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推进,一些招生诈骗手段也随之活跃。近年来,在我区乌鲁木齐、博州、石河子等地均发现过不同形式的招生诈骗行为。不法分子通常发布“低分高录”、“售卖内部指标”、“点招”等虚假信息进行诈骗。近日哈密地区教育局又查获一起虚假宣传招生,相关人员混淆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概念,宣称 “不到二本线,可以上二本”,实为招收自考辅导班。这类非法招生行为严重损害考生、家长的合法利益。为此,自治区招办发布高校招生诈骗预警,请广大考生、家长警惕各类违规招生行为,不要轻信中介机构和那些所谓“有办事能力”的人,不要心存侥幸,以免蒙受精神和财产损失。
从近年来新疆和内地查处的招生诈骗典型案件看,招生诈骗的主要特征是:不法分子在诈骗过程中利用考生和家长望子成龙的急切心理、低分高录的侥幸心理及上当受骗后碍于面子不愿声张举报的心理,虚构与招生部门的密切关系,甚至假冒招生院校及工作人员,借助熟人作担保,以虚假承诺做诱饵,编造“交钱就能实现低分高录”的谎言,实现诈骗目的。
自治区招办特别整理了非法招生人员几种形式的招生诈骗手段,希望考生和家长能够明辨骗局,谨防上当受骗。
【骗术1】谎称和招生院校及招生办有熟人进行诈骗。
一些骗子声称在招生院校和招生办有熟人,只要花钱疏通好关系,就可以录取到考生希望上的高校或专业。
防范提醒: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是完全利用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在网上进行,所有投档、录取均按事先向社会公布的投档规则和院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只有高考成绩达到相应录取批次和高校的分数要求,才有机会被高校录取。
【骗术2】通过混淆学历与非学历教育进行诈骗。
一些招生骗子或非法中介故意混淆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网络教育与普通高校招生不同的学历教育之间、学历与非学历教育之间的区别,用自考助学班、网络教育班等入学通知书蒙骗考生和家长。部分办学机构打着学历教育的幌子,实际招收非学历教育学员,家长花钱拿到了录取通知书,入学之后方知上当受骗。
防范提醒:自学考试、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网络教育也是高等教育的形式,但与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有显著的区别。持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网络教育等学校“入学通知书”的考生只能参加自学考试、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网络教育等形式的学习,“入学”后不能通过教育部门的普通高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更拿不到普通高校的毕业证书。
【骗术3】伪造虚假招生信息。
不法分子或中介通过编造虚假招生院校、虚假合作办学单位招揽生源,更有甚者恶意仿造合法高校招生网站、非法链接并篡改合法招生院校网上供查询的新生录取名单,甚至伪造省级招办录取考生名册和高校录取通知书,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防范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应及时登录教育部网站查询2013年具有正规招生资格的学校名单,在此之外的各类办学机构均不具备相关资格。已拿到录取通知书的考生,可通过自治区招办核实录取信息。“落榜”考生,应及时关注未完成招生计划公开征集信息,正确填报征集志愿争取录取机会。
【骗术4】用虚假的“内部指标”、“计划外指标”和“点招指标”进行诈骗。
一些骗子冒充或假借认识招生考试机构工作人员、高校领导或高校招生人员,谎称交钱可换取所谓“内部指标”、“计划外指标”、“点招指标”,就可以让不够分数线的考生录取到自己心仪的院校,即低分高录,进行诈骗。
防范提醒:国家对高校招生计划的使用有严格规定,除了计划使用必须达到批次录取控制线外,还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在录取过程中对每位考生均是依据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分批次投档。考生的高考成绩只有达到同批次高考录取分数线或资格线才具备向高校投档的基本资格。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区外在我区招生的院校追加招生计划录取的考生,其分数都必须达到该校在我区的最低录取分数线。需要特别说明的一点是,近两年我区在各批次录取工作结束后,自治区招办在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专业),组织符合规定条件尚未被录取的考生通过新疆招生网填报征集志愿时,只有极个别特殊艰苦、定向及免费师范生专业视生源情况才可能会出现适当降分录取的情况。今年教育部明确要求,坚决治理“点招”等不规范招生行为,不得出台与国家招生政策相违背的招生办法,不得出台涉及违规“点招”的录取及收费办法。考生和家长切不可轻信“只要花钱就可以低分高录”的把戏。
自治区招办提醒,今年继续坚持录取期间通过新疆招生网(http://www.xjzs.edu.cn)定时(每日北京时间18时)公布考生录取结果信息,考生和家长可通过新疆招生网等指定媒体查询录取结果信息,完全没有必要从其他渠道获知,考生和家长也要仔细甄别各种招生欺诈行为,避免上当受骗、蒙受钱财损失。如遇疑问,可在上班时间拨打自治区招办咨询专线(0991-8750000)咨询确认,也可拨打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现场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991-8758128)投诉和反映。
自治区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