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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政策出台
2015-04-20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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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出台了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一、考试

2015年安徽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模式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其中统考科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3”指语文、数学和外语三个科目,其中数学分为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文科综合”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和地理学科;“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科。经教育部授权,我省自行命制语文、数学(文、理)、外语科目中的英语试题(不含听力部分)以及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试题。

高考考试时间为6月7日8日两天,其中,6月7日考语文和数学,6月8日考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和外语。语文、数学(文、理)、外语(含听力)各科满分为150分,综合科目满分为300分,文化课总分的满分值为750分。全国统考科目中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

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外语口试。外语口试由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口试以中学外语课本为内容,采用面试的考察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口试成绩按5、4、3、2、1等级评定,不记入总分,提供给有关高校在录取时参考。

二、评卷

普通高考全部科目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高考评卷工作在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省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有关高校分别承担相应科目的评卷任务。负责评卷工作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健全相应工作机构,完善规章制度和评分细则,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执行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做好评卷教师的遴选工作,确保评卷教师的质量,认真组织对全体评卷教师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并严格按照网上评卷有关工作要求和办法组织实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确保高考评卷过程安全、结果准确。

高考成绩由考生自行上网查询或下载打印,各报名点应提供考生查询打印成绩条件。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至6月27日前到市、县招生考试机构申请成绩复核,由市招生考试机构汇总上报省考试院。成绩复核工作在省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成绩复核结果由市、县招生考试机构通知考生。成绩复核范围为主观题部分的错统、漏统、漏改。

三、招生来源计划和招生章程

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校在国家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内,按教育部有关计划编制的原则、要求、统一的信息标准及“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编制本校的安徽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及时报送省考试院。省考试院负责依据由教育部备案分送的招生来源计划,与各有关高校核对分专业计划及其说明,汇总后统一向社会公布。未经教育部分送和统一公布的计划,一律不得安排招生。经教育部核准备案且已安排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的高校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符合有关规定的协议书。严禁虚假定向或利用定向就业招生向考生收费。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应面向全省招生。

高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校的招生章程。高校的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必须经高校的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备案。高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

高校须按教育部要求,按时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高校主管部门对所属高校招生章程进行审核、备案。经核准备案的招生章程方能向社会公布,不得擅自更改。各高校在招生宣传(广告)中应当准确描述本校的办学类型、层次,使用与办学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相一致的学校名称,不得使用简称。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在我省的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如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

有关高校制订的特殊类型招生办法须符合相关规定,且不得与本校招生章程内容相违背。

四、志愿设置及志愿填报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继续实行“平行志愿”设置及投档办法,并采取网上志愿填报的方式。

文理科志愿设置:文理科录取分本科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高职(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批,共6个批次。

本科提前批分为军事(含国防生)、公安(含公安现役)、免费师范、免费医学定向和其他共5类,军事(含国防生)、免费师范和免费医学定向类实行“平行志愿”,设置A、B、C、D四所院校平行志愿及院校服从志愿(免费医学定向不设院校服从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该批次公安、其他类设1个院校志愿,4个专业及专业服从志愿。考生的提前批次志愿只可选报一类。

在上述5类之后,本科提前批还单设若干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批次,分别为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简称国家专项计划)、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简称地方专项计划)、自主招生(含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称高校专项计划﹥)。

本科第一至三批的“平行志愿”均包含A、B、C、D四所院校;高职(专科)批的“平行志愿”包含A、B、C、D、E、F六所院校。本科第一、二批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本科第三批和高职(专科)批设4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高职(专科)提前批分为直招士官、免费医学定向、公安和其他共四类,直招士官、免费医学定向两类实行“平行志愿”,设置A、B、C、D四所院校平行志愿,每所院校设2个专业志愿,公安和其他类设1个院校志愿,4个专业及专业服从志愿。“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的计划及院校追加的计划,面向批次线上未录取考生“征集志愿”;同时,批次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也可以据此计划填报“降分征集志愿”,作为批次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院校降分投档的备档。“征集志愿”和“降分征集志愿”均包含A、B、C、D、E、F、G、H八所院校志愿(其中高职批设院校服从志愿),每所院校设2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及专业按考生填报的“降分征集志愿”进行逐分降分投档。

文理科特殊类招生的志愿设置:自主招生(含高校专项计划)设1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均设3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设1个院校志愿;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分别设A、B、C、D四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艺术类志愿设置:(1)艺术类分六个批次:第一批,校考本科专业,所含院校为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包括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执行的院校)和普通文理科参加我省本科一批录取的省外院校;第二批,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的本科专业;第三批,校考本科专业,所含院校为除第一批院校外的其它院校,其中包括省外普通院校校考、省属院校校考、独立学院及民办院校校考;第四批,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的本科独立学院及民办院校的本科专业;第五批,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的专科专业;第六批,使用校考专业成绩的专科专业。

(2)第一批、第三批和第六批均设1个院校志愿。其中,第三批本科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计划面向达线合格考生征集志愿,本批次征集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

(3)第二批、第四批和第五批实行“平行志愿”,“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计划,将面向未被录取的批次线上考生“征集志愿”。“平行志愿”均包含A、B、C、D四所院校,每所院校均设3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征集志愿”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每批均包含A、B、C、D、E、F六所院校,不设专业志愿。部分院校按主项录取的音乐类专业,单设1个院校志愿,在第二批平行志愿投档前单独投档录取。

体育类志愿设置:(1)体育类分两个批次:第一批,本科(含独立学院、民办本科);第二批,高职(专科)。

(2)体育类本科批次“平行志愿”包含A、B、C、D、E五所院校,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高职(专科)批次“平行志愿”包含A、B、C、D 四所院校,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征集志愿”也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每批均包含A、B、C、D、E、F六所院校,不设专业志愿。

网上志愿填报工作由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志愿填报时间:文理科本科提前批次(包括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自主招生﹤含高校专项计划﹥)和艺术、体育类各批次院校为6月26—27日;文理科本科院校第一、二、三批为6月29日至7月1日;文理科高职(专科)批(含高职提前批)为7月3—5日。志愿填报办法另文规定。

五、录取

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根据当年高校在我省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统考科目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并按适当比例确定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普通高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和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省考试院组织实施。

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参照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统一标准,择优录取。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应届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每科目都达到C级或合格以上、综合素质评价每个方面都达到C级或合格以上,方可被普通文理科本科第二批次以上院校录取;2009届及以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参考其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或原高中毕业会考成绩,纳入考生电子档案;社会考生仍参照原有录取办法,鼓励社会考生参加学业水平测试。艺术、体育类及特殊类型招生的应届考生必须参加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测试,但录取时可以不设置等级要求。在已投档的考生中,高校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层次高的考生。

录取工作于7月上旬开始,8月中旬结束,具体录取日程安排另行制订。

六、文史、理工类投档程序及办法

(1)确定投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省属院校原则上按100%的比例确定。

(2)预投档:每轮次正式投档前2天,省考试院按既定投档比例进行预投档。预投档是为了让高校了解本校的生源情况,并据此决定是否增加招生计划,并及时向省考试院反馈意见,调整投档比例和计划,形成招生院校的投档线(投档考生名次)。

(3)平行志愿投档:

根据高校最终确定的招生计划及投档比例,首先对考生按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再逐个对考生志愿从A院校到D(G)院校的顺序进行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中一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为充分尊重考生志愿,进一步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如平行志愿第一轮投档录取结束后,仍有学校缺额和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可进行多轮次投档。

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则按统考科目成绩总分排序,统考科目成绩总分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单科顺序:理科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文科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同一学校并列名次全部投档。

(4)征集志愿投档:“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院校追加计划面向未被录取的批次线上考生“征集志愿”,投档办法与平行志愿相同。

(5)降分投档:①一般性降分:“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对仍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及专业按考生填报的“降分征集志愿”降分进行投档。最大降分幅度为20分。②政策性降分: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在批次线上完不成计划,可在规定的降分范围内(其中少数民族预科班本科为80分,专科为60分,民族班为40分)降分投档。③定向就业招生,在批次线上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可在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对考生平行志愿逐校逐专业逐分检索投档(不含专业服从)。降分投档比例确定为相应计划的100%。

(6)特殊类型招生投档:①民族院校按其招收少数民族和汉族考生类别,招生计划单列,分设2个院校代码,分别进行投档。②报考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的考生须将院校志愿填在相应批次的A志愿位置,按照院校报送的测试合格名单于相应批次平行志愿投档前单独投档。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按考生志愿,分别于相应批次平行志愿投档后单独投档录取。③本科提前批特殊类型的投档次序为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自主招生(含高校专项计划)。

艺术、体育类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按考生综合分投档,投档程序及办法另文规定。

高校和省考试院按照“学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对退档考生的退档理由须详细注明,同时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省考试院负责监督在本地区招生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考生可通过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ahzsks.cn)和安徽教育网(www.ahedu.gov.cn)以及高校所提供的途径查询和确认本人的录取结果。

七、减少和规范高考政策加分

根据《教育部 国家民委 公安部 国家体育总局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教学〔2014〕17号)要求,研究制订我省调整规范高考加分工作实施方案,报经省人民政府审议并报教育部备案后另文公布实施。

八、信息公开公示

建立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地方、高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等多级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要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

省考试院负责公布我省有关招生政策、计划、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考生统考成绩和录取结果的查询办法、本省统考各录取批次控制分数线、填报志愿和录取时间安排、各录取批次高校未完成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公示本地区享受照顾政策类别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以及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测试合格考生等名单。

各市、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分别在其所在地公示本地区、本校享受照顾政策类别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以及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测试合格考生等名单。

高校在其网站上公布本校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录取结果查询办法;公示取得本校特殊类型招生测试合格的考生名单。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讯地址,并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对举报事项及时调查处理。

九、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执行。

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

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认为所报考高等学校的招生录取行为违反相关规定的,按照“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可向所报考高等学校提出异议、申诉或者举报。高等学校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及时书面或者口头答复申请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应当组织纪检监察机构或者专门的招生监督机构进行调查,并按照信访条例和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

考生或者其监护人对高校作出的政策解释不服的,可以向省考试院申请复查;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省考试院或者省教育厅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再向上一级机关提出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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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简介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是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其前身为创办于1926年的芜湖医院护士学校,先后历经芜湖卫生学校、池州卫生学校、安徽省计划生育学校等办学阶段。2012年3月升格为安徽人口职业学院,正式列入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行列。2017年5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并经教育部备案更名为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隶属于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业务上接受省教育厅指导。学院是全国卫生计生事业和大健康产业重要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基地;先后被评为省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国家人事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命名的全国先进集体,安徽省人口计生委授予的先进单位,安徽省五四红旗团委,池州市第1至8届文明单位、池州市文明单位标兵等称号。学院为京东方集团人才培养基地、“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和人口学教学实践基地”、“全国卫生和计划生育职业化教育培训基地”、安徽省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安徽省全生命周期卫生健康职业教育联盟”牵头单位、安徽省乡村医生培训中心、安徽省“百姓生殖健康促进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职业化教育培训基地”、教育部第二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安徽省校企合作示范基地、安徽省青阳县九华黄精康养产业研究院安徽省院士工作站。学院位于安徽省池州市教育园区,依山傍水,风景秀丽。学院占地面积521亩,校舍总面积11万余平方米。有可容纳200余名学生的多功能教室12间、标准多媒体教室60间,多媒体实验室10间,有3个标准的微机房、2个现代化语音室及1个150座的电子阅览室和精品课程录播室,1座建筑面积近4000平方米的室内体育馆和1个400米的塑胶跑道标准体育场。馆藏纸质图书40万余册,电子图书403105册。院内建有临床护理、基础护理、助产、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及社会工作等8个校内实验实训中心,各类实验室128间,院外实习实训基地60个。学院有一所100张床位的具备教学和医疗功能的二级非营利性附属医院,6家非直属附属医院和10余所“双主体育人”合作医院。学院现有教职工235人,院内专任教师184人,其中正高5人,副高49人,中级职称67人,硕士及以上学位77人,“双师型”教师70人。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优秀教师3人,省级教学名师6人,省级专业带头人1人,校级专业带头人20人,校级骨干教师25人。外聘兼职兼课高校教授、副教授及行业专家280余人。学院设有护理系、健康服务系、医学系、医疗卫生技术系和基础部、思政部6个教学系部,开设护理、助产、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口腔医学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医学美容技术、眼视光技术、职业健康安全技术、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健康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中医养生与保健、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社会工作、公共事务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等20个专业。其中康复治疗技术专业为国家级骨干专业,护理、社会工作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建设项目。为加快培养适应基层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卫生健康人才,学院与多家医院合作开展护理、临床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和康复治疗技术等专业“1+1+1”的“双主体育人”人才培养工作。近年来招生人数大幅提升,生源质量稳步提高,生源结构明显改善。学院大力开拓省内外毕业生就业市场,与北京、上海、广东、浙江、江苏等经济发达省市用人单位建立长期联系,同时与省内各市劳动就业部门长期合作,双向选择推荐毕业生就业,学生就业呈现供需两旺的局面。学院加强国际合作,目前已与日本京进株式会社合作开设赴日护士就业定向班。近几年来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在95%以上,深受用人单位的好评。学院高度重视校园文化建设,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通过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设计大赛、学生技能竞赛、5.12护士节、文艺汇演等系列活动,大力营造“积极向上、健康活泼”的校园文化氛围。同时,学院高度重视学生社团建设,现有文学社、摄影社、轮滑社等17个社团,以社团活动为依托,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能力。潮起海天阔,扬帆正当时,90余年风雨兼程,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优良传统,积淀了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人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和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内涵建设为主线、以质量提升为主题、以特色发展为主导,围绕“稳规模、彰特色、强内涵、树标杆”的发展思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建设特色鲜明高水平高职院校砥砺奋进,铿锵前行。地址:安徽省池州市教育园区邮编:247099电话:0566-3388833传真:0566-3388816网址:www.ahwsjkxy.cn
  • 滁州学院滁州市
    学校简介滁州学院位于皖东江淮之间,学校所在地滁州市,素有“金陵锁钥、江淮保障”之称,与江苏省南京市山水相连,山清水秀,文化底蕴浓厚,北宋欧阳修留下千古名篇《醉翁亭记》;朱元璋从这里开始创建了大明王朝;清代吴敬梓创作了开讽刺小说之先河的皇皇巨著《儒林外史》;下辖的凤阳县小岗村是中国农村改革的发源地。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50年的滁州师范学校。历经滁县师范学校、安徽师范大学滁县教学点(分校)办学阶段;1980年更名为滁州师范专科学校;2004年5月升格为滁州学院。学校是安徽省首批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学校,确立建设“双一流”国内一流学科两所应用型高校之一,安徽省新增硕士学位授予立项重点建设单位。2017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学校现有会峰、琅琊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08.9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46.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3.3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34.6万册,电子图书155.3万种。设有15个二级学院,62个本科专业,其中工科类专业32个,管理类专业7个,形成了以工、管为主,工、管、文、理、经、教、农、艺八大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现有教职工1367人,其中正高级职称113人、副高级职称283人,博士389人(含在读101人)、硕士827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8792人。在多年的办学实践中,学校秉承“思变尚新、务实求真”的精神,大力弘扬“爱国荣校、尊学敬道”的优良校风,深入践行“修德、求是、博学、笃行”的校训精神,探索一条“由师范专科向多科性应用型本科转变”的发展之路。《中国教育报》头版显著位置报道了学校第二次转型探索发展之路。学校是“全国文明校园”“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高校节能管理先进院校”,安徽省首批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培育创建单位、“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先行高校、线上教学示范高校、“双基”建设示范高校、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外事工作先进单位、首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节水型单位、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示范单位等。党建和思政工作呈现新气象。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忠诚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深入实施学校《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教管服”一体化智慧思政平台建设,不断创新学生思政工作方法,强化实践育人,注重文化育人,落实关爱育人,推进网络育人,校园文化氛围浓郁,文明创建工作取得扎实成效。荣获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优秀侨胞之家、安徽省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等称号。获批“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2个,“安徽省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培育创建单位1个,“安徽省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3个。中国教育报以《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为题报道了学校党建引领发展取得的显著成效。暑期社会实践工作连续八年获得全国表彰,涌现出“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感动中国候选人物”“全国乡村道德模范”“中国好人”“安徽好人”“安徽省辅导员年度人物”等先进典型。学科专业建设取得新成效。围绕地方支柱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通过新建、调整和改造,优化专业布局,培植应用型专业生长点,加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打造学科专业特色。学科专业转型被教育部评估中心推介为转型发展典型案例。物联网工程、地理信息科学、食品质量与安全3个专业成功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测绘工程等14个专业被确定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有省级特色(品牌)专业8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2个,拥有的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数位居省内同类高校前列。19个专业上榜2021“软科中国大学专业排名”。拥有省级产业创新团队1个、滁州市“221”“113”产业创新团队11个,省部级科研平台13个,市级科研平台15个。地理学获批安徽省“双一流”建设国内一流学科(B类),入选安徽省高等学校Ⅲ类高峰学科。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省(部)级科技成果奖19项。1名教师入选“2014年中国高被引学者”名单。人才培养质量有了新提高。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深入落实“学生中心、成果导向、持续改进”理念,探索“转型为基、实践为要、双创为核”人才培养模式,深化“五位一体”教育教学改革,形成“一线贯穿、三点发力”的创新创业教育特色。“地方应用型高校‘三个课堂一体,三个平台联动’实践育人模式的构建与探索”“转型·融合·提升——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一流本科教育的实践探索”荣获安徽省教学成果特等奖。《管理学》课程获批国家首批线下一流课程,学校获批教育部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1项,获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54项。建有实验室和实训中心20个,其中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9个、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3个、大学生创客实验室8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326个,其中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12个。自2016年以来,学校获批省级以上质量工程项目406项,其中省级教学成果奖26项(特等奖2项、一等奖5项);获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370项;在各类学科竞赛和创新创业类比赛中,获国家级奖项320项、省级奖项4640项;在六届“互联网+”大赛中,获国家级铜奖5项,省级奖项135项;“挑战杯”系列赛事中获国家级8项,省级奖项128项,学校位列2016-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本科)第282名,同类院校第26名。获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高校”“安徽省A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蔚园蜂巢”众创空间获得省级备案。第三方评估报告显示,近三届毕业生对学校满意度总体较好,各项调查结果均高于全国非“211”本科院校平均水平。学校成功入选“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师资队伍建设得到新提升。大力引进和培育高层次人才,推进“博士化”工程,不断改善师资队伍结构,有效支撑学科建设。实施“双百”“双证”“青蓝”计划,提升教师“双能”素质。获批安徽省高校领军人才团队、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办Ⅱ、Ⅲ类引才平台各1个。现有“双能型”教师528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1人,安徽省巾帼建功标兵1人、安徽最美教师1人、安徽省优秀教师8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教育部高等学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人,国土资源部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1人,安徽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3人,“皖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安徽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安徽省第五批“特支计划”人才2人,安徽省高校思政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人,安徽省教学名师25人,另有柔性引进三类以上人才10余人。2名教师先进事迹入选安徽省《师德优秀典型先进事迹学习读本》。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工作站分别获2019年、2020年度省级考核优秀等次。科研和社会服务能力迈上新台阶。深化与滁州市人民政府深度合作、融合发展,滁州市人民政府与学校签订支持滁州学院创建滁州大学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联合成功申报教育部应急管理学院,与多个县(市、区)签订合作协议。同时,学校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康佳集团、全柴集团等大中型企业建立实质性合作关系,切实有效服务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2014年以来,新增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367项。获批国家专利698项,其中国家发明专利153项,8项发明专利实现技术转让。学校自2017年以来连续四年入选安徽省发明专利百强榜。学校高质量完成全国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金寨县农村宅基地调查和利用技术服务项目”,得到了国土资源部的充分肯定,服务能力和水平得到彰显。“实景地理环境关键技术与应用”荣获第一届安徽省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大赛二等奖。学校探索出选派高学历或高级职称教师挂职企业“科技副总”创新服务模式。科技到账经费持续大幅递增,2021年突破6300万元,总量和增幅均位列安徽省同类高校前列。开放办学取得新进展。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号召,与美国、英国、韩国、德国、澳大利亚、爱尔兰、捷克、马来西亚、泰国等国家高校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与合作。与泰国易三仓大学合作举办“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加强与台湾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方面的深度合作,牵头安徽高校与台湾高校成功举办八届“皖台物联网研讨会”,成为皖台教育交流合作品牌。加强与国内知名应用型高校交流,与省内应用型联盟高校共享资源。与企业共建校企合作班,发挥企业在应用型人才培养中应有的作用,二级学院校企合作班实现全覆盖。迈入新阶段、奋进新征程。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开放合作,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精心组织实施“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强化高质量发展,加快“双一流”和新阶段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
  • 学校简介安徽外国语学院是一所以外国语言文学教育为特色的省属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是中部地区唯一一所本科外国语学院。学校成立于2002 年,前身为安徽外国语职业技术学院,2011 年 4 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2021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学校坐落于国家4A级旅游景区紫蓬山风景区,校园内依山临水的自然气息与欧式风情的建筑风格相融合,凸显环境与人文的统一,是一所现代化的花园式学校。学校设有西方语言学院、东方语言学院、国际商务学院、国际旅游学院、国际经济学院、文学与艺术传媒学院、信息与数学学院、英语语言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学部等10 个学院(部)。设有 35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4 个学科门类,其中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有 11 个,涉及 9 个外语语种。是安徽省开设外语语种最多的高校。学校现有各类实验(实训)室65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 个,教学用计算机 2268台,百名学生配备教学用计算机 18.8 台,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实验室座位18660 个,百名学生拥有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实验室座位 155 个。学校金融实验中心、经济管理综合实验室、同声传译实验室、艺术设计实验室、口语考试实验室中心等实验室建设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实验室及其设施能基本满足本科实验教学需求。学校注重实验教学资源的共享,积极推进实验室开放,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有效利用校内实训场所。学校坚持“以师立校,人才强校”战略,现有专任教师 639人,其中高级职称253 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9.6%,在校外籍教师16人,在校生总数12141人。办学以来,学校已向生产、管理、服务一线输送了三万余名毕业生。学校积极推进校府、校际、校企、校所合作,目前与用人单位建有产学研合作教育基地16个、校外实习基地96 个,有相对稳定的就业单位 121 个,建有中央财政支持的“现代物流管理实训基地”1 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 个,“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1 个,“市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1 个。校内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累计入驻项目 49 个。2016年11月荣获“全国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文化建设奖”。学校积极为地方政府或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外事活动、国际会议提供外语翻译与志愿者服务。注重文化传承创新,育人与服务相结合,积极将地方文化,尤其是红色文化融入校园文化活动中。学校积极利用相关资源,组建相应研究团队,开展特色文化研究,着力将传统文化与地方文化、红色文化有机融合,将育人和地方文化传承与创新相结合。学校先后与日本、韩国、澳大利亚、美国、西班牙、泰国、马耳他、俄罗斯等国家的高校开展合作。学校成立有出国留学服务中心,为学生提供出国留学咨询和相关服务,积极鼓励学生“走出去”,拓宽国际化视野。近年来,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为党育人初心,牢记为国育才使命。始终坚持“立德树人、以生为本、质量为上、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坚持“立足安徽,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办学面向,秉承“学兼中外,知行合一”的校训,扎根江淮大地办教育,突出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办学定位,逐步完善内部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形成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的长效机制,“让学生忙起来,教师强起来,管理严起来,效果实起来”,力争用 5-10 年的时间,把安徽外国语学院建成在省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外语优势明显的高水平应用型民办本科大学,为安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 安徽医科大学合肥市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
    学校简介安徽医科大学是安徽省办学历史最早的高等学校之一,是安徽省第一所高等医科院校。学校坐落在有“江南唇齿,淮右襟喉”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合肥,承立德树人之使命,育精医报国之英才。学校是安徽省属重点大学,是教育部、国家卫健委和安徽省共建高校,是安徽省第一批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和第一批综合改革试点学校。学校前身是1926年始创于上海的东南医科大学,1949年响应中共中央华东局“面向农村,走向内地”的号召,内迁安徽怀远。1952年定址合肥,改名安徽医学院。1985年更名安徽医科大学。作为安徽医药高等教育的发源地,学校始终是安徽省高等医学教育事业和卫生健康事业的开创者、孕育者和引领者。 学校创立之初,胸怀仁心医民、精医报国梦想的郭琦元、张锡祺、汤蠡舟、余云岫、李祖蔚、胡定安、陈邦典、万昕等一大批医学教育家在校任教,著书立说、陶育良医、康民济世。95年来,薪火相传的一代代安医人,始终秉承“好学力行,造就良医”的校训精神,弘扬“厚德至善,博学济世”的校风、“崇教、乐教、善教”的教风和“求真、求精、求新”的学风,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数以十万计的医学高等专门人才,涌现出以毛泽东主席的保健医生朱仲丽、被称为“中国手”的于仲嘉、中国工程院首批院士秦伯益、中国工程院院士刘德培、服务“两弹一星”工程的蒋本沂,临床药理学开创者徐叔云等为代表的一大批杰出校友。 学校现有梅山路、翡翠路、东校区等3个校区。拥有研究生学院、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口腔医学院、卫生管理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巢湖临床医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人文医学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第五临床医学院、精神卫生与心理科学学院、法学院、临床药理研究所等20个直属教学机构以及安徽省转化医学研究院这一我省首个转化医学科学领域实体性研究机构。另有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附属巢湖医院、省口腔医院(附属口腔医院)、附属阜阳医院等5所直属附属医院,非直属附属医院9家,构建起覆盖全省、辐射周边、贯穿“生命全周期”的安医系健康服务体系。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医护员工(含直属附院)1.46万人,其中校本部教职工1593人,专任教师(含辅导员)884人,专任教师队伍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占95.00%,其中正高职称164人,副高职称345人(含校聘)。荣获首批教育部“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学团队”1个,拥有国家级、省级人才项目称号350多人,10余人获得全国、全省模范教师、优秀教师称号。目前学校全日制在校生总规模为2.25万人,其中普通本科生1.57万人,硕士研究生6286人,博士研究生525人,留学生420人。此外继续教育学生1.29万人。学校医学及相关学科门类齐全,已形成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教育培养体系。设有临床医学(“5+3”一体化)等43个本科专业。拥有临床医学、药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4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有1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6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拥有1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8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建有药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基础医学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4个省级重点学科,10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55个安徽省临床重点专科。临床医学、药理与毒理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生物学等5个学科获安徽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一流学科奖补资金项目。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临床医学、生物学、基础医学等5个学科获批安徽省高等学校高峰学科。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分子生物学与遗传学、生物与生物化学、免疫学、神经科学与行为学、社会科学总论等7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学校拥有省部级科研平台41个,其中教育部/国家卫健委重点实验室4个、安徽省实验室1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年度立项数在省属高校中率先突破百项。研究成果分别入选2010、2014年度中国科学十大进展和2012年度中国高校科技十大进展。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1项、中国青年科技奖2项、中华医学科技奖一等奖4项,安徽省自然科学奖一等奖6项、二等奖11项,安徽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7项。先后在《细胞》《新英格兰医学杂志》《自然遗传》等国际著名SCI刊物发表多篇高水平论文。 学校现有4个国家级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1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3个国家级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8门国家级一流课程,2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级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68个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9个国家级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3个国家级产学研教研项目,2个国家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门课程入选教育部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学校先后通过教育部本科教育水平评估和审核性评估,口腔医学、临床医学、临床药学等3个专业通过教育部专业认证。学校编辑出版的具有CN刊号的医学学术期刊有《安徽医科大学学报》《中国药理学通报》《临床与实验病理学杂志》《中华疾病控制杂志》等12种,其中CSCD核心期刊3种,北大核心期刊4种。校图书馆藏书142万册,是全国生物医学文献资源共享网络安徽省级中心馆,为安徽省高校数字图书馆医学分中心、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学校坚持开门开放办学,坚持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校地、校院和校企广泛合作,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主动对接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布局,成为长三角医学教育联盟创始副主席单位。加快融入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重点打造大健康研究院健康大数据与群体医学研究所、安徽省转化医学研究院等重大创新平台。采取“学院+中心”的产学研用一体化建设模式,积极推进新医科中心项目建设,为推动我省医学教育创新、支撑大健康产业发展贡献重要力量。学校建有高质量的实践教学体系,拥有临床学院达50余所,实践教学基地90余所,分布于安徽省各地市及北京、上海、江苏、山东、浙江、广东、福建、新疆等省(市、自治区)。同美国、德国、英国、俄罗斯、澳大利亚、加拿大、意大利、日本、西班牙、瑞典、马来西亚、加纳、埃塞俄比亚、韩国以及台湾地区、香港地区等16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等院校广泛开展合作交流与合作办学,双方互派专家学者、互派学生、相互交流信息资料、共同开展人才培养和科研合作。面向未来,学校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坚定不移贯彻“两个坚持”实现“两个更大”目标要求,弘扬安医精神,忠诚尽职、奋勇争先,只争朝夕、埋头苦干,以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推动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护佑人民健康的“大国良医”,奋力开创国内一流高水平医科大学建设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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