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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2010-06-09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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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招办字[2010]35号

  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二○一○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民办高校、成人高校,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招生办公室:

  2010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含军事、武警、公安、司法)招生录取工作定于7月8日~8月18日期间进行。为了切实做好录取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关于分段录取办法

  2010年我省录取工作继续实行分阶段录取的办法:即7月8日~8月2日期间进行第一阶段本科各批次录取工作;8月8日~18日期间进行第二阶段专科各批次录取工作。

  二、关于录取批次及具体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

  1.提前录取批,设三个院校志愿,按志愿顺序投档。参加本批次录取的有军事、公安、武警院校;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各专业,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部分专业;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上海海关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教育部直属的高等师范院校;北京大学等部分院校的非通用语种专业;清华大学等招收国防定向生专业的学校;大连海事大学、大连水产学院、上海海事大学的航海技术、轮机工程等专业;部分学校的飞行技术专业;重点高校的体育类本科专业;艺术类“31+8”所自行确定文化课分数线的院校及经批准列入我省提前批录取普通高校的艺术类专业、面向全国招生的艺术类院校及专业。本批次录取的高校于7月8日登录吉林招生录取系统,核对计划、确定调档比例,7月9日~12日录取。

  2.特殊招生批次,7月13日8:00~18:00将对各高校的自主招生、文体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含一级运动员)确定录取名单,并完成录取工作。

  3.第一批A段,设五个院校志愿。文史、理工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参加本批次录取的是重点本科院校、进入国家“211工程”、“985工程”建设的学校及部分普通本科院校中重点学科专业;吉林省属高等师范院校;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本批次录取的高校于7月14日登录吉林招生录取系统,核对计划、确定调档比例,7月15日~20日录取。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对每一个学校投档过程中,在投档比例之内最末考生如遇相同分数时按考生的文、理科单科成绩进行排序检索。文科的科目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综合、数学;理科的科目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综合、语文。

  7月13日我省将按招生计划的100%、105%模拟投档。所有学校应根据我省提供的105%模拟投档结果确定本校的投档比例,并以传真方式于7月13日14:00前报我办。7月15日18:00前完成第一轮平行志愿投档并录取结束。7月16日8:00通过吉林教育信息网第一次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和专业,考生必须在当天16:00前在网上填报征集志愿。7月17日 8:00省招生办公室按征求志愿第二轮向学校提供档案。高校应于7月17日16:00前结束录取,7月17日20:00省招生办公室第二次通过吉林信息网向社会公布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学校的招生计划。考生应于7月18日8:00之前在网上填报志愿,7月18日10:00省招生办公室按征求志愿向学校第三轮投档。学校应于19日14:00前结束录取。

  考生应在省招生办公室规定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逾期将关闭填报征求志愿的网站。

  参加本批次录取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所填报的五个院校志愿。除第一志愿外,二、三、四、五均为平行志愿,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转到文科或理科完成在我省的招生任务,不再参加网上“征集志愿”。

  第一批B段,设二个院校志愿,参加本批次的是第一批次录取院校的定向生、预科班、民族班、蒙古族用民族文字答卷交换指标,中外合作办学的学校和专业。7月20日~21日录取。

  4.第二批A段,设八个院校志愿,志愿栏中二、三、四、五、六、七、八志愿为平行志愿。参加本批次录取的是一般普通本科院校的本科专业、民办和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本批次录取的高校于7月21日登录吉林招生录取系统,核对计划、确定调档比例,7月22日~27日录取。

  7月22日8:00~7月23日18:00进行一志愿投档并录取,7月23日20:00~7月24日17:00进行平行志愿的录取。7月24日20:00省招生办公室通过吉林教育信息网向社会公布未完成的本科招生计划,公布政策性降分的学校和专业,落选考生必须于7月25日8:00前完成网上填报征集志愿。省招办将于7月25日10:00实施投档,学校须在7月25日18:00前完成本轮录取,7月25日20:00省招办将再次向社会公布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的学校和专业,同时公布降分的学校或专业,考生应于7月26日8:00前完成网上征集志愿填报,省招办将向学校提供补充征集志愿考生档案。学校于7月27日18:00前结束本批次录取。

  第二批B段,设四个院校志愿,志愿栏中二、三、四为平行志愿。参加本批次录取的是部分本科院校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以及软件学院本科专业。7月28日~29日录取。

  5.第三批院校,设七个院校志愿,志愿栏中二、三、四、五、六、七志愿为平行志愿。参加本批次录取的是民办和独立学院本科院校的专业。7月30日~8月2日进行录取。

  7月30日8:00省招办将向学校提供一志愿考生的电子档案,学校应于7月31日14:00前完成一志愿录取;7月31日18:00前省招办将向学校提供平行志愿考生的电子档案,学校须于8月1日14:00前结束录取。8月1日18:00省招办将通过吉林教育信息网向社会公布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征集志愿”考生应于8月2日8:00前完成“征集志愿”填报。省招办8月2日10:00按所征集志愿向学校再次投档。8月2日22:00前结束录取。

  (二)第二阶段

  8月4日~6日我省将组织考生填报专科各层次志愿。8月8日~8月18日期间组织学校录取。

  1.专科提前批,为专科艺术录取批次,设二个学校志愿。本批次8月8日登录吉林招生录取系统、核对计划,确定调档比例,8月8~9日录取。

  2.普通专科批A段(含民办和独立学院专科艺术批次),设六个学校志愿,志愿栏中二、三、四、五、六志愿为平行志愿。本批次录取的学校8月10日登录吉林招生录取系统,核对计划、确定调档比例,8月11日~8月15日录取。

  8月11日8:00省招办将向在我省普通专科录取的学校投放一志愿电子档案,学校应于8月12日14:00前完成录取。8月12日18:00省招办将向学校提供平行志愿考生的电子档案,学校须于8月13日14:00前结束录取,8月13日18:00省招办通过吉林教育信息网向社会公布未完成的专科招生计划。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应于8月14日8:00前完成征集志愿的填报。8月14日12:00前省招办按所征集志愿向学校再次投档。8月15日18:00前学校应结束录取。

  普通专科批B段,设二个学校志愿。8月16日进行录取。

  3.民办和独立学院专科学校批,设四个学校志愿,志愿栏中二、三、四志愿为平行志愿。8月17日~18日录取。

  (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录取

  1.职业教育对口招生本科批。本科各专业7月8日登录吉林招生录取系统,核对计划、确定调档比例,7月9日~7月12日录取。

  2.职业教育对口招生专科批。专科各专业7月14日登录吉林招生录取系统,核对计划、确定调档比例,7月15日~7月19日录取。

  三、关于招生计划的核对和调整

  我省的生源计划是按科类、分批次编制和组织考生填报志愿,院校在系统核对计划时,经核对没有差错的,可进行录取;有异议和差错的,速与我办录取场地计划组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协商处理;需在原计划专业之间,文、理、体、艺科类之间进行调整的,应以传真方式提出调整方案;需调整计划增减总数的,必须按照教育部有关计划调整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后执行,并注明科类、批次、专业名称、人数和联系人电话。

  四、关于调档比例的确定办法

  除体育、艺术类外,各院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原则上在学校招生计划120%以内。文史、理工类第一批A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凡同一科类招生计划人数小于9人的按100%比例。否则应控制在105%以内。凡大于或小于上述比例调档的,请在我省各相关批次录取的前一天,用传真方式及时通知我办调档组。在登录系统当天18时前没有提出调档比例的,均按上述规定比例进行投档。

  五、关于自主、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录取程序

  我办将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成绩公布于吉林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jledu.gov.cn),各招生院校可于6月23日以后登录、查询相关考生成绩。招生院校参照我省模拟投档线应于本校相应录取批次前二天以传真方式将拟录取考生姓名、考生号、拟录专业通知我办计划组,同时需将增加的相应招生计划人数及专业按教育部要求在计划管理系统中予以调整,我办根据招生高校提出的拟录名单和考生填报的志愿表,向高校提供电子档案。

  联系人:张航;电话:0431-84605868 传真:0431-84605900。

  六、注意事项

  (一) 为确保录取期间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招生院校要按时参加相关批次(段)的录取。特别是各批次A段的招生学校应严格按照我办规定的时间安排网上录取操作,生源充足的做好录退,尽快完成录取工作,生源不足需"征求志愿"的,应明确预录取和缺额专业计划的科类和人数,第一轮预录取的考生,后续轮次录取时不得退档和调换专业。

  (二)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在录取期间要安排专人值班,做好群众上访接待、查询工作。并于7月5日前以地区为单位将值班联系电话报省招生办公室高招科(0431-84605869)。

  (三)面向全国招生的艺术院校(专业),应于7月5日前,将拟录考生名单以及录取原则报我办高招科,以便协助录取。联系人:赵广友;电话(传真):0431-84605869、0431-88856298。

  (四)2010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是新课程改革后的首次高考,使用国家统一命题试卷。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综合/理综合四科,四科总分满分为750分(原始分)。其中:外语听力实行单独测试,听力测试成绩满分为30分,成绩不计入总分,听力测试成绩提供给高校,录取时是否作为参考由高校确定。我省使用少数民族文字答卷的考生全部参加了国家少数民族汉语水平考试,由汉语水平考试替代高考汉语文,语文成绩是分别按朝(蒙)语文和汉语水平考试成绩各50%记入总分。

  (五)我省录取照顾政策的相关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受地区级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2)政治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

  (3)相关科目或平时成绩特别优秀;

  (4)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5)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

  (6)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7)退出部队现役的义务军人考生。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加5分投档。

  (1)经市(州)和省侨办证明的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省台联证明的台湾省籍考生;

  (2)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评为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团省委表彰的优秀团干部;

  (3)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获得者;

  (4)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验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获得者;

  (5)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二等奖获得者;

  (6)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7)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6名者(须出具原始成绩相关证明)。

  (8)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二级以上),并经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在报考当年组织测试认定合格的考生;

  (9)在高考文化课考试不使用本民族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加8分投档。

  (1)按中办发[2000]28号文件和教育部教基[2001]1号文件精神,评选出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的省级优秀学生;

  (2)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加10分投档。

  (1)获市(州)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

  (2)退役士兵(自谋职业);

  (3)在高考文化课考试中用本民族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加20分投档。

  (1)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2)烈士子女。

  6.上述各项照顾考生分数不累计,有多项照顾政策的由考生自主选择其中一项。

  (六)请各高校务必于6月28日前,将本校的“远程录取通讯录”通知我办信息管理科。

  地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浦东路1388号

  邮编:130033

  单位: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431—84605873(传真)

  网址:www.jlcueo.edu.cn

  (七)经我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除军事、武警院校外,普通本科、普通专科每录取1名新生,须交纳招生费30元。民办、独立学院本、专科和高职专科,每录取1名新生,须交纳招生经费50元。凡在我省招生的有关高校应在6月30日前,按在我省招生计划数将招生经费汇至我办。

  帐户名称: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帐 号:22001350400055012813

  开户银行:长春市建设银行二道支行

  联系人: 白文红、薛俊成

  联系电话或传真:0431--84605015

  二○一○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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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简介长春理工大学原名长春光学精密机械学院,1958年由中国科学院创办,是新中国第一所培养光学专门人才的高等院校。经过6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现已成为一所具有鲜明光电特色和国防特色的吉林省省属重点大学,是吉林省、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长春市共建院校,享有“中国光学英才摇篮”的美誉。因光而生,与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同频共振。“两弹一星”元勋、两院院士王大珩为学校创始人、第一任院长。中国第一埚光学玻璃研制者龚祖同、中国第一台激光器研制者王之江、中国第一台高精度经纬仪研制者薛鸣球等16位院士曾在校任教或学习,为学校积淀了严谨求实的治学风气。学校先后隶属于中国科学院、国防科委、五机部、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机械电子工业部、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1999年被划转为以吉林省管理为主,并与国防科工委共建。2002年,更名为长春理工大学;2004年,被确定为省属重点大学。2009年,中国唯一的国家级光学科技馆——长春中国光学科学技术馆被批准建设,由学校代建代管。2010年,被教育部批准为上海合作组织大学项目院校。2012年,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院校。2017年,入选首批教育部、国家外专局“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2020年,入选“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建设项目A类。追光而行,在强化特色中推进内涵发展。学校形成了以光电技术为特色,光、机、电、算、材相结合为优势,工、理、文、经、管、法、艺协调发展的学科布局,构建了光机电一体化、系统完备的大光电学科体系,光、机、电、算、材主干学科均已获得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拥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4个吉林省重中之重学科、16个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9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7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含自主设置二级学科),2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1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含自主设置二级学科),1种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1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60个本科专业;具有硕士研究生单独招生考试权和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推荐权。学校占地面积71.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3.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24.5亿元;现有各类学生总数34018人,其中博士研究生676人、硕士研究生5128人、本科生16778人、留学生134人。学校现有教职工2115人,其中自主培养的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双聘院士7人、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获得者1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3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46人;拥有国家级高端引智平台2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吉林省优秀教学团队14个、国防科技创新团队2个、吉林省高校创新团队28个。砥砺奋进,在深化改革中提升办学质量。学校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工程应用能力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为目标,形成了拔尖创新人才、创新应用型人才、应用型人才等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设有王大珩科学技术学院、王大珩未来技术学院、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国际化精英班。学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学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学校。建有7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4门国家级精品课、4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1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10部国家级规划教材以及一大批省级优质教学资源,荣获3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建有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4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1个国家级(联合)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在“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中位列第43名。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招生,所有普通本科专业全部在一批次招生,生源质量稳步提高。建校以来,学校为国家培养了16万余名毕业生,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社会的高度评价和广泛认可。本科生和研究生一次就业率始终名列吉林省省属高校前茅,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航天人才突出贡献奖”“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等荣誉。在2015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中,专家组评价学校:办学特色鲜明,办学地位和声誉、学科发展与科研水平、人才培养质量等在全国同类高校中位居前列。勇于创新,在服务国家战略中担当作为。学校始终坚持瞄准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构建了由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国防科技创新组成的创新体系,在激光技术、光电仪器、光通信技术、光电功能材料、现代光学设计与先进制造技术、计算机技术、纳米技术等领域形成了鲜明特色和优势,科研成果在北斗工程、国家载人航天工程等方面得到广泛应用,为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做出了重要贡献。学校目前建有1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2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3个国际科技合作基地、25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5个省部级工程研究中心(含科技创新中心)、2个省部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2个省部级高等学校高端科技创新平台、5个省部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部级公共技术研发中心、10个省部级人文社科基地。近三年,承担科研项目1500余项,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叶企孙”科学基金重点支持项目等一批高水平项目。学校积极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服务,建有1个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充分发挥学科基础好、科研能力强、技术力量雄厚的优势,着力推进科研开发、成果转化和产学研合作,研制开发的半导体激光器、固体激光器、光电检测设备、生物医疗仪器、特效电影等高科技产品,均获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海纳百川,在深度融入“一带一路”中走向世界。学校坚持国际化的发展战略,形成了广泛而紧密的国际合作网络,同美国、加拿大、俄罗斯、韩国、挪威、日本等20多个国家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是上海合作组织大学“纳米技术”方向中方牵头院校、中俄工科大学联盟项目院校。设有教育部出国留学培训与研究中心,经教育部批准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信息技术机械与光学大学合作举办“光学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与美国特拉华州立大学合作举办“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与英国西苏格兰大学开展合作办学项目。近年来,派出300多名教师赴国外攻读学位、进修学习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每年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和校际交流项目派出近百名学生赴国外交流学习或者攻读学位。学校具有接收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资格,70多个国家的千余名留学生来校学习深造。在俄罗斯布里亚特建有1所孔子学院。立德树人,在党旗引领中践行初心使命。学校设有22个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通过深入实施“加强文化建设,提升软实力工程”“党旗引领工程”,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先争优、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在为国防现代化事业服务中,学校积淀形成了厚重的军工文化底蕴,构建完善了军工文化教育体系,“老兵工”精神、“两弹一星”精神、“载人航天”精神成为学校师生共同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入选吉林省首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学校连续两届被评为吉林省文明单位,荣获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状”、吉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吉林省首批党建工作示范高校、省级先进党委等荣誉称号。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起点勇担新使命。全校师生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明德、博学、求是、创新”的校训和“志存高远、坚毅自强、知行合一、追求卓越”的理工精神引领下,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增强综合办学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为早日建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而不懈奋斗。
  • 学校简介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是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统招计划内招生,具有独立颁发毕业证书资格的普通高校。学院以信息技术为主,工、管、经综合发展,教学模式和人才培养工作得到了吉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的充分肯定,分别于2010年9月、2015年9月顺利通过了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11年顺利通过了吉林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估。学院坐落于北国春城—长春,校园面积35.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4.5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4095万元。学院下设七院三系三部:计算机学院、中兴通讯NC学院、航空学院、数字传媒学院、通企技术学院、汽车机电学院、人工智能学院、经济管理系、通信工程系、建筑工程系、基础教学部、五年高职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学院现有在校生8345人,开设38个招生专业,面向全国10省、区招生,生源质量逐年提高,新生报到率和毕业生就业率均保持在90%以上。学院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培养模式,树立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特色求发展,以能力赢市场的办学理念,形成面向信息科技、面向高新企业输送人才的办学特色。强化学生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为学生终身学习和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经过多年努力,形成校企联合培养,实现订单人才输送新模式。学院现已成为一所多学科发展,具有优良办学条件和鲜明办学特色的普通高等院校。学院被长春市委宣传部、长春市高校工委连续多年授予“长春高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连续十年授予“长春高校文明杯竞赛优秀学生管理集体”,并先后荣获“中国民办高校就业示范100强”、“吉林省教育信息化工作先进单位”、“开源软件开发与应用能力测评试点单位”等称号。
  • 学校简介长春建筑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管、文、农、艺、医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成立于2000年6月;2004年2月,经教育部确认为实施普通本科高等教育的独立学院;2011年4月,经教育部正式批准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2017年12月,被确定为吉林省硕士学位授予权立项建设单位;2019年1月,获评“吉林省十佳口碑高校”;2019年3月,入选第三届“中国民办教育百强”。学校现有奢岭、高新两个校区。奢岭校区坐落在五A级风景区-净月潭国家森林公园南端,风景秀美幽静,生态环境宜人。校园占地面积83.43万㎡,建筑面积39.20万㎡;高新校区坐落在高新技术开发区火炬路1519号,校园占地20公顷,建筑面积18万㎡。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3852人,图书馆藏书115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387万元。学校设有建筑与规划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城建学院、电气信息学院、交通学院、管理学院、文化创意产业学院、公共艺术学院、健康产业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国际交流学院、思政教研部、基础教研部、体育教研部15个教学单位。开设了43个行业特色鲜明的本科专业,形成了土建工程类、电气信息类、管理类、艺术类、健康类五个主干学科专业群。其中设计学为吉林省优势特色学科B类;土木工程专业是吉林省高等学校品牌及特色专业;工程造价、环境设计专业是吉林省特色高水平专业A类。学校现有专任教师696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333人,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526人。拥有长白山技能名师2人、吉林省教学名师2人、吉林省优秀教师1人、吉林省教育科学专家库专家20余人。建成省级精品课4门、省级优秀课23门、省级在线开放课程和省级校企合作开发立项建设课程各1门、省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吉林省高校创新团队1个。获得吉林省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三等奖4项、省级各类教学大赛奖57项。学术梯队结构合理,一大批年富力强的中青年教师在各自的专业领域崭露头角,为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提供了强有力的师资保障。学校科研工作在土木建筑、电子信息、文化创意等领域形成了鲜明的特色和优势。现有1个国家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群、9个省级重点科研平台、7个校级重点科研平台。学校承担省级以上项目31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2300余篇,获得专利47项,获得吉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二等奖1项、吉林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1项、其他科研奖近80项,出版学术专著多部,“小微文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获批国家艺术基金2018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该项目是继完成国家文化创新工程、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项目后的又一获批国家资助项目。学校作为吉林省首批地方本科高校转型试点单位,始终坚持以培养创新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积极探索“个性化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是吉林省教育厅批准的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学校。建有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1个国家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园、1个国家级大学生创客工场、1个省级大学生创业园、2个吉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中心、3个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专业、2个省级创新人才培养试验区、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近年来始终保持在90﹪以上,毕业生就业质量稳步提高。其中,25%左右的毕业生进入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等大中型国有企业就业;30%左右的毕业生进入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发达地区就业;45%左右的毕业生服务于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学校培养出的2.5万名毕业生在专业素质、适应能力、实践能力、敬业精神、创新精神等方面得到社会和企业的认可。一大批毕业生已经成为企业管理精英和技术骨干。毕业生在社会上逐渐形成了下得去、用得上、信得过、干得好的新长建品牌。学校扎实推进大学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崇尚科学、严谨求实、善于创造的校园风气;不断强化师德建设,努力造就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教师队伍;大力加强学生人文素质和科学精神教育培养,着力提升学生人格、气质、修养等内在品质;积极开展具有特色品牌的校园文化活动,把思想道德教育的要求和任务融入学生的学习生活之中。学校实行校、院两级管理,突出分院办学主体。开设了全省首家高校行政服务大厅,可同时办理123项业务,极大方便了师生。学校重视开放办学,先后与英国、美国、澳大利亚、瑞典、新加坡、韩国、中国台湾等国家与地区的20余所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学校于2015年、2017年成功举办两届海峡两岸大学校长论坛,两岸70余所高校校长出席论坛,对促进海峡两岸大学间交流与合作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和推动作用。学校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面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坚持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产业升级创新为办学宗旨,坚持学科建设为引领,以转型发展为重点,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以创新求提升,实施优特强发展战略,正朝着建设一所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阔步前进。
  • 学校简介吉林警察学院是一所省属全日制公安本科院校,前身是创建于1949年的吉林省公安干部学校,历经吉林省公安学校、吉林省行政干部学校、吉林省政法干部学校、吉林省人民警察学校和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等发展阶段。201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2018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学院建设有净月校区和乐山校区,占地面积42.0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6.8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958万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82.6万册,电子图书61.8万种。现有17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7000人。专任教师331人,其中教授37人、副教授102人。博士38人、硕士236人。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5人,吉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4人,省部级教学名师9人,公安部智库专家1人。学院始终坚持服务吉林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服务吉林经济社会发展的办学宗旨,牢固树立政治建校、依法治校、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办学理念,传承“报国荣警、察己修身”的校训精神,以立德树人、培养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和经济社会建设所需要的应用型人才为根本任务。坚持走内涵发展、特色发展的道路,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完善“院局互动、警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练、战一体化”教学模式,培育形成了“院局互动、警学结合、紧贴实战培养人才”的办学特色。学院获批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公安学、公安技术获立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建设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公安部重点专业建设点1个,吉林省品牌专业1个,吉林省特色高水平专业5个,省属本科院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1个。建有省高校重点实验室2个,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个,省高校吉林特色新型智库1个,省高校立项培育创新团队1个。建设标准化实践教育基地21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3个。建设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省级精品、优秀课程、“金课”12门,省部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8项。《警学研究》被评为全国百强社科学报、吉林省一级期刊、吉林名刊,荣获省政府“精品期刊奖”、全国文科学报研究会“精品期刊奖”,列入吉林省优秀报刊发展扶持项目。学院坚持开放办学,倡导发起成立“吉林、辽宁、黑龙江、内蒙古、深圳五省区市公安院校协同创新发展联盟”,与韩国水原大学深入开展语言研修、双学位培养等项目,承办外警培训班。 学院先后被授予全省高校优秀领导班子、省直机关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吉林省直属机关五一劳动奖状、吉林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等荣誉称号。
  • 吉林师范大学四平市铁西区
    学校简介吉林师范大学是吉林省重点大学。学校始建于1958年,经过60余年的建设与发展,形成了融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和继续教育学生为一体,以教师教育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体系。现任党委书记王喜库,校长杨小天。学校建有四平、长春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0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8万平方米。校园环境舒适,基础设施完备,功能配套齐全。现有21个学院,1个教学部,46个研究所,182个实验室。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63亿元,固定资产总值17.13亿元。图书馆藏书287.02万册。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生17797人,研究生3194人,中国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等项目留学生31人,专科生2180人。学校本部现有教职工1639人,其中正高级158人,副高级461人;博士生导师59人,硕士生导师588人;双聘院士4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11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5人,省高级专家3人次,省拔尖创新人才29人次,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15人,长白山学者、长白山技能名师10人,省主讲教授2人,省教学名师15人,省优秀教师9人,省跨世纪学术和科技带头人后备人选3人,省中青年骨干教师5人,省教学新秀4人。学校被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评为“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学校坚持以教育教学为中心,保持本科教学优势特色。现有66个本科专业,覆盖了文学、历史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管理学、经济学9个学科门类。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5个。学校入选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院校。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6门,国家级教师教育精品资源共享立项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程2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1个,国家级教师队伍建设示范项目1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省级特色高水平专业13个,省级品牌专业7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2个,省级转型发展示范专业(群)4个,省级本科高校应用型专业(群)校企合作综合改革项目5个,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试点专业3个;省级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2个,省级本科人才培养改革示范项目2个,省级创新人才培养实验区5个,省级一流本科课程19门,省级精品在线开发课程9门,省级金课建设项目课程5门,省级精品课程28门,省级教师教育精品资源共享立项课程4门,省级优秀课程67门;省级高校黄大年式教学团队2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9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4个,省级教育训练基地3个,省级工程创新训练中心1个。马克思主义学院入选吉林省首批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吉林省委宣传部与学校共建新闻与传播学院。学校连续7届获国家教学成果奖7项,是吉林省唯一获此殊荣的省属高校。获省级教学成果奖69项,省级教育技术成果奖72项。学校是“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吉林省大学生文化素质示范基地”、“吉林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践基地”。学生课外活动丰富多彩,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等活动中屡获佳绩。学校先后8次被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全国学联评为“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多次被授予 “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省五四红旗团委标兵”、中国志愿者工作组织奖等荣誉称号。学校大力发展研究生和留学生教育,2021年增列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1个博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20个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1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覆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有13个省级特色高水平学科,3个省高校重中之重学科。学校是“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项目院校”,先后有来自20多个国家的外国留学生在我校学习中文及专业课程,并设有汉语水平考试考点。学校科研事业发展迅速。现有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有46个省级以上科研创新平台,其中包括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16年以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5项,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7项,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项,国家社科规划项目29项,国家艺术基金项目11项。发表学术论文被SCI 收录1500余篇,CSSCI 收录期刊论文308篇。出版学术专著、教材194部。获得授权发明专利210件,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66项。学校对外交流活跃,积极搭建国际合作平台,目前已与20多个国家及香港、台湾地区的百余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在师生互派、学术交流、外专引智、留学生教育、汉语推广、合作办学等方面开展了广泛而深入的合作。2011年来,通过各类项目选派教师赴国(境)外留学进修300余人次,选派学生通过联合培养、交流项目、文化体验、实习实践等形式赴海外交流学习1000余人次。学校现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3个,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6个。吉林师范大学秉承“好学近知,力行近仁”的校训精神,努力为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培养高素质应用人才。教师教育类专业毕业生以基础厚、能力强、潜力大、素质好而受到社会的广泛欢迎和好评,在基础教育界享有较高声誉;非教师教育类专业紧密结合社会需求,注重学生职业品格与专业技能培育,新的核心竞争力不断生成。毕业生遍布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自1999年以来,学校连续4次被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评为“模范集体”。2009年,学校先后被吉林省教育厅和国家教育部授予“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称号。2010年,学校被吉林省教育厅授予“吉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称号。2015年,学校被授予“吉林省文明单位”称号。展望未来,吉林师范大学将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特色”六大发展理念,执行“人才引领、创新驱动、特色发展、质量提升、协同合作、开放融合”六大战略,建构“人才培养体系、师资队伍建设体系、学术创新体系、服务保障体系、综合治理体系、文化铸魂体系”六大体系,向着创新吉师、法治吉师、和谐吉师、平安吉师、美丽吉师、幸福吉师阔步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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