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12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统考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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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实行全省统考。统考实施方案如下:
一、高考报名
艺术类考生高考报名时间为2011年12月5日至8日,逾期不予补报。报名地点为考生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户口所在的少数民族自治县参加高考报名才可享受相应的照顾政策。考生可在专业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兼报各艺术类专业。
二、考试
2012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实行全省统一考试,统考分为美术类、音乐舞蹈类、戏剧影视艺术类、广播电视艺术类等四个类别。非我省统考的专业由有关院校自行组织校考,部分院校如果承认其他院校校考成绩须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并告知辽宁省招考办。
所报考专业属辽宁省统考范围内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辽宁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省统考合格的考生才有被艺术类专业(属省统考范围内专业)录取的资格。
辽宁省域内所有普通高等学校的艺术类专业招生,除沈阳音乐学院、鲁迅美术学院本科专业外,属统考范围内的专业均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沈阳音乐学院、鲁迅美术学院本科专业,属我省统考范围内的专业,必须在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
省外高等院校在我省招收艺术类考生,在我省统考范围内的专业,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均使用辽宁省统考成绩录取,不得再组织校考;其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辽宁省统考成绩,也可在辽宁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的学校,须在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在辽宁省设点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的学校须书面报辽宁省招考办备案,校考的时间应安排在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时间之后。
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统考采取全省统一命题,集中统一考试的方式。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总分满分为300分。
(一)艺术类专业统考
1.美术类专业统考
(1)考试科目及分值
美术类专业统考包括三个科目:素描、色彩、速写,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2)统考信息确认时间及统考时间
考生须持《2012年辽宁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身份证,于2011年12月17日至18日到指定考点确认美术类专业统考信息,于2011年12月27日至28日到参加高考报名的县(市、区)招考办领取《2012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准考证》。
美术类专业统考于2012年1月5日进行。每位考生考试座位由省招考办通过计算机随机编排。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上午:素描8:00——11:00;速写11:30——12:00;
下午:色彩13:30——16:30。
(3)考点设置
美术类统考全省共设7个考点
2.音乐舞蹈类专业统考
(1)专业考试科目、分值及相关要求
①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专业方向)
统考分为初试和复试。考试内容包括:
演唱:满分为150分。考生自选曲目一首,时间不超过4分钟。考生不自带伴奏,考试时提交乐谱一份,简、线谱均可;演奏:满分为150分。考生自选相当于中级或以上乐曲一首,不超过6分钟;听音与乐理,成绩不计入总分,只设合格线。
②音乐表演专业
演唱专业方向(美声、民族、流行)
统考分为初试和复试。考试内容包括:
演唱:满分为300分。考生自选曲目两首,总计时间不超过8分钟。考生不自带伴奏(流行演唱可带伴奏音乐),考试时提交乐谱一份,简、线谱均可;听音与乐理,成绩不计入总分,只设合格线。
演奏专业方向(非戏曲乐器)
统考分为初试和复试。考试内容包括:
演奏:满分为300分。考生自选相当于中级或以上练习曲、乐曲各一首,总计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不用伴奏;听音与乐理,成绩不计入总分,只设合格线。
考生需自备各种乐器(钢琴、大件打击乐器除外)。
③舞蹈学专业
统考分为初试和复试。考试内容包括:
基本素质测试:技巧、即兴表演,满分共为150分;自选剧目表演,满分为150分。
(2)统考信息确认时间、地点及统考时间、地点
考生须持《2012年辽宁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身份证,于2011年12月17日至20日到沈阳音乐学院(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确认音乐舞蹈类专业统考信息。
音乐舞蹈类专业统考于2012年1月9日至11日在沈阳音乐学院进行。
3.戏剧影视艺术类专业统考
(1)专业考试科目、分值及相关要求
①影视表演专业
统考分为初试和复试。
初试内容:命题表演,满分为150分,限时5分钟之内;朗诵,自选散文或小说片断或一篇诗歌或一则寓言,满分为100分,限时3分钟以内;声乐,自选歌曲(无伴奏),满分为50分,限时3分钟以内。初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成绩。初试合格后方能参加复试。
复试内容:命题表演,满分为150分;形体(舞蹈或武术),满分为60分;朗诵,满分为60分;才艺展示(经主考教师同意,加试唱歌、舞蹈以外的艺术特长,如艺术体操、魔术、曲艺、器乐演奏等),满分为30分。
②导演专业
考试内容:影视作品分析(笔试),满分为120分;命题故事,满分为70分;命题表演,满分为60分;朗诵(自选散文或小说片断,或一篇诗歌或一则寓言,限时3分钟以内),满分为50分。
③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考试内容:影视作品分析(笔试),满分为120分;命题编写故事(笔试),满分为100分;口试,满分为80分。
(2)统考信息确认时间、地点及统考时间、地点
考生须持《2012年辽宁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身份证,于2011年12月15日至18日到辽宁大学确认统考报名信息。
戏剧影视艺术类专业统考自2011年12月21日起在辽宁大学进行。
(3)相关要求:参加戏剧影视艺术类统考各专业考试的考生不许化浓妆,要展示自然美;自备的朗诵,考生事先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不得照文宣读,不但要背熟,还要将作者所要表达的思想充分地表现出来,语言要流畅,层次要清楚,情感要真实。
4.广播电视艺术类专业统考
(1)专业考试科目、分值及相关要求
统考分为面试和笔试。
①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面试内容:即兴演讲(规定题目),满分为100分;艺术特长(小品、曲艺、声乐、舞蹈、器乐等任选一项,所用乐器除钢琴外自备),满分为100分。
笔试内容:电视作品分析,满分为70分,散文写作,满分为30分。
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面试内容:朗诵(指定材料),满分为100分;即兴演讲(规定题目)、形象气质(规定内容),满分为100分;艺术特长(小品、曲艺、声乐、舞蹈、器乐等任选一项,所用乐器除钢琴外自备),满分为50分。
笔试内容:语言基础知识考核,满分为50分。
(2)统考信息确认时间、地点及统考时间、地点
考生须持《2012年辽宁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身份证,于2011年12月15日至18日到辽宁大学确认统考报名信息。
广播电视艺术类专业统考自2011年12月21日起在辽宁大学进行。
5.专业统考考试要求
(1)考生凭《2012年辽宁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和专业考试考点印发的指定专业类《考试准考证》参加专业考试。
(2)考生须按专业考试要求自带考试用具,不得携带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3)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时间、考试纪律,诚信参加考试。违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处理。
6.专业统考评卷
艺术类专业统考评卷工作,由省招考办聘请专家组成评委组,采取封闭管理模式进行评卷。评卷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严密组织,严格程序,确保评卷质量。
7.专业统考成绩发布
评卷工作结束后,省招考办将统一公布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可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http://www.lnzsks.com和168声讯台自愿查询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同时由各市、县(市、区)招考办向参加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发放《2012年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证》。
(二)艺术类专业校考
未包含在省统考范围内的艺术类专业的考试仍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除民办高校、独立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外的其他省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在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具体的报名、考试时间和办法由招生院校根据教育部和辽宁省招考办的有关规定执行。考生持《2012年辽宁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身份证,按各院校招生简章的要求办理报名和考试手续。
跨省组织专业考试的院校,须到辽宁省指定的考点进行专业考试。具体地点为:
1.美术类考点:鲁迅美术学院附中(沈阳)
2.音乐舞蹈类考点: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沈阳)
3.戏剧影视和广播电视艺术类考点:辽宁大学(沈阳崇山校区)
(三)文化课统一考试
2012年辽宁省高考科目设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3”指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包含政治、历史、地理三科内容;理科综合包含物理、化学、生物三科内容。四科总分满分为750分。
(四)录取办法
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按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模式管理的普通高校和经辽宁省招考委同意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可以在我省划定的分数线之上自行划定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和艺术类专业分数线。
各高校属辽宁省统考范围内并使用辽宁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须根据本校艺术类专业的特点,在辽宁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成绩排序办法中,一个专业选择一种或多个专业选择一种,作为本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辽宁省艺术类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文化课成绩综合分记分办法及录取成绩排序办法包括11种(见附件4)。
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按有关院校的规定执行。
音乐或舞蹈类专业录取,如果计划中明确各“专门化”的招生计划数量,按“专门化”的综合分排队录取;如果不明确各“专门化”的招生数量,按考生加试“专门化”中的最高综合分排队录取。(音乐或舞蹈类的“专门化”分类,请查阅附件2)
注:本实施方案为辽宁省招生办公室公布。
热门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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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是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和辽宁省“双高”项目建设单位,是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专门为服务业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省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占地面积13.7万平方米,在校生1万余人。校区位于国家级新区——沈阳市沈北新区,辉山脚下,蒲河南岸,毗邻沈阳棋盘山国际风景旅游开发区。这里青山入目、碧水环绕,书香四溢的校园芳草萋萋、绿树成荫。近年来,学院乘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现代服务业之劲风,秉承“以礼服人 求知务实”的校训,视质量为生命,以特色求发展,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在硬件设施方面,学院拥有一流的教学设施,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有80余个实训实验室,学院所有教室均配备多媒体智慧化教学设备。无线网络实现了全覆盖,教学、生活、体育等配套设施完善。在专业建设方面,学院紧扣时代脉搏,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整合教学资源,优化专业结构,设立了烹调工艺与营养(中餐烹调)、烹调工艺与营养(西餐烹调)、食品营养与检测、中西面点工艺、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旅游管理、空中乘务、现代物流管理、连锁经营管理、金融科技应用、会计信息管理、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电子商务、人物形象设计、软件技术、广告艺术制作、移动互联应用技术、美容美体艺术等18个深受社会欢迎的品牌专业和专业方向。其中,国家示范专业点1个,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2个,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个,省级示范专业3个,省职业教育创新型实训基地3个,行业重点建设专业5个。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学院现有校内专任教师245人,其中博士3人,硕士156人,副高级以上职称113人,省级教学名师4人,省级优秀教师2人,省级专业带头人2人,“双师”素质教师占比69.8%,且专业课教师均具有企业工作或培训经历。此外,学院还聘请了一大批行业大师、专家作为兼职教师,形成了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为教学和科研提供了人才保障。在人才培养方面,学院注重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强化专业技能训练,积极推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证书并重的人才培养模式,形成以学历教育为主、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为辅的办学格局。学院注重加强校企合作,先后与苏宁易购、万豪国际集团、香格里拉大酒店、世茂希尔顿酒店、沈阳桃仙国际机场、沈阳好利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沈阳张氏帅府博物馆、沈阳故宫博物院、大连海昌发现王国、蓝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时尚经典婚纱摄影、业乔投资有限公司、顺丰速运沈阳有限公司、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软卓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大连兰巴赫啤酒坊有限公司、沈阳老边饺子馆、北京新荣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90余家国内外企业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顶岗实习、社会实践的机会。同时,学院与美国、澳大利亚、爱尔兰、匈牙利、泰国、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开展交流合作,为学生出国(境)深造、就业创造条件和机遇。学院毕业生专业技能精湛,综合素质过硬,年均就业率超过97%,实现了学生、家长、用人单位三满意,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和欢迎。近年来,学院先后荣获“全国餐饮职业教育示范院校”、“改革开放40年中国餐饮行业培养人才突出贡献单位”、“全国高职高专院校科研工作先进单位”、“全国高校美育先进单位”、“辽宁省就业先进单位”、“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辽宁省平安校园”、“辽宁省职业技能大赛特殊贡献奖”、“辽宁省参与上海世博会先进集体”、“十二运沈阳赛区优秀贡献奖”等殊荣,并被国家及有关部门确定为全国职业院校旅游类示范专业点、全国旅游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示范基地、全国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中国物流学会产学研基地、全国青年高技能人才职业技能鉴定站、全国青年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辽宁省技能型服务人才培养基地、辽宁省职业院校骨干师资培训基地等。“使无业者有业,使有业者乐业”是学院矢志不渝的追求,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正以崭新的姿态、豪迈的气魄,在新的征程上一路高歌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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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中国医科大学是中国共产党最早创建的院校,是唯一以学校名义走完红军两万五千里长征全程并在长征中继续办学的院校,是我国最早进行西医学学院式教育的医学高校之一。其前身为1931年11月创建于江西瑞金的中国工农红军军医学校。1932年学校更名为中国工农红军卫生学校。1940年9月在延安,经毛泽东同志提议,中共中央批准,学校更名为中国医科大学。1948年11月,在沈阳接收原国立沈阳医学院(前身为满州医科大学,1911年由日本国南满铁道株式会社建立),合并了辽宁医科大学(前身为盛京医科大学,1883年由英国苏格兰教会建立)。中国医科大学是原卫生部部属高等医学院校,2000年改为省部共建学校。2015年获批为辽宁省人民政府、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共建高校。中国医科大学建校至今,共培养了10万多名高级医学专门人才,毕业生遍布全国各地及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多年来,培养和造就了一大批国家卫生管理的著名领导干部和医学界的著名专家学者。据不完全统计,担任副部级以上职务百余位,卫生行业主管部门正、副部长10位,将军40多位,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17位。学校现有沈北、和平2个校区,设有15个学院(学部)、4个研究院。在医学、教育学、理学、工学、哲学和管理学等6学科门类拥有学位授予权;在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生物学等7个学科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70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75个;国家重点学科5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40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59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7个,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学科A类7个;博士后流动站7个;普通本科专业22个,有8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6个辽宁省一流本科示范专业;国家级教学项目有拔尖创新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1项,五年制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1项,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特色专业建设点5个,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3门,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十二五”规划教材16本,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5个,“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1个;省级教学项目有本科综合改革试点专业5个,重点支持专业1个,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4个,本科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1个,应用型转型示范专业2个,本科课程体系国际化试点专业1个,精品课程41门,精品视频公开课5门,精品资源共享课24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2个,教学团队12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1个,跨专业实训平台1个,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8个,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基地1个,辽宁省高等学校实训培训基地1个,紧缺人才培养基地1个,“十二五”规划教材4本,18本教材获批首届辽宁省教材建设奖。有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药品临床研究基地3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国家卫生健康委重点实验室6个,辽宁省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7个,辽宁省重点实验室33个,辽宁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12个,辽宁省临床医学协同创新联盟2个,辽宁省高校重大科技平台2个,辽宁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辽宁省高校重点实验室15个;辽宁省精准医疗重点实验室1个,辽宁省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3个,辽宁省医疗中心50个。学校现有3所附属综合性医院和2所专科性医院,开放床位11332张,牙科综合治疗椅273张。学校在职教职工9103人。全校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87.7%,全校教授级900人,副教授级1439人,研究生指导教师2006人,其中博士生指导教师484人。学校全日制在校生17214人,其中博士生1252人,硕士生(含七年制)5514人,普通本科生9407人,预科生23人,外国留学生1018人。学校是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教师中有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1人;高等学校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万人计划”)领军人才4人(其中科技创新领军人才3人、教学名师1人)、青年拔尖人才人选1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4人、讲座教授1人、青年学者1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1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团队3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人选1人、重点领域创新团队2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8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人,国家卫生计生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4人;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50人;“兴辽英才计划”杰出人才1人、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培养引进计划创新团队1个,辽宁省领军人才4人次,辽宁省优秀专家34人次,辽宁省高等学校攀登学者23人次,辽宁特聘教授45人次;“兴辽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3人、百千万人才工程领军人才1人、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辽宁特聘教授)6人、青年拔尖人才13人;辽宁省普通高校专业带头人5人,高等学校省级教学名师15人,辽宁省优秀教师3人,辽宁省黄大年教师团队1个,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114人、千人层次124人。在中华医学会担任主任委员(含名誉主任委员和候任主任委员)6人,担任副主任委员6人;现有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3人,委员10人。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英国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合作成立了中英联合学院,与美国、英国、法国、日本、俄罗斯、韩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意大利、丹麦、西班牙、朝鲜、芬兰以及澳门和台湾等国家、地区的107所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良好的交流关系,与世界银行(WBG)、美国中华医学基金会(CMB)、日本国际协力事业团(JICA)等机构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合作。学校是国家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基地(简称“111计划”)。有434名国际知名专家学者受聘为学校荣誉职称,近年来开展了113项重要国际合作项目,38个CMB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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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是由职工捐资举办的非营利性民办普通高等学校。2005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立。学校始建于1964年10月,时名辽宁省对外贸易职业学校,在沈阳、大连两地办学。1966年因“文化大革命”停止办学,1979年1月在大连市甘井子区三道沟恢复办学,定名为辽宁省对外贸易学校。1987年5月,学校迁址至大连市沙河口区杨树沟。1997年4月,经辽宁省外经贸厅同意在旅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立辽宁省对外贸易学校民办分校。1999年7月,教育部批准辽宁省对外贸易学校民办分校升格为高等职业学院,定名为万成经贸职业学院,2001年2月,辽宁省政府批准更名为辽宁对外经贸职业学院,2003年9月,与辽宁师范大学联合招收本科生。2005年3月,教育部批准建立本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辽宁对外经贸学院,隶属于辽宁省教育厅。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发展规律,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原则,弘扬“团结、进步、改革、奉献”校园精神,遵循“求真、明德、至善、超越”校训,努力建设国内一流的应用型民办本科大学。学校坐落在渤海之滨、历史名城大连旅顺,占地面积56.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2.4万平方米,在校生11856人。图书馆藏书124.6万册,各类实验室74个。现有专任教师698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451人,二级教授2人,博士生导师2人,硕士生导师71人。拥有一支由全国优秀教师、国务院特贴专家、省优秀专家、省优秀教师、省级教学名师、省高等学校优秀人才、省优秀青年人才等组成的专业教师团队。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教学团队、市场营销专业教学团队、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团队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学校目前拥有4个学科门类,6个一级学科,16个二级学科,22个本科专业,下设国际经贸学院、会计学院、外国语学院、国际商学院、信息管理学院、艺术学院6个二级学院14个系,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是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省级本科示范专业、省级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省级本科课程体系国际化试点专业、省级创新创业改革试点专业、省级向应用型转型试点专业和示范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会计学、电子商务、旅游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市场营销、日语、物流管理8个专业为辽宁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际商品交易分析与模拟实验室为辽宁省省级高校重点实验室,国际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旅游管理实验教学中心、语言综合实验教学中心和信息管理综合实验教学中心为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校紧紧围绕“人才强校,质量立校,管理与特色兴校”的发展战略,以办人民满意的民办大学为宗旨,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教学为中心,以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培养具有爱国情怀、科学精神、人文底蕴、开放意识和跨文化交流能力的应用型高级外经贸人才。坚持“人人有才,人无全才、扬长避短,皆能成才”的理念,助力学生“成人、成才、成功”,培养了数万名优秀毕业生,就业率始终在辽宁省高校中名列前茅。学校先后与国家商务部、商务部国际商务官员研修学院、辽宁省商务厅、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政府、辽宁省对外贸易企业协会、中国外运辽宁公司、简伯特(大连)有限公司、东软集团、中国银行大连分行等政府、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建立了深度的产学研合作关系,为学生的实习和就业搭建了良好平台。与美国、俄罗斯、英国、日本、新西兰等近10个国家的15所大学和5个教育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 学校坚持“以情筑物,以制度事,以文化人”,打造了优秀的校园文化,形成了“勤奋创新,严谨务实”的管理作风、"学高身正,诲人不倦”的教风、“刻苦学习,文明向上”的学风,建成了令社会称赞、家长满意、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无烟校园”。学校是教育部高等学校经济与贸易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全国外经贸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委员单位、中国国际贸易学会常务理事单位、国家商务部培训中心大连基地、中日韩经济合作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单位、首批全国跨境电商专业人才培养示范校、辽宁省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辽宁省外贸行业校企联盟理事长单位、辽宁省学习型组织理论研究会会长单位、辽宁省中华职教社副主任单位、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基地、大连市社会科学院研究基地。曾荣获全国“首届黄炎培优秀学校奖”、全国“外经贸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高校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工作先进单位”、辽宁省“文明机关”、辽宁省直机关“五一劳动奖状”、大连市“环境友好型大学”等荣誉称号。学校以先进的办学理念,优越的办学条件,优雅的学习环境,浓郁的文化氛围,为学子们提供了汲取知识、放飞梦想、实现发展、成就未来的广阔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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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辽宁警察学院是全省唯一一所省属全日制公安本科院校,肩负着为全省公安司法机关培养应用型警务人才、培训在职民警的双重历史重任。201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正式建立,前身为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创建于1960年,1985年建立大专,1995年开始独立试办本科专业。建校以来,已经为全省公安、司法等系统培养了4万多名优秀警务专门人才。学院以公安司法机关的改革需要和人才需求为导向,深入推进公安院校实战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学生警务实战技能,已成为公安教育训练的主阵地,公安司法人才的主渠道,在维护辽宁社会稳定、建设法治辽宁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学院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平路,校园占地59万平方米,分院位于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中路,占地面积7.8万平方米。学院设置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治安学、网络安全与执法、交通管理工程、经济犯罪侦查、警务指挥与战术、公安视听技术、犯罪学、监狱学10个公安司法类本科专业,交通管理、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2个普通类专业。目前,我院网络安全与执法、治安学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院有教职工编制580人,其中正高级49人,副高级123人,硕士研究生以上229人,现有全日制在校生5335人。学院坚持政治建校、特色立校、创新兴校、改革强校,形成了鲜明的公安办学特色,办学质量逐年提高,综合实力不断增强。目前,学院已建成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大连基地、公安部外警培训基地、公安部训练科技应用研发中心、全国公安教育训练网络学院、中国民航空中警察训练基地、辽宁省军转干部进高校专项培训基地。建设了“忠诚课堂”“行走课堂”等“十大思政金课”以及“雷锋文化研究会”“特警方队”“警歌嘹亮合唱团”等“十大特色团队”。已有38门课程实施了实战化教学改革,87门课程实施了实战化考试改革。马克思主义学院被评为“全国高校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学院作为教育部第一批教育信息化优秀试点院校,自主研发的“警务实战模拟训练系统”等项目已在全国公安机关得到广泛应用,完成科技部、公安部重点科技研究计划、应用创新项目20多项,“入警训练培训服务”管理模式获得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连续两届全国公安院校教学技能大赛学院均获团体一等奖,荣立公安部集体一等功。 濒海而居,依山而建。辽宁警察学院以奋斗作桨、梦想为帆,肩负新使命、谱写新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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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沈阳城市学院是在中国改革开放大潮中诞生的一所新型大学。面向城市未来,服务城市发展,培养具有健全人格、创新意识、国际视野、职业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是学校的不懈追求。沈阳城市学院面对全球产业升级和现代信息技术革命,在人工智能与智能制造、BIM技术与智慧建筑、媒介融合与数字影视产品创意制作、语言教育与文化传播、智慧酒店与特色旅游、互联网金融与现代商务、生命信息与健康管理等学科专业领域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和比较优势。沈阳城市学院以优美的湖光山色营造中国最美大学环境,培育学生向善向美的道德情操,以“我行我能”的校训精神锤炼学生自信担当的意志品格,以“爱好体育、崇尚艺术、关心时事、追求时尚”的人文气息塑造学生卓越不凡的人格气质。五育并举,立德树人,尽显大学的使命担当。 沈阳城市学院融入全球教育体系,引进先进教育模式和教育资源,加入“一带一路”高校联盟,与曼彻斯特大学、布里斯托大学、利兹大学、伯明翰大学、谢菲尔德大学、利物浦大学等英国北方大学联盟成员合作开设硕士预科课程,为学生进入世界名校继续学习和高质量就业赋能。沈阳城市学院锐意进取,开拓创新,荣获中国最具办学特色本科院校、中国最具就业竞争力本科院校、辽宁省首批向应用型转变试点高校、辽宁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示范学校、辽宁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等奖、辽宁省文明校园、中国最美大学等称号。在艾瑞深校友会网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中位列第六名,被评为中国顶尖民办大学。新时代,新气象。沈阳城市学院永葆育人初心,在建设中国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征程上,阔步向前,走向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