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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实施办法
2014-11-04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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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本着加强管理、严格审查、规范程序、服务考生的原则,制定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实施办法。

一、报名条件

凡在我区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及录取(包括办理录取备案手续等)的考生,包括保送生、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职教师资、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高职班、单独考试等,均须按时、按要求履行2015年高考报名手续。否则,不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一)考生申请报名须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二)区外务工人员(含其他非我区户籍就业人员,下同)随迁子女,除具备第(一)款所列条件外,截止2015年4月1日,还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方可报考,且仅限报考高职(专科)专业:

1.本人具有我区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且连续就读满2年;

2.家长在我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2年。

此类考生在网上预报名时须选择“只报考专科”选项,在照相确认前,签订《内蒙古自治区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考报考高职(专科)专业承诺书》后,可在父母务工地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三)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款所列条件外,截止2015年4月1日,还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方可在其户籍地报考,并可参与本、专科院校录取:

1.本人具有我区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且连续就读满2年;

2.本人取得我区户籍满2年;

3.家长在我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2年。

此类考生报考条件的界定按《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户口从区外迁入我区者在我区参加高考的相关条件界定工作实施办法(暂行)》及相关补充意见执行。

(四)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报考少年班者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在我区以外的其他省(区、市)完成2015年高考报名考生。

7.技能考核不合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不具备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生报名资格。

8.中等职业学校非我区户籍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生;中等职业学校非我区户籍往届生不具备在我区高考报名资格。

9.教育部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规定的其他不具备报名资格人员。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

2014年12月1日8:30至2014年12月12日18:00。

在外地借读需要回户籍所在旗(县、区)照相确认的考生(艺术类考生除外),要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网上预报名,持加注思想品德考核评语的《预报名表》于2015年2月10日回户籍所在地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二)报名地点

考生须在户籍所在地的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报名,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父母务工地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报名。除以下情况外,不得跨盟市、跨旗(县、区)报名。

1.以下4类考生可以在其就读学校所在地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1)盟市直属高级中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仅限本盟市户籍);

(2)报考蒙语授课各科类的应届毕业生;

(3)报考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4)五年制高职三二分段应届转段生。

2.以下3类考生可由盟市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在指定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1)报考蒙语授课的往届生;

(2)报考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

(3)汉语授课加试蒙古语文乙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3.朝语授课考生统一安排在乌兰浩特市招办报名。

三、报名工作流程

(一)网上预报名

1.网上预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填报本人的基本信息和报考信息,同时设置本人登录密码。

考生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政治面貌、毕业中学、户口所在地、通讯地址、是否低保户等。

考生报考信息包括:报考类别、外语应试语种、考何种民族语言、照顾条件、是否为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只报考高职(专科)等。

提交预报名信息,系统自动生成《预报名表》,考生本人打印后,由就读学校或单位(往届生和无单位的学生由乡镇街道办事处)核对考生信息,填写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评语,履行相应的签字盖章手续,完成网上预报名。

2.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需要牢记本人设置的登录密码,为以后查询信息、修改信息、确认信息及网上填报志愿时使用。

(2)考生要按照网页上的说明,准确地填写每一项内容,特别是报考类别、外语语种、考何种民族语言这三项决定了考生的考试科目,选择错误将会影响到考试及总分计算。提交预报名信息时,系统会显示考生本人已选择的考试科目,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生居民身份证号码关系到入学后学籍注册、户口迁移等环节工作的开展,考生要确保其准确无误,一经签字确认报名信息后不得更改。

(3)考生录入姓名时,如果其中的汉字在计算机的字库中不存在,则用同音字代替,并在同音字前加上半角的问号“?”。

(4)考生联系电话必须是能够联系到本人的固定电话或手机号码,不得填写学校的电话号码。

3.有关解释与说明

(1)考生类别

考生类别中城镇应届、城镇往届指考生户口是非农业家庭户口,农村应届、农村往届指考生户口是农业、牧业家庭户口。往年参加过高考的考生将视为往届生。

(2)艺术类考生报考类别

艺术类包括美术、音乐、编导和其他艺术四类。美术类分汉授美术(文)、汉授美术(理)、蒙授美术(文)、蒙授美术(理),高职对口招生的美工设计五个专业类别;音乐类分汉授音乐(文)、汉授音乐(理)、蒙授音乐(文)、蒙授音乐(理);编导类分汉授编导(文)、汉授编导(理);其他艺术类分汉授其他艺术(文)、汉授其他艺术(理)、蒙授其他艺术(文)、蒙授其他艺术(理)。

美术类包含的专业:美术学、绘画、雕塑、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中国画、动画。

音乐类包含的专业:音乐表演、音乐学专业。

编导类包含的专业: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

其他艺术专业都属于其他艺术类。

考生可根据本人实际,参照艺术类包含的本科专业,选择一个相应报考类别。

(3)音乐类考生需选择声乐或器乐作为参加音乐类统考面试考试科目,二者不得兼选。报名时需填报参加专业考试的曲目名称、上传曲目对应的乐谱图片(简谱或五线谱)。选择声乐考试的考生须确定唱法并填报三首歌曲(须标明调号),唱法分为美声、通俗、民族和原生态(包含长调、短调民歌、呼麦和其他);选择器乐考试的考生须确定乐器种类并填报两首乐曲(练习曲和乐曲均可),乐器种类只能从给定的乐器中选择。歌曲及乐曲曲目由考生自定。上述信息一经提交确认,不得更改。

若考生上传的几首曲目乐谱均为同一乐谱、上传的乐谱与填报的曲目名称不一一对应,将取消其音乐类统考成绩。

(4)体育类考生报考类别及体育专项测试项目

体育类考生报考类别分汉授体育(文)、汉授体育(理)、蒙授体育(文)、蒙授体育(理)4类。

体育类考生在报名时,还要选择体育专项测试项目,专项测试项目有:200米、400米、1500米、110米栏(男)、100米栏(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男)、铅球、铁饼、标枪、体操、足球(男)、篮球、排球、武术,每位考生任选其中一项作为测试专项。专项一经提交确认,不得更改。

体育类考生须参加全区统一专业考试,包含素质测试和专项测试,从2015年开始,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不计入体育专业考试总分,录取时划定专项测试合格分数线。

高水平运动员、体育竞赛优胜者在报名时只可申报与考生取得资格的证明材料相符的专项测试项目。若申报专项与考生取得资格项目不相符,则不予安排测试。体育类专业、高水平运动员、体育竞赛优胜者三者之间交叉具备的考生,可根据本人实际,分别按规定选择不同的相应专项。

体育类考生和高水平运动员、体育竞赛优胜者专项测试一并进行。

(5)考试类型

普通文科、普通理科、蒙授文科、蒙授理科、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其他艺术类考生的考试类型为“秋季统考”。

体育类考生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或兼报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其考试类型为“秋季统考”;若只报考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其考试类型为“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

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各科类考生的考试类型为“高职班”。

五年制高职转段考生的考试类型为“三二分段”,报名时须选择高职(专科)录取学校。

其他考生考试类型按指定要求选择。

(6)学校报名与招办报名

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在就读学校完成正式报名,选择“学校报名”,其余考生在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完成正式报名,选择“招办报名”。

“招办报名”和“学校报名”除了在报名过程中组织单位不同,其他方面没有区别。

(7)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生成与会考成绩的录入

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在制作考生电子档案时自动加入;其他省市取得的学业水平考试或会考成绩,则需在预报名时填写相应等第成绩,现场确认时需要出示成绩报告并由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通过报名系统照拍上传。

(二)思想政治品德鉴定

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就读学校或单位(往届生和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考核评语填写在《预报名表》相应栏目并加盖公章。考核评语应完整、准确,简明扼要,字数不得超过100个汉字。

评语分三类填写:

1.合格

2.不合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

3.需要表述

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评语由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在照相确认期间录入报名系统。

(三)网上缴费

完成预报名的考生,使用中国农业银行银行卡(指金穗借记卡或准贷记卡,也称金穗卡)网上支付报名费。

通过农行实现网上缴纳报考费有两种方式:

1.电子支付卡:自行登录农行网站http://www.95599.cn免费开通电子支付卡。

2.网上银行:在农行营业网点开通网上银行,申请办理K宝证书或动态口令卡。

网上支付成功后将接收到缴费成功的手机短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完成正式报名手续的或者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报名资格的,一概不退所交的相关报名费。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以及体育竞赛优胜者、高水平运动员还应按标准缴纳相应的专业考试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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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简介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81年,前身是内蒙古电子学校。2003年,在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大背景下,学校升格为高职,并正式更名为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06年,原内蒙古林业职工中专整体并入。作为一所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2003年被评为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被评为教育部首批信息化试点优秀单位,2015年获批中央电教馆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是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和自治区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学校设有10个行政部门,7个教学机构,2个教辅部门,开设专业33个,其中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国家级骨干专业3 个,央财支持建设专业1个,自治区品牌专业10个,自治区重点建设专业2个。办学实力∶学校现有教职工572人,其中正高级职称19人(二级教授1人),副高级132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124人,博士研究生5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和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各1人,黄炎培奖4人,"草原英才"工程高技能人才团队1个。自治区级教学名师和教坛新秀19人,自治区级优秀教学团队13个,自治区级精品课程22门,自治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课程5门,自治区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5项,自治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课程5门。学校牵头组建了内蒙古电子信息职教集团,集团内政府部门、行业企业、高校等共140余家成员单位,政、行、校、企四方联动,共育人才。与和林格尔新区签订政校企三方战略合作协议,在和林格尔新区建立分校和实习实训基地。与自治区团委共同创建了内蒙古青年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学生创业团队31个,并与区内7家本科院校建立专升本生源基地。学校是国家教育部、信息产业部批准的"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工程"的院校,是内蒙古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信息化技术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是国家批准的职业资格统一报名培训机构,设有职业技能鉴定所和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承担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办学条件∶学校总资产109688.47万元,占地面积60.4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9.28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9599.43万元;藏书62.33万册.电子资源69T; 数字化教学资源覆盖和无线网络覆盖全院,实现了智普校园和数字化管理。办学成果∶教育部信息化委员副主任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职业指导工作先进单位,中国教育创新示范单位,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就业工作"星级示范校"。内蒙古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发展先进集体。办学质量∶毕业生就业率近三年保持在96%以上。2014年学院荣获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学校以培养电子技术、信息技术的中高端技能型人才为主,服务自治区电子产业、信息产业,促进信息化社会发展,为国家培养大量云计算、物联网、动漫制作、大数据等技能型紧缺人才,毕业生广泛就业在华为、海尔、联想、中软、中国移动、CISCO、360、浪潮等世界500强企业和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对外交流∶学校充分发挥交流合作平台作用,以"一带一路"建设为契机,与多个国家的高校广泛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坚持"引进来""走出去",大力引进国外智力人才,积极选派教师、学生出国访问、访学,学习先进教育教学经验,促进师资国际化,提升学校声誉和办学质量。 2006年以来,我校与蒙古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多次互访.双方就管理模式、教学方法、实验培训基地建设及职业教育与市场企业发展联系等情况进行交流考察,互派教师开展教学科研活动,共享教育资源,共育专业人才。我校在蒙古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建校40周年之际向对方赠送教学仪器。通过开展一系列活动,为双方务实合作奠定良好的基础,也为中蒙两国教育合作交流作出应有的贡献。
  • 学校简介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内蒙古公安厅警察训练总队)是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主办、公安厅主管、教育厅指导下全区唯一的公安政法类高等学校,是自治区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武装性质和纪律部队特点的特殊院校,承担着公安学历教育、在职民警培训、公安理论研究和重大活动安保维稳处突等职责,具有鲜明的公安行业特色和普通高校基本属性。学院前身是1948年成立的内蒙古公安部直属训练科。1978年开始学历教育,1980年改建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警察学校(内蒙古政法干部培训学校)。2001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组建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内蒙古政法干部培训学校)。2002年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学校并入学院。2012年加挂“内蒙古警察训练总队”牌子,学院至今已走过73年风雨历程,被誉为“北疆警官摇篮”。学院为副厅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现校区占地面积221亩,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在建的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新校区占地面积745亩。学院内设正处级机构17个,其中行政管理机构 6个,教学和教学辅助机构11个。现有教职工248人,其中专任教师182人,高级职称教师60余人,“双师型”教师126人,博士学位和在读博士8人,硕士学位89人,有全国公安高等教育教学名师1人,全国公安教育系统优秀教师2人,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学名师4人,自治区教坛新秀5人,自治区优秀教学团队3个。学院生源质量优秀,公安类专业年均本科上线人数接近100%,现有全日制在校学历教育学生近3000人,成人学历教育学员600多人。学院开设刑事侦查、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管理、政治安全保卫、网络安全与执法、警犬技术、特警等7个公安专业,法律事务、法律文秘、社区管理与服务等3个非公安专业。刑事侦查、治安管理专业设蒙语授课班。学院教学训练和实践实验教学条件较为完善,建有自治区公安厅信息化培训基地、全区公安民警心理行为训练中心、内蒙古景愿司法鉴定中心、党风廉政教育基地、机动车驾驶员训练基地、警务实战模拟训练中心、警务障碍训练场、警用武器射击馆等实训基地,信息网络安全、电子数据取证、舆情与引导、危机处理、刑事影像技术、道路交通管理技术等实验室。图书馆藏书26万册,电子图书41万册,电子资源数据库7个。近年来,学院建成4门内蒙古自治区级精品课程。教师承担省部级以上课题31项,院级课题82项,在国内外期刊公开发表论文150篇,出版教材25部,多项教学科研成果获得公安部、内蒙古自治区奖励。学院紧紧围新时代自治区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需要,不断凝练办学特色,依托“校局合作、警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采用“教学练战考”五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实行严格的警务化管理,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高素质的实战型警务人才。建校73年特别是开展学历教育40余年来,学院先后培养国民教育毕业生近2万人,培训各类学员6万余人次,遍布全区各级公安政法机关,绝大多数毕业生成为所在单位业务骨干,众多毕业生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学院曾为辽宁、吉林、黑龙江、新疆、青海、甘肃等省区培养了大批蒙汉兼通的公安专门人才。学院多名校友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等光荣称号。学院是全区公安机关警力补充的主渠道。从2016年开始,学院毕业生参加公安部统一招警(公务员)考试,历年来平均初次入警率达90%以上。学院是全区公安机关在职民警培训的主阵地。承担全区旗县级公安局副局长副政委首任培训、新录用人民警察培训、中级警官职务和警衔晋升培训、警种专业培训、专项警务技能训练等任务,同时承办公安部交办的全国公安专业业务培训任务。年均举办各类培训班60期7000人次。按照公安部要求,学院积极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主动承接外警培训,已承办蒙古国警察机构的刑侦业务、禁毒研修、中高级警官培训等各类培训班12期,为促进中蒙双方国际警务合作作出了积极贡献。学院是公安厅机关应急处置的一支重要力量。根据公安厅指令选派师生参加重大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抢险救灾及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为自治区社会安全稳定、震慑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学院师生参加了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中蒙国际博览会、第25个世界防治荒漠化与干旱日纪念大会、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七十周年庆祝大会等重大活动安保任务,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学院与国内主要公安政法院校建立了稳定的交流合作机制,与俄罗斯联邦内务部东西伯利亚警察学院和鄂木斯克警察学院、蒙古国内务大学建立校际合作关系,经常开展交流互访活动。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和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政治建警、政治建校原则,落实“立德树人、育警铸魂”根本任务,紧紧围绕“培养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办学目标,发扬“忠诚、勤奋、团结、奉献”校训精神,坚持公安学历教育和在职民警培训协调发展,积极争取在“十四五”期间突破本科层次办学目标,努力建设具有鲜明特色的祖国北疆高水平公安院校,为新时代内蒙古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输送高素质合格人才。
  • 学校简介学院概况: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是2020年4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2020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一所以培养高级应用型技术人才为办学目标的高等职业学院。学院现有农林、畜牧兽医、乡村建设与水利工程、信息技术、健康管理、现代服务与管理、文化艺术等七大专业群。开设畜牧兽医、护理、园林技术、水利工程、大数据与会计、空中乘务、大数据技术、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等27个专业。办学理念:学院坚持以“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引领,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为办学方向,以就业为导向,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办学特色,以“新农科”为专业建设重点,以“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目标的办学理念,倾力打造“理念先进,开放共享,德技双馨,民主和谐,环境优雅”的新型高职院校。办学条件:学院坐落于赤峰市松山区查干沐沦大街与大宁路交叉口,位居城区,交通便利,地理条件优越。规划占地面积800亩,总建筑面积20.82万㎡,建有教学楼、实训楼、公寓楼、图书馆、体育场、餐厅等教学基础设施,2023年全面竣工。学院投资1.2亿元用于实训室建设,现有实训室70多个,实训设备3万余台(套)。目前已建成校内实训基地4个,校外实训基地40多个,附属医院1所。图书馆藏书16万余册。新校园建成后将是一所空间集约、功能复合、生态健康、设施齐备、自由开放的花园式、智慧型、文化型校园。“世界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院士对学校的发展寄予厚望,并为学校题写校名。师资队伍:学院拥有一支以国家名师、省市级专业带头人、技能大师为引领,“双师型”教师为骨干,专业客座教授为补充的高素质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308人,其中副教授以上124人,硕士研究生76人,外聘客座教授和技能大师40余人,建有4个大师工作室。教学模式:学院秉承“以就业为中心,以技能培养为主线” 的教育理念。摒弃以知识单向传授为主的传统教学模式,建立与岗位能力和职业标准相对接的课程体系,采取“项目教学”、“模块教学”等教学模式,推动“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无缝对接。减少理论课时,加大实训和实践力度,让学生走出教室,在实践中历练技能,形成本领。管理模式:学院牢固树立新型学生发展观,办适合的教育,坚持“成才先成人”的思想,践行“人无全才,人人有才”的德育理念,把“让每个孩子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落到实处。实施提升学生自信的“亮点工程”,挖掘每位学生的优点,重塑学生信心。开展以育人为本的学生活动和多种多样的社团活动,为学生提供拓展爱好、发挥特长、锻炼技能的平台,让学生在其中放飞自我,促进学生个性化、多元化发展。构建民主、自由、平等的校园环境氛围,打造活力四射的青春校园。
  • 学校简介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成立于2003年5月,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自治区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公办职业高等院校,2018年获批为自治区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9年获批为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2021年获批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促进中心首批校企协同就业创业示范实践基地建设单位、自治区“双高计划”建设单位、自治区“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院校、自治区数字校园标杆学校建设单位、自治区首批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学校,2022年获批自治区互联网+教育示范校建设单位。学院位于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高职园区,由原内蒙古商业学校(1952年建校)、原内蒙古粮食学校(1956年建校)和原内蒙古工业美术设计学校(1955年建校)先后合并组建而成。学院占地916亩,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值17391.48万元,现有教职工585人,在校生9300余人。近70年来,学院累计培养了7万余名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学院秉承“勤学、求精、诚信、创新”的校训精神,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大力推进知行合一、工学结合,于2010年组建了自治区首家职教集团——内蒙古商贸职教集团,现有理事单位185家,总体形成了政府、行业、企业、学校深度合作育人的良好局面。学院积极构建中职、高职、本科贯通的人才培养立交桥。有稳定的中等职业教育生源并适度招收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自2014年起,与内蒙古财经大学联办职业本科教育,累计培养学生600人。学院对接自治区服务业,深入实施国家“提质培优行动计划”和自治区“双高计划”建设项目,构建了市场营销、大数据与会计、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计算机应用技术、烹饪工艺与营养、服装设计与工艺等6大专业群,其中市场营销、大数据与会计专业群是自治区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学院现开设43个专业,其中,有国家级优质校骨干专业4个,国家1+X证书试点专业11个,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4个,国际合作办学专业1个。近3年来新生报到率、毕业生满意度、用人单位满意度均在90%以上。学院注重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自2007年起,先后与英国桑德兰城市学院和英国南埃塞克斯学院实施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累计培养既颁发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毕业证书、又颁发英国合作院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1391人。全国职业教育大会召开后,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类型教育的战略定位,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主动融入自治区及呼包鄂乌服务业发展大局,着力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努力提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国际交流合作水平,正在向国内一流商科院校的目标砥砺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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