须参加我区美术与设计学类的专业统考并合格,方具有参加招生院校摄影、书法学专业的录取资格。

(五)报名时间。艺术类专业统考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与普通高考同时进行,具体报名时间为2018年12月1日至5日,逾期不予补报。

(六)报名办法。在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网上报名时,须填写兼报艺术并填写艺术类专业统考科类。2018年12月20日前,考生本人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系统打印本人艺术类专业统考准考证。

所有艺术类考生报名时应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核准的艺术类专业统考缴费标准缴纳报名考试费: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每人次160元,美术与设计学类每人次140元,报戏剧与影视学类的考生须缴纳报名费20元。

(七)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于2018年12月15日前完成兼报艺术专业考生的信息确认工作,以确保艺术类专业统考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艺术类专业考试

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由艺术专业考试和文化课全国统考两部分组成。艺术类专业考试分全区统一专业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统考’)和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艺术校考’)两种形式。

(一)艺术统考

1.考试形式。采取全区统一命题,集中设点考试,统一评卷(面试)的评分形式。

2.考试科目。包括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美术与设计学类。

(1)音乐学类:满分100分

基本乐科:视唱,考试形式为面试,分值占10%;练耳和基本乐理知识,考试形式为笔试,分值占10%。上述两项均为必考内容。

主考科目:声乐或器乐,只需任选一项。考试形式为面试,主考科目分值占50%。声乐和器乐主考时间均不超过5分钟。

副考科目:声乐、器乐或舞蹈(要求副考科目必须与主考科目不同),考试形式为面试,副考科目分值占30%。声乐和器乐副考时间均不超过5分钟;舞蹈副考时间不超过3分钟(伴奏要求单曲单碟,CD格式或MP3格式)。

音乐学类声乐科目考试的演唱曲目,由考生在宁夏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18年宁夏艺术统考音乐学类声乐曲目库》内任选三首歌曲并在高考报名时填报,考试时通过计算机从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三首乐曲中随机抽取其中的一首,考生根据抽取曲目所标注的调高等要求参加考试演唱。

声乐曲目的曲谱以报名时从宁夏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曲谱库中选择的曲谱为标准,考生备考和考场钢琴伴奏都必须严格按宁夏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曲谱进行,因考生自行调整曲谱内容所造成的伴奏不畅,完全由考生本人负责。使用声乐曲目库以外的曲目以及非现场计算机抽取的曲目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考试现场统一提供钢琴伴奏,考生一律不得自带伴奏。

考生可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www.nxjyks.cn)查看或下载《2018年宁夏艺术统考音乐学类声乐曲目库》。

音乐学类的器乐科目考试取消伴奏,一律采用独奏的演奏方式进行。除钢琴外,其他乐器由考生自备参加考试。器乐科目考试的演奏曲目,由考生任意自选两首独奏乐曲并在高考报名时填报,考试时通过计算机从考生填报的两首乐曲中随机抽取其中的一首乐曲,考生根据抽取的曲目参加考试演奏。使用非计算机抽取的曲目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2)舞蹈学类:满分100分

考试内容为专业条件测试(分值占40%),舞蹈作品表演(分值占40%)(时间不超过3分钟, 伴奏要求单曲单碟,CD格式或MP3格式),舞蹈即兴表演(分值占20%),考试形式为面试。

(3)美术与设计学类:满分300分

考试内容为素描、速写、色彩三门。分值各为100分。考试时间为素描180分钟、速写30分钟、色彩180分钟。

速写科目采取人物动态默写方式考查;素描和色彩科目使用图片模拟写生方式考查。试卷一律采用8开纸作为统考用纸(由考场统一提供),全部科目实行网上阅卷。

3.考点与考试时间

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音乐学类、舞蹈学类专业考点设在宁夏艺术职业学院(银川市西夏区同心北街666号);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考点分片区集中进行,银川市和石嘴山市的考生安排在银川高级中学(银川市兴庆区清河北街海宝东路)考点参加美术与设计学类考试,吴忠市、中宁县和沙坡头区的考生安排在吴忠中学(吴忠市利通区吴忠汽车站东侧500米)考点参加美术与设计学类考试,固原市和海原县的考生安排在原州区三中(固原市原州区文化东街9号)考点参加美术与设计学类考试。

2019年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点安排:

科目

考点

考生范围

音乐学类、舞蹈学类

宁夏艺术职业学院

全区报考音乐学类、舞蹈学类的考生

美术与设计学类

银川高级中学

银川市和石嘴山市报考美术与设计学类的考生

吴忠中学

吴忠市、中宁县和沙坡头区报考美术与设计学类的考生

原州区三中

固原市和海原县报考美术与设计学类的考生


音乐学类、舞蹈学类专业考试时间:

2018年12月21日-27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音乐学类的练耳和基本乐理知识科目考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1日8:10-11:00。

美术与设计学类考试时间:2018年12月23日

上午

下午

8:30-11:30

13:20-16:20

16:40-17:10

色彩

素描

速写

音乐学类和舞蹈学类的考生可于12月20日下午到宁夏艺术职业学院考点,美术与设计学类的考生可于12月22日下午到相应考点查看考场安排、考试注意事项、面试时间安排等。

考生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接受安检和身份验证后参加考试。严禁考生将手机等具有存储、拍照和发送功能的设备带进考场。

考生必须严格按照本人准考证上的考试分组和时间安排参加考试,逾期不再安排考试,责任自负。

4.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组织考生报名、核对考生报名信息、指导考生打印准考证、发放艺术统考合格证等。

5.成绩公布

我区艺术统考成绩、艺术统考合格分数线将于2019年1月13日前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网上公布。同时考生可到本人报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领取本人的艺术统考合格证。

(二)艺术校考

1.为服务考生,经宁夏教育考试院与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协商,我区2019年艺术类考生可在甘肃省参加校考。校考报名及考试办法由各招生院校确定,考生直接向招生院校咨询(2018年甘肃艺术校考改为网上报名,相关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ganseea.cn/)。

2.在我区招收艺术类考生的招生院校应在2019年4月底前,通过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普通高等学校入口(网址:https://www.nxjyks.cn)报送校考合格考生信息,并确保信息完整、准确,逾期或以其他方式报送的,不予受理。各院校使用2018年普通院校招生网上核对计划用户名及密码登录。全部信息通过网上平台上传结束后,请将合格成绩名册加盖学校招生部门公章,与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及联系人信息寄送至宁夏教育考试院备案(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127号宁夏教育考试院普招处,邮编:750011,电话:0951-5559168)。

对因招生院校报送的数据不及时、内容不准确以及数据结构不规范等影响考生投档或录取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高考报名时没有兼报艺术类的考生,不得参加院校组织的专业校考且参加的校考成绩无效。
 



   

热门院校

  • 宁夏艺术职业学院银川市西夏区
    学校简介宁夏艺术职业学院始建于1979年,是在原宁夏艺术学校、宁夏电影学校基础上创建起来的一所国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艺术院校。2014年,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正式建院,学院位于银川市西夏区宁夏职业教育园区。学院秉承“德艺双馨、艺文相长”的院训,坚持“尚美、求真、创新、卓越”的院风,大力弘扬“敬业爱生、精艺善教”的教风,积极培育“尊师、勤学、励志、自强”的学风,坚持“立足宁夏、面向西部、服务基层、奉献社会”的办学方向,紧紧围绕“以就业为导向、以技能为核心、以发展为主题,以服务为宗旨”的办学目标。建院近40年来,先后为区内外输送了5千多名优秀艺术人才,毕业生就业率达到了98%。一批又一批学子在这里接受了良好的艺术教育,走上社会大舞台,进而实现了人生的价值,宁夏艺术职业学院已成为宁夏乃至西部地区各类艺术人才成长的摇篮。学院现占地220亩,建筑面积6万多平方米。现有专任教师160多人。其中:高级职称60余人,副高级职称50余人,双师型教师40余人,多位教师获全国和自治区级教育教学奖项、专业类比赛金奖。学院教学体系和设施设备完善,现设有: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艺术、传媒、文化管理5系和基础教学部、中专部、继续教育(培训)部、图书馆、实验艺术团等部门。开设专业有: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影视表演、戏剧表演、艺术设计和主持与播音等学科为主体,兼顾学前教育、杂技表演、影视动画、摄影摄像、舞台美术、非遗传承与保护,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等20余个专业门类。学院被文化部、自治区人社厅分别授予“全国文化干部培训基地” 和“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摄影师工种鉴定);是“北京舞蹈学院中国舞考级单位”、“中国艺术研究所美术专业考级单位”,被北京舞蹈学院、西安音乐学院确定为教育教学实习基地。与上海戏剧学院、北京舞蹈学院和西安音乐学院等8所全国著名艺术院校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与英国北安普敦大学、美国密苏里州大学艺术学院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形成了特色吸引名校,名校支持学院发展的新格局,使学院成为西部地区乃至全国艺术人才培养的基地。宁夏艺术职业学院将秉承民族文化艺术教育发展理念,始终坚持以特色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不断增强办学活力,积极改善办学条件,努力提升管理水平,切实培养出专业素质过硬、文化素质全面、用人单位满意的优秀艺术人才,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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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简介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是由宁夏大学按照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2002年3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04年1月经教育部确认。学院坐落于风光秀丽的塞上历史文化名城银川市,毗邻宁夏大学。 学院占地面积252亩,新校区规划面积877.17亩。面向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7260人。学院招生录取连续5年率保持100%,已向社会培养15届共计18939名合格毕业生。 学院现有文学、工学、理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等7个门类,30个本科专业。建有4个院级重点学科,1个学科入选自治区“十三五”优势特色学科,6个自治区级特色专业,20个专业获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11个专业入选一流本科专业“双万计划”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专业(群)入选自治区“十三五”重点专业,5个专业入选自治区产教融合示范专业。 学院始终毫不动摇地将为社会培养一批基础好、能力强、素质高,有担当、有潜力、有发展的人才作为学院的追求,将“用心”和“责任”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2016年,学院被自治区教育厅确定为应用型整体转型高校,加入了“全国应用型课程建设联盟”,构建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育”课程体系,建成了“四大课程平台”和“七大课程群”。近三年,累计有1766支创新创业团队、8079人次学生参加了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生参赛覆盖率连续三年位列全区高校第一。毕业生年终就业率连续五年保持在90%以上。 学院拥有一支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师资队伍中具有研究生学历教师393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0%。“双师型”教师79人,自治区教学名师3人,自治区级青年拔尖人才4人,自治区师德标兵1人,宁夏高校“黄大年”式教学团队1个。2020年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全国普通高校教师教学竞赛分析报告”中,学院在全国428所民办及独立学院中排名第25位,在宁夏民办及独立学院排名第1位,在宁夏本科高校中排名第4位。 学院坚持开放办学。与福建师范大学等高校建立合作关系。与中国台湾朝阳科技大学、铭传大学,中国澳门科技大学,韩国又松大学等开展了实质性交流合作。与区内外一批企事业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在宁夏率先建立了校、行、企三方联合人才培养创新模式,实现校行企共建“创新创业+供应链学院”,与厦门大学等国内知名大学共同建立“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联盟”。 学院先后被评为全国先进独立学院、社会满意度十佳独立学院、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优秀院校、宁夏高校党的建设先进集体、宁夏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宁夏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宁夏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银川市“平安校园”。2016年、2019年分别获得自治区“就业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20年被评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优秀单位”。 面向未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学院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自觉站位新发展阶段、认真落实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向着建设西部地区特色鲜明、较高水平的应用型本科高等学校目标笃定前行。
  • 学校简介宁夏警官职业学院始建于1980年的宁夏政法干部学校,历经宁夏司法学校、宁夏法律学校、宁夏司法警官学校、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7年3月,自治区党委、政府作出重要决策,将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整建制由司法厅划归公安厅管理,更名为宁夏警官职业学院。2008年被中央政法委、司法部等11部委确定为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三个试点司法院校之一; 2017年承担全国公安便捷机制招录培养任务;2018年被自治区确定为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是全国警察类院校中唯一1所优质高职院校;2019年宁夏公安厅警察训练总队职能划归学院,实现了公安教育培训资源整合。建校以来,学院始终坚持政治建校的办学原则,明晰学历教育与教育培训相结合,培养高素质政法和实战型警务人才的办学定位,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已累计培养4万余名专门人才。学院占地面积455亩,分校本部和西校区(原公安厅警察训练总队)两个教学点,内设10个行政机构和12个教学教辅机构,现有教职工280人,在编职工194人,硕士学位以上109人,在职在读博士10名,副高职务以上32人。现有学生4246人,开设15个专业, 其中13个专业为司法、公安国控专业;法律事务、刑事执行、交通管理、司法信息技术4个专业为自治区高水平专业,建有22个校内实验实训室。面向陕西、内蒙古等13个省区招生,毕业生就业率稳定90%以上。每年组织政法、公安干警及社会各类培训达7000多人次。现有藏书27.5万册,固定资产2.8亿元。学院党委下设7个党总支和20个党支部,党员214名,其中教工党员151名,学生党员35名,离退休党员28名。2017年学院管理体制调整以来,学院主动适应司法体制改革和公安改革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新战略新形势,认真贯彻全国、全区教育、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宁夏职业教育“20条”部署要求,抢抓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新机遇。2018年10月,学院获批自治区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同期法律事务、交通管理、刑事执行和司法信息技术4个专业确定为自治区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通过三年建设,对标自治区优质校建设指标体系,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和服务社会,以及实验实训设施等基础建设方面取得了突破性的发展。2020年,学院把自治区“双高计划”(自治区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申报建设作为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战略任务,举全院之力统筹推进申报建设,完善申报方案,细化申报措施,开展等形式,通过“线上工作坊”集中讲解、专家点评、召开“双高”创建预答辩汇报演练等,积极准备申报材料。目前,“自治区高水平高职学校”和“刑事执行专业群”“治安管理专业群”建设方案,以及答辩等各项工作已准备就序,以期通过全院师生的共同努力创建工作取得成功,为学院跨入应用型本科院校打下坚实基础。
  • 宁夏理工学院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学校简介宁夏理工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位于石嘴山市星海湖畔。学校经过36年的发展,已形成本科教育为主,兼顾专科教育、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等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现已成为以工为主,经、管、法、文、艺、教、理、农等9个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现有10个二级院(系)和3个教辅单位。开设本科专业49个、专科专业27个。其中,机械工程、物联网工程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安全工程、电子商务、会计学、汽车服务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工程管理、应用化学、财务管理、网络工程、英语专业是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安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物联网工程、电子商务专业是自治区重点建设专业;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是自治区优势特色学科和重点学科;会计类工商管理专业集群、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工程管理、汽车服务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是自治区产教融合人才培养示范专业。学校现有专任教师600多人,全日制在校生12000多人,面向全国26个省市区招生,应届毕业生就业率居全区高校前列。学校是自治区“互联网+教育”试点高校,先后被中共中央宣传部和全国绿化委员会分别授予“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学校是全国首批提出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的本科高校。坚持立德树人、服务地方的办学宗旨,秉承育人为本,工程为基、应用为先、创新为范的办学理念,立足宁夏和西北,辐射区域及全国,推进开放办学,培养适应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现代应用技术人才。学校大力推进基于学年学分制的教学改革,努力构建创新型交叉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在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和课程建设、人工智能助推教育变革、全过程非标准答案考核方式改革、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已完成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240余项,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250余项,其中国家级各类科研项目20余项、自治区和石嘴山市科研项目100余项。拥有自治区级教学团队4个、精品课程和一流课程31门、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共享实验基地3个,获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4项,学生在国家级和自治区级比赛中获奖人次数逐年增加。学校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先后与美国阿兰特国际大学、美国加州大学河滨分校、加州州立理工大学波莫纳分校、日本城西国际大学等国外高校建立了良好的校际合作关系。已开展本科“2+2”工商管理学学士、数据分析学士、旅游管理学士、工商管理硕士MBA、数据分析硕士、信息系统科学硕士、对外英语教学硕士等专业联合培养项目。2013年以来,教育部先后批准东北大学、浙江工业大学对口支援宁夏理工学院,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关心帮助下,学校又成为厦门理工学院、陕西师范大学分别对口帮扶和对口支援的高校。自东北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成为学校对口支援高校以来,我校与对口支援高校“2+2”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已覆盖28个本科专业。自2020年起我校与东北大学开展“卓越班”联合培养计划,由两校师资在宁夏理工学院校内共同授课,项目学生毕业证和学位证由两校共同盖章予以认可。学校坚持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发展的方向。依托理工科优势,积极搭建产学研创合作教育平台,与企业在学生培养、实习实训、就业、企业培训、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深入合作,实现最大范围的资源整合。新商科双创体验中心已发挥重要作用,新工科产教融合中心已投入使用,已建成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23个,其中自治区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3个。学校已成为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教学实践基地、复旦大学研究生短期挂职基地。学校的发展得到了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以及社会的大力支持。自治区60大庆期间,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尤权率领慰问团莅临学校,对学校30多年办学方向和成就给予高度肯定。面向未来,学校将紧紧抓住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宁夏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重要机遇,继续建设好国家级、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全面提升综合办学实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的应用型、技能型、创新型人才。
  • 银川科技学院银川市西夏区
    学校简介银川科技学院(原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校区位于宁夏首府银川市。学校现设信息工程学院、财经学院、教师教育学院、艺术学院、传媒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8个学院,全日制在校生15000 余人。学校以“博学德清·鼎新致用”为校训,着力培养能够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具有国际化视野、扎实专业基础、良好人文素养、较强竞争意识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学校积极拓展国际合作办学空间,全面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目前已与英国、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韩国、泰国、马来西亚、爱尔兰、瑞士等国家的百余所知名高校深度合作,打造了“3+1”、“3+2”专 硕直通培养计划,助力广大学子在银川科技学院实现从专科到世界名校硕士的华丽转身,成为具有国际化视野的新时代创新型高学历人才。学校先后荣获“银川市园林式单位”、“银川市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连续多年被权威媒体和机构评为“社会影响力独立学院”、“品牌影响力独立学院”、“综合实力独立学院”、“实力典范民办高校”和“就业竞争力示范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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