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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2021-11-15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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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是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要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和规定,进一步健全制度、严格程序、规范管理、强化监督,统筹做好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考试招生工作,确保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盟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是组织和监管本行政区域内艺术类统考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盟市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高校是本校艺术类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有关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高校党委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校内党政部门工作责任,坚决杜绝简单下放、层层转交,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由学校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学校艺术类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层层压实工作责任。要严格执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程序,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记录须存档备查。各高校艺术类考试工作方案和招生办法须报学校党委会研究审定。要健全校内自我约束、监督机制,强化风险部位和关键环节监督管理,保障招生政策、纪律的执行。

二、落实防控举措,科学制定考试工作方案。各地各高校要坚持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认真落实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的有关部署,统筹考虑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实际,科学制定艺术类考试工作方案,包括招生专业、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和方式、考试科目、防疫措施等有关要求。要为考生提供更多考试便利,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各高校要合理安排校考时间,不得与我区艺术类统考时间等安排冲突。

有条件的高校可采取考评分离模式组织校考。采取提交作品或线上考试等方式的高校,考前要对考生设备条件、应考环境进行全面检查,考中要采取“双机位”(分别录制考生和考试场景)、“防缩屏”(防止考生缩小考试屏幕查看资料)、“防编辑”(防止考生编辑原始录制视频)、“防对口型”(随机加入对话程序防止考生播放录音“对口型”)等措施,防范作弊行为。高校部分艺术类专业确需组织现场考试的,应使用相关专业统考成绩或采取线上考试等方式对考生进行初选,对初选通过的考生再组织现场校考,严格控制现场考试规模。

鼓励高校艺术学理论类、戏剧影视文学等专业不组织专业考试,安排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并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对于2021年已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或使用我区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专业,鼓励相关高校2022年继续采取2021年的招生办法。

三、规范考试管理。我区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统考和校考两种组织管理方式,美术类、音乐类和编导类专业实行全区统考(高职对口招生的美工设计类考生参加美术类统考),其他艺术类专业实行校考。统考是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和教育厅的领导下,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和管理,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承办高校具体实施;校考由高校自行组织实施。

艺术类专业考试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和教育部关于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组织有关要求,参照高考考务管理规定组织,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考试组织严格规范。要认真落实诚信考试制度,在考前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确保提交作品真实和考试过程诚信。要严把考试入口关,通过“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措施,严防考生替考。笔试、面试均应通过随机方式编排考场、监考人员和考评人员。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考场管理,严防试卷错发,对考生考试过程和监考人员监考过程进行全程视频监控。考试组织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各高校要严格考评人员遴选标准,选聘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专业对应且考评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在编人员参加命题及评分等工作,不得选用以往考试招生工作中有不良记录的人员。要加强考评人员业务培训,强化安全保密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增强采用新技术新手段选拔人才的能力。要积极推进建立特殊类型招生考评人员信息库,扩大评委遴选的地区和高校范围。高校要积极落实校外评委制度,校外评委所占比例达到一半以上。每组考评人员原则上不少于5人,有条件的高校可进一步增加考评人员人数。探索逐步建立艺术类专业考试考评人员和考生特殊关系申报制度,凡在规定时间内有指导、被指导关系或有亲属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和考生,均须按要求进行申报,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高校领导干部子女或其他亲属报考本校特殊类型招生的,须向学校报备并在校内公示,相关领导干部要全程回避。严格执行违规考评人员“黑名单”制度,对于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考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列入“黑名单”,终身不得参与高校考试招生工作。

艺术类现场考试一般应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确需安排在室外或其他场所的,应配备身份识别、防作弊、考试监控等设备。严禁高校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严禁高校通过“只报名、不考试”等虚假考试方式圈定合格生源。

四、加强资格审核。高校是艺术类校考报名考生资格审核的责任主体。要根据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相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确定本校具体报名条件、资格审核程序并公布审核结果。要严格考生报考资格审核,严防冒名顶替和不符合条件的考生进入后续环节。要加强对考生校考报名信息和高考报名信息、人口信息的对比,加强对考生所持材料真伪的鉴定,不得降低报名资格条件,不得放宽资格审核标准。对于参加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专业校考的考生,须参加我区相应类别的统考且统考成绩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否则,其校考成绩不予认可,不得填报相关志愿,高校也不得录取。未按艺术类报名的考生,若参加了高校组织的校考,所取得的校考成绩无效。我区考生不得在两个及以上考点参加同一高校相同专业的校考。

五、确保考试安全。各地各高校要制定艺术类考试安全工作方案,将安全保密措施落实到命题、制卷、运送、分发、回收等试卷流转所有环节,确保试题试卷的绝对安全。试卷必须存放于保密室,试卷存放期间要安排专人值守,且任何情况下不得少于两人。试卷要在符合保密规定的场所印制、封装、保管,运送前要安排专人进行抽检、核对,严防错装、漏装。试卷保密室要全程视频监控,安排专人定期回放检查。校考试卷和答卷运送方式应符合机要管理要求,严禁通过普通快递方式寄送。

各地各高校要制订和完善考试突发偶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考点、考生和工作人员安全。要提前备足相关防疫物资,认真做好考生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监测,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措施。要加强对疫情、舆情和突发事件监测、研判,快速、妥善处置突发偶发事件。对于网上有害信息和负面舆情,要迅速处置和及时调查回应。要针对各考点考生人数情况,积极协调公安、城管等部门加强考点周边治安、交通等安全保障。

六、强化监督检查。各高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信息公开制度,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及时公布有关艺术类考试招生办法和相关考生信息,未经公示的有关艺术类考生一律不得录取。要建立健全由纪检监察部门、教师、学生和社会多方参与的高校监督检查工作组,对本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全流程的监督检查。各地要建立健全本级招委统一领导,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纪检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共同组成的监督检查工作组,对本地区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全流程的监督检查。各地各高校要畅通社会监督举报渠道,完善考生申诉和学校仲裁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

对在艺术类考试招生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高校、工作人员和公职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规定严肃查处。对相关作弊考生,取消艺术类考试报名和录取资格,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对相关高校,将视情节轻重,暂停或取消其相关艺术类招生资格。对相关责任人员,将依照相应法律规定和管理规定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基本规定和要求

2.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

3.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

4.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8日

附件1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基本规定和要求

一、报考类别与本科专业

(一)艺术类报考类别

我区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分为美术类(含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下同)、音乐类、编导类和其他艺术类,相应的报考类别分别为:

美术类:美术(文)、美术(理)、蒙授美术(文)、蒙授美术(理)。

音乐类:音乐(文)、音乐(理)、蒙授音乐(文)、蒙授音乐(理)。

编导类:编导(文)、编导(理)。

其他艺术类:其他艺术(文)、其他艺术(理)、蒙授其他艺术(文)、蒙授其他艺术(理)。

(二)艺术类包含的本科专业

美术类包括动画、美术学、绘画、雕塑、中国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和数字媒体艺术等专业。

音乐类包括音乐表演和音乐学等专业。

编导类包括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和戏剧影视导演等专业。

其他艺术类包括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教育、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流行音乐、音乐治疗、流行舞蹈、表演、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录音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影视技术、戏剧教育、摄影、书法学、实验艺术、跨媒体艺术、文物保护与修复、漫画、艺术与科技、陶瓷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和包装设计等专业。

以上仅列出艺术类本科专业,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参照执行。

若相关高校其他艺术类专业根据学科设置、培养目标等,要求美术类(音乐类或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的,其招生计划可列在美术类(音乐类或编导类),考生应据此选择报考类别。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只能在上述报考类别中选择其一,不得跨类别报名。考生可参照艺术类报考类别包含的本科专业,结合报考高校对考生拟报专业的统考等要求,选择相应的报考类别。

(三)高校公布招生信息

各艺术类专业招生院校要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公布艺术类招生简章和校考工作方案,告知考生参加省级统考科类,组织考生参加校考报名,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含确认省级统考是否合格),及时登录全国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按照我区上传的艺术类招生专业与子科类对照表,准确上传拟在我区招生的艺术类专业和科类、子科类对应关系,上传并匹配校考报名考生信息、考生成绩信息等,发布校考合格名单。

二、统考

美术类和编导类专业统考只有笔试,音乐类专业统考包含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统考笔试和面试均在标准化考场中进行。笔试全区统一命题,闭卷考试,按高考的考务管理规定施考,实行网上阅卷。严把考试评分关,科学制定专业考试评分标准,确保评分公平公正。面试实行全封闭管理,面试考场全程实时视频监控,对每位考生考试过程全程录像、录音,并实施“五个随机”,即:随机编排考生考试时间;随机抽取考生考试考场;随机抽取考生考试顺序号;随机抽取考生考试试题;随机确定每场考试评委并定期轮换。面试时由多名评委现场独立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成绩作为考生面试成绩。

(一)美术类专业统考

美术类专业统考科目分为色彩、素描、速写,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统考时间为2021年12月12日,其中:色彩8:30—11:30、素描14:00—17:00、速写17:10—17:40。

色彩的考试形式为默写试卷文字材料所描述的内容或根据考场试卷提供的图片按试题要求作画,素描、速写的考试形式为表现考场试卷提供的图片或相关材料所规定的内容。

考生在报名地点所属盟市参加美术类专业统考,实行疫情管控或封控的区域所涉考生,视疫情防控态势,另文通知考试地点。美术类专业统考由考点所在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二)音乐类专业统考

音乐类专业统考总分300分。

笔试满分30分,考试时间为2021年12月12日9:00-11:00。其中:基本乐理10分,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练耳20分,考试形式为通过播放设备播放试题、闭卷、笔试。

面试满分270分,考试于2021年12月30日开始,预计2022年1月8日结束。其中:演唱(声乐)或演奏(器乐)240分,考试形式为现场演唱或演奏,视谱、背谱考生自定;视唱30分,考试形式为现场唱谱。

面试考场只提供钢琴,除钢琴考生外,其他器乐考生一律自带乐器。考生可选择有伴奏或无伴奏表演。考场不提供伴奏服务,考生可自带伴奏(钢琴和手风琴演奏的器乐考生除外)。声乐和器乐考试均不得使用音像制品伴奏。同一考生先进行声乐或器乐表演,后进行视唱,中间不间断、不提示、不更换评委。

12月28日开始,进行伴奏人员注册、信息采集。有关伴奏人员的注册、相关信息采集等事项按届时发布的有关文件执行。考生须按要求从已注册的伴奏人员库中选择自己的伴奏人员并保存到音乐面试管理系统。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名伴奏人员。凡未选择伴奏人员的考生,表演时不允许有伴奏人员伴奏。考试时,伴奏人员须持居民身份证通过人脸识别验证入场,并服从考点的相关管理。评委在给考生打分时还须给伴奏人员打分,分数不合格或违反考场纪律的伴奏人员将被取消伴奏资格,并列入伴奏人员黑名单,之后不得参加同类考试伴奏工作。

考生在报名地点所属盟市参加音乐类专业统考笔试,实行疫情管控或封控的区域所涉考生,视疫情防控态势,另文通知考试地点。音乐类专业统考笔试由考点所在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考生均在内蒙古师范大学(赛罕校区)参加音乐类专业统考面试,实行疫情管控或封控的区域所涉考生,视疫情防控态势,另文通知考试方式和地点等。音乐类专业统考面试由内蒙古师范大学负责组织实施,面试评委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派出。

(三)编导类专业统考

编导类专业统考考试科目分为笔试一和笔试二两科,每科满分150分,总分300分。笔试一包括文学艺术常识、命题写作、创意策划,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笔试二包括影视作品分析、影视作品评论,考试形式为播放影视作品(或作品片段),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2021年12月12日,其中:笔试一9:00-11:30,笔试二14:30-17:00。

考生在内蒙古大学(校本部)参加编导类专业统考,实行疫情管控或封控的区域所涉考生,视疫情防控态势,另文通知考试地点,编导类专业统考由内蒙古大学负责组织实施。

(四)统考成绩公布

我区不发放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统考成绩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门户网站“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公布的成绩为准,考生登录该网站可查询本人成绩。艺术类专业统考各类别本专科合格分数线与统考成绩一并公布。

三、校考

各高校在我区设点组织校考,或对我区考生在我区以外设点组织的校考,均须符合教育部年度特殊类型考试招生相关规定。报考高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应持考生自行打印的《专业考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所报考高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报名和考试。考生不得在两个及以上考点参加同一高校相同专业的校考。

(一)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专业校考

1.美术类。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可直接使用我区美术类统考成绩录取,也可面向我区美术类统考合格的考生组织专业校考;其他高校不再组织校考,使用我区美术类统考成绩录取。

2.音乐类和编导类。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具有艺术学门类相关专业的硕士或博士学位授予点的区外高校、中央部属高校和艺术类专业办学特色明显的区外高校等,可直接使用我区音乐类或编导类统考成绩录取,也可面向我区音乐类或编导类统考合格考生组织专业校考。

其他高校的音乐类、编导类专业一律不得面向我区考生在我区及我区以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点组织校考,统一使用我区相应类别统考成绩录取。

3.参加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专业校考的考生,必须参加相应类别的统考且统考成绩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否则,其校考成绩不予认可,不得填报相关志愿,高校亦不得录取。违反此规定组织校考产生的遗留问题,责任由组织校考的高校和考生自负。

(二)其他艺术类专业校考

在我区招生的其他艺术类各专业的专业课考试全部由招生高校实施校考,各招生高校可独立或联合组织校考。报考其他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按要求参加相应院校组织的校考。

若相关高校独立实施校考确有困难的,可委托有条件独立组织校考的高校组织实施。委托高校需自行组织校考考生报名,按被委托高校收费标准收费,报名结束将报名考生名单提供给被委托高校,并积极配合被委托高校要求派出相关专家参与校考工作。校考成绩由被委托高校提供委托高校,委托高校按规定自行确定校考合格名单。具体委托事宜由委托高校和被委托高校商定,并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

(三)校考时间及地点

拟在我区设立校考考点的区外高校,须在2021年12月25日前将招生专业及方向、考试科类、考试科目等函告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附件1:区外高校在我区设立校考考点申请表,报备方式同上),经批准并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后方可在我区指定的考点组织校考,否则,不得在我区设点组织校考,我区一律不予认可考生的校考成绩,违反此规定组织校考产生的遗留问题,责任由组织校考的高校和考生自负。校考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等将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

拟在我区设立校考考点的区外高校,校考统一安排在内蒙古艺术学院进行。若考生人数较多,将由内蒙古艺术学院协调安排在校外其他地点考试。

不在我区设立校考考点的高校,考生须按相关高校对外发布的艺术类报名、考试相关工作安排和要求参加校考。

各高校校考原则上应在我区相应类别统考成绩和本专科合格分数线公布后进行。

(四)校考合格人数确定

在我区分列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的,高校确定的各专业校考合格人数不得超过本校上一年度相应专业在我区录取人数的4倍。对于应试人数不足上一年度相应专业在我区录取人数4倍的专业,同样要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科学确定合格考生,淘汰成绩差的考生,不得将全部应试考生均视为合格。区内高校不向我区考生发放校考专业考试合格证书,考生考试成绩以“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的成绩为准;区外高校是否向我区考生发放校考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由学校自定。专业考试成绩及是否合格以高校上报并经“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的成绩为准。

(五)校考成绩报送

已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的高校,应于教育部分送各省招生计划后,立即将上传全国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的专业代号、专业名称与全国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的招考类型、专业代号、专业名称对应关系以电子表格和加盖公章的电子扫描件两种形式报送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并将本校校考合格考生名单和成绩报送我中心,报送方式为高校录入,录入网址届时通知。高校各艺术类校考专业确定的我区校考合格人数超过该专业上一年度在我区录取人数4倍的,该专业上报成绩均无效,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责任由违规高校承担。对因高校报送校考成绩时出现的考生报考类别与招生计划考试类型归属不符合我区兼报规定、统考成绩未达到相应合格标准、数据不及时、内容不准确以及数据结构不规范等情形,影响考生校考成绩公布、填报志愿、投档以及录取的,产生的遗留问题由高校负责。

未按艺术类报名的考生,如果参加了高校组织的校考,所取得的校考成绩无效,也不允许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

(六)校考成绩查询

从2022年6月份开始,艺术类考生可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本人校考成绩。如果校考成绩有误,考生应迅速与高校联系,由高校负责在2022年6月15日前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联系更正,之后一律不再变更考生校考成绩。

(七)校考收费

区内高校组织校考可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延续执行内蒙古自治区部分国家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内发改费函〔2014〕373号)收取费用。

四、招生简章或章程

各高校艺术类《招生简章》中的内容须符合相关规定,且不得与本校招生章程内容相违背。《招生简章》与《招生章程》中录取规则必须表明艺术类统考成绩或校考成绩在录取中的使用原则以及专业考试成绩与文化课统考成绩在录取时所占比例等,且表述必须通俗易懂、准确明了、体现公平。同一高校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录取办法。艺术类《招生简章》、考试工作方案、招生办法等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后,报属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

建议区外高校应分艺术报考类别、分专业制定在我区招生的艺术类录取规则,录取时按已公布的录取规则分专业进行录取。区内高校继续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

对于使用我区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我区网报志愿系统可提供第一专业志愿的四种排序方法的排名信息。填报志愿时考生根据所填报高校的录取规则选择相应的排序方法,从而了解本人在所报高校、专业的排名。建议高校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专业使用我区统考成绩进行录取,并明确录取规则按以下4种排序方式之一录取:

1.按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下同)排序;

2.按统考成绩排序;

3.按文化课成绩×40%+统考成绩×60%排序;

4.按文化课成绩×60%+统考成绩×40%排序。

各地各高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进一步完善特殊类型招生办法,相关工作不得与教育部、自治区招生政策和学校招生章程相违背。

五、招生计划

(一)严格限定艺术类专业的报考类别和范围

各高校美术类、音乐类和编导类包含的招生专业计划以及要求相应的美术类、音乐类或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的专业计划,根据招生情况须列在美术类、音乐类或编导类,其他的艺术类专业计划须列在其他艺术类。同一艺术类专业计划可列在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或其他艺术类之一,不可同时列在多个类别内。我区公布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不区分文、理科,文、理科艺术类考生皆可报考(有关高校专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专业的有关招生要求

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执行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须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安排在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高校若对考生有艺术专业基础要求,须提前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艺术考试报考类别及录取要求(凡省级统考涵盖的专业,学校不得组织校考),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允许开展艺术类专业单独考试招生的高校,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我区普通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六、校考专业考试准考证及统考通知单发放

高考报名确认完成后,考生可登录高考报名系统自行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用于参加高校校考报名、考试等。因疫情防控需要,考生参加艺术类专业统考使用的《专业统考通知单》须考生本人自行登录高考报名系统打印,具体打印时间请关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和内蒙古招生考试官方微信公众号。

参加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可于统考前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本人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安排,统考时需持《专业统考通知单》;参加艺术类专业校考时,需持《专业考试准考证》及报考高校发放的考试证件等材料。

考生参加艺术类专业统考和校考,均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

七、兼报原则

填报志愿时,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考生,若取得院校其他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成绩,可兼报该院校其他艺术类相应专业;美术类不能兼报音乐类和编导类专业,音乐类不能兼报美术类和编导类专业,编导类不能兼报美术类和音乐类专业;其他艺术类考生不能兼报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专业。

蒙授美术考生若达到美术专业合格成绩可兼报美术专业;蒙授音乐考生若达到音乐专业合格成绩可兼报音乐专业;蒙授其他艺术考生若取得院校其他艺术专业校考合格成绩,可兼报该院校其他艺术相应专业。

报考蒙授美术(文)、蒙授音乐(文)和蒙授其他艺术(文)的考生,若达到蒙授文科或文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兼报蒙授文科或文科。

报考蒙授美术(理)、蒙授音乐(理)和蒙授其他艺术(理)的考生,若达到蒙授理科或理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兼报蒙授理科或理科。

报考美术(文)、音乐(文)、编导(文)和其他艺术(文)的考生,若达到文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兼报文科。

报考美术(理)、音乐(理)、编导(理)和其他艺术(理)的考生,若达到理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兼报理科。

附件1

区外高校在我区设立校考考点申请表

附件2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美术类专业统考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考核考生的造型能力、审美能力以及对美的表达能力,着重考查考生是否达到高校美术类专业或按美术类专业招生的相关专业对美术技能的基本要求,为高等学校选拔美术类专业人才提供基本依据。

二、考试科目和形式

(一)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色彩、素描、速写,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

(二)考试形式

色彩的考试形式为默写文字材料所描述的内容或根据考场提供的图片按试题要求作画,素描、速写的考试形式为表现考场提供的图片或相关材料所规定的内容。

色彩、素描考试时长180分钟,速写考试时长30分钟。

三、考试内容和要求

(一)色彩

1.考试内容

色彩主要考查考生对色彩的理解、表现和感受等能力;一般采用人物、静物、风景图片或默写等方式进行考查。

2.考试要求

(1)构图完整,造型准确,画面色块及构图安排合理。

(2)色彩关系明确,对比与统一处理合理,色彩能表达形体结构。

(3)用笔生动,具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

(4)使用水粉、水彩作画。由考点提供8开色彩考试专用纸,考生不得自行携带;颜料、画笔、画板、画架等其他考试相关用品由考生自备。

(5)答题纸上不得喷洒任何定画液体。

(6)不得污染、损坏考生信息条形码和笔迹区。

(7)答题区域以外不得作画,答题纸上不能做任何标记。

(二)素描

1.考试内容

素描主要考查考生对形体结构、空间与质感等方面的理解、认识和表现能力;一般采用人物头像、石膏像、静物或场景图片或默写等方式进行考查。

2.考试要求

(1)完整地表现对象结构及体面关系。

(2)素描关系准确,画面调子丰富虚实得当。

(3)表现生动,形体刻画深入。

(4)使用铅笔或炭铅笔作画。由考点提供8开素描考试专用纸,考生不得自行携带;画笔、画板、画架等其他考试相关用品由考生自备。

(5)答题纸上不得喷洒任何定画液体。

(6)不得污染、损坏考生信息条形码和笔迹区。

(7)答题区域以外不得作画,答题纸上不能做任何标记。

(三)速写

1.考试内容

速写主要考查考生对人物造型结构和场景组合等能力的表现;一般采用人物动态(含人物动态组合、人物与环境的组合)图片或默写等方式进行考查。

2.考试要求

(1)构图完整,人物组合关系合理。

(2)比例正确、动态特征鲜明。

(3)线条简练概括,疏密处理得当,具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

(4)使用铅笔或炭铅笔作画。由考点提供8开速写考试专用纸,考生不得自行携带;画笔、画板、画架等其他考试相关用品由考生自备。

(5)答题纸上不得喷洒任何定画液体。

(6)不得污染、损坏考生信息条形码和笔迹区。

(7)答题区域以外不得作画,答题纸上不能做任何标记。

附件3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音乐类专业统考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通过考查考生的演唱或演奏能力、读谱能力以及掌握音乐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的水平,为高等学校选拔音乐类专业人才提供基本依据。

二、考试科目和形式

音乐类专业统考分笔试、面试两部分,笔试满分30分,面试满分270分,总分300分。

(一)考试科目

1.笔试考试科目:基本乐理、练耳。

2.面试考试科目:声乐或器乐表演、视唱。

(二)考试形式

1.基本乐理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练耳考试形式为通过播放设备播放试题、闭卷、笔试。基本乐理和练耳考试时长均为60分钟。

2.面试采取现场演唱或演奏、视谱即唱形式。

三、考试内容和要求

(一)笔试(满分30分)

1.基本乐理

(1)考试内容

试题覆盖基本乐理的各个知识要点,包括音及音的基本知识、记谱法、节奏节拍、音乐中常用的速度力度标记、音程、和弦、调式调性、调式中的音程、调式中的和弦、转调、移调、译谱等。

(2)考试要求

要求考生在掌握基本理论知识的基础上,注重知识点之间的联系并能灵活运用,同时利用乐理基本概念、基本理论与方法分析和解决音乐表演实践中出现的与基本乐理相关的问题。

(3)卷面分值:100分。

2.练耳

(1)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由听记单音、音程、和弦、节奏和旋律五个部分组成。

①单音听记:以自然音级为主,适当加入变化音级,音域为g—g2。

②和声音程听记:大小二度、大小三度、纯四度、纯五度、增四度、减五度、大小六度、大小七度、纯八度等自然音程。

③和弦听记:大三和弦、小三和弦、增三和弦、减三和弦、属七和弦的原位及其转位。

④节奏听记:2/4拍或3/4拍,4小节的长度。节奏型以二分音符、四分音符、八分音符、十六分音符、附点音符、切分音符、三连音、休止符及连线等常规组合为主。

⑤旋律听记:2/4拍或3/4拍,8小节的长度。调式调性包含C自然大调、a和声小调、a旋律小调以及C宫系统的各调式;记谱形式为简谱或五线谱均可。

(2)考试要求

根据考场播放的试题内容,要求考生对听到的音组、音程、和弦、节奏及旋律做出正确的判断或听辨听记。通过听辩听写能力的测试考查考生的音准感、节奏感、音乐记忆能力及综合音乐感受力等基本素质。

(3)卷面分值:100分。

3.笔试计分办法

笔试两科的卷面分值按如下方式加权计入音乐统考总分:

笔试总分=基本乐理×10%+练耳×20%。

(二)面试(满分270分)

1.声乐或器乐表演(240分)

(1)考试内容

①声乐表演: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三首歌曲中随机确定的一首。

②器乐表演: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两首乐曲中随机确定的一首。

(2)考试要求

①声乐演唱时间在3分钟内,现场演唱;器乐演奏时间在5分钟内,现场演奏。

②面试考场只提供钢琴,除钢琴考生外,其他器乐考生一律自带乐器。

③考生可选择伴奏或无伴奏表演。考场不提供伴奏服务,考生可自带伴奏(钢琴和手风琴演奏的器乐考生除外)。

④不得使用音像制品伴奏。

2.视唱(30分)

(1)考试内容

①节奏节拍:包括常用的基本音符(二分音符、四分音符、八分音符、十六分音符、三十二分音符)和休止符;节奏型以全音符、二分音符、四分音符、八分音符、十六分音符、三十二分音符、附点音符、切分音符、三连音、休止符及连线等常规组合为主;常用的单拍子有2/4、3/4、3/8,常用的复拍子有4/4、6/8。

②旋律构成:旋律以常用的十四种自然音程(单音程)连接为主,可加入临时变化音。

③调式调性:一般为C自然大调、a和声小调或民族五声调式,可根据难易程度适当调整。

④试题长度:一般为4—8小节,可根据难易程度适当调整。

(2)考试要求

注意唱名、节奏及音高的准确性;旋律的连贯、完整性;具有一定的音乐表现力。

3.面试时间要求

同一考生先进行声乐或器乐表演,后进行视唱,中间不间断。表演与视唱不分别单独计时,由考生自行掌握考试时间。其中声乐考生面试时间按演唱与视唱考试时间之和计算,时长3分40秒;器乐考生面试时间按演奏与视唱考试时间之和计算,时长5分40秒。超出规定时间,终止考试。

附件4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编导类专业统考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通过科学严谨的专业考试,对考生的专业水平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客观、准确的评定,为高等学校选拔适合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培养标准的考生提供基本依据。

二、考试科目和形式

(一)考试科目

按照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考相关要求,编导类专业统考笔试考试科目分为笔试一、笔试二,每科满分150分,总分300分。

(二)考试形式

考试采取闭卷、笔试形式,每科考试时长150分钟。

三、考试内容和要求

(一)笔试一

1.文学艺术常识(50分)

(1)考试内容

文学常识:文学基础常识、中外文学重要史实和名家名作、中外重要文学思潮流派等。

艺术常识:广播、电影、电视、戏剧、戏曲、美术、音乐、舞蹈等基础知识。

(2)考试要求

能够掌握以上文学艺术常识中的基础知识,并综合运用基础知识对经典文艺作品和重要文艺现象进行判断。

2.命题写作(50分)

(1)考试内容

给出题目、材料或关键词写一篇记叙文。

(2)考试要求

要求考生紧扣题目编写一个有一定思想内涵、情节生动曲折、人物形象鲜明的故事,构思应新颖巧妙,故事结构要完整。字数不少于800字。

3.创意策划(50分)

(1)考试内容

根据题目给出的内容,分场景、画面、声音的方式完成分镜头脚本策划。

(2)考试要求

①根据给定的内容,以分镜头脚本写作的方式完成策划。

②策划写作包括镜号、景别、时间、画面内容、镜头运动、声音等元素。

③立意鲜明、内容健康、能够体现作者的创意构思和理念;镜头数量自行掌握,不宜过多。

(二)笔试二

播放一部40分钟之内的影视作品(或作品片段),根据影片内容回答问题,并撰写一篇评论。

1.影视作品分析(90分)

根据影片内容逐一简要回答题目给出的问题。

2.影视作品评论(60分)

(1)考试内容

根据影片内容撰写一篇评论。

(2)考试要求

①对主题思想、创作立意、选题策划、人物塑造、情节结构、叙事特点、声画关系等方面进行分析和评论;

②结合作品中的艺术创作元素和表现技巧进行具体分析和评价;

③对作品透射出的文化、历史、社会、传播现象进行分析;

④要求任选一个角度论述,无需面面俱到,不能写成观后感。字数不少于800字。

热门院校

  • 学校简介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是2008年元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院校,也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的铁路高职院校。学院的前身是始建于1956年的包头铁路工程学校,1958年升格为包头铁道学院,附设中专部,1964年恢复中专建制。学院现以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同时具有培训职能。学院始终坚持“突出铁路特色,服务地方经济,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教育质量,全面争创一流”的办学理念,着力培养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专门人才。现已构建出对接铁路产业链,覆盖铁路工程建设、运输管理、装备制造等铁道运输专业群,铁道工程技术、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机车三大骨干专业优势明显,2015年获批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形成了7大类30个专业。打造了11个院级特色品牌专业和24门精品课程。现拥有全国职业院校交通运输类示范专业点1个,全国骨干专业2个,自治区级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示范专业3个,2个专业获批立项建设自治区级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根据行业及区域经济发展人才需求,2017年新增了动车检修技术、铁路桥梁与隧道工程技术2个新专业,有效地发挥了品牌特色专业对专业群及学院整体发展的引领辐射作用。在60多年办学历程中,学院始终坚守立德树人使命、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坚持多措并举培育引进业内有权威、有影响的铁路专业学科带头人,大力培养“双师型”骨干教师与青年教师,聘请铁路行业领军人才、大师名匠兼职教师,与众多铁路企业进行校企合作,积极探索订(定)单培养、现代学徒制、工学交替等体现校企“双主体”特色的协同育人模式,先后与老挝、蒙古、俄罗斯、巴基斯坦等国家相关院校在专业建设、师资培训、人才培养、学术交流等方面达成合作共识;与北京交通大学合作开展留学生实习专业实训;与内蒙古科技大学、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签订了3个专业的应用本科合作协议,贯通人才培养渠道。近年来,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形成了“为服务铁路、地方经济社会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办学特色。学院牵头组建了内蒙古铁路职业教育集团和校企合作办学理事会,搭建了校企深度合作平台,实现了学院教育资源与铁路运输产业资源、技术资源的共享与服务;以“厂中校”和“校中厂”为试点,2016年成立了火车票代售点,为学生提供了知行合一、实习实践平台,逐步构建了以服务铁路运输产业为主的人才支撑链、员工培训和信息交流链、学生实习实训及毕业生就业链;联合呼和浩特铁路局下属的工务、车务、机务、电务、车辆等单位,根据职业岗位和技术规范,建成铁路、城市轨道运输类实训室46个、校外实训基地52家。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深化改革,大力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铁路高职学院和专业建设计划,主动对接“一带一路”“交通强国”“教育强国”、中国高铁走出去等国家战略需求,深化产教融合,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积极推动校企合作,育训结合,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早日建成当地离不开、业内都认可、国际可交流的特色型、高水平铁路高等职业院校的总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努力奋斗!
  • 赤峰学院赤峰市
    学校简介赤峰学院是2003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组建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其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57年创办的赤峰师范学校。学校位于闻名遐迩的“红山文化”发祥地——内蒙古赤峰市。学校占地面积935亩,设有19个党政管理机构,5个教辅机构,25个二级学院,3个附属单位(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附属中学)。现开设本科专业60个,其中,一本招生专业7个,专业设置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学校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3773人,其中本科生12803人、专科生514人、研究生302人、留学生154人。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有专任教师1005人,正高职称126人,副高职称411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224人,具有硕士学位教师507人,“双师型”教师213人,硕士研究生导师112人,博士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达到了22%。拥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教师4人,国家级优秀教师1人,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8人,中国工艺美术大师1人,西部青年学者1人,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人选10人,自治区“草原英才”团队3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7个,自治区教学名师11人,自治区级教坛新秀8人。学校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自治区一流学科2个,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10个,自治区级一流课程30门。拥有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4个,自治区级社科研究基地8个。“十三五”以来,学校共获批科研项目1136项,总经费7500余万元,其中,国家级项目46项,部级项目12项,省级项目417项,发表国家核心期刊论文934篇,出版专著、教材、编著等168部;获得市级以上政府奖107项,其中,自治区级政府奖27项。2011年,作为国家新一轮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首家被评高校,学校顺利通过评估,并入选全国高校以评促建先进典型案例库。同年,学校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填补了自治区文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空白。2016年,学校凭借在率先转型发展方面取得的明显成效,被确立为全区转型发展试点院校,同时被列入全国百所“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建设规划项目应用型本科院校”。2018年,学校成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同年,以优异成绩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19年学校成功召开第三次党代会,提出了“三步走”的发展战略,作出了创建赤峰大学的战略部署,擘画了学校未来事业发展的美好蓝图。2021年,学校制定了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绘制了高质量发展的“作战图”。乘风破浪潮头立,扬帆起航正当时。新时代冲锋的号角已经吹响,赤峰学院上下团结一心,众志成城,锐意进取,攻坚克难,朝着创建赤峰大学和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应用型大学的目标全力奋进。
  • 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呼和浩特市赛罕区
    学校简介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青城学院)创办于1983年,是经地方政府批准,报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1429,并于1985年列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序列,属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是内蒙古自治区成立较早的高等职业学院。2008年并入民生教育集团后学院实力得到进一步充实和提升。学院成立三十多年来,在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怀下不断发展壮大,为自治区培养了上万名专业技术人才。曾于2010年被中国教育家联合会、中国校长协会、中国民办教育报刊社联合举办的评价活动中,评为“中国民办十大知名品牌学校”。“十九大”以来,全区各高等学校积极推进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作,我院也始终将教育教学质量放在首位,全面实施"教育质量工程"建设,加强教学和教学管理改革,并对教学过程管理主要环节的目标进行量化和年度考核,切实落实教学过程各个环节的工作,初步建立了教学和教学管理质量量化考核评价标准,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供了有效的保证
  • 内蒙古农业大学呼和浩特市
    学校简介内蒙古农业大学是一所以农林为主,以草原畜牧业为特色,具有农、工、理、经、管、文、法、艺等8个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具备培养高职高专、学士、硕士及博士的完整高等教育体系。2001年成为国家西部大开发“一省一校”重点支持建设的大学,2012年成为国家林业局(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省部共建”高校,2013年进入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支持院校行列。历史沿革1952年,原河北农学院、平原农学院的畜牧兽医系和山西农学院的兽医专业整建制迁至归绥(现呼和浩特),组建了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所本科高等学校——内蒙古畜牧兽医学院。1958年,内蒙古林学院成立。1960年,内蒙古畜牧兽医学院更名为内蒙古农牧学院。1999年,内蒙古农牧学院和内蒙古林学院合并组建内蒙古农业大学。办学规模学校现设动物科学学院等24个院(部),现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在校生43575人(校本部29791人)。其中研究生4946人(博士研究生724人),留学生198人。学校总占地面积1.5万亩(含科技园区),校园占地总面积3360亩(校本部2630亩)。校本部教学行政用房面积40.92万平方米,标准田径场(馆)4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1亿元。学科专业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个、省部级重点培育学科26个,有自治区一流建设学科11个。现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6种。现有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家级18个、自治区级8个。现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业91个,拥有国家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项目2个(含8个专业),有国家级特色专业7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自治区级品牌专业40个、重点建设专业6个、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业4个。农业科学学科连续五年进入ESI全球前1%。师资队伍学校现有教职工2718人(校本部2225人),其中专任教师1691人(校本部1359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858人(校本部742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0.74%(校本部54.60%);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1463人(校本部1224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6.52%(校本部90.10%),其中博士学位教师占43.47%(校本部53.00%)。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1人,“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资助2人,中组部“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9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93人,国家、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55人次,国家、自治区优秀留学回国人员15人次,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3人,自治区深入工农牧业生产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18人,获国家“青年女科学家奖”1人,自治区“333人才工程”首席专家3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8人,入选自治区“草原英才”112人、草原英才团队41个,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11人。获全国林业和草原“教学名师”2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28人、自治区级教坛新秀18人。入选高等学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3人、委员9人。获教育部在线教育研究中心在线教育“智慧教学之星”荣誉称号教师9人。教学工作学校现有国家级一流课程4门、国家级精品课程5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自治区级一流课程42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72门、优质精品课程4门。有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1个、教育部和农业农村部首批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3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9个,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23个。“十三五”以来,承担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国家级7项、自治区级210项,主编省部级规划教材117部,获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全国农业教育优秀教材奖8部,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8项、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73项,获全区民族教育优秀科研成果奖13项。2021年获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2项、银奖2项、铜奖2项。科学研究“十三五”以来,学校先后主持承担各级各类科研课题2800余项,科研进账经费逾14亿元。获批包括优青、重点项目、重点国合等在内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88项,经费1.96亿元;牵头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6项,经费近1.57亿元;依托“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主持承担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7项。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省部级科技和社科成果奖67项,其中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奖26项,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3项;作为主要完成单位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2项。发表高水平论文2000余篇,授权专利1032项。学校在乳酸菌、蒙古马、蒙古牛、蒙古羊、野骆驼、牧草、玉米、燕麦等特色资源开发与利用等方面的成果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已建成科技部、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教育厅等省部级科研创新团队33个。获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高校青年科技英才39人。已建成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科技部“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等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野外台站及哲学社会科学基地)88个。学校入选文化部、教育部共同组织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成为目前全国78所研培高校之一,也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承担该项目的高校。社会服务2013年学校被列入第二批国家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计划。入选“十三五”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相关岗位科学家与综合试验站教师13人,学校获批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国家级职业院校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内蒙古农牧厅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培训基地,获批自治区科普示范基地2个。2018年成立乡村振兴研究院,全面统筹和管理科技成果转化和社会服务工作。发挥学校农牧林水草乳沙等特色学科优势,构建学校教育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助力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乡村振兴。“十三五”以来,通过“校-地-企”合作,建设了10个乡村振兴综合试验站、68个特色产业基地与科技服务点。成立内蒙古种业协同创新联盟、乡村振兴产业服务中心,与正大、伊利、蒙牛、蒙草抗旱、金宇集团等企业签订100余项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与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共建“敕勒川农博园”,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横向科研项目497项,经费13657万元;5个益生菌菌种、11个兽用疫苗、3个牧草新品种及相关技术,6项发明专利实现转化,转化总金额5353万元。27项动植物品种培育(选育)专项资助项目累计培育出新品系62个,新品种15个,制定技术标准14项,授权专利19项。开放办学先后与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俄罗斯、日本和蒙古国等二十多个国家的70多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校际合作及学术交流关系,成立了“中加可持续农业研究与发展中心”“马利克管理中心内蒙古农业大学分中心”。近五年,学校选派教师到国外访学、学术交流240余人次,国外来校开展学术交流、访问讲学、科研合作等活动的专家教授700余人次。学校成立了“‘一带一路’研究所”,参加了有关“一带一路”教育援外项目及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2012年学校成为商务部援外培训项目承办单位,承办多边和双边援外培训29期,累计培训来自54个国家的762名学员。2015年学校成为“教育部出国留学培训与研究中心”,累计培训学员8000多人次。社会荣誉学校党委荣获全国和全区“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学校被授予全区“五一劳动奖章”和全区首批“文明校园”称号,入选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职业技术学院获得“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教务处获得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先进教务处”和“优秀教务处”等称号,校团委被评为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学校多次获得“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优秀单位”“全区高校学生工作和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动物科学学院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兽医学院被评为“全区民族团结先进集体”,校史展览馆被确定为“内蒙古大学生德育基地”。
  • 内蒙古工业大学呼和浩特市新城区
    学校简介内蒙古工业大学坐落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前身是始建于1951年的绥远省高级工业学校。1958年在清华大学等支援下成立内蒙古工学院,曾隶属机械工业部、农业机械部,1983年划归内蒙古自治区,1993年更名为内蒙古工业大学。经过70年的发展,学校已建设成为一所以工为主,工、理、文、经、法、管、农、艺术相结合,具有博士、硕士、本科完整人才培养体系的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现设有22个教学单位,拥有52个研究院(所、中心);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个,此外作为联合申请单位,在内蒙古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5个,具有工商管理、工程管理、建筑学、翻译、社会工作、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土木水利、交通运输、应用统计、法律、资源与环境、风景园林等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有自治区“双一流”立项建设一流学科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现设有本科专业77个,涉及37个专业类别,具有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学校现有本专科学生236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4400余人。学校现有国家、部委级科研平台3个,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20个,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5个,其他自治区级研究中心、示范基地等科研平台20个,院士专家工作站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自治区级创新团队31个。“十三五”以来先后承担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等自治区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100余项,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31项,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35项,被SCI、EI、CPCI、CSSCI等检索系统收录论文3000余篇。现有国家技术转移经纪人培养基地1个,实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1100余万元。学校现有教职工2068人,专任教师1449人,其中教授205人,副教授500人,博士生导师80人,硕士生导师639人。专任教师中有90.82%获得博士、硕士学位。柔性引进24名国内外知名学者作为特聘教授。教师中,3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91人次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或被授予国家和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12位教师获得“内蒙古杰出人才奖”,12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3人入选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领军人才,93人入选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30人入选自治区“高等学校科技英才支持计划”。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荣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1个团队荣获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学校现有1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校外大学生工程实践基地,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门国家级线下一流本科课程,2门国家级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本科课程,1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7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自治区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4个自治区级重点建设专业,25个自治区级品牌专业,8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19名自治区教学名师,12名自治区教坛新秀。学校是“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二期)支持院校”“全国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等学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先后被自治区授予“教育先进集体”“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精神文明先进单位”“高校学生工作先进院校”“人才工作先进单位”“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文明校园”“平安校园”“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等荣誉称号。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理念,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与清华大学、天津大学等多所国内著名院校以及蒙古国、俄罗斯、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加拿大等22个国家(地区)的高校及科研院所建立并开展实质性合作与交流。2005年、2008年先后成为“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奖学金项目”和国家留学基金委“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招生单位。自2018年起连续三年获批教育部“丝绸之路奖学金项目”,2019年获批教育部“世界知名大学学分生专项奖学金项目”。与呼和浩特、包头、乌海、乌兰察布等地方政府和多家大中型企业签订了合作协议,共建创新中心和研发平台。学校目前在新城校区、金川校区、准格尔校区办学,占地面积3227亩,建筑面积87.53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56亿元。图书馆采取“总馆+分馆+学科馆”建设模式和“大开放、一站式”服务模式,现有新城校区总馆、金川校区逸夫图书馆、建筑学科分馆和机械学科分馆4个馆舍,建筑面积2.74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148万册,电子图书139万种,拥有中外文数据库95个,本地存储224T。70年来,学校培养了18万余名优秀人才,他们奋斗在大江南北、工作在各行各业,许多已成为大中型企业的领军人物和技术骨干、高校或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党和政府的重要领导干部。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将秉承“博学躬行,尚志明德”的校训,弘扬“唯实尚行”的校风,坚持创新、特色、内涵、区域、开放的发展理念,扎根祖国北疆,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努力办好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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