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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综合改革政策解读
2022-06-28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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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高考综合改革是教育领域“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大改革。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经教育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意,我区作为全国第五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8个省区之一,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

为帮助大家准确把握我区高考综合改革的政策措施,我们对《内蒙古自治区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中所涉及的社会关心关切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梳理,编写了《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综合改革政策解读》,供广大考生、家长和教师参阅。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2年6月

1.为什么要开展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

答: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大改革任务。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关系到党之大计、国之大计,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切身利益,关系亿万青少年学生前途命运。我国恢复全国统一高考40多年来,伴随着经济社会及教育体制改革的步伐,高考招生制度不断改进完善,初步形成了相对完整的考试招生体系,为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作出了历史性贡献,成功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基本符合中国国情的人才选拔道路,权威性、公平性、可操作性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但是在多样化人才选拔、促进学校分类特色办学和学生个性发展等方面的引领作用还不够,需要不断完善。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高考综合改革作出了全面、系统的部署,明确要求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

2.高考综合改革已有多少个省进行?

答:2014年9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确定上海、浙江为首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正式拉开帷幕。历经8年,先后有4批、21个省市实施了高考综合改革。

3.我区从什么时间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

答:经中央改革办同意,教育部审核备案,包括我区在内的8个省区将于2022年秋季启动第五批高考综合改革。即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行依据统一高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高校考试招生模式;到2025年,基本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高校考试招生体制机制。

4.改革后,我区采取哪种高考模式?

答:2025年起,我区将采取“3+1+2”高考模式。其中,“3”是指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不分文理科;“1”是指在历史或物理科目中选择1门科目;“2”是指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选择2门科目。“1+2”科目由自治区统一命题并组织考试,与全国统考同期进行。报考相关体育类、艺术类专业等考生还须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5.我区高考综合改革包括哪些内容?

答: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一是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二是规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三是深化统一高考考试招生改革;四是推动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改革。

6.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什么?

答: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由自治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依据。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应在相应科目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方可报考选择性考试科目。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

7.合格性考试包括哪些科目?

答:合格性考试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13门科目。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须参加合格性考试,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和社会人员也可参加。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合格性考试范围为各门科目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内容。

8.合格性考试如何组织?

答:合格性考试共13门科目,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等9门科目由自治区统一组织命题、考试、阅卷、公布成绩和划定合格标准;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4门科目及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科目的实验技能操作测试,由自治区统一制定考试要求,各盟(市)组织实施。合格性考试按照教学进度分别安排在上下学期末。普通高中在校生首次参加考试不得早于高一下学期末,高一年级最多允许考4门,高三上学期结束前须完成全部13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9.选择性考试包括哪些科目?

答:选择性考试共6门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均应参加选择性考试。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及拟报考高校招生专业对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要求,在6门科目中选择3门参加考试。其中,历史或物理科目为首选科目,考生必须且只能选择其中1门参加考试;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为再选科目,考生从中任选且只能选择其中2门科目参加考试。选择性考试范围为各门科目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内容和选择性必修内容。选择性考试与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同期进行。

10.选择性考试科目选择组合有哪些?

答:选择性考试科目有12种组合,具体如下:

11.选择性考试科目什么时候确定?

答:选择性考试科目由学生在相应科目合格性考试结束后即可选择,在高考报名时最终确定。高考报名前可以更换所选择的科目,高考报名结束后不可更改。学生选科时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征求家长、老师的意见,慎重考虑、科学选择。

12.选择性考试如何组织?

答:选择性考试由自治区统一命题、考试、阅卷和评定成绩。选择性考试从2025年起每年组织1次,与统一高考同期举行,普通高中在校生仅限高三年级学生参加。

13.为什么物理和历史按卷面原始分计入考生高考总成绩?为什么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考试成绩要使用等级转换分数?

答:我区《实施方案》确定,自2025年起,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招生分别按物理科目组合和历史科目组合分列招生计划、分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进行排队录取。选择物理(或历史)的考生将使用同一试卷,考试群体相同,成绩具有可比性,因此这两科分别使用卷面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由于再选科目中不同科目试题难度差异和报考相应学科的考生群体不同,考生选考科目的卷面原始分不具有可比性。如,考生甲选考思想政治,考生乙选考化学,两人都考了80分,考生甲排在所有选考思想政治考生的第100位,考生乙排在所有选考化学考生的第1000位。若简单将他们各科成绩相加计入考生总成绩并进行比较,既不科学也不公平。因此,需要将不同科目的卷面原始分,按照一定规则转换成等级转换分数计入考生总成绩。转换后,考生的成绩排序不变,同时可实现不同科目成绩的可比性。

14.等级转换分数是如何转换的?

答:成绩转换按照等比例转换公式进行转换,这是已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通行做法。具体公式为:

其中,

Y1、Y2分别表示某个等级所对应卷面原始分区间的下限和上限;

T1、T2分别表示相应等级的等级分赋分区间的下限和上限;

Y表示相应等级内某考生的卷面原始分;

X表示相应等级内某考生的等级转换分数。

根据此公式,即可算出每个考生的等级转换分数。

可以举例说明,假设某同学思想政治学科卷面原始分为75分,该学科B等级的卷面原始分分布区间为82~61,则该同学思想政治学科的卷面原始分属B等级。而B等级的转换分数区间为85~71,那么该同学思想政治学科的转换分为:

解得,X≈80.33,四舍五入后该同学思想政治学科赋分成绩为80分。

转换示意图:

15.为什么要建立并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答: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客观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的系统评价,是培育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制度。开展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促进学生认识自我、规划人生,积极主动地发展;有利于促进学校把握学生成长规律,从过于关注学生成绩向更加关注学生发展过程转变,切实转变教育观念和育人方式,形成办学特色;有利于促进评价方式改革,转变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为高校招生录取提供重要参考。

16.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重点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通过设定评价内容,明确评价要求,建立规范的学生成长档案,充分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记录学生日常状态和突出表现。

17.综合素质评价的主体和程序是什么?

答:坚持“谁了解,谁评价”“谁评价,谁负责”,开展学生本人、同学、教师和家长等多元主体参与的日常动态评价。每学期末,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按要求收集能够反映其综合素质发展状况的重要活动记录、典型事实以及标志性成果等相关材料,写实记录成长过程,在整理遴选、公示审核的基础上,形成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统一管理。建立健全信息确认公示、投诉申诉、复议审核等监督保障与诚信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评价工作真实、简洁、有效。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公示确认后不得更改。

18.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有何作用?

答:综合素质评价是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高校根据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在招生章程中具体明确,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在考生分数相同时,可优先录取和优先安排专业。

19.高考考生文化课总成绩是如何构成的?

答:考生文化课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自治区组织的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满分为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每门满分均为150分,物理、历史每门满分均为100分,以卷面原始分计入高考文化课总成绩;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科目满分均为100分,按等级转换分数计入高考文化课总成绩。

20.考生确定选考科目时,为什么要在物理或历史中选1门,在其余4科中选2门?

答:我区《实施方案》规定,考生在确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择性考试科目时,应在历史和物理中选择1门作为首选科目,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作为再选科目。这样设置的主要考虑:

一是体现高校人才培养需要。普通高校、普通高中和学科专家普遍认为,在高校人才培养中,物理是自然科学类专业的基础性学科,历史是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的基础性学科。高中阶段学习物理或历史科目是大学阶段学习自然科学类专业或人文社科类专业以及其他交叉学科专业的重要基础。因此,考生在这2门科目中选择1门,有利于为考生进入大学专业学习奠定扎实基础,也有利于高校相关专业对学生的培养。

二是有利于学生多样化成长发展。学生可从4门再选科目中选择2门参加选择性考试,有12种组合。相比改革前文理分科的两种学科组合方式,不仅增加了学生的选择权,而且促进了文理交融,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学其所好、考其所长的原则,更加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更多机会。

三是符合我区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实际。我区各地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存在一定差异,将物理和历史作为考生必选的科目之一,可以与现有师资、教室等条件有效衔接,引导不同地区、高中学校的学生合理选择学习科目,科学规划学业生涯,为进入大学继续深造奠定坚实的专业基础。

21.我区实施的“3+1+2”高考模式和传统的文理分科有何区别?

答:“3+1+2”模式和传统的文理分科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一是目标导向不同。“3+1+2”模式既体现了物理、历史学科的基础性作用,突出了高校不同学科专业选才的要求,也更加尊重学生的选择,挖掘学生的特长,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是选择科目组合不同。“3+1+2”模式,考生可根据个人爱好、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和专业的招生要求以及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在12种组合中自主选择,增大了考生的选择面。而传统文理分科仅有2种固定的组合供考生选择。其中,文科考生只能选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1种固定组合,理科考生只能选物理、化学、生物学1种固定组合,选择面比较窄。

三是考试内容不同。“3+1+2”模式中,学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考试时不分文理,所有考生的考试试卷完全一致,而传统文理分科的数学考试科目,试卷的内容和难度则是有区分的。

四是考试分值和计入总成绩的方式不同。“3+1+2”模式中,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均为150分,首选科目的物理、历史每科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成绩均按卷面原始分计入考生高考总成绩,再选科目的思想政治、地理、化学和生物学每科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成绩按等级转换分数计入考生高考总成绩。

五是命题主体不同。“3+1+2”模式,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1+2”选择性考试科目由自治区统一命题。

22.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的区别是什么?

答:合格性考试与选择性考试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的区别:

一是考试目的不同。合格性考试是为了检验学生是否达到普通高中课程标准规定的基本学业要求的水平考试,主要侧重于“达标”,不强调选择区分功能;选择性考试是在“强化基础”的前提下,凸显不同高中生在学业修习上的学科特长,是具有选择区分功能的水平考试。

二是考试科目不同。合格性考试科目覆盖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选择性考试科目是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等6门科目中选择。具体就是在物理或历史2门科目中首选1门,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再选2门,共计3个科目组成选择性考试科目。

三是考试对象不同。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需参加合格性考试,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和社会人员也可以报名参加合格性考试。选择性考试对象为符合教育部和自治区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人员。

四是考试范围不同。合格性考试范围为各门科目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内容要求;选择性考试范围为各门科目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内容和选择性必修内容的综合要求。

五是考试时间和考试机会不同。自治区统一组织的合格性考试按照教学进度分别安排在每学年的上下学期末。普通高中在校生首次参加考试不得早于高一下学期末,不合格的科目可以补考一次。选择性考试从2025年起每年组织1次,时间与全国统一高考同期举行,普通高中在校生仅限高三年级学生参加。

六是考试成绩呈现方式和用途不同。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呈现,是学生毕业和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是统一高考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其中物理或历史首选科目成绩以卷面原始分呈现,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再选科目成绩以等级转换分数形式呈现。

23.自2025年起,我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方式有什么变化?

答:一是划线方式有变化。我区《实施方案》规定,自2025年起,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招生按物理科目组合和历史科目组合分列招生计划、分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二是录取批次有变化。合并一本二本批次,录取将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专科提前批和高职高专批等录取批次;三是志愿投档方式有变化。考生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具体招生录取办法在当年招生录取文件中明确。

24.什么是平行志愿?目前,全国有哪些省(区、市)实行了平行志愿投档?

答:平行志愿是普通高校招生投档录取模式之一,相对于传统梯度志愿(又称顺序志愿)而言,特指在高校招生某些规定的录取批次中,允许考生填报若干个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先从最高分考生开始,依次检索和投档,当轮到检索某一考生时,遵循该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检索,当符合投档条件时即被投档,由高校自主择优录取。

目前除内蒙古以外,全国30个省(区、市)全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

25.高考综合改革为什么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

答:平行志愿是高考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模式的重大创新,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拔人才,有利于教育教学改革,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

一是平行志愿增加选择机会。实行平行志愿后,考生选择志愿就不再为一两所高校的填报顺序发愁,可以选择自己心仪的多个学校和多个专业,显著增加考生选择和录取机会。

二是平行志愿可以有效降低填报风险。平行志愿提供多个志愿选择,考生可以同时填报多所高校,志愿选择的风险降低,同时对电脑配置、网速、带宽等环境要求不高,能够有效减轻考生填报志愿时的紧张、焦虑情绪,更有利于考生根据自己的分数、兴趣、爱好和特长填报志愿。

三是平行志愿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平行志愿录取过程和录取结果是公开透明的。考生可参考招生考试机构公开发布的“一分一段”成绩统计表以及历年的高校录取信息填报志愿。在录取过程中,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公开各院校投档、录取最高最低分和录取结果等信息。

26.普通高校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有何要求?

答:普通高校会结合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根据本校专业人才培养对高中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需要,对每个具体专业提出选考科目要求。比如,某高校的某专业要求考生必选“物理”,对其余科目不做要求,则表示考生3门选考科目中只要有物理就可报考该专业。如果某高校的某专业要求考生除了“物理”之外,还要选择“地理”,那么考生3门选考科目中就需要同时有“物理”和“地理”,才可以报考该专业。

届时,我区将汇总在我区招生的各高校所提的选考科目要求,及时提供给考生参考。

27.为什么要实行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

答:高等职业教育担负着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任务,在招生考试中实行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更加注重对学生专业能力和技术技能的考核,是我区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举措,是落实高职院校办学自主权,构建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系统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深刻变革。实行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将成为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既有利于高职院校按照职业教育的规律选拔和培养技能型人才,同时也有利于一部分学生尽早地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模式。

28.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考什么?

答: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按不同考生类型分为不同的考试内容。

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职学校毕业生参加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职对口招生或高职单招文化课考试成绩。

职业技能考试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有关要求组织实施。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分类考试的,参加高职院校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分类考试的,参加招生院校会同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职业技能考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

社会考生报考高职院校可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和相应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29.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与普通高考有什么联系和区别?

答: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与普通高考都是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既有联系,也有区别。无论是参加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还是参加普通高考,都需要参加高考报名并取得报名资格;通过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和通过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毕业证书效力完全相同,没有任何区别。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为考试方式不同。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方式;普通高考则主要考查学生的文化素质,考试科目除了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外,还有3门学业水平考试的选择性考试科目。

30.未被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是否还能够参加普通高考?

答: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录取工作一般安排在普通高考之前进行,没有提前报考高职院校以及报考但未被录取的考生,还可以继续参加普通高考,仍有机会被普通高校录取。高职对口招生考试与普通高考同期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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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简介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是在内蒙古大学鄂尔多斯学院、内蒙古工业大学矿业学院、内蒙古医科大学鄂尔多斯学院等办学资源基础上组建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2015年4月28日经教育部批准正式成立,是我国地方高校转型发展过程中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第一所以“应用技术”命名的本科院校。学院占地面积1149.36亩(其中康巴什校区914.04亩,东胜校区235.32亩),建筑面积26.1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22463.36万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14529.74万元。学院以本科教育为主,培养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学院目前有11个教学系部,2个教辅单位,2019年建成了大飞机学院,并依托现有本科专业开设了3个专业方向。学院目前开设23个本科专业,分别是:交通运输、机械工程、汽车服务工程、交通运输(机场现场运行管理方向、航空管制方向)、机械工程(机务方向)、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系统与机载设备方向)、化学工程与工艺、材料化学、应用化学、土木工程、工程造价、矿物资源工程、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护理学、医学检验技术、眼视光学、医学影像技术、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社会工作、财务管理,开设3个专科专业,分别是:护理、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形成以工学为主,涵盖理学、艺术学、管理学、法学的学科专业体系。现有教职工478人,其中专任教师342人,占教职工总数比重为72%,具有副高职称以上的专任教师137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0%,“双师型”教师118人,占专任教师总数35%。教师中,中国工程院特聘院士1人,硕士生导师27人。内蒙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人才2人,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才3人,自治区“高校教学名师”1人,自治区“教坛新秀”5人,鄂尔多斯市“草原英才”11人,“鄂尔多斯英才”9人,“鄂尔多斯市优秀青年人才”12人,享受鄂尔多斯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专任教师的专业水平较好地满足了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需要。学院拥有自治区级院士专家工作站1个,即中国工程院院士、学院特聘教授武强主持的矿山地质与环境院士专家工作站。自治区级众创空间1个,即机械与交通工程系“云·智工坊”,建成全区首家智能制造实验实训中心。拥有自治区级教学实验示范中心2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2个。现有在校生6978人,其中本科生人数为5800人。学生累计在各类竞赛中获国家级奖励19项,自治区级奖励63项,获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内蒙古赛区总决赛金奖两项。毕业生中累计有294人考取硕士研究生,学院就业率达90%以上。学院与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签订联合开展研究生和职业类本科教育协议。积极推进校企合作,与中国商飞、神东集团、内蒙古兴泰建设集团、奇瑞汽车、联邦制药、包头稀土研究院、清华紫荆研究院等多家企业、单位签订合作协议。
  • 河套学院巴彦淖尔市磴口县
    学校简介河套学院是内蒙古西部一所综合类应用型地方本科院校。坐落于祖国北疆,黄河几字弯头,享誉盛名的河套平原。历史沿革:河套学院的前身是1985年创建的河套大学,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并经教育部备案。著名经济学教授陈良壁先生为首任校长。学校的创建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关怀,1986年时任国家副主席乌兰夫同志为学校题写校名。199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程思远同志莅临学校考察指导工作。学校初创时期举步维艰,财力匮乏、校舍简陋、师资不足。在创建过程中得到了各级政府、社会各界人士和巴彦淖尔人民的大力支持和资助。进入新世纪学校经历了两次教育资源优化整合。2001年原巴彦淖尔盟教育学院、巴彦淖尔盟师范学校(前身为1943年傅作义将军创办的绥远省立陕坝师范学校)并入河套大学。2004年原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巴彦淖尔盟分校、巴彦淖尔盟财贸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巴彦淖尔盟卫生学校、巴彦淖尔盟农牧业中等专业学校、内蒙古临河水利学校并入河套大学。2012年河套大学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更名为河套学院,实行内蒙古自治区和巴彦淖尔市两级管理体制,以自治区管理为主。升本的同时,巴彦淖尔市委、政府提出举全市之力办好河套学院,在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投资10.28亿元在黄河之滨建设新校区(双河校区),2018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办学条件发生根本性变化,学院进入新的发展阶段。2016年学院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同年被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为整体转型试点院校。2019年8月21日自治区主席布小林同志亲临学院指导工作。2020年学院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学院的发展迈向了新阶段。2021年3月16日,自治区党委书记石泰峰亲临河套学院调研,为学院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建设高质量有特色应用型高校指明了方向。办学条件:学院占地面积1047.98亩,总建筑面积43.84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9928.68万元。馆藏纸质图书103.7万册,电子图书40.2万册,中外文数据库29个。办学规模:学院设有14个教学院系及继续教育学院。全日制在校生10376人,其中本科生 9501人,占学生总数的91.57%;少数民族学生2417人,占学生总数的23.29%。教师队伍:学院现有教职工972人。专任教师579人,其中正高职务42人、副高职务268人,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53.54%;博士学位教师35人、硕士学位教师 379人,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71.5%;双师型教师121人,占专任教师的20.89%。自治区级教学团队11个、教学名师13人、教坛新秀9人。教学建设:学院设有35个本科专业,分布在文学、理学、农学、工学、教育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医学等9个学科门类。现有自治区级品牌专业13个、自治区级一流专业6个、产教融合共建专业10个。自治区级精品课程21门,在线开放课程10门;院级精品课程63门,立项在线开放课程61门。获批国家级教学研究课题3项,教育部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2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13项;获批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教学成果奖5项、教学研究课题73项;立项院级教学研究课题322项,发表教学研究论文826篇。近三年学生获国家级奖励31项,自治区级奖励348项。科学研究:学院建立自治区级科研平台8个,包括院士工作站1个、重点实验室2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个、创新培育团队1个。院级科研平台20个;博士工作站12个。现有院级重点学科6个,重点培育学科2个。学院院士工作站协助申报的“乌梁素海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项目获批国家第三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项目,获得资助资金50.78亿元。升本以来,教师承担科学研究课题922项,其中国家级12项,省部级374项。公开发表论文2904篇;获批软件著作权和专利210项,出版专著272部;市级及以上科研获奖9项;登记“向日葵育苗移栽”“加工番茄源库调控”“腐植酸研发与推广”国家成果库成果3项;选育出河糯101作物新品种。主办蒙古文、汉文内部刊物《河套学院论坛》。文化传承:在河套文化的研究与传承方面,学院教师获批河套文化研究立项42项,撰写专著3部,发表论文68篇。在乌拉特文化的研究与传承方面,建有乌拉特文化研究中心、乌拉特蒙古族传统手工艺室等5个研究基地,获批部级及以上研究课题3项,出版著作12部,其中《乌拉特英雄史诗研究》获自治区政府社科类作品三等奖,群舞《乌拉特的祝福》获第四届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自治区甲组一等奖、全国一等奖。开放办学:学院坚持多层面开放办学之路。与北京师范大学、厦门大学、宁夏大学、大连外国语大学、波兰热舒夫信息技术与管理大学等国内外高校和自治区15所院校开展校际合作。与正大集团等十余家单位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进一步深化了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与蒙古国开展教育合作交流。24304社会服务:学院以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为己任,深入推进校政企合作,主动融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构建具有地方特色和满足当地需求的人才培养体系。现已基本形成了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四群一链”专业格局,共有产学研合作单位203家。2021年成立了河套学院现代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并入驻巴彦淖尔市农高区。与上海交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学内蒙古研究院正式签订了“伙伴研究组”协议12个,发挥各自优势合力推动巴彦淖尔市农牧产业转型升级。
  • 学校简介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81年,前身是内蒙古电子学校。2003年,在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大背景下,学校升格为高职,并正式更名为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06年,原内蒙古林业职工中专整体并入。作为一所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2003年被评为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被评为教育部首批信息化试点优秀单位,2015年获批中央电教馆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是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和自治区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学校设有10个行政部门,7个教学机构,2个教辅部门,开设专业33个,其中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国家级骨干专业3 个,央财支持建设专业1个,自治区品牌专业10个,自治区重点建设专业2个。办学实力∶学校现有教职工572人,其中正高级职称19人(二级教授1人),副高级132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124人,博士研究生5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和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各1人,黄炎培奖4人,"草原英才"工程高技能人才团队1个。自治区级教学名师和教坛新秀19人,自治区级优秀教学团队13个,自治区级精品课程22门,自治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课程5门,自治区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5项,自治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课程5门。学校牵头组建了内蒙古电子信息职教集团,集团内政府部门、行业企业、高校等共140余家成员单位,政、行、校、企四方联动,共育人才。与和林格尔新区签订政校企三方战略合作协议,在和林格尔新区建立分校和实习实训基地。与自治区团委共同创建了内蒙古青年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学生创业团队31个,并与区内7家本科院校建立专升本生源基地。学校是国家教育部、信息产业部批准的"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工程"的院校,是内蒙古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信息化技术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是国家批准的职业资格统一报名培训机构,设有职业技能鉴定所和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承担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办学条件∶学校总资产109688.47万元,占地面积60.4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9.28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9599.43万元;藏书62.33万册.电子资源69T; 数字化教学资源覆盖和无线网络覆盖全院,实现了智普校园和数字化管理。办学成果∶教育部信息化委员副主任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职业指导工作先进单位,中国教育创新示范单位,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就业工作"星级示范校"。内蒙古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发展先进集体。办学质量∶毕业生就业率近三年保持在96%以上。2014年学院荣获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学校以培养电子技术、信息技术的中高端技能型人才为主,服务自治区电子产业、信息产业,促进信息化社会发展,为国家培养大量云计算、物联网、动漫制作、大数据等技能型紧缺人才,毕业生广泛就业在华为、海尔、联想、中软、中国移动、CISCO、360、浪潮等世界500强企业和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对外交流∶学校充分发挥交流合作平台作用,以"一带一路"建设为契机,与多个国家的高校广泛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坚持"引进来""走出去",大力引进国外智力人才,积极选派教师、学生出国访问、访学,学习先进教育教学经验,促进师资国际化,提升学校声誉和办学质量。 2006年以来,我校与蒙古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多次互访.双方就管理模式、教学方法、实验培训基地建设及职业教育与市场企业发展联系等情况进行交流考察,互派教师开展教学科研活动,共享教育资源,共育专业人才。我校在蒙古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建校40周年之际向对方赠送教学仪器。通过开展一系列活动,为双方务实合作奠定良好的基础,也为中蒙两国教育合作交流作出应有的贡献。
  • 内蒙古艺术学院呼和浩特市
    学校简介内蒙古艺术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57年的全国重点艺术中专—内蒙古艺术学校。1957年,在时任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局党组书记布赫同志的亲自倡导下,成立了内蒙古艺术学校,开启了内蒙古民族艺术教育事业的崭新篇章。20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艺术人才的需要,自治区政府提请国家教委批准成立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1987年3月27日,国家教委下发(87)教计字067号文件,批准建立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内蒙古艺术学校作为艺术学院的中专部仍然保留。1994年,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开始招收本科学生。2001年底,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与内蒙古大学实现实质性合并。学院的建设发展仍然延续相对独立的运行机制,在人、财、物、办学等方面独立运行,形成了完备的建设体系。合并以来,在内蒙古大学“211工程”、省部共建高校计划、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计划等建设发展过程中,学院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特别是学位点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快的发展,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2004年,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开始培养硕士研究生。2012年,自治区人民政府鉴于艺术学院的发展实际,根据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文化强区建设对人才培养、繁荣发展民族文化的需要,决定报请教育部批准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独立设置为内蒙古艺术学院。2015年4月,教育部发文《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内蒙古艺术学院的函》(教发函〔2015〕72号),教育部“同意在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资源)基础上建立内蒙古艺术学院”。2015年8月,自治区政府发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内蒙古艺术学院和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发〔2015〕90号),正式批准独立设置内蒙古艺术学院。2017年1月,自治区党委任命首届校领导班子。2017年12月,完成校内机构设置和干部聘任工作。 办学特色 自建校以来,依托自治区丰富的民族艺术资源和深厚的文化积淀,形成了扎根内蒙古、传承发展民族优秀传统艺术与文化的鲜明办学特色,累计为内蒙古自治区及部分省市区培养了5万多名各级各类艺术人才。这些毕业生活跃在国内外文化艺术领域,许多人已成为艺术院团、广播电影电视部门的业务骨干,有的在国内外艺术领域产生了较大影响,如作曲家阿拉腾奥勒、歌唱家德德玛、拉苏荣、腾格尔,民乐演奏家李镇,指挥家娅伦格日勒,作曲家兼音乐制作人三宝,舞蹈家敖德木勒、敖登格日勒、康绍辉,电影演员萨仁高娃,影视导演康洪雷等。为了保护传承优秀传统文化艺术, 特别是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学校推行民族民间艺术进专业、进课程、进教材,开设了长调、呼麦、马头琴世界“三大”非遗以及蒙古舞、蒙古族民歌等专业方向,设立民族音乐传承班,建立“蒙古族青年合唱艺术人才培养基地”(简称“合唱基地班”),引进了“安达组合”,成立“安达民族音乐传承创新与传播中心”,开设了“安达班”、乌兰牧骑班等,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可复制的具有民族艺术传承创新传播功能的民族人才培养模式。在舞蹈教学方面,建立了蒙古族舞蹈教学实践框架,总结出基础练习、技术技巧、传统舞蹈表演组合及教学剧目等有机结合的蒙古族舞蹈教学体系,在蒙古舞教学研究、艺术创演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教学单位及学科专业 现有音乐学院、舞蹈学院、影视戏剧学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新媒体学院、文化艺术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教学部、附属中等艺术学校10个教学单位,在校生总数5000余人。学科专业设置以艺术学门类为主,涵盖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5个一级学科,文化产业管理1个二级学科。现有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艺术学理论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授权点。现有26个本科专业,其中,舞蹈表演、音乐表演、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绘画5个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音乐学专业获批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音乐表演)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蒙古舞)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蒙古舞)1门;自治区重点培育学科1个,自治区级品牌专业10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17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6门,自治区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8门。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自治区级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获自治区级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获自治区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 1个,课程思政教学示范课程1门。获自治区级新文科研究与改革立项项目3个。现有自治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现已列为自治区6个重点提升基地之一),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草原丝路音乐文化研究与传播基地)。先后获批建立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北方草原音乐文化研究与传承基地”、文化与旅游部外联局“中国—东欧国家民族艺术传承交流中心”、中国文联首批“中国文艺评论基地”、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与凤凰卫视集团•凤凰教育联合实施的“高校数字媒体产教融合创新应用基地”;获批建立了内蒙古动漫产业研发与人才培养基地、蒙古族青年合唱艺术人才培养基地、内蒙古皮革艺术产业化项目示范基地、安达民族音乐传承创新与传播中心、自治区级工业设计中心、蒙古族服装造型与工艺实践教学示范中心(自治区级重点实践教学示范基地)等教学实践与人才培养基地,获批组建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产业创新人才团队3个。教师主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70年内蒙古艺术创作研究》等国家级重点项目对自治区艺术研究具有重要理论贡献。2020年,学校被教育部认定为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学校学报获评“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A-)”。师资队伍目前在编教职工609人,硕士及以上学位410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214人,专任教师442人。其中,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人,国家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人,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人,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6人,“全国教材建设先进个人” 1人,自治区“杰出人才”奖1人,自治区“草原英才”培养人选10人,自治区文学艺术突出贡献奖 3人,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5人,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二层次人选2人,自治区“草原英才”创新团队带头人5人,自治区级“四个一批”人才1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5人。对外交流多年来,与国内外艺术院校、团体以及知名专家学者之间有着广泛的联系和交往。先后与美国佛蒙特大学、美国佛蒙特艺术中心、美国伊利诺大学、丹麦皇家美术学院、蒙古国文化艺术大学、蒙古国音乐舞蹈学院、蒙古国国立科技大学、泰国格乐大学、韩国启明大学签订了校际合作协议,与美国肯塔基大学签署了2+2、3+1合作办学协议,并举办了中美“马文化周”、“文化艺术活动周”活动等。与泰国格乐大学开展博士、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合作。连续10多年举办了“中美东方之旅”艺术交流活动,多次参与中俄艺术联盟、中国东盟学校艺术联盟艺术交流活动,并多次应邀组团前往美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西班牙、瑞典、丹麦、德国等国家和港澳台地区进行访问演出或举办作品展览,为扩大民族文化和内蒙古自治区的国际影响力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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