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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202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安排和要求
2020-11-02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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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艺术类专业统考工作调整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为进一步完善我省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对我省2021年艺术类专业统考工作作如下调整:

(一)增加广播电视编导、书法学专业统考类别

《通知》要求,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应积极创造条件增设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科类。为提高组考效率,降低考生考试成本,扩大考生成绩使用范围,根据我省实际,2021年增设广播电视编导和书法学两个统考类别。考试科目、考试形式等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考试说明。

(二)完善音乐类统考招考结构

按照教育部合理细分统考科类的要求,将音乐学调整为音乐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和音乐表演(器乐)三个招生类别,维持音乐基础、器乐演奏、声乐演唱三个考试科目不变,通过三个考试科目的权重设定获得三个招生类别成绩,增加统考成绩适用性。

各招生类别认可的各考试科目权重如下表所示。

报考音乐类的考生,不改变考试科目、形式,考生考后根据相应权重分别获得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三个招生类别统考成绩,考生可根据自身成绩情况自主选择填报相应招生类别的院校专业。招生院校可根据专业选拔需求,认可我省上述三个招生类别成绩,提高音乐类统考成绩的适用范围。

(三)完善美术学类与设计学类本科招生结构

根据《通知》要求,2021年我省原美术学及艺术设计本科将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学科门类中“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范围拆分为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两个统考招生类别进行招生,并分别编制招生计划和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考试组织不变、考生考试形式、考试科目不变,专科层次继续按美术学类与设计学类合并招生。

参加了美术学类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的考生,本科层次可根据专业、文化考试合格情况选择填报招生类别为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下所属院校的专业,两个招生类别间可以兼报。

二、统考类别及安排

(一)统考类别说明

我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考设音乐类、美术学类与设计学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体育舞蹈、广播电视编导、书法学7个统考专业类别。其中参加音乐类统考的考生考试后根据各考试科目赋权分别获得音乐学成绩、音乐表演(声乐)成绩、音乐表演(器乐)成绩。

统考招生类别设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美术学类(本科)、设计学类(本科)、美术学类与设计学类(专科)、舞蹈类、播音与主持、体育舞蹈、广播电视编导、书法学11个统考招生类别。其中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分别认可参加音乐类统考后根据各招生类别所对应的考试科目权重折算的统考成绩;美术学类(本科)、设计学类(本科)、美术学类与设计学类(专科)均认可美术学类与设计学类统考成绩;舞蹈类、播音与主持、体育舞蹈、广播电视编导、书法学分别认可相应的统考成绩。

(二)管理体制

艺术类专业统考工作,实行“省招生考试委员会领导,省招生考试院组织与管理,承办院校具体实施”的管理体制。统考专业类别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评分”的工作机制。

(三)主考院校

音乐类、美术学类与设计学类、舞蹈类:云南艺术学院

播音与主持、广播电视编导、书法学:云南师范大学

体育舞蹈:昆明学院

三、考试报名和考试时间

(一)高考报名

凡报考艺术类的考生,按《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按规定时间到各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设置的报名点参加普通高考报名,领取《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考生在规定时间持《报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按统考承考院校和校考院校的要求,办理专业考试报考手续。

高考报名时未选择“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不能参加本年度艺术类专业考试及录取。高考报名时未选择参加相应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将不能参加相应艺术统考类别的考试和认可该统考成绩的院校专业录取,也不能参加对统考成绩有要求的艺术校考专业的录取。如考生不确定意向校考专业或统考招生专业是否需要参加参加统考,可咨询招生学校或先报考相应类别统考,考生未按高校要求报考而未能被录取的,责任自负。

(二)专业统考报名和考试时间

参加艺术专业考试的考生除需按要求进行高考报名外,还需进行专业考试报名。参加校考的考生根据校考院校要求进行专业考试报名。参加统考的考生根据以下安排进行专业统考报名、参加考试:

1.美术学类与设计学类、音乐类、舞蹈类:

(1)网络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6日—30日

(2)报名及缴费方式:手机APP(云南艺术学院招生资讯网通知公告栏查看下载)

(3)打印准考证时间:2020年12月2日开始

(4)考试时间:

音乐类:2020年12月5日—10日

美术学类与设计学类:2020年12月6日

舞蹈类:2020年12月7日—10日

2.播音与主持、广播电视编导、书法学:

(1)网络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6日—29日

(2)报名及缴费网址:

播音与主持:

广播电视编导:

书法学:

(3)打印准考证时间:2020年12月1日开始

(4)考试时间:

书法学:2020年12月5日上午

广播电视编导:2020年12月5日下午

播音与主持:2020年12月4日—6日

3.体育舞蹈

(1)现场确认及缴费时间:2020年12月4日10:00-16:00

(2)现场确认及缴费地点: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浦新路2号昆明学院体育馆

(3)考试时间:2020年12月5日—6日

(三)校考报名和考试时间

省内、外艺术类专业招生校考报名时间和方法、考试安排和要求由招生院校确定,考生可向意向报考院校咨询。考生须持普通高等院校专业考试《报考证》按报考院校要求办理报考手续。

省统考涵盖的专业校考或高校规定需在省统考合格的基础上才能报考的校考专业,如考生在报考校考时不确定省统考是否合格,可自行决定是否先行报考。

四、统考类别说明

为进一步做好考生服务工作,方便考生了解考试科目、考试形式、考试要求,省招生考试院专门在云南省招考频道发布,请考生仔细阅读并按要求做好备考工作。

五、校考设置要求

(一)我省统考已涵盖的专业,高校一般应直接使用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确有必要补充考核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高校应面向我省统考合格生源组织校考,并须将考试工作方案报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除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含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高校)外,高校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直接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

(二)省级统考未涵盖的专业,高校可组织校考,考生可不参加我省组织的统考。校考院校如要求考生还须参加省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按院校的要求执行,院校应明确告知考生是否需参加我省组织的专业统考。艺术类招生高校应根据教育部要求,按时通过教育部艺术类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上报招生专业与我省统考子科类对照关系,及时向考生公示。若高校对省级统考科类所对应的艺术类专业范围持有不同意见,应主动与我院沟通,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向考生公布。

(三)各艺术类招生院校组织的校考,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计分标准、评分办法由招生学校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报考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可直接与报考院校联系了解相关的招生考试要求,也可查阅院校招生简章和院校官方网站相关信息。

(四)在我省设点组织校考的省内外高校,须在2020年11月22日前将考试科目、考试说明、考试时间等工作安排向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在我省设点组织校考,高校在我省组织校考应接受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安排和监督。

六、统考评分规定

专业统考评分工作要确保公平、公正、准确,各专业考试均实行集体评分制。笔试科目须有3人以上独立阅评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演唱、演奏、表演、舞蹈、播音与主持等面试科目须组成不少于5人的专家小组进行测评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考生成绩经评定后一律不得作任何形式的改动,如发现评卷人员作弊,一律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招生考试文件规定严肃处理。

七、划线原则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艺术类本科文化分录取控制线原则上不低于本省确定的第二批次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艺术类高职(专科)文化分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本省确定的普通高职(专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云南省高考文化总分为772分,其中:语文150分、数学150分、外语150分、文(理)科综合300分、学业水平量化成绩22分(11科每科2分)。

考试结束后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根据各批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分别确定文化和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报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审定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含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高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考试分数线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的分数线须在录取前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备案,并通过本校招生网站向社会公布。

八、成绩通知及报送

(一)统考考试结束后,主考院校在规定时间内将专业考试成绩告知考生(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主考院校官方网站进行查询及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考生如对本人当次成绩有异议,须在成绩发布后一周内按统考主考院校要求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核事项为:是否漏评、漏统(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成绩复核不提供考生查卷服务。

(二)各招生院校组织的校考,要严格依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专业合格考生名单,印发《考试合格通知单》,加盖签发院校印章,并将专业考试成绩告知考生。高校应严格控制校考合格证发放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去年比例,各专业校考合格人数不得超过该专业上一年度录取人数的4倍。考生只有在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方可参加录取。院校校考考试成绩要在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

(三)校考成绩报送通过全国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进行,成绩报送办法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九、填报志愿

(一)艺术院校填报志愿采取网上填报,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报考艺术类考生网上报名时,在“是否参加艺术专业考试”栏目选择了“参加”的考生,可以同时填报艺术类志愿和文史、理工类志愿。

(二)考生填报志愿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编写的《云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为依据。填报征集志愿时,要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官网()公布的该批次院校缺额计划为准。

(三)艺术类志愿(提前批、自主招生批除外)按专业填报志愿,各招生科类间可以兼报,考生可根据自身考试成绩情况填报不同科类和不同校考的专业志愿,也可填报同一院校的不同专业。填报志愿时应注意填报专业所认可的成绩项和排序规则。其中,参加了音乐类统考的考生将根据音乐类各科目成绩权重表计算获得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三个招生类别成绩,根据合格情况可用于填报相应招生类别下院校的专业志愿;参加了美术学类与设计学类统考的考生,考试成绩根据合格情况可用于填报本科层次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两个招生类别下属院校的专业志愿,也可填报专科美术学类与设计学类下属院校的专业志愿。

(四)考生填报志愿时,必须认真查阅招生高校招生章程,了解学校对报考资格、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单科成绩、身体条件、性别、文理科等方面的要求以及学校收费标准等信息,因误填、错填导致的后果考生责任自负。

十、录取

录取工作由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统一组织,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

(一)艺术院校录取工作按艺术类招生计划的批次执行。除艺术提前批、高水平批外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艺术类各批次原始志愿在相应的文史、理工同批次前投挡,一旦录取,考生余下的任何科类和批次志愿将不再进行投档。

(二)云南省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录取排序成绩有以下六种计算方式,院校在编制计划时每一个招生专业对应其中一种计算排序成绩方式。

1.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2.按文化成绩(含照顾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3.按照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4.按照文化成绩(含照顾分)50%(折合成50分)加专业成绩50%(折合成50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5.按照文化成绩(含照顾分)70%(折合成70分)加专业成绩30%(折合成30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6.按照文化成绩(含照顾分)30%(折合成30分)加专业成绩70%(折合成70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排序中出现计算结果相同时,按专业分从高到低排序;如专业分相同,则按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排序;如果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相同,则按文化总分(不含照顾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所有科目分值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院校选定的排序规则将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编写的《云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版》上进行公布,投档时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以院校选定的排序规则按专业进行投档。招生院校在公布招生计划时必须注明院校录取原则,若招生院校的艺术类专业对考生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单科成绩、身体条件或其他方面还有特殊要求的,须在招生章程中说明并对考生公布,相关要求须在计划编制阶段在相应专业备注中注明。

(三)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对校考和统考都有要求的,在录取时考生必须在省统考和校考专业成绩都达到相应要求后,方可参加录取。参加校考的考生应提前咨询拟报考院校,确认拟报考的校考专业对省统考的要求,防止出现因为自己没有参加相应的省统考而导致校考无效的情形。

(四)招生院校若有不组织专业校考,直接使用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的专业,应明确告知考生招生计划投放的招生类别。招生计划投放在文史、理工类的,则相应科类的考生均可填报;投放在艺术单考科类下,则只有在高考报名阶段选择了参加艺术专业考试的考生方可填报。

十一、其他

如教育部有新规定,按教育部要求执行。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和我省年度招生文件执行。

附件:云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统考科类与艺术类本科专业对应参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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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简介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创建于2002年,是云南艺术学院与社会力量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创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确认为独立学院,2012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建校以来,学院四次迁址,几经辗转,铸就了“包容、厚德、尚美、创新”的校训精神,孕育了“求真、务实、开拓、奋进”的优良校风,砥砺出“百折不挠、艰苦创业”的文华精神。2013年至今,连续8年在全国独立学院艺术学A等学科排名中稳居前三位。学院设有音乐与舞蹈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戏剧学院、影视传媒学院、教育学院共5个教学单位,开设了35个本科专业,涵盖艺术学、文学、管理学、教育学4个学科门类,已逐渐形成以艺术学为主要特色,涵盖管理学、文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在多年办学实践中,文华学院立足地方、开放办学,全面推进应用型、创新型本科人才培养的教育教学改革,现有在校学生5500余人,专、兼职教师380人,具有教授、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占比超过40%,硕士以上学位教师占比72.8%。获批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拥有国家级、省级教学改革项目180余项,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3项;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录音艺术、雕塑、环境设计5个专业获批2019年国家教育部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建设点。在2018年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发布的《中国独立学院创新能力排行榜》上,文华学院综合排名第20名,位列全国艺术类独立学院第一位。学院高度重视对学生应用能力与创新能力的培养,为学生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搭建实践平台,形成了“田野+课堂+舞台+双创教育”四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新模式。师生独立创作、编排、演出的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相当影响力的艺术作品多次在中国舞蹈荷花奖、中国音乐金钟奖等中国文学艺术界艺术门类最高奖项中摘金夺银;先后受邀参加第十三届亚洲艺术节开幕式演出、“中国——东盟文化交流年”开幕式、上海世博会云南馆常态演出等省市乃至全国性大型演出。多年来,学院坚持以服务求支持、以贡献求发展,始终以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事业服务为使命,充分发挥在文化研究、艺术教育、地方文化传承中“人才库”和“智力源”作用,先后被云南省文化厅、云南省教科院授予云南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和云南民族文化产业人才培养学术站;著名舞蹈艺术家刀美兰女士授牌成立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刀美兰研究院。学院紧紧围绕“扎根中国、融通中外、立足时代、面向未来”的核心要求,通过“本硕直通车”“微留学”等国际化办学项目的实施,着力培养德艺兼备、具有国际化意识和胸怀的高素质创新人才。丰富的校园文化、多元化的实践教学体系和广泛的国际交流为学生成长创造了优越条件。2019年,学院整体迁入新校区办学,顺利完成了建校以来最大的一次办学格局调整,打通了学校跨越发展最关键一环,学校的转型发展迎来了崭新机遇。站在新时代新起点上,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秉承“包容、厚德、尚美、创新”的校训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立足云南,服务全国,面向世界,坚定推进学校内涵发展、创新发展、特色发展,向建设拥有一流专业、一流课程的区域性高水平应用型独立学院稳步迈进。
  • 学校简介云南民族大学是一所培养各民族高级专业人才的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与云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学校创建于1951年8月1日,原名云南民族学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早成立的民族高等院校之一,2003年4月更名为云南民族大学,至今已走过70年历程。建校以来,学校始终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党和国家领导人毛泽东、刘少奇、朱德、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接见过我校师生代表;周恩来、彭德怀、陈毅、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李岚清、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等亲临学校视察,关心各族师生的成长进步和学校的建设发展。学校首任正副院长由云南省人民政府副主席周保中和张冲两位将军担任。自建校以来,一批学界名流,如著名民族学家、历史学家、教育学家马曜教授,著名民族学和考古学家汪宁生教授,著名历史学家、民族学家何耀华教授,著名民族学家、人类学家和少英教授,著名史学家谢本书教授,成为学校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发展的奠基人和中坚力量。学校现已成为一所学科门类齐全、办学特色鲜明的综合性大学,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10个学科门类,形成了以民族学、社会学、民族语言文学、东南亚南亚语言文化为优势特色,文理并重、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格局。学校拥有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不含一级学科覆盖的二级学科硕士点),16个专业硕士点和90个本科专业,其中,1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8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有29个专业进入“双万计划”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行列。现有11个省级重点学科和优势特色学科,8个国家特色专业,26个省级优势特色专业。学校拥有“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示范基地”、“全国高校辅导员发展研究中心(云南民族大学)”、“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云南民族大学)”教育部“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国家民委—教育部民族药资源化学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培养基地。学校现有在校生33344人,其中本科生26237人,硕士研究生3009人,博士研究生92人,留学生588人,全省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生3231人,香格里拉办学点专科生187人;另有继续教育学生18967人。现有教职工1712人,具有正高级职称212人、副高级职称384人、中级职称558人、初级及以下职称558人,具有博士学位408人、硕士学位908人。学校现有全国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人,国家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1人,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5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1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5人,入选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55人(其中:云岭学者2人、教学名师8人、文化名家5人、青年拔尖人才39人、产业技术领军人才1人),入选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14人(其中:青年人才13人、产业人才1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选11人,云南省级教学名师8人,云南省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14人,云南省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及创新人才13人,云南省“四个一批”人才1人,云南省引进高端科技人才1人,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人。学校占地2550亩,校舍建筑面积97万平方米。拥有国家级、省级研究机构及人才培养基地十余个,1个民族博物馆,馆藏文物近20000件。图书馆拥有各类纸质图书240余万册,电子图书近130万册。《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入编《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20年版(即第9版)“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类核心期刊,是中文社科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中国人文社科综合评价AMI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首届云南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奖期刊奖“优秀期刊”,《云南民族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2年至今连续入选《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来源期刊,获评中国高校优秀科技期刊、中国高校特色科技期刊。学校注重对外合作与交流,是国家和云南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建校以来,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美国前国务卿基辛格博士、挪威国王哈拉尔五世、越南胡志明主席等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元首、政要、专家、学者和国际友人10万多人次曾访问过云南民族大学,并给予良好评价。学校1981年开始招收外国留学生,1992年开始招收外国硕士研究生,是云南省最早招收外国留学生、开展对外汉语教学的高校之一,先后与美国、挪威、日本、韩国等20多个国家的80多所大学或学术机构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近年来,学校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服务云南跨越发展,紧紧围绕“立足云南、服务边疆、辐射东南亚南亚”的办学目标,打好以南亚东南亚语言文化学院、澜湄国际职业学院、中印瑜伽学院为主体的教育对外开放“三张牌”,促进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的语言相通、文化相通、心心相通,当好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桥梁。与此同时,学校注重国内合作,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所、宗教学所、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及云南白药集团、丽江、德宏、香格里拉、西双版纳等科研院所、高校以及地市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建校七十年来,学校始终以立足边疆、服务边疆、服务民族团结繁荣发展为己任。云南25个世居少数民族中的第一代学士、硕士、博士、专家、学者、党政管理干部、教育专家、企业家,大多数由我校培养,特别是29个云南民族自治县中的民族干部,大部分毕业于我校。(学校开设有藏语、傣语、傈僳语、拉祜语、景颇语、佤语、纳西语、彝语、哈尼语,壮语、苗语、白语等12个民族13个少数民族语种专业,是全国开办少数民族语言专业种类最多的学校。)学校已成为中国特别是西南各民族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培养的摇篮,研究民族问题和民族关系的重要基地,国家和云南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学校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目标,构建了“六个融合”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体系,大力促进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1999年、2005年和2009年,学校先后三次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称号,2016年,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称号,获得“云南省文明学校”、“云南省民族团结示范校”等称号。近年来,围绕民族性、边疆性、国际性的办学定位,学校形成了“班子团结、校园和谐、事业发展”的良好局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和亮点:为更好服务少数民族人才培养,2013年,在原有预科教育学院基础上,云南省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落户我校,为少数民族学生架起通往高等教育的桥梁,为省内外高校培养输送高质量的少数民族本科生源。基地多次受到国家民委、云南省表彰,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017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给学院学生阿丽努尔•阿力木回信中,提出:将各民族一家亲的信念播撒到更多人的心上,当好新时代民族团结的践行者、促进者、守护者。为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2015年5月15日,在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和印度总理莫迪的共同见证下,云南民族大学与印度文化关系委员会签署了联合共建中印瑜伽学院的备忘录,中印瑜伽学院在我校成立,成为印度本土外的全球第一所瑜伽学院。2017年11月,李克强总理对学院建设作出了重要指示,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主要领导分别进行了专项批示。经过六年的建设和发展,学院在全国高校开创了瑜伽学历教育的先河,目前已成为国家体育总局的国家健身瑜伽理论研究中心,学院致力于成为瑜伽在中国传播的标准制定者、规则维护者、行业引领者乃至中国瑜伽学科的奠基人。为进一步融入国家战略,发挥区位优势,2014年12月,中国外交部、教育部同意增设云南民族大学成为第二批中国-东盟教育培训中心承办单位。2016年12月,经外交部批复同意我校在中国-东盟教育培训中心的基础上成立澜湄职业教育基地。经过多年建设,学校现已在中缅、中越、中老边境口岸建立8个培训基地、在缅甸、老挝、柬埔寨三国建立3个培训基地,同时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和德宏片区分别建立培训基地,为湄公河国家提供了4万余人次的专业技术人才培训。为了拓宽澜湄职业教育合作领域,学校成立澜湄国际职业学院、澜湄职业教育联盟、澜湄国际合作研究院等多层次、多领域深入推进澜湄职业教育合作,丰富充实了学校服务国家战略的建设成果。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国务委员兼外长王毅、云南省委省政府领导、广西自治区党委行政领导等均对澜湄职业教育基地的建设成果给予了高度赞许。此外,澜湄职业教育基地建设被列入《澜湄合作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国务院、国家发改委、云南省政府等多个政策文件中,成为澜湄六国共商共建共享的项目和被教育部评为“国家级教育对外合作交流项目”。70载春华秋实,未来,学校将持续注重内涵式发展,不断探索和构建现代大学制度,根植云南、面向全国、辐射东南亚南亚,在国家“双一流”建设背景下努力朝着高水平民族大学、民族团结示范校、“三风”建设模范校踏实前进。
  • 学校简介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滇西北唯一的公立高等院校。学校始于1906年丽江府中学堂师范简易科,1913年改设省立第六师范学校,1942年创办国立丽江师范学校,1956年创建丽江师范学校,1968年更名丽江地区师范学校,1995年再更名为丽江民族师范学校;1978年丽江开设大学师专班,1984年在大学师专班基础上建立丽江教育学院;2001年丽江教育学院与丽江民族师范学校合并组建新的丽江教育学院,2006年丽江教育学院改制为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历经百余年的办学实践,学校形成了“百年师范教育传统深厚、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示范显著、服务滇西北发展卓有成效”的办学特色,为滇西北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进步、边疆和谐稳定、基础教育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被誉为“滇西北教师的摇篮”。学校现有土地面积1355.68亩,有校舍总建筑面积34.61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行政用房面积20.48万平方米,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573.3万元,有馆藏纸质图书89.87万册、电子图书2万册,有附属幼儿园1所、附属实验学校1所、附属高中1所。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学前教育学院、旅游与经济管理学院、艺术学院、应用技术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外国语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数学与信息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等12个学院,其中教学实体型学院10个;现有全日制在校生8800余人。创建了师范生教学技能、学前教育专业、汉语言文学类专业群等13个实训中心,共有122个校内实验实训室(其中有4个省级高等职业院校专业实习实训教学基地)、123个校外实习实训教学基地(其中有2个省级高等职业院校专业实习实训教学基地)。学校坚持“人才强校”。现有专任教师492人,其中本校专任教师395人、兼任教师折合数97人;本校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225人,占56.96%,具有正教授职称的专任教师36人,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129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占41.77%,“双师型”教师250人,占63.29%。现有云岭学者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2人、享受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人、云南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2人、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专家1人、云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5名、云南省教育功勋奖获得者1人、云南省师德标兵2人、云南省优秀教师1人、云南省优秀辅导员7人。云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团队3个、云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工作室4个。学校坚持“教学立校”。学校开设有49个专业,其中专科专业48个,合作开办本科专业1个。2010年学校以优异的成绩通过了“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16年学校以优异的成绩通过了“云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特色评估”。2016年以来建设省级及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45项,荣获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云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3项(其中一等奖1项)、第一届云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项。2017—2021年应届毕业生中,被本科高校录取的比例逐年增加,平均为57.36%,最高年度录取率为71.35%。2017—2021年毕业生去向落实率均为97.5%以上。2016、2017年获得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一等奖”,2018年被评为“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良好高校”和“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先进集体”。学校坚持“科研兴校”。近五年,新增各级各类科研项目304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项、一般项目3项,省部级项目28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297篇;出版学术著作58部,出版教材34部;获授权专利58项,获市厅级以上科研成果奖49项;现有科研平台14个,其中省级科研平台3个;有国家级科普基地1个;加强对策性研究,为行业、产业、企业提供咨询报告。成立“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学校坚持“制度治校”。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优化“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社会参与”的治理结构。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学术委员会实施办法》《教代会实施办法》《理事会实施办法》等基本制度,推进决策、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保障学校内部治理机构运行更加规范、高效。推进规章制度“废、改、立、释”,从制度源头推进简政放权、激发活力。学校实施“强院兴校”行动,逐步扩大学院的办学自主权,打造“一院一品牌”。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依法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监督。学校坚持“文化塑校”。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行动指南,把弘扬杰出校友张桂梅精神作为核心内容,把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作为重要载体,把创建“文明校园”作为重要抓手,系统推进文化建设,构建“桂梅精神人人践行、红色歌曲个个传唱、红色基因代代相传、民族团结处处开花、文明习惯时时养成”的文化体系。打造“禾雨”文化品牌,在新时代广泛传唱《北京有个金太阳》,开展“追寻红色印记、传承革命精神”重走长征路实践研修活动,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提升师生的精神风貌、精神状态和精神气质。学校被评为第二届云南省文明校园并推荐为全国文明校园先进学校候选单位,被认定为“云南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荣获“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学校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建校至今一直坚守师范教育传统,为滇西北培养了4万余名“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有发展”的中小幼教师。成立了“丽江市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丽江市高校新型智库”“丽江文化旅游研究中心”“遗产旅游研究基地”,大力推进丽江社会经济发展理论研究、应用研究,为丽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充分发挥“丽江市教师发展中心”“丽江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基地”职能,积极开展基础教育研究,先后培训丽江市中小幼教师3万人次。服务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承担旅游行业企业的培训任务,1992年以来,为滇西北区域旅游产业、文化产业等培养了5000余名专业人才,积极参与丽江有关旅游规划编制和课题研究。服务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注重丽江乃至三江并流区域生物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与中科院昆明植物研究所合作设立高山资源植物联合研究实验室,共建丽江高山植物标本馆,发挥科学研究优势,利用研究成果服务地方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学校重视文化传承创新。学校将民族文化教育融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工作中,增强学生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爱国主义精神、文化自信和家国情怀,为促进地方民族团结和谐和民族文化繁荣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建立了以东巴艺术研究为特色的艺术学院,成立了滇西北艺术传承基地、民族文化研究中心、纳西学研究院,聚焦纳西东巴文化研究,先后主持和参与市厅级以上项目36项(其中国家级项目3项),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23篇,获得市厅级以上科研成果奖25项,出版著作30部,出版2部东巴文化有关的省级规划教材。依托云南省高职院校示范实训基地项目,设立“民族文化宣讲实训室”,用中英文宣讲云南少数文民族文化,大力传承和传播优秀民族文化。学校积极开展对外合作交流。华东师范大学牵头、携手南京晓庄学院、长沙师范学院、云南师范大学四校组团式对口支援学校,形成了卓有成效的“1+3+1”对口支援模式。学校成功入选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重点支持院校,以“1+M+N”的组团形式,由华东师范大学牵头,上海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参与,共同支持学校建设发展。与滇西应用技术大学联合培养全日制本科生。与国家开放大学实验学院共同设立丽江分院。与丽江民族中专、华坪职高、迪庆民专、大理财校、昭通财校5所中职学校签订《联合办学协议》。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常年招收留学生、聘用外籍教师;与国外多所高校和教育机构合作开展学术交流、教师访学、学生跨文化交流活动;与缅甸云华师范学院建立合作关系,开展学生顶岗实习工作。举办“从东巴象形文字到当代”法国展。学校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德高业实、丽泽三江”的校训,弘扬和践行“崇德尚学、求是创新”的校风、“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教风、“博学弘德、励志笃行”的学风,坚持“扎根丽江,立足滇西北,服务云南,面向全国,融入一带一路”的办学定位,按照“党建引领、以本建专、强院兴校”的发展思路,努力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地方应用型大学。
  • 学校简介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简介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创建于1952年的云南省昆明交通技术学校、1965年筹建的云南省交通职工中等专业学校、1975年创建的云南省公路局职工大学三所学校于2001年4月合并组建而成。学校现有呈贡、普吉、吴井桥校区,占地678亩,与云南省化工学校一体化办学的龙城校区占地67亩,与企业合作办学的高新校区占地277亩,另租用学生实习实训基地495亩。主校区为呈贡校区,位于昆明市呈贡大学城。学校建成了一支具有“双师型+技术研发+国际视野”显著特征的教师队伍。现有在职在编教职工681人,专任教师591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244人,硕士以上学位教师323人,“双师型”教师208人。有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云岭学者”1人,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教学名师”4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5个,省级教学名师工作室5个,云南省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名师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享受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人,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奖1人;交通部吴福--振华基金(奖教金)获得者2人,全国交通职业教育专业带头人2人,云南省设计大师1人,中国公路百名优秀工程师1人。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5154人,直接服务交通运输行业的专业数和学生数均超过60%。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7%以上,毕业生满意度持续上升。学校拥有公路与建筑工程学院、汽车与机电工程学院、交通运输工程学院、交通信息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文艺术学院、云南同济中德学院等12个二级学院。设有与科大讯飞、中兴、广慧金通、实力集团、诺仕达集团等知名企业成立五个产业学院。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云南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云南交通土木工程检测研究中心等7个经济实体,有交通部“1+32”平台云南交通职工培训中心等多种职业培训资质机构,形成了学历教育、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技术研发紧密结合的办学格局。学校开设专业共有79个,校企合作专业覆盖面达100%,开办专业数超过60%与交通运输相关。其中教育部认定骨干专业8个、省级骨干专业9个,交通部等五部委确定的交通运输示范专业4个;拥有国家财政支持建设专业3个、交通部支持建设专业1个、省财政支持建设专业2个。形成了以公路、汽车、轨道运输为主,兼顾航空运输为辅的“大交通”专业布局。近年来,学校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一等奖4项、二等奖5项,主持和参与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5项,获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一等奖1项、三等奖4项,云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获奖共40项,获云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3项。学校现有国家创新发展行动计划认定生产实训基地3个、协同创新中心2个。是国家陆地交通气象灾害防治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共建单位、国家电子信息技术“双师型”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国家职业院校校长培育基地、国家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学校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和“交通强国”建设,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3次获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2次获“国际影响力50强”、2次获“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被评为“中国一东盟高职院校特色合作项目”院校。在泰国设立了两所分校,入选国家教育部“国际合作交流百千万计划”,成为首批“中国—东盟双百职教强强合作旗舰项目”。在老挝万(荣)-万(象)高速公路建立了境外生产性实训基地。近些年,学校办学成绩显著。2009年获云南省五一劳动奖状、被评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6年被评为云南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示范学校;2017年被评为云南省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示范中心;2018年获全国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被评为云南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云南省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2019年被评为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云南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是云南省高职高专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联盟会长单位;2020年获批教育部全国职业院校校长培训基地、教育部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2022年获批教育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典型案例、成为云南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建设单位、被评为云南省文明校园。“十四五”时期,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职业教育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云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一流党建引领学校高质量发展。坚持强根铸魂,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以专业群建设为龙头,以师资队伍建设为基础,以产教融合为主线,全面深化改革,协调创新发展,精准、精确地构建“一个体系”,实施“九项工程”,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为创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全面建设“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产业服务型高职学校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的成绩向党的二十大献礼!
  • 云南工程职业学院昆明市东川区
    学校简介云南工程职业学院成立于2004年,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深化内涵建设,把技术技能和培养职业精神融合,不断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学校毕业生就业率与就业质量稳步上升,社会、家长、学生认可度不断提高。学校占地面积659亩,现有教职员工800余人,在专职教师队伍中,省级教学名师2人,全日制在校生16000余人。学校下设“五院两部”,分别是工程技术学院、经济信息学院、教育学院、医学技术学院、五年制高职学院、思政部和基础教学部,共设置护理、口腔医学技术、工程造价、建筑室内设计、高速铁路客运服务、学前教育、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技术等51个专业,涵盖了土木建筑、医药卫生、装备制造、电子与信息、文化艺术、交通运输、教育与体育、水利、财经商贸、资源环境与安全、公共管理与服务、能源动力与材料、新闻传播等专业大类,建有汽车与机电技术实训中心、经济信息技术实训中心、建筑工程与管理实训中心、建筑施工实训基地、学前教育管理实训中心、高铁、空中乘务实训模拟舱和医学基础综合实验实训室、口腔修复工艺技术实训室等,设施先进齐备。经过多年的办学沉淀,学校办学成果丰硕。2014年,被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文明办评为“云南省文明学校”。2015年,被云南省民办教育协会评为“云南省民办教育优秀高等院校”,2015年,经云南省教育厅审定,学校顺利通过“内涵与特色”评估。2016年,成为云南省特色骨干民办高职院校建设单位,被国家教育部评为“国防教育特色学校”,获批云南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考点资格,每年组织近1000人的“专升本”考试。2017年,经过云南省教育厅批准,获得云南省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资格。2017年10月,经过云南省教育厅批准,学校被立项为云南省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2017-2018年,学校连续两年荣获“云南省征兵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19年,学校学生管理工作被云南省教育厅评为“云南省职业院校学生管理15强案例”;学校荣获云南省技能大赛“优秀组织奖”,是云南省民办院校中唯一一家获得此项荣誉的院校;学校被评为“云南省民办教育优秀高等院校”,建筑工程学院荣获云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学生工作部德育教学团队被评为“云南省民办教育高等院校优秀教学团队”;2020年,云南省特色骨干民办高职院校项目、云南省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通过验收;2020年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中国大学评价》课题中《2020中国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评价》课题范围1299所学校,学校蝉联云南省民办专科第一,云南省专科(含公办)第8名,全国1299所学校中排名第429名。2021年1月,被安宁市人民政府授予“花园式单位”。2021年12月,被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工商业联合会授予云南省2021年“铭鼎杯”大学生模拟求职大赛“优秀组织奖”。 2021年12月,被昆明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评为“无烟学校”。此外,学校还积极与境内外各高校共建合作交流平台,先后与泰国正大管理学院、泰国博乐大学、韩国培才大学、泰国商会大学、泰国吞武里大学等开展合作交流,不断改进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学校发展。二、办学定位及亮点学校坚持 “立足滇中产业核心区,服务云南经济社会发展,工科专业为主、多专业协调发展,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职业综合素养高、专业基础知识扎实、职业技能强、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高级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办学定位。不断深化产教深度融合,加强校企紧密合作,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建立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密切对接、与加快教育现代化要求整体契合的培养模式,铸造大国工匠精神。通过构建三全育人工作体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综合素质培养的体系化建设,深化现代学徒制和“1+X”证书制度,不断提高学生职业能力适应社会需求的深度,打造学生专业能对口、岗位能明确、职业能发展的就业竞争力,切实落实“提升毕业生就业竞争力行动计划”,教授学生生存技能,为学校打造毕业生“就业名片”添砖加瓦、贡献力量。三、发展愿景学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提升办学层次,彰显办学特色。遵循“识好歹、知进退、懂感恩、守本分、有专才”的校训,坚持“以学生为本”的办学宗旨,秉承“先成人后成才”的办学理念,始终把为云南培养品行道德高、职业素质优、动手能力强的高级技术技能型人才作为学校的培养目标,实现办一流的民办高职院校办学愿景。四、办学文化校训:识好歹、知进退、懂感恩、守本分、有专才校风:礼貌、整洁、朴实、勤奋教风:敬业、笃学、严教、善导学风:勤学、多思、精技、创新办学愿景:办一流的民办高职院校办学宗旨:以学生为本办学理念:先成人后成才办学定位:立足滇中产业核心区,服务云南经济社会发展,工科专业为主、多专业协调发展,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综合素养高、专业基础知识扎实、职业技能强、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高级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目标: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综合素养高、专业基础知识扎实、职业技能强、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高级技术技能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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