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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2024-04-10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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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现就做好2024年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报名工作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23〕74号)执行。

二、考试

(一)考试科目。考试由文化课考试、职业技能考试两部分组成。

文化课考试:语文、数学2门,单独命题、单独考试。拟报考有外语要求的学校、专业的考生,须先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一级(PETS—1)及以上级别笔试,获得笔试合格成绩后,方可报考相应专业。

职业技能考试:分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共分17个大类。其中,机械类、计算机类、文秘类、化工(环保)类、药学类、建筑类、烹饪类、旅游服务类、服装类、财会类、电子与电工类、商业类、外贸类、医学护理类、农艺类等15大类以及其他类(汽车专业)职业技能操作实行合格性考试,由省统一标准、市县组织,艺术类、其他类(除汽车专业外)职业技能操作考试全省统一组织、分点实施。各类别职业技能理论知识考试全省统一组织,相应类别职业技能操作考试合格者方可报考,成绩高考当年有效。

(二)满分分值。语文、数学每门满分为150分,职业技能满分为300分,总成绩满分为600分。

语文、数学、职业技能理论考试均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职业技能操作考试中由市县组织的合格性考试,考试合格按现行分值满分计入总分;艺术类、其他类(除汽车专业外)操作考试以原始分计入总分。

(三)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6月7日上午 语文 9:00—11:30
6月7日下午 数学 15:00—17:00

2.职业技能理论考试时间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招生职业技能理论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24〕2号)执行。

三、招生计划

1个专业可按专业性质在2个类别安排招生计划。计划公布后,未经同意,高校不得擅自调整计划。

四、志愿填报

(一)设1个录取批次,实行专业平行志愿。考生志愿由“专业+学校”组成,1所学校的1个专业作为1个志愿单位。考生每次可填报不超过30个专业志愿。不再设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定向招生等有特殊要求的少量学校、专业(类)经同意后可实行提前录取。

(二)按照各类别(艺术类、其他类分专业考试类别,下同)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生源数少于计划数的类别参考高考的平均录取率划定分数线。

(三)视平行志愿录取情况决定是否征求志愿。

(四)各类别志愿不能同时兼报,考生只能选择1个类别填报。

(五)上线考生填报志愿时间另行公布。填报志愿具体要求按普通高校网上填报志愿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录取

(一)录取工作7月上旬开始,7月底或8月初结束。

(二)录取不分批次,按考生总成绩,分类别实行专业平行投档。投档比例为1:1,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文化总分(满分为600分)高低,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投档。单科排列顺序为职业技能、语文、数学。同一学校总分、文化总分和单科成绩均相同时,再按志愿顺序投档。

六、考生体检

考生体检与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同时进行。具体工作按当年招生体检工作规定执行。

七、政策加分

政策加分按照《浙江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教考〔2021〕39号)执行。其他类中的“退役士兵高职招生”政策加分按省军区政治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2012年高职院校招收退役士兵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教计〔2011〕194号)有关规定执行。

同时符合多项政策加分项目的,只按最高加分项加分,不累计加分。所有项目资格审核、公示等事宜均与普通高校招生规定相同。

八、保送和免试升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有关规定,凡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且符合浙江省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毕业生,可保送至我省高校相应的高职或本科专业,保送录取本科专业的高校限我省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和应用型建设试点普通本科院校。高校须根据拟保送录取学生的专业、技能特长及参赛项目,安排至相同或相近的专业。高校对申请保送的获奖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根据学校选拔要求组织相关综合考核,免于技能考核,对申请攻读本科专业的,须增加文化课考核。高校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将拟录取保送生名单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公示后,办理录取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根据《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浙教职成〔2012〕26号)有关规定,凡获得教育部等国家部委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数控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中职毕业生(含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免试就读浙江省高职院校相关或相近专业。具体办法参照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办法执行。

对于在2023年比赛及之前获奖的考生,高校须在2024年5月25日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公示后,办理录取手续。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高考或单独考试招生。对于2024年比赛获奖的考生,高校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逾期不再办理。

确因全国有关赛事安排在2024年7月31日之后获奖且未被高校录取的当年应届考生,可在下一年度申请免试升学录取。

九、工作落实和监督处罚

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加强考试过程管理及资格审核,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做好考生服务工作。要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对报名、考试、招生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视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请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本行政区域内所有中等职业学校。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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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简介  公安海警高等专科学校是公安部直属的高等院校,实行现役制(副军级),列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序列。   学校地处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占地面积500余亩,目前在校生规模2200余人,专职教师260余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60余人。   学校于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组建,现下设基础部、船艇指挥系、机电管理系、电子技术系、后勤系、进修系等五系一部,开设有船艇指挥、机电管理、计算机应用、通信技术、机要和后勤管理等专业,担负着为全国边防部队培养船艇指挥、机电管理、通信技术指挥、后勤管理等方面人才的任务。
  • 宁波大学宁波市江北区
    学校简介宁波大学于1986年由世界船王包玉刚先生捐资创立,邓小平同志题写校名,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浙江省、教育部、宁波市共建高校,国家海洋局与宁波市共建高校,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习近平总书记主政浙江期间曾指示:“希望宁波大学努力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地方综合性大学,为浙江建设创新型省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学校在创建和发展过程中,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海内外“宁波帮”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建校之初,由北京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原杭州大学五校对口援建,高起点开始办学历程;1992年列入全国高校招生第一批录取院校;1995年通过原国家教委首批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价;1996年原宁波大学、宁波师范学院和浙江水产学院宁波分院合并组建新宁波大学;2000年被浙江省政府列为省重点建设大学;2011年成为国家海洋局与宁波市共建高校;2012年成为浙江省、教育部、宁波市共建高校;2015年入选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经过几代宁大人的艰苦创业,学校已成为一所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综合实力稳居全国高校百强行列。拥有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设有25个学院、10个校级直属研究机构、3家直属附属医院。据ESI公布数据,工程学、临床医学、化学、材料科学、动植物科学、农业科学、环境与生态学等7个学科进入世界学术机构前1%。拥有省一流A类学科7个、省一流B类学科6个。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5个,本科招生专业60个。具有硕士研究生免试推荐权、招收中国政府奖学金和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来华国际学生资格、招收港澳台学生资格。现有全日制本科生18513名,各类研究生9919名(含留学研究生195名),国际学生1741名(其中学历生1603名),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13327名。现有教职工3063名(其中教学科研人员2059名),其中教学科研人员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530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704人,博士学位人员1556名。主校区位于宁波高教园区北区,另有梅山校区、植物园校区等多个校区,总占地面积3037亩。图书馆馆舍总面积5.1万平方米,有纸质图书303.55万册、电子图书243.4万册。共有仪器设备总值13.1亿元。学校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建设一流本科和研究生教育,培养尊重学生选择权的高层次复合型创新创业人才。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5项。现有“双万计划”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1个,国家特色专业6个,国家专业综合改革项目3个,国家卓越人才培养计划2项,通过国内和国际认证专业8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1个,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区1个,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1个,另有非直属附属医院10家和临床教学医院10家。现有国家级本科一流课程5门,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4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4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程1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3门,教育部来华留学英文授课品牌课程1门,教育部产学合作专业综合改革项目1个。研究生教育质量位列全国百强行列,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1个,建有浙江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5个,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全国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成特等奖1项,省教育学会教学成果奖一等奖3项,省优秀示范课程9门,省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29项,全国各专业学位教指委优秀案例29项,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45项。学校大力推进创新创业特色教育。连续6年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高校先进集体奖”(全国仅4所),在第六届、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金奖总数均位列全国第二,前七届大赛中共获得19金19银3铜的成绩。连续9年在全国“挑战杯”“创青春”系列竞赛中蝉联赛事“优胜杯”,成绩稳居全国前20名。学生就业率位列省属高校前列,2020届毕业生一年后对母校的满意度全省第三,毕业生职业发展与人才培养质量调研结果全省第二。学校被列为国家大学生自主创业教导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单位、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就业工作典型50强高校、浙江省普通高校示范性创业学院、浙江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学校全面推进人才强校战略。教师中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名,中国工程院院士2名(其中1名为外籍院士),加拿大工程院院士3名,第三世界科学院院士1名,乌克兰工程院院士1名,国家级特优人才32名,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1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9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4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者17名,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8名,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青年入选者3名,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1名、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带头人1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14名,省顶尖人才1名、省特级专家4名,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1名、国家、省突出贡献专家13名,省级特优人才48名,钱江学者特聘教授13名,省151重点资助人才7名、第一层次19名。学校大力推进科研创新和地方服务。近年来,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1项、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2项,实现了国家科学技术三大奖项的全面突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水平稳居省属高校前3位,位列全国高校前70位,获教育部第八届高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目前国内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最高层次科研奖项)6项,获奖总数及二等奖获奖数均并列省属高校第一。学校建有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大学科技园(牵头单位)1个,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国家级成果推广机构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技术中心1个,教育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11计划”3个,浙江海洋高效健康养殖协同创新公共服务平台1个,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1个,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教育部联合授牌的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1个,国家体育总局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2个,浙江省重点实验室9个,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4个,浙江省“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1个,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浙江省重点专业智库2个,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4个,浙江省高校新型智库3个,中国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研究基地1个,浙江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支撑智库1个,国家民委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1个,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首批研究基地1个,浙江省高校高等教育数字资源中心宁波分中心。与各级政府共建地方研究院5个,与龙头企业共建校企研究院13个,与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共建校企(地)科研合作平台175个,实现千万级以上专利转让1项、作价投资2项,获评中国高校产学研合作十大优秀案例,连续四年获得全国唯一面向政产学研金用结合的最高荣誉奖“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9项,获全国技术市场领域最高奖项“金桥奖”突出贡献优秀项目奖和一等奖各1项,获大学创业世界杯全球决赛总冠军,实现中国参赛队伍该项赛事零的突破。学校大力推进国际化办学。学校已与国外100余所高校和研究机构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大力推进师资国际化和专业国际化,每年聘有100余名长期外籍教师。建有宁波大学昂热大学联合学院1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法临床医学双博士项目、中澳MBA项目、中美精算本科项目、中加汉伯项目等4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建有冰岛北极光孔子学院和马达加斯加塔马塔夫大学孔子学院。近年来,学生赴海外交流学习的人数大幅提升,学校获批“力学与先进制造技术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和“临床医学高水平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2个留学基金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学校牵头成立“中国-中东欧大学体育教育与研究”国际联盟。学校通过了全国高等学校来华留学质量认证,来华学历国际学生规模稳居省属高校首位,自费来华学历国际学生规模居全国第14位。在“软科”发布的2020中国大学排名之国际学生比例百强名单中,位列全国第13名。学校大力推进港澳台地区交流合作。与香港中文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开展了校际学术及教育交流与合作,与台湾海洋大学、台湾淡江大学、台湾东吴大学等34所台湾高校签订了校际学术交流与合作协议。1993年,首开海峡两岸大学生交流互访先河,甬台两地大学生互访25次。与香港中文大学开展的甬港两地大学生互访研修活动,被列为教育部专家项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宁波大学正秉承“实事求是、经世致用”的校训和“兼容并包、自强不息、务实创新、与时偕行”的宁大精神,深入实施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战略,扎实推进“双一流”建设,努力向着特色鲜明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的奋斗目标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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