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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关于做好2021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2020-11-02 作者:学路网
高考专业1V1咨询,助力报考,赢在起跑线

各市、杨凌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各县(区)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做好2021年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考报名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考报名并参加高考文化课全国统考,报考科类只能选择为艺术(文)或艺术(理)。各县(区)招办在准考证号编排结束后,向艺术类考生发放《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

(二)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名

我省美术类专业课、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课(专业目录见附件1)实行全省统考;在陕部属院校及陕西省属院校(简称省内院校)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校考(专业目录见附件2)实行省内院校校际联考;其他艺术类专业课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校考。

1.美术类、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课统考报名

美术类专业课、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课统考分别由西安美术学院、西北大学组织实施。美术类专业课统考考务办公室设在西安美术学院,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课统考考务办公室设在西北大学。

拟报考美术类、播音编导类专业的考生,须于2020年12月5日8∶00至12月7日18∶00使用高考报名号及密码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完成专业课统考报名及缴费,缴费方式与高考网上报名相同,报名结束后不受理考生补报名或统考科类变更申请。2020年12月31日8∶00后,缴费成功的考生可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自行打印专业课统考准考证。

2.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省内院校校际联考报名

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省内院校校际联考,由西安音乐学院牵头组织实施。拟报考省内院校音乐类、舞蹈类专业的考生须于2020年12月25日至31日登录西安音乐学院网站()查询报名及考试安排,并按有关要求完成报名程序。

3.艺术类专业课校考报名

组织专业课校考的招生院校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我省相关规定。校考报名及考试办法由各招生院校确定,考生可直接向拟报考的招生院校咨询。报名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

二、招生计划

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以及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要求编制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我省不受理文、理兼招的艺术类计划,各招生院校必须按照艺术(文)、艺术(理)分别编制在陕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三、专业课考试

(一)美术类专业课统考

美术类专业课统考2021年1月3日在西安欧亚学院(西安市雁塔区东仪路8号)、西安培华学院(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888号)进行,考生所在考点、考场由计算机随机编排(详见准考证)。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速写,各科考试时间为:素描、色彩各3小时,速写30分钟。每科满分值100分,总分300分。

(二)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课笔试统考

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课笔试统考2021年1月3日在西北大学进行,考生所在考场由计算机随机编排(考场及所在校区详见准考证)。笔试统考为闭卷考试,时长150分钟,满分值150分。考试内容包括文艺常识、专业动态信息、专业基础知识、视听语言技能、写作等内容。

(三)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省内院校校际联考

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省内院校校际联考报名考试办法由西安音乐学院负责制定并向社会公布,西安音乐学院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我省关于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的有关规定牵头组织实施校际联考。

(四)艺术类专业课校考

艺术类专业课校考实施办法由各招生院校负责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实施办法必须符合教育部和我省关于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的有关规定。各招生院校务必加强对专业课校考的领导,要严格管理,规范程序,加强监督,确保考试过程及结果公平公正。

1.校考内容设置必须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确保校考组织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成绩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和区分度,结果公平公正。

2.考试流程须全面公开,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考试实施过程必须有全覆盖、无死角的视频监控和完整清晰的录像资料,确保整个考试过程可以全程回溯。实行面试的考试,校外评委所占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三分之一,有条件的可扩大到一半以上,每个面试评委组的评委不得少于5人,现场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同一专业设置有2个或2个以上评委组的,考生参加考试的考场和评委教师所在的考场,均必须采取现场随机抽签的办法确定。

3.要严格考评人员遴选,选聘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专业对应且考评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在编人员参加评分工作,不得选用以往考试招生工作中有不良记录的人员。学校教职工如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校艺术类专业课校考,必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五)其他要求

1.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外,高校的美术类专业,录取时直接使用我省美术类统考成绩,招生院校不得组织专业课校考。

2.高校的播音编导类专业可根据本校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在全省专业基础课统考合格的基础上组织校考。

3.省内院校(不含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的音乐类、舞蹈类专业录取时使用省内院校校际联考成绩,不得组织校考。

4.招收美术类、播音编导类专业的招生院校不得接受我省统考不合格考生参加校考,不得录取统考成绩不合格的考生。统考成绩不合格考生参加院校相应专业组织的校考,其校考成绩一律无效。违反上述规定产生的遗留问题,责任由招生院校和考生自负。各招生院校艺术类专业课校考成绩只适用于本校录取。

5.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省内院校校际联考成绩只适用于省内院校录取。省外院校如需使用我省省内院校校际联考成绩录取,须于2020年11月10日前向我院提出申请,同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艺术类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上传本校艺术类专业与我省省内院校校际联考子科类对照表。

6.摄影、书法学等专业未列入我省美术类专业课统考目录,由招生院校组织校考。招生院校可申请在我省美术类专业课统考合格的基础上组织校考,也可申请使用我省美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录取。

7.各招生院校须于2020年11月10日前,就本校艺术类专业与我省统考科类的对应关系与我院沟通一致后,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艺术类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上传本校艺术类专业与我省统考子科类对照表,经我院审定后,由招生院校负责明确告知考生须参加我省统考的科类。考生应在统考报名前咨询拟报考院校,主动了解拟报考院校艺术类专业与我省统考科类的对应关系。

8.高校艺术类专业课校考原则上在学校所在地组织。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拟在陕设点组织校考的,必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在指定的西安美术学院考点组织考试。

9.各组考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统筹考虑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实际,科学制定艺术类专业课组考防疫方案,细化疫情防控措施,为考生提供更多的考试便利,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考生要增强防疫意识,主动做好个人防护,遵守属地和考点防疫要求,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四、信息报送

(一)报送专业课校考合格考生信息

各招生院校须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艺术类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报送本校专业课校考合格考生信息。各招生院校要确保所报送的信息完整、准确,逾期或以其他方式报送的,不予受理。高校报送的校考合格人数不得超过本校艺术类校考专业上一年度在陕录取人数的4倍,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信息而导致考生不能填报志愿以致影响其录取的,由招生学校负责向考生进行解释。

(二)报送录取规则

1.在陕招收艺术类专业的省外院校、组织艺术类专业课校考的省内院校,以及对考生高考文化课或艺术类专业课成绩有特殊要求的高校均须填写“2021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报送表”(见附件3),加盖学校公章后于2021年4月底前报送我院。美术类专业拟参加我省平行志愿批次录取的省外院校,须同时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

2.录取规则的描述应简洁、清楚,如“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

到低分录取”“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XXX分”。按综合分录取必须有综合分计算公式。同一院校同一艺术类专业必须使用相同的录取规则。

3.录取规则中的“科类”只能填“艺(文)”或“艺(理)”,不能填写“艺术(不分文理)”。

4.各招生院校报送的录取规则,必须与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学校招生章程一致。

5.各招生院校报送的录取规则中,与教育部及我省规定不符的内容,以教育部及我省相关规定为准。

五、填报志愿

(一)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段进行,艺术类本科分A段、B段、C段3段;艺术类专科分A段、B段2段。其中,艺术类本科A段、C段、艺术类专科B段实行梯度志愿模式;艺术类本科B段、专科A段实行平行志愿模式。

1.艺术类本科A段

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含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参加该批次录取,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设专业调剂表态栏,志愿模式为梯度志愿。

2.艺术类本科B段

省内院校(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除外)的美术类本科专业,以及省外院校申请参加本段录取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在陕录取规则必须与我省规定的省内院校录取规则一致),均参加该平行志愿批次录取。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志愿模式为平行志愿。

3.艺术类本科C段

除参加艺术类本科A、B段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外,其他所有艺术类本科院校及专业均参加该批次录取,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志愿模式为梯度志愿。

4.艺术类专科A段

省内院校的美术类专科专业,以及省外院校申请参加本段录取的美术类专科专业(在陕录取规则必须与我省规定的省内院校录取规则一致),均参加该平行志愿批次录取。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志愿模式为平行志愿。

5.艺术类专科B段

除参加艺术类专科A段录取的专业外,其他所有艺术类专科专业均参加该批次录取,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志愿模式为梯度志愿。

(二)艺术类考生本、专科志愿均安排在提前批次填报,其中本科志愿填报在网上填报志愿系统中的“提前批次艺术类本科”栏内,高职(专科)志愿填报在“提前批次艺术类专科”栏内。所有艺术类考生在提前录取本科和提前录取专科栏内不得填报文史类或理工类志愿,否则所填报志愿无效。除提前批次外,其他批次可填报文史类或理工类志愿。

(三)专业课统考合格考生,方可填报使用相应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及专业。

(四)专业课校考合格考生(校考专业属于我省统考类专业的,考生的统考成绩也必须合格),可填报相应院校及专业。

(五)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省内院校校际联考合格考生,可填报省内相应院校以及省外院校中注明使用我省联考成绩的专业。

(六)我省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对考生填报的志愿信息进行校验,考生填报志愿时所提交的信息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系统将进行提示并予以限制。

六、录取

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

(一)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在单设本科批次录取前进行,按照艺术类本科A段、B段、C段的顺序依次投档录取。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录取在普通本科第二批填报志愿前进行,按照艺术类专科A段、B段的顺序依次投档录取。艺术类招生本、专科招生计划未完成时,采取征集志愿的方式进行补充。

未被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可根据本人成绩参加提前批次之后相应批次的录取。

(二)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必须于录取前,将自主划定的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报送我院备案。

(三)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外,其它所有高校艺术类本、专科专业的高考文化课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招委会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划定。鼓励各招生院校根据学校专业培养需要,逐步提高艺术类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适度提高艺术学理论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不含表演)等有关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控制分数线,设计学类专业参照执行”的要求,我省支持招生院校适度提高有关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院校提高后的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其招生章程(简章)中公布,我院按照院校公布的标准投档。

(四)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参加我省艺术类本科A段录取,我院将提供第一志愿报考考生相关信息,院校按本校招生章程(简章)公布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于2021年7月1日前报我院,我院按院校报送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审核投档。

实行平行志愿模式的艺术类本科B段、艺术类专科A段,按照招生院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

实行梯度志愿模式的艺术类本科C段、艺术类专科B段,根据考生所填志愿,将一志愿高考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考生电子档案全部投档给相关院校。一志愿录取未满额时,再将二志愿高考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考生电子档案全部投档给相关院校。

院校招生章程(简章)未规定只录取第一志愿的,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不得拒录符合本校录取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五)省内院校(不含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的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为: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①播音编导类专业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从高到低录取,考生位次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②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专业及其他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为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③各艺术类专业均不得采取将高考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各自按一定比例折算形成综合分的方式排序录取。

(六)艺术类本科B段、专科A段实行平行志愿模式的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为上述我省规定的省内院校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七)如招生院校在本校招生章程(简章)中规定的录取规则与我省规定不符,以我省规定为准。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市、县(区)、专业课考试考点院校要高度重视。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艺术类招生政策,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执行政策严格,程序规范严谨,责任落实到位,工作不出纰漏。要加强管理和监督,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各类违纪舞弊现象发生,确保艺术类招生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各招生院校要成立由学校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严密考务管理。各招生院校要切实加强艺术类专业课考试考务管理工作。要制定详细严密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考试组织的各项规章制度,务必做到命题、考试、评卷(评分)、登分、统计合成等各个环节规范严谨。要建立和完善报名审查制度,要认真核查考生报名所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对报名参加美术类、播音编导类专业课校考的考生,还必须严格审查其专业课统考合格证(可通过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我省统考分数线,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艺术类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查询考生成绩)以及其他有效证件,严防替考或不符合条件者违规报考。要严肃考风考纪,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防各类违纪舞弊现象发生,对在报名、考试中发现的违纪、作弊考生,要在校考结束后一周之内将其违纪、作弊事实书面报我院,违纪作弊信息将记入考生的电子档案。

(三)规范考点建设。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原则上应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无法安排在标准化考点实施的考试,其考场应参照标准化考点要求管理。要做好考场视频监控使用前的调试、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其在考试期间可以正常、稳定地使用。所有考场、试卷保密室、试卷分发(回收)场所必须在视频监控覆盖范围之内,确保试卷保管和考试期间监控时间不中断,监控范围不留死角,监控录像保存完整。所有考点必须安装、使用无线电信号屏蔽设备,确保所有考场在屏蔽范围之内。各考点要安排专人负责使用金属探测仪对所有入场考生进行检测,收缴一切可疑无线电信号接收、发射装置及其他违禁物品。

(四)严格保密制度。各招生院校要加强试题、试卷的安全保密管理。艺术类专业课考试试题(卷、卡)的领取、运送、保管、分发、回收、评卷等环节要严格按《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执行,务必确保试题(卷、卡)安全保密、万无一失。

(五)加强业务培训。各招生院校要加强对命题、评卷(面试)和监考教师等考试工作人员的岗前教育培训。要针对当前考试安全保密的新形势、新特点以及艺术类专业课考试的特殊性,开展规范化、专业化的全员业务培训,强化职业道德和法纪警示教育,增强安全保密观念和遵纪守法意识。

(六)严格责任追究。各招生院校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与所有参与考试工作的人员签订工作责任书,涉密岗位还要签订保密责任书。高校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艺术类专业考试辅导班,高校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与本校专业考试相关的辅导活动。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专业课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在任何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培训、辅导机构任职或任教的;组织或参与任何考前辅导、应试培训的高校教师及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参与我省艺术类专业考试相关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高校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从严查处。其中,凡在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相关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取消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在招生考试工作中,公职人员有泄漏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等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凡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处理。考点和高校必须按规定对专业考试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及处理结果报我院进行后续处理。

如教育部和我省有新的文件规定,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新规定执行。

附件:1.2021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课统考专业目录

2.2021年陕西省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省内院校校际联考专业目录

3.2021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报送表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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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简介西安体育学院创办于1954年,原名西北体育学院,1956年更名为西安体育学院,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六所体育高等院校之一,原直属国家体育总局(国家体委),2001年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是国家体育总局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院校,陕西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陕西省拟新增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单位。学校现有校本部、沣峪、鄠邑三个校区,占地面积1300余亩。目前在校本科生8200余人,硕士研究生1100余人。学校现有9个学院(体育教育学院、运动训练学院、运动休闲学院、武术学院、健康科学学院、体育经济与体育管理学院、艺术学院、体育传媒学院、足球学院),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部、继续教育学院、附属竞技体育学校。学校与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共建中国竞走学校,与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共建中国掷球学院,省队校办跆拳道、拳击、空手道、小女排、蹦床队及田径、散打等项目运动队。学校拥有2个一级学科和10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其中体育学为陕西省一流建设学科。与上海体育学院合作培养博士研究生。学校现有20个本科专业,涵盖了文、理、经、管、教、医、艺7个学科门类,建校以来为国家培养出6万余名体育师资、教练员、运动员和体育科研、体育新闻、体育经营与管理专门人才。体育教育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体育新闻摄影》课程入围首批国家级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本科课程。学校同25个国家和地区50余所大学、研究机构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学校现有教职工832人,其中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1人,陕西省“高层次人才特支计划” 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陕西省教学名师、陕西省优秀教师、陕西省师德标兵等15人,陕西省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4人。国家体育总局“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百人计划”入选6人,国家体育总局系统中青年学术带头人2人,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技先进工作者3人,国家体育总局系统先进工作者2人,陕西省省级优势学科项目负责人、陕西省省级特色学科项目负责人、陕西省高校“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青年骨干等7人,享受“三秦人才津贴”2人,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专家1人。学校拥有国内一流的教学、科研和训练场馆,设有运动人体科学实验中心、新闻实验中心、语音实验中心、计算机实验中心;现有国家体育总局运动技术分析与技能评定重点实验室、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中心基地、陕西省高校体育法学研究基地、陕西省体育文化研究基地、陕西省体育产业研发中心、陕西省全民建身与健康研究院等多个省部级研究机构。图书馆是西北地区体育科学文献信息中心,总藏书79万余册。西安体育学院师生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秉承“严谨创新,团结拼搏”的校训,坚持“笃学重教,造就人才,服务体育,福佑人民”的办学宗旨,高举旗帜,凝心聚力,追赶超越,锐意进取,朝着建设“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体育大学”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 西安邮电大学西安市长安区
    学校简介西安邮电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以信息科学技术为特色,工、管、理、经、文、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学校,是我国特别是西北地区信息产业和现代邮政业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学校始创于新中国成立初期,前身是1950年成立的陕西和甘肃两省邮电人员训练班及随后的西安邮电学校。1959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西安邮电学院,是国家在西北地区重点建设的唯一邮电类普通高校,2012年更名为西安邮电大学。学校先后隶属于邮电部和信息产业部,2000年划转到陕西省,现由陕西省人民政府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建,是陕西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陕西省“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全国首批试办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的高校、西北地区唯一承担亚太电信组织和东盟培训任务的高校。在长期的发展历程中,凝练形成了“爱国、求是、奋进”的西邮校训,弘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开拓进取”的西邮精神,遵循“教研统一、开放办学、人文与科学并重”的办学理念,赢得了良好的学术声誉和社会声望。被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授予陕西省“先进集体”、陕西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集体”、陕西省“文明校园”称号,被省教育厅授予“依法治校示范校”称号,被西安市人民政府授予“园林式单位”称号。学校坐落在西安市南郊,占地1500余亩,设有长安、雁塔两个校区,现有在校学生19000余人。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84亿元,图书馆藏书167余万册。设有18个教学科研单位,有国家级工程实验室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各1个,以及26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博士后创新基地等。学校现有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6个省部级重点学科,1个陕西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学科,工程学学科进入ESI学科排名全球前1%,学校进入US News2022世界大学工科排名前1000名排行榜(中国内地高校)榜单,位列中国内地高校第183位;现有48个本科专业、其中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7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16年7月,陕西省人民政府、国家邮政局签约,共建西安邮电大学现代邮政学院、邮政研究院。学校现有教职工1500余人,具有高级职称者560余人。教师队伍中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陕西省特支计划、陕西省三五人才工程人选、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二三级教授、全国优秀教师、省级教学名师等人才项目和荣誉获得者100余人次。有双聘院士4人,客座教授150余人。学校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构建了知识探究、能力建设、人格养成、红色基因“四位一体”的育人模式,积极践行“新工科”,深入推进“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大力实施“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拔尖创新人才培养”“3+1创新教育培养”“校企合作双导师培养”,开设物流管理顺丰班、360网络空间安全特长班,产学协同、科教协同育人模式取得了良好的育人成效。获批国家级教学项目21项,省级教改立项53项,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45项,省级教学名师17人。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含国家级课程思政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20个(含省级课程思政教学团队7个)和省级高层次研究团队4个。学校抢抓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战略机遇,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荣获“全国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中国创业创新典型示范高校”、全国首批“百城千校”试点院校等荣誉称号,打造了创新创业教育西邮品牌。学校以信息科学技术学科为主干,将高新技术的开发研究和产业化应用作为研究重点,在通信专用集成电路设计、移动通信、图像处理、信息安全和信息产业经济等研究方向形成特色和优势。两项成果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虎符TePA”成为在信息安全基础共性技术领域我国提交并获通过的第一个国际标准。近年来,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600余项,获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160余项;全校教职工共发表论文16000余篇,其中,被SCI、EI收录论文3500余篇,获得国家专利及软件著作权800余项,出版教材、著作等460余部。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校企合作。获教育部批准,2015年开始开展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本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获陕西省教育厅批准,2019年会计专业“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双学位项目实验班开始招生。学校与德、美、英、法等十多个国家和港、台地区的40余所大学、学术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与国际电信联盟ITU、亚太电信组织APT等国际机构,IBM、英特尔、思科公司等大型跨国公司,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通信运营商,华为、中兴等通信设备制造商,阿里巴巴、腾讯等互联网巨头,邮政公司、顺丰等物流快递企业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建引领改革发展,成功召开了学校第四次党代会,提出了“三步走”发展战略,绘就了学校建设和发展的宏伟蓝图。积极实施党建“三个带动”,深入实施党建进学生公寓,打造了西邮党建工作的靓丽品牌,受到中组部、教育部、陕西省委、省委组织部和省委教育工委的充分肯定。学校获得“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陕西高教系统先进基层党委”,获批3个部级、5个省级党建“双创”项目。建校70年来,学校人才辈出,遍及华夏,为国家培养了10万多名优秀人才。毕业生大多在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中国邮政、华为、中兴、大唐、爱立信、腾讯、阿里巴巴、百度、京东等企业和党政机关、高校、研究机构工作,成为所在单位的业务骨干,深受用人单位欢迎。国防生毕业生成为军队和国防现代化建设的高素质信息化人才。《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科技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人民邮电报》《陕西日报》以及新华社、中央电视台、陕西电视台等权威媒体多次宣传报道学校办学成就。面对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学校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提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水平,努力建设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高水平邮电大学。
  • 学校简介渭南职业技术学院是2004年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原陕西省中医学校、陕西省大荔师范学校、陕西省蒲城师范学校、陕西省渭南农业学校等4所学校合并而成,渭南市人民政府直属的唯一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5年的“同州实业中学堂”,学院为“全国文明单位”“国家优质专科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全国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陕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陕西省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学校”“陕西省高职一流专业建设院校”,渭南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学院历经一百多年的发展,先后为社会培养了10多万名技术技能人才,广泛分布在教育、卫生、农林、畜牧等各个行业,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了如著名政治家和书法家寇遐,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科协主席韩启德,原陕西省副省长王双锡,原陕西省教育厅厅长张克俭,原西安交通大学校长陈吾愚等知名校友。学院研究员刘寿山编撰的400余万字专著《中药研究文献摘要》,开启了近代中药研究先河,被誉为“继《本草纲目》之后又一部综合性中药文献巨著”,1978年荣获全国科学大会奖、陕西省人民政府科技成果一等奖。学院地处陕西东大门渭南市,东临华山,西望西安,北依渭水,南眺秦岭,风景秀美,交通便捷,历史文化底蕴丰厚。学院有高新、朝阳两个校区,占地面积880亩,建筑面积33.1万平方米。在校学生16700余人。现有教职工942人,其中专职教师531人,教授、副教授205人,博士、硕士研究生359人,双师型教师441人;聘请兼职教师202人,行业导师60人,客座教授56人;陕西省科技新星、省级教学名师等省市级以上称号人才23人。拥有馆藏图书99.48万册,教学用计算机1600台,校内实验实训室219个,国家级实训基地5个,省级实训基地2个,校外实训基地215个。学院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就业为导向,走产教融合发展道路。下设10个教学单位,开设三年制高职专业48个、五年制高职专业6个,涉及医药卫生、公共管理与服务、食品药品与粮食、教育与体育、农林牧渔、生物与化工、财经商贸、旅游、文化艺术、交通运输、电子与信息、装备制造、资源环境与安全、土木建筑等14个专业大类、30个专业类,形成以医药、教育类专业为主干,财经商贸、装备制造类专业为两翼,建筑、农林类等专业为延伸的专业格局,基本构建了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干专业体系。近年来,学院荣获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项;教师教学能力竞赛国家级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省级一等奖1项、二等奖7项。主参编教材52部,获省级优秀教材二等奖3部。近三年,获得省级以上学生技能大赛奖155项,其中:国家级一等奖2项、二等奖8项、三等奖8项,省级一等奖24项,金奖1项、银奖4项、铜奖11项。连续三年承办陕西省职业院校护理技能、养老服务技能大赛。承担省级科研项目12项,市级科研项目55项,横向课题4项;取得专利12项、软件著作权21项;获市级优秀论文成果奖32项;承担省级教改项目30项,校级教改项目102项;发表论文668篇(其中核心论文139篇,SCI 11篇)。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统筹推进文明校园、平安校园、绿色校园、智慧校园建设,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推进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着力推动思政课改革创新,与渭华干部学院等9家单位共建大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和红色教育研学基地,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渭南本土红色资源和校史红色资源优势,涵育校园文化红色特质,深入推进红色资源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让红色文化成为铸魂育人的精神动力和育人品牌,不断巩固和发展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坚强阵地。学院以“明德、笃行、精技、强能”为校训,秉承“顶天立地、内外兼修”的办学理念,坚持“遵循规律、文化引领、改革创新、开放融合”的办学思想和“面向职业办学、贴近产业办学、瞄准就业办学、政校行企联动办学”的办学思路,不断践行“服务学生成长、成才、成功,服务行业、企业、产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三服务”办学宗旨,全面提高综合办学实力和人才培养水平,把学院建设成为高技能人才培养和科技应用与开发的重要基地。学院坚持全日制普通教育与成人继续教育并重、培养与培训并举,搭建在校生、社会考生学历提升和职业技能培训立体互通平台,开展职业资格和专业技能“多证书”教育。除独立举办高等成人继续教育外,还与陕西师范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医科大学等高校联合开展现代远程教育,为广大学生提供丰富的多元选择。学院不断优化校企合作运行体制机制,政校行企联动,推进产教融合。与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吉利汽车有限公司等200余家企事业单位签订校企合作协议;建成国家级校企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2个;校企合作修订人才培养方案130个、开发教材30余部、制定课程标准200余项,开设校企合作订单班21个。学院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等重大发展战略,发挥医药卫生、农业、教育等专业优势,与德国、澳大利亚、马来西亚等国家相关院校开展交流合作项目;承接渭南市人民政府对几内亚的援助项目,建设渭南“一带一路”对非农业技术人员培训基地,完成几内亚农业技术人员为期一年的留学培养工作,新华社、《陕西日报》等主流媒体报道了我院对非农业技术人员培训成果。学院深入实施脱贫攻坚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多角度、多模式、多举措开展帮扶工作。学院驻大荔县南黄村工作队以改善当地生产生活条件、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做优特色农业发展为目标,全力以赴、多措并举、多种方式有效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对帮扶澄城县,以智力帮扶、教育帮扶、科技帮扶、志愿帮扶、信息帮扶、人才帮扶、文化帮扶、民生帮扶等八大帮扶为抓手,持续加大帮扶工作力度,促进县域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发展,连续被评为全省高校“双百工程”先进单位。学院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积极响应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援藏工作部署,主动对接阿里地区。2020年,与阿里职校签订对口帮扶框架协议,从“马背诊所”和“云端幼教”两个精准教培项目入手,为藏区培养乡村医生和幼教师资。学院坚持走内涵发展、科学发展、转型发展之路,在举办高职教育的16年中,历经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省级示范校建设、国家优质校建设、双一流建设、内部质量保障体系诊断与改进、提质培优等历程,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综合实力和社会影响力显著增强。目前,学院全体师生员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提质培优项目为抓手,以服务区域和全省高质量发展为路径,以推进“双高”建设进而发展本科职教为目标,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在“十四五”发展新征程上阔步前进。
  • 火箭军工程大学西安市灞桥区
    学校简介  第二炮兵工程大学地处历史文化名城、十三朝古都西安,距市中心约20公里,是我国唯一一所培养战略导弹部队指挥技术人才的高等军事院校,是全国全军重点院校,是军队“2110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学校下设3个学院(理学院、初级指挥学院、士官职业技术教育学院)、7个专业系、2个研究生管理大队和若干学员旅。   我校原是一所为地面炮兵培养初级指挥军官的军事院校。1951年1月,西北军区司令员彭德怀、政治委员习仲勋签署命令,由西北军区炮兵教导团与第一野战军野炮团合并改编西北军区炮兵学校。1951年3月,更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炮兵学校。1955年8月,迁至西安。1956年2月,更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安炮兵学校。   为打破西方大国的核讹诈、核垄断,加快我国战略导弹部队组建步伐,先行培养我国自己的导弹人才,1959年6月,党中央、中央军委决定,学校结束地面炮兵培训任务,以西安炮兵学校为依托,长辛店炮兵教导大队训练力量为骨干,吸收空军十五航校部分教员学员,改建炮兵特种技术性质院校,为保密起见,沿用西安炮兵学校名称。9月1日,工程一期、技师一期学员开学,标志着我国第一所为战略导弹部队培养人才的高等军事院校光荣诞生。   1963年1月,更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炮兵技术学院。1969年10月,转隶第二炮兵,12月更名为第二炮兵技术学院。1975年8月,更名为第二炮兵学校。1978年1月,更名为第二炮兵技术学院。1986年6月,更名为第二炮兵工程学院。2011年6月,改建为第二炮兵工程大学。   1959年以来,学校先后为部队培养输送了三万多名毕业学员,其中,成长为将军的100多名。目前,第二炮兵导弹旅绝大多数的旅长、参谋长、总工程师和导弹营、连长都是我校毕业学员,成为二炮部队建设的骨干和中坚。   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培养造就战略导弹部队骨干人才和未来领导者。   学校办学定位:教学研究型综合大学,是二炮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科技攻关的重要力量、理论创新的重要阵地、决策咨询的重要依托、文化传承的重要园地、军事外交的重要窗口。
  • 学校简介榆林能源科技职业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陕甘宁蒙晋最具影响力城市——陕西省榆林市,国家级高端能源化工基地、榆林国家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学院占地近500亩,校舍建筑面积11.6万多平方米,专任教师141人,其中副高及以上职称35人,硕士以上学历(学位)31人。全日制在校生4000余人,学院下设能源化工系、智能工程系、现代服务系、汽车工程系、艺术教育系、医学系、基础教学部部六系一部,开设化工自动化技术、煤化工技术、安全技术与管理、机电设备技术、智能控制技术、高速铁路客运服务、物联网应用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护理等专业,各专业均文理兼收,三年制和五年制并行。 现有化工总控实训室、采矿仿真实训室、水处理技术实训室、数控编程实训室、工业机器人实训室、车工、铣工、钳工实训室、焊工实训室、电气装置实训室、电子电工实训室、西北最大航空波音737-800、CBT教室、高铁实训室、形体礼仪实训室、汽车检测与维修实训室、新能源汽车检测实训室、电钢琴实训室、幼儿画室、语音室、舞蹈室、计算机网络实训室等四十多个专业实训室,校内实习基地6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23个,总教学设备总价值4295万元,纸质图书21万册数。学院围绕榆林市建设“世界一流高端能化基地、陕甘宁蒙晋区域中心城市、黄土高原生态文明示范区”三大目标,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文化铸校”的总体战略,遵循“高端引领、校企合作、内涵发展”的办学理念,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素质为核心,以能力为本位,以社会满意为目标”的办学方针,不断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聘请了大批专家学者,打造了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开创了招生、教学、鉴定、科研、就业“五位一体”的育人模式,立足榆林,辐射陕甘宁蒙晋,为社会培养更多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行业领先、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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