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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公告(第30号)本科二批
2024-07-26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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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本次网上填报志愿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志愿的批次及科类

批次:本科二批。

科类:文科、理科、蒙授文科、蒙授理科、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职对口招生)各科类。

二、网上填报志愿的条件

1.高考录取系统中考生电子档案状态须为“自由可投”;

2.考生的投档分(实际高考总分+政策性加分,下同)须达到本科二批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高职对口招生农学类419分,高职对口招生化工类352分。

三、网报志愿时间

1.7月27日8:00开始填报志愿;10:00后不允许删除志愿,但可以新填志愿;10:30后既不允许删除志愿也不允许新填志愿,只允许修改志愿。

2.9:00第一次发布网报志愿统计信息,以后每小时发布一次。

3.网报志愿分段结束时间和分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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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网上填报志愿流程

1.考生应提前阅读《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和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平安高考”“填报志愿专栏”“招生计划”中公布的相应招生计划,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招生章程”栏(https://gaokao.chsi.com.cn/zsgs/zhangcheng/listVerifedZszc--method-index,lb-1.dhtml)或院校官网查看相关院校的2024年招生章程以及“填报志愿专栏”“录取规则补充说明”中公布的相关内容等,记录好拟报考院校代码、名称、专业代号、录取规则、同分择优录取办法等重要内容。

2.网上填报志愿的网址打印在《准考证》上,考生可直接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网址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也可通过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依次点击“平安高考”“填报志愿入口”“普通类、高职对口招生类、体育类网上填报志愿系统”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平台”,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修改和提交志愿。

3.考生在网上首次新填志愿后,即可以实时查看到自己在所报院校按投档分的排名以及在所报第一专业按投档分和实考分的排名。第一专业排名只为其投档分在当前院校投档线上的考生提供。若出现平行分,填报系统还同时显示相应名次含本人在内的平行分人数。考生可以经常查看动态排名,在其对应分数段填报志愿截止前,根据排名、院校录取规则和专业要求等信息决定是否修改志愿;并根据本人提前准备拟报考院校名单或“填报志愿专栏”中最新发布的网报志愿阶段性统计信息等,综合考虑选择修改到哪个院校或专业。

4.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在其对应分数段填报志愿截止前可以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打印《网上填报志愿确认信息表》。打印后本次填报的志愿信息将不能修改;否则,以最终网上填报志愿信息为准。

5.网上填报志愿全部结束后,公布网报志愿最终统计结果。

五、投档与录取

1.网报志愿结束后,原则上高校可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

2.按公布的投档比例和招生计划数投档。院校在投档范围内按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若未能完成招生计划,将再次组织网上填报志愿。

3.院校招生章程未明确录取规则的,本科二批文理科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按专业志愿清的规则录取。

院校招生章程中有明确的录取规则,但又出现“省(区、市)有相关规定的,执行省(区、市)相关规定”“我校规定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有关政策和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各省(区、市)有关政策和文件为准”等类似表述的,执行院校招生章程载明的录取规则。“填报志愿专栏”“录取规则补充说明”内有补充说明的,一并执行。

4.对于已投档考生,当考生录取排序成绩相同且安排录取专业出现竞争时,首先要执行国家所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其次要执行高校招生章程中所明确的择优录取规定。若高校招生章程中未明确择优录取规定,则按如下规则择优录取:对文科和蒙授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下同)、文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理科和蒙授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高职对口招生各科类考生,依次按高职专业课综合、语文(高职蒙古语文)、高职数学、高职英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院校招生章程中有明确的平行分(同分)处置规则,但又出现“省(区、市)有相关规定的,执行省(区、市)相关规定”“我校规定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有关政策和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各省(区、市)有关政策和文件为准”及“若录取和分专业时出现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各省级招办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若相关批次无同分排序规则,则依次比较相应科目成绩排序录取”等类似表述的,执行院校招生章程载明的相应科目成绩排序等平行分处置规则,不执行我区平行分处置规则。“填报志愿专栏”“录取规则补充说明”内有补充说明的,一并执行。

5.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后,如在录取过程中和结束后申请自愿放弃本次志愿,视为放弃本年度所有本科层次志愿的录取,仅可参加专科层次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

六、注意事项

1.不得使用非官方填报志愿程序填报志愿。当填报系统监测到有使用非官方程序时将自动使其退出系统,在5分钟内无法再次登录。

2.我区目前是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普通类和高职对口招生各科类投档志愿为顺序志愿(或称梯度志愿),非平行志愿(含“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院校平行志愿、“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专业平行志愿等)。

3.填报志愿期间,若院校根据生源等情况调整招生计划、投档比例或其他相关内容,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将及时通过“填报志愿专栏”予以公布。考生须经常查看该专栏公布的最新信息,并注意阅读网上填报志愿平台提示的最新消息。凡通过上述途径公布的信息视为已告知考生。院校录取规则的解释权由院校负责。

4.在填报志愿过程中,对按实考分安排专业的院校或专业,投档分在上一结束分数段及以上的考生已经报满的专业,下面分数段的考生不能再填报。填报此种情况院校志愿的考生主要参考实考分实时排名。考生填报此类院校专业志愿,应充分考虑下一分数段实考分高的考生,可能会对本人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等带来影响的情况,避免因实考分低导致不被录取、未被所报专业录取等,由此造成的结果,由考生自负。

5.符合教育部相关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相关规定执行。为了反映投档线上优先录取考生的情况,填报志愿系统将在排名信息中显示当前投档线上具有优先录取资格考生的人数,并在阶段性填报情况统计的考生个人信息中注明“投档线上优先录取”字样。

6.填报使用“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院校的考生,其专业排名与院校的录取顺序基本吻合;填报使用“分数清”“专业级差”等其它录取规则院校的考生,其排名信息仅供参考。填报按“招生计划数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清”录取的院校,当考生的院校排名超过计划数时需慎重考虑,使用该规则录取的院校,对已投档考生安排专业时,先将考生按排序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按同分择优规则等额确定招生计划数1:1范围内的考生名单,再对该名单考生按“专业志愿清”安排专业,如安排完专业后有考生被退档,则再将计划数1:1范围外的已经投档考生按排序成绩由高到低,按照相关录取规则依次递补安排未完成录取计划的专业。

7.本科二批部分院校(专业)属于高收费范畴(通常每年10000元及以上),考生应核实准确招生计划中所标注的学费金额,结合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经慎重考虑后再行填报此类院校(专业)志愿。

8.院校录取时,除了考虑考生的成绩排名外,还要考虑考生是否符合专业要求。因此,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所报院校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和专业要求。考生凡填报限定生源范围的招生院校或专业时,填报志愿系统视情况对填报考生的来源范围加以限制,对于没有限制填报的情形,不代表符合相关录取条件,因此,所提供的实时排名不能单纯作为是否能被录取的依据。

9.考生须在填报志愿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逾期不填报志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填报志愿的权利。

10.高考报名时承诺只填报专科和投档录取期间曾以承诺放弃本科录取而退档的考生,不能填报本科二批志愿。

11.我区高考网报志愿过程简洁、信息透明,不存在暗箱操作空间。部分中介机构和个人夸大网报志愿的神秘性和复杂性,其目的就是借此机会牟取经济利益,考生不可听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所谓保证录取承诺。一些不法分子受经济利益驱使,利用考生和家长的急切心理,散布虚假信息、贩卖制造焦虑,针对志愿填报、招生录取等环节实施诈骗,严重扰乱考试招生秩序。为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会同有关部门,郑重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通过官方渠道查询、咨询有关信息,勿存侥幸心理、勿信不实信息,谨防上当受骗。如果遭遇诈骗事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2.未尽事宜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文件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2024年7月26日

相关文档:

文档1: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文档2: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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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简介内蒙古工业大学坐落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前身是始建于1951年的绥远省高级工业学校。1958年在清华大学等支援下成立内蒙古工学院,曾隶属机械工业部、农业机械部,1983年划归内蒙古自治区,1993年更名为内蒙古工业大学。经过70年的发展,学校已建设成为一所以工为主,工、理、文、经、法、管、农、艺术相结合,具有博士、硕士、本科完整人才培养体系的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现设有22个教学单位,拥有52个研究院(所、中心);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个,此外作为联合申请单位,在内蒙古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5个,具有工商管理、工程管理、建筑学、翻译、社会工作、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土木水利、交通运输、应用统计、法律、资源与环境、风景园林等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有自治区“双一流”立项建设一流学科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现设有本科专业77个,涉及37个专业类别,具有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学校现有本专科学生236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4400余人。学校现有国家、部委级科研平台3个,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20个,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5个,其他自治区级研究中心、示范基地等科研平台20个,院士专家工作站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自治区级创新团队31个。“十三五”以来先后承担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等自治区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100余项,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31项,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35项,被SCI、EI、CPCI、CSSCI等检索系统收录论文3000余篇。现有国家技术转移经纪人培养基地1个,实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1100余万元。学校现有教职工2068人,专任教师1449人,其中教授205人,副教授500人,博士生导师80人,硕士生导师639人。专任教师中有90.82%获得博士、硕士学位。柔性引进24名国内外知名学者作为特聘教授。教师中,3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91人次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或被授予国家和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12位教师获得“内蒙古杰出人才奖”,12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3人入选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领军人才,93人入选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30人入选自治区“高等学校科技英才支持计划”。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荣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1个团队荣获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学校现有1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校外大学生工程实践基地,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门国家级线下一流本科课程,2门国家级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本科课程,1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7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自治区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4个自治区级重点建设专业,25个自治区级品牌专业,8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19名自治区教学名师,12名自治区教坛新秀。学校是“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二期)支持院校”“全国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等学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先后被自治区授予“教育先进集体”“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精神文明先进单位”“高校学生工作先进院校”“人才工作先进单位”“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文明校园”“平安校园”“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等荣誉称号。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理念,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与清华大学、天津大学等多所国内著名院校以及蒙古国、俄罗斯、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加拿大等22个国家(地区)的高校及科研院所建立并开展实质性合作与交流。2005年、2008年先后成为“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奖学金项目”和国家留学基金委“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招生单位。自2018年起连续三年获批教育部“丝绸之路奖学金项目”,2019年获批教育部“世界知名大学学分生专项奖学金项目”。与呼和浩特、包头、乌海、乌兰察布等地方政府和多家大中型企业签订了合作协议,共建创新中心和研发平台。学校目前在新城校区、金川校区、准格尔校区办学,占地面积3227亩,建筑面积87.53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56亿元。图书馆采取“总馆+分馆+学科馆”建设模式和“大开放、一站式”服务模式,现有新城校区总馆、金川校区逸夫图书馆、建筑学科分馆和机械学科分馆4个馆舍,建筑面积2.74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148万册,电子图书139万种,拥有中外文数据库95个,本地存储224T。70年来,学校培养了18万余名优秀人才,他们奋斗在大江南北、工作在各行各业,许多已成为大中型企业的领军人物和技术骨干、高校或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党和政府的重要领导干部。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将秉承“博学躬行,尚志明德”的校训,弘扬“唯实尚行”的校风,坚持创新、特色、内涵、区域、开放的发展理念,扎根祖国北疆,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努力办好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大学。
  • 学校简介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前身为始建于1965年的内蒙古体育专科学校,隶属于自治区体育局。2001年6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组建成为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办学形式为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兼办中等职业教育,目前学生1079名。学院核定事业编制175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66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109名。现有在编人员143人,其中正高级职称3人,副高职称31人,中级职称55人,初级职称27人。学院占地120亩,建筑面积10万多平方米,建有教学楼、图书楼、公寓楼、餐厅、体操馆、摔跤馆、武术散打馆、篮球馆、网球馆、田径场、网球场、力量训练馆等配套设施和生理实验室、新闻实验室、计算机网络中心、语音室、录播室等先进的教学设施。图书馆藏纸质图书84144册。学院高职设有运动训练、民航空中安全保卫、民族传统体育和体育教育等11个专业,中职设有田径、摔跤、篮球、足球、跆拳道、空手道、网球、曲棍球等19个专项。近年来,学院大力打造自治区体育系统“训练中心、文化中心、人才中心、科研中心、培训中心”,较为圆满地完成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任务。与中航联盟、达尔罕、奥威马业等企业深度合作,大力拓宽校企合作道路,积极实施“1+X双证书”制度;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3项,为自治区领导提供智库要报4篇,完成教育厅、社科联、体育局科研项目36项,其中《内蒙古加快培育和发展优势特色体育产业的对策研究》荣获2017年第六届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良好奖;建设并维护内蒙古体育博物馆,编辑出版《内蒙古体育文化建设研究》、《体育名人录》、《体育箴言》、《记录内蒙古体育》、《改革开放内蒙古体育40年实录》、《马术运动史话》、《冰雪运动史话》等多部体育文化书籍。学院不仅培养了大量的体育专门人才和社会需要的各类体育人才,还培养和输送了2008年北京奥运会拳击81公斤级冠军张小平、2009年柏林田径世锦赛20公里竞走冠军王浩、2017年柏林田径世锦赛20公里竞走冠军杨家玉、2016年里约奥运会女子拳击季军李倩、2017年天津全运会马拉松团体冠军宫丽华、何引丽、金铭铭、史立莹以及2020年全国国际式摔跤锦标赛冠军宝音吉雅等优秀运动员,为自治区赢得了荣誉。“十四五”期间,学院将继续秉承“厚德、博学、自强、竞先”的校训,致力于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注重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和科学发展,努力成为特色鲜明的高等体育职业院校。
  • 学校简介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地处沿黄经济带腹地、草原钢城包头,是一所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始建于1956年,前身是全国重点中专包头机械工业学校,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兵工院校之一。1998年,学校升格建院,成为全国最早独立设置的14所高等职业技术院校之一。1999年划转原国防科工委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2006年划转包头市人民政府管理。2009年包头市职工大学整建制并入。2019年包头市委、市政府在学校挂牌成立“包头工匠学院”。办学66年来,学校坚持服务兵工行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形成了鲜明的工匠型人才培养特色,累计为社会培养输送人才7万多名,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产教融合发展规划项目建设院校。学校占地59.2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7.26亿元,拥有校内实训基地170个,其中生产性实训基地6个、国际评估认定的培训基地1个、国家认定的培训基地4个。设有11个教学系部,43个招生专业,10个专业群,紧密对接现代制造业、现代能源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涉及工、文、管、经、教、艺、医等7个学科,工科传统优势明显。拥有国家级骨干(重点)专业6个,自治区级重点专业4个,自治区品牌专业17个,全国机械行业技能人才培养特色专业2个,全国机械行业高素质技能人才培养创新建设试点专业3个,6个专业试办本科。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9699人,近五年一次就业率均在95%以上。专任教师522人,其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3人,全国课程思政教学名师8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新秀26人,自治区草原英才3人,鹿城英才12人,包头工匠1人,市级以上劳模、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29人,市级以上技术能手26人。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教师比例为41.8%、硕士以上学位教师比例为68.2%、“双师素质”教师比例为71.65%。拥有市级以上大师、名师工作室11个,其中国家级1个、自治区级4个、包头市级6个。拥有全国课程思政示范教学团队1个、自治区级优秀教学团队15个、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团队1个。2019年在全国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中,获奖总数位列全国高职院校第一。2021年学生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国赛银奖2项、铜奖2项。学校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与160多家规模以上企业建立稳定合作关系,成立了美科硅能源、晶澳太阳能、天津圣纳汽车3个产业学院,6个专业群成立了校企合作联盟,12个专业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12个专业开展“1+X”证书试点,43个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全部由校企合作共同制定,实践教学课时占总课时比例达到62.98%。落实“科技兴蒙”行动,着力打造高能级特色科技创新平台,与中南大学、长春理工大学共建产学研用创新中心,引进建设“3S”和“北斗+5G”2个院士工作站,组建成立的“内蒙古北斗应用技术研究院”获批自治区军民融合示范基地。“十三五”期间,学校深度参与职业教育领域重大改革发展,先后承接教育部等国家部委创新发展行动计划、产教融合工程项目、内部质量诊改、国家专业资源库建设、现代学徒制试点、1+X证书试点、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等8项重大教改项目。教科研及社会服务工作取得长足进步,荣获多项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及包头市“政府质量奖”。创办《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学报》《鹿城学刊》两份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学校不断推进文化传承与创新,积极探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包职表达,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构筑以兵工文化为风骨、工匠文化为特质的校园文化体系,文化育人成效斐然,学院兵工文化被确定为全国职业院校“一校一品”校园文化品牌,兵工文化教育展馆被确定为“包头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多项文化研究成果获国家、自治区级奖项。学校获全国职业院校校园文化建设“一校一品”学校、“自治区文明校园”“全国机械行业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2021年被评为全国机械行业“十三五”思想政治工作50强。面向未来,包头职业技术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团结、勤奋、求实、献身”校训,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定职教定位、属性和特色,立根包头、服务北疆,紧密对接现代制造业、现代能源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着力培养具有工匠精神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把学校建设成为传承兵工红色基因、工匠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职业院校而不懈奋斗!现任领导党委书记:郭金虎党委副书记:哈斯党委委员、副院长:吴群党委委员、副院长:张建林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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