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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9-11-06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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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杨凌示范区招生办(考试管理中心),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各县(区)招生办:

为做好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根据教育部及省招生委员会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申请在陕报名参加高考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截至高考当年,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即从第一学年开始,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注册学籍并连续就读3年,按规定完成学业并可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

4.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户籍应在陕且满3年。

(二)对户籍在陕但不满足以上学籍或户籍要求者:

1.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等学力人员报名参加高考的,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在陕西,且本人初次户籍登记在陕西。报名前本人写出同等学力书面说明,户籍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意见后,由户籍所在县(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其报名申请。

申请报名参加高考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等学力人员认定办法由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

2.随外出务工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外省就读,不符合就读省份高考报名条件,且本人初次户籍登记在陕西、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陕西的报考者,持相关人员户籍、就读省份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等材料,可申请在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参加高考。

3.本人随其父亲或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正常迁转户籍至我省,并将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转入我省,可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

4.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学籍在陕满3年但户籍在陕不满3年者,如户籍迁入我省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持有陕西省居住证,且持证期间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若持有陕西省居住证时间与取得陕西户籍时间连续,且两项时间相加满3年,可申请在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参加高考。

(三)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在陕参加高考,按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随迁子女在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陕教〔2018〕307号)执行。不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外省户籍报考者,必须及时返回户籍所在省(市、区)参加高考报名。

(四)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报名,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并须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五)下列人员不得在我省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时间和办法

(一)2020年高考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至21日。所有拟参加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者(包括各种免试入学考生、拟参加各种特殊或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等)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sneac.com)完成网上报名程序,逾期未报名者责任自负。

(二)各市、县(区)招办、中学要高度重视高考报名政策宣传工作,务必要将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办法等政策规定及时、准确地告知每一位在校中学生。对户籍已迁入我省但初次户籍登记不在陕西的学生,要采取逐人告知并要求其签字确认的办法,确保高考报名政策宣传无遗漏、无死角。

(三)未在户籍所在县(区)就读的本省户籍报考者,到户籍所在县(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时,须提供《2020年陕西省回户籍所在县(区)高考报名考生学籍证明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1,由就读学校出具并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办理审核手续)。各县(区)招办对持非本县(区)学籍的考生要仔细审核,确认学籍真实并符合规定的方可审核通过。各市、县(区)招办要通知辖区中学,为回户籍地报名的报考者及时办理并提供《2020年陕西省回户籍所在县(区)高考报名考生学籍证明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和学籍档案。

(四)按照《关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通知》(陕教考〔2011〕3号)要求,报名前报考者本人必须到县(区)招办指定的地点采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并现场采集照片信息,领取报名号和密码。因不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而影响正常报名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各报名点要切实做好宣传,务必提前调试好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设备,做好对报考者身份证信息的采集、上传以及打印、发放报名号和密码工作。

(五)报考科类分为文史、艺术(文)、理工、艺术(理)、体育5个类别。报考者只能选报其中一类,报名后不得更改。文史、艺术(文)类全国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文)、文科综合和外语;理工、艺术(理)、体育类全国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理)、理科综合和外语。外语科目包括听力考试和笔试。填报志愿时,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在提前录取批次只能填报艺术类、体育类志愿,不得兼报其他科类志愿;其余批次艺术(文)类考生可以填报文史类志愿,艺术(理)类、体育类考生可以填报理工类志愿。文史类、理工类考生不得兼报其他科类志愿。

(六)报名时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查验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刑法修正案(九)》有关条款,同意履行诚信承诺后输入报名信息。

(七)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报考者须缴纳报名考试费110元。报考费通过网上银行缴纳,缴费成功后方可办理确认等报名后续环节手续。缴费使用已经开通网上银行功能的银行卡,发卡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邮储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北京银行、浦发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上海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无上述银行卡或未开通网上银行功能的报考者应提前办理。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11月15日至21日。

(八)2019年11月25日前,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考生本人须对填写的个人信息负责。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代替考生填写应由考生本人填写的信息,不得强制考生选择报考科类、强制考生统一填写某一与本人实际不符的个人信息。报名结束后,各县(区)招办要打印出考生报名信息校验单,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对考生确认过程中提出的应予更正的信息错误,县(区)招办要及时更正。

(九)按照教育部要求,各地须于高考报名期间完成考生照片采集工作,考生照片采集规范及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附件2)执行。各县(区)招办现场采集考生照片过程中,要严格核查考生身份,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人、证、照”合一,严密防范“高考移民”和借机代考者。对在采集照片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考试工作人员的责任。

(十)2019年11月25日前,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以考生本人现实表现为主。考生学籍所在学校或单位负责对其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内容要完整、准确。在校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专人输入网上报名系统,学校审查;非在校生的鉴定由其工作单位填写(无工作单位的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填写)《2020年陕西省高考报名非在校生学籍证明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3)并加盖公章;回户籍所在县(区)报名考生的鉴定由就读学校负责。县(区)招办要指定专人将非在校生和回户籍所在县(区)报名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鉴定内容输入网上报名系统。考核表原件留存备查。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县(区)招办负责审核。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十一)2019年12月1日前,各市(区)招办完成考生准考证号编排工作。12月5日前,各县(区)招办要完成艺术类考生的《专业课考试报考证》打印、发放工作。2020年3月底前完成体育类考生的《专业课考试报考证》打印、发放工作。

(十二)2020年3月15日前,各地对考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体检工作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表扫描时间为3月16日至4月5日。体检表和条形码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印制,各市(区)招办于2019年12月底前到省教育考试院领取。

(十三)2020年4月底前为参加统一考试的考生(不含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及其他特殊类型已经提前录取的考生)确定考点、考场,编排座位号。座位号按照文史、理工两大类编排,艺术(文)类考生与文史类考生混编,艺术(理)及体育类与理工类考生混编。内地西藏班、新疆班、少年班考生编排在尾数考场。小语种考生必须单独编排考场。考生准考证上将同时印制准考证号、考场号和座位号,其中考场号、座位号仅供考生参加统一考试使用。

所有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之前已经被有关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统一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在统考前将已录取考生名单整理分发至市、县(区)招办,县(区)招办不再制发已录取考生的准考证。

(十四)2020年5月10日前,各市级招办汇总并向省教育考试院上报所需试卷数量(备用试卷和答题卡分文科、理科按每考点各1袋统计)。5月25日,省教育考试院向各市(区)发放参加统一考试考生条形码。

三、严格做好资格审查工作

各地要提前安排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得报名。本人户籍在陕的报考者到户籍所在县(区)报名,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区)招办负责;随迁子女到学籍所在县(区)报名,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县(区)有关部门负责。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重点人群的资格审查力度,并切实做好各类特殊类型招生的考生报考资格认定工作。

(一)随迁子女和初次户籍登记不在陕西人员的学籍和户籍(居住)情况是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重点。要按照我省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高中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严格审查报考者在陕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取得方式和入学注册手续,要按照“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要求,严格审查报考者学籍所在和实际就读学校是否一致,坚决杜绝学籍弄虚作假者违规报考。初次户籍登记不在陕西、户籍系由外省迁入我省的报考者,高考报名时除应提供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外,还必须提供户口簿或法定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各县(区)招办负责汇总辖区内户籍由外省迁入的考生,并报所属市(区)招办备案。市(区)招办负责将辖区内户籍由外省迁入的考生登记造册,并请本市(区)市级公安部门对有关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对经复核查实确属不符合报名条件者,坚决取消其在陕报考资格。

(二)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各类特殊考生,要交验相关原始证件,同时填写《特殊考生证明表》,并经主管部门审查。其中仅属于少数民族、不再具备其他照顾资格的考生无需填写此表,其少数民族资格由县(区)招办采集考生身份证信息后审查确认。各市(区)招办要将除少数民族考生外的特殊考生分类造册,报送省招办,由省教育考试院复核后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和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

(三)有关市、县(区)招办要参照《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在陕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陕试普招〔2019〕3号)规定,做好国家、地方、高校3个专项计划的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并于2019年12月10日前,为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加注相应标记。

(四)少年班考生凭报考学校通知单报名,各县(区)招办负责在网上报名系统中为符合报考条件的少年班考生加注相应标记。在陕就读内地西藏班、新疆班的考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

(五)各县(区)招办要在网上报名时登记残疾考生的残疾证号等信息,并录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教育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教学〔2017〕4号),参加我省高考报名并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必须在报名期间,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报名所在县(区)招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逾期不再受理。相关市、县(区)要于2020年3月15日前,组织专家组对残疾考生进行现场确认完成综合评估,并将书面评估报告报省教育考试院。

(六)各地要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力度。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要将所有对考生资格有特殊要求的招生类型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所在中学和当地进行公开公示,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及时限等严格执行教育部信息公开公示工作规定。要认真受理有关高考报名的信访、投诉与举报,务必做到事事有调查,件件有回复。

四、加强管理,严防“高考移民”

各地要按照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2号)精神,严查使用假户籍、假学籍违规报名问题,坚决防范和打击“高考移民”。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充分发挥行政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强化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将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

对组织或参与“高考移民”活动以及为伪造中学学籍档案等行为提供便利的工作人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涉及“高考移民”的违规案件,除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主管领导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强信息管理,确保报名信息安全

高考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期间各级招办和报名学校均可通过考务平台取得相关考生信息。各级招办和报名学校要严格执行《陕西省考试招生信息管理工作实施细则》(陕试综〔2016〕23号)相关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所下载的考生报名信息不被泄露,特别是考生的身份证、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等涉及考生隐私的信息不被泄露。所下载的考生报名信息只能用于考试招生工作,不得将考生信息交予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将考生信息交予中介机构开展违规招生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校际间交换考生信息,坚决杜绝以任何形式利用考生信息进行牟利。考生本人对自己的报名信息要严密保管,无论有意或不慎将信息泄露给他人,由此产生与考生意愿相悖的后果,责任自负。

考试招生信息实行省、市、县级招办、报名学校分级管理。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级招办和报名学校要明确岗位责任,确保信息管理责任落实、信息处理及使用规范高效、信息交接及存储安全可靠。各市、县(区)招办对本地区考生信息安全负责,对因管理不善导致的信息泄露所产生的问题,由相关招办负责处理;产生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附件:

1.2020年陕西省回户籍所在县(区)高考报名考生学籍证明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2.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3.2020年陕西省高考报名非在校生学籍证明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2019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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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简介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简称陕西机电职院)创办于1986年,是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前身是合署办学的国家级重点中职、首批改革发展示范校——陕西省电子工业学校和陕西电子工业职工大学,隶属于陕西省教育厅。学校地处炎帝故里、西部工业重镇、陕西省第二大城市宝鸡市。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实施以爱国、文化、管理、课堂、实践、读书、体育、美育、劳动为核心的“九维育人”模式,全面提升办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近年来,学校先后被评为“陕西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信息产业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首批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首批国家和陕西省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教育部‘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产教融合促进计划建设院校”、“教育部中德职业教育汽车机电合作项目院校”;成为“国家电子信息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工程实施院校”、“陕西电子职教集团”和“宝鸡市现代装备制造职教集团”牵头单位;师生在国家和省、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争金夺银,荣获国家和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120多项,团体总分连续多年名列全省前茅。学校以培养岗位型、技能型、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充分发挥机电、制造类学科和专业优势,校企联合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形成了机电、电子、汽车、信息、加工制造等特色鲜明的装备制造专业体系,在全国率先试点实施现代学徒制,校企融合育人,探索建立的“理论实践一体化”教学模式和“校企双元”育人机制在全国深有影响,人才培养质量深受社会认可。学校实施“师资强校”战略,通过多方引进和培养,拥有一支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热爱职教事业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员工550人。先后有教师荣获陕西省教学名师、陕西省优秀教师、陕西省师德标兵等荣誉称号。积极组织开展教研、科研活动,整体学术水平不断提高。近年来,出版各类教材48种,在各类刊物上发表论文240余篇,立项各级各类教科研课题110余项,取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一项,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一项、二等奖两项。学校高度重视学生就业工作,构建了遍布全国的毕业生就业网络,与省内外100多家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固的用人合作关系,很多优秀毕业生已成为单位的骨干力量。学校先后为烽火、凌云、宝光、施耐德、汉德车桥、吉利汽车、秦川机床、合力叉车、中铁一局、中铁三局、中铁七局、中铁电气化局、一汽丰田、上海大众、天猫养车、长安汽车、长城汽车、中兴通讯、西安三星、海康威视、京东方、好利来、动高集团等企业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毕业生以其优良的素质、扎实的专业技术和娴熟的岗位技能深受用人单位的好评。学校在宝鸡市蟠龙高新技术产业园建成新校区,形成“园中有校、校中有企、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独特办学优势。同时,联合政府、行业、企业共建“吉利智造学院”、“风标制造产业学院”、“中兴产业学院”、“钛及先进材料产业学院”、“无人机产业学院”和“宝鸡擀面皮产业学院”等各具特色的产业学院,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和区域产业发展需求,努力将产、学、研、用融为一体,着力打造“西部产教深度融合示范基地”。 现有宝福路、蟠龙新区两个校区,占地面积约1100亩,建筑面积约24万平方米,拥有8个校内实训基地和100多个实验室,其中国家级电工电子技术实训基地和汽车运用与维修实训基地2个、省级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性实训基地1个、省级机电技术精品专业实训基地1个、省级数控技术应用专业性实训基地1个;建有各类文体场馆、基础设施;现有智能制造学院、电子与信息学院、汽车工程学院、铁道工程学院、经管与艺术学院共5个二级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部、体育部共3个教学部门,开设智能控制技术、铁道信号自动控制、新能源汽车技术、动漫制作技术、建筑工程技术、高速铁路客运乘务、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等35个专业,现有各类学生11000余人。俯首躬身,掬泾渭之水育芳馨桃李;职教兴校,借秦岭之木写鼎盛春秋。过去的三十多年,学校励精图治,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硕果累累,成绩卓著。当前及“十四五”期间,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主动对接“一带一路”、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面向智能制造产业高端和高端产业,聚焦蟠龙新校区和“双高”建设,突出“扩规模、提质量、创特色、树品牌”总体思路,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主线,深化综合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多元兴校、特色强校、质量立校、智慧优校、人人为校,不断推进内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升办学综合实力和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形成“一院一特色、一院一产业”,争创立足陕西、面向西部、辐射全国的智能制造特色“双高”院校!
  • 西安工业大学西安市未央区
    学校简介西安工业大学创建于1955年,是国家“一五”计划156个重点建设项目的军工配套项目,具有鲜明的军工特色,是兵器行业部署在西北地区唯一的本科院校。65年来,学校践行“敦德励学,知行相长”的校训,弘扬“忠诚进取,精工博艺”的校风,注重学生军工品格的锤炼,强化工程实践能力的培养,为区域经济和国防工业输送了14万余名高级专门人才。学校占地面积1200亩,校舍建筑面积80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员工1900余人,全日制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2800余人,本科生约1.8万余人。学校现有15个教学单位,有“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和“机械工程”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专业硕士授权类别;学校有56个本科专业。学科专业涵盖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教育学、艺术学等8个学科门类。目前,学校有5个学科获批国家国防特色学科,1个学科入选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7个学科列入省级优势学科和特色学科建设项目。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有5个学科上榜,上榜学科数位于省属高水平大学前列。学校6个专业列入“卓越工程师教育培训计划”。6个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22个专业获批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个,9个专业通过工程教育认证,省级特色专业9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8个。学校有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国家级一流课程6门,省级一流课程17门,省级精品课程21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54门,省级创新创业教育课程6门。学校有国家级实验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建设项目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8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6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4个,省级校外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2个。学校2009年和2014年两次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近10年,学校获省级教学成果奖22项(其中特等奖4项、一等奖6项)。2012年成为“陕西省大学生创新能力综合改革试点院校”,2016年成为“陕西省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陕西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2017年成为“陕西省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9年成为陕西省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与培训基地。近年来学生在“互联网+”等全国创新创业大赛中斩获国家级奖项,成绩优异。长期以来学校注重平台和团队建设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学校现拥有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其他省部级研究基地23个。2019年获批共建“轻合金新材料校企联合研究中心”是我校首个“四主体一联合”校企合作共建省级研究中心。拥有陕西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2个、陕西省高校青年创新团队4个,在光学先进制造、特种加工、高性能轻质合金新材料、兵器测试与控制技术等学科具有承担重大科研项目的能力。学校目前承担着科技部、教育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家社科规划办公室、军委科技委、装备发展部、军兵种装备部、国家国防科工局及省市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委托的各类项目千余项。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成果在国家国防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15年至今,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国防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4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40余项。学校大力加强产学研结合,2017年获批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奖,列入西安全面创新改革高校试点单位,2019年获批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奖1项。学校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620人;有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师德先进个人2人;现有国家级人才13人,其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3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人;省级人才19人,其中陕西省“三秦学者”岗位特聘教授1人;陕西省“特支计划”教学名师项目入选者2人,陕西省宣传文化系统“六个一批”人才2人;陕西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6人。省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4人、省青年科技新星9人、省人文社会科学青年英才3人;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25个,省级教学名师19人。“十二五”以来,学校各项事业取得了较快发展。2011年,学校成为陕西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2012年,实现陕西省人民政府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建。2013年,学校获批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14年,获批成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2015年,学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016年实现陕西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2017年,实现陕西省人民政府与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共建。2018年,入选陕西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9年,获批6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优势学科、专业、团队和平台 科研及教学成果: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2项省级教学成果获奖33项5个国家国防特色学科:光电成像技术、军工制造及其自动化、军用关键材料、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武器系统与工程。1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金属材料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力资源管理、机械电子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电子信息工程、信息对抗技术、会计学、产品设计。6个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测控技术与仪器、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软件工程、金属材料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测控技术与仪器、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金属材料工程、软件工程、人力资源管理、自动化。9个专业通过工程教育认证:测控技术与仪器、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金属材料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2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金属材料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金属材料工程”专业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双语教学课程:材料科学基础双语课。6门国家级一流课程:创新创业学、电工电子技术、创新工程实践、机械设计基础、光电仪器设计、书法创作实践。3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精密与超精密加工及测量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新型网络与检测控制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光学先进制造与光电检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西安工业大学-陕西北方动力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电工电子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金属材料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力资源管理、机械电子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电子信息工程、信息对抗技术、会计学、产品设计、汉语言文学、测控技术与仪器、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书法学、工业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信息与计算科学、通信工程、材料化学。9个省级特色专业:测控技术与仪器、金属材料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力资源管理、自动化、光电信息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汉语言文学。17门省级一流课程:创新创业学、数字电子技术基础、材料研究方法、行书教程、超空泡射弹水下试验测试虚拟仿真实验、齿轮智造虚拟工厂仿真实验、火炮基本运动机构创新设计与测试虚拟仿真实验、涉危化品实验关键单元操作规范的虚拟仿真、汇编语言与微机接口、电工电子技术、机械制造基础、中外城市建设史、创新工程实践、机械设计基础、光电仪器设计、中国现当代文学、书法创作实践。21门省级精品课程:光学零件工艺、材料科学基础、机械制造基础、机械设计、工科电路分析、物理光学、工程力学、机电系统设计、软件工程、光学零件工艺学、模拟电子技术基础、市场营销、工程测试技术、书法、仪器制造工艺学、大学物理、数字电子技术基础、计算机网络、材料加工基础、信号与系统、机械制造工程学。25个省级教学团队:光学系列课程教学团队、金属材料工程专业教学团队、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教学团队、电工电子教学实验团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教学团队、工商管理类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团队、书法专业教学团队、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教学团队、工科数学教学团队、机械电子教学团队、材料物理专业教学团队、软件工程专业教学团队、机械设计系列课程教学团队、自动化专业教学团队、信息对抗技术教学团队、土木工程专业核心课程群教学团队、汉语言文学专业教学团队、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教学团队、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教学团队、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教学团队、大学物理教学团队、产品设计专业教学团队、大学英语教学团队、材料化学专业教学团队、软件设计类核心课程教学团队。
  • 学校简介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是从2005年起先后由延安10所大中专学校逐步合并而组建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其前身为中国共产党1937年在延安创立的第一所师范学校——“鲁迅师范学校”。学校位于延安枣园革命旧址西侧。校园占地830亩,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内设石油与化学工程系、经济管理系、农林与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医学系、航运工程系、师范教育系(延安师范)、艺术系(延安鲁迅艺术学校)、电子信息工程系、旅游与酒店管理系、继续教育学院(延安教育学院)、士官学院、公共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等10系2院1部共13个教学机构;下设职业技术技能培训中心(延安技工学校)、中职教育中心(宝塔区职教中心)、附属中学、附属小学、创新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等6个附属机构。现有教职工956人,其中,专任教师517人,“双师型”教师279人,正高34人,副高278人,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7人,陕西省职教名师 5人。开设涵盖石油、化工、机电、经管、师范、艺术、农林、建筑、医学、旅游及航运11个领域、覆盖延安支柱产业和重点行业的42个专业,其中,国家骨干专业2个(航海技术、石油化工技术),省级重点专业5个(石油化工技术、油田化学应用技术、油气地质勘探技术、大数据与会计、油气智能开采技术),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3个(石油化工技术、护理、工程造价),省级1+X证书制度试点专业12个。拥有十大实训中心、183个校内实训室、232个校外实训基地,其中,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西部船员培训基地),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延安装备制造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4个(石油工程、化工技术、经济管理、航海技术)。现有各类在籍学生1.8万人,其中全日制在校生1.3万人。累计输送毕业生4万多名,就业率连年保持90%以上,“圣地石化人”“圣地海员”“圣地幼师”“圣地士官”“圣地护士”等人才品牌被行业、企业广泛认可。近年来,延安职院秉持“延安精神立院、德能并重育人”的办学使命,坚持“传承枣园灯火、培育能工巧匠”的延职精神,聚焦党的政治建设、师德师风建设、立德树人任务落实、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深入推进产教融合发展,内涵建设进一步强化,专业设置更为合理,办学特色更加鲜亮,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服务经济社会能力显著增强,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当前,延安职院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抢抓职教改革新机遇,全面实施“双高”建设,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主动融入区域发展,服务国家战略,把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大有可为”的殷切期盼,转化为延职“大有作为”的具体行动,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和技术支撑。(2022年1月更新)办学荣誉◆陕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海军、空军、武警部队定向培养士官院校◆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西部海员培养基地◆中国职教学会人文素质研究会革命传统教育研究中心◆共青团中央青少年培训基地◆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BIM专业应用技能培训基地◆陕西省人社厅职业技能鉴定站◆石化行业职业教育与培训全国示范性实训基地◆陕西省教育厅普通话测试站◆清华大学后勤员工培养输送基地◆陕西省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基地◆延安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学校●陕西省文明校园●陕西省平安校园●陕西省爱国拥军模范单位●陕西省高等学校智慧校园培育校●陕西省教育帮扶“双百工程”先进单位“五连冠”●陕西省高校公寓管理先进集体“四连冠”●陕西省教育系统信息工作先进集体“三连冠”●陕西省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陕西省大学生征兵工作先进学校●全国思政工作创新案例50强●陕西省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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