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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2016-11-30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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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办公室,各有关高等学校,各考点:

为做好我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规范管理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

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含音乐类、美术类,下同)招生考试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有关精神,坚持“着眼公平、分类指导、立足规范、提升质量”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招生考试办法,加强考试管理,抓好考风考纪,努力提高招生考试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水平。

(一)文化课考试科目

我省艺术类考生根据专业属性不同分为音乐类和美术类两个类别,高考报名时统一派发艺术类考生号,考试科类可选择艺术类文科或艺术类理科。艺术类文科考生的文化课考试科目为“3+文科综合”,即语文、文科数学、外语、文科综合,艺术类理科考生的文化课考试科目为“3+理科综合”,即语文、理科数学、外语、理科综合。

(二)报考类型

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分为省统考、省统考基础上的校考、校考三种类型。凡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含艺术类师范专业,《广东省艺术类术科统考涉及的专业认定说明》见附件1),所有高等学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北京电影学院等院校经教育部批准的专业除外)及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均应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高校不再组织校考;其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或在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高校组织校考。考生除报考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可不参加省统考外,报考省统考涉及的或认可省统考成绩的专业,必须参加省统考。

(三)报名要求

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实行全省统一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具体报名办法按照《关于做好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粤招〔2016〕20号)有关要求进行。凡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均需填报艺术类考生对应项信息点。艺术类专业术科统考考试报名按照我省统考的要求执行;艺术类专业术科校考(含省统考基础上的校考、校考,下同)考试报名根据我省对校考的相关规定和招生院校的相关要求执行。为增加录取机会,拟报考艺术院校(专业)校考的考生,凡报名时无法确定所报考专业是否属艺术类省统考涉及的专业,考生应先报名参加省统考。招生院校凡是有不招收理科(文科)考生专业要求的,一律不得接受理科(文科)考生报名参加该专业校考。考生未按招生院校文理科文化课考试要求报考而未能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命题工作

艺术类专业术科统一考试的科目设置和试题内容以《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美术术科考试大纲》和《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音乐术科考试大纲》为依据,试题内容主要测试考生对艺术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对所学理论知识的运用、操作、表现能力。需进行艺术类专业校考的院校应制订并向考生公布本校2017年普通高考艺术类术科考试大纲,并依据考试大纲进行命题。

命题人员由思想品德好,本专业学术水平较高,本年度无直系亲属报考相关艺术类专业,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省统考的命题人员由省教育考试院确定。校考的命题人员由招生单位的教务部门和招生部门研究确定。命题人员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管理。命题人员不得参与任何有关艺术类专业术科入学考试的辅导活动,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试题的内容和命题工作情况,违反者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命题人员应与省有关部门或高校签订《命题人员保密责任书》,明确其应负的责任和承担的义务后,方可启动命题工作程序。

(五)招生章程

高校招生章程是高校招生的重要依据,内容必须合法、真实、表述清晰无歧义。高校必须严格依据招生章程开展工作,不得用招生简章代替招生章程作为录取依据。高校应将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校考专业和考核方式、方法等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不得擅自更改已经向社会公布过的考核、录取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招生“阳光工程”精神,各高校应在艺术类专业术科校考报名前予以公布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六)考务要求

各考点(附件2、3)要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考务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业务培训,精心组织,落实措施,严格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考试现场须进行指纹身份识别和考试全过程电子监控摄像(或现场录像监控),严防替考等违纪舞弊行为发生。每个考场需安排2名以上(含2名)的老师监考,监考老师要加强对考生违禁物品检查,严禁考生携带违禁物品进入考场。要特别加强对考生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和考试时所使用的画板或画夹的检查,严防违纪舞弊现象发生。对于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和美术术科考试时携带有图案、图形等痕迹的画板或画夹进入考场的考生,一经发现按考试作弊处理。有关考生的报名材料、考试答卷或视频记录资料保留4年,以备复查。

(七)违规处理

根据教育部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是教育部确定实施的国家教育考试,艺术类专业术科省级统考、校考等考试成绩作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录取依据之一,均属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对在考试过程中违纪作弊的行为,将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处理,将违规行为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有作弊行为的考生依据规定将取消高考文化课和术科成绩,情节严重的,将予暂停高考或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高校要始终坚持依法治考、依法治招,对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行为,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和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1.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实施违规行为后,监考老师应在考场记录表上如实、准确、详细的记录,由2名以上(含2名)监考老师或考场巡视员、督考员签字确认。同时,监考老师应如实、规范填写违规情况告知书(附件4、5),向违规考生告知其违规情况并要求考生签名确认。考生签名确认后,监考老师将违规情况告知书发放给考生(考生不签名的,由考场巡视员核实违规事实无误后,在告知书上注明考生拒签名,同样也发放违规情况告知书给相关考生)。对暂扣的作弊材料、工具等应填写收据。

2.省统考考试结束后,各统考考点于2017年1月6日前将具有两位监考员签名以及考点盖章的违规情况告知书交到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处1208室。校考考试结束后,各招生院校要及时整理考生违纪作弊情况,并将违纪作弊考生详细的违纪作弊事实等信息及处理情况于2017年5月19日前通过“广东省普高管理系统”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并从系统下载打印《2017年广东省艺术校考违纪作弊名单》加盖公章后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一起寄送我院备案(联系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西69号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处1208室,邮政编码:510631;电话:020-38627842)。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各统考考点和招生院校处理情况和考生的违纪事实作出取消单科成绩直至取消当年高考各科成绩的处理。

3.对在组织考试中出现违反规定或者重大失职造成恶劣影响的考点单位,将取消其考点资格,并建议相关单位对有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4.对在组织专业校考中出现违反规定或者重大失职造成恶劣影响的招生院校,将取消其在我省组织专业校考资格,并建议相关院校对有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5.对于未经教育部和我省招生办公室批准,擅自组织专业校考的招生院校,我省将不予承认校考成绩,遗留问题由相关院校负责处理,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停止其下一年度在我省的招生资格。

(八)管理要求

各级招生考试部门和高等学校必须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我省的工作要求,加强对艺术类招生考试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进一步严密管理措施、严格操作程序、严肃考试纪律,缜密排查和清除影响招生公平公正的隐患,确保广大考生在平等条件下公平竞争,不断提高艺术类招生考试的信度和社会声誉。为确保艺术类招生考试的公平公正和顺利进行,严禁工作人员、教职工尤其专业教师单独、联合或委托举办高考艺术类应试培训、推广活动;严禁招生院校或考点与社会中介机构联合举办任何形式的艺考培训班;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为艺术类应试培训机构提供场所或设施。

二、确保艺术类专业术科考试安全有序实施

(一)艺术类专业术科统考

音乐学(师范)、美术学(师范)、省统考涉及的专业以及认可我省术科统考成绩的院校专业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专业成绩在全省通用。

1.缴费与准考证领取

我省艺术类专业术科统考实行网上缴费,报考费收费标准执行广东省物价局规定的标准,具体缴费时间、方式另文通知。凡报考美术术科统考的考生须在各地市招办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点领取美术术科统考准考证;报考音乐术科统考的考生于2016年12月28日-2017年1月2日12时前登录星海音乐学院招生网(http://www.xhzsb.com)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于2017年1月5日-9日登录星海音乐学院招生网(http://www.xhzsb.com)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

2.考试时间安排

美术:2017年元旦假期最后一天(具体日期另文通知);

音乐:2017年元旦假期最后一天下午笔试(具体日期另文通知),2017年1月9日至1月20日进行面试。

3.考点安排

美术统考分设七个考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广东工业大学(大学城校区)、华南农业大学(五山校区)、广州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海珠校区)和暨南大学(石牌校区)。考生所在考点及考场安排另文通知。

音乐统考笔试由广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组织实施。音乐统考面试考点设在星海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

4.成绩评定

音乐术科的乐理及美术术科的评卷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评卷。美术术科统考评卷工作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办法(试行)》及《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评分参考》,《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美术术科评卷工作实施细则》(修订)要求,严格执行评分标准,做到准确、公正、公平。正式评卷前必须进行试评,统一评分标准,同时做好卷面上考生姓名、考生号的密封工作,评卷、加分复查结束后再拆封登分。

艺术类专业术科统一考试的评分(评卷)人员由省教育考试院在各有关院校推荐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确定。艺术类专业术科统考评分(评卷)人员由思想品德好,专业学术水平高,本年度无直系亲属参加相关的术科统一考试,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各考点、评卷点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评分(评卷)工作的领导,设立评卷仲裁组,对评卷成绩异议进行仲裁。为规范艺术类专业术科考试管理,经高校推荐被省教育考试院选聘担任省统考工作的考官或评卷教师,若有违反工作纪律和规定、不服从管理的,不得担任校考考官和评卷教师。省内校考及省统考基础上校考的本科高校须在考前将考官或评卷教师名单(含外聘)通过术科管理系统上报我院备案,同时将表格电子版发送到:gdsklk@126.com。

5.成绩处理与合格证发放

评分(评卷)工作结束后,各考点、评卷点要及时组织人员做好艺术类专业术科统考成绩的合成处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省考试院信息处。我省将于2017年1月25日前公布艺术类考生省统考成绩,各高等学校和考生可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gd.edu.cn)查询省统考成绩。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2017年考生艺术类专业术科统考成绩情况,按一定比例划定艺术类专业术科统考本科资格线并对符合资格考生,颁发《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音乐(美术)术科统考本科合格证》,该合格证仅作为2017年艺术类专业术科统考基础上的校考专业的报考依据。

(二)艺术类专业术科校考

1.院校校考专业申报

需组织校考的高校须于2016年12月11日至20日登录“广东省普高管理系统”(http://www.eeagd.edu.cn/pgzb/),按照系统要求,由高校招生办公室向我省招生办公室申报需组织校考艺术类专业,经审核批准后,由我省招生办公室统一汇总并向社会公布。高校须按照经核准并公布的校考专业组织术科校考,考生须按公布的校考专业报名参加考试。未经我省招生办公室审批,高校擅自组织校考的专业,其校考成绩我省招生办公室不予认可。需组织校考的高校务必高度重视,指派业务骨干认真完成相关申报工作,如因高校申报延误或申报内容有误而造成一切后果由院校负责。系统具体使用方法请参照《广东省普高管理系统使用说明》(附件6)和《广东省普高管理系统工作进程表》(附件7)的要求。

2.资格审核

组织术科校考的高校须严格审核考生《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音乐(美术)术科统考本科合格证》和《广东省2017年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准考证》(下称“校考准考证”)(附件8)。

凡报考艺术类专业术科校考的考生必须持有我省校考准考证,招生院校不得接受没有我省校考准考证的考生报名参加校考考试,广东省招生办公室不承认没有我省校考准考证的考生的校考成绩,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报考艺术类专业术科校考的考生必须在各地级以上市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点领取校考准考证,登录有关院校网站报名校考,具体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现场确认时间以及校考考试时间见各有关高校网站通知。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报考艺术类专业术科省统考基础上的校考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统考且成绩合格,方能参加校考。未参加省统考或省统考成绩不合格且报考省统考基础上的校考的考生,将不能参加录取,其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校考时间安排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校考应安排在春节后进行,3月底前结束,具体时间请各招生院校自定(我省于2017年3月11日-13日进行普通高考英语听说考试,有关高校不得在此时间段安排校考)。

4.校考考点设置要求

艺术类专业术科校考由招生院校组织实施,省外普通高等学校在我省组织校考,须在我省招生办公室统一设置的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大学、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广州市美术中学、深圳市行知职业技术学校、佛山市南海区艺术高级中学和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实验中学等9个考点内实施,执行我省有关的招生考试工作规定,接受我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

(1)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我省组考实际,2017年,我省将严格控制外省院校来我省设点考试的数量和规模,须在我省设点校考的29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清华大学等13所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的院校和第一批在我省招生录取的院校,由高校提出组织校考申请,经我办同意,可在我省指定考点组织实施专业校考。此外,我省原则上不再接受其他录取批次院校在我省设点组织校考,需要参加这类院校校考的考生可直接到所在院校参加校考。

拟在我省设点校考的省外高校,需在2016年12月15日前与所选考点进行联系,明确校考实施办法,确定考试有关事宜,并通过“广东省普高管理系统”申报考点,考点于2016年12月20日前通过系统审核并填报考试时间后,将拟接受考试的院校上报我省教育考试院。

(2)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如招收我省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需要自行组织校考的,须报我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原则上在院校所在地设点对我省考生组织校考;经教育部批准可以跨省组织校考的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如需在我省设点考试的,须向我省教育考试院申请并经审核批准后,可在我省设点组织专业校考。

(3)省外招生院校在我省设点校考的专业,必须在我省指定的考点组织我省考生进行专业校考。凡已在我省设点校考的专业,不得在广东省外考点再接受我省考生参加校考,否则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我省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省内招生院校自行组织校考的院校原则上只能在本校设置考点。

(4)需在我省设点校考的招生院校必须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我省一律不接受要到考点现场报名、缴费的院校设点。拟在我省设点校考的招生院校须于考前组织好报名工作,并于考前10天通过“广东省普高管理系统”上传考生报名数据(含姓名、性别、考生号、院校校考号、身份证号码、专业、考试科目等),经我省招生办公室与高考报名数据复核后,供相关考点下载,以便考点做好考前准备工作。未能在考前10天上传考生报考数据的,不得在我省组织校考。

(5)因考点承受能力,为维护公共安全和正常的考场秩序,同时考虑院校招生实际,为避免考生盲目报考,建议在我省设点并且往年报考人数较多的招生院校,根据在我省设点考试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术科统考成绩情况,对网上报名考生预先进行资格审定,合理设置报考资格线,合理确定报考人数,确保优中选优、公平公正。

(6)我省不接受外省考生到我省参加非广东省高校的校考,报考广东省高校校考的外省考生可直接到有关高校指定考点考试。

(7)省外设点高校在接受我省考生报名考试时,应向其索取我省2017年普通高考考生号、身份证号、我省2017年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准考证并检查考生的术科省统考本科合格证(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

(8)各设点院校招生部门和校考考点单位要高度重视对艺术类专业术科校考的管理,要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我省的工作要求,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组织领导,重点防范和打击考生冒名顶替、场内交换答卷等考试违纪作弊行为,坚决制止校考工作中出现严重的失范、无序问题。严禁工作人员、教职工尤其专业教师,单独、联合或委托举办高考艺术类应试培训、推广活动;严禁招生院校或考点与社会中介机构联合举办任何形式的艺考培训班;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为各艺术类应试培训机构提供场所或设施。各考点和招生院校应按照相应管理职责(附件9)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确保艺术类专业术科校考的公平公正和安全顺利实施。省、市招生办公室将加强对属地艺术类专业术科校考考点的监管,派出督导组到艺术类专业术科校考考点,监督考点的考试管理工作,切实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

5.试题安全保密

各艺术类专业术科校考院校必须建立严密的命题、试题管理、印刷保密制度,并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试题安全保密管理,确保试题安全保密万无一失。要指定专人负责试题的印刷监督及保管工作,严防试题失密和泄密。对造成失密和泄密的人员,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严肃处理。

6.成绩评定与上报

艺术类专业术科校考的评分(评卷)工作由招生院校具体组织实施。艺术类专业术科校考的评分(评卷)人员及专家仲裁组人员名单由招生院校教务部门和招生部门研究确定,人员名单对外保密。各术科要成立评分(评卷)小组、专业成绩专家仲裁组,其人员构成要充分考虑到统一考试的特点和艺术类专业术科考试评分(评卷)工作的要求

招生院校必须于2017年5月19日前通过“广东省普高管理系统”报送合格考生成绩数据,数据内容包括考生号、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考生如参加多个专业校考且成绩均合格的,按所报考的专业分别报送考生成绩数据等信息;如院校规定考生一个专业的校考成绩可在多个专业通用的,则每个专业均要报送合格考生成绩数据。院校逾期不报或漏报、错报院校校考成绩数据的,省招生办公室原则上不接受补报和更正,报考该校考生校考成绩将不予承认,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高考成绩公布后,我省招生办公室将第一批本科院校校考合格考生名单,通过“广东省普高管理系统”提供考生文化课成绩给考生报考第一志愿的招生院校下载。

各艺术类招生院校术科校考成绩只适用于本院校本专业,其它院校或专业不适用。

7.合格证发放

在我省设置艺术类专业术科校考考点的高等学校,须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比例要求,确定术科校考合格考生名单,并颁发术科校考合格证。各招生院校颁发术科校考合格证比例不得超过1:4。我省将以高校上一年度在我省实际录取人数为基数复核高校颁发的术科校考合格证人数。超过比例颁发术科校考合格证,且当年实际录取的人数未达到比例内的,下一年度不得在我省设点校考。

三、加强招生计划管理

凡2017年拟在我省招收艺术类考生的普通高等学校(含面向全国招生),须于2017年4月按照教育部要求向教育部申报招生生源计划(我省艺术类分别按美术类和音乐类划线,请各高等学校按美术类专业和音乐类专业分开填报),并由广东省招生办公室于考生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公布。符合教育部规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即全国计划)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如有我省生源参加高校艺术类专业术科校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高校应在2017年4月15日前与我办联系公布招生专业及计划的方式,以便考生填报志愿。未经我省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的院校及专业,不得招收我省生源,遗留问题由相关院校负责处理。

四、认真做好志愿填报工作

考生要根据自己的考试成绩和院校的录取要求合理进行填报志愿,填报志愿办法另文通知。艺术类考生报考同一批次院校志愿时,只能单独选择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或单独选择填报普通文理类专业志愿,即不能在同一批次内既报艺术类专业又报文理类专业,其中,报考第一批艺术类院校志愿的考生不得兼报普通类第一批及提前批所有批次的本科院校志愿。

考生填报院校校考专业志愿时,同一批次同一所院校不得同时兼报音乐类和美术类,只能单独填报音乐类或美术类校考专业志愿。招生院校上报合格考生校考专业成绩时,只能单独填报考生的美术类或音乐类的校考专业成绩。未按上述规定而参加招生院校校考的考生成绩,我办将不予承认。

五、严格按规定做好录取工作

根据《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调整方案》的要求,各批次艺术类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艺术类文科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艺术类理科考生必须参加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分别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一)实行省统考的院校,文化课录取分数线、术科录取分数线由省招委会根据艺术类考生文化课(不分文理科)、术科省统考成绩和招生计划情况,分音乐类、美术类按一定比例划定。录取时,考生档案按照我省艺术类招生录取投档原则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第一志愿已完成录取计划的院校,不投第二志愿的考生档案)。

(二)实行“统考基础上的校考”的院校,文化课录取分数线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术科录取分数线在我省省统考合格的基础上,认可校考院校的合格成绩,我省招生办公室将文化课总分成绩上线、省统考合格且校考合格的考生按考生志愿顺序一次性投档给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三)实行校考的院校,文化课录取分数线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术科录取分数线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根据院校提供的校考合格考生名单及文化分上线情况,将双上线考生按考生志愿顺序一次性投档,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四)以上三种招生方式的院校凭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确认的录取名册或经过我省网上录取系统确认的考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我省同意备案录取之前,院校不得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不按我省规定程序办理的,遗留问题由院校负责处理。

(五)各有关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须严格按照教育部审核公布的专业目录执行,严格限定按艺术类招生的专业。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有关高校若对考生有专业要求,须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专业考试科类及录取要求(省统考涉及的专业,高校不再单独组织校考),高考文化成绩录取要求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其他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按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办法招生。

(六)对于未经教育部和我省招生办公室批准,擅自组织专业校考的招生院校,我省将不予承认校考成绩,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停止其下一年度在我省的招生资格。

(七)我省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批次设置另文通知。

(八)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加大艺术类专业招生信息公开和公示力度,做到招生信息“十公开”。高校招生章程是高校招生的重要依据,内容必须合法、真实、表述清晰无歧义。高校必须严格依据招生章程开展工作,不得用招生简章代替招生章程作为录取依据,更不得擅自更改已经向社会公布过的录取方案。

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关系考生切身利益,各招生院校要加强对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全过程的领导,对命题、报名、考试、录取各环节,要精心组织,强化管理,认真做好相关宣传、解释工作,确保艺术专业招生考试顺利进行,确保公平、公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如教育部有新的规定,以新的文件和精神为准。

请各地级以上市招办迅速将有关事项通知辖区内的中学和考生。

附件:

1.广东省艺术类术科统考涉及的专业认定说明

2.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及省统考考点联系方式

3.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及校考考点联系方式

4.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统考考生违规情况告知书

5.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校考考生违规情况告知书

6.广东省普高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7.广东省2017年普高管理系统工作进程表

8. 广东省2017年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准考证

9.考点和招生院校管理职责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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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简介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成立于2012年2月,系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广东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历经七年,学院发展成为一所具有一定办学规模,办学定位和培养目标明确,办学特色和追求鲜明,可持续发展的高职学院,有在校生近6000人,教职工200多人。设有立经济管理系、信息技术系、工程技术系、公共课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中职部和继续教育学院三系三部一院,开设软件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电子商务、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等28个专业。学院占地和规划用地600亩。立德树人、育人为本。学院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重视思想政治工作,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视辅导员队伍建设,每年举办一届科技艺术节和体育文化节,着力开展国防和爱国主义教育、中国传统文化教育和法制纪律教育,营造文明、绿色、和谐校园文化。校园以优美环境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校园环境优美,风清气正,是读书做学问的好地方。重视教学、改革课程。走现代职业教育道路,打造特色鲜明的高职学院。以教学为中心,重视师资队伍建设,现有专兼职教师16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占25%,硕士研究生占50%,双师资格教师占45%。重视专业建设,开展教学改革、人才强校,努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工作水平。严格管理,规范办学,服务育人。一切为了学生,一切为了就业。校企融合、工学交替。学院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具有创新意识的应用型高技能专业人才,紧贴市场设置专业;改革创新教育教学,加强双师培养,强化双证教学;重视实践教学环节,重视就业创业指导。充分利用地处肇庆高新区的地缘优势,校政企融合,工学交替,与唯品会、美的家居、达利园、台菱电梯等数十家知名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已建成46个校外实训实习就业基地,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满意度高,“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干得好”。连续两届毕业生就业率高达96%以上。在当地党政和教育主管部门的关怀下,在董事会的决策领导下,在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学院办学和教育教学取得了长足发展,为地方社会经济输送了近万名毕业生,也为学校赢得了荣誉。学院出任广东省职业能力建设协会理事单位,2016年以来,获得国家级、省级挑战杯、蓝桥杯等创新创业、职业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共80多项,2019年被评为广东省当代优秀民办学校。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
  • 学校简介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创办于1973年的广州市体育运动学校和创办于1976年的广州市体工队,1996年更名为广州市伟伦体育运动学校。2004年,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升格为广州市政府举办的全国首家省会城市、全日制高等体育职业院校——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履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以“培养为国争光的高水平竞技体育人才和满足社会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体育人才”为办学目标,坚持竞技体育与高职教育融合发展,形成“人才强校、金牌荣校、文化兴校”的办学理念,确立“崇德、善搏、求实、勤学”的校训,明确“立足广州、面向全国、辐射海内外,打造拔尖运动员孵化哺育基地、优秀体育人才终身教育园区和体育多元文化交流平台”的办学定位,实施“校队合一”的办学体制,凝炼“体教融合、学训一体”的办学特色。 学院于2010年1月通过教育部“国家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19年底通过验收,成为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目前全国20所体育职业院校中仅有的两所省级示范院校之一,是唯一一所由省会城市举办的体育院校,是全国首批国家综合体育训练基地之一,连续4个周期被国家体育总局评为“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学院构建了贯穿小学、初中、高中、高职4个学段的“十四年一贯制”人才培养体系,在全国独树一帜,得到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省教育厅肯定,《“校队合一”、“六个环节”优秀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与实践》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是目前全国体职院校唯一获得的最高奖项。 学院位于广州市东北面,毗邻天河高校区。目前占地面积约271亩,校舍总建筑面积17.9万平方米,拥有全国一流、亚洲领先的训练实训场馆和设施,现代化的教学大楼、图书馆、学生公寓、综合餐厅等,并设有实训、科研、医务等配套机构和设施,全方位满足教学训练和生活的需要。现设有9个管理机构、6个教学机构、8个教辅机构、1个附属机构以及14个项目运动队,在读高职、中职和运动员近4000人。学院拥有一支由专任教师与专项教练员组成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加强“双师”队伍建设,现有高级职称97人、中级职称146人;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以上146人,本科学历277人。 学院坚持体教融合,培养拔尖竞技体育人才。先后培养了杨维、张洁雯、杨景辉、杨伊琳、雷声、张雁全、陈艾森、刘诗雯、樊振东、全红婵等10名奥运冠军,谢杏芳、刘婷婷等40名世界冠军,获得世界冠军133人次,向上级运动队输送运动员1100多人,享有“冠军摇篮”的美誉。获得北京奥运会突出贡献集体,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先进集体,全国业余训练先进单位,广州市集体二等功,全国体育事业突出贡献奖等荣誉。学院不断推动竞技体育和职业体育人才培养双翼齐飞,培养的人才荣获2019年世界军运会9枚金牌,樊振东、郭子愿荣立个人一等功。 学院推动协同创新,加快职业教育内涵式发展。现有体育运动系、体育产业系、体育保健与康复系共3系12个专业,其中省级重点专业4个,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专业1个;现有3个体育特色专业群,运动训练专业群立项省级高水平专业群;成立了广州体育职业教育联盟,构建校政行企协同育人平台;积极拓展“专升本”办学渠道,与广州体育学院合作开展运动训练专业“三二分段专升本应用型人才培养项目”。通过构建“学训交替、技术引领”“课堂+俱乐部”“系所一体、学工结合”“校企联动、岗学结合”等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生职场竞争力居全省前列,体育生招生成绩、高职本科三二分段招生最低录取分均位居全省第一。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连续多年达96%以上,学生自主创业比例连续4年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成为最受欢迎的高职院校毕业生源之一。 学院服务区域发展,拓宽国际合作办学与交流。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服务“一带一路”,坚持开放办学,广聚国(境)内外优质体育教育资源,实施“一系一国际合作项目”,体育产业系与芬兰哈格-赫利尔应用科技大学合作开办全国体职院首个国际合作办学项目“体育运营与管理专业-体育与休闲管理方向”,体育运动系与西班牙埃尔切大学建立合作,体育保健与康复系和美国春田大学共建体育康复医院。学院积极与美国、加拿大、日本、新加坡等20多个国家及港澳台地区开展友好交流,为国内外体育院校、体育团体、机构及青少年运动员提供训练竞赛、医疗康复、餐饮住宿等一体化服务。2017年承办由习近平总书记倡导的金砖五国运动会武术比赛,长期与韩国忠北体育高中开展运动员、教练员交流项目,被列入广州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学院凝炼冠军文化,培育学生职业素养和职业精神。以“顽强拼搏、团结协作、超越自我、爱国奉献”为内核,弘扬“冠军精神”,加强“冠军讲坛”、“冠军林”、校史馆、国旗护卫队等校园文化品牌建设,坚持文化育人,深化爱国主义情怀、思想政治教育、体育文化特色为一体的“冠军文化”内涵,培根铸魂、启智润心,将专业培养与企业文化、体育文化相融合,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推动体育文化传承与创新。 站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迈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十四五”发展的新阶段,学院将全力以赴打造国内领先的高水平运动训练基地,保持竞技体育全省领先、全国列前、国际大赛金牌榜上有位;努力建设国内一流体育高职院校,勇当全国体育职业教育的排头兵,推动体育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设“一流学校、冠军摇篮”,为广州建设世界体育名城,推动体育强国、教育强国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 学校简介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由碧桂园集团董事局主席杨国强先生、联席主席杨惠妍女士建立的广东省国强公益基金会投资创办,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广东省教育厅主管的一所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座落在环境优美的距离广州市半小时车程的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清远市,校园占地300亩,教学设备设施完善,学习生活条件优越。碧桂园集团(世界500强企业)是学院人才培养的企业校园。集团拥有1300多名博士、近20万员工、2000多名企业培训认证星级讲师、60多家五星级酒店、2000多个主体项目,业务覆盖地产开发、建筑装饰、物业管理、酒店管理、长租公寓、产城发展、现代农业,以及智能机器人产业等众多领域,产业教学资源极其丰富,实力强大。学院开设智能技术类、土木建筑类、管理服务类、教育艺术类等10个优势专业,在校生2000余人。随着碧桂园集团向智能化建造转型升级,学院将智能控制与机器人技术融入各建筑类、管理类专业,实施原有专业的智能技术改造,旨在培养兼具智能技术应用能力的建筑类、管理类技术技能人才,服务产业升级和技术发展需求。学院确立“经济大潮中黄埔军校”的办学定位,明确“基层一线管理干部或技术骨干”的培养目标,聚焦培养目标对素质、知识与技术技能的要求,全力打造“会做人,会做事”“对人好,对社会好”的用人单位抢聘人才。学院通过资源共享、产教融合机制的创新突破,构建了“三段递进,校企共育”育人新模式。学院通过大思政改革,导师制育人,以及严格的准军事化管理,塑造学生的优良品格。学院2017-2021连续五届毕业生就业率近100%,毕业生一毕业即成为企业的基层一线管理干部或技术骨干占比78%;毕业即月薪过万的优秀毕业生119人,占毕业生比例6.4%。学院设立“思源助学金”,坚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有需要帮助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经过个人申请,学院审核认定,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无偿给予5000-8000元/学年不同程度的资助。
  • 广州南方学院广州市从化区
    学校简介广州南方学院(原中山大学南方学院)为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综合性应用型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是广东省高等教育体制综合改革试点院校、广东省首批普通本科转型试点高校、广东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依托单位。学校提出并践行“有利于学生成长、有利于教师发展和有利于学校未来”的办学治校总原则,汇聚了一批继承国内一流大学优良传统和精神文化的院系主任、学科带头人和管理骨干,他们始终梦想能在学校这片“试验田”里推动中国高等教育改革,实现“建设位居中国应用型高校前列、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的愿景。基本情况学校位于素有“北回归线上的明珠”和“广州后花园”之誉的广州市从化区,校园占地面积1092.09亩。校园布局有致,秀丽宁静,是陶冶情操、读书治学的胜境。现有本科生19890人,继续教育在校生1863人。经过十多年的建设,呈现出千亩校园、万人规模、学科齐全、名师齐聚、人才辈出的发展格局。学校图书馆面积2.91万平方米,文献信息资源丰富。现有纸本藏书168.52余万册,电子图书160余万册;拥有中国知网等各类数据库及平台,同时实现与中山大学图书馆电子资源共享;采用24小时开放的管理模式,全方位满足读者需求。学校依据章程建立 “3+1+1”的内部治理结构,即“校长书记办公会、学术委员会、财经委员会”相互支持、相互约束的“三驾马车”决策机制+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的民主参与机制+督导委员会的社会监督机制,保证学校决策科学、民主、高效。学校推行“院系办学、二级管理”,将人、财、物、事授权给院系主任和部门负责人,充分调动二级单位的办学积极性,真正实现院系自主办学。学科发展学校设有10个院系42个本科招生专业,形成了以管理学、文学、工学为主,经济学、医学、艺术学协调发展、结构合理、优势互补的学科体系。学校实施“差异化”错位发展和“不平衡”扶优发展策略,建设有特色高水平的学科专业。学校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重点学科2个、中华工程教育认证(IEET)专业1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5个、省级重点专业和省级战略新兴特色专业1个、省级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1个、省级卓越人才培养计划专业1个、省级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7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6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产业学院1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一流课程3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课程5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5门和省级在线开放课程6门。近3年,学校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省部级科研项目55项(含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3项)、横向项目52项;教师公开发表被CSSCI 、SSCI、SCI、EI、TSSCI等国内外核心期刊收录的高水平论文310篇;向政府提供咨政建言报告12份,其中2份被广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2020年,学校“广东地方治理研究中心”获批为广东省普通高校特色新型智库。2021年学校新增2项省级科研平台,其中“粤港澳大湾区新兴产业协同发展研究中心”再次获批广东省普通高校特色新型智库,“多媒体内容安全技术研究中心”获批广东省普通高校工程技术中心。师资建设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构建“引得来、留得下和用得好”的教师分类发展机制,通过外引内培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了一支以专职中青年骨干教师为主、专兼结合、视野开阔、素质优良的适应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需要的教师队伍。学校现有专任教师88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人,广东省特支计划教学名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南粤优秀教师5人,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208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3.61%;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291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3.03%;“双师双能”教师300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4%。学校重视青年教师成长,近几年推选参加广东省中青年骨干教师访问学者项目61人,赴境外访学进修20余人,在职攻读博士学位72人。学校现有兼职教师368人,其中特聘知名学者夏书章、黄天骥、陈平原3名教授担任学术顾问,聘请任剑涛、王哲民等7名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学者担任讲座教授,聘请近200名富有实践经验的管理者、技术精英担任业界导师。近3年,教师获得省级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省级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首届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特等奖1项、省高教学会在线教学优秀案例奖7项、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在线教学优秀案例一等奖4项和二等奖3项、课程思政优秀案例二等奖13项。2019年起,学校先后启动了面向全球引进百名青年博士计划、面向行业引进双师型博士计划、学科带头人及首席学生成长导师招募计划,拟用3-5年的时间新增300名高水平师资,为创建一流的教师队伍砥砺奋进。人才培养学校立足于粤港澳大湾区,坚持“学科专业知识传授、核心价值观传承、能力素质养成”三位一体的教育理念,将专业教育、思政教育、通识教育和成长教育有机融合,培养具有理想信念、公民素质和健全人格且专业基础宽广、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人才。学校通过教育教学改革,构建 “学科专业知识传授、核心价值观传承、能力素质养成”相融合的立体化人才培养方案,实行“政校行企共建学科专业转型发展管理咨询团队、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应用型课程、应用型教材和产学研用平台”的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机制,搭建“自由转专业+完全学分制+全程导师制”相结合的学生个性化发展育人平台,形成了“自由选择、严格管理、悉心引导”的学生成长机制,获得广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集体和创业工作典型经验一等奖。为真正落实从“知识、能力、素质”全方位培养人才,学校自2015年开始持续推动各专业制订“立体化”人才培养方案。所谓“立体化”人才培养方案,即要丢弃国有大学党委负责学生成长、院系主任负责知识传承的“两张皮”等做法,要求是党员的院系主任都要担任党总支书记,对学生成长和知识传承都要担负责任,消除“学科专业知识传授、核心价值观传承、能力素质养成”三者之间的隔阂。为从制度上保障学生成长成为学校首要任务,学校建立校领导听课制度和教学检查制度,成立校、院系两级教学质量督导组,多举措监督教风学风;成立一年级工作部,帮助一年级学生更好地适应大学生活,从“他律”走向“自律”;实行全程导师制,在聘用合同中约定教师将服务学生成长放在第一位,让教师担任学生的成长导师和学业导师,形成“搅和”在一起的新型师生关系,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生活习惯。为给追求卓越的学生提供良好的培养平台,学校成立了政商研究院和达人书院。政商研究院采取“交叉、融合、互动、提升”四位一体的复合型政商人才培养模式,为学生成长为政商界杰出人才奠定坚实的基础。达人书院对标国内一流大学的水准,采取更精深的专业教育和更宽阔的博雅教育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为学生未来在学科专业深入发展提供坚强的保障。为给学生提供拓展知识和启迪智慧的平台,学校层面开设了《南方论坛》和《大使论坛》等品牌讲座,各院系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开设了《政商精英论坛》《商科大讲堂》《财经名家讲坛》等系列讲座。近3年,学校和各院系邀请海内外专家学者、政府领导、业界精英等开设高水平讲座300多场,形成了浓厚的学术氛围。为给学生提供融入国际高等教育大环境的平台,学校先后与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瑞士、日本、韩国等国家30余所知名大学(牛津大学、华盛顿大学、西澳大学、考文垂大学、西悉尼大学等)合作开展交换生、双学位、本硕连读、实习生、寒暑期游学、等多重国际教育项目,培养通晓国际规则,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实用型复合人才,至今已有300多名学生赴国外交流学习,并通过项目与合作院校建立了多层次、宽领域的师资交流长效机制。近3年,学生获得省部级学科专业竞赛奖项249项,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8篇,申请知识产权130余项,考取研究生300多名,考上公务员和事业单位900多名。毕业生创办市值过千万的公司26家,其中市值2亿以上的9家、20亿以上的2家。2019年,学校《“校企协同、学创一体”培养“3十1”创业型电子商务专业人才的改革与实践》获得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021年,学校《创新体制机制,激发办学活力——民办高校“四位一体”提高教育质量的实践探索》获得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020年,学校“烈马科技团队”在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赛中夺得银奖。2021年,学校“粤空无限团队”在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赛中夺得银奖。结语初心如磐,使命在肩。当前,广州南方学院正处于品牌提升和提质发展的“上水平”关键时期,我校将立足于粤港澳大湾区,继续以锐意革新的决心、创新发展的理念、求真务实的作风,不断提升办学水平,一步一个脚印向建成位居中国应用型高校前列、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的美好愿景昂首前进!(更新于2021年10月)
  • 五邑大学江门市蓬江区
    学校简介五邑大学是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于1985年设立的以工科为主的多科性大学,是广东省较早获得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地方高校,具有接收港澳台侨学生、国际学生资格和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现为广东省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高校、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21年学校跻身自然指数全球年轻大学150强(排名79位),国际专利申请进入全球教育机构50强(排名26位)。学校坚持践行“好学、多思、求实、创新”的校训,秉承“根植侨乡,服务社会,内外合力,特色发展”的办学理念,积极培养思想品德高尚、基础知识扎实,具有国际化视野、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位于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中国第一侨乡”——广东省江门市,校园占地面积1000余亩,总建筑面积近70万平方米。环境优美,基础设施齐全,办学条件良好。学校面向全国24个省区市及港澳台地区招收本科学生,面向国内外招收硕士研究生。现有各类在籍学生近2.4万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近2万人,硕士研究生1000余人。学校设有19个教学机构,88个本科专业(方向),涉及工、理、经、管、文、法、艺术等7个学科门类,理工类专业(方向)占比67%。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共5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8个,省级重点(名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点、省级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等共39个。省级示范性产业学院1个、省级专项人才培养计划建设项目1个、省级科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25个,省级示范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5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4个。建有现代工业生产技术综合训练中心、生物科技与大健康学院实验中心、人工智能学习馆等一批实验实训基地。其中,“现代工业生产技术综合训练中心”是学校培养适应产业需求的现代技术创新型人才的重要基地,是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企业服务、学生创新创业等功能于一体的示范性实训中心。学校为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社会广泛认可,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多年位居全省公办本科高校前列,就业质量逐年稳步提升。学校现有10个省级重点学科,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5个专业硕士授权类别,硕士授权覆盖学校所有理工科专业。学校现有专任教师近1200人。专任教师高级职称占比达44%,博士学位占比达53%;拥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31人(其中包括院士5人、长江学者5人、国家“杰青”4人、海外“杰青”1人、国家“优青”1人、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1人等),省级高层次人才23人,海外各类优秀人才70人。学校拥有省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新型研发机构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7个、省清洁生产技术中心1个、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4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1个、高校思政课区域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级文艺评论基地1个、省级区域产业知识产权分析评议中心1个、市厅级科研平台59个。学校着力在生物医药、新材料、智能制造等领域构建了“华南生物医药大动物模型研究院”“数字光芯片联合实验室”“江门市大健康国际创新研究院”“纺织新材料粤港联合实验室”“江门市海洋创新发展研究中心”等高水平创新平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学校大力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先后与美国、英国、德国、澳大利亚、日本、香港、澳门等18个国家及地区共60多所高校及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学术研究、师资培训等方面开展了实质性合作。建立了“江门一利物浦公共卫生研究所”“中德人工智能研究院(江门)”“中德新材料创新中心”“纺织新材料粤港联合实验室”“粤港智能居家养老示范实验室”等创新平台;与美国罗格斯大学、澳大利亚伍伦贡大学、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英国利物浦热带医学院、香港理工大学、澳门大学等13所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共建国(境)外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短期研修项目。立足新发展阶段,五邑大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抢抓“双区”建设重大战略机遇,大力加强内涵建设,深入推动改革创新,不断促进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鲜明,服务地方产业发展能力突出”的新型高水平理工科大学而努力奋斗! 发布部门:五邑大学党政办公室 更新时间:2022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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