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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办法
2010-11-29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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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普通高等学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宁夏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考条件中有关户口和学籍的规定》、《宁夏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条件中有关户口和学籍的补充规定(试行)》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户口和学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考生及其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宁夏有常住户口3年以上(含3年,截止日期按2010年12月31日计算),有合法固定住所,考生有宁夏高中阶段学籍并在宁夏的学校完成规定的学制;

  (2)考生及其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宁夏有常住户口6年以上(含6年,截止日期按2010年12月31日计算),有合法固定住所,考生高中阶段在区外学校借读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过注册手续;

  (3)考生在宁夏有连续12年以上常住户口(含12年,截止日期按2010年12月31日计算),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学籍均在宁夏并在宁夏的学校完成规定的学制;

  (4)考生在宁夏有2年以上常住户口(含2年,截止日期按2010年12月31日计算),年龄在25周岁以上(含25周岁,截止日期按2010年12月31日计算);

  (5)考生在宁夏有常住户口,其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经组织人事劳动行政部门批准调入我区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或按宁党发[2009]47号文件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6)来宁投资经商2年以上(含2年,截止日期按2010年12月31日计算),经评估确认,近2年各种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或近2年每年缴纳各种税金25万元以上(含25万元,从办理注册手续截止之日算起)的人员,其子女在宁夏有常住户口满2年以上(含2年,截止日期按2010年12月31日计算),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过注册手续。

  来宁投资经商3年以上(含3年,截止日期按2010年12月31日计算),经评估确认,近3年各种固定资产投资在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或近3年每年缴纳各种税金15万元以上(含15万元,从办理注册手续截止之日算起)的人员,其子女在宁夏有常住户口3年以上(含3年,截止日期按2010年12月31日计算),有宁夏高中阶段学籍且在宁夏学校完成规定的学制,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过注册手续。

  (7)2009年12月5日前,考生户口已在宁夏,但户籍年限不符合上述(1)至(6)条规定中的相应年限的考生,高中阶段学籍在宁夏并在宁夏高中学校修满3年规定的年限教育,允许其报名,但仅限于报考宁夏区属院校(本条规定执行到2011年12月5日截止)。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的应届毕业生;

  4、在上一年度参加全国统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

  三、报考类别

  报考类别分为文史类、理工类,考生报名时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类别。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文科考生按文史类报名,理科考生按理工类报名。报名时还须同时填报艺术统考的相应科类。报考体育类专业(含警察体育专业、军队院校体育专业)的,文科考生按文史类报名,理科考生按理工类报名。报名时还须同时填报体育类专业相应科类及体育专业术科测试项目范围内的测试专项。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10年12月1日至5日,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及方式:采取先申请考生号后在网上填报方式。即符合我区报名条件,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在其常住户口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申请报名,取得网上报名所需的考生号后,在宁夏教育考试院信息网(http://www.nxks.nx.edu.cn)上填报本人报名信息。

  (1)应届高中毕业生可由所在学校组织网上报名。

  常住户口在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的应届考生,取得网上报名所需的考生号后,可由所在学校组织网上报名;

  常住户口不在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的应届考生,原则上在常住户口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申请报名。本人申请在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报名的考生,须持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方可取得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的网上报名所需的考生号,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2)应届高中毕业生以外的其他考生,必须在常住户口所在县(市、区)的教育考试中心申请报名,取得网上报名所需的考生号,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3、报名信息采集方式:报名实行考生网上填报本人报名基本信息和信息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考生须持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证明(普通高中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或学籍号,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其中区外借读学生及来宁投资经商等人员子女还必须持允许在宁参加高考的注册登记表,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持相关原始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设立的报名点申请报名,取得网上报名所需的考生号,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信息网填报本人报名基本信息,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信息现场确认。因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在网上填报本人报名基本信息或已在网上填报了报名基本信息未到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指定的地点进行信息现场确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五、网上报名组织机构及分工

  全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在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宁夏教育考试院负责,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和各报考点按照分工及职责组织实施。

  1、宁夏教育考试院负责全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的整体组织和协调工作;研发网上报名系统软件;保障网络和数据安全;维护网上报名系统正常运行;发布相关信息以及培训有关考务组织管理工作人员等。

  2、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辖区内报考点(教育考试中心指定的场所或学校,下同)的确定;培训和选派报考点管理员及工作人员;负责登录密码的管理工作;在网上报名的各个时段通知并及时组织考生进行网上填报信息和信息现场确认工作;协调县(市、区)报名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做好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做好报考资格公示工作和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公示工作;实时监控填报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进度;及时处理网上报名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等。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主任是本辖区考生网上报名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3、报考点负责本报考点网上报名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其职责是:成立网上报名工作领导小组,设立联络员、技术指导、班组管理员等岗位,责任到人;打印发放考生报名表草样;组织、指导本报考点考生网上报名工作;监控本报考点考生填报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进度;为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提供网上填报信息场所及服务;帮助考生解决填报和信息现场确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督促本报考点的考生按时上网填报信息和进行信息现场确认;做好本报考点考生报名资格初审工作;做好报考资格公示工作和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公示工作;为考生提供网上报名的咨询服务。

  六、网上报名数据录入

  网上报名期间,考生须负责录入本人基本信息,申报照顾政策项目,录入艺术或体育兼报项目和术科测试项目(指报考艺术或体育类的考生)等;班级管理员(班主任)负责复核考生报名信息,录入考生学籍、户口信息。信息确认期间,报考点负责初审考生报名资格以及少数民族考生、山区考生、教师子女考生等照顾项目;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组织报考考生进行信息现场确认,协调县(市、区)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和领导小组终审考生报名资格以及少数民族考生、山区考生、教师子女考生等照顾项目并公示,初审“优秀学生”考生等照顾项目;宁夏教育考试院负责终审全区“优秀学生”考生等照顾项目并向全区公示。

  七、网上报名工作流程

  第一时段(考生网上信息录入时间):2010年12月1日-5日;

  第二时段(信息现场确认时间):2010年12月6日-25日;

  第三时段(考生报考资格审查时间):2010年12月1日-31日;

  第四时段(公示、考生报考资格复查时间):2011年1月4日到本年度录取工作结束。

  1、网上报名前准备工作

  宁夏教育考试院负责网上报名系统初始化工作,采用多种方式做好宣传;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维护本辖区派出所代码库和中学代码库,设置报考点(学校)管理员帐号和权限,生成往届生和社会考生网上报名考生号;报考点(学校)设置班级管理员(班主任)帐号和权限,生成应届生网上报名考生号。

  2、考生网上填报报考信息

  (1)考生报名前应在所在中学或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申请领取网上报名所需考生号(14位),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网站进行报考信息填报。

  (2)考生填报的流程为:①填写报名表草样(可到报考点领取或在网上自行下载);②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并提交保存;③在网上报名期限内考生可对已提交保存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考生网上填报的具体流程和要求详见宁夏教育考试院编印免费配发给每一位考生的《宁夏2011年普通高考考生网上报名指导手册》。考生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是参加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生报考信息必须由考生本人填报并对其准确性和真实性负全责,任何人不得代其填报。

  3、网上报名信息现场确认

  考生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

  (1)交验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资格初审。

  (3)交纳报名考试费。

  (4)采集核验考生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

  (5)进行考生本人电子照片现场采集。

  (6)考生须现场核对报名信息登记表,签名交报考点,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保存备查,并在考生录取后装入考生纸介质档案。

  (7)打印综合素质评价表。由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组织做好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8)打印考生体检表。由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组织做好考生体检工作。

  4、报名资格审查:县(市、区)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可在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和考生信息确认期间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须依据县(市、区)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小组的审查结论对符合我区报名条件的考生组织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并核发准考证。对不符合我区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资格。

  5、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须认真审核申报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同时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以及原始证件的复印件(1份)、注册登记考生名单以及注册登记表(1份)。

  6、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须将所有报名考生名单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各中学要以班级为单位,将报考考生名单在学校、班级显著位置张榜公示,内容须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学籍号、户口所在地、应往届情况等。

  7、考生网上报名数据由宁夏教育考试院专人维护、保管和使用,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向技术人员索要备份。除用于工作外,任何人不得私自对外提供考生相关信息,更不得利用考生信息非法牟利,违者将依法严肃查处。

  8、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打印数据由客户端子系统自动下载,用加密方式导入系统中,任何人不得打开数据库。

  9、管理机构的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管理系统的唯一途径,有关人员须妥善保管。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要加强用户管理,各级管理机构原则只建立一个管理员帐号和一个操作员帐号,用户名须实名注册。考生登录密码须妥善保管,如有考生忘记或丢失登录密码可以向其报名的学校书面申请,由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管理人员重置为初始密码,考生下次登录时立即修改。

  八、凡以升学为目的,在高考报名户口、投资、纳税、学籍、档案、注册登记等环节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核实,将分别给予取消报名资格、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取资格、取消高校学籍等处理;有关人员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法追究其相应的责任;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九、报名考试费

  报名考试费为每生145元;

  体育专业术科测试费为每生50元;

  艺术统考报名考试费以《宁夏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统一考试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十、本办法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热门院校

  • 学校简介银川能源学院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学校初创于1999年,由宁夏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举办;2004年,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批准设校,校名为银川科技职业学院;2012年,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校名为银川能源学院;2016年,获学士学位授予权。学校现有王太校区、滨河校区和鹤泉湖三个校区,拥有完备的教育教学、实验实训和公共服务体系。校园占地面积98万平方米,校舍总建筑面积39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3万平方米;实验实训室199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一亿元;拥有宁夏单体最大的图书馆,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116万册。学校生源地覆盖全国19个省,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5600人,教师总数近800人,硕博学位教师占教师总人数的67%,“双师型”教师占教师总人数的25%。学校设置12个二级学院和2个教学部,开设36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等8个学科门类。现有自治区级优势特色学科1个、重点学科1个、优势特色专业1个、重点(培育)建设专业3个、产教融合人才培养示范专业5个、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7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3个。学校通过多年学科专业建设,形成了以能源、化工为重点的办学特色。建校23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教育厅、银川市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学校始终坚持培养应用型人才、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办学定位,秉承“明德善思、求实敏行”的校训,实施“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发展战略,紧跟市场需求,积极推动校企合作,不断深化产教融合,主动融入宁夏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已累计培养各类毕业生3万余名,其中在宁夏就业约占70%。学校响应国家精准扶贫的号召,积极为企业、城乡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累计帮扶企业职工和城乡劳动力培训超过13000人次。学校积极开展对外合作办学,先后与12所国(境)外高校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办学合作关系,为宁夏高等教育的对外交流合作做出了显著贡献。 学校先后被银川市授予“服务银川经济建设特别贡献奖”、中国教育报授予“第四届全国教育改革创新优秀奖”、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授予“全国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实训基地建设奖”,入选教育部—中兴通讯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项目,现为全国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理事单位,闽宁合作福州大学对口援建高校,宁夏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试点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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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简介宁夏大学是教育部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合建高校,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宁夏大学始建于1958年。1997年12月,宁夏大学与原宁夏工学院、银川师专(含宁夏教育学院)合并;2002年2月,与宁夏农学院合并,组建了新的宁夏大学,揭开了学校改革发展崭新一页。学校坐落在历史悠久、风光秀丽的塞上历史文化名城银川市,占地面积2938亩,教学实验农场1890亩,校舍建筑面积87万平方米。在校教职工2690人。面向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现有全日制普通本科生19296人,研究生6355人,少数民族预科生997人,在校留学生179人。校园楼宇林立、花木繁茂、环境幽雅,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在6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秉承“尚德、勤学、求是、创新”的校训,弘扬“不怕困难,不畏风寒;根深叶茂,本固枝荣”的“沙枣树精神”,艰苦创业,负重拼搏,勇于创新,开拓进取。特别是近年来,学校抢抓省部共建、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双一流”建设、“部区合建”等历史性机遇,坚持走特色发展之路,着力提高办学质量,不断促进内涵发展,现已成为一所理、工、农、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宁夏大学第七次党代会确定了“到2025年,把宁夏大学建成区域特色鲜明、服务地方能力突出的西部一流大学”的发展目标,明确了“以‘三全育人’为核心的立德树人育人主线”和“以‘双一流’建设为核心的‘部区合建’发展主线”两条工作主线,制定了七项重点任务,奋力开启西部一流大学建设新征程。2938亩占地面积2690人在校教职工1890亩教学实验农场28个省面向28个省997人少数民族预科生6355人研究生19296人普通本科生学校现有“化学工程与技术”1个世界一流建设学科,“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群”和“民族学学科群”2个“部区合建”优势特色学科群,“草业科学”1个国家重点学科、“中国少数民族史”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8个自治区重点学科,8个“十三五”自治区优势特色学科、8个“十三五”自治区重点学科,16个自治区一流建设学科。7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6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师资队伍中,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3人、讲座教授1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国家“万人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1人、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2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9人、第三层次13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2个,自治区科技创新团队和人才小高地31个。5人获“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2人获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称号,17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3人享受“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13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入选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数理学部委员,15人入选教育部普通高校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4人入选自治区“塞上英才”工程,1人获自治区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称号,15人入选自治区“海外引才百人计划”,15人入选自治区“国内引才312计划”,17人入选自治区“313人才工程”,32人入选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工程。学校始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强化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按照“人格健全、基础扎实、具有社会适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目标培养高素质人才,确定了“加强基础、强化实践、发展特长、注重创新、分流培养”的教学改革思路,通过构建两个方案(专业培养方案、人格培养方案)、完善两个体系(“四位一体”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打造五个平台(通识教育平台、教师教育平台、课程建设平台、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平台、学生创新能力培养平台)加以实施。力求通过努力,使所有本科生以不同方式参与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活动,并使其中30%的学生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现有80个本科专业,20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有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4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语言文字基地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国家级优势特色专业8个、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1个、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326项、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二等奖9项。学校科研工作紧密围绕国家和区域重大战略需求,以创新驱动发展为动力,通过体制机制创新盘活创新要素,注重基础研究,强化应用研究,推进成果转化。“十三五”期间,学校先后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200余项,科研经费总量达到9.11亿元,年均增长率10.89%,与“十二五”(4.67亿)相比增长了4.44亿元;获各类科研奖励成果344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自治区科技进步奖29项(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10项)、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189篇,教育部哲学社科优秀成果奖二等奖2项,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2项,宁夏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2项,宁夏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19项。学校积极对接地方特色优势产业,以创新校地校企合作模式为途径,以服务社会体制机制创新为驱动,先后与自治区5个市、120余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全面合作关系,派出了百余名科技扶贫指导员、专家服务团、“三区”科技人才和岗位科学家,建立了“草畜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产学研创新联盟。依托重大科技项目,相继推广应用了一批技术、装备。学校现有省部共建煤炭高效利用与绿色化工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西北土地退化与生态恢复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阿拉伯国家研究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宁夏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等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基地)43个,各学科领域专业实验室100多个。获批建设了国家大学科技园。学校坚持走开放办学之路。围绕“双一流”建设和“部区合建”的目标要求,加大与国内合作院校的深度合作,重点对标一流学科与上海交通大学、厦门大学、天津大学、华东理工大学、陕西师范大学5所兄弟高校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服务地方、国际合作与交流等方面开展对口合建。不断巩固与山东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南昌大学、吉林大学、福州大学、浙江大学、兰州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等10余所国内高校合作伙伴关系。立足区域特色和优势学科,先后与15个国家和地区的31所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了实质性合作伙伴关系。与阿联酋迪拜大学合作建立了海湾地区第一所孔子学院。学校是教育部首批批准的接收外国留学生的高校,是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生接收院校,是宁夏地区唯一的HSK(汉语水平考试)考点。自1992年招收留学生以来,先后有40多个国家4000多名留学生来校学习。面向未来,学校将围绕第七次党代会明确的发展目标,立足新起点,实现新跨越,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抢抓“双一流”建设和“部区合建”新契机,坚持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为把宁夏大学建设成为区域特色鲜明、服务地方能力突出的西部一流大学而努力奋斗。
  • 学校简介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简称宁夏幼专)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银川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宁夏唯一一所专门培养幼儿教师的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宁夏幼儿师资教育培训中心所在地,宁夏学前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的执行单位,被誉为“宁夏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的摇篮”。学校创办于1975年,有着44年的办学历史。学校位于银川市滨河新区国际科教城,占地面积516亩,建筑面积18.1万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近5000人。教职工260人,专任教师227人,副教授及以上职称46人,硕士研究生117人,在读博士5人。图书馆藏书21.8万册,教学实训设备近1.1亿元。开设学前教育、音乐教育(学前方向)、美术教育(学前方向)、科学教育(学前方向)、英语教育(学前方向)、早期教育、小学教育7个专业。学校党委下设13个党支部,拥有党员191人;内设党政办公室(纪检监察处)、组织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财务和后勤管理处、继续教育与培训中心6个副处级行政机构;设艺术系、外语系、学前教育系、基础教育部、马克思主义教学科研部、教育信息中心6个教学机构;幼教集团下辖3所附属幼儿园。学校致力于内涵建设,以1134工程、四个体系构建、四个面向办学理念为统揽,秉承“爱与责任”的校训,始终坚持全心全意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宗旨,在学校治理能力、人才培养质量、办学规模,社会影响力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建校以来,学校共为国家培养2万余名以幼儿教师为主的各类人才,毕业生遍布区内外,近年来始终保持98%的就业率。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校园文化建设十佳示范学校;全国首批德育工作实验基地学校;国家级首批语言文字规范化学校;全国校园文化建设先进单位;自治区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自治区安全文明校园;全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银川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自治区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2017年被评为全市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一等奖;在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3次荣获团体一等奖;在宁夏18所高校参加的大学生合唱艺术节中荣获甲组一等奖;原创舞蹈《岩羊的诉说》,在全国青少年艺术英才选拔赛暨宁夏赛区荣获金奖;在全区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我校选送的3个类别的3个节目均获得高校甲组一等奖等奖项。
  • 宁夏理工学院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学校简介宁夏理工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位于石嘴山市星海湖畔。学校经过36年的发展,已形成本科教育为主,兼顾专科教育、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等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现已成为以工为主,经、管、法、文、艺、教、理、农等9个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现有10个二级院(系)和3个教辅单位。开设本科专业49个、专科专业27个。其中,机械工程、物联网工程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安全工程、电子商务、会计学、汽车服务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工程管理、应用化学、财务管理、网络工程、英语专业是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安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物联网工程、电子商务专业是自治区重点建设专业;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是自治区优势特色学科和重点学科;会计类工商管理专业集群、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工程管理、汽车服务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是自治区产教融合人才培养示范专业。学校现有专任教师600多人,全日制在校生12000多人,面向全国26个省市区招生,应届毕业生就业率居全区高校前列。学校是自治区“互联网+教育”试点高校,先后被中共中央宣传部和全国绿化委员会分别授予“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学校是全国首批提出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的本科高校。坚持立德树人、服务地方的办学宗旨,秉承育人为本,工程为基、应用为先、创新为范的办学理念,立足宁夏和西北,辐射区域及全国,推进开放办学,培养适应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现代应用技术人才。学校大力推进基于学年学分制的教学改革,努力构建创新型交叉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在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和课程建设、人工智能助推教育变革、全过程非标准答案考核方式改革、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已完成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240余项,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250余项,其中国家级各类科研项目20余项、自治区和石嘴山市科研项目100余项。拥有自治区级教学团队4个、精品课程和一流课程31门、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共享实验基地3个,获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4项,学生在国家级和自治区级比赛中获奖人次数逐年增加。学校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先后与美国阿兰特国际大学、美国加州大学河滨分校、加州州立理工大学波莫纳分校、日本城西国际大学等国外高校建立了良好的校际合作关系。已开展本科“2+2”工商管理学学士、数据分析学士、旅游管理学士、工商管理硕士MBA、数据分析硕士、信息系统科学硕士、对外英语教学硕士等专业联合培养项目。2013年以来,教育部先后批准东北大学、浙江工业大学对口支援宁夏理工学院,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关心帮助下,学校又成为厦门理工学院、陕西师范大学分别对口帮扶和对口支援的高校。自东北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成为学校对口支援高校以来,我校与对口支援高校“2+2”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已覆盖28个本科专业。自2020年起我校与东北大学开展“卓越班”联合培养计划,由两校师资在宁夏理工学院校内共同授课,项目学生毕业证和学位证由两校共同盖章予以认可。学校坚持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发展的方向。依托理工科优势,积极搭建产学研创合作教育平台,与企业在学生培养、实习实训、就业、企业培训、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深入合作,实现最大范围的资源整合。新商科双创体验中心已发挥重要作用,新工科产教融合中心已投入使用,已建成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23个,其中自治区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3个。学校已成为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教学实践基地、复旦大学研究生短期挂职基地。学校的发展得到了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以及社会的大力支持。自治区60大庆期间,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尤权率领慰问团莅临学校,对学校30多年办学方向和成就给予高度肯定。面向未来,学校将紧紧抓住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宁夏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重要机遇,继续建设好国家级、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全面提升综合办学实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的应用型、技能型、创新型人才。
  • 学校简介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审核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始建于1985年,从宁夏林业学校、宁夏生态工程学校,到宁夏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不断提升办学层次、拓展办学规模,经过3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现已成为自治区以培养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葡萄酒全产业链发展技术技能人才为主的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坐落于雄伟的贺兰山东麓,北靠景色怡人的三沙源国际生态文化旅游度假区,南邻玉泉营葡萄生产基地,东侧是历史悠久的典农河,占地面积近2000亩。校园天蓝地绿环境优美,花草树木繁茂葱茏、廊轩亭阁各有情趣、苗圃果园花美果香。目前在校生2000多名,教职员工148名。其中,教授6名,副教授25名,“双师”型教师39名,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教师53名,自治区“312人才1名、教书育人楷模1名、入选自治区青年骨干拔尖人才项目1名。   学院设有党政办公室、组织宣传处、人事保卫处、发展规划处、计划财务处、教务处、学生处7个职能处室,葡萄酒工程技术系、水利工程系、环境与资源工程系、园艺工程系、风景园林系、公共学科部、实验实训部等7个教学教辅机构。设有酿酒技术、园林工程技术、水土保持、工程测量、园林规划设计等15个高职专业和葡萄种植与酿造、食品生物工艺、环境监测技术等15个中职专业。建有宁夏现代葡萄与葡萄酒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葡萄酒检测中心、生态技术研究展示中心和38个专业实验室。   学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教。坚持“突出特色办教育、服务需求谋发展”的办学目标,秉持“务实创新、自强笃行”的校训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积极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育人格局。   学院坚持以服务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培育职业能力为核心,坚持教、学、做相统一原则,加强教育教学改革,不断优化人才培养方案,积极开展东西校校共建、中外联合办学,坚持教学科研与服务社会相结合,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行“产教对接、工学交替”的人才培养模式,弘扬严谨认真、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服务社会的能力不断提升。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2014年以来学院先后获得国家赛事二等奖3项、三等奖2项,自治区级赛事奖项近101项,优秀指导教师奖22项。学院多次被上级党组织授予“优秀基层党组织”“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建院30多年已培养近万名务实肯干、德才兼备的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专业技术技能人才。   新时代,新作为,新篇章。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治校、质量立校、服务兴校、人才强校”的办学方针,努力培养社会需要、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技术技能人才,为“建设美丽新宁夏,共圆伟大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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