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高考时间是6月7日和8日两天,高考成绩将在6月25日前发布,高考录取将分5个批次……昨天,省教育厅发布2015年我省夏季高考方案,今年高考将有四大变化,另外还公布了高考加分方案的最终版本。
一变 高校设农村单独招生
高校招生向农村偏远地区倾斜是教育部的要求,为此部属高校出台了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将我省的省级财政困难县及中西部地区和沂蒙革命老区的62个县(市、区)纳入国家的专项计划。
除部属高校外,省教育厅将继续实施我省的地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在一批本科有招生任务的部分省属本科院校安排3%的招生计划,面向52个省级财政困难县实行定向招生。
不管是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还是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岛城考生都不在享受优惠的范围内,但这不意味着对岛城考生没有影响,在高校总的招生计划中单设了农村专向,留给普通考生的计划份额势必减少。
二变 残疾人享平等考试机会
根据要求,从2015年高考开始,各级教育考试机构需根据残疾考生的残疾情况和需要以及各地实际,对符合高考报名条件、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残疾人考生提供一种或几种必要条件和合理便利。包括:提供现行盲文试卷;提供大字号试卷;优先进入考点、考场;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如引导辅助人员、手语翻译人员等)予以协助;考点、考场设置文字指示标识、交流板等;允许视力残疾考生携带答题所需的盲文笔、盲文手写板、盲文作图工具、橡胶垫、无存储功能的盲文打字机、台灯、光学放大镜、盲杖等辅助器具或设备;允许听力残疾考生携带助听器、人工耳蜗等助听辅听设备;允许行动不便的残疾考生使用轮椅、拐杖,有特殊需要的残疾考生可以自带特殊桌椅参加考试;对使用盲文试卷的视力残疾考生和使用大字号试卷、因脑瘫或其他疾病引起的上肢无法正常书写或无上肢等书写特别困难的考生延长考试时间。
此外,听力残疾考生,经申请批准后可免除外语听力考试。免除外语听力考试残疾考生的外语科成绩,按“笔试成绩×外语科总分值/笔试部分总分值”计算。
三变 艺术类提前批可填两学校
今年我省继续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并在普通文史和理工类的本科一批、本科二批、专科(高职)批全部实行平行志愿和分批次征集志愿。艺术、体育等专业不实行平行志愿,艺术类提前批取得两个以上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以填报两个顺序志愿。以往艺术考生拿到的专业合格证中,无论拿到几个提前批的合格证,都只能报考一所学校。而根据最新变化,2015年的艺考生在填报提前批志愿的时候增加了一个机会。这对艺术生而言无疑是一大利好。
“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考生按文史类或理工类专科(高职)批填报志愿,考生投档成绩达到我省本科二批录取最低控制线下50分之内,由高校根据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并办理专科录取手续。
四变 加分政策最终版本出炉
去年教育部调整了高考加分政策,我省也做出了相应的调整,省教育厅发布的方案中给出了高考加分的最终版本。
五类考生享“优待”
五类考生可以在录取时享受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照顾,这类考生包括:
1烈士子女,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20分以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3自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10分之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5山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省属高校调档分数线5分之内的,可以向省属高校投档,由省属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哪些奖项获加分
2015年1月1日前获得以下奖项的考生在录取时可以享受增加5分或降低5分投档照顾:
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受省、市人民政府表彰或受省综治委表彰的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见义勇为的应届毕业生,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5分之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见义勇为考生的认定以政府颁发的证书为准。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统一测试(测试项目仅限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等8项)达到相应标准的应届毕业生考生,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获省级以上表彰的先进劳模青年,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5分之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下列奖项的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录取时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中国科学技术学会举办的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2)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获得者;
(3)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备注:同一考生若符合上述多项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或降分,不可重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