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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将于6月28日开始
2024-06-25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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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做好2024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方式

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可自行上网或到中学(报名点),凭考生号和密码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志愿确认。

(一)填报网址。https://pg.eeagd.edu.cn/ks。

(二)志愿确认。不设现场签名确认环节。使用高考报名时绑定的手机号码接收短信验证码或人脸核验两种方式中的任一种,完成网上志愿填报及确认。投档录取以考生网上最终确认的志愿为依据。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好本人的考生号、密码、手机短信验证码,不得委托他人填报志愿。

二、填报时间

填报志愿分两个时段进行,具体如下:

第一时段:6月28日9:00—6月29日16:00。本时段仅填报需政审、体检、面试的提前批本科军队、武警、公安、司法、消防、飞行技术等院校专业组志愿和提前批专科定向培养军士院校专业组志愿,报考上述院校专业组志愿的考生须在本时段填报并进行网上确认志愿信息。其他志愿在第二时段填报。

第二时段:6月29日19:00—7月4日16:00。除第一时段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外的其他所有各批次、各科类(普通类、艺体类等)院校专业组志愿,均须在本时段填报并进行网上确认志愿信息。

三、填报流程

(一)了解招生录取政策。考生填报志愿前,要认真查阅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招〔2024〕2号),了解平行志愿、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批次及类型、志愿填报要求、投档原则;登录拟填报高校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查看拟填报高校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的录取规则、身体条件限制等要求。

(二)查阅招生专业目录。考生根据本人高考成绩、排位和《关于公布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考考生成绩各分数段数据的通知》中各分数段的人数情况,查阅省招生办公室编写的《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普通类物理版”“普通类历史版”“体育艺术版”)(下称《招生专业目录》)、《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志愿填报指南》,以及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的《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特殊类型招生专业目录》,选择适合的高校和专业进行填报。志愿填报期间,考生要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eea.gd.gov.cn)和微信公众号(ID号:gdsksy)关于增补或更正《招生专业目录》信息。

(三)对照招生体检要求。考生要认真阅读《招生专业目录》重要说明及高校招生章程,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和本人体检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填报。考生不应填报自己身体条件受限的专业,如因此被高校退档,后果自负。

(四)拟定志愿草稿表。考生上网填报志愿前,可预先填写《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附件,下称《考生志愿表》),该表可在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下载。

(五)网上填报志愿及网上确认

1.录入院校志愿。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本人高考报名时的考生号和密码登录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如忘记登录密码,可通过已经绑定的手机号码重置密码),按照事先填写并校对正确的《考生志愿表》,录入各批次志愿的院校代码、院校专业组代码、专业代码、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并在网上提交。

考生需逐批次填报志愿,在提交某一批次所填报的志愿后,系统先进行志愿校验,如果出现红色警告字符,则不符合专业招生条件,该批次所填志愿将无法保存,请考生根据提示信息,仔细核对院校代码、院校专业组代码、专业代码,直至修改正确为止。核对该批次志愿无误后,请保存所填志愿。

2.网上确认志愿。考生填报的所有批次志愿保存后,须进行网上确认。考生点击“志愿确认”按钮选择短信验证码或者人脸核验中的任一种方式进行志愿确认。选择短信验证码方式的考生将会在手机(高考注册时绑定)收到6位数字验证码,考生在系统中输入验证码即可完成志愿确认,验证码有效时间为3分钟,超过有效时间则需重新获取验证码;选择人脸核验方式的考生,按照提示在摄像头前完成指定的操作,系统核验操作人与考生本人一致后,即可完成志愿确认。考生未在网上进行志愿确认的,其填报的志愿无效,后果自负。

3.修改志愿时限及次数。考生志愿未在网上确认前,在规定时间内(第一时段:6月28日9:00—6月29日16:00;第二时段:6月29日19:00—7月4日16:00)可多次上网修改本人填报的志愿;考生首次“确认志愿”后,如需更改,最多可进行2次取消志愿确认,修改并重新确认志愿。

取消志愿确认后,无论是否重新修改,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再次进行网上确认,否则志愿无效。录取时以考生网上最后确认的志愿为准。

4.填报志愿提醒。在规定的时间内(第一时段:6月29日16:00;第二时段:7月4日16:00)截止后的2小时内(第一时段:6月29日16:00—18:00;第二时段:7月4日16:00-18:00),考生志愿信息不可修改,但可继续完成志愿确认。考生应在志愿确认后,及时重新登录志愿填报系统查看志愿确认状态。

为避免网络“塞车”,请考生注意避开志愿填报高峰期,减少连续在线时间,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完毕。逾期未填报志愿的(含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志愿),责任由考生自负。此类考生,只能在相应批次征集志愿阶段,补报有缺额计划的院校专业组志愿。

四、注意事项

(一)志愿填报应有合理梯度。2024年,我省招生录取批次分提前批次、本科批次、专科批次3个录取批次。具体批次及院校专业组志愿个数见《考生志愿表》。考生填报时,可登录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考志愿填报辅助系统,系统免费对所有考生开放,考生使用高考考生号及高考报名时设置的登录密码进入系统,查看近年各在粤招生高校和各专业的往年录取分数、投档最低排位等情况,以及各高校2024年在粤招生计划等,结合本人高考成绩和排位,按照“冲”“稳”“保”思路,适当拉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和专业志愿之间的梯度,提高被录取机会。

(二)查询高校招生章程。考生要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站或高校门户网站查询拟填报院校的招生章程,详细了解院校办学性质、招生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等,避免填报不宜就读的专业,避免投档后被高校退档。

部分公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以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高校的收费较高,请考生结合自身家庭经济情况,详细了解清楚相关高校奖、助、贷政策后再填报此类高校或专业志愿。注意不要将独立学院等同于某某大学的二级学院。

(三)高校招生录取顺序。除专科提前批次定向培养军士、专科层次卫生专项计划院校安排在本科录取批次结束后、专科录取批次开始前进行外,其他批次院校原则上按照《考生志愿表》先后顺序进行。

(四)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要求。普通高中应届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注意,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均须合格,方可投档。否则,其填报的志愿无效,不能参与投档录取。

(五)报考强基计划的考生

强基计划志愿无需填报(其他院校志愿仍需填报)。强基计划安排在提前批开始录取前进行(即其他所有院校开始录取前完成),省招办根据招生院校确定的录取名单办理录取备案手续,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投档。

(六)报考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的考生

1.符合我省2024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要求,已完成“高校专项计划”院校报名、资格审核,被高校确定入选资格并经公示的考生,可填报“高校专项计划”。

2.经招生院校确认资格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符合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及综合评价资格等特殊类型的考生,须在“特殊类型招生院校”志愿栏中填报相应院校志愿,具备以上资格的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一个院校专业组进行填报。具有资格,但未在“特殊类型招生院校”志愿栏填报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相应特殊类型报考和录取资格。考生要与其测试高校确认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并在志愿填报时正确选择报考高校,避免填报了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高校,导致未能被录取。由此产生的后果,考生自负。

3.招收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资格考生的院校,在本科录取批次正式投档前完成录取工作。

4.北京外国语大学、浙江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南方科技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上海纽约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昆山杜克大学等11所高校在我省实行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试点,高考成绩符合要求并经高校公示已获资格的考生,只能在“特殊类型招生院校”的“综合评价”志愿栏中选择一所院校填报。

(七)艺术类[含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戏曲类(省际联考)专业]考生

1.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注意各招生院校对专业省统考考试类型及成绩的要求。艺术类专业招生分为统考、统考合格基础上的校考(简称“统考+校考”)以及戏曲类专业省际联考三种类别。其中“统考+校考”及本科层次戏曲类专业省际联考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实行顺序志愿,依次按“统考+校考”、戏曲类省际联考顺序投档。“统考”及专科层次戏曲类专业省际联考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工作与普通类本专科专业同批次录取。

2.本科层次戏曲类省际联考考生原则上在专业省际联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照文化课成绩投档。

3.我省艺术类统考及专科层次戏曲类省际联考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在考生文化课成绩、专业省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统考按“文化课成绩×50%+专业省统考成绩×2.5×50%”合成总分,播音与主持类统考按“文化课成绩×60%+专业省统考成绩×2.5×40%”合成总分,专科层次戏曲类省际联考按“文化课成绩×50%+专业省际联考成绩×2.5×50%”合成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投档。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务必了解相关招生政策,并分类别、分专业、分专业省统考考试类型、分批次查阅艺术类院校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必要时可直接向招生院校咨询。

4.音乐类、表(导)演类和播音与主持类考生在报考志愿时,要根据拟招生高校要求,并结合自身所具有的专业省统考成绩类别,音乐类在音乐教育[含音乐教育、音乐教育(器乐主项)和音乐教育(声乐主项)]、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选择与之对应的方向进行填报,表(导)演类在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选择与之对应的方向进行填报,播音与主持类在播音与主持(普通话)、播音与主持(粤语)选择与之对应的方向进行填报。

5.艺术类考生要处理好跨类兼报问题。艺术类考生不能在同一批次内既报艺术类院校专业组志愿又报普通类院校专业组志愿,只能选择一种填报。

(八)体育类考生

我省体育类院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在考生文化课成绩、专业省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文化课成绩×40%+专业省统考成绩×2.5×60%”合成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投档。体育类考生要处理好跨类兼报的问题,不能在同一批次内既报体育类院校专业组志愿又报普通类院校专业组志愿。

2024年起,我省在原有的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游泳等专项的基础上增设了健美操、啦啦操专项,部分招生院校根据本校人才培养需要提出了相应专项要求,考生在报考志愿时,应注意查看院校是否有提出专项要求,并选择自身专项与之对应的院校专业进行填报。

(九)报考空军、海军招飞院校、军检、公安、定向培养军士院校的考生

1.报考空军、海军招飞、军检、公安、定向培养军士院校的考生,须在第一时段内填报。同时需在第二时段填报其他所有各批次院校志愿。

2.报考空军、海军招飞院校、军检、公安、定向培养军士院校等需政审、体检、面试院校专业组志愿的考生,请在填报志愿前认真阅读有关附件,也可直接向招生院校电话咨询或登录院校网站查询。

3.已被春季高考录取的考生,可报考定向培养军士,但仅限报考提前批专科定向培养军士院校,不能报考其他类别的专科院校,如被定向培养军士院校录取,取消其春季高考录取资格。

(十)报考少数民族班的考生

符合《广东省民族宗教委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收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工作的通知》(粤民宗规〔2020〕1号)规定的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招收少数民族班院校时,须在本科录取批次普通类本科院校栏目中填报相关院校专业组志愿。

(十一)报考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的考生

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应在本科录取批次普通类本科院校栏目中填报。

(十二)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

符合广东省重点高校招收专项计划(下称地方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如成绩达到地方专项计划录取最低分数线的,可在本科录取批次中普通类本科院校栏目中填报志愿。未经地级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审核认定资格且公示的考生,或经省招生办公室复查不具备报考资格的考生,所填报的“地方专项计划”志愿无效。地方专项计划考生录取与普通本科院校录取同步进行。

(十三)报考教师专项计划、卫生专项计划的考生

高考成绩分别达到本科“教师专项计划”或本、专科“农村卫生专项计划”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可在相应批次的教师专项计划、卫生专项计划栏中填报相应院校志愿。被录取考生须按要求签订培养协议。

(十四)报考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珠海学院的考生

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珠海学院在内地招生,参加内地高校统一录取。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安排在提前录取批次非军检院校中填报志愿,这两所高校录取时均按高考统一考试成绩(不含加分)投档。香港珠海学院安排在本科录取批次普通类中填报志愿。

(十五)报考香港地区高校单独招生的考生

根据教育部规定,报考香港地区有关高校单独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内地高校统一录取,省招生办公室不再向其他高校投放已被香港地区高校录取的考生档案。

(十六)征集志愿录取

录取期间,高校如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由省招生办公室公布征集志愿资格线,面向符合条件但未被录取的当批次征集志愿资格线上的考生征集志愿,进行二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要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征集志愿院校及缺额计划数、报考条件等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网填报征集志愿。各批次征集志愿时,考生可根据征集志愿填报条件及资格分数线,填报相应的征集志愿院校专业组及专业。

五、组织管理

(一)强化领导和组织管理。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组织考生填报志愿工作的主体责任。要把国家对高校学生的资助政策传达到每一个考生。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组织辖区内各县(市、区)开展志愿填报工作,及时发放各类招生专业目录,及时公布增补或更正的招生专业目录信息。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通过各种方式及时公布增补或更正的招生专业目录信息,并为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提供设备、网络填报志愿,及时了解各中学(报名点)志愿填报进度、整理汇总遗留问题报地级市招生考试机构处理。各中学要认真组织考生做好志愿填报系统绑定手机号码的工作,在规定的时段内,按时段分别通知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并帮助考生解决志愿填报中遇到的困难,特别是要在志愿填报截止前督促考生及时进行网上志愿确认。

(二)优化填报指导服务。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要加强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及招生政策的宣传和解读,让每一位考生充分知晓相关政策和要求。要指导考生认真阅读高校招生相关政策、招生专业目录;提醒考生务必登录高校门户网站或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了解拟填报高校的招生章程及有关信息,在成绩公布前根据估分情况,草拟填报志愿方案,在高考成绩公布后,根据实际情况再对志愿方案做必要的修改和调整。省招生办公室在公布考生高考成绩及各招生批次录取最低分数线时,同时公布各科类考生分数区间人数和考生排位,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中学(报名点)和考生要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及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文件和要求。今年,教育部首次推出免费的“阳光志愿”信息服务系统,该系统基于招生、就业、调查、测评等大数据,结合深度专业和职业解读,提供志愿推荐、专业介绍、心理测评、就业去向及前景查询等服务。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要做好该系统宣传推广工作,引导考生登录“阳光志愿”信息服务系统,帮助考生从高校专业培养、就业方向、职业发展等方面进行全方位了解,切实做好志愿填报指导服务工作。

(三)规范志愿填报管理。各地、各中学要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禁学校和教师与校外培训等社会机构合作,通过为考生提供志愿填报咨询服务收取费用、谋取利益。各中学不得为中介机构提供宣传咨询的场地;各地教育部门要联合网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志愿填报咨询活动的监管,加大治理收费不规范、价格欺诈及虚假宣传等问题力度,提醒考生谨防“高价志愿填报指导”诈骗陷阱。

(四)增强信息安全防护管理。各招生考试机构及中学(报名点)不得通过代理服务器登录使用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并做好计算机病毒防范和故障排查工作,确保网络安全;同时,要切实加强考生信息安全管理,考生志愿填报账号由考生个人保管,指导考生妥善保管好个人信息;严防考生志愿填报账号、密码、手机验证码被他人盗用或窃取,严防考生志愿被篡改,严禁各中学(报名点)和教师代替或干预考生填报高考志愿。

附件:2024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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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简介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英文缩写GTIIT)是由享誉全球的知名高等学府以色列理工学院(英文缩写Technion)与汕头大学(英文缩写STU)合作办学的一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大学,是我国目前唯一一所理工科中外合作大学,也是以色列理工学院创建的中国校区,坐落于广东省汕头市。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于2016年12月5日由中国教育部批准正式设立,2017年第一年招生,是我国第一所引进以色列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大学,也是目前我国与以色列在教育领域合作的代表性项目。其建设得到两国政府的高度重视,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汕头市人民政府和李嘉诚基金会的全力支持。 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将致力建设成为一所具有国际公认高水平教育、科研和创新能力的研究型大学,全面引进全球知名的以色列理工学院的优质教育资源,开展教育教学创新,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全球视野和人文素养的卓越工程师和科技人才。广东省人民政府、汕头市人民政府和李嘉诚基金会共同支持学校的设立。2018年,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被列入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计划”,成为入选该项计划的最年轻的高校。材料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等四个学科同时被列为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学科。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的教学语言为英语,最终将设置涵盖工学、理学和生命科学三个领域的10个专业,在校学生规模达5000人。学校依法授予学士、硕士及博士学位,毕业生将获得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以色列理工学院的学位证书。学校现任校长为中国科学院院士、科技部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首席科学家、美国物理学会会士龚新高教授。常务副校长为国际知名纳米物理学家、原以色列科学基金会精密科学部主任David Gershoni教授。
  • 深圳技术大学深圳市坪山区
    学校简介办学定位 深圳技术大学是广东省和深圳市高起点、高水平、高标准建设的本科层次公办普通高等学校。2015年,深圳市委市政府开始筹建深圳技术大学。2016年3月,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设立深圳技术大学筹备办公室的通知。2017年7月,深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发布关于设立深圳技术大学(筹)的通知。2017年9月、2018年9月深圳技术大学(筹)依托深圳大学分别招收了226人和807人。2018年11月30日,经教育部批准正式设立深圳技术大学,学校独立招生,标识码为4144014655,定位于应用型高等学校。2019年9月,学校首年独立招生录取807人,招生的六个省份均高于一本线(高优线/自招线)录取;其中,广东省理科投档线进入前十。 学校充分借鉴和引进德国、瑞士等发达国家一流技术大学先进的办学经验,致力于培养本科及以上层次具有国际视野、工匠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高水平工程师、设计师等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努力建成一流的应用型技术大学。办学特色 • 紧密对接产业需求设置学科专业。 根据《中国制造 2025》和深圳、珠三角地区产业发展急需设置学科专业。 • 弘扬工匠精神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采取“教授负责制”培养模式,学生入学后即进入实验室,跟随教授学习专业技术。课程设置秉承“来自实践、面向应用、立足本地、放眼全球”理念。 • 坚持开放办学培养国际化人才。 积极引进世界一流应用技术大学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管理体制和师生评价体系,与国外高校及机构开展共建二级学院、联合培养学生、引进师资力量,共建实验室、联合成立测试中心等多种形式的深度合作。 • 坚持产教融合深度开展校企合作。 积极与行业协会、龙头骨干企业、科研院所建立新型战略伙伴关系。将学校建设成为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前沿技术研发、人才创新创业的新高地。 • 全球揽才建设专业化高水平师资队伍。 从德国、瑞士等应用技术大学引进专、兼职高水平教师;从企业、产业界引进高水平技术骨干,致力于打造一支既有突出教学能力、又有丰富技术开发及应用经验、有技术大学特色的师资队伍。学科规划 着力建设面向国家和地方发展需要的,以工学为主,理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并按计划分布发展和优化学科布局。目前,学校已开设26个专业,所开专业涵盖工学、理学、管理学、艺术学、文学5个学科门类;至2025年,学校将继续大力加强专业建设,全面发展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医学、文学等7个学科门类。
  •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深圳市南山区
    学校简介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简介深圳职业技术学院1993年创建,是国内最早独立举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院校之一。建校以来,深职院人艰苦创业,开拓进取,不断创新教育教学理念、办学体制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创造了中国高职教育的多个第一。学校依托珠三角产业发展,秉承深圳特区改革创新精神,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学校教育的根本任务,立足于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办学特色,各项事业取得骄人成绩,被誉为中国高职教育的“一面旗帜”。为紧密契合“中国制造2025”等国家重大战略和深圳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学校在2016年底召开的第三次党代会工作报告中提出“三个服务、五个定位、一个率先”的战略发展目标,始终坚持为党和国家服务、为深圳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学生健康成长成才服务,努力成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的先行者、复合式创新型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摇篮、企业家的摇篮、深圳中小微企业技术研发中心、深圳市民终身教育学校与中国职业教育师资培训重要基地,率先建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职业院校,为世界职业教育发展贡献“深圳模式”。一、办学基础条件办学规模:全日制在校生23845人。专业设置:现有专业83个,所有专业对接深圳主导产业、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及优势产业;建立15个专业群,每个专业群含3个以上专业,建有专业随产业动态调整机制,专业(群)结构合理。师资队伍:生师比16.30:1,兼职教师占比30.07%,兼职教师承担专业课占比22.34%;专任教师总数1463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专任教师占比90.4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任教师占比49.35%,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任教师167人;“双师型”专任专业课教师占比90.41%;近五年获国家级奖励或荣誉29项。人才培养:实践教学课时占比63.36%;顶岗实习时间达到6个月以上;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项目有54个,与华为等41家规上企业签署合作协议,与华为、比亚迪等500强企业或行业领军企业共建特色产业学院14所;近两届获教学成果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或省级最高奖26项,2018年获国家教学成果奖特等奖1项,实现了广东省各级各类教育在特等奖上零的突破。科研与社会服务:近五年,累计立项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623项;横向技术服务与培训年均到账经费5069.80万元;年均非学历培训人次数是全日制在校生数的3.4倍。基础设施:学校现有留仙洞、西丽湖、官龙山、华侨城、凤凰山、深汕合作区等六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4509.48亩,生均占地面积126.0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9.19万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筑面积33.21平方米;生均教学科研行政用房面积23.04平方米;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6.08万元;生均图书142.61册;现有校内理实一体化教学场所101个,生产(经营)性实训基地8个,校外稳定的顶岗实习基地588个。办学经费:以市财政投入为主,办学经费充足。近三年年均基本建设投资和教育事业费为30.96亿元。二、办学优势办学特色鲜明。学校秉承“敢闯敢试、开放包容、务实尚法、追求卓越”的深圳精神,率先探索具有高职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2019年10月,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视察深职院时高度肯定了学校的办学成绩和办学特色。同年11月,根据孙春兰副总理的指示,国务院在深职院举行推进全国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场会。2021年7月,深职院探索构建的“六融合”“六个共同”产教深度融合模式被国家发改委列入向全国推广借鉴的“深圳经验”。人才培养质量高。学校累计培养全日制毕业生15万余名,2021年毕业生初次就业率99.2%以上。毕业生在世界500强企业及行业领军企业就业率、毕业生创新创业率、毕业生起薪水平高于全国同类院校平均水平等多项人才培养质量指标,均位居全国高职院校前列。教学科研成果突出。拥有国家重点支持建设示范专业12个,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4项(其中特等奖1项、一等奖3项),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5项,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9个,国家精品课程53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43门;获批省部、市区级科研平台60个,获省、市级奖励71项,近五年科研到账经费7.9亿元,年均1.58亿元,科研经费总量位居全省高校前21名。师资力量雄厚。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463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占比49.35%,其中正高级教师167人。引培各级各类高层次人才454人次,其中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名、国家级教学名师2名、享受国务院特贴专家1名、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全国技术能手6名、珠江学者5名、广东省特支计划教学名师4名、省级教学名师7名、省级技术能手17名、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1个;柔性引进诺贝尔奖团队1个、长江学者和杰青团队3个。学校拥有教育部首批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引进美国霍夫曼诺奖团队等一批重量级团队,成立霍夫曼先进材料研究院、智能科学与工程研究院、智能制造研究院、新时代中国职业教育研究院、社会与经济发展研究院等高端平台,为珠三角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学校一直把人才培养作为中心工作,以培养适应智能时代需要的复合式创新型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瞄准未来社会和经济发展,紧贴深圳四大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布局专业,打造品牌专业,与华为、ARM、阿里巴巴、平安、比亚迪、裕同、天健等一流企业紧密合作,共建华为信息与网络技术学院、ARM智能硬件学院、比亚迪应用技术学院、裕同数字图文学院、天健建工学院等14所特色产业学院,校企共同制定专业标准、共同开发课程、共建师资团队、共同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在服务一流企业中成就自身一流。开设专业文化课程,大力培育工匠精神,厚植工匠文化,全面推进职业院校文化育人。学校已累计培养15万余名全日制专科毕业生,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6%以上,多项人才培养质量指标位居全国高职院校前列,深受用人单位欢迎。其中,240人获CCIE证书,35人获RHCA证书,59人获OCM证书,295人获HCIE证书。学校坚持以“产学研用”一体化的科研导向,重视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近年来,学校不断深化科研体制机制改革,大力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以及行业企业合作,组建成立了应用技术研究院、文化创意产品研究院、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等三大综合性研发平台。学校探索实施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以“五维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为引领,打造深圳中小微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全球技术技能人才创新创业教育中心,以及创新型人才和企业家培养的成长摇篮。通过系统设计、科学构建,协同推进从启蒙教育、预科教育、专门教育到指导创办企业的进阶式创业人才培养体系,搭建“四会两赛三联盟”双创交流平台和“创新型社团—创客中心—学生创意创业园”双创实践平台,逐步完善跨界融合、产品试制、创业孵化、创业投资的双创服务体系,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近年来获评首批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广东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深圳首批十大创新创业基地等。学校重视社会服务,发挥品牌优势,致力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和学习型社会建设。做好高水平师资培训,打造世界级的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做好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及职业资格认证工作,服务好地方经济发展需要;联合社区街道组建社区学院、特色学院,开展针对社区居民的健康、养老、旅游等培训项目,服务好地方社会发展需要;以办学理念和教学模式输出为主要内容,构建“理念—教学—师资—管理”四位一体的精准帮扶体系,服务好对口支援地区和院校的发展。2021年重点对口帮扶13所职业院校,累计对口支援西藏、新疆、贵州等地13个省、自治区的200余所职业院校。组建西丽社区学院、大鹏旅游学院等社区学院,与社区共同培养技能人才,打造开放办学、产教融合的“职教特区”;选派核心团队建设管理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开创了特区与老区携手共同发展职业教育的典范。学校紧扣国家发展战略,加快国际化办学步伐,充分利用区域与自身优势,深化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建校以来,已累计与40个国家和地区的181所高校和教育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包括英国、德国、法国、美国等发达国家以及新西兰、马来西亚、保加利亚、土耳其、波兰、匈牙利、缅甸、老挝等16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双方在学生交换、课程合作、科研合作、短期研修等领域开展了全方位、多层次、形式多样的教师和学生国际交流活动,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开办了国际商务(中澳)、金融管理(中澳)、物流管理(中美)和软件技术(中美)4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与香港专业教育学院黄克竞分校合办电气服务工程高级文凭合作课程,毕业生获得深港两地毕业资格,并成为首批获得招收海外留学生资质的高职院校和首个获批面向港澳台自主招生的高职院校。学校还联合中兴、招商港口等一批世界一流企业“走出去”,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在马来西亚马六甲应用技术大学设立职业教育与培训中心,推动马来西亚全国各类职业院校全面对接深职院标准。依托在保加利亚成立的职业教育与培训中心,输出学校专业标准。应邀为柬埔寨、蒙古等国家职业教育代表团举行专题培训班,输出职业教育经验。加强与职业教育国际组织的合作,成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职教全球联系中心之一,获批成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职业教育计划亚非研究与培训中心。在提高学校国际知名度与影响力的同时,为推动中国职业教育与语言文化走出去做出了积极贡献。学校办学成绩显著。2001年首家通过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实践教学基地优秀评估,2009年通过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验收,成为我国高等职业教育领域首批国家级示范校。近年来,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一流高职院校建设单位”、“首批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中国十大最具就业力高职院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高校”、“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中国十大创新型高职院校”、“黄炎培优秀学校奖”、“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广东省文明单位”、“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广东省首批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深圳市创新创业基地”等荣誉称号。(数据截至时间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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