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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全面启动
2017-08-31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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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全面启动 与往年相比更加规范和具体

日前,省招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青招委〔2017〕47号),对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做出了安排。在坚持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的原则基础上,和往年相比,我省2018年高考报名工作有一些创新务实举措,更加突出了方便考生的人性化服务理念,将首次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采集考生照片、身份证信息,在报考资格的审查和流程等方面也更加严格和规范,有关规定和要求也更加明确和具体,通知所附政策解读更加方便考生、家长和有关部门精准把握政策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十二个方面:

一、报名时间有所提前。根据教育部的工作要求,结合省情实际,我省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有关工作从2017年8月下旬开始,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30日,较往年有较大提前。这主要是考虑到我省考生类别构成复杂,政策性加分覆盖面较大,需确认的考生信息内容较多的实际情况,以及方便省外借读生的报考而做出的报名时间选择。因此,请参加高考报名的广大考生,包括保送生、高校自主招生考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运动训练与民族传统体育单招、少年班、省内高职院校单考单招、省外残障考生单招、五年直升等特殊类型考生,按照就读学校或者户籍所在地考区招办安排,按时参加高考报名,不要错过报考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不能参加相关院校的考试考核及招生录取。同时,省内高职院校的单考单招和青海大学、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专升本”考生的报名和信息采集工作,也必须在2017年11月15日前完成。在报考类别要求上,报考艺术类或体育类的考生必须在报考文史类或理工类的同时须兼报艺术或体育类。中职毕业生只允许报考普通院校体育类、艺术类以及省内院校高职单考单招。在报考地点上,高中学校报名点只接受具有本区域户籍、本校正式学籍的应届生报名;省内跨地区就读应届高中毕业生、往届高中毕业生、省外就读高中毕业生、高校录取后又批准退学的重新报考生等,到户籍所在考区招办报名;西宁市四区应届毕业生在就读中学报名。为了做好异地办班就读考生报名工作,省招办还要求各考区结合实际,采取赴省外学校“上门服务”等方式,做好省外异地就读考生报名和信息确认工作。

二、全面实行“网上报名”。为了简化报考程序,方便考生报考,提高考务管理信息化水平,省招办开发了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将在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中投入使用。在高考报名过程中,所有考生须使用本人二代身份证,才能顺利进行高考报名和信息采集。对此,省招办在2017年5月份已提前就考生办理二代身份证事宜下发了通知。这里再次提醒广大考生:(1)尚未办理好本人二代身份证的考生要尽快办理,以免延误高考报名时间。(2)在信息采集之后,考生要在规定时间(2017年11月5日至15日),使用本人考生号、初始登录密码(采集信息时有考区招办发给考生本人),登录 “青海省教育考试网”(http://www.qhjyks.com )高考报名系统,填写有关个人报考信息。信息填写要严格按规定要求进行,因考生本人原因造成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影响考试,甚至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信息管理更为严格。为了杜绝高考报名信息尤其是照顾条件信息中的随意补报、工作马虎造成漏报和不规范问题,从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开始,对于考生照顾条件信息等将采取更加严格和多重把关措施,首先是考生的民族信息严格从考生身份证中由机器读取,不再进行任何手工填写录入,防止误填和加分资格造假问题发生;其次,考生的基本信息,包括学习经历、户籍状况和除少数民族以外的照顾加分条件等,由考生本人填写后,考区招办将组织人员进行逐一核实,核实工作必须实行A、B岗制度,谁签字、谁负责;经核实的信息无误后,由考生本人现场签字确认。信息一经确认报送省招办,不得再进行任何更改,以维护高考报名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因此,考生在填写个人报考信息时,一定要认真仔细和反复校对,同时出于人性化管理需要,省招办在规定时间内(2017年11月20日前)给予每一位考生再次修改个人相关信息的机会。

四、报考人员范围有所放宽。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从2018年普通高考开始,我省将允许具有高级中等学校毕业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具体条件和办法是:以同等学力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社会青年,须为出生地在青海、户籍一直在省内且无省外迁移轨迹者,同时在省内初中毕业3年以上并参加了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同等学力的认定以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为准。这项规定顺应了一些社会考生终身学习的要求,也为广大社会青年学习、深造、成才提供了新的渠道和机会。

五、考生体检流程更加严密。在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中,首次明确了青海省人民医院作为考生体检存在异议的终检医院。同时,要求各级医院的体检结果必须告知考生本人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方可有效并作为招生录取的材料之一提供给有关高校使用,进一步保障考生对有关报考信息的知情权。

六、报考资格条件审查更加明确具体。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由于在新一轮高考改革中全国大部分省市合并了本科录取批次等原因,从2018年起我省普通高考限报条件中,将正式取消按照考生原籍分数线选报省内院校的规定。(2)进一步明确了央企从省外调入人员子女在青参加高考条件,规定央企调入青海工作人员子女在青参加高考,必须是考生父母亲一方和考生本人户籍迁入青海满三年(计算截止时间为高考当年6月1日前),且考生在省内高中实际就读和具有青海学籍与考籍,参加高考当年其父母一方仍在青海任职服务。(3)明确了驻青部队官兵子女在青参加高考的具体条件,即驻青部队官兵子女在高一年级上学期12月31日前将户籍迁入青海的可以在青参加高考和办理省外借读手续;高二年级上学期12月31日前将户籍迁入青海的必须在青实际就读高二、高三,方可在青参加高考;高二年级上学期12月31日之后将户籍迁入的驻青部队官兵子女不得在青参加高考。

七、学籍和考籍管理突出“严管重处”。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公安部《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高考资格审查严防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青政办〔2016〕7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尤其是为了杜绝民办高中“空挂学籍”、“人籍分离”、“在册不在校”问题 ,此次通知进一步严格了处罚措施和监管责任:(1)从2018年起,省、州、县(区、市)在省外集体举办的高中班毕业生报考资格,统一归口由考生户籍所在地的考区招办负责资格审查,并对考生资格的真实性负责。(2)在我省民办高中的省外分校、总校等就读的青海籍考生必须按规定办理省外借读审查登记手续。不符合省外借读审查登记条件的青海籍考生在我省民办高中的省外分校、总校等就读的必须于2017年9月15日前返回省内学籍所在中学就读,否则不得在青参加普通高考报名。(3)对于在民办高中空挂学籍和在册不在校的考生,一经发现,直接取消其在青参加高考报名资格,责任由相关高中学校和考生本人负责。

八、考生户籍审查关口进一步前移。严格户籍管理是封堵“高考移民”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为了加强考生户籍管理,防范“高考移民”问题发生,省招办借鉴省外经验,决定从2018年起在全省高一入学新生中实行考生户籍情况登记、审查和告知制度,具体办法是:学校组织考生如实填写后,报同级教育招考部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审查备案。经初审到应届高中毕业年份不符合我省报考政策的考生,由学校所在考区招办依据核实结果,形成《青海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告知书》,并通知学生就读学校和学生本人,并报省招办备案。考生对此有异议的,可以按规定程序申诉,相关管理部门在规定时限内答复考生。同时,各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将积极协调配合招考部门做好考生户籍的审查工作,充分利用全国户籍人像联网查询系统,加快建立户口迁移网上流转核验机制,逐一对辖区内所有高考报名考生的户籍和身份信息进行全面核验比对,尤其是对有“高考移民”嫌疑的考生要核实其是否有户籍迁移轨迹和记录。

九、信息公开范围进一步纵向延伸。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进“阳光高考”的有效手段,根据教育部有关考生信息公开的范围和规定,从2018年起,我省要求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信息(主要包括考生姓名、毕业学校、加分照顾项目、贫困专项报考资格、限报类型、考生父母亲及工作单位等)要在考生就读班级、学校、考区招办、市(州)招办及当地报纸、电视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各地各校在进行逐级公示时,同时还必须将省招委高考报名监督举报电话(0971—6304876、6309480)、电子邮箱(1435574921@qq.com)置于公示内容的醒目位置一同向社会公布。

十、诚信考试教育成为硬性要求。高考是人生大考,既考知识,又考人格。诚信考试也是对考生进行诚信守纪教育的有效途径和载体。从2018年开始,各级招办要更加重视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营造温馨、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在高考网上报名中,考生本人凭考生号和网上报名密码自行登录后,必须认真阅读《报名须知》、《考试规则》和《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点击确认)后,方可对本人的网上《高考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进行填报。

十一、贫困专项报考资格逐步与全国接轨。此次通知中进一步规范了我省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报考资格条件,2018年我省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生源范围依然为西宁市四区、青海油田以外的所有考区,考生户籍条件为农(牧)业家庭户籍(不含从省外迁入我省的考生,户籍制度改革后,将“农牧业家庭户籍”改为“城镇居民户籍”的按有关程序认定)。同时,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从2018年开始报考国家贫困专项计划、地方贫困专项计划、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的考生就读学校认定范围进行了适度收紧,在教育资源较好的西宁市四区学校和青海油田学校实际就读的相关考生,不得报考上述三种贫困专项计划,以逐步将教育部要求的报考贫困专项计划考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县域内实际就读高中满三年学籍这一政策落到实处,更好体现对贫困地区、教育资源薄弱地区考生的倾斜照顾和国家精准扶贫政策的落实到位。同时,各考区要加强对贫困专项招生计划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尤其要对实际就读学校、户籍、实际居住地不在同一县域内的考生要作为重点,严防资格造假,确保符合相关条件。

十二、责任落实和追责机制更加完善。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各考区招委会牵头,学籍、户籍等部门共同参与,完成本考区内所有报名考生的在青资格审查工作。高考资格审查的主体责任在市(州)、县(区)招委,招委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考生学籍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考生户籍由公安户籍部门负责审查;考生民族成份更改的管理及审批由本级民族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审核;考区招办根据考生和相关部门提供的材料,负责审查考生的在青报名资格;市、州招委对本辖区各考区的报名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纪检监督部门监督检查各部门政策和纪律执行情况。

此外,从2018年开始,我省将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促进宣传服务和高考信息公开手段创新,特别是有关高考报名政策将在初一年级起进行广泛宣传,防止因为政策宣传不及时、不到位而影响到考生参加高考报名和录取。

附件: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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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简介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大美青海、湟水之滨的高原美丽城市——西宁。学院作为青海省唯一的建筑通信类高等职业院校,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作出贡献。学院始建于1978年,2002年经青海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为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建成省级重点高职院校;2018年荣获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2019年建成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2020年建成全省首批“依法治校”示范校、全省首家“节水型高校”,荣获青海省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记大功集体、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2021年获批青海省“双高”建设计划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学院占地面积141.3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4770人、教职工269人。学院专任教师硕士研究生学历比例达37.26%,专任教师高级职称比例达47.71%、拥有二级教授1名,双师素质比例达69.93%。现有省级教学团队6个、青海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省级“135高层次人才”4名、省级优秀专家人才1名、省级优秀专业技术人才2名,青海省“昆仑英才·高端创新创业人才”项目“领军人才”、“教学名师”各1名、全国先进工作者1名。开办紧贴行业需求的建筑通信类专业30个(含方向),建成国家级骨干专业2个、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1个、省级优势特色专业4个、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2个,为我省区域经济和行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学院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8%以上,呈现“进口旺、出口畅”的良好态势,先后被评为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建设人才先进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是青海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通信行业人才培养基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被国家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命名为建设行业紧缺型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砥砺奋进四十载、牢记使命育新人。在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之际,学院将永葆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在省教育厅、建设厅的坚强领导下,砥砺“三牛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科学谋划“十四五”,立足省级“双高”建设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加快推进校区迁建工作,立足新目标、踏上新征程,共同谱写学院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 学校简介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2014年元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15年9月正式挂牌招生的综合性、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2018年4月经批准整合原乐都、平安区职业技术学校资源,成立海东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并整体迁入学院本部办学,实现资源共享,全面提升办学实力;同时在原乐都广播电视大学的基础上,海东广播电视大学也在学院挂牌办学,使学院形成了既有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又有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本科教育的办学格局。学院坐落在海东市行政中心所在地,区位优势独特,地理位置优越,历史悠久,人杰地灵,人文荟萃,全社会崇尚教育、重视科技、文化积淀厚重,具有“彩陶故里”、“蔬菜瓜果之乡”美称的乐都区。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海东撤地建市、兰西经济区建设等重大战略的实施,特别是青海东部城市群建设和海东市产业结构调整的不断加快,现代特色产业体系和新型工业走廊的初具规模,为学院未来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学院占地面积600多亩,校舍建筑面积19.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近7亿元。学院牢固树立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高度重视实验实训室建设工作。近三年来,国家已累计投入近2.5亿元资金,用于实验实训室建设,截至目前,已建成校内实验实训室87个,在建34个;校企合作、共建、共享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7个。 学院面向青海、甘肃、陕西和宁夏等西北地区招生,现有各类全日制中、高职和电大在校生近5000人。2018、2019年共有1446名学生毕业,总体就业率92%以上。建院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关怀、省教育厅的关心指导,海东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学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秉承“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明确“立足海东、面向全省、辐射全国,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办学定位,坚持把学院办成“学生喜欢,家长信赖,教师乐教,企业看好,行业关注,社会认可,人民满意,党和国家放心的学校”的办学愿景,紧紧围绕“依法治校、从严执教、民主管理、 ‘三全育人’,建设特色鲜明的合格职业院校”的近期发展目标,全面推进高等教育改革和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改革。学院的建设和发展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国家教育部、人社部、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海东市委市政府领导莅临学院视察调研,检查指导工作。海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支持学院师资队伍建设,不断加大引进高层次人才力度,为学院形成以研究生和“双师型”教师为主的骨干教师队伍奠定了基础。学院现有教职工360多人,其中,在编教职工283人。有副高以上职称教师55人,入选第二批青海省“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拔尖人才2人。高职教师中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77人,占高职部教师总数的43.3%。主编或参与编写教材15部,其中,高等职业教育规划教材1部,“十二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1部。获得国家授权专利2项。近年来,学院获得2017年青海省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一等奖3项,青海省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高职组一等奖1项。获得青海省辅导员技能大赛奖6项,青海省大学生校园心理剧大赛、第21届CUBA全国大学生篮球二级联赛第16名、2017第七届环青海湖大学生公路自行车赛优秀组织奖、2019第九届环青海湖大学生公路自行车赛团体第七名等奖项35项。学院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校园文化建设。秉持“思政工作无处不在”的理念,贯彻落实全国高校党建、思政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加强思政理论课教学,坚持院领导上讲台,开展“四爱三有”教育活动和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学校创建活动,投入资金进行校园文化活动载体建设和提升,环境育人的作用不断凸显。学院文化体育设施齐全,已建成大学生活动中心、室外篮球场、网球场,田径运动场,海东市体育中心场馆即将建成投入使用。学院实行院、系两级管理体制,现设有财经商贸系、现代服务系、教育系、农业与资源环境系、机电工程系等五系及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公共教学部、体育教学部等三个教学部。高职开设有物流管理、商务管理、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社区服务与管理、学前教育、汽车维修与检测、旅游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互联网金融等17个专业,其中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为国家创新发展计划骨干建设专业,物流管理、商务管理专业为省级优势特色专业。中职学校开设有学前教育、美容美发等11个专业, 中高职专业契合度达80%。学院坚持把学历证书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结合起来,探索实施1+X证书制度,我们先在机电工程系、教育系、现代服务系试点,2019年共有297名学生分别考取高级电工、高级焊工、中级烹调工和中级保育员证书。海东市暨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拥有各类纸质图书71万册、电子图书7余万册,为全院师生和社会读者开放,满足广大市民和学生的图书借阅和信息咨询服务需求。学院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奖励体系。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院奖学金、学院补助金、开设勤工助学岗位等资助形式,全方位关注品学兼优、家境困难的学生,确保学生按时按期完成学业。学院建立中高职贯通和专本连读渠道。积极创新招生方式,进一步加大与海东市各县区属中职学校开办专业的统筹建设,提高中职学校的对口招生比例。同时,大力推进专本连读的衔接工作,已与省内青海广播电视大学等本科院校签订合作协议,对接专升本工作,畅通了中高职学生多样化成长成才渠道。学院积极开展“认娘家、寻婆家、走亲戚”工作,探索和实践校政、校企和校校合作的办学模式,实现企业、学院的多方互利共赢。紧紧依托行业和区域主导产业,成立了海东市商贸物流职业教育集团;与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及所属企业、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等70多家管理部门和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与无锡市、无锡市惠山区、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签订校政合作协议,与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青海水电技师学院、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等高职院校签订对口帮扶、合作交流协议,在相关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干部挂职、教师培训和资格考证、经验共享等方面,进行深度合作,不断创新校政、校企、校校合作办学的机制。
  • 学校简介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76年12月,隶属省交通运输厅,业务受省教育厅指导,2002年4月经青海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组建成立的高等职业院校。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省级“双高计划”建设学校、国家现代学徒制第三批试点立项建设单位、第八批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青海省职业教育综合能力提升示范院校,学校3次荣获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2次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集体,2次荣获全国交通运输文化优秀单位,先后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单位、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全国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全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历史沿革。1976年12月,省交通局在原交通局干部训练班的基础上成立青海交通技术学校(同局干训班合署办公),属技工学校性质;1979年7月升格为青海省交通学校,属中专学校性质;1984年12月省交通厅在青海省交通中学的基础上成立青海省交通职工中专学校,同时在省运输二中的基础上成立青海省交通技工学校;1996年6月,省交通厅决定交通职工中专学校与交通技校合并,保留交通技工学校牌子;2001年2月省交通厅决定省交通学校与省交通职工中专学校合置办公。学校先后有青海交通技术学校、青海交通学校、青海省交通技工学校、青海省交通职工中专、省交通厅干部训练班五个教育部门,2002年4月,经青海省人民政府批复,教育部备案,学校升格为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办学条件:现有4个校区,占地总面积628.34亩,建筑总面积24.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20336.87万元;教学用计算机3645台,网络多媒体教室数132间,学生阅览室座位数1600个,多媒体室、语音室总座位数3772个;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34.15万册,中文纸质专业期刊158种,电子图书14.2949万册,电子专业期刊40800种;建有校内教学实训、实验室166个,设备总数11219台套。办学规模:目前学生总数7979人,其中全日制在校生6748人,继续教育学生1231人。每年招生保持在2000人以上,招生计划完成率99%以上。每年本省生源占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90%以上,每年应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90%以上,每年在本省就业的毕业生占直接就业学生总数的90%以上,招生规模和就业率每年在全省高职院校名列前茅。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453人。其中专任教师348人,专任教师中有硕士学位116人,副高及以上职称112人,双师型教师171人。现有青海省 “人才小高地”1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教师中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名、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1名、“西部之光”优秀访问学者1名、全国优秀教师1名、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工作者1名、交通运输青年科技英才2名、中国交通教育优秀中青年教师1名、全国交通技术能手1名、交通运输行业优秀科技人员1名、全国公路优秀科技工作者1名、第六届中国公路百名优秀工程师1名、第六届中国公路青年科技奖1名。青海省“135高层次人才”9人、省级骨干教师15人,校级专业带头人17人、校级骨干教师58人。教师中获教科研成果奖18项,其中省部级7项,获得授权专利60件。专业设置:设有五院三部(交通土木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管理工程学院、思政部、基础部、体育工作部),设置专业27个,专业覆盖交通运输、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土木建筑、资源与环境安全、财经商贸、旅游等7个大类。目前有16个专业设有11项证书等级考试,在校生参加考试通过率达60.47%。先后建成1个国家精品专业、3个国家级重点专业、2个国家骨干专业、1个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3个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2个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重点专业、1个交通部重点专业、9个省级示范专业、1个交通运输类示范专业点。产教融合:积极推进青海交通运输职业教育集团建设,吸纳成员单位138个,专业建设委员会10个,累计向集团成员单位输送现代学徒制等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2360余名,2020年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培育建设单位。集团积极践行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建有计算机网络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旅游管理3个现代学徒制班,并获批省级、国家级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建成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近五年培训收入3138.08万元,年均非学历培训40852人次。依托专业先后建成11个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充分发挥“校企合作、机制探索、学生实训、双师培养、社会服务、自我造血”六大功能,近五年技术服务到款额达5亿多元, 3次荣获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先后建成3个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2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6个省级实训基地、1个交通行指委校企共享实训基地。“三个五”发展顶层设计:学院通过多年的发展,凝练形成了“三个五”的发展顶层设计——“五大发展方略”、“五个方面文化精髓”、“五位一体”大思政工作格局。——五大发展方略—办学定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立足交通,面向社会,培养适应交通运输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技术技能人才。—办学方针: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九个坚持”的重要论述”为引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盯行业企业和区域经济发展需求,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之路。—办学理念:遵循以“一个导向(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二个并重(德能并重,教学与生产并重)、三个结合(学历教育与继续教育岗位培训相结合、职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相结合、顶岗实训与就业相结合)、四个面向(面向基层、面向行业、面向高原、面向未来)”的办学理念。—办学目标:实现“五个一流”的目标,即“一流的管理,一流的师资,一流的专业,一流的学生,一流的学校”。—办学思路:通过“调结构、稳规模、提质量、增效益”的内涵提升途径,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五个方面文化精髓通过多年的积累和沉淀,形成了“厚德、笃学、求实、创新”的校训;“脚踏实地、勇攀高峰”的学院精神;文明、守信、勤学、自强的校风;修身、敬业、求真、善教的教风;勤勉、睿思、善学、砺能的学风。——五位一体大思政工作格局按照新时代高校思政工作的整体要求,学院形成了“课堂育人、文化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五位一体的大思政工作格局。
  • 学校简介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成立于2000年3月,由原来的青海省人民警察学校和青海省司法警察学校,两所中专学校合并组建升格而成,由省公安厅主管,主要承担全省公安及政法人才学历教育和在职民警培训任务,为副厅级建制,内设行政部门7个,教学教辅部门10个。目前,学院占地面积9.09万平方米,建筑总面积4.31万平方米,固定资产9270万元。在册教职工242人,其中,党员208名,占教职工总数的87%;教授12名、副教授50名、讲师41名;硕士学位研究生70人;双师素质教师68人;小岛奖金获得者15人,省级骨干教师22人;院级骨干教师33人;专业带头人18人;专业带头人辅助人17人;国内访问学者10人,第一轮“青海省高校135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的教师5人;第二轮“青海省高校135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的教师5人(审核当中)。另外,外聘兼职教官113名。现有25个教学班级,1384名在校生,2016年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为86.62%。在职民警培训年平均3500人次以上。2004年、2011年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招生面向青海及云南、四川、陕西、山东等9个省,2016年,公安专业计划招生245人,参加面试考生1129人,总体录取率为100%;治安管理专业单考单招95名,办学规模逐步扩展。学院设置有公安专业1个高水平专业群,13个专业,涵盖公安与司法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及电子与信息大类专业。其中,公安类专业包含治安管理、交通管理、网络安全与执法、特警、刑事科学技术、刑事侦查等专业6个;非公安类专业包含法律文秘、法律事务、刑事执行、社区矫正、司法鉴定技术等专业5个;学院紧密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公安政法行业人才需求和新型技术应用需要,新增设了应急救援技术和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专业2个。立项省级“双高”专业群1个,建成省级示范专业4个,省级优势特色专业2个、省级精品课程10门,省级实训基地2个。获批公安部重点专业培育点1个。建院以来,学院紧紧围绕服务公安、政法队伍建设的需要,立足青海面向藏区,坚持“政治建校,政治建警”的办学方针,秉承“崇文尚武、立德树人”的校训精神,实施“特色建校、质量立校、文化兴校、科技强校”四大战略,打造汉藏双语教学特色品牌,促进内涵建设,教育训练质量不断提升。尤其是2016年第二届全国公安院校教学技能大赛中,参赛9名教师分别获1个一等奖、3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10名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荣获团体三等奖。藏文字母扑克牌获得国家外观设计专利证书。学院在抓好专业学历教育的同时,积极拓展在职民警培训工作,努力为公安政法机关服务,先后建设了青海省公安民警教育训练基地、青海省公安民警心理健康服务中心、青海省森林公安民警教育训练基地、青藏铁路公安局西宁公安处民警教育训练基地、西宁司法行政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等5个省级教育培训基地。2013年10月、2015年5月、2015年7月公安部全国公安民警汉藏双语培训基地、国家反计算机入侵和防病毒研究中心青海教学基地及国家民委汉藏双语培训基地等3个国家级培训基地相继在学院挂牌,学院公安教育训练工作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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