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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16-03-01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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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省政府印发了(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使学校、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准确了解《实施方案》有关内容,确保《实施方案》平稳落地,各项改革措施顺利推进,现将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我省《实施方案》总体情况

1.《实施方案》产生的背景及起草过程。

2014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围绕“促进公平、科学选才”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出了顶层设计。之后,教育部相继出台了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四个配套文件,要求各省在国家政策框架体系内,制定本省的贯彻落实方案,明确各项改革举措的时间表、路线图。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实施意见》精神,加快制定我省《实施方案》,2015年初省教育厅成立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多次深入全省各地高等院校、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教育研究机构和考试招生机构进行了广泛调研,全方位听取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对浙江省、上海市的试点改革方案以及兄弟省市的改革草案进行比较分析,从中吸取有益的经验和做法;形成初稿后,又邀请中学校长、一线教师、大学教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不同类型专家反复论证修改。最终,《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常委会议研究批准,上报教育部备案通过,向社会公布。

2.《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我省制定的《实施方案》是在国务院《实施意见》确定的五大任务18项具体举措框架下完成的,是对《实施意见》各项改革举措的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共分为三部分:一是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改革目标;二是主要任务和措施,包括完善中小学招生和评价制度、加快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改革、深化考试内容改革、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机制改革、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和强化监督管理机制;三是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经费投入、稳步推进实施和加强宣传引导。

3.此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都有哪些特点?

我省此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主要呈现出以下三个特点:一是覆盖范围更广。这次改革不再局限于某一阶段或是某个单项考试招生制度的改革,而是涵盖了从义务教育阶段到高等教育阶段考试招生的全局性变革,涉及小升初、中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普通高考乃至继续教育等一系列考试招生,几乎关系到所有受教育人群。二是入学机会更公平。进一步完善了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办法,努力破解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难题;逐步建立起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畅通学生纵向流动渠道;进一步减少和规范了高考加分,确保高考公平公正,等等。这些改革举措将惠及广大考生,保障了各阶段受教育人群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三是招生录取更科学。首先,高校招生不再“唯分是从”,推进人才评价选拔从单一向综合转变,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中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更加注重对考生日常学习和综合素质的考量;其次,打破了以往高考“一考定终身”的考试格局,自主选择考试科目可以实现“考其所长”、“考其所好”,外语提供两次考试机会,使一次考试的重要性降低,减轻了考生的心理负担;再次,缓解了普通高考“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压力,逐步实现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鼓励有意上高职院校的学生提前分流,相应减少了高考的竞争压力。

4.我省《实施方案》中有哪些执行的是国家政策?有哪些是对国家政策的细化和拓展?

在制定我省《实施方案》过程中,凡是国务院《实施意见》中有明确规定的,我们严格贯彻落实;对于需要进一步细化的,根据我省实际情况,也明确了改革的方向,提出了任务目标。具体来说,属于国家顶层设计的,关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设置、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统一高考科目的设置及分值、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普通高校实行“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录取方式等内容,在我省《实施方案》中全部严格执行。

属于我省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进一步细化的,主要有以下五点:一是决定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二是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在全省实行新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任选,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只有一次参加考试的机会,今后将积极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参加同一科目两次考试及更换已选科目提供机会;三是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在全省实行新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并且在2020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试行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录取的方式,2021年推广至普通高考使用;四是大幅减少和规范我省的地方性加分项目,取消了“侨眷高知子女”和“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两项高考加分项目,保留“农村独生子女”加分项目,加分分值不变,加分范围只适用于我省省内高校招生;五是从2016年起,本科第三批录取院校与第二批合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

二、关于中小学招生和评价制度改革

5.高中学生如何选择学业水平考试的选考科目?

改革后,普通高中将不再简单分为文科、理科,学生按照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规定学习所有科目,每门课程结束后都要参加相应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参加高校招生的学生可根据高校的要求和自己的兴趣爱好及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3科,将这3个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6.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与其余科目在考试内容、考试方式、考试时间以及成绩呈现上有什么区别?

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与其它科目的主要区别在于,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考试科目属于等级考试,考试内容为该科目国家课程标准中的必修内容和部分选修内容,成绩呈现方式按照一定比例分为A、B、C、D、E五个等级,一般应在学完所选择考试科目全部必修内容和选修内容后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方式为统一笔试。其它考试科目则属于合格考试,考试内容为该科目国家课程标准中的必修内容,成绩呈现方式只区分“合格”与“不合格”,学生学完相关必修内容后即可报名参加该科目考试,考试方式有统一笔试、统一网络考试和现场测试。

7.为什么我省现阶段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只允许考一次?

关于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的考试次数,目前两个试点省市的改革方案中,浙江规定可以考两次,上海规定只能考一次。我省采用了上海模式,规定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只能参加一次考试,主要是考虑到两次考试的等值性难以把握。由于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按照比例以等级呈现,那么多次考试会造成评价结果的等值性差异。如何科学合理地组织开展第二次考试,保证两次考试具有等值性,目前尚无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仍然需要进一步调研论证。因此,在现有条件下,我省规定选考科目只考一次,今后,随着学业水平考试的进一步完善以及高考改革的深入推进,在广泛调研、总结经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我省将逐步实现为有需要的学生参加同一科目两次考试及更换已选科目提供机会。

8.为什么要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行新的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目前,我省已起草完成《河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实施办法》,报教育部备案后将向社会公布,同时全省统一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正在积极建设过程中,即将投入使用。为充分发挥综合素质评价在高中学生毕业和升学中的重要参考作用,我省定于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在全省实行新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并在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试行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方式,不断积累经验,进一步完善举措,为2021年推广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使用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关于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改革

9.为什么要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改革?

实行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是这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一个重大举措。高等职业教育担负着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任务,因此在考试招生中更加注重对学生职业倾向和职业技能的考核。实行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将高职院校的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既有利于高职院校按照职业教育的规律选拔和培养技能型人才,同时也有利于一部分学生尽早地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教育,从而减轻高考的备考负担。

10.目前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都有哪几种形式?

我省现有的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一是高职院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招生(高职单招)。2015年,我省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突破7万人,实现全部66所高职院校全覆盖,已达到教育部提出的“2015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一半左右”的任务目标,2016年将继续扩大招生比例,到2017年成为高职院校招生主渠道。二是面向初中应届毕业生的“三二分段”、“五年一贯制”等中、高职衔接贯通培养模式。贯通培养的考试招生形式是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经过多年探索并不断完善的,可以作为高职院校招生的辅助渠道。三是通过普通高考进入高职院校学习。考虑到考生的心理和其他一些需求,将继续保留考生通过参加普通高考进入高职院校学习的通道。

11.我省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是怎样进行的?

在省教育厅监督指导下,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在每年春季进行。为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充分赋予考生对院校的选择权,2015年我省高职单招试行院校按专业类联合考试招生,考生只要参加某专业类联合考试,即可报考招收此类专业的所有高职院校。2016年高职单招联合考试招生专业类扩大到10类,2017年实现全部专业按类联合考试招生。同时,进一步改进考试评价方式,根据中职毕业生和普通高中毕业生的不同情况,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中职院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部分的考查可以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同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社会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方式。考生如果参加了高职单招考试,并且已经被确定录取后,就不再参加普通高考。

四、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机制改革

12.如何保障农村和贫困地区考生有更多升入重点高校的机会?

为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纵向流动渠道,我省《实施方案》提出,改进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分配方式,在实施国家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同时,继续实施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2015年,我省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已达到有关高校本科一批招生规模的3%,今后将继续加大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实施力度,形成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促进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

13.我省都取消了哪些高考加分项目?保留了哪些?

按照国务院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经省政府批准,我省调整了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一是国家取消的全国性加分项目,我省自2015年1月1日起全部取消。二是国家保留和完善的全国性加分项目,我省保留,加分分值不变,适用范围不变。三是按国家要求大幅减少和规范了我省的地方性加分项目。2015年以前,我省有“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侨眷高知子女”等3项地方性加分项目。其中“侨眷高知子女”和“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两项加分项目,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只保留“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加分项目,加分分值为10分,并且只适用于我省高校省内招生。

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的配套文件《关于做好我省调整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工作的通知》(冀招委[2015]3号)已于去年4月由省招生委员会印发。

14.为什么要合并本二、本三批次?

本科二批、三批合并体现了国家改革的总体方向,国务院《实施意见》明确规定要“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目前我省本科层次分本科提前批A、本科提前批B、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等五个录取批次。分批次进行录取,只是为便于录取工作操作,与院校性质无关。合并本科二批、三批有利于消除社会对本三录取的高校毕业生的偏见,推动民办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发展,有利于今后高校毕业生平等就业。从全国情况看,有的省从未设过本科三批,有的省几年前已将本科三批取消并入了本科二批。为此,按照国家的要求,我省定于从2016年起本科三批和本科二批合并,并根据情况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

15.批次合并将对考生产生什么影响?

录取批次合并不会减少考生的录取机会。批次合并后,我省将采取增加志愿填报数量和增加征集志愿次数的方式,确保考生录取机会不减少,同时,继续提供一分一档分数统计,考生可根据自己排名以及院校往年录取情况填报志愿。总之,对考生而言,由于同一批次院校数量大幅增加,考生可选择的院校和专业也相应增加,一些个性化的需求将会得到满足。

五、关于高考综合改革

16.我省为什么选择从2018年开始启动高考综合改革?

我省决定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一是可以充分借鉴试点省市经验。教育部选择上海市和浙江省从2014年开始在全国率先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这两个试点省市要在2017年夏季高考结束后,才能完成一轮高考改革。试点省市各项改革举措的实施效果以及在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也都要在2017年高考结束后才能显现出来,而这些宝贵的经验乃至教训对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的制定,具有极其重要的借鉴意义。二是留出充足的准备时间。我省是人口大省,也是高考生源大省,区域之间特别是城乡之间基础教育发展还不均衡,优质教育资源相对不足。此次高考综合改革将对高中教育教学组织模式产生重大影响,学生自主选择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走班制”分层教学、综合素质评价等新的教育评价方式对普通高中的师资储备、教学场地、经费投入、仪器设备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精心准备、提前谋划。三是与全国多数省份保持一致。从教育部最新通报的情况来看,全国17个省(区、市)都是选择2018年作为高考综合改革的启动年份。

17.改革后高考将有哪些变化?

高考综合改革是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也是这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我省《实施方案》对高考综合改革提出了时间表和路线图,总的来看,2021年我省高考将有以下四大变化:一是统一高考科目发生了变化,国家组织实施的统一高考将由现在的“3+X”改为语文、数学、外语,这3个科目每科的分值将保持150分不变。二是外语科目考试次数发生了变化,由过去的只考一次变为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取两次成绩较高者计入考生总成绩。三是录取依据发生了变化,由过去只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录取,变为“两依据,一参考”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将采取依据统一高考的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方式。四是录取批次发生了变化,除了先行合并本科二批和本科三批外,还将根据情况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

18.学业水平考试3个选考科目成绩如何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成绩有效期是多久?

由于学业水平考试3个选考科目成绩以等级呈现,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时,需要按等级进行赋分,具体赋分办法以及成绩有效期将经过充分的调研论证,在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中予以明确。

19.我省高考改革实施方案什么时候出台?

按照《实施方案》设定的高考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我省将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本着“三年早知道”的原则,我省高考改革的具体方案将在2018年6月底前报教育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围绕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赋分办法、成绩有效期以及外语科目两次考试的组织安排等具体问题,进行深入细致地调研论证,同时充分借鉴试点省市的经验,扎实做好我省高考改革实施方案的起草工作。

六、关于改革的保障措施

20.如何确保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顺利实施?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涉及方方面面,事关广大学生根本利益,是教育改革的突破口,牵一发而动全身,十分重要而又复杂敏感。为保障改革各项举措落实到位,我省《实施方案》从组织领导、经费投入和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是围绕普通高中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学业水平考试运行机制的准备工作,提出要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教学场地、设施设备、师资队伍等基本建设,加快推进各级各类考试招生机构和专业化队伍建设,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标准和要求,加强对学业水平考试的统一管理,确保2018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改革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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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简介承德护理职业学院建于1978年,原为承德卫生学校。2010年升格为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为根本、以特色促发展”的办学方针,坚持“立足承德、服务河北、面向全国、走向世界” 的办学定位,办学特色鲜明,办学实力较强,先后被授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全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被承德市卫健委确定为承德市“国家执业医师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学院占地286亩,建筑面积10万余平方米。现有在校生7000多人,专任教师258名,其中教授27名,副教授等副高级职称108名,硕士学位教师120人。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900万元,建有临床护理、口腔、药检、医学基础四个实训中心,其中护理专业实训基地为国家级实训基地。建有国家级“职业技能鉴定所”,教学医院4所,在北京、河北等地建立稳定的实习就业基地49家。学院开设有护理、涉外护理(英语方向、日语方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口腔医学技术、中医保健康复技术、医学美容技术、药学、助产等专业,其中医学检验技术和口腔医学技术为国家支持的重点建设专业。学院主动适应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的变化,积极培养老年健康管理和护理等方面的技能型人才,被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确定为全国“曜阳养老”培训基地。学院办学特色鲜明,涉外护理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的声誉,与澳大利亚南岸政府理工学院、美国纽约市立大学、比利时鲁汶大学、日本京进集团株式会社、德国养老机构,以及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中心等开展合作办学。学院国际护士培训中心面向全国招生培训,雅思培训5.0以上通过率保持在70%以上,现已有近2000名学生毕业后到国外工作或学习。学校现为“全国涉外护理教育研究会”主任委员和秘书长单位、“国家护理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国家“医护英语教学示范基地”、河北省“涉外护士培训基地”、新西兰GHG医院集团“快捷OET培训基地”。目前,学院正在全面加强内涵建设,坚持特色品牌强校理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管理水平,加强国内职业教育联合和与医院、企业的联合,扩大国际开放,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部署,促进学校整体办学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一所具有鲜明职业特色的高等护理职业院校。
  • 河北经贸大学石家庄市
    学校简介 河北经贸大学是河北省重点建设的骨干大学,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兼有文学、理学、工学和艺术学的多学科财经类大学。学校由河北财经学院、河北经贸学院、河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等合并组建而成,至今已有69年的办学历史。学校分北、南、西三个校区办学。其中南、西校区为独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座落于石家庄市西南高教区,占地200余亩。北校区是校本部,主要举办本科、研究生和留学生教育,地处石家庄市西部生态区滨水景观带,占地2800余亩,绿化面积达40%以上。学校被授予“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称号。 学校现有16个本科学院、3个教学部(中心)以及研究生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独立学院),并设有经济研究所、社会治理研究所、社会治理德治与法治河北省协同创新中心、京津冀协同发展河北省协同创新中心、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区域绿色低碳发展研究院、雄安开发研究院、中东欧国际商务研修学院等近70余个实体和非实体性研究机构。 学校始终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河北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的奋斗目标,学校领导班子带领全体师生凝心聚力、拼搏进取,有力地推动了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学校办学能力、办学水平和社会知名度、美誉度持续提升。学校党委荣获“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全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河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学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并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50所典型经验高校”等荣誉称号。 学校现有教职工18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200余人,教师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600余人,现有博士和在读博士600余人。教师队伍中拥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河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省管优秀专家、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社科优秀青年专家等200余人次。 学校有10个省级重点学科和1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1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52个本科招生专业。《河北省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推进方案(2021-2025年)》中,我校被纳入重点支持的一流大学建设范围,应用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学被纳入一流学科建设范围,其中应用经济学被确定为重点支持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法学被确定为重点培育学科。在教育部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中,财政学、金融学、贸易经济、法学、新闻学、工商管理、会计学、旅游管理、保险学9个专业入选了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4个专业入选了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5门,省级一流课程38门。学校积极推进新财经人才培养改革,提出了“家国情怀+财经知识+信息技术+职业素养+国际视野”五维度人才培养规格,建立多元联动协同育人模式,开设了“人工智能法学”“金融科技”“智慧工商管理”“数字财会”“数字经济”“智慧物流管理”等6个新财经人才培养改革实验班。学校面向24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本科生18800余人、硕士研究生2600余人。独立学院学生9100余人,继续教育学院学生1800余人。招生就业工作态势良好,招生、就业率均名列省内前茅。 学校坚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走内涵发展之路,牢固树立教学的中心地位,大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取得了丰硕的教育教学成果。学校全面实施学分制,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制4年,学习年限3-6年,并拥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学校建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国家级教学团队、国家级新工科实践项目等国家级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工程项目40余项,省级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30余项。近年来,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30余项。学校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实施学科融合、产教融合、科教融合、通专融合,着力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的“经世致用”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建立了“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大学生科技竞赛支持体系,学生在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赛等国家级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奖数量在全省高校名列前茅。研究生教育实行专、学硕分类培养,逐步深化新财经教育改革背景下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加强研究生教育标准化体系建设,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 近五年来,学校共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自然基金项目以及教育部项目90余项,其它各类课题1500余项,科研到账经费近1.2亿元,立项成果在数量、质量和层次上逐年稳步提高。学校主动以科研创新助力地方经济发展,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等国家及河北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服务,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其中近70余项成果得到习近平、张高丽等国家领导人和河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及其他省部级领导的批示。 学校重视国际交流与合作,与美国、英国、意大利、澳大利亚、韩国等50多个国家的高等院校和其他教育机构长期保持交流合作关系。学校是承担来华留学生中国政府奖学金培养工作及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培养工作的单位之一。现有来自29个国家留学生170余人。中东欧国际商务研修学院为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促进与中东欧国家交流提供了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学校与美国芝加哥康考迪亚大学开展本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两校联合培养DBA博士研究生项目顺利推进。2021年,学校成功开设本科学术互认课程(简称ISEC)项目,国际化人才培养水平不断提高。学校在传播中国文化、推广汉语方面成果显著,与加德满都大学、赞比亚大学共同创办了2所“孔子学院”。赞比亚大学孔子学院和尼泊尔加德满都大学孔子学院均被授予“先进孔子学院”称号,赞比亚大学孔子学院还被授予“全球示范孔子学院”称号。在第十九届中国国际教育年会上,学校荣获“‘一带一路’国际教育交流奖”。 面向未来,学校党委提出了建设国内知名的高水平财经大学的奋斗目标,制定了“人才强校、创新驱动、开放办学”三大战略。全体师生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全力落实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夯基础、强内涵、拓格局、上层次,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学校综合实力,为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而努力奋斗!(2022年1月)
  •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石家庄市新华区
    学校简介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河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为河北省委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厅级,由省委政法委管理。学院与共和国同龄,是河北省法学教育的发源地,为河北省民主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学院前身是河北省建设学院,成立于1949年7月,首任院长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主席杨秀峰同志兼任。1954年4月,改建为河北省政法干部学校。1983年11月,改建为河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2001年4月,适应法律职业化发展趋势,改建为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在保留“河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职能、继续承担政法干警培训任务的同时,开始举办法律类高等职业教育。2004年4月,河北林业学校整建制并入,同年,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恢复“河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院位于石家庄市新华区,占地面积1153亩,现有三个校区,校本部位于友谊北大街569号,北院位于学府路77号,东院位于学府路41号。学院秉持“良法善治,尚法高行”的校训,厚植“尚法、精业、博知、笃行”的校风,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技能型复合型法治型人才。学院先后荣获河北省成人高等学校评估优秀学校、教育教学质量A级院校、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优秀院校、河北省重点建设示范性高职院校、河北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河北省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中国双创典型示范高校、中国双创典型示范基地、中国双创组织能力贡献奖等称号,入选工信部校企协同就业创业创新示范实践基地建设单位。学院法律事务专业在2021年中国科教评价网“中国高职院校法律事务专业排行榜”中位列全国第一。在第三方大学评价机构艾瑞深校友会网发布的2021年和2022年中国大学排行榜中,学院蝉联中国政法类高职院校第一名。学院设有应用法律系、司法实务系、国际法商系、行政法务系、经贸法务系、计算机与数字法务系、建筑工程与法务系、生态工程与法务系、政治与公共管理系、国际交流与文化艺术系、会计系和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公共法律教学部、基础部、体育教学部、继续教育部等16个教学机构。全日制在校生1.28万余人,招生专业40多个,覆盖12个专业大类。现有法律事务、园林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人力资源管理4个国家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法律事务、司法助理、法律文秘3个省级示范专业,15门国家教指委、省级精品课程,5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法律事务省级骨干专业群、法律事务专业群教学资源库等12个河北省高等职业教育第二轮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建设项目。建有校内专业实验实训室96个、校外实训基地148个,“1+X”试点证书考点10个。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服务中心、文化素养培训中心、园林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新商科产学研协同发展中心、数字创意设计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等实训基地,集教学、培训、学生职业素质培养与社会服务于一体。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602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师占比36.9%,研究生学历及硕士以上学位教师占比72%,“双师型”教师占比78.9%。多位教师担任中央政法委政法研究所特邀研究员、全国司法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林业和草原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省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省政府法律顾问、河北省法官遴选委员会委员、河北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河北省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委员、河北省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等社会职务;多位教师荣获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省管优秀专家、省政府特贴专家、省模范教师和省级优秀教师、师德标兵、教学名师、中青年法学专家、“三八”红旗手等荣誉和称号。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聚焦政法教育特色,坚持法治教育培训与高等职业教育“两翼齐飞”的发展战略,累计培训政法干警10万余人次,轮训执业律师8千余人次,培养各类学历生9.3万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长期坚持“以学生为本,为学生服务,育学生成才”育人宗旨和“一本双健三养四知”立德树人工作思路的基础上,形成了政治认同与法律信仰融合、人格养成与法治精神融合、专业能力与法治思维融合的育人理念,积极推进思政教育与法治教育同向同行、“法律+”理论课程体系与实践教学体系同步设计、文化实践基地与专业实践基地同步建设的育人实践,成效显著。学院遵循职业教育规律,高度重视政校行企社深度合作,与全省各级政法机关和法律服务行业、相关企业保持紧密合作关系,切实发挥政法机关、行业企业在高素质技能型复合型法治型人才培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创新新时代政法干警培训形式,承办河北政法干部网络学院,积极开展全省政法干警政治轮训和业务培训工作。建有法治教育培训中心、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服务中心和继续教育部,充分利用专业和师资优势,主动服务法治河北建设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学院是河北省法学理论研究的重要阵地,依托学院建立的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和诉讼法学研究会,是河北省法学法律工作者的重要学术交流平台。学院主办的《河北法学》杂志,创刊30多年来,在全国法学界享有良好声誉和较大影响,连续被评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和“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学院教师近年来公开发表论文3460篇,出版著作、教材148部,省级以上立项课题260余项,获河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5项。学院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建有华北地区规模最大的气膜体育馆。图书馆布局合理、功能完备,拥有优雅的环境、良好的阅读条件、种类齐全的书刊资料。目前馆藏图书120万余册,年订购中文期刊665种,电子图书存储量116444GB(36.7万册),电子专业期刊43.2万册。七十载栉风沐雨薪火相传,七十载筚路蓝缕玉汝于成。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征程中,学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秉持“特色立校、人才强校、服务兴校”的办学理念,持续聚焦政法特色,加快推进专业融合,着力加强内涵建设,正在向着河北政法职业大学的宏伟目标踔厉奋进,为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 学校简介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前身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1981年4月24日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主要为公安现役部队培养指挥管理和专业技术警官,承担我国维和警察、成建制维和警察防暴队、常备维和警队、驻外警务联络官和外籍警察培训任务,担负公安机关培训工作。2000年,中国维和警察培训中心在学院正式成立。200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1997年、2008年、2016年,先后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水平评估、审核评估。2018年9月,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总体部署,经教育部批准,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转制更名为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同时加挂“公安部国际执法合作学院”和“中国维和警察培训中心”牌子,为公安部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服务面向得到进一步拓展。主要面向全国公安机关,培养适应新时代公安工作创新发展的新型警务人才;面向国家移民管理队伍,培养移民和出入境管理人才;面向公安国际执法安全合作,培养国际执法合作人才和外籍警察;面向联合国维和事业,培养各类维和警务人才;面向社会行业消防队伍,培养消防工程技术和指挥管理类人才;面向国家有关部委和“走出去”的中国企业,培养海外安全管理人才。学校注册在北京市门头沟区,办学地点在廊坊市安次区和广州市天河区,占地1700余亩。开办7个一级学科、17个硕士学位授予点和16个本科专业。建有30余个实验室,建成消防与应急救援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级消防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河北省院士工作站、灭火救援技术公安部重点实验室等10余个国家级、省部级创新平台。建有射击馆、综合训练场、维和模拟训练街区、战术训练基地等实训设施,拥有一大批先进训练装备器材。学校坚持开放合作,与北京大学等10余个单位,签署了合作办学协议或建立协同创新中心、研究生工作站;与美国、俄罗斯、法国等国家20余所同类院校或实务部门,建立了务实稳定的合作关系。全国消防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消防协会学术工作委员会、中国警察协会专业委员会、公共安全科学技术学会应急处置专业委员会等机构和学术组织设在学校。学校拥有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专业领域高水平师资队伍,现有教学科研人员840余人,聘请中国工程院院士范维澄等268名专家学者,担任学校客座教授或兼职导师,建有高水平实战教官库。39年来,8人次入选国家、省部级各类人才工程,60余人被评为国家级、省部级优秀教师或教学名师、7人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34人次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和公安部部级津贴,213人次享受公安部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奖励津贴。先后培养了6万余名高素质合格人才,为国家边防、消防、警卫事业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被誉为“忠诚卫士的摇篮”。新时期,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新时代公安工作新需求、新发展为牵引,坚持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立德树人、服务实战的办学理念,坚持现代化教学、实战化训练、信息化主导、国际化引领的办学思路,秉承“进德修业,精武博文”的校训精神,大力培养“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高素质合格人才,向着“有特色、高水平、国际化的世界一流警察大学”目标奋勇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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