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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公告(第14号)本科一批
2024-07-16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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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本次网上填报志愿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志愿的批次及科类

批次:本科一批。

科类:文科、理科、蒙授文科、蒙授理科。

二、网上填报志愿的条件

1.高考录取系统中考生电子档案状态须为“自由可投”;

2.考生的投档分(实际高考总分+政策性加分,下同)须达到本科一批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3. 获得相关招生院校高校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关招生院校高校专项计划志愿。

三、网报志愿时间

1.7月17日8:00开始填报志愿;10:00后不允许删除志愿,但可以新填志愿;10:30后既不允许删除志愿也不允许新填志愿,只允许修改志愿。

2.9:00第一次发布网报志愿统计信息,以后每小时发布一次。

3.网报志愿分段结束时间和分数段:

内蒙古.png

四、网上填报志愿流程

1.考生应提前阅读《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和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平安高考”“填报志愿专栏”“招生计划”中公布的相应招生计划,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招生章程”栏(https://gaokao.chsi.com.cn/zsgs/zhangcheng/listVerifedZszc--method-index,lb-1.dhtml)或院校官网查看相关院校的2024年招生章程以及“填报志愿专栏”“录取规则补充说明”中公布的相关内容等,记录好拟报考院校代码、名称、专业代号、录取规则、同分择优录取办法等重要内容。

2.网上填报志愿的网址打印在《准考证》上,考生可直接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网址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也可通过浏览器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依次点击“平安高考”“填报志愿入口”“普通类、高职对口招生类、体育类网上填报志愿系统”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平台”,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修改和提交志愿。

3.考生在网上首次新填志愿后,即可以实时查看到自己在所报院校按投档分的排名以及在所报第一专业按投档分和实考分的排名。第一专业排名只为其投档分在当前院校投档线上的考生提供。若出现平行分,填报系统还同时显示相应名次含本人在内的平行分人数。考生可以经常查看动态排名,在其对应分数段填报志愿截止前,根据排名、院校录取规则和专业要求等信息决定是否修改志愿;并根据本人提前准备拟报考院校名单或“填报志愿专栏”中最新发布的网报志愿阶段性统计信息等,综合考虑选择修改到哪个院校或专业。

4.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在其对应分数段填报志愿截止前可以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打印《网上填报志愿确认信息表》。打印后本次填报的志愿信息将不能修改;否则,以最终网上填报志愿信息为准。

5.网上填报志愿全部结束后,公布网报志愿最终统计结果。

五、投档与录取

1.网报志愿结束后,原则上高校可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

2.按公布的投档比例和招生计划数(含根据生源情况所调整的招生计划数)投档,院校在投档范围内按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于本次投档录取未能完成的招生计划,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将再次组织网上填报志愿。

3.院校招生章程未明确录取规则的,本科一批文理科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专业志愿清的规则录取。

院校招生章程中有明确的录取规则,但又出现“省(区、市)有相关规定的,执行省(区、市)相关规定”“我校规定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有关政策和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各省(区、市)有关政策和文件为准”等类似表述的,执行院校招生章程载明的录取规则。“填报志愿专栏”“录取规则补充说明”内有补充说明的,一并执行。

4.对于已投档考生,当考生录取排序成绩相同且安排录取专业出现竞争时,首先要执行国家所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其次要执行高校招生章程中所明确的择优录取规定。若高校招生章程中未明确择优录取规定,则按如下规则择优录取:对文科和蒙授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下同)、文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理科和蒙授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院校招生章程中有明确的平行分(同分)处置规则,但又出现“省(区、市)有相关规定的,执行省(区、市)相关规定”“我校规定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有关政策和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各省(区、市)有关政策和文件为准”及“若录取和分专业时出现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各省级招办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若相关批次无同分排序规则,则依次比较相应科目成绩排序录取”等类似表述的,执行院校招生章程载明的相应科目成绩排序等平行分处置规则,不执行我区平行分处置规则。“填报志愿专栏”“录取规则补充说明”内有补充说明的,一并执行。

5.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后,如在录取过程中和结束后申请自愿放弃本次志愿,视为放弃本年度所有本科志愿的录取,仅可参加专科提前批艺术体育类或高职高专批的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

六、注意事项

1.不得使用非官方填报志愿程序填报志愿。当填报系统监测到有使用非官方程序时将自动使其退出系统,在5分钟内无法再次登录。

2.填报志愿期间,若院校根据生源等情况调整招生计划、投档比例或其他相关内容,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将及时通过“填报志愿专栏”予以公布。考生必须经常查看该专栏公布的最新信息,并注意阅读网上填报志愿平台提示的最新消息。凡通过上述途径公布的信息视为已告知考生。

3.在填报志愿过程中,对按实考分安排专业的院校或专业,投档分在上一结束分数段及以上的考生已经报满的专业,下面分数段的考生不能再填报。填报此种情况院校志愿的考生主要参考实考分实时排名。考生填报此类院校专业志愿,应充分考虑下一分数段实考分高的考生,可能会对本人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等带来影响的情况,避免因实考分低导致不被录取、未被所报专业录取等,由此造成的结果,由考生自负。

4.符合教育部相关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相关规定执行。为了反映投档线上优先录取考生的情况,填报志愿系统将在排名信息中显示当前投档线上具有优先录取资格考生的人数,并在阶段性填报情况统计的考生个人信息中注明“投档线上优先录取”字样。

5. 获得“本科一批特殊类型招生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所列招生院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的考生,必须在本次填报相应志愿。考生应选择“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类型,仅能按照该表所列院校和专业代号进行填报。如考生拟报考院校明确了拟报考专业范围,应按相关专业范围填报。填报此类志愿,系统不提供实时排名。

6.填报使用“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院校的考生,其专业排名与院校的录取顺序基本吻合;填报使用“分数清”“专业级差”等其它录取规则院校的考生,其排名信息仅供参考。填报按“招生计划数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清”录取的院校,当考生的院校排名超过计划数时需慎重考虑,使用该规则录取的院校,对已投档考生安排专业时,先将考生按排序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按同分择优规则等额确定招生计划数1:1范围内的考生名单,再对该名单考生按“专业志愿清”安排专业,如安排完专业后有考生被退档,则再将计划数1:1范围外的已经投档考生按排序成绩由高到低,按照相关录取规则依次递补安排未完成录取计划的专业。

7.本科一批部分院校(专业)属于高收费范畴(通常每年10000元及以上),考生应核实准确招生计划中所标注的学费金额,结合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经慎重考虑后再行填报此类院校(专业)志愿。

8.院校录取时,除了考虑考生的成绩排名外,还要考虑考生是否符合专业要求。因此,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所报院校招生计划相关内容和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及专业要求。考生凡填报限定生源范围的招生院校或专业时,填报志愿系统视情况对填报考生的来源范围加以限制,对于没有限制填报的情形,不代表符合相关录取条件,因此,所提供的实时排名不能单纯作为是否能被录取的依据。

9.考生须在填报志愿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逾期不填报志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填报志愿的权利。

10.高考报名时承诺只填报专科的考生,不能填报本科一批志愿。

11.我区高考网报志愿过程简洁、信息透明,不存在暗箱操作空间。部分中介机构和个人夸大网报志愿的神秘性和复杂性,其目的就是借此机会牟取经济利益,考生不可听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所谓保证录取承诺。一些不法分子受经济利益驱使,利用考生和家长的急切心理,散布虚假信息、贩卖制造焦虑,针对志愿填报、招生录取等环节实施诈骗,严重扰乱考试招生秩序。为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会同有关部门,郑重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通过官方渠道查询、咨询有关信息,勿存侥幸心理、勿信不实信息,谨防上当受骗。如果遭遇诈骗事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2.未尽事宜按《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文件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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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宁师范学院乌兰察布市
    学校简介集宁师范学院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乌兰察布市地处京津冀、环渤海、呼包银榆三大经济圈结合部,是亚欧经济带的枢纽城市,享有“中国薯都、风电之都、草原皮都、神舟家园、中国草原避暑之都”等美誉。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1931年,原绥远省在集宁创办绥远省立第二师范学校,开启了乌兰察布近现代师范教育的先河。1958年,国务院批准成立了乌兰察布盟师范专科学校。1976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恢复乌盟师范学校。1977年恢复高考后,开始招收大专班。1978年,大专班单独办学。1985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在乌盟师范大专班的基础上建立乌兰察布师范专科学校。1995年,更名为集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0年,乌兰察布盟师范学校和乌兰察布盟蒙古族师范学校并入集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教育部批准在集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基础上建立集宁师范学院。2013年,学校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17年,学校被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列为全区整体转型发展试点学校。2021年,被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确定为全区“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同年,学校入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学校现有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617亩,总建筑面积 37.6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88亿元。图书馆纸质藏书144.37万册,电子图书104万册。设有附属实验中学1所。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1342人,其中,本科生10107人。在编在职教职工816人,其中363人具有高级职称,461人具有硕博学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人,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5人、草原英才3人,自治区“新世纪三二一人才工程”人选3人、青年创新人才2人、青年科技英才4人、获自治区创新创业创优标兵1人。学校设有19个二级学院,开设34个本科专业,现有自治区级品牌专业11个、自治区级一流专业7个,国家级一流课程1门,自治区级一流课程7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15门,自治区级教学团队6个,自治区级在线开放课程10门。已建成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1个、自治区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培育项目 1 个、院士专家工作站1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 个、自治区协同创新中心协同成员单位1个,地级协同创新中心 1 个,校级重点实验室 2 个、校级人文社科基地2个、校级协同创新中心 2 个、校级研究创新团队3个、校级科研院所 23 个,初步形成了区、地、校多层次科研创新体系。自升本年以来,学校教师承担科研项目1265项,其中,国家级项目11项,省部级项目450项,厅局级科研项目71项,地市级科研项目10项,校级科研项目117项,横向项目5项。发表学术论文3481篇;出版专著468部;获批专利111项;获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政府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8项;获自治区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2项;获首届乌兰察布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13项。《集宁师范学院学报》2015年被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为首批A类学术期刊,2016年荣获首届内蒙古高校学报出版质量优秀奖。多年来学生在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中累计上线1273人,学校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科技创新创业、大学生社团文化艺术节等活动。学生在人文知识竞赛、科技创新大赛、创新创业大赛等各级各类竞赛中获得了多项大奖。建校60年来,学校立足边疆民族地区,践行“求实创新、为人师表”的校训,始终不渝为边疆民族地区基础教育、民族教育、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培养了八万多名“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各类人才,为国家、自治区特别是乌兰察布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进步和边疆和谐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被誉为乌兰察布基础教育、民族教育的摇篮和城市智慧的心脏。刘云山同志为母校题词“春华秋实桃李满天下,教书育人英才遍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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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简介内蒙古工业大学坐落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前身是始建于1951年的绥远省高级工业学校。1958年在清华大学等支援下成立内蒙古工学院,曾隶属机械工业部、农业机械部,1983年划归内蒙古自治区,1993年更名为内蒙古工业大学。经过70年的发展,学校已建设成为一所以工为主,工、理、文、经、法、管、农、艺术相结合,具有博士、硕士、本科完整人才培养体系的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现设有22个教学单位,拥有52个研究院(所、中心);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个,此外作为联合申请单位,在内蒙古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5个,具有工商管理、工程管理、建筑学、翻译、社会工作、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土木水利、交通运输、应用统计、法律、资源与环境、风景园林等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有自治区“双一流”立项建设一流学科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现设有本科专业77个,涉及37个专业类别,具有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学校现有本专科学生236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4400余人。学校现有国家、部委级科研平台3个,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20个,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5个,其他自治区级研究中心、示范基地等科研平台20个,院士专家工作站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自治区级创新团队31个。“十三五”以来先后承担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等自治区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100余项,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31项,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35项,被SCI、EI、CPCI、CSSCI等检索系统收录论文3000余篇。现有国家技术转移经纪人培养基地1个,实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1100余万元。学校现有教职工2068人,专任教师1449人,其中教授205人,副教授500人,博士生导师80人,硕士生导师639人。专任教师中有90.82%获得博士、硕士学位。柔性引进24名国内外知名学者作为特聘教授。教师中,3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91人次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或被授予国家和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12位教师获得“内蒙古杰出人才奖”,12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3人入选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领军人才,93人入选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30人入选自治区“高等学校科技英才支持计划”。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荣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1个团队荣获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学校现有1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校外大学生工程实践基地,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门国家级线下一流本科课程,2门国家级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本科课程,1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7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自治区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4个自治区级重点建设专业,25个自治区级品牌专业,8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19名自治区教学名师,12名自治区教坛新秀。学校是“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二期)支持院校”“全国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等学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先后被自治区授予“教育先进集体”“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精神文明先进单位”“高校学生工作先进院校”“人才工作先进单位”“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文明校园”“平安校园”“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等荣誉称号。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理念,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与清华大学、天津大学等多所国内著名院校以及蒙古国、俄罗斯、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加拿大等22个国家(地区)的高校及科研院所建立并开展实质性合作与交流。2005年、2008年先后成为“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奖学金项目”和国家留学基金委“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招生单位。自2018年起连续三年获批教育部“丝绸之路奖学金项目”,2019年获批教育部“世界知名大学学分生专项奖学金项目”。与呼和浩特、包头、乌海、乌兰察布等地方政府和多家大中型企业签订了合作协议,共建创新中心和研发平台。学校目前在新城校区、金川校区、准格尔校区办学,占地面积3227亩,建筑面积87.53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56亿元。图书馆采取“总馆+分馆+学科馆”建设模式和“大开放、一站式”服务模式,现有新城校区总馆、金川校区逸夫图书馆、建筑学科分馆和机械学科分馆4个馆舍,建筑面积2.74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148万册,电子图书139万种,拥有中外文数据库95个,本地存储224T。70年来,学校培养了18万余名优秀人才,他们奋斗在大江南北、工作在各行各业,许多已成为大中型企业的领军人物和技术骨干、高校或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党和政府的重要领导干部。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将秉承“博学躬行,尚志明德”的校训,弘扬“唯实尚行”的校风,坚持创新、特色、内涵、区域、开放的发展理念,扎根祖国北疆,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努力办好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大学。
  • 学校简介【历史沿革】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是一所有着百年办学历史的老校,其源头可追溯到前清末季“废科举,兴学堂”的年代,即1907年的归绥师范学堂,是为呼和浩特地区师范教育之始。1922年改为绥远师范学校,其后几经辗转、几次更名,直到1945年迁回原址,进入蓬勃发展时期。1954年更名为呼和浩特师范学校,1977年恢复高考后就开始招收普通师范大专生。2000年9月,呼和浩特师范学校并入呼和浩特教育学院,组建新的呼和浩特教育学院。2002年,由呼和浩特教育学院、呼和浩特管理干部学院、呼和浩特市职工大学、呼和浩特广播电视大学四所院校合并组建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04年至2006年,又先后接收了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呼和浩特铁路局分校、呼和浩特铁路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内蒙古广播电视学校、内蒙古技师培训学院,2020年又接收了呼和浩特市卫生学校,至此完成了十校合并。学院在一个多世纪的办学历程中,与时代、民族、国家同呼吸共命运,始终不渝培养人才,毕业生遍布全国,为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学院校训】学院合并组建后,确立了“明德修身,格物致知”的校训。“明德修身,格物致知”出自《礼记·大学》,原文为“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意为:育人为学以淬厉人格敦品立德为纲,以成就高明笃实之才为目,塑造德才兼备的新一代劳动者。2007年百年校庆时,由原内蒙古自治区连辑副主席亲自书写。【机构、专业设置】学院设有16个系(部)、3个教辅部门、13个行政处室、2个群团机构。现有招生专业69个,涵盖了15个高职专业大类,其中国家骨干专业4个,重点建设专业6个,自治区重点建设专业9个。【办学条件】学院总占地面积2016亩,校舍总建筑面积48.9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行政用房25.1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近13.5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近3亿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1039.34元/生,馆藏纸质图书115.84万册,期刊1200多种,电子图书27TB,电子期刊8000多种,阅览座位2400个。校园网覆盖全院教学科研和办公生活区,在自治区首家引入了CRP数字化校园管理系统。有校内实训基地228个,校外实训基地223个,其中校内实训基地设备总值2.01亿元,工位数4740个,校内年使用频率超623万人时。学院总建筑面积、教学行政用房、实训基地数、设备总值和生均值、工位数及年使用频率均高于全国、全区同类平均水平。【在校生人数、人才队伍】学院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5000人左右。现有教职工1182名,其中专任教师770名;专业带头人49名,教学名师52名(其中自治区级10名),教学团队24个(其中自治区级10个),教坛新秀56名(其中自治区级9名),骨干教师94名,科研团队22个。学历结构: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499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64.8%,其中博士研究生32人。职称结构: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教师400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2%,其中正高级职称59人。“双师”结构:学院专任教师中“双师型”教师所占比例达到50%以上;专业课教师中“双师型”教师所占比例达到65%以上。 在校生数,教师中博士、硕士、专任、双师素质、高级职称、少数民族、自治区级以上教学名师数,师生比、专职政治辅导员与学生比均高于全国示范、国家示范(骨干)同类平均水平。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平台中198项指标均高于全国示范、国家示范(骨干)和全国、全区同类平均水平。【科学研究】近年来学院教师发表学术论文共1463篇,EI 17篇,出版教材、专著226部,完成国家专利115项,国家级、省部级科研课题68项,获得各级各类奖励170项,完成应用技术研究13项,实现技术转化6项。获得各级各类奖励77项,1名教师获得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1名教师获得自治区科技创新创业银奖,2名教师的美术作品获自治区文学艺术最高奖“萨日纳”奖,1篇论文在国际期刊上发表,2篇被SCI收录,2篇分别获得自治区教育厅及内蒙古教育协会高校优秀论文评选一等奖和三等奖,2篇获得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政府三等奖。【社会服务】学院注重高校社会服务工作,坚持学历教育和培训并举,紧紧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和企事业单位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企业员工岗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退役士兵培训、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等各类培训、鉴定、认定。每年培训1.5万人次以上。学院设有“一所、两站、二十基地”,即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呼和浩特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和呼和浩特市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及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中国印刷业高技能人才教育培训基地、呼和浩特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同时,学院通过技术咨询、举办讲座、参与企业科研攻关等多种形式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技术服务。【对外交流合作】学院坚持对外开放办学理念,多方寻求优质教学资源,选择与学费较低、教育资源优越的白俄罗斯多所学校合作,引入白方教师到学院任教、指导教学。2007年开始与白俄罗斯维捷布斯克国立大学合作办学,2008年又扩大合作对象,与白俄罗斯布列斯特国立工业大学合作办学,经教育部批准,现有3+3合作办学项目涉及6个专业,合作办学在校生近800人。【办学目标】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的办学理念,秉承“明德修身,格物致知”校训,按照“巩固优势、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快速发展”的方针,紧紧围绕学院发展的第一要务,树立以质量求生存,以改革促发展,以特色创优势,以需求扩规模,以创新上水平的发展理念。目前,我院正日益成为祖国北部边疆高素质人才培养、高水平科学研究、高质量成果转化基地和高层次决策咨询的重要基地。各级领导对学院办学予以了充分肯定。在百年校庆之际,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刘云山为学院题词:“百年老校逢盛世,千秋伟业铸辉煌”;在110年校庆之际,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为学院题词:“喜迎百十华诞,再展呼职宏图”。面向未来,在党和国家的特别关怀支持下,学校将继续坚持走重质量、抓内涵、促特色和国际化发展道路,不断提升办学实力与水平,努力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 内蒙古艺术学院呼和浩特市
    学校简介内蒙古艺术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57年的全国重点艺术中专—内蒙古艺术学校。1957年,在时任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局党组书记布赫同志的亲自倡导下,成立了内蒙古艺术学校,开启了内蒙古民族艺术教育事业的崭新篇章。20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艺术人才的需要,自治区政府提请国家教委批准成立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1987年3月27日,国家教委下发(87)教计字067号文件,批准建立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内蒙古艺术学校作为艺术学院的中专部仍然保留。1994年,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开始招收本科学生。2001年底,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与内蒙古大学实现实质性合并。学院的建设发展仍然延续相对独立的运行机制,在人、财、物、办学等方面独立运行,形成了完备的建设体系。合并以来,在内蒙古大学“211工程”、省部共建高校计划、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计划等建设发展过程中,学院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特别是学位点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快的发展,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2004年,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开始培养硕士研究生。2012年,自治区人民政府鉴于艺术学院的发展实际,根据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文化强区建设对人才培养、繁荣发展民族文化的需要,决定报请教育部批准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独立设置为内蒙古艺术学院。2015年4月,教育部发文《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内蒙古艺术学院的函》(教发函〔2015〕72号),教育部“同意在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资源)基础上建立内蒙古艺术学院”。2015年8月,自治区政府发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内蒙古艺术学院和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发〔2015〕90号),正式批准独立设置内蒙古艺术学院。2017年1月,自治区党委任命首届校领导班子。2017年12月,完成校内机构设置和干部聘任工作。 办学特色 自建校以来,依托自治区丰富的民族艺术资源和深厚的文化积淀,形成了扎根内蒙古、传承发展民族优秀传统艺术与文化的鲜明办学特色,累计为内蒙古自治区及部分省市区培养了5万多名各级各类艺术人才。这些毕业生活跃在国内外文化艺术领域,许多人已成为艺术院团、广播电影电视部门的业务骨干,有的在国内外艺术领域产生了较大影响,如作曲家阿拉腾奥勒、歌唱家德德玛、拉苏荣、腾格尔,民乐演奏家李镇,指挥家娅伦格日勒,作曲家兼音乐制作人三宝,舞蹈家敖德木勒、敖登格日勒、康绍辉,电影演员萨仁高娃,影视导演康洪雷等。为了保护传承优秀传统文化艺术, 特别是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学校推行民族民间艺术进专业、进课程、进教材,开设了长调、呼麦、马头琴世界“三大”非遗以及蒙古舞、蒙古族民歌等专业方向,设立民族音乐传承班,建立“蒙古族青年合唱艺术人才培养基地”(简称“合唱基地班”),引进了“安达组合”,成立“安达民族音乐传承创新与传播中心”,开设了“安达班”、乌兰牧骑班等,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可复制的具有民族艺术传承创新传播功能的民族人才培养模式。在舞蹈教学方面,建立了蒙古族舞蹈教学实践框架,总结出基础练习、技术技巧、传统舞蹈表演组合及教学剧目等有机结合的蒙古族舞蹈教学体系,在蒙古舞教学研究、艺术创演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教学单位及学科专业 现有音乐学院、舞蹈学院、影视戏剧学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新媒体学院、文化艺术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教学部、附属中等艺术学校10个教学单位,在校生总数5000余人。学科专业设置以艺术学门类为主,涵盖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5个一级学科,文化产业管理1个二级学科。现有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艺术学理论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授权点。现有26个本科专业,其中,舞蹈表演、音乐表演、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绘画5个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音乐学专业获批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音乐表演)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蒙古舞)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蒙古舞)1门;自治区重点培育学科1个,自治区级品牌专业10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17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6门,自治区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8门。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自治区级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获自治区级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获自治区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 1个,课程思政教学示范课程1门。获自治区级新文科研究与改革立项项目3个。现有自治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现已列为自治区6个重点提升基地之一),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草原丝路音乐文化研究与传播基地)。先后获批建立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北方草原音乐文化研究与传承基地”、文化与旅游部外联局“中国—东欧国家民族艺术传承交流中心”、中国文联首批“中国文艺评论基地”、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与凤凰卫视集团•凤凰教育联合实施的“高校数字媒体产教融合创新应用基地”;获批建立了内蒙古动漫产业研发与人才培养基地、蒙古族青年合唱艺术人才培养基地、内蒙古皮革艺术产业化项目示范基地、安达民族音乐传承创新与传播中心、自治区级工业设计中心、蒙古族服装造型与工艺实践教学示范中心(自治区级重点实践教学示范基地)等教学实践与人才培养基地,获批组建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产业创新人才团队3个。教师主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70年内蒙古艺术创作研究》等国家级重点项目对自治区艺术研究具有重要理论贡献。2020年,学校被教育部认定为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学校学报获评“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A-)”。师资队伍目前在编教职工609人,硕士及以上学位410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214人,专任教师442人。其中,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人,国家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人,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人,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6人,“全国教材建设先进个人” 1人,自治区“杰出人才”奖1人,自治区“草原英才”培养人选10人,自治区文学艺术突出贡献奖 3人,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5人,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二层次人选2人,自治区“草原英才”创新团队带头人5人,自治区级“四个一批”人才1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5人。对外交流多年来,与国内外艺术院校、团体以及知名专家学者之间有着广泛的联系和交往。先后与美国佛蒙特大学、美国佛蒙特艺术中心、美国伊利诺大学、丹麦皇家美术学院、蒙古国文化艺术大学、蒙古国音乐舞蹈学院、蒙古国国立科技大学、泰国格乐大学、韩国启明大学签订了校际合作协议,与美国肯塔基大学签署了2+2、3+1合作办学协议,并举办了中美“马文化周”、“文化艺术活动周”活动等。与泰国格乐大学开展博士、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合作。连续10多年举办了“中美东方之旅”艺术交流活动,多次参与中俄艺术联盟、中国东盟学校艺术联盟艺术交流活动,并多次应邀组团前往美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西班牙、瑞典、丹麦、德国等国家和港澳台地区进行访问演出或举办作品展览,为扩大民族文化和内蒙古自治区的国际影响力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
    学校简介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是在内蒙古大学鄂尔多斯学院、内蒙古工业大学矿业学院、内蒙古医科大学鄂尔多斯学院等办学资源基础上组建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2015年4月28日经教育部批准正式成立,是我国地方高校转型发展过程中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第一所以“应用技术”命名的本科院校。学院占地面积1149.36亩(其中康巴什校区914.04亩,东胜校区235.32亩),建筑面积26.1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22463.36万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14529.74万元。学院以本科教育为主,培养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学院目前有11个教学系部,2个教辅单位,2019年建成了大飞机学院,并依托现有本科专业开设了3个专业方向。学院目前开设23个本科专业,分别是:交通运输、机械工程、汽车服务工程、交通运输(机场现场运行管理方向、航空管制方向)、机械工程(机务方向)、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系统与机载设备方向)、化学工程与工艺、材料化学、应用化学、土木工程、工程造价、矿物资源工程、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护理学、医学检验技术、眼视光学、医学影像技术、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社会工作、财务管理,开设3个专科专业,分别是:护理、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形成以工学为主,涵盖理学、艺术学、管理学、法学的学科专业体系。现有教职工478人,其中专任教师342人,占教职工总数比重为72%,具有副高职称以上的专任教师137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0%,“双师型”教师118人,占专任教师总数35%。教师中,中国工程院特聘院士1人,硕士生导师27人。内蒙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人才2人,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才3人,自治区“高校教学名师”1人,自治区“教坛新秀”5人,鄂尔多斯市“草原英才”11人,“鄂尔多斯英才”9人,“鄂尔多斯市优秀青年人才”12人,享受鄂尔多斯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专任教师的专业水平较好地满足了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需要。学院拥有自治区级院士专家工作站1个,即中国工程院院士、学院特聘教授武强主持的矿山地质与环境院士专家工作站。自治区级众创空间1个,即机械与交通工程系“云·智工坊”,建成全区首家智能制造实验实训中心。拥有自治区级教学实验示范中心2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2个。现有在校生6978人,其中本科生人数为5800人。学生累计在各类竞赛中获国家级奖励19项,自治区级奖励63项,获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内蒙古赛区总决赛金奖两项。毕业生中累计有294人考取硕士研究生,学院就业率达90%以上。学院与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签订联合开展研究生和职业类本科教育协议。积极推进校企合作,与中国商飞、神东集团、内蒙古兴泰建设集团、奇瑞汽车、联邦制药、包头稀土研究院、清华紫荆研究院等多家企业、单位签订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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