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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
2022-06-21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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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黑龙江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详情下载附件查看。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2022年6月20日

考生必读: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及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招生计划

(一)本书所列各院校招生计划均属于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国家计划招生。

(二)目录中,在普通批次招生的院校,学校名称前标明的“理”,表示招理工考生,“文”表示招文史考生;在体育批次招生的院校,学校名称前标明的“理”表示招理体考生,“文”表示招文体考生;在艺术批次招生的院校,学校名称前标明的“理”表示招理艺考生,“文”表示招文艺考生。

(三)院校名称前面的数字为院校代号,后面括号内的地址为学校办学所在地(如个别专业办学所在地发生变化,在专业名称后面或院校备注中另有标注,仅供考生参考,具体以该校招生章程公布为准)。专业名称前面的数字为专业代号,后面的数字分别为招生计划数、学制和每年学费标准。

(四)本科院校的学制为四年及以上,高职(专科)院校的学制为三年或二年,“5+3”一体化专业标注的学制为本科阶段的学制。

(五)各院校及相关专业凡具有共性的说明或要求均在院校备注中予以注明。因受版面限制,本计划不能涵盖院校《招生章程》中全部事项。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应登录招生院校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站(https://gaokao.chsi.com.cn)或“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https://www.lzk.hl.cn),详细查询院校《招生章程》,全面了解所报院校在我省招生的详细信息(如体检、成绩等特殊要求),以防错报志愿。

二、体检结论

填报志愿时,考生须认真阅读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详见目录“二”)和院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有关体检要求。体检结论为“专业受限”和 “不宜就读专业”的考生一定要避开受限专业和不宜就读专业,以免因体检原因造成退档。选报军队、公安、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司法院校(中央司法警官学院、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在高职(专科)提前批招生的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军检、公安体检、消防体检、司法体检和政审、面试(具体要求以当年专项文件为准),并根据自己的体检结论及医师建议填报志愿。

三、投档办法

(一)我省在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本科专项计划(国家专项)、普通本科第一批 A段、普通本科第二批 A段、普通高职(专科)批 A段、艺术类本科批 A段、艺术类高职(专科)批 A段、体育类本科批和体育类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其他批次和类型仍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录取。

(二)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报考普通文史类和理工类的考生,以考生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作为排序成绩,按排序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位次。如排序成绩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以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按一定比例折算生成的综合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作为排序成绩〔综合分计算公式: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书法学专业综合分 =(专业课成绩 ÷专业课满分 ×750)×60% +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40%,戏剧与影视学类综合分 =专业课成绩 ×30% +文化课成绩 (含照顾政策分)×70%〕。按排序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位次,如排序成绩相同,按专业课成绩排序确定位次;如专业课成绩也相同,再按文化课成绩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文科综合 /理科综合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报考体育类的考生,以术科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按比例折算生成的综合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作为排序成绩〔体育类综合分 =(术科成绩 ÷术科满分 ×750)×60% +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40%〕。按排序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位次,如排序成绩相同,按术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如术科成绩也相同,再按文化课成绩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文科综合 /理科综合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三)平行志愿各批次投档分为模拟投档和正式投档。省招考院在正式投档前,进行模拟投档,按院校招生计划数的 100%、105%两个比例向招生院校提供生源信息(不含考生姓名、考号和志愿顺序),供院校确定调档比例参考。招生院校在省招考院规定的时间内,根据模拟投档情况确定正式投档比例意见,并上传至信息交互平台。如果院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回复调整投档比例和是否增加招生计划的意见,则按院校原下达的招生计划数的 1∶1比例投档。

(四)对文史类和理工类本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和普通本科第一、二批 B段,省招考院在其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志愿顺序按招生计划数的 110%投放考生电子档案。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再按调档比例补足缺额。

(五)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本科专项计划(国家专项)按院校招生计划数的 100%投档。

(六)艺术类本科提前批 A段、B段、艺术类本科批 B段和艺术类高职(专科)批 B段,省招考院按照“志愿优先”的规则进行投档。每批次投档时,先投放填报第一志愿的考生电子档案,由院校根据本校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若有个别院校招生计划未完成,再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进行第二志愿投档录取,依此类推。每次投档时,省招考院将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一次性全部投档到院校,由院校按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七)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院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计划的,可在院校调档分数线下 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补充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对未完成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采取网上公开征集志愿方式完成。

(八)报考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必须在“特殊类型招生录取院校志愿”栏内填报志愿。录取时,省招考院根据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成绩、试点院校给予的优惠分值和试点院校模拟投档线,按照考生所报志愿向院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由院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试点院校模拟投档线由省招考院按照普通本科第一批 A段所有院校在我省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院校应在平行志愿正式投档前使用预留计划完成录取工作。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原则上应全部录取,不得退档;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及时退回省招考院,进入“平行志愿投档”。未经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站和“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集中公示的考生,不予投档和录取。

(九)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均可报考香港、澳门有关招生院校。

报考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的考生须在我省本科提前批次填报志愿和录取。调档比例由院校与省招考院协商确定。

报考香港 13所单招院校(香港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大学、香港都会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大学、珠海学院、东华学院、香港恒生大学、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学院)的考生在院校规定时间内直接在院校网站上报名和填报志愿。省招考院在 6月 25日左右将考生的高考成绩提供给有关院校。院校在 7月 7日前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院校有关要求完成录取工作,并将录取名单报至省招考院。凡被香港 13所单招院校录取并经本人确认就读的考生,不再参加内地院校录取。

报考澳门 6所单招院校(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澳门城市大学、澳门理工大学、澳门旅游学院、澳门镜湖护理学院)的考生在院校规定时间内在院校网站上报名和填报志愿。省招考院于 6月 30日前将考生的高考成绩、我省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提供给有关院校。院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院校有关要求进行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被澳门 6所单招院校录取的考生同时可被内地院校录取,由考生自主选择录取院校。

(十)经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批准,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录取执行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填报志愿时,须在提前批“公安专科院校志愿”栏内填报志愿。

四、录取体制

招生院校和省招考院应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招生院校应按本校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规则进行择优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

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院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院校确定。招生院校要严格按照国家、我省有关要求及院校招生章程有关规定确定考生的录取或退档。招生院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不得超计划录取。省招考院负责监督招生院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五、公布成绩

6月 24日左右由省招考院发布高考成绩。发布渠道如下: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址:https://www.lzk.hl.cn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微信号:hljszsksy

黑龙江省教育厅官方网站,网址:https://query.hljedu.gov.cn

黑龙江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公众号,微信号:hljsjyt

省联通公司云平台,网址:http://2022exam.zenlab.cn

省移动公司云平台,网址:http://gaokao1.xiaozhu365.cn

http://gaokao2.xiaozhu365.cn

六、填报志愿

(一)网上填报志愿

我省采取网上填报志愿方式,分三次填报高考志愿。

第一次:6月 26日 -6月 29日,每天系统开放时间为 9:00-21:00。

填报文史类和理工类提前批次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志愿:军队、公安、消防和司法本科院校,部分普通本科院校(专业),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招飞本科院校及专业,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本科专项计划(国家专项)的院校;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艺术类本科批次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志愿。

第二次:7月 1日 -7月 4日,每天系统开放时间为 9:00-21:00。

填报文史类和理工类本科第一批次、本科第二批次和体育类本科批次、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志愿(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在特殊类型招生志愿栏中填报志愿)。

第三次:7月 6日 -7月 8日,每天系统开放时间为 9:00-21:00。

填报文史类和理工类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和艺术类、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志愿。

考生须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按照相关填报说明填报志愿。

(二)网上填报征集志愿

每批次所设院校志愿投档结束后,院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省招考院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上公布,公开征集志愿。考生登录网站查询后,未被录取且成绩(含照顾政策分)达到征集志愿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在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网上公开征集志愿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可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网上公开征集志愿,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原报志愿无效。

七、填报志愿须知

(一)阅读院校招生章程

院校《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院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等学校、公办或民办高等学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等),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如有无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艺术类招生中对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和其他科目有特殊要求等),学费标准,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

院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因此,考生填报志愿前必须认真阅读《招生章程》,尤其是录取规则部分。现举几例说明院校录取规则中确定考生所录专业时的操作规则:

1.“分数优先”是指院校对进档考生按成绩从高到低排队,排位高的考生优先被检索,并按其所报专业志愿顺序分配专业。即当检索到某个考生时,如果该生所填第 1个专业没录满,该生被分配到该专业;如果该专业已录满,则依次检索该生所报的后续专业志愿。当某个专业志愿有剩余计划时,该生就被分配到该专业;若该生所填几个专业都已录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该生录取结束后,才考虑排位仅次于他的考生,依次类推,直至计划录满为止。这种规则的特点是侧重于成绩,高分考生优先选择专业。

2.“专业志愿优先(专业清)”是指院校根据已调档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进行专业安排,即首先将所有进档考生根据其所报第 1专业志愿按成绩进行排队,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底分依次给考生安排专业,超过专业招生计划数的考生不会被分配专业。第 1专业志愿处理完毕后,将所有未定专业的考生根据其所报第 2专业志愿按成绩进行排队,再根据各专业剩余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底分依次给考生安排专业。以此类推,直至处理完所有专业志愿。最后,将还未确定专业且填报了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有缺额计划的专业中去。如果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能录取,且不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则会被退档。这种规则的特点是侧重于专业志愿,志愿优先。

3.“专业级差”是指招生院校在进档考生中录取非第 1专业志愿(即第 2至第 6专业志愿)考生时,比录取前一个专业志愿的考生要高出一定分数的差值。如某招生院校规定专业级差为 2分,则在录取时,会先将第 2专业志愿的考生排序成绩减去 2分,将第 3专业志愿的考生排序成绩减去4分,以此类推,然后和第 1专业志愿的考生根据新形成的排序成绩一起排序,从高到底确定考生录取的专业。这种规则的特点是即侧重于成绩,又兼顾志愿。

(二)模拟填报志愿

为使考生熟悉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和填报志愿流程,省招考院将开通高考网上填报志愿模拟系统,考生可模拟填报,模拟填报的志愿无效。具体开通时间请考生关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发布的公告。

(三)妥善保管志愿密码

填报志愿的初始密码是考生本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首次登录网报志愿系统后,系统将强制要求考生修改初始密码。建议考生在网报系统开放后及时上网修改初始密码,要牢记修改后的密码。登录密码是进入志愿填报系统的唯一认证标识,是确保考生志愿信息安全的重要保障,必须由考生本人保管,不得转交老师或其他人代为保管,以防密码失密。因考生本人保管密码不善或密码使用不当引起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填报志愿步骤

1.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进入“网报中心”选择“2022年黑龙江省高考网上填报志愿入口”,进入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必读页面。

2.认真阅读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必读,点击“已阅读考生必读”,进入网上填报志愿登录页面。

3.输入考号、密码,验证码,进入网报系统。

首次登录网报系统时,系统提示强制修改初始密码,按照系统提示修改密码后,进入网报页面。

4.选择批次,进入批次填报页面,选择填报院校及专业。

5.点选 “下一步”,认真核对填写的志愿信息。

6.点选“保存并提交志愿”后,系统将提示“某某批次录取院校志愿保存并提交志愿成功”,点选“确定”完成操作。系统返回到批次列表页面。

7.继续选择想要填报的批次,重复第 4、5、6步操作。

8.完成填报后,可点击“志愿总览“或“查看已填报志愿”进行查询或打印。

(五)重要提醒

1.考生应认真阅读有关院校招生章程及《黑龙江省 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依据《2022年黑龙江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公布的信息,结合本人志向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志愿须由考生本人填报,不得委托他人代报,且不得放弃本人所报志愿。考生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艺术类和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文史类和理工类专业,但文史类和理工类考生不可兼报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由于我省艺术类和体育类招生投档录取时间与普通文史类、理工类投档录取时间有交叉,请考生在志愿填报时综合考虑各科类、批次投档录取时间及先后顺序,合理填报志愿。

3.考生不要过于集中到截止时间前填报志愿,以免因网络拥挤和堵塞等原因影响志愿填报。

(六)网报志愿系统功能介绍

1.填报:进入到批次志愿填报页面。

2.删除:删除已填报的该批次全部志愿信息。

3.选择院校:选择填报院校。

4.查询:根据输入的院校代号或院校名称查找院校。院校代号是《2022年黑龙江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中各院校名称前的四位代码。

5.清空:清除已查询院校。

6.返回:返回到批次填报页面。

7.重置专业:清除已选择填报的专业信息。

8.重置院校:清除已选择填报的院校和专业信息。

9.保存并提交志愿:志愿填写结束后,需按“保存并提交志愿”按钮且待系统提示“某某批次录取院校志愿保存并提交志愿成功”后,点击“确定”完成操作。

(七)志愿修改和志愿查询

1.志愿修改

考生在规定填报时间内可随时上网修改志愿。修改志愿要按照填报志愿的步骤进行,待系统提示“某某批次录取院校志愿保存并提交志愿成功”且点选“确定”按钮后,方可退出系统。

2.志愿查询

填报期间,可随时上网查询已填报的志愿,选择“志愿总览”或选择“查看已填报志愿”均可实现查询功能,如进入查询页面后可查询到已填报的志愿信息或可打印出带二维条码的已填报志愿信息,即可确定填报的志愿已保存成功。网上填报志愿结束后,开通网上志愿查询系统,可随时查询或打印志愿信息。

(八)几个注意事项

1.浏览器版本问题,网报系统支持 IE9.0、IE10.0、IE11版本。

2.密码问题

(1)填报志愿的初始密码是考生本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首次登录网报志愿系统后,系统将强制要求考生修改初始密码。

(2)如登录时系统提示密码不正确,或因修改后忘记密码,请考生本人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当地招考机构申请补办。

(3)在公共场所上网填报时,考生要注意密码保护,以防泄露。

3.页面异常问题

由于网速过慢或浏览器版本问题可能出现验证码不显示、网页出现错误、打印页面二维码不显示等问题,应及时更换浏览器版本或上网电脑,也可到其他上网条件较好地方进行网报。

4.所报志愿是否保存成功问题

在填报志愿期间,考生本人可随时查询、打印所填报志愿信息,确认填报志愿是否保存成功。建议考生将每次填报的最终结果打印或截图保存备查。

5.异常关机问题

如在网报过程中出现断电、死机等现象导致计算机异常关闭,必须重新进入网报系统,确认填报志愿是否保存成功。

6.关于填报志愿时院校名称、专业名称显示不全问题

由于个别院校名称、专业名称及说明文字较多,填报系统中出现显示不全情况,须以《2022年黑龙江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中公布的院校名称、专业名称及有关说明为准。

八、各批次录取日程安排

(一)文史、理工类(分 5个录取批次并按排列顺序录取):

1.提前批次录取的院校

(1)军队、公安、消防、司法本科院校,部分普通本科院校(专业),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设置 2个梯度的院校志愿。招飞本科院校,空飞、海飞设置 1个院校志愿,民飞设置 2个梯度的院校志愿。录取时间:7月 10日 -12日,征集志愿录取时间:7月 12日。

(2)公安专科院校(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设 1个院校志愿。录取时间(含征集志愿录取时间):7月 13日 -14日。

(3)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本科专项计划(国家专项)录取的院校,设 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录取时间(含征集志愿录取时间):7月 15日 -16日。

2.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的院校

特殊类型招生: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的院校。设 1个院校志愿。(只允许参加上述类型招生测试合格的考生填报)。录取时间:7月 18日。

A段:重点本科院校及部分普通本科院校重点本科专业。设置 10个平行的院校志愿。录取时间:7月 17日 -25日。其中 7月 17日进行平行志愿模拟信息交互,7月 20日 -22日投放电子档案及录取,7月 23日 -25日征集志愿录取。

B段:重点本科院校的定向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蒙语答卷对换招生、部分中外合作办学和有特殊要求的本科专业,以及地方重点院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设置 1个院校志愿。录取时间:7月 26日 -28日,其中 7月 27日 -28日征集志愿录取。

3.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的院校

A段:普通本科院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招生的本科专业(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设置10个平行的院校志愿。录取时间:7月 29日 -8月 5日。其中 7月 29日进行平行志愿模拟信息交互,7月 30日 -8月 2日投放电子档案及录取,8月 3日 -8月 5日征集志愿录取。

B段:普通本科院校的定向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蒙语答卷对换招生和有特殊要求的本科专业。设置 1个院校志愿。录取时间:8月 6日 -8日,其中 8月 7日-8日征集志愿录取。

4.高职(专科)提前批录取院校

公安、司法院校招生的专科专业和普通高校招生的航海类和有体检面试等特殊要求的专科专业。设置 1个院校志愿。录取时间:8月 15日 -16日。其中 8月 16日征集志愿录取。

5.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的院校

A段:普通本科院校招生的专科专业和高职(专科)院校招生的专科专业,设置 10个平行的院校志愿。录取时间:8月 17日 -22日。其中 8月 17日进行平行志愿模拟信息交互,8月 18日 -20日投放电子档案及录取,8月 21日 -22日征集志愿录取。

(二)艺术类(分 3个录取批次并按排列顺序录取):

1.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录取的院校

A段: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设置 1个院校志愿。录取时间:录取时间:7月 6日 -8日。

B段:原“211工程”和“985工程”院校以及经省招委会批准的使用艺术类校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设置 1个院校志愿。录取时间:7月 8日 -9日。

2.艺术类本科批录取的院校

A段: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美术与设计学类、舞蹈学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设置 16个平行的院校志愿;音乐学类设置 32个平行的院校志愿;书法学专业设置 10个平行的院校志愿。录取时间:7月 14日 -18日,其中 7月 14日进行平行志愿模拟信息交互,7月 17日 -18日征集志愿录取。

B段:除艺术类本科批 A段涵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或招生专业有特殊要求无法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设置 2个梯度的院校志愿。录取时间:7月 19日 -23日,其中 7月 22日 -23日征集志愿录取。

3.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的院校

A段: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专科专业。设置 10个平行的院校志愿。录取时间:8月 10日 -14日,其中 8月 10日进行平行志愿模拟信息交互,8月 13日 -14日征集志愿录取。

B段:除艺术类高职(专科)批 A段涵盖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外的艺术类专科专业。设置 2个梯度的院校志愿。录取时间:8月 15日 -19日,其中 8月 18日 -19日征集志愿录取。

(三)体育类(分 2个录取批次并按排列顺序录取):

1.体育类本科批次录取的院校。体育类本科批设置 10个平行的院校志愿。录取时间:7月 12日 -17日,其中 7月 12日进行平行志愿模拟信息交互,7月 16日 -17日征集志愿录取。

2.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的院校。体育类高职(专科)批设置 10个平行的院校志愿。录取时间:8月 9日 -13日,其中 8月 9日进行平行志愿模拟信息交互,8月 12日 -13日征集志愿录取。

九、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

填报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具有 20个原特殊困难县(龙江县、泰来县、甘南县、富裕县、克东县、拜泉县、林甸县、明水县、青冈县、望奎县、兰西县、延寿县、绥滨县、饶河县、桦南县、桦川县、汤原县、抚远县、同江市、海伦市)当地连续 3年以上户籍和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 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考生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并符合本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凡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按日程安排中的填报志愿时间,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网上填报专项计划志愿,其他考生填报无效。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三所院校今年有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本科专项计划,具有报考资格的考生须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院校志愿”栏内填报志愿,报考其他院校招收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本科录取院校志愿”栏内填报志愿。

考生资格合格名单由县(市、区)招考机构在考生就读学校或以其他方式进行公示,省招考院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广大考生及社会监督。

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按专项招生计划数的 100%投档,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院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原报志愿投档结束后仍未完成专项计划的院校,将在未录取且符合资格的考生中征集志愿。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将进行降分录取。

十、地方重点院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

参加地方院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须是 41个县(延寿县、拜泉县、甘南县、泰来县、桦南县、桦川县、汤原县、抚远县、同江市、绥滨县、饶河县、林甸县、兰西县、海伦市、巴彦县、木兰县、富裕县、克东县、龙江县、依安县、克山县、勃利县、青冈县、明水县、望奎县、绥棱县、孙吴县、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虎林市、密山市、鸡东县、穆棱市、绥芬河市、东宁县、漠河县、塔河县、呼玛县、黑河市爱辉区、逊克县、嘉荫县、萝北县)的农村学生,申请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 41个县的农村,考生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 3年以上户籍和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 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并符合本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具有报考资格的考生在普通本科第一批次 B段填报院校志愿。录取时,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院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原报志愿投档结束后仍未完成专项计划的院校,将在未录取且符合资格的考生中征集志愿。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将进行降分录取。

十一、高校专项计划

有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的院校为教育部直属院校和其他重点院校,参加高校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须是 41个县(延寿县、拜泉县、甘南县、泰来县、桦南县、桦川县、汤原县、抚远县、同江市、绥滨县、饶河县、林甸县、兰西县、海伦市、巴彦县、木兰县、富裕县、克东县、龙江县、依安县、克山县、勃利县、青冈县、明水县、望奎县、绥棱县、孙吴县、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虎林市、密山市、鸡东县、穆棱市、绥芬河市、东宁县、漠河县、塔河县、呼玛县、黑河市爱辉区、逊克县、嘉荫县、萝北县)的农村学生,申请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 41个县的农村,考生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 3年以上户籍和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 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并符合本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办法由有关院校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院校普通类招 生 所 在 批 次 录 取 控 制 分 数 线。经 有 关 院 校 考 核 合 格 且 在 教 育 部 “阳 光 高 考”网 站(https://gaokao.chsi.com.cn)公示的考生方可填报志愿,志愿填报及录取等事宜请关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https://www.lzk.hl.cn)。

十二、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

招生对象及审核: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在国家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 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 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 1年以及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 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 15年的军人的子女。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考生由军队各大单位按条件上报中央军委有关部门,中央军委有关部门负责审核确认考生报考资格。

填报志愿:经总政治部审核确认具有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资格的考生,要认真查阅本招生计划普通本科第一批次 B段、第二批次 B段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招生院校,并于 7月 1日 -7月 4日在普通本科第一批次 B段、第二批次 B段志愿栏填报志愿。不具备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报考资格的考生,填报招收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的院校志愿无效。

十三、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

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生计划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的院校,录取分数不得低于该院校在我省相应批次 A段投档分数线下 80分,招收民族班的院校不得低于该院校在我省相应批次 A段投档分数线下 40分。

十四、省属高校公费师范生、地方优师专项公费师范生

我省 2022年继续实施省属高校公费师范生、地方优师专项公费师范生招生。省属高校公费师范生招生院校有哈尔滨师范大学、齐齐哈尔大学、牡丹江师范学院、大庆师范学院、黑河学院、绥化学院 6所院校。地方优师专项公费师范生招生院校有哈尔滨师范大学、齐齐哈尔大学、牡丹江师范学院 3所院校。省属高校公费师范生和地方优师专项公费师范生,均采取定向、定岗、定编的方式,招农村考生。考生在校期间免交学费、住宿费,并享受生活补助,优秀者按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资助政策,入学前必须与培养学校、报考签约服务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签订三方协议书,约定毕业时定向回报考签约服务地农村中小学(含农村职业学校)、幼儿园任教,服务期 6年。毕业生(须取得学士学位)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编制、人社等部门组织用人学校与毕业生在需求岗位范围内进行双向选择,为每一位毕业生落实任教学校、岗位和编制,在协议服务期内,可在本县镇内相应层次和类型的公办学校间流动。

十五、“高本贯通”试点招生

凡报考“高本贯通”试点招生的考生,须在“普通高职(专科)提前批录取院校志愿”栏内填报志愿。“高本贯通”试点招生具体培养模式详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黑教职函〔2021〕44号)(可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https://lzk.hl.cn)查看该文件),有关招生院校对应的本科院校、本科培养地点、本科收费标准等内容详见各招生院校公布的招生章程。

附件:2022年黑龙江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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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院校

  • 黑龙江科技大学哈尔滨市松北区
    学校简介黑龙江科技大学地处美丽的冰城夏都哈尔滨市的松花江畔,经过74年的建设发展已成为一所理、工、管、文、经、法等学科协调发展,以工为主、以矿业为学科专业特色的多科性大学,形成了“一校两地三校区”的办学格局,为区域经济社会和我国煤炭工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被誉为“煤炭工业的脊梁”。学校是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应急管理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是国家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是黑龙江省特色应用型本科建设示范高校。学校前身是中国共产党1947年在鸡西建立的东北第一所煤矿工人干部学校。1954年与鹤岗煤矿学校合并成立鸡西煤矿学校。1958年在此基础上成立本科教育鸡西矿业学院。1964年因院校调整又改为鸡西煤矿学校。1978年复建本科教育鸡西矿业学院,1981年改称黑龙江矿业学院,隶属于原国家煤炭工业部。1998年划归地方,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黑龙江省管理为主的体制。2000年更名为黑龙江科技学院。2013年更名为黑龙江科技大学。学校坚持“以生为本、为生尽责”理念,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与人才成长规律,着力培养“思想道德素质高、工程实践能力强”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现有17个学院,全日制在校生23874人,其中本科生22515人,博士、硕士研究生1359人,本科毕业生就业率连续19年处于省内高校前列,被教育部授予“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青年就业创业教育先进集体”。学校坚持“以师为尊、为师服务”理念,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现有教职工1755人,近年来涌现出以“全国优秀教师”“省模范教师”“省优秀教师”“省级教学名师”和省级“教学团队”“教育科研团队”等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人才与优秀团队,以及大批“双师型”教师。学校建有“煤矿事故应急救援与影响控制”博士特需人才培养项目,可授予安全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拥有安全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具有硕士研究生推免权,有11个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1个硕士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拥有9个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建有省部级重点实验室5个(其中,省部共建实验室1个),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9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级重点培育智库1个、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具有国内一流的工程训练与基础实验中心等一批高端科技服务平台。学校现有本科专业59个,其中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5个、省一流专业建设点12个。2门国家级一流课程、16门省级一流课程、2门省级课程思政建设示范课程。2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示范区、1个国家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3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省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人才培训中心、1个国家煤矿安全培训基地。“十三五”以来,学校承担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项目45项、省部级项目131项,科技经费总额3.15亿元。获省部级科技奖励63项。现有煤矿深部开采地压控制与瓦斯治理实验室等5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9个省(部)级工程中心、资源城市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1个省级智库和1个“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省级协同创新中心。服务国家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的“瓦斯等烃气输运管网安全基础研究”中心实验室是国内外较早进行水合物技术预防瓦斯灾害和瓦斯固化储运的研究平台。学校坚持加强对外交流合作。积极推进跨文化学习互动,拓宽国际合作领域,与俄罗斯、加拿大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0余年,与29个国外高校建立校际合作伙伴关系。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等20余项国家级荣誉和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文明单位标兵”“师德建设十佳单位”等80余项省级荣誉。当前,学校正在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四个服务”目标方向,坚持内涵发展,深化综合改革,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奋力谱写新时代学校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开启了创建矿业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新征程。
  • 学校简介大庆师范学院坐落于享有“绿色油化之都、天然百湖之城、北国温泉之乡”美誉的中国著名石油工业城市——大庆市。学校的前身是1965年创办的大庆师范学校。1980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大庆师范专科学校。1993年改建为大庆高等专科学校。2004年5月,教育部正式批准在大庆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大庆师范学院。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办学历程,学校艰苦创业、开拓进取,形成了“自强不息,臻于至善”的校训,凝练了“质量立校,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形成了“以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办学育人”的办学特色。学校立足大庆、服务龙江、面向全国,坚持为基础教育、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石油石化行业服务不动摇,不断推进地方特色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2011年和2018年,学校先后顺利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和审核评估。2017年获批硕士学位立项建设单位。2019年,学校入选“黑龙江省特色应用型本科示范建设高校”;2020年,入选“黑龙江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培育单位”。学校先后被授予黑龙江省学生工作先进集体、省师德建设先进单位、省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示范点、全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省高校系统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学校现有主校区和方晓校区两个校区,占地面积61.8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3.67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129.92万册,电子图书70.48万册,固定资产总值4.90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9亿元。学校面向全国22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11453人。2009年开始,与东北师范大学、东北石油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学校有教职工702人,专任教师515人。正副教授等高级职称人员266人,博士研究生68人,在读博士研究生46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占教师总数的87.77%,“双师型”教师226人,外籍教师5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人、黑龙江省省政府津贴3人,有黑龙江省二级教授1人,黑龙江省优秀中青年专家1人。有省级教学名师5人,省级模范、优秀教师10人,省级青年教学能手1人,省级高校师德先进个人20人。无机化学教学团队、学前教育基础理论课程教学团队为省级教学团队。学校有14个学院,开设45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教育学、工学、法学、管理学、艺术学、经济学8大学科门类。汉语言文学、英语、汉语国际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小学教育、电子信息工程、生物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法学、市场营销、绘画是黑龙江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前教育专业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学前教育学是省级重点建设学科。学校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深入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施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大力加强实践教学,不断深化产教融合,加强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促进了教学质量的提高。建有国家级社会实践一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7门、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4门、省级五类一流课程15门。建有省级化学化工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建成校外实习、实训、实践基地214个,其中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校级示范实习基地23个,校级实践教学基地联盟6个。获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33项。“十三五”以来,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获奖2441项,其中国家级391项,省级1034项。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始终保持在80%以上。建校56年来,涌现出以全国道德模范“最美女教师”张丽莉、“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王春天等为代表的一大批具有铁人精神特质的优秀毕业生。学校坚持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为学科专业建设服务、为地方经济社会和石油石化行业服务的科研方向,不断推动科学研究向高水平、有特色方向发展。学校建有11个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6个理工类科研实验室,2个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我校为黑龙江省油气资源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大庆精神研究中心为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和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黑龙江省油田应用化学与技术重点实验室为黑龙江省重点实验室。油田应用化学实验室为黑龙江省高校重点建设实验室。国家能源陆相砂岩老油田持续开采研发中心分中心、黑龙江省西部地区基础教育研究与教师培训中心、中科院湿地研究中心大庆研究基地和教育部全国高校思政课教师社会实践研修基地设在学校。“十三五”以来,学校承担省部级及以上项目206项,其中,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3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子课题1项、国家艺术基金项目1项。同时还承担市局级项目377项。获得市(局)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454项,其中获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7项。学校的大庆精神与龙江西部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入选黑龙江省第二批重点培育智库和南京大学CTTI智库。“大庆精神研究中心”、“大庆市经济学会”和“大庆旅游开发与管理研究中心”入选大庆市首批重点培育智库。“大庆油陶”列入黑龙江省“十三五”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学校坚持以服务求支持,以贡献求发展,积极主动为基础教育、地方经济社会和石油石化行业服务。学校充分发挥黑龙江省西部地区基础教育研培中心作用,高质量承办“国培计划”培训项目,培训各学科教师近3500人次。充分发挥教育部思政课教师社会实践研修基地作用,培训省内外高校思政课教师5230人次。作为大庆油田员工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学校以满足企业人才需求、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为己任,积极开展中高层管理和技术培训,服务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十三五”期间,累计为行业、企业培训各类人员8.9万人次。学校协助国家能源陆相砂岩老油田持续开采研发中心建设,努力拓展结垢与腐蚀技术、微生物采油技术服务范围,开展无机高分子絮凝剂、便携式综合录井仪传感器检定装置等研究领域技术攻关。其中,“三元复合驱沉积物控制技术”与大庆油田开展技术服务合作研究近50项,技术服务费1200余万元。在生态文明建设、大庆资源城市转型、文化创意产业和现代服务外包业发展、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建设路径、依宪执政与依法治市、社会管理创新等领域加大政策与应用对策性问题研究的力度,为地方党委和政府战略决策提供智力支持。积极参与法律服务、艺术进社区、文艺展演等公益活动,产生了良好社会反响。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学校先后与美国、俄罗斯、英国、澳大利亚、马来西亚、日本、新西兰、韩国、爱尔兰等国家的一些大学建立了校际友好关系,合作领域涉及联合培养学生、互派教师、互派留学生、互派实习生、开展学术交流等方面。"十三五"以来,有334名同学赴国外学习和交流,有来自俄罗斯、日本、韩国、英国、西班牙、加拿大、几内亚、刚果、摩洛哥等国家的82名留学生在我校学习。
  • 黑龙江东方学院哈尔滨市平房区
    学校简介黑龙江东方学院是由孟新、尚鹤翔、周长源、刘式勤等老一辈教育工作者发起创办的一所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始建于1992年,是改革开放后黑龙江省第一所民办高校。学校坐落于国家级新区——哈尔滨新区哈南工业新城,校园占地面积59.2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4.2万平方米,净资产已达16.2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897.76万元。学校运动场面积5.2万平方米,体育馆面积1.46万平方米。图书馆总面积30750平方米,现有纸质图书129万册、电子图书193万余册。学校1993年开始招收全日制专科生;2000年开始招收本科生;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民办普通本科高校;2007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被黑龙江省政府确定为“特色应用型本科试点建设院校”;2011年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成为全国首批5所具有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资格的民办院校之一;2012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5年通过黑龙江省特色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验收;2018年通过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19年通过黑龙江省民办本科院校综合办学质量评估;2020年获批黑龙江省特色应用型本科示范建设高校。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829人,其中本科生12782人,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39人,外国留学生8人。学校设有9个学院和3个教学研究部,拥有生物与医药、国际商务两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建有43个本科专业,涉及理、工、文、经、管、法、艺7个学科门类,形成了以工为主、经管文艺协调发展的7个专业群。学校拥有1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3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9个校级特色专业、1门省级精品课、省级在线精品课及培育课程各一门、1门省级课程思政建设示范课、53门校级核心课程,获得黑龙江省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4项。学校坚持引培并举的方针,努力打造一支素质高、专业强的专兼职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759人,其中具有硕士学历教师451人,博士学历教师194人,具有正高级职称的113人,副高级职称的309人。学校拥有国家级优秀教师1名,省级模范教师1名,省级优秀教师2名,省级课程思政教学名师1人,常年受聘在校任教的外籍教师12人。学校坚持“专家办学、教授治教”的理念,实行“主任教授制”,把学术权力交给懂学术的人;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构筑联合培养的育人平台,采取多种培养方式与国内知名科研院所、机构和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坚持多科性应用技术大学的类别定位,致力于打造卓越的教育品牌,为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生产、管理和服务一线的应用型人才,毕业生具有较高职业素养和创新创业意识。学校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建校至今累计培养各级各类学生近5万名,一大批“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活跃在生产第一线,深受用人单位的欢迎和社会好评。毕业生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数连续5年位居黑龙江省高校首位。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先后与俄罗斯、韩国、日本、美国等国家几十所高等教育机构建立联系,开展人才联合培养、师资交流、课程交换、科技研究、学分互认、留学生教育等方面的合作。学校高度重视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学校始终坚持党的政治领导,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学校在1994年建立了党组织,实现了党组织全覆盖。2008年学校在第17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上发言;2007年、2011年学校党委两次被评为省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2014年中央组织部授予孟新理事长“全国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15年、2017年相继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和省级文明校园标兵;2018年孟新理事长荣获“感动龙江”年度人物;2020年学校被评为黑龙江省民办高校党建示范高校。自建校以来,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走公益性办学道路,作为公有民办高校,学校全部资产为集体所有,创办者们不谋私利,不图回报,“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十几亿资产个人不占丝毫股份,学校办学的每一分收入全部用于学生的教育培养。新时代的黑龙江东方学院,秉承“蒙以养正,学以致用”的校训精神,坚持“尊师厚德、包容奉献、创新求真、自强不息”的校风,传承“立校为公、厚德树人”的东方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公益性、非营利办学方向,全面深化教学改革,扎实推进依法治校进程,不断提高学校的内涵发展水平和综合办学实力,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大学而努力奋斗!
  • 学校简介 黑龙江工商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成立于2002年,前身为东北农业大学成栋学院,2015年5月,转设更名为黑龙江工商学院。学校的举办者是哈尔滨祥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长刘来祥教授出任学校理事会理事长、校长。刘来祥是中国人民大学博士,他用教育家的勇气与担当,汇聚教育资金创办学校,同时以经济学家的智慧和审慎,在2019年组建了立德教育集团,并成功在香港上市,为学校持续优化办学环境,提升综合竞争力提供保障。学校立足龙江,面向全国,形成“两省三地 南北呼应”的新办学空间格局,在哈尔滨市拥有松北校区(松北区学院路群英街33号)和哈南校区(哈南工业新城崇文路9号),在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建有产教融合园区暨黑龙江省大学生“长三角”就业创业基地。学校占地总面积62.8万m²,建筑面积30.86万m²,建有2座图书馆,3座现代化体育场馆和一个高尔夫训练场,建成万兆校园网。学校总资产25.8亿元,现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近8000万元;纸质图书82.8万册,电子图书161.355万册,数据库20个。学校面向全国2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各类在校生13000余人,建校以来已为国家输送了5万余高素质人才。学校设有6个二级学院,3个教学部,共设有26个本科专业,形成了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协调发展的专业格局。其中车辆工程、交通运输、土木工程三个专业(方向)填补了省内轨道交通类本科专业的空白。学校是黑龙江省软件学会主办单位,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理事单位。学校现有教职员工815人,其中专任教师560人,教师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235人,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292,其中博士39人。近三年来,教师承担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21项,教育部“高校科研诚建设”基金项目2项,省级以上课题116项,获得专利182项,出版教材及专著178部。以“商务+联合教学团队”为代表的多名教师指导百余名学生连续五年在“学创杯”全国大学生创业综合模拟大赛中获一等奖、特等奖,包揽“学创杯”省赛共16个一等奖;教师指导学生在“挑战者杯”、“蓝桥杯”等国家级专业学科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130余项。学校秉承“求知原本 崇德尚用”校训和“问学正知、探究正理、践行正道、习练正用”校风,坚持“立德树人,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服务社会,办好人民满意的大学”办学宗旨,坚持“育人为本,质量立校;学企融合,创新发展”的办学思路,着力培养思想品德高尚,有服务奉献精神和创新创业意识;专业理论知识牢固,实践能力强,胜任素质好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实施文化兴校战略,坚定不移地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探索出一套主流价值深入人心、文化传统根基深厚、学术创新氛围浓郁、校园环境优雅宜人、文化服务影响深远的校园文化体系。在哈南校区建有中国铁路历史文博馆,回顾中国铁路奋斗历程,科普铁路装备技术知识,品味以“人民铁路为人民”为核心的铁路精神谱系的历史意义和深刻内涵,打造独具魅力的“沉浸式”文化体验。学校着力打造的文化育人品牌——“读、写、讲、用”四维一体文化育人工作项目,被教育部评为 2020 年全国高校思政工作精品建设项目。学校面向世界,开放办学,先后与瑞士西北应用科学与艺术大学、美国芝加哥康考迪亚大学等签订合作交流协议,常年选送教师开展进修、访学等学术交流活动。依托合作办学项目,学习国外应用型大学的人才培养模式,引入借鉴专业课程、教材等优质教育资源,联合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的办学成就得到各级领导的赞誉和社会的肯定,时任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副主任、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会长王佐书,时任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司长郭春鸣,黑龙江省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赵敏,省人大原副主任董浩,省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赵国刚,华北电力大学原校长刘吉臻院士、哈尔滨工业大学马军院士等领导、专家来校视察时,对学校办学成就给予充分肯定。学校现已发展成为了一所学科专业齐全、各项设施完善、师资人才充沛、管理科学规范、社会声誉良好的应用型大学。2005年学校被评定为全国百所一类较好层次独立学院,同时被选为中国独立学院协作会常务理事单位和副理事长单位、全国教育网络系统示范单位;2007年被评为中国特色教育理念与实践项目学校;2008年被评为黑龙江省金牌服务院校;2009年被评为黑龙江省优质服务金奖单位;2010年被评为全国先进独立学院、全国民办教育先进集体;2012年获评中国教育改革卓越成就奖单位;2013年获评全国教育改革创新示范(院)校;2017年获评黑龙江省高校系统“文明校园”称号,2019年获评黑龙江省高校系统“文明校园标兵”称号;2019年获评“全国绿化模范单位”;2020年获评黑龙江省民办高校“党建示范高校”培育创建单位、黑龙江省民办高校“党建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2021年入选首批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获评首批“黑龙江省大学生就业工作示范性高校”和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2022年获评“黑龙江省文明校园”。
  • 学校简介东北石油大学(原名东北石油学院、大庆石油学院)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创建于1960年,是一所以工学为主,工、理、管、文、经、法、教育、艺术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校。1978年被确定为88所全国重点大学之一。学校是黑龙江省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共建高校,是黑龙江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学校从1961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81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1993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学校有66个本科专业,23个高职专业。20个省级及以上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其中国家级13个。8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6个国家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训计划”试点专业,19个省级重点专业。1个国家重点一级学科,1个省级重点学科群,6个省级重点一级学科;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个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类别(包括资源与环境、材料与化工、机械、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电子信息、工商管理、社会工作、会计、汉语国际教育);工程学科自2016年以来始终进入世界ESI前1%。学校占地169.12万平方米,其中秦皇岛校区占地33.28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超过6.68亿元。建有万兆级校园网。图书馆藏图书264万册,有数据资源16种,建有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建有国家级大学科技园。有科研平台51个,其中,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能源研发中心1个、国家工程实验室(研究室)1个、省重点实验室12个、省技术创新中心3个、与中海油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共建联合研究院1个、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有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65个,其中,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3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省级1个。学校有教职工2173人,其中专任教师1401人。专任教师中,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29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78人,博士学位 595人、硕士学位 678人;博士生导师187人(包括校内163人、兼职24人);双聘院士7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2人,中国工程院院士5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1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5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7人(现在职11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长江学者青年学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资助获得者2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5人;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4人;“龙江科技英才”特殊支持计划科技创新人才1人;龙江学者特聘教授17人、青年学者6人、讲座教授5人;省领军人才梯队带头人16人、后备带头人31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省级教学名师14人、青年教学名师2人、模范教师5人、优秀教师12人、教学新秀1人、青年教学能手2人。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课程思政建设教学团队1个。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2个、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6个、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培育计划1个。省领军人才梯队16个、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3个。学校还在石油石化等企事业单位聘请了一批兼职教授、导师。学校面向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7048人,其中本科生18950人、专科生3941人、硕士研究生3650人、博士研究生507人。学校是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获批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3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1项,建成一流本科课程国家级7门、省级33门,获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国家级1门、省级1门。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全国普通高校优秀教材奖等多种奖项。学校完成的科研成果获国家科技奖励15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1项,一等奖1项,二等奖8项,三等奖2项;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2项;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1项。另外,获得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和中国专利金奖各1项。“十二五”以来,获批国家973计划课题4项,863计划课题4项,国家科技支撑项目4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6项(其中,主持重点项目5项,参与重大项目1项)、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6项,教育部科技项目6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17项;科研总经费18.94亿元。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82项,其中自然科学一等奖3项,技术发明一等奖3项,科技进步一等奖5项;获省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26项,其中一等奖5项;获专利授权3556件。“十三五”期间,学校教师发表高水平论文总数为3597篇,其中,SCIE论文1275篇,EI论文1415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907篇;学校教师出版专著65部,出版教材63部,出版译著1部。学校重视国际交流与合作,通过实施国际化战略,国际交流与合作领域和范围不断拓宽,国际影响不断扩大。现已与欧洲、美洲、非洲10余个国家的30余所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积极开展包括国家公派、联合培养、交换学习、短期交流等学生海外交流项目。鼓励教师开展国际学术交流及合作科学研究等实质性合作,与美国、德国、加拿大等国的大学共建石油工程、非常规油气研究等联合实验室,共同参与欧盟ERASMUS+项目,合作开展“能源与水纽带关系及高效绿色利用关键技术”等政府间科研合作项目。学校积极开展来华留学生教育,培养来自10余个国家的外国留学生。学校出版有《东北石油大学学报》(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和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东北石油大学报》和《高等教育研究》等报刊,与全国300多所高校进行交流。学校秉承“艰苦创业,严谨治学”的校训和“严谨、朴实、勤奋、创新”的校风,形成了“坚持用大庆精神办学育人”和“全方位多层次产学研合作办学”两个鲜明特色。时任国务院总理李鹏为学校题词“用大庆精神育人,培养跨世纪人才”。办学育人成就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认可和媒体的广泛关注,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培养各类人才20余万人,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省内高校前列。涌现出了以傅成玉、王玉普、胡文瑞、何树山、朱国文、方庆、刘合等为代表的许多优秀企业家、院士专家、党政领导杰出校友和一大批严谨务实、无私奉献、立足岗位、建功立业的优秀人才。办学60年来,学校秉承“躬耕黑土、加油中国”的深厚情怀,始终弘扬“爱国、创业、求实、奉献”的大庆精神,坚持扎根高寒地区非中心城市,为国家建设培养人才,为石油石化行业发展攻坚克难,已经成为国内唯一坚持在油田上办学、东北地区唯一拥有石油石化学科上中下游一体化的高校。今天,东北石油大学正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己任,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改革创新、特色创优”新办学理念,深化“厚植龙江沃土、深度回归油田”思想,按照“强陆——拓海——壮新”的发展思路,全力实施“陆上石油学科一流的石油大学——陆海并举的石油大学——高水平的能源大学”“三步走”战略,为建设高水平百年大学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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