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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2018年高考报名启动有12大变化
2017-09-07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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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今日从省招办获悉,省招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青教招委〔2017〕47号),对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做出了安排。和往年相比,我省2018年高考报名工作有一些创新务实举措,更加突出了方便考生的人性化服务理念,将首次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采集考生照片、身份证信息,在报考资格的审查和流程等方面也更加严格和规范,有关规定和要求也更加明确和具体,通知所附政策解读更加方便考生、家长和有关部门精准把握政策要求。主要体现在12个方面。

变化1:报名时间有所提前。根据教育部的工作要求,结合省情实际,我省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有关工作从2017年8月下旬开始,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30日,较往年有较大提前。这主要是考虑到我省考生类别构成复杂,政策性加分覆盖面较大,需确认的考生信息内容较多的实际情况,以及方便省外借读生的报考而做出的报名时间选择。

变化2:全面实行“网上报名”。省招办开发了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将在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中投入使用。在高考报名过程中,所有考生须使用本人二代身份证,才能顺利进行高考报名和信息采集。省招办再次提醒广大考生:(1)尚未办理好本人二代身份证的考生要尽快办理。(2)在信息采集之后,考生要在规定时间(2017年11月5日至15日),使用本人考生号、初始登录密码(采集信息时有考区招办发给考生本人),登录 “青海省教育考试网”(http://www.qhjyks.com )高考报名系统,填写有关个人报考信息。

变化3:信息管理更为严格。为了杜绝高考报名信息尤其是照顾条件信息中的随意补报、工作马虎造成漏报和不规范问题,从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开始,对于考生照顾条件信息等将采取更加严格和多重把关措施,首先是考生的民族信息严格从考生身份证中由机器读取,不再进行任何手工填写录入;其次,考生的基本信息,包括学习经历、户籍状况和除少数民族以外的照顾加分条件等,由考生本人填写后,考区招办将组织人员进行逐一核实,核实工作必须实行A、B岗制度,谁签字、谁负责;经核实的信息无误后,由考生本人现场签字确认。信息一经确认报送省招办,不得再进行任何更改。

变化4:报考人员范围有所放宽。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从2018年普通高考开始,我省将允许具有高级中等学校毕业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具体条件和办法是:以同等学历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社会青年,须为出生地在青海、户籍一直在省内且无省外迁移轨迹者,同时在省内初中毕业3年以上并参加了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同等学历的认定以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为准。

变化5:考生体检流程更加严密。在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中,首次明确了青海省人民医院作为考生体检存在异议的终检医院。同时,要求各级医院的体检结果必须告知考生本人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方可有效并作为招生录取的材料之一提供给有关高校使用。

变化6:报考资格条件审查更加明确具体。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由于在新一轮高考改革中全国大部分省市合并了本科录取批次等原因,从2018年起我省普通高考限报条件中,将正式取消按照考生原籍分数线选报省内院校的规定。(2)进一步明确了央企从省外调入人员子女在青参加高考条件,规定央企调入青海工作人员子女在青参加高考,必须是考生父母亲一方和考生本人户籍迁入青海满三年(计算截止时间为高考当年6月1日前),且考生在省内高中实际就读和具有青海学籍与考籍,参加高考当年其父母一方仍在青海任职服务。(3)明确了驻青部队官兵子女在青参加高考的具体条件,即驻青部队官兵子女在高一年级上学期12月31日前将户籍迁入青海的可以在青参加高考和办理省外借读手续;高二年级上学期12月31日前将户籍迁入青海的必须在青实际就读高二、高三,方可在青参加高考;高二年级上学期12月31日之后将户籍迁入的驻青部队官兵子女不得在青参加高考。

变化7:学籍和考籍管理突出“严管重处”。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公安部《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高考资格审查严防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青政办〔2016〕7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尤其是为了杜绝民办高中“空挂学籍”“人籍分离”“在册不在校”问题 ,此次通知进一步严格了处罚措施和监管责任:(1)从2018年起,省、州、县(区、市)在省外集体举办的高中班毕业生报考资格,统一归口由考生户籍所在地的考区招办负责资格审查,并对考生资格的真实性负责。(2)在我省民办高中的省外分校、总校等就读的青海籍考生必须按规定办理省外借读审查登记手续。不符合省外借读审查登记条件的青海籍考生在我省民办高中的省外分校、总校等就读的必须于2017年9月15日前返回省内学籍所在中学就读,否则不得在青参加普通高考报名。(3)对于在民办高中空挂学籍和在册不在校的考生,一经发现,直接取消其在青参加高考报名资格,责任由相关高中学校和考生本人负责。

变化8:考生户籍审查关口进一步前移。省招办借鉴省外经验,决定从2018年起在全省高一入学新生中实行考生户籍情况登记、审查和告知制度,具体办法是:学校组织考生如实填写后,报同级教育招考部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审查备案。经初审到应届高中毕业年份不符合我省报考政策的考生,由学校所在考区招办依据核实结果,形成《青海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告知书》,并通知学生就读学校和学生本人,并报省招办备案。考生对此有异议的,可以按规定程序申诉,相关管理部门在规定时限内答复考生。同时,各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将积极协调配合招考部门做好考生户籍的审查工作,充分利用全国户籍人像联网查询系统,加快建立户口迁移网上流转核验机制,逐一对辖区内所有高考报名考生的户籍和身份信息进行全面核验比对,尤其是对有“高考移民”嫌疑的考生要核实其是否有户籍迁移轨迹和记录。

变化9:信息公开范围进一步纵向延伸。根据教育部有关考生信息公开的范围和规定,从2018年起,我省要求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信息(主要包括考生姓名、毕业学校、加分照顾项目、贫困专项报考资格、限报类型、考生父母亲及工作单位等)要在考生就读班级、学校、考区招办、市(州)招办及当地报纸、电视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各地各校在进行逐级公示时,同时还必须将省招委高考报名监督举报电话(0971—6304876、6309480)、电子邮箱(1435574921@qq.com)置于公示内容的醒目位置一同向社会公布。

变化10:诚信考试教育成为硬性要求。从2018年开始,在高考网上报名中,考生本人凭考生号和网上报名密码自行登录后,必须认真阅读《报名须知》《考试规则》和《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点击确认)后,方可对本人的网上《高考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进行填报。

变化11:贫困专项报考资格逐步与全国接轨。进一步规范了我省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报考资格条件,2018年我省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生源范围依然为西宁市四区、青海油田以外的所有考区,考生户籍条件为农(牧)业家庭户籍(不含从省外迁入我省的考生,户籍制度改革后,将“农牧业家庭户籍”改为“城镇居民户籍”的按有关程序认定)。同时,从2018年开始报考国家贫困专项计划、地方贫困专项计划、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的考生就读学校认定范围进行了适度收紧,在教育资源较好的西宁市四区学校和青海油田学校实际就读的相关考生,不得报考上述三种贫困专项计划。

变化12:责任落实和追责机制更加完善。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各考区招委会牵头,学籍、户籍等部门共同参与,完成本考区内所有报名考生的在青资格审查工作。此外,从2018年开始,我省将积极促进宣传服务和高考信息公开手段创新,特别是有关高考报名政策将在初一年级起进行广泛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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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海大学西宁市城西区
    学校简介青海大学坐落于高原古城——夏都西宁。学校前身为青海工学院,始建于1958年。1960年11月,与青海农牧学院、青海医学院、青海财经学院合并为青海大学,1969年被撤销。1971年恢复青海工农学院,设有工、农两大学科。1988年恢复青海大学。1997年10月,青海畜牧兽医学院并入青海大学。2001年1月,青海省农林科学院、青海省畜牧兽医科学院、青海财经职业学院整建制划归青海大学,2004年青海医学院并入,组建成新的青海大学。学校目前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农、医、管四大学科为主,其他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大学。2001年以来,清华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华东理工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北京化工大学等6所知名高校先后对口支援青海大学,2004年成为青海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同建设的“省部共建”大学,2008年成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12年入选全国14所“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高校行列,2016年成为国家首批百所创新创业示范校,2017年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8年成为教育部与青海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学校占地3000余亩,面向全球和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在校生2.5万余人,其中研究生3714人、本专科生1.9万余人。目前,学校有教职工5356人(含附属医院3054人),其中专任教师1451人,专任教师中有博士548人,占比达40.1%,硕士以上教师占比达90.43%。学校现有世界一流建设学科1个、国内一流建设学科2个、省内一流建设学科1个;国家二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省级一级重点学科12个,省级二级重点学科5个;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个、交叉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8个;有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5个,96个专业领域;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有本科专业67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精品双语示范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3门、国家级一流课程7门、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0个、国家级卓越计划项目9项、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1项;有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分室3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3个、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个(其中培育中心1个)、教育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1个、农业部实验室(中心)5个、国家林业局重点实验室1个、国育华渔VR世界实验室1个。省级高校重点实验室18个、省级科技重点实验室23个(其中分室1个);有国家大学科技园和国家级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学校现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双聘院士7人,双聘教授2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6人、青年项目1人,国家“千人计划”专家2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入选国家“万人计划”、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等国家级人才2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34人,获国家创新争先奖、香港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青年教师奖、中国侨界(创新人才)贡献奖、第三世界国家科学院全球唯一基础医学奖等19人,全国及省级教学名师、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30余人,省级优秀专家、优秀专业技术人才60余人,入选青海省“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人才项目392人,团队项目18个,青海省“135”高层次人才、省级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学科带头人227余人。1个团队入选“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1个团队入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6个研究团队入选“青海省人才小高地”。学校积极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在三江源生态保护、高原农牧业、高原医学、藏医药学、盐湖化工、新能源新材料等方面形成了鲜明的学科优势和办学特色,培养了一大批应用型人才,为青海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2016-2021年,学校获批科研项目2140项,其中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6项,科研经费总计超14亿元,鉴定科研成果816项。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全国争先创优奖2项,国家教学成果奖二等奖4项、教育部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省部级以上奖60项、青海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2人次。在国内外各种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9344篇,在国际顶尖学术期刊《Science》《Nature》上发表学术论文4篇。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不断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韩国、中国台湾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校签署了交流合作备忘录,开展务实合作。加入了“丝绸之路农业教育科技创新联盟”,“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大学联盟”等国际合作与交流组织,入选“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获批“藏医药国际合作基地(青海)”,清华大学—奥克兰大学—青海大学“三兄弟”合作持续开展,成为中新人文交流的一大“亮点”。国际交流与合作正在以全方位、多领域、有特色、高水平的态势不断扩大。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学校秉承“志比昆仑,学竞江河”的校训,弘扬新青海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有特色、高水平的现代大学。
  • 青海民族大学西宁市城东区
    学校简介青海民族大学创建于1949年12月12日,是青藏高原第一所高等学府。学校于1979年招收藏语言文学、民族史专业研究生,1981年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一批硕士学位授权,成为青海省最早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单位。2011年,青海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民委签订协议共建青海民族大学。2014年,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天津大学联合招收培养服务国家战略博士研究生特需人才。2018年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和民族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建校以来,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肩负党的教育工作和民族工作双重使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国家战略需要和民族地区发展,与祖国共奋进、与时代共发展、与青海共命运,谱写了青海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气壮山河的精彩华章。学校始终立足青海大地,面向民族地区,牢记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办学的宗旨,坚守民族院校的办学定位,培养了10万余名来自民族地区、服务民族地区的各民族人才,其中有5万余名毕业生在青海工作,8千余名在西藏、新疆工作,先后涌现出以改革先锋杰桑•索南达杰等为代表的一批优秀学生和53名省部级领导干部、1300多名厅局级领导和120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600余名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为建立和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为青海的民主改革、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生态保护和各项改革发展事业作出了不可磨灭的重大贡献。目前,共有来自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的汉、藏、回、土、撒拉、蒙古等民族的15156名学生在校学习,其中少数民族学生8385名,占在校学生的55.32%。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有效汇聚了李文实、夏日东、芈一之、胡安良、祁顺来、毛继祖、贾晞儒、吴启勋、马成俊等一批知名学者和青年才俊,极大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和学校在国内外的学术影响力。学校现有1177名教职工,专任教师734名,其中正高级职称158名、副高级职称276名;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597名。拥有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1名、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领军人才1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7名、国家级教学名师1名、全国先进工作者1名,全国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奖获得者2名、全国优秀教师5名、全国模范教师1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5名、青海省高端人才千人计划杰出人才1名、青海学者1名。学校高度重视一流学科、一流专业建设,人文社会学科始终在青藏高原地区具有优势地位,与青海特色优势产业和支柱产业相衔接的新能源、新材料、盐湖化工、藏医药等理工类学科建设形成规模、富有特色。学校现有23个学院(含青海干部网络学院),一个民族学国家级一流建设学科和中国语言文学省级一流建设学科,有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8个二级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专业硕士学位点、59个本科专业,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本科、硕士、博士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学科涵盖文学、理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历史学、医学、工学、哲学、艺术学十一大门类,其中人文社科类本科专业33个,占比为55.93%,理工医类本科专业26个,占比为44.07%,形成了较为综合的文、理、工学科结构布局。学校始终扎根青海大地,立足时代前沿,服务国家战略,开展科学研究,取得了一系列有重要理论和现实价值的标志性成果。近5年来,学校共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798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3项、重点项目5项、冷门“绝学”项目4项,教育部重大招标攻关项目1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委托项目1项,国家级、省部级项目361项;出版专著教材296部,发表论文1822篇,为各级政府提供智库报告70余项。现有国家民委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青藏高原民族研究基地、国家民委民族理论与政策研究基地、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青海基地、青藏高原语言文学重点研究基地、青藏高原环境资源法学重点研究基地、青藏高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重点研究基地等7个国家级科研机构和喜马拉雅山地国家研究中心、中亚-土库曼斯坦研究中心等2个国家民委国别中心,拥有民族研究所、青海省法学研究所等8个省级科研机构和青海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院等27个校级科研机构;有国家民委青藏高原资源化学与生态环境保护、青藏高原藏药资源保护与开发、人工智能应用技术等3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9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和1个与天津大学联合共建实验室、5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有16个省部级重点学科、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3门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国家级视频公开课;有1个院士工作站、1个国家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1个地方高校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编辑出版《青海民族研究》《青海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藏文版)和《青藏高原论坛》等4种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性期刊,《青海民族研究》跻身北京大学、南京大学和中国社会科学院认定的核心期刊行列,《青海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入选北京大学核心期刊、跻身南京大学中文社科引文索引(CSSCI)扩展版。学校分东序、西昆、文实、博雅、凤凰山五个校区,占地面积1490.97余亩,建筑面积46.14万平方米;固定资产账面总值约6.45亿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79亿元;馆藏图书313.52万册(含电子图书153.67万册),其中民族文字图书12万册、藏文大藏经1667函,汉文古籍3166部78750册(其中善本 380 部),23部古籍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生均图书106册,是青藏高原汉文古籍和藏文古籍馆藏图书最多特别是珍贵古籍馆藏量最多的高校。建有容纳3000多人的多功能体育馆和充足的运动场地以及建筑面积为1.6万平方米的大学生活动中心。学校高度重视与国内外高校与科研机构之间的交流,现与美国弗吉尼亚大学、德国德累斯顿工业大学、日本南山大学、马来西亚马来亚大学、蒙古国乌兰巴托大学、韩国韩南大学和我国台湾中国文化大学等12个国家和地区的39所院校建立合作交流关系。在尼泊尔特里布文大学联合举办孔子学院,实现我省孔子学院建设零的突破。响应一带一路倡议,建有中亚学院和三个国别与区域研究基地,其中“中亚-土库曼斯坦研究基地”、“喜马拉雅山地国家研究基地”获批为国家民委重点研究基地。现有外国留学生158名,是青海省培养留学生最多的高校。教育部先后安排天津大学、厦门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对口支援青海民族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北京工业大学等高校也与我校建立了校际合作交流关系。立足新时代,站在新起点,学校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及学校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突出落实立德树人“这一主题”,围绕内涵建设构建以民族学为核心的人文社科和以理学为基础的理工医“两个学科群”,抓住思政课建设、教学工作、科学研究“三个重点”,夯实人才队伍、内部治理、综合服务、基本建设“四大保障要素”,推进实施“八项工程”,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建成现代化一流民族大学而不懈奋斗!
  • 学校简介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76年12月,隶属省交通运输厅,业务受省教育厅指导,2002年4月经青海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组建成立的高等职业院校。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省级“双高计划”建设学校、国家现代学徒制第三批试点立项建设单位、第八批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青海省职业教育综合能力提升示范院校,学校3次荣获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2次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集体,2次荣获全国交通运输文化优秀单位,先后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单位、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全国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全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历史沿革。1976年12月,省交通局在原交通局干部训练班的基础上成立青海交通技术学校(同局干训班合署办公),属技工学校性质;1979年7月升格为青海省交通学校,属中专学校性质;1984年12月省交通厅在青海省交通中学的基础上成立青海省交通职工中专学校,同时在省运输二中的基础上成立青海省交通技工学校;1996年6月,省交通厅决定交通职工中专学校与交通技校合并,保留交通技工学校牌子;2001年2月省交通厅决定省交通学校与省交通职工中专学校合置办公。学校先后有青海交通技术学校、青海交通学校、青海省交通技工学校、青海省交通职工中专、省交通厅干部训练班五个教育部门,2002年4月,经青海省人民政府批复,教育部备案,学校升格为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办学条件:现有4个校区,占地总面积628.34亩,建筑总面积24.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20336.87万元;教学用计算机3645台,网络多媒体教室数132间,学生阅览室座位数1600个,多媒体室、语音室总座位数3772个;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34.15万册,中文纸质专业期刊158种,电子图书14.2949万册,电子专业期刊40800种;建有校内教学实训、实验室166个,设备总数11219台套。办学规模:目前学生总数7979人,其中全日制在校生6748人,继续教育学生1231人。每年招生保持在2000人以上,招生计划完成率99%以上。每年本省生源占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90%以上,每年应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90%以上,每年在本省就业的毕业生占直接就业学生总数的90%以上,招生规模和就业率每年在全省高职院校名列前茅。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453人。其中专任教师348人,专任教师中有硕士学位116人,副高及以上职称112人,双师型教师171人。现有青海省 “人才小高地”1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教师中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名、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1名、“西部之光”优秀访问学者1名、全国优秀教师1名、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工作者1名、交通运输青年科技英才2名、中国交通教育优秀中青年教师1名、全国交通技术能手1名、交通运输行业优秀科技人员1名、全国公路优秀科技工作者1名、第六届中国公路百名优秀工程师1名、第六届中国公路青年科技奖1名。青海省“135高层次人才”9人、省级骨干教师15人,校级专业带头人17人、校级骨干教师58人。教师中获教科研成果奖18项,其中省部级7项,获得授权专利60件。专业设置:设有五院三部(交通土木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管理工程学院、思政部、基础部、体育工作部),设置专业27个,专业覆盖交通运输、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土木建筑、资源与环境安全、财经商贸、旅游等7个大类。目前有16个专业设有11项证书等级考试,在校生参加考试通过率达60.47%。先后建成1个国家精品专业、3个国家级重点专业、2个国家骨干专业、1个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3个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2个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重点专业、1个交通部重点专业、9个省级示范专业、1个交通运输类示范专业点。产教融合:积极推进青海交通运输职业教育集团建设,吸纳成员单位138个,专业建设委员会10个,累计向集团成员单位输送现代学徒制等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2360余名,2020年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培育建设单位。集团积极践行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建有计算机网络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旅游管理3个现代学徒制班,并获批省级、国家级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建成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近五年培训收入3138.08万元,年均非学历培训40852人次。依托专业先后建成11个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充分发挥“校企合作、机制探索、学生实训、双师培养、社会服务、自我造血”六大功能,近五年技术服务到款额达5亿多元, 3次荣获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先后建成3个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2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6个省级实训基地、1个交通行指委校企共享实训基地。“三个五”发展顶层设计:学院通过多年的发展,凝练形成了“三个五”的发展顶层设计——“五大发展方略”、“五个方面文化精髓”、“五位一体”大思政工作格局。——五大发展方略—办学定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立足交通,面向社会,培养适应交通运输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技术技能人才。—办学方针: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九个坚持”的重要论述”为引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盯行业企业和区域经济发展需求,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之路。—办学理念:遵循以“一个导向(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二个并重(德能并重,教学与生产并重)、三个结合(学历教育与继续教育岗位培训相结合、职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相结合、顶岗实训与就业相结合)、四个面向(面向基层、面向行业、面向高原、面向未来)”的办学理念。—办学目标:实现“五个一流”的目标,即“一流的管理,一流的师资,一流的专业,一流的学生,一流的学校”。—办学思路:通过“调结构、稳规模、提质量、增效益”的内涵提升途径,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五个方面文化精髓通过多年的积累和沉淀,形成了“厚德、笃学、求实、创新”的校训;“脚踏实地、勇攀高峰”的学院精神;文明、守信、勤学、自强的校风;修身、敬业、求真、善教的教风;勤勉、睿思、善学、砺能的学风。——五位一体大思政工作格局按照新时代高校思政工作的整体要求,学院形成了“课堂育人、文化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五位一体的大思政工作格局。
  • 学校简介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大美青海、湟水之滨的高原美丽城市——西宁。学院作为青海省唯一的建筑通信类高等职业院校,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作出贡献。学院始建于1978年,2002年经青海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为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建成省级重点高职院校;2018年荣获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2019年建成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2020年建成全省首批“依法治校”示范校、全省首家“节水型高校”,荣获青海省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记大功集体、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2021年获批青海省“双高”建设计划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学院占地面积141.3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4770人、教职工269人。学院专任教师硕士研究生学历比例达37.26%,专任教师高级职称比例达47.71%、拥有二级教授1名,双师素质比例达69.93%。现有省级教学团队6个、青海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省级“135高层次人才”4名、省级优秀专家人才1名、省级优秀专业技术人才2名,青海省“昆仑英才·高端创新创业人才”项目“领军人才”、“教学名师”各1名、全国先进工作者1名。开办紧贴行业需求的建筑通信类专业30个(含方向),建成国家级骨干专业2个、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1个、省级优势特色专业4个、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2个,为我省区域经济和行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学院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8%以上,呈现“进口旺、出口畅”的良好态势,先后被评为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建设人才先进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是青海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通信行业人才培养基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被国家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命名为建设行业紧缺型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砥砺奋进四十载、牢记使命育新人。在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之际,学院将永葆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在省教育厅、建设厅的坚强领导下,砥砺“三牛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科学谋划“十四五”,立足省级“双高”建设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加快推进校区迁建工作,立足新目标、踏上新征程,共同谱写学院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 学校简介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成立于2000年3月,由原来的青海省人民警察学校和青海省司法警察学校,两所中专学校合并组建升格而成,由省公安厅主管,主要承担全省公安及政法人才学历教育和在职民警培训任务,为副厅级建制,内设行政部门7个,教学教辅部门10个。目前,学院占地面积9.09万平方米,建筑总面积4.31万平方米,固定资产9270万元。在册教职工242人,其中,党员208名,占教职工总数的87%;教授12名、副教授50名、讲师41名;硕士学位研究生70人;双师素质教师68人;小岛奖金获得者15人,省级骨干教师22人;院级骨干教师33人;专业带头人18人;专业带头人辅助人17人;国内访问学者10人,第一轮“青海省高校135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的教师5人;第二轮“青海省高校135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的教师5人(审核当中)。另外,外聘兼职教官113名。现有25个教学班级,1384名在校生,2016年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为86.62%。在职民警培训年平均3500人次以上。2004年、2011年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招生面向青海及云南、四川、陕西、山东等9个省,2016年,公安专业计划招生245人,参加面试考生1129人,总体录取率为100%;治安管理专业单考单招95名,办学规模逐步扩展。学院设置有公安专业1个高水平专业群,13个专业,涵盖公安与司法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及电子与信息大类专业。其中,公安类专业包含治安管理、交通管理、网络安全与执法、特警、刑事科学技术、刑事侦查等专业6个;非公安类专业包含法律文秘、法律事务、刑事执行、社区矫正、司法鉴定技术等专业5个;学院紧密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公安政法行业人才需求和新型技术应用需要,新增设了应急救援技术和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专业2个。立项省级“双高”专业群1个,建成省级示范专业4个,省级优势特色专业2个、省级精品课程10门,省级实训基地2个。获批公安部重点专业培育点1个。建院以来,学院紧紧围绕服务公安、政法队伍建设的需要,立足青海面向藏区,坚持“政治建校,政治建警”的办学方针,秉承“崇文尚武、立德树人”的校训精神,实施“特色建校、质量立校、文化兴校、科技强校”四大战略,打造汉藏双语教学特色品牌,促进内涵建设,教育训练质量不断提升。尤其是2016年第二届全国公安院校教学技能大赛中,参赛9名教师分别获1个一等奖、3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10名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荣获团体三等奖。藏文字母扑克牌获得国家外观设计专利证书。学院在抓好专业学历教育的同时,积极拓展在职民警培训工作,努力为公安政法机关服务,先后建设了青海省公安民警教育训练基地、青海省公安民警心理健康服务中心、青海省森林公安民警教育训练基地、青藏铁路公安局西宁公安处民警教育训练基地、西宁司法行政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等5个省级教育培训基地。2013年10月、2015年5月、2015年7月公安部全国公安民警汉藏双语培训基地、国家反计算机入侵和防病毒研究中心青海教学基地及国家民委汉藏双语培训基地等3个国家级培训基地相继在学院挂牌,学院公安教育训练工作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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