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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关于做好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2016-11-18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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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招生委员会,各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做好我区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工作,根据教育部艺术类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各地、州、市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高等学校要按照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切实加强对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考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认真组织安排本地报考美术类、音乐类专业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和统考工作,确保试(答)卷安全,严肃考风考纪,严格考试组织管理,针对美术类、音乐类专业考试的特殊性,研究建立和完善专业考试过程监督管理机制;加强统考过程的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对重要环节、重要岗位的监督,确保自治区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考工作公平、规范、安全、有序。

附件:1、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实施办法

2、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科目及时间表

3、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统考科目及时间表

4、考试规则

5、艺术类专业与自治区统考科类对应表

6、自治区2017年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考报名考生

信息备案数据库结构

2016年11月2 日

附件1:

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一

考试工作实施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符合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2、报名时间和程序

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考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0日,逾期不予补报。所有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含区内和区外)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的考生凭所在中学的介绍信和二代身份证到当地招办现场电子摄像(须考生本人到场)并领取印有该考生报名序号、二代身份证号等信息的《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校艺术类(特长生)专业考试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考生须持《报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才能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考。

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在新疆招生网上公示所有报考美术类、音乐类专业考生的基本信息(其中姓名、报名序号、统考成绩、是否合格为必须公示内容)。

3、各地、州、市招办将本地报考美术类、音乐类专业考生的有关信息汇总后于2016年12月13日向自治区招生办公室信息管理科报送报名信息光盘。

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

4、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设乌鲁木齐、奎屯、喀什三个考点。音乐类专业统考考点统一设在乌鲁木齐,考生须到自治区招办指定的考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缴费和参加统考。

5、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程序:美术类:2016年12月16日-17日,音乐类:2017年1月5日-6日,考生须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报考证》原件到考点(现场确认地点)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提供二代身份证、报考证的复印件;并在《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校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考确认表》和《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校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上签名。按自治区物价部门的规定标准(新计价费〔2002〕562号)缴费。考生按要求完成考前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程序后,考点向考生发放《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准考证》或《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校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准考证》。

6、美术类:

考点(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地点)分布:

(1)乌鲁木齐点

参加统考地区:乌鲁木齐、石河子、昌吉、哈密、吐鲁番、巴州

考点(现场确认地点):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

联 系 人:毕存箭

联系电话:0991-4332596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

(2)奎屯点

参加统考地区:伊犁、塔城、阿勒泰、克拉玛依、奎屯、博州

考点(现场确认地点):奎屯市第八中学

联 系 人:杨光华 张雪琳

联系电话:0992-3270020

地 址:奎屯市乌苏街9号

(3)喀什考点

参加统考地区:喀什、和田、克州、阿克苏

现场确认地点:喀什地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

考 点:喀什市第十小学

联系人:朱新录

联系电话:0998-2313370

地 址:喀什地区二中后大门(12、29公交车站旁)

7、音乐类:

考点统一设在乌鲁木齐

考点(现场确认地点):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

联 系 人:毕存箭

联系电话:0991-4332596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

8、报考“木卡姆演唱”及“木卡姆与麦西来甫研究方向”两个专业的考生不参加音乐类统一考试,直接参加相关院校组织的校考。

9、蒙语言、柯语言音乐类考生,只参加自治区音乐类统考的面试,不参加笔试。

三、填报志愿

10、美术类专业考生,获得《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专业合格证》(若院校在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专业合格生源范围内再组织校考,则考生须在获得自治区统考本科专业合格证的基础上再获得校考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关艺术院校(专业)美术类本科专业志愿和高职(专科)专业志愿;获得《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考高职(专科)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关艺术院校(专业)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志愿。

未获得《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专业合格证》、《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考高职(专科)专业合格证》的考生不得填报以自治区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的美术类院校(专业)志愿;若填报,该志愿无效。

11、音乐类专业考生,获得《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校音乐类专业统考合格证》(若院校在自治区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组织校考,则考生须在获得自治区统考合格证的基础上再获得校考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关艺术院校音乐类专业志愿。

未获得《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校音乐类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不得填报以自治区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的音乐类院校(专业)志愿;若填报,该志愿无效。

12、报考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的考生,如同时兼报除提前录取批次外的其它批次非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在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填报文史类或理工类并参加全国统考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的考试。

13、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少数民族双语班学生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新教双〔2013〕10号)精神,自2015年起,文科综合科目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考试的双语文科班考生(模式一)只能填报民语言招生计划的学校志愿;其他双语班考生均可填报双语班招生计划的学校志愿,不可填报汉语言、民语言和民考汉招生计划的学校志愿。

四、成绩公布及合格线划定

14、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根据美术类专业考试三门成绩,分别确定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专业合格线和高职(专科)专业合格线。本科专业合格线的最低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高职(专科)专业的合格线根据考生专业考试情况确定。

15、自治区招生办公室于2017年1月10日前公示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专业和高职(专科)专业合格考生名单,并向本科专业合格考生发放《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本科专业合格证》,向高职(专科)专业合格考生发放《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高职(专科)专业合格证》。

16、自治区招生办公室于2017年1月15日前完成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考生的信息汇总整理,并向招生院校提供包括自治区美术类统考合格考生名单、成绩等内容的网上查询服务。网址为:新疆招生网:http:// www.xjzk.gov.cn。

17、自治区招生办公室于2017年1月22日前公示音乐类专业统考合格考生名单,并向合格考生发放《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校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专业合格证》。

18、自治区招生办公室于1月25日前完成自治区音乐类专业统考合格考生的信息汇总整理,并向招生院校提供包括自治区音乐类专业统考合格考生名单、成绩等内容的网上查询服务。网址为:新疆招生网:http:// www.xjzk.gov.cn。

五、违规处理

19、美术类、音乐类专业考试是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组成部分。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执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法律责任。对在统考或校考中被认定为作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替考等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及高考各科成绩,并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高考1至3年的处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由相关高等学校取消其学籍。

六、其它

20、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普招科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昌路456号

邮政编码:830000

联系电话:0991-8750000

传  真:0991—8752302

21、新疆师范大学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

邮政编码:830054

联系电话:0991-4332596

传 真:0991- 4312920

联 系 人:毕存箭

附件2:

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科目及时间表(北京时间)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科目
形式
分值
备注
12月18日
10:00- 13:00
素描
4开画纸,人物头像(提供人物头像图片)
100
 
13:30-14:00
速写
8开画纸,人物动态(提供人物动态图片)
100
 
15:30 - 18:30
色彩
4开画纸,命题默写(默写文字材料所描述的内容)
100
 

注:考试大纲见《关于调整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形式和内容的通知》新招〔2016〕25号文件。

附件3:

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校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科目及时间表(北京时间)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科目
形式
分值
备注
1月8日
10:00-11:30
基本乐理
笔试
40
同卷
音乐常识
笔试
20
1月8-12日
 
视唱
面试
20
 
练耳
面试
20
 
主项:声乐或器乐
面试
140
考生须确定其中一项作为主项
副项:声乐或器乐
面试
60
考生须确定其中一项作为副项科目,副项科目必须与主项科目不同。

注:面试安排于2017年1月8日12:00(北京时间)由新疆师范大学考点办公室公布。

考试大纲见《关于调整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形式和内容的通知》新招〔2016〕25号文件。

附件4:

考试规则

参加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遵守以下考试规则:

一、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凭准考证、报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必要检查。

三、准考证、报考证、二代身份证、2B铅笔、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无封套橡皮、无字迹的垫板及美术类、音乐类必需的考试用品可带入考场,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有电子显示屏幕的手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刮纸刀等物品进入考场。

四、美术类考生入场后必须将准考证夹在画架左上角,所有的考试内容须画到盖有印章的一面,姓名、报名序号、准考证号填入印章内。

考生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考题的内容,不得在试卷上画小构图,不得在试卷的空余部位涂写有记号特征的图像。

五、音乐类考生须严格按照公布的编组、侯考检录时间参加考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候考检录期间,考生在指定区域侯考,不得串组,不得喧哗,不得随意走动。

音乐类考生按考点公布的场次参加基本乐理与音乐常识的笔试考试,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六、美术类所有科目和音乐类笔试科目须在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考生必须用现行规范的语言文字答题。开考十五分钟后不准入场,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交卷出场时间原则上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

七、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准传递文具、用品等,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八、如不遵守考试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招生考试机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附件5:

艺术类专业与自治区统考科类对应表

自治区统考
艺术类专业
备注
美术类
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中国画、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会展艺术与技术、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等
美术类涉及专业的认定。单考专业其考试科目的考试内容,如含省统考的“素描、色彩、速写”其中两项(含两项)以上专业,按涉及专业处理,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统考。
音乐类
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理论
音乐类涉及专业的认定。单考专业其考试科目的考试内容,如含乐理、器乐、声乐其中两项(含两项)以上专业,按涉及专业处理,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统考。
备注:
书法专业不组织自治区统考

附件6:

自治区2017年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考报名考生信息备案数据库结构

编号
信息名称
类型
宽度
信息含义
信息说明
备   注
1
BMXH
C
11
报名序号
由我区各地区(州、市)招办按规定统一编制,必须准确,否则不予注册
地州填写
2
SFZH
C
18
身份证号
左对齐
地州填写
3
XM
C
60
姓名
字符间不能为空
地州填写
4
XBDM
C
2
性别代码
1男、2女
地州填写
5
BYXXMC
C
30
毕业学校名称
高中毕业学校名称
地州填写
6
KSLB
C
8
考生类别
汉语言、民考汉、双语班、民语言
地州填写
7
KDDM
C
2
考点代码
师大(1)、喀什(3)、奎屯(2)
考点填写
8
KSLXDH
C
13
考生联系电话
 
地州填写
9
YB
C
6
邮编
仅限数字表示
考点填写
10
SMCJ
N
7.3
素描成绩
仅限数字表示
美术类
11
SXCJ
N
7.3
速写成绩
仅限数字表示
美术类
12
SCCJ
N
7.3
色彩成绩
仅限数字表示
美术类
13
MSCSZF
N
7.3
测试总分
仅限数字表示
美术类
14
JBYK
N
7.3
基本乐科成绩
仅限数字表示
音乐类
15
ZKKM
N
7.3
主科科目成绩
仅限数字表示
音乐类
16
JSKM
N
7.3
加试科目成绩
仅限数字表示
音乐类
17
YYCSZF
N
7.3
测试总分
仅限数字表示
音乐类
18
bz
c
20
备注
 
 

备注:

一、上报内容和形式:

1、上报2017年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考数据库应含以下内容:

a、各地、州(市)招办上报数据时,分别用 “ 2017年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考数据库” 建立目录, 库名称:地区代码+msbm.dbf,地区代码+yybm.dbf,邮寄数据光盘(均以本次为准);同时须上报考生照片库。

b、各考点上报数据时,分别用“ 2017年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考数据库”建立目录库名称:考点名称+msbm.dbf,考点名称+yybm.dbf,邮寄数据光盘(均以本次为准);同时须上报考生照片库。

2、上报光盘时,必须附有书面报告,书面报告的内容必须包含以下内容:①美术类和音乐类专业统考考生报名人数;②书面报告必须由地州或考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上报信息的网上公示

各考点上报的所有考生信息将在新疆招生网上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举报。

三、上报方式、时间:

各地、州(市)招办务必于2016年12月13日前将上报的光盘与书面报告通过专人送到或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收件人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昌路456号自治区招办信息管理科。邮政编码:8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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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简介伊犁师范大学是一所隶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管理的普通高等师范学校,具有悠久的历史。学校前身是1948年成立的新疆省立伊犁专科学校,1953年更名为伊犁师范学校,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定名为伊犁师范学院。2018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伊犁师范大学。学校设有中国语言文学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生物与地理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体育学院、艺术学院、旅游与历史文化学院、教育科学学院、预科教学部等14个学院(部)。现有49个本科专业,涉及文学、理学、教育学、工学、历史学、法学、艺术学、管理学、经济学和农学10个学科门类。现有中国语言文学、数学、物理学、法学、教育学、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教育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覆盖45个二级学科,另有工程硕士、教育硕士和体育硕士3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中国语言文学、物理学、数学3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学校有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哈萨克语言)1个国家级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生物科学、应用化学、应用物理学3个自治区级重点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应用物理学2个自治区紧缺人才重点专业;法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汉语言文学3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应用物理学、化学、学前教育、哈萨克语言、思想政治教育5个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有幼儿园课程1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经济法学、复变函数2门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近世代数、有机化学、文学概论、外国文学、复变函数5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外国文学1门自治区级精品视频公开课。学校现有教职工1057人,其中专任教师653人。专任教师中,其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115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254人,具有正高级职称教师72人,在读博士10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自治区教学名师6人,自治区教学能手10人;入选自治区“天山英才”计划培养人选6人,入选自治区天山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1人,入选天池博士计划7人。共引进“天山学者”高层次人才25人,其中特聘教授6人,讲座教授9人,主讲教授10人;先后聘任特聘教授1人,客座教授28人,外聘教师200余人。学校教师在各类教学大赛中取得了优异成绩,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各类教学竞赛奖多项。学校在校普通本科生和研究生18928人,其中硕士研究生899名。学校占地总面积124.69万平方米。现有13个单位直属管理的实验中心,包含实验室220个,使用面积2.28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1.47亿元;有1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3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图书馆总藏书量138.24万册,其中纸本馆藏91.39万册,电子馆藏46.85万册,6个在线数据库。当前,学校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教育根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秉承“品正学实”的校训,发扬爱国、崇德、勤奋、求实的光荣传统,努力建设成为办学特色鲜明,重点学科领先,教师教育优势突出,服务社会能力强劲,区内先进、国内有重要影响的高水平师范大学。
  • 学校简介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3年,是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以工科为主,多学科、多层次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自治区唯一一所以培养交通运输类专门人才为主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被誉为“新疆交通运输人才摇篮”。学院位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校园占地858.73亩,建筑面积22.97万平方米,现有固定资产总值6.47亿元,馆藏文献71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35亿元。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紧围绕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交通枢纽建设,秉承“立足交通,服务社会,建设特色鲜明、西部一流”的办学定位,坚持“团结 进取 务实 创新”的校风和“励学 笃行”的校训,先后为自治区交通运输系统培养人才近8万人。目前(数据截至10月8日),全日制各类学生11038人(本科生259人、高职10495人、中职96人、技工188人)。学院现有教职工477人,其中专任教师371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211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103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10人,具有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经历的“双师型”教师268人。现有全国优秀教师1人、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3人、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名师2人、交通运输科技英才4人、物流职业教育教学名师1人、自治区天山英才2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2人、自治区级教学能手3人。学院下设26个内设部门,8个二级学院,5个党总支、19个党支部,其中离退休党支部1个,企业党支部2个,共有教职工党员454名,其中在职党员292名、离退休党员105名,学生党员57名。学院紧紧围绕教育强国、交通强国国家战略,服务自治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交通枢纽中心建设与交通强国试点省区建设需求,设有道路桥梁工程、汽车工程、机电工程、运输管理、人工智能工程、人文基础教育、马克思主义、继续教育等8个二级学院,开设土木工程、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能源与动力工程、物流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5个与本科院校联合开办的应用型本科专业,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水路运输安全管理、智能交通技术等37个全日制高职专业,覆盖了公路、铁路(轨道)、水运(海事)、邮政(物流)及综合交通运输领域,获批教育部高水平骨干专业项目认定10个、中央财政支持专业服务产业能力发展项目2个、自治区首批高等职业学校骨干专业群1个,自治区特色专业9个。同时学院面向交通运输行业和新疆区域积极开展学历教育、继续教育、社会培训、技能鉴定和社会服务,培养的人才成为自治区交通运输建设的主力军,大批优秀人才已经成为交通行业各条战线的中坚和骨干力量,为学院赢得良好的办学声誉和社会影响力。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学院党委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自治区建设“教育强区”的战略思想,主动服务交通运输行业发展和交通强国新疆区试点建设,2017年进入自治区优质职业院校行列,2019年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级优质职业院校,学院的整体办学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得到显著提升,在自治区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各项事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同时,学院是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国家职业教育汽车维修技术实训基地、第45届、46届世界技能大赛汽车技术项目中国集训基地、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教育部智能制造领域中外人文交流人才培养基地、交通运输实训基地、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自治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自治区博士后工作站)。2020年12月31日,由学院牵头,政、行、企、校共42家理事单位共同组建新疆交通运输职业教育集团挂牌成立。“十四五”时期,学院将紧跟教育强国、交通强国国家战略,立足服务自治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交通枢纽中心建设,以教育现代化为指引,以内涵式发展为途径,以高质量发展为核心,深化改革创新,坚持开放办学,全面提高学院办学治校能力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建成“特色鲜明、行业一流、国内知名、文明开放、师生幸福”的高等职业教育学校。
  • 学校简介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一校两地(北京、克拉玛依),北京昌平校区坐落在风景秀丽的北京市昌平区军都山南麓,校园总面积700余亩;克拉玛依校区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校园占地面积7200余亩。1997年,学校成为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行列;2006年,成为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行列,全面开启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新征程。经过60多年的建设发展,学校形成了石油特色鲜明,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石油石化等重点学科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并在国际上形成了一定影响。围绕石油石化产业结构,构建起由石油石化主体学科、支撑学科、基础学科和新兴交叉学科组成的石油特色鲜明的学科专业布局,实施了“攀登计划”、“提升计划”和“培育计划”,分别建设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等石油石化优势学科,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等基础支撑学科,新能源、新材料和人工智能等新兴交叉学科。学校始终把人才培养作为根本任务,坚持“人才培养质量是学校生命线”的理念。半个多世纪以来,学校为国家培养了二十余万名优秀专门人才,为国家石油石化工业的发展奠定了人才基础,被誉为“石油人才的摇篮”。学校重视国际交流与合作,通过实施国际化战略,国际交流与合作领域和范围不断拓宽,国际影响不断扩大。学校与美国、法国、英国、加拿大、日本等发达国家的170多所高校和多家公司建立起了多层次、多领域、多渠道的交流合作关系。秉承石油文化传统,形成了石油特色鲜明的校园文化氛围。“实事求是、艰苦奋斗”的校风、“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学风、“为学为师,立德立言”的教风、“厚积薄发,开物成务”的校训以及“实事求是,艰苦奋斗,爱国奉献,开拓创新”的中石大精神,是中石大文化的精髓。站在历史的新起点上,中国石油大学全校上下凝心聚力,向着“能源领域特色鲜明的世界一流研究型大学”的宏伟目标阔步迈进。二、克拉玛依校区概况2015年10月21日,教育部批复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建设克拉玛依校区,2015年12月10日,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隆重揭牌。建设克拉玛依校区是学校在新形势下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和国家能源战略,服务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服务克拉玛依市可持续发展和经济转型,适应国家高等教育布局结构调整的新举措,标志着学校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区域经济发展道路上迈出崭新的步伐,开启新的发展历程。遵循“统筹规划、优势互补、创新发展、追求卓越”的指导思想,中石大克拉玛依校区绘就了“立足新疆、面向西部、服务全国、辐射中亚”的发展蓝图。克拉玛依校区位于克拉玛依市城南新区,规划占地7200亩,规划总建筑面积64.5万平方米,建设项目50项,建筑单体90余栋。校区按现场实际生产工艺过程为实训车间配置了生产性的实训设备,建设了基础实验室和部分专业实验室,初步建成了现代电子图书系统和计算机网络服务系统。克拉玛依校区将坚持高层次、应用型、国际化、合作共建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充分发挥北京校本部已有学科专业、师资队伍、办学经验等方面的优势,依托地处石油石化产业基地的地理优势,坚持与北京校本部统筹规划、协同发展,把克拉玛依校区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做好一校两区的统一发展规划,统筹学科布局、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教学科研、建设规划、办学管理,保证克拉玛依校区与北京校本部的协调健康发展。校区坚持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共建的办学模式,坚持与北京校本部互补借力并差异化融合发展,走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开放发展之路。未来,通过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师资队伍建设创新和管理模式创新,建立灵活、高效、开放、有序的治理体系,形成独具特色的办学模式,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努力把克拉玛依校区建设成为引领西部发展的高等工程教育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
  • 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
    学校简介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是2005年7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并报国家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具有独立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合格毕业生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大专毕业证书。学院位于风景秀丽的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兰新铁路、312国道和吐-乌-大高等级公路穿越区境,这里环境优雅、交通便利、三面由天山环绕,雪峰峡谷、草原湿地、风景秀丽、气候宜人。学院基础设施配套完整,教学楼、办公楼、实验实训楼、图书馆、文化交流中心、学生公寓、学生食堂一应俱全;足球场、篮球场、田径场、健身场地设施完善;目前学院在校生5000余人,高职专业18个,教职工队伍170人,专职教师120人,其中中高级职称教师占20.3%。学院下设两系两部,坚持严谨治学,以德树人,教书育人,恪守“和谐、有序、诚信、务实”的校训,以培养高素质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创建和谐文明的人文校园为目标,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已初步形成一支结构较合理、经验丰富、具有创新精神的教学团队。多年来,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技能型专门人才,为自治区的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学院建有钳工实训室、电工电子实训室、机电一体化实训室(车床、铣床、数控)、电机拖动实训室、液压传动实训室、PLC实训室、电厂热能动力装置实训室、会计实训室等实验实训室,涉及机械、热能动力、电力和会计等4个专业群。学院坚持“大学学历+职业技能培训+社会实践+健康体制”的人才培养模式,并积极实施“1+X”证书制度,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注重对学生的学习能力、就业能力、发展能力的培养,是有志青年理想的学习成长场所。学院逐步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与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新疆金风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和融热力有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有限公司、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新疆诗笛亩科技有限公司、希尔顿酒店、新疆城建集团、信达海德酒店、万达集团新疆分公司、新疆人寿保险集团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新建盈天测绘有限公司、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华天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天地集团东方王朝大酒店、新疆浩冉盛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富士智能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新疆鸿翔伟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新疆统一集团、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成业建设集团、明园新时代大酒店、乌鲁木齐七十七万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七星科技等企业开展长期合作,建有23家稳定的学生实习就业基地。同时设有乌鲁木齐第十七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和新疆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第376考试站,积极开展各种技能培训,增强学生的就业保障。学院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的办学路线。每年安排部分专业教师不定期带领学生前往合作企业进行见习,以提高学生对专业的认知程度;并聘请企业高技能人才到校任教,提高学生动手能力。学院试行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试点小班教学,强化实践性教学,逐步形成较理想的基础实验平台、专业实训平台和校外实习基地,多元化育人,培养适应行业实际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学院高度重视就业,成立了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全民参与就业、全过程指导就业、全方位实现就业”的毕业生就业指导体系,对毕业生实行“两级”就业指导服务模式,全面提高了学生的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受到社会各界的欢迎,在企业享有良好的声誉,连续多年年终就业率达到95%以上。
  • 克孜勒苏职业技术学院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市
    学校简介克孜勒苏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58年,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自治区重点建设八所职业学校之一、自治区德育示范校、全国唯一一所具有柯尔克孜族特色的高等院校。学院位于祖国西部边陲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市轻工业园区,占地面积1025.75亩,建筑面积10.34万平方米,在校生5000余人,年均职业技能培训5000余人次。学院建有教学楼、实训楼、创业楼、图书馆、室内外体育场、医疗康复中心、学生宿舍、教师周转房等;2020年拟建设综合教学实训室、学术交流中心、继续教育中心、校企合作中心、学生创业就业基地等。2020年学院设有八个高职招生专业:护理、康复治疗技术、电子商务、现代农业技术、畜牧兽医、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学前教育、旅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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