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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深化普通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04-09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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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招委〔2021〕11号

各市、县(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 中央统战部 国家民委 公安部 国务院台办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19〕2号)精神,《宁夏回族自治区深化普通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审定并报请教育部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

2021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回族自治区深化普通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有关决策部署,促进教育公平,提高人才选拔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统筹推进、积极稳妥、精准施策、有序减少、确保稳定”的原则,充分考虑我区基础教育发展情况和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实际,进一步减少加分项目,降低加分分值,精准确定加分区域、群体和条件,统筹完善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等专项政策,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我区深化普通高考加分改革政策稳步实施,实现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的有机统一。

二、政策内容

(一)烈士子女考生(须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证明原件,军人烈士子女以宁夏军区政治工作局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审核依据)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二)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以立功证书原件和立功所在单位审核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审核依据)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三)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以部队颁发的退役证明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自主就业证明原件为审核依据)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四)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以自治区侨办、台办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审核依据)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五)具有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盐池县、同心县、红寺堡区、海原县(以下简称“山区”)户籍和高中学籍,且高级中等阶段教育在山区学校(含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宁夏育才中学,下同)实际就读满3年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区内外普通高校的,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六)具有山区户籍和高中学籍,且高级中等阶段教育在山区学校实际就读满3年的汉族考生报考区内普通高校的,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2027年高考起取消该地方性加分项目。

(七)具有兴庆区、西夏区、金凤区、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大武口区、惠农区、平罗县、利通区、青铜峡市、沙坡头区、中宁县(以下简称“川区”)户籍和高中学籍,且高级中等阶段教育在川区学校实际就读满3年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区内普通高校的,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2027年高考起取消该地方性加分项目。

(八)行政区划调整后原隶属山区的喊叫水、兴仁、徐套、蒿川4个乡(镇)户籍且高级中等阶段教育在山区学校或户籍所在县(市、区)学校实际就读满3年的考生,可参照山区考生加分政策执行。

凡户籍已经从山区迁入川区县,且高级中等教育在山区学校或户籍所在县(市、区)学校实际就读满3年的自治区内政策性移民子女,从本人及其监护人搬迁到川区当年5月31日计算,6年内(含当年)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可参照山区考生加分政策执行。移民子女考生身份及搬迁时间的认定,以迁入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根据搬迁移民电子花名册出具的证明为准。

(九)同时符合第(一)条至第(八)条有关情形的考生,投档时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不得累加。全国性加分项目可面向所有高校投档时使用,地方性加分项目只面向区内高校投档时使用,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十)优先录取政策按教育部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执行。

三、保障措施

(一)统筹完善相关专项政策。在深化高考加分改革的同时,统筹用好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国家专项计划等专项政策,适度增加本科预科计划和区内本科招生专项计划总量,扩大招生规模,确保少数民族考生录取率不降低、入学机会不减少。继续在政策、资金、项目、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向山区、农村倾斜,深入推进“互联网+教育”,加快缩小山川、城乡教育差距,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严格执行考生资格审核制度。按照“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自治区教育厅、民委、公安厅、退役军人事务厅、台办等部门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工作流程、审核规则和违规处理办法。进一步完善由地方招生工作委员会牵头,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学籍,公安部门审核户籍、民族(宗教)部门审核民族身份、乡村振兴部门审核自治区内政策性移民子女身份等相关职能部门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申请享受高考加分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从制度、程序、操作等方面防范和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平性。

(三)严格落实信息公示制度。严格落实考生加分资格信息公示机制,规范考生信息公示的内容、程序、时间等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考试机构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切实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的程序和要求,加大拟享受高考加分考生资格信息公示和社会监督力度,严格落实加分考生班级、学校、县(市、区)级教育考试中心、宁夏教育考试院资格公示机制,做到详实、准确、及时。公示的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民族、户籍所在地、就读高中、加分项目、加分分值以及审核单位、审核人员名单等,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加强高考加分政策宣传引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及中学要统筹运用好各类媒体,加强对加分政策的宣传,引导考生准确把握加分政策调整的区域、群体和条件,并通过答问、图解、动画、访谈等多种形式,全面、准确解读方案内容,特别是要明确告知政策调整时间节点及过渡期内新旧加分政策衔接的具体实施办法,切实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形成良好的政策执行环境。

四、纪律监督

(一)严肃查处弄虚作假等违规违法行为。考生本人须对所申报的普通高考加分资格真实性负责,凡是以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加分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取消其当年参加普通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的资格,同时给予暂停其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二)完善违规违法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考试机构进一步完善网络(邮箱)、电话、举报箱、信函等多位一体的举报申诉工作平台,畅通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及时受理高考加分资格造假举报和考生信访申诉案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回应考生和社会关切。

(三)健全完善高考加分资格审核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在报名和享受高考加分资格审核、公示中发现或接举报有严重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对违规违纪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组织或参与考生资格身份造假的其他人员或非法中介机构,要一查到底,坚决依法惩处。

五、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21 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2024年高考开始执行,2027年高考起取消地方性加分项目。《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宁招委〔2015〕3号)和《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关于调整和规范普通高考录取政策的通知》(宁招委〔2018〕11号)同时废止。

本方案由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深化普通高考

加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解答

根据中央有关精神和《教育部 中央统战部 国家民委 公安部 国务院台办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部署要求,我区结合实际,在广泛调研、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深化普通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已经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审定并报请教育部审核同意。

一、本次高考加分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依据中央有关精神,本次高考加分改革从2024年高考开始执行。一是将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加分分值从10分调整为5分,面向所有高校投档使用。二是将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盐池县、同心县、红寺堡区、海原县(以下简称“山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区内高校加20分投档、报考区外高校加10分投档的政策,统一调整为报考区内外高校加10分投档。三是将山区汉族考生报考区内高校加10分投档调整为加5分投档,并于2027年高考开始取消该加分项目。四是行政区划调整后原隶属山区的喊叫水、兴仁、徐套、蒿川4个乡(镇)户籍且高级中等阶段教育在山区学校或户籍所在县(市、区)学校实际就读满3年的考生,可参照山区考生加分政策执行。五是将兴庆区、西夏区、金凤区、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大武口区、惠农区、平罗县、利通区、青铜峡市、沙坡头区、中宁县(以下简称“川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区内外高校加10分投档调整为报考区内高校加5分投档,并于2027年高考开始取消该加分项目。六是凡户籍已经从山区迁入川区,且高级中等阶段教育在山区学校或户籍所在县(市、区)学校实际就读满3年的自治区内政策性移民子女,从本人及其监护人搬迁到川区当年5月31日计算,6年内(含当年)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可参照山区考生加分政策执行。移民子女考生身份及搬迁时间的认定,以迁入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根据搬迁移民电子花名册出具的证明为准。

二、本次高考加分改革的依据和原则是什么?

本次高考加分改革依据中央有关精神,坚持分类指导、精准规范的原则。在制定过程中,按照教育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务院台办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加分政策从全区考生精准到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的山区考生;川区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使用范围由报考区内外普通高校调整为报考区内普通高校;享受加分的考生必须满足在实施区域内有3年完整户籍、3学年完整学籍、连续3学年实际就读经历的“三统一”要求。

三、本次高考加分改革的执行时间是怎么考虑的?

根据中央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稳妥推进、分步实施,因此,本次高考加分改革充分考虑了教育的周期性和政策的连续性,同时还考虑了目前普通高中在校学生的实际,给考生、家长、社会以明确、稳定的预期。

四、本次高考加分改革还有哪些配套措施?

本次高考加分改革后,我区还将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一是依规增加本科预科计划和区内高校本科招生专项计划总量;二是持续在政策、资金、项目、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向山区、农村倾斜,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三是加大“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力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进一步缩小山川、城乡教育差距,让教育高质量发展惠及更多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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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简介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开放大学是隶属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的一所集中高等职业教育、成人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继续教育等办学任务为一体的综合性高等学校,承担着健全宁夏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技能型社会的重要职责和构建宁夏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的历史使命。学校2002年4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原宁夏广播电视大学、宁夏重工业职工大学、宁夏职工科技学院、宁夏机械技工学校合并组建,2004年7月正式挂牌成立。2005年后,宁夏农业学校、宁夏轻工业学校、宁夏农垦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宁夏人民武装学校先后并入学校办学。学校是国家百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高等职业教育畜牧兽医专业资源库主持建设单位,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全国定向培养士官试点院校,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宁夏首批“互联网+教育”示范校,先后荣获“全国高技能人才培养突出贡献奖”、“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全国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3项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中药材开发与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入选自治区第二批人才小高地建设单位。2019年12月,学校从全国1400多所高职院校中脱颖而出,挺进我国职业教育第一梯队,成功入选前56所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2020年3月,学校全面启动 “双高校”建设项目,凝心聚力推进建设引领西部职业教育改革、国际上有一定影响力的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2021年3月,学校积极申报职业教育本科层次办学试点,未来五年学校将努力为宁夏高职学校提供“宁职样板”,为加快推进西部地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宁夏方案”,开启了学校发展历史上的新征程。学校现有三个校区:新校区占地1583亩,金凤校区占地37亩,原轻纺学校校区占地30亩,另建有农科综合实训基地508亩.建有21个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136个集教学、生产、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服务为一体的实训室,170个校企合作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学校坚持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坚持“产学研培赛创”六位一体育人模式和“政校行企研园”协同发展的合作办学模式,积极打造集“专业教学、实训共享、科研创新、科学普及、文化展示、生产制造”为一体的现代化实训基地。建有高水平共享型中国(宁夏)现代物流、现代农业、现代纺织、智能制造综合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学校现有教职工749名,专任教师481名。副高以上职称教师309人(其中正高102人),占专任教师总数64%;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228人(其中博士9人),占专任教师总数47%;认定“双师型”教师301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62.58%。海外留学人员26人。依托国家和自治区级教学名师、“313"人才等培养项目,涌现出全国劳动模范1名、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名、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奖”3名,全国高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1名,自治区“313人才2名、自治区“塞上名师”1名、自治区教书育人楷模1名、自治区师德标兵1名,宁夏高等学校教学名师26名,入选自治区青年骨干拔尖人才项目4人,哲学社科托举人才3人,科技托举人才5人。学校高等职业教育部分:宁夏职业技术学院紧贴宁夏产业发展需求,开设51个专业(方向),涵盖农林牧、材料与能源、化工技术、装备制造、制药、电子信息、财经旅游、现代纺织、艺术设计传媒、健康服务等10个专业大类。建有国家高水平专业群2个、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国家示范专业3个、国家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专业2个、“1+X”证书制试点专业23个。学校目前有全日制在校学生9346名(含高职学生7194名、中职学生2152名)。毕业生半年后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就业质量逐年提高,绝大多数毕业生已经成长为行业企业专业技术骨干。学校远程开放教育部分:宁夏开放大学是国家开放大学宁夏分部,是宁夏终身教育学分银行依托单位,目前在全区设3个分院、8个分校、11个电大工作站和教学点、2个学习中心。开设有开放教育本科专业21个、专科专业45个、成人专科专业20个,学校建成了以大数据平台和VR实践为核心的开放教育学习体验中心、开放教育学习平台以及宁夏社区教育体验展示中心,连续举办两届宁夏全民学习活动周活动,获批成为全国学习成果互认联盟理事单位。学校深化院地联动,与金凤区党委、政府共建“一校四中心”,为社区居民实现终身学习提供保障。自1979年宁夏广播电视大学建校至今,共培养各类高等教育毕业生143799人。学校将以开放大学综合改革为契机,着力打造宁夏终身教育的主要平台、在线教育的主要平台、灵活教育的平台、对外合作的平台,为构建自治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贡献应有的力量。学校中等职业教育部分:宁夏农业学校是一所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公办中等职业院校,是教育部认定的宁夏首批全国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15年被评定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宁夏农业学校以“尚农、诚朴、强技”为校训,秉循“德育为本学做人,技能为用会做事”的育人理念,倡导“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努力打造“德高技强”顺应就业市场需要的优秀毕业生。自1949年宁夏农业学校建校至今,累计培养中专毕业生26500余人,函授专本科学历学员5500余人,职业技能鉴定29000余人。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在全区中等职业教育中备受赞誉。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开放大学坚持和加强党对学校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通过高质量党建引领学校高质量发展的理念。以“匠心筑梦”党建品牌引领全校各项工作,坚持把“追求卓越、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作为兴校之魂,传承发展“开放、合作、包容、发展”的办学传统,营造“技能成才、技能创业、技能致富、技能报国”的职教氛围,确立了“笃信好学、志在生民”的教育使命,办学理念先进、体制机制创新、培养质量卓越,造就了一大批具备国际视野、创新创业能力和工匠精神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职业教育前途广阔、大有可为”,为新时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学校将紧盯宁夏九大重点产业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坚持开放教育与职业教育融合发展,在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中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 学校简介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位于素有“塞上江南”美誉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学院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隶属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学院初创于1951年,由宁夏商业学校、宁夏供销学校、宁夏粮食学校、宁夏农业机械化学校(宁夏机电工程学校)和宁夏化工技工学校五校整合,于2006年更为现名。70年的办学历程,使学院与国家职业教育发展同呼吸,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共命运。薪火相传,砥砺奋进的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积淀形成了“德能并重、多元融通、对接产业、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铸就了“厚德、勤学、敬业、强能”的校训精神。2010年,学院被确立为宁夏第一批示范性高职院校;2013年,入选国家首批百所骨干高职院校;2015年,建成4个(中国)宁夏现代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2016年,自治区党委授予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是宁夏高校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2017年,荣获“第五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2018年,获得全国职业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承办两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电子芯片级检测维修与数据恢复”赛项;2019年,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专业建设单位”。同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一等奖”;2020年,入选教育部职业院校校长培训培育基地单位。党的领导坚强有力。学院创新实施了以“领航”、“铸魂”、“金钥匙”三大工程为重点的党建项目,获批自治区“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培育建成4个区级五星级、18个校级四星级基层党组织,2个全国高校党建样板支部顺利通过教育部验收,学校首批5个党建品牌项目以及8个党建特色项目顺利结项,22个党建“书记项目”正在推进。创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讲堂”并开展各类宣讲教育30余次。指导出台了领导干部联系班级制度,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学基础持续夯实。学院占地1538亩,建筑面积22.7万平米,固定资产10亿元,馆藏图书76.04万册,在校生近万人。建有现代煤化工、现代装备制造、现代烹饪与营养及现代电子信息4个(中国)宁夏现代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28个校内实训中心,173个教学做一体化实训室。校内实训场所占地9.5万平米,实训设备近1.4万台(套),一次性可提供8840个实训工位。建成了智慧教室64间,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06亿元,生均达4.53万元。建有教学、学工等11个信息化标准应用服务系统,高速无线实现全院覆盖。拥有1个全区最大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1个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1个自治区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基地。产业专业深入对接。学院立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生人人出彩的办学方向,主动适应国家战略和区域重点产业发展需求,紧密对接枸杞产业、葡萄酒产业、奶产业、电子信息产业、新型材料产业、绿色食品产业、清洁能源产业、文化旅游产业等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设置招生专业46个。建成了以4个国家级重点特色专业、4个国家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为龙头,24个自治区级重点特色专业为支撑的7大专业(群),形成了“工科”与“商科”两翼齐飞的专业布局。现有信息技术学院、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能源化工学院、机械工程学院、财会金融学院、商贸学院、旅游管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学院、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学院及中职部等教学单位11个,学院已累计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各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近10万人,现已成为宁夏高素质复合型、创新型、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输出地。师资力量持续壮大。教职工637,其中正高级职称41人,副高级职称135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教师225人,博士28人(含在读22人);“双师素质”教师375人,拥有院级专业带头人34名,骨干教师79名。享有国务院特殊津贴1人,建有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个,自治区技能大师工作室3个;拥有自治区“塞上技能大师”2人,自治区青年人才托举工程1人,自治区拔尖人才3人,自治区技术能手7人,自治区教学名师29人,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奖”1人, “五一劳动奖章”4人,自治区“优秀教师”2人,自治区“师德标兵”和“教书育人楷模”2人。教科研势头强劲。近三年来,立项教科研课题242项,其中厅级以上86项,院级横向课题137项;教师在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628篇,其中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34篇;已取得专利项目达115项。2020年,学校教师在各级各类大赛中获奖50项,其中,在全区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比赛中,获得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在全国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比赛获得三等奖1项;在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中获得一等奖6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5项,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获得三等奖4项,获奖数量位列奖牌榜第二名。建成了1个由7名企业领军人才(大师名匠)、16名企业专业(群)带头人及79名企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兼职教师队伍;立项建设42门区级、116门校级院级精品课程;建成7个专业教学资源库、2个校级素质教育课程平台、34门一体化课程、30门微课程,主持建设1个国家级专业资源库,参与建设完成2个国家级专业库;124门课程实施了教学改革,22个区级教学(创新)团队。学生培养成效显著。学院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产教融合为路径,着力培养复合型、创新型、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坚持致力于服务人的终身发展,大力培养学生的职业精神和职业能力,让学生就业有能力、升学有通道、发展有空间。学院招生计划完成率始终保持在99.99%以上,毕业生半年后就业率保持在98%以上,用人单位满意度达97%以上,一部分学生已成长为企业、行业的中坚力量。学生在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国家级奖项24项,区级奖项1008项,获奖数量和质量稳居宁夏高职院校之首,并打破了宁夏高职院校获全国一等奖“零”的记录。2017年,起成为空军士官人才培养定点院校,已输送人才近百人。创新创业深入实施。拥有全区高职院校面积最大的创业孵化园,建筑面积22974万平方米。推行“‘职业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双赛驱动、‘实验室+工作室’双创新实践、‘双师素质+双创资质’融合培养”的双创教育模式。近年来,获得中华职教社银奖2项,铜奖1项,优秀组织奖1项;中国互联网+大赛银奖2个、铜奖2个;首届甘青宁创新创业大赛银奖1个、优秀组织奖1个。宁夏互联网+大赛金奖7个、银铜奖39个,优秀集体奖2个、优秀组织奖1个;宁夏挑战杯金、银奖各3个、优秀组织奖2个;宁夏三创赛银奖14个、铜奖若干、优秀集体奖1个、优秀组织奖2个。银川市营销挑战赛优秀组织奖1个。并设立为自治区发改委双创示范基地,自治区众创空间。校企合作持续深化。学院牵头成立宁夏首个“政行企校”合作办学理事会、校校合作联盟以及4个自治区级、21个校级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3个产业学院。先后面向26个专业(群)申请并获批23个证书。截至2020年底,已面向18个专业(群)开展12个“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试点学生952人。联合中烹协、西门子(中国)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公司等50多家行业企业组建了5个职业教育集团、7个应用技术研发中心、30个教师流动中心,建成了204个校外实训基地,承办了近180项自治区级以上职业技术大赛。合作办学更加紧密。先后组团参访英、法、德等近20个国家20所院校,派出33批次273人次出国(境)参访交流和研修培训,与乌克兰国立经济大学、马来西亚理工大学、泰国暹罗大学、突尼斯苏斯高等旅游学院等近15所境外大学签订合作备忘录。国内先后与宁夏大学、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南京旅游职业学院、福建黎明职业大学、台湾大仁科技大学等十余所区内外高校在人才培养、师资互派、专业共建、科技研发等领域开展合作,与发达省区兄弟院校创造开展“1+1+1”人才共育模式。社会服务功能凸显。积极响应自治区脱贫攻坚战略要求,学校选派6名教职工在海原县双井村和久坪村开展帮扶工作,先后投入资金200余万元,启动了扶贫项目35个,结对帮扶2所贫困地区中职学校建设实训基地、提升教育教学水平。为久坪村援建劳动技能培训基地,帮助1000多人精准脱贫。学校2次被自治区授予扶贫工作“先进单位”。2020年,成功举办了全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示范性培训班,98名退役军人顺利完成计算机、物流管理等专业学习,获得职业资格;面向企业、事业单位、学生、军人、农民等开展中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电焊车工以及化工总控工等职业技能培训鉴定4370人次,为服务群众和保障民生作出积极贡献。充分发挥社会服务职能,先后承担了北京奥运会、第24届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亚运会、第41届上海世博会等国际性餐饮及社会服务工作。学院社会声誉持续向好,影响力不断扩大。近年来,学院先后获得“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技能人才培养培育突出贡献奖”“技能人才培养奖”“职业教育创新奖”“全国教育成果奖”“全国职业技术学校职业指导工作先进学校”“黄炎培优秀学校奖”“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自治区先进基层党组织”“自治区培养和使用技能型人才先进集体”“自治区定点帮扶先进单位”“自治区教育扶贫先进单位”“第五届黄炎培优秀学校奖”“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心理健康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扎根宁夏、放眼世界、面向未来。学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服务高质量发展、促进高水平就业的办学方向,不忘初心振奋精神、牢记使命实干兴校,为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美丽新宁夏提供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 学校简介银川能源学院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学校初创于1999年,由宁夏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举办;2004年,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批准设校,校名为银川科技职业学院;2012年,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校名为银川能源学院;2016年,获学士学位授予权。学校现有王太校区、滨河校区和鹤泉湖三个校区,拥有完备的教育教学、实验实训和公共服务体系。校园占地面积98万平方米,校舍总建筑面积39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3万平方米;实验实训室199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一亿元;拥有宁夏单体最大的图书馆,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116万册。学校生源地覆盖全国19个省,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5600人,教师总数近800人,硕博学位教师占教师总人数的67%,“双师型”教师占教师总人数的25%。学校设置12个二级学院和2个教学部,开设36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等8个学科门类。现有自治区级优势特色学科1个、重点学科1个、优势特色专业1个、重点(培育)建设专业3个、产教融合人才培养示范专业5个、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7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3个。学校通过多年学科专业建设,形成了以能源、化工为重点的办学特色。建校23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教育厅、银川市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学校始终坚持培养应用型人才、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办学定位,秉承“明德善思、求实敏行”的校训,实施“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发展战略,紧跟市场需求,积极推动校企合作,不断深化产教融合,主动融入宁夏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已累计培养各类毕业生3万余名,其中在宁夏就业约占70%。学校响应国家精准扶贫的号召,积极为企业、城乡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累计帮扶企业职工和城乡劳动力培训超过13000人次。学校积极开展对外合作办学,先后与12所国(境)外高校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办学合作关系,为宁夏高等教育的对外交流合作做出了显著贡献。 学校先后被银川市授予“服务银川经济建设特别贡献奖”、中国教育报授予“第四届全国教育改革创新优秀奖”、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授予“全国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实训基地建设奖”,入选教育部—中兴通讯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项目,现为全国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理事单位,闽宁合作福州大学对口援建高校,宁夏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试点院校。
  • 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学校简介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开始面向全国招生,初期全日制在校生规模为2000人,学校将“立足宁夏,面向社会,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以全日制专科教育为主,以继续教育、培训鉴定为辅,逐步形成“以工为主,工、贸、管、服全面发展”的专业格局,首批开设专业有数控技术、焊接技术与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电子商务、烹调工艺与营养。学校坐落于石嘴山市星光大道南8号,占地面积1300亩,总建筑面积为26万m2,建有智能制造、LED、数控、焊接、电子电工、自动化控制、电商创业中心、面点房、中餐烹饪等70多个实验实训室,拥有一批国内先进的教学实训和生产加工设备,纸质图书和电子图书共计56.7万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272人,研究生学历教师占比20.9%,副高级以上的专任教师占比25.7%;“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比31.2%。
  • 学校简介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简称宁夏幼专)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银川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宁夏唯一一所专门培养幼儿教师的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宁夏幼儿师资教育培训中心所在地,宁夏学前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的执行单位,被誉为“宁夏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的摇篮”。学校创办于1975年,有着44年的办学历史。学校位于银川市滨河新区国际科教城,占地面积516亩,建筑面积18.1万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近5000人。教职工260人,专任教师227人,副教授及以上职称46人,硕士研究生117人,在读博士5人。图书馆藏书21.8万册,教学实训设备近1.1亿元。开设学前教育、音乐教育(学前方向)、美术教育(学前方向)、科学教育(学前方向)、英语教育(学前方向)、早期教育、小学教育7个专业。学校党委下设13个党支部,拥有党员191人;内设党政办公室(纪检监察处)、组织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财务和后勤管理处、继续教育与培训中心6个副处级行政机构;设艺术系、外语系、学前教育系、基础教育部、马克思主义教学科研部、教育信息中心6个教学机构;幼教集团下辖3所附属幼儿园。学校致力于内涵建设,以1134工程、四个体系构建、四个面向办学理念为统揽,秉承“爱与责任”的校训,始终坚持全心全意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宗旨,在学校治理能力、人才培养质量、办学规模,社会影响力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建校以来,学校共为国家培养2万余名以幼儿教师为主的各类人才,毕业生遍布区内外,近年来始终保持98%的就业率。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校园文化建设十佳示范学校;全国首批德育工作实验基地学校;国家级首批语言文字规范化学校;全国校园文化建设先进单位;自治区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自治区安全文明校园;全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银川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自治区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2017年被评为全市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一等奖;在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3次荣获团体一等奖;在宁夏18所高校参加的大学生合唱艺术节中荣获甲组一等奖;原创舞蹈《岩羊的诉说》,在全国青少年艺术英才选拔赛暨宁夏赛区荣获金奖;在全区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我校选送的3个类别的3个节目均获得高校甲组一等奖等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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