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路高考 —— 智能推荐 一键填报
智能推荐 一键填报
首页高考资讯
2010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即将开始
2009-11-09 作者:学路网
高考专业1V1咨询,助力报考,赢在起跑线

  艺术体育类11月20日开始 文史、理工类明年3月5日开始

  2010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即将启动,省招考办为此专门印发了《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其报名的有关规定基本延续了2009年的有关要求,通知规定:

  报名时间为: 艺术、体育类考生为2009年11月20日—12月5日,文史、理工类考生为2010年3月5日—3月25日。

  报名条件为:符合下列条件户籍在我省的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上一年度在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中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5)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在高级中等教育非应届毕业年份违规参加全国统考的应届毕业生;

  (6)不符合黑招委联字〔2006〕1号文件中有关户籍、学籍规定的。

  报名办法为:考生必须回户籍所在地或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应届高中毕业生凭户籍、二代身份证、应届毕业证明信原件由所在中学负责组织集体报名;往届生及其他考生凭户籍、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到户籍所在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报名;在外市、县借读的考生,须回学籍所在学校报名;补习生须回户籍所在地报名;户籍在我省、就读在外省的应届考生除凭户籍、二代身份证、应届毕业证明信原件外,还须提供外省学业水平考试(或高中会考)管理机构提供的成绩证明和综合素质评价(或综合评定)材料,到户籍所在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报名。

  通知特别强调广大考生须注意:

  (1)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到户籍或学籍所在地面报,切勿错过报名时间。并且所有考生不得既在户籍地又在学籍地重复报名,也不得既在艺术体育类又在文史理工类重复报名,不能既报考艺术类又报考体育类,亦不能既报考艺术类中美术类专业又报考音乐类专业。

  (2)凡要参加2010年高考艺术类专业课全省统考,或省内外高校组织的校考的考生均须按艺术类报名;凡要参加2010年高考体育类术科全省统考,或省内外体育院校单考单招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均须按体育类报名;凡参加2010年高考文史类或理工类全国统考的考生,参加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招收视障听障残疾考生等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考试的考生,以及报考空军飞行员、民航飞行员、少年班等考生,均须按文史或理工类报名。

  (3)考生务必在报名时认真填涂报名信息采集表中各项内容。其中,“民族”一项须与考生身份证信息一致,若更正须出具户籍地及所在市(行署)级民族事务委员会认定的民族成分审核表;“随时能找到考生本人的电话”一项,考生务必留存至2010年9月录取结束前,始终有人值守、随时可找到考生本人的固定电话和移动手机各一部,以便及时接听招考部门及有关高校的电话通知。

  (4)考生需仔细核对《考生报名登记表》中各项内容的准确性、有效性,《考生报名登记表》必须由考生本人核实并签字确认,因考生自己失误造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信息一经上报,任何人不得更改。

  (5)所有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均应自觉遵纪守法,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予严惩。2010年我省高考报名将继续采用居民身份证阅读器等设备全面落实“四严防”,即严防外省考生报考,严防高中非应届毕业在校生报考,严防高校在校生报考,严防各类人员替考。

  (6)特别提醒艺术、体育类考生注意,艺术、体育类报名时间为2009年11月20日—12月5日,考生在参加2010年高考艺术类或体育类报名后,方可参加专业课全省统考或全国各艺术院系组织的校考。各专业课具体考试要求、考试科目及评分标准等将于近期陆续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公布,敬请考生注意阅览。

  (7)高考报名结束后,有关准考证发放、考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届时将由受理报名的招考办通知考生。考生及家长亦须密切关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我省有关高考政策及招考信息发布、高考成绩及录取结果查询、高考志愿填报等均将通过该网站进行。

  附件: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生户籍、学籍审查的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管理,规范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教育部有关报名条件外,其户籍、学籍还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才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一)考生父母及本人户籍属在我省久居的;

  (二)父母属我省市级以上(含市级)人事、组织部门确认引进的优秀人才,本人随父

  母经户籍管理部门落户我省的;

  (三)市级以上(含市级)政府规定的招商引资,购置商品房的外省人员,其子女随父母经户籍管理部门落户我省的;

  (四)本人户籍在我省,其父母一方为部队复员、转业军人,经户籍管理部门落户我省的;

  (五)因家庭变故,父母工作调动等原因落户我省的考生,家庭有固定住所,父母及其本人户籍在我省2年以上(含2年,从报名截止之日往前推算),并在我省高级中学就读2年;

  第三条 考生报名有关户籍、学籍由县(区)、局招考办负责审查,有异议者,由市(行署)级招考办负责审定。户籍审查考生的户口及身份证,学籍按照当地教育局学籍管理规定的项目审查相关材料,凡属于本规定第二条中第(二)至(五)款户籍落入我省的考生,要单独进行登记,并将办理落户的相关原始证件、证明材料复印件留存备查。各级招考办要认真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

  第四条 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户籍管理,严密户口迁移手续,堵塞漏洞,坚持打击非法违规落户,对伪造户口、身份证件等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第五条 对持假户籍、身份证件、学历、学籍档案以及其它证明材料报名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其学籍;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条 教育、公安等部门应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整治,加强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监督管理,落实责任制,明确到岗、落实到人。建立投诉举报制度,接受社会各界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中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或检举,并对违法违纪行为的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 本规定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二〇〇六年一月十五日

热门院校

  • 学校简介东北石油大学(原名东北石油学院、大庆石油学院)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创建于1960年,是一所以工学为主,工、理、管、文、经、法、教育、艺术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校。1978年被确定为88所全国重点大学之一。学校是黑龙江省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共建高校,是黑龙江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学校从1961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81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1993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学校有66个本科专业,23个高职专业。20个省级及以上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其中国家级13个。8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6个国家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训计划”试点专业,19个省级重点专业。1个国家重点一级学科,1个省级重点学科群,6个省级重点一级学科;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个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类别(包括资源与环境、材料与化工、机械、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电子信息、工商管理、社会工作、会计、汉语国际教育);工程学科自2016年以来始终进入世界ESI前1%。学校占地169.12万平方米,其中秦皇岛校区占地33.28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超过6.68亿元。建有万兆级校园网。图书馆藏图书264万册,有数据资源16种,建有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建有国家级大学科技园。有科研平台51个,其中,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能源研发中心1个、国家工程实验室(研究室)1个、省重点实验室12个、省技术创新中心3个、与中海油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共建联合研究院1个、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有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65个,其中,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3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省级1个。学校有教职工2173人,其中专任教师1401人。专任教师中,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29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78人,博士学位 595人、硕士学位 678人;博士生导师187人(包括校内163人、兼职24人);双聘院士7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2人,中国工程院院士5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1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5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7人(现在职11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长江学者青年学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资助获得者2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5人;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4人;“龙江科技英才”特殊支持计划科技创新人才1人;龙江学者特聘教授17人、青年学者6人、讲座教授5人;省领军人才梯队带头人16人、后备带头人31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省级教学名师14人、青年教学名师2人、模范教师5人、优秀教师12人、教学新秀1人、青年教学能手2人。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课程思政建设教学团队1个。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2个、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6个、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培育计划1个。省领军人才梯队16个、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3个。学校还在石油石化等企事业单位聘请了一批兼职教授、导师。学校面向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7048人,其中本科生18950人、专科生3941人、硕士研究生3650人、博士研究生507人。学校是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获批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3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1项,建成一流本科课程国家级7门、省级33门,获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国家级1门、省级1门。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全国普通高校优秀教材奖等多种奖项。学校完成的科研成果获国家科技奖励15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1项,一等奖1项,二等奖8项,三等奖2项;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2项;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1项。另外,获得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和中国专利金奖各1项。“十二五”以来,获批国家973计划课题4项,863计划课题4项,国家科技支撑项目4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6项(其中,主持重点项目5项,参与重大项目1项)、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6项,教育部科技项目6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17项;科研总经费18.94亿元。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82项,其中自然科学一等奖3项,技术发明一等奖3项,科技进步一等奖5项;获省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26项,其中一等奖5项;获专利授权3556件。“十三五”期间,学校教师发表高水平论文总数为3597篇,其中,SCIE论文1275篇,EI论文1415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907篇;学校教师出版专著65部,出版教材63部,出版译著1部。学校重视国际交流与合作,通过实施国际化战略,国际交流与合作领域和范围不断拓宽,国际影响不断扩大。现已与欧洲、美洲、非洲10余个国家的30余所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积极开展包括国家公派、联合培养、交换学习、短期交流等学生海外交流项目。鼓励教师开展国际学术交流及合作科学研究等实质性合作,与美国、德国、加拿大等国的大学共建石油工程、非常规油气研究等联合实验室,共同参与欧盟ERASMUS+项目,合作开展“能源与水纽带关系及高效绿色利用关键技术”等政府间科研合作项目。学校积极开展来华留学生教育,培养来自10余个国家的外国留学生。学校出版有《东北石油大学学报》(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和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东北石油大学报》和《高等教育研究》等报刊,与全国300多所高校进行交流。学校秉承“艰苦创业,严谨治学”的校训和“严谨、朴实、勤奋、创新”的校风,形成了“坚持用大庆精神办学育人”和“全方位多层次产学研合作办学”两个鲜明特色。时任国务院总理李鹏为学校题词“用大庆精神育人,培养跨世纪人才”。办学育人成就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认可和媒体的广泛关注,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培养各类人才20余万人,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省内高校前列。涌现出了以傅成玉、王玉普、胡文瑞、何树山、朱国文、方庆、刘合等为代表的许多优秀企业家、院士专家、党政领导杰出校友和一大批严谨务实、无私奉献、立足岗位、建功立业的优秀人才。办学60年来,学校秉承“躬耕黑土、加油中国”的深厚情怀,始终弘扬“爱国、创业、求实、奉献”的大庆精神,坚持扎根高寒地区非中心城市,为国家建设培养人才,为石油石化行业发展攻坚克难,已经成为国内唯一坚持在油田上办学、东北地区唯一拥有石油石化学科上中下游一体化的高校。今天,东北石油大学正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己任,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改革创新、特色创优”新办学理念,深化“厚植龙江沃土、深度回归油田”思想,按照“强陆——拓海——壮新”的发展思路,全力实施“陆上石油学科一流的石油大学——陆海并举的石油大学——高水平的能源大学”“三步走”战略,为建设高水平百年大学而努力奋斗!
  • 学校简介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黑龙江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招生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坐落在风景秀丽的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现有在校学生7000多人。学院始建于1958年,2001年由原牡丹江林业学校、牡丹江林业师范学校、牡丹江林业干部学校、东京城林业机电学校、牡丹江林业技工学校五校合并晋升为高职院校。学院占地面积5000万平方米,其中校园占地面积36.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7.95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雅,素有“丹江第一园”的美誉。学院有三个校区,设有生态工程学院、家居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城市建设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人文学院七个二级学院和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体育教研部、培训部十个教学部门,是一所集林业、工程、管理、机电、财经、人文教育几大门类,林科教育特色鲜明的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和省五一劳动奖状等荣誉称号,是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和黑龙江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是黑龙江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和第二批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也是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木工项目)集训基地。学院现开办43个专业,其中家具设计与制造、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3个专业为国家第二批和省内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家具设计与制造、林业技术、测绘、财经、汽车五个专业群为高水平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家具设计与制造专业为黑龙江省高水平骨干建设专业。学院参与了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参与了国家地道药材团体标准的制订工作,拥有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5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门,获得黑龙江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学院致力于打造高水平的“双师”结构专业教学团队,现有专任教师326人,其中教授53人;博士、硕士和在读学位教师145人;“双师”素质教师222人;省级教学名师5人。家具设计与制造专业和园林花卉技术专业教学团队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学院坚持校企协同育人,深度推进产教融合,是黑龙江省林业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国家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团体标准参编单位,全国轻工大家居职业教育集团副理事长单位。与168家国内大中型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其中100多家企业成为学院“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基地。学院在校内建成了“开放式、共享型”实践教学基地,目前拥有4个国家级实训基地、5个省级实训基地、108个现代化的实训室和34个设施先进的一体化教室。还拥有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森工无人机技术中心、数字化板式家具生产线车间等实训场所。学院有18人担任国家各行业指导委员会委员,5人被聘为全国林业科技特派员,32人被聘为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专家库林业技术专家。55人被各行业聘为专家评审委员会会员。1人被聘为全国轻工行指委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全国林业行指委林业工程类专指委秘书长,在第44、45届世界技能大赛中担任木工项目中国专家组组长。学院注重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实施“德育创新工程”,开办了|修德大讲堂,开设“修德创新实验班”,构建了“大思政”工作格局。同时探索“一专多能”人才培养模式,积极培养学生职业能力和创新能力。学院依托“黑龙江林之源高新科技创业服务有限公司”,为学生创新创业搭建平台。学生在各级各类技能大赛上捷报频传,仅2018年学生就参加省级及以上各类比赛62项,在这些赛事中获得国家级二等奖1项、三等奖3项,省级一等奖13项、二等奖23项、三等奖28项。“鲁班工匠班”2名学生入选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队并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学生徐颜参加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获得优胜奖,2019年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以“走上世界舞台的小鲁班”为题,对学院进行了连续报道。雄厚的办学实力、较高的教育教学质量以及毕业生广阔的就业前景,吸引了大批学生前来就读,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在全省高职高专院校中始终位居前列,已经形成了出口畅入口旺的良好局面。新时代、新征程,学院将秉承“修德强技,树木树人”校训,以“建设职业强校”为发展目标,以“一体强化、两翼展开、林兴特立、德基精技”为发展战略,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重点,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立足林业、面向龙江,服务东北,辐射全国,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不断提高办学水平,为国家职业教育发展和职业技能人才培养做出新的贡献
  • 哈尔滨学院哈尔滨市南岗区
    学校简介哈尔滨学院坐落于北国冰城哈尔滨市的西部核心区,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是哈尔滨市属唯一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学校前身是1934年成立的北满特别区师范学校。2000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哈尔滨师范专科学校、哈尔滨大学、哈尔滨市教育学院、哈尔滨市成人教育学院等四所院校合并成立哈尔滨学院。合校升本后,哈尔滨市师范学校、哈尔滨市财经学校先后并入。经过88年的建设发展,学校已成为一所突出理工科、艺术设计和教师教育优势明显,经、法、教、文、理、工、管、艺等学科协调发展,城市特色鲜明的应用型大学。2007年,学校以良好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8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是教育部卓越小学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单位、黑龙江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黑龙江省特色应用型本科示范高校、黑龙江省创新创业发展方向支持单位,获批黑龙江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培育)和首批共享型高校创新创业孵化平台,获“全国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黑龙江省‘五一’劳动奖状单位”“省级文明校园标兵”“哈尔滨市劳动模范单位”等荣誉称号。学校践行“崇德砺志、博学笃行”的校训,秉承“学高身正、严谨至善”的教风,着力培养符合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设有12个二级学院,46个本科专业,面向龙江、哈尔滨产业需求打造8个专业集群,应用型专业占比达到90%以上。全日制在校生11998人,毕业生留省就业率年平均在55%以上,其中60%左右的毕业生选择留哈工作。学校现有教职工1072人,专任教师中教授、副教授348人,占比达51.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568人,占比达83.4%%(其中博士占比25.3%);“双师双能型”占比达到55.1%。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8人,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省教学名师、省优秀中青年专家、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8人,国家级教学团队、省级教学团队、省级教育科学研究团队、市专业领军人才梯队13个。学校现有国家级一流课程1门、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9个、省级一流课程30门、省级精品课程9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27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4个。曾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一、二等奖25项。小学教育专业率先通过教育部师范类专业认证,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音乐学专业完成专业认证专家组进校现场考查。与黑龙江广播电视台、快手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共建龙广电快手融媒研修院,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作创建哈尔滨地方经济发展法治建设研究中心,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学院被评为黑龙江省首批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点单位。2020年,哈尔滨市复旦路小学校更名为“哈尔滨学院实验小学校”。2021年,学校获批省旅游文化时尚产业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基地。“双创”项目连续三届荣获“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铜奖。学校聚焦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支撑作用,不断加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授权点建设。现拥有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学术交流基地。近五年,学校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10余项,省部级科研项目120余项,先后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50余项,获得发明专利近200项,承担横向课题300余项,“环保型废纸脱墨技术研发与应用”等60余项科技成果成功实现转化。参与承担黑龙江省“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为我省极薄煤层智能开采提供技术支持。2021年,获省科学技术科技进步奖三等奖1项、省高校科学技术奖二等奖1项、省优秀艺术科研成果奖44项、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16项、省文学学科优秀科研成果奖2项、省社会学心理学学科优秀科研成果奖2项、省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16项、市第二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7项。获批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项、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8项、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基地专项)5项、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18项、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22项、省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6项、省社科联科普活动委托项目2项,科研经费达到3000万元。学校成立黑龙江湿地培训中心、哈尔滨湿地研究院,与哈尔滨地铁集团联合开展科技攻关重点项目。研编“固废制砂”系列地方标准项目,为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时任省长王文涛批示予以肯定。挖掘龙江文化、冰雪文化内涵,研创冰花瓷、冰雪陶等艺术产品。创作凸显北大荒精神、城市精神、老工业基地历史的主题壁画,亮相城市地铁站台。传承红色文化基因,黑龙江四大精神文创展览馆获批“黑龙江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组建哈尔滨芭蕾舞团,打造国际一流文化名片。“市民讲堂”荣获省“全民阅读活动优秀项目”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市民学习中心荣获黑龙江省老年大学示范校称号。学校与俄罗斯布拉格维申斯克国立师范大学、普列汉诺夫经济大学合作开展语言实习实践项目,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俄语人才。依托哈深对俄文化艺术博览会,拓展中俄高校文化艺术交流的广度与深度。积极开展中俄、中韩、中德、中意联合办学项目,为“一带一路”、向北开放作出新的贡献。春笺有讯万物生,逐梦新篇启征程。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哈尔滨学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哈尔滨市第十五次党代会提出的打造“七大都市”奋斗目标,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学科专业建设,扎实推进内涵发展与开放办学,着力提升学校治理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奋力谱写建设城市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哈尔滨大学新篇章!
  • 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双鸭山市尖山区
    学校简介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是黑龙江省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学院前身始建于1949年11月,具有近七十年的办学历史。坐落在风光秀美的新兴工业城市——双鸭山市,是我国最东部的高校。学院是中国电气防爆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全国防爆电器职业教育集团常务副理事长单位、中国职业教育国际合作联盟成员单位、中国煤炭职业教育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全国煤炭职业教育集团副理事长单位、黑龙江省煤电化职教集团理事长单位、全省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学院的电气防爆技术专业全国领先,安全技术与管理专业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水平骨干专业,智能采煤技术专业建设全国排头,学前教育专业社会影响力日益增大。能源开发与利用、电气防爆技术、安全技术与管理、现代煤化工四大专业集群被黑龙江省列为重点支持专业建设项目。所有开设专业具有本职业工种的初、中、高级职业技能鉴定资格。办学格局多样。学院以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为主,以中职教育和技能培训为辅,兼有成人本科、专科、中专教育职能,形成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各类技能培训并存,全日制教育与函授教育、网络远程教育共济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办学格局。基础条件良好。校园占地面积27.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3.25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先进,设备总值6000余万元。校内建有防爆电器检验、防爆电器维修、防爆电器装配、采矿设备模拟仿真、矿物加工、电工电子、PLC等校内实验实训室88个。
  • 学校简介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素有“华夏东极”、“东方第一城”、“东北小延安”之称的中国最佳生态环境魅力城市、国家智慧城市——佳木斯市,学院南毗水源山公园、北邻火车站,风景秀丽、交通便利。办学历史悠久 学院始建于1948年,历经松江省呼兰农林技术专门学校、松江省佳木斯农林高级职业学校、松江省农业技术学校、东北农学院合江分院、合江地区“五·七”中等专业学校、合江地区“五·七”大学、黑龙江省佳木斯农业学校等时期,2001年3月,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在省内首批由中专学校晋升为高职学院,步入全国普通高等院校行列,现为黑龙江省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学院。办学条件优越 学院校区占地面积660亩,建筑面积22.4万平方米,资产总值3.1亿元,专业实验室138个,校内实训基地13个、校外实训基地300多个、多媒体教室51个。校园计算机信息网络建设水平较高,校园内无线网络实现了全覆盖。师资力量雄厚 学院现有教职工428人,其中专任教师270人,专任教师中教授44人,副教授94人,“双师型”教师103人,博士10人,硕士153人,全国农业职业教育教学名师8人,省级名师4人,省级教学新秀2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省高校教学管理质量奖个人4人、集体3个,省高校师德标兵6人,第六批佳木斯市有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才3人。同时,学院还聘请了美国新泽西大学赵庆十教授等一大批行业内的著名专家学者担任客座教授或兼职教授。专业门类齐全 学院设有农学院、动物科技学院、食品药品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国际合作学院、应用技术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军事体育教学部等11个教学院(部),拥有涵盖理、工、农、经、建等学科门类的38个热门专业,其中2个国家级重点专业,5个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9个省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省级精品课11门,分析检测中心1个,职业技能鉴定中心1个。目前在校学生5653人。办学形式多样 形成了“工学交替、订单培养、带薪顶岗、出国留学”为鲜明特色的办学模式。国内订单培养与青岛海尔集团、北汽福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一汽集团吉林汽车有限公司、德国拜耳作物科学有限公司、联想集团、大连华信计算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北农集团、深圳博伦特光电有限公司、山东京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进行订单培养。与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环首都经济圈的300余家用人单位签订了长期合作协议,以保证毕业生高层次、高薪酬就业。近五年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平均85%以上。对外国际合作与日本拓殖大学、苫小牧驹泽大学、新泻国际综合学院、仓敷艺术科学大学、千叶科学大学、罔山理科大学、东日本国际大学和俄罗斯远东国立人文社会科学院、联邦纳霍德卡商业技术学院、俄罗斯布里亚特共和国国立农业大学等院校联合办学。现有近500名学生出国留学深造。办学成果丰硕 近几年学院先后被授予“国家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首批“省级骨干高职院”、“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省学生工作先进集体”、“黑龙江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省高等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省级花园式学校”、“省级高校文明校园标兵”等。

智能报考

省份
分数
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