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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2019-07-03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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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普通高校,各设区市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

为切实做好2019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安全、平稳、顺利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实现“办好人民满意的平安招考”目标,现就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有关事项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录取方式、批次及时间安排

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招生录取重要信息发布和与高校的信息沟通通过WWW信息发布网站、电话或传真方式进行。各招生院校须在各批次录取开始前一天登录我省网上录取WWW信息发布网站,查询并打印我省招生政策及在我省的生源情况,核对招生计划,提出调档比例等,做好录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为确保我省远程网上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我院将于7月2日至4日进行网上录取模拟演练。7月1日起,招生院校可以登陆NetServer录取专用WWW服务器。院校的用户名、密码、NetServer地址、WWW网站地址等均通过主密钥(蓝色密钥)登录到https://wz.tfsec.com.cn(教育网)或https://wztt.tfsec.com.cn(非教育网)下载。请各招生院校及时登录,进行模拟演练,并了解录取的有关要求及时间安排。

录取期间,各招生高校须指定专人浏览WWW信息发布网站,并值守本校录取现场联系电话,及时妥善处理各类信息,确保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2019年江苏省普通高校录取批次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文科类、理科类

提前录取本科院校,7月8日-12日录取;

第一批本科院校,7月15日-19日录取;

第二批本科院校,7月21日-25日录取;

高职(专科)院校,8月1日-5日录取;

高职(专科)注册入学院校,8月7日-11日录取。

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包括军事院校、公安政法院校(专业)、航海院校(专业)、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以下简称“乡村教师计划”)、其他院校(主要包括部分院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相关院校的飞行技术专业以及部分有特殊招生要求的高校等)。

(二)体育类、艺术类

提前录取本科院校,7月8日-15日录取(其中艺术类分为3小批);

高职(专科)院校,7月29日-31日录取。

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录取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分别详见附件1、2、3。

二、志愿设置与填报

今年我省在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各批次以及艺术类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批次中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

(一)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志愿设置

今年我省在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各录取批次设置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院校端将依次显示为第1志愿、第2志愿。其中,平行院校志愿由考生在录取前预先填报;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且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各批次考生可填报的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D、E、F、G、H 8所院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D、E、F、G、H、I、J 10所院校,其中,文科类、理科类每所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体育类每所院校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二)艺术类志愿设置

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方式不同,设置传统院校志愿、平行院校志愿和征求院校志愿。录取批次设置为提前录取本科院校、高职(专科)院校两大批次。具体为:

1.提前录取本科院校。

第1小批: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和原“211工程”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第2小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

第3小批:除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第1小批以外的其他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2.高职(专科)院校。

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使用院校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考生只能在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或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中选择其一填报。

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结束后,各设立一个征求(平行)院校志愿,考生只能在传统院校志愿或平行院校志愿中选择其一填报。

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D、E、F、G、H 8所院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D、E、F、G、H、I、J 10所院校;对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即每个录取批次设置1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三)志愿填报

今年我省将在通知考生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公布符合各阶段填报志愿要求的逐分段考生人数、各批次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填报志愿资格线后,分两个阶段组织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网站(www.jseea.cn或gkzy.jseea.cn)填报高考志愿。

第一阶段:6月27日至7月2日(截止到7月2日17:00),填报本科院校志愿。具体包括:文科类、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含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计划、其他院校),体育类、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文科类、理科类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志愿。其中,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第1小批院校志愿须在6月29日17:00前完成填报。

此外,我省专门设立了“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填报栏,考生若获得同一院校多个招生类型或不同招生院校同一招生类型填报资格,只能选择其一填报。

第二阶段:7月27日至28日(截止到7月28日17:00),填报高职(专科)院校志愿。凡第一阶段未被录取且符合第二阶段填报志愿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具体包括: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在每一批次平行院校志愿(艺术类含传统志愿,下同)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且符合相应批次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三、照顾录取政策

根据《江苏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规定,我省2019年高校招生照顾录取政策确定如下: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分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2.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3.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高校,录取时可加3分投档。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

符合《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规定的优待对象范围的考生,可享受相关优待措施。

申请享受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须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县(市、区)、市招办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省教育考试院等有关部门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经再次公示无异议后方为有效。

(三)根据我省08高考方案及其完善微调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方案作出部分调整的通知》精神,参加2018年及以前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的2019年应届高考考生,凡符合下列规定之一,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具体规定如下:

1.对第一次参加必修科目测试,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含技术科目补考合格,下同)的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每1门必修科目成绩达到A级,在划线前加1分计入统考成绩;如4门必修科目成绩均达到A级,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在划线前奖励1分,即加5分计入统考成绩。

2.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第一次参加必修科目测试,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每1门必修科目成绩达到A级,在划线前加1分计入统考成绩;如4门及4门以上必修科目成绩达到A级,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在划线前加5分计入统考成绩。

3.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在参加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录取时,除两门选修科目以外的4门必修科目,如在第一次参加学业水平测试取得A级的,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其奖励分数参照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的政策执行;在参加体育类或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其奖励分数参照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的政策执行。

第(三)条规定的政策性奖励分可与第(一)条规定的照顾分值累计。从2019年起,对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的考生(即参加2020年及以后高考的考生)取消“见A加分”政策。

(四)在综合素质评价中,考生“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其他三项均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均为D级的,高校可以不予录取。

四、录取准备和模拟投档

为使普通高校录取工作顺利实施,保证部分特殊类型考生按有关政策进行录取,各招生院校在录取开始前要完成以下工作:

(一)数据准备

1.7月6日前,核准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等院校入选考生名单;核准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名单、高水平艺术团特长生等特殊类型考生资格名单及其招生院校名称、代码和选测科目要求等。

2.模拟投档前,确定各高校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建议各批次招生人数在200人(含)以上的高校采用101%,在200人以下20人(含)以上的高校采用103%,在20人以下的高校采用100%。如高校不按时提供调档比例,各批次默认其调档比例为100%。

(二)模拟投档

1.在文科类和理科类各批次正式投档前,先进行模拟投档,模拟投档将按省教育考试院与院校确定的调档比例进行。

2.模拟投档根据有关院校的特殊要求进行(如选测科目和成绩要求;预计增加顺延计划;按第一批本科或第二批本科线录取等)。

3.在模拟投档后,将立即通过WWW信息发布网站向院校提供模拟投档线。根据院校提出的增加顺延计划数、调整调档比例等要求,再次进行投档,形成各院校最终的投档线。

五、投档原则及办法

(一)投档原则

1.文科类、理科类

文科类、理科类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依据文理,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平行院校志愿投档的具体办法是:将省控线上的考生,分文科类、理科类,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D、E、F、G、H或A、B、C、D、E、F、G、H、I、J志愿。只要被检索的8所或10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机会。如果考生档案投到某院校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院校。

2.体育类

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且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达到相关要求的考生,按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不超过105%),不分男生、女生,按照“满足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投档。

3.艺术类

艺术类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实行平行院校志愿,其投档原则是“满足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艺术类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的投档原则是对文化分达线、专业合格的考生,按照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艺术类院校如对必测科目提出更高成绩要求,则投档时还需符合院校提出的成绩要求。具体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1)使用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考生,分声乐、器乐,按专业分及招生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不超过105%),按照“满足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专业总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投档。

(2)使用美术类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及招生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不超过105%),按照“满足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文化总分与专业总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投档。

(3)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相关招生高校自行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

(4)对报考除第(3)条规定以外的其他校考院校,且专业合格、文化分达省控线的考生,按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

高校对进档考生,根据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和标准以及有关招生政策,择优录取。

对于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第1小批院校,我院将在7月2日前向相关院校提供考生志愿数据,7月8日通过录取系统正式投档,院校通过录取系统上传拟录取名单。

(二)投档办法

1.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各批次以及艺术类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批次,按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根据各校确定的调档比例进行批量投档;艺术类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按传统志愿投档方式投档。在投档过程中,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如总分相同,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如总分相同,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2.实行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的院校,应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政策,按招生章程中所确定的规则、办法录取。对填报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以及南京师范大学等12所综合评价录取B类试点院校志愿且达到投档条件的考生,在本科第一批批量投档前,我院将先行向有关高校投档,由高校决定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高校应在本一批次批量投档前,及时将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退档,以便这些考生参加本一及随后各批次院校志愿的投档。

3.在平行院校志愿投档过程中,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普通高校的,录取时可加3分投档。对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民族预科班的,如院校在省控线上生源不足,将按有关照顾录取政策降分投档,最大降分不超过40分。

4.报考空军航空大学和海军航空大学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必须为空军或海军招飞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等合格的考生。根据招飞合格名单,在提前录取本科院校批次前,将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直接投档录取。

5.提前录取批次“其他院校”中公布的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科技大学、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等9所A类试点高校综合评价录取计划,只招收参加学校测试入选考生,由考生直接与高校确认其是否填报综合评价录取志愿。我院将根据学校确定并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名单,在提前录取本科院校投档之前,将符合条件的考生,直接投档录取。

6.对在第二阶段填报“定向培养士官”院校志愿且体格检查、面试、政治考核合格的考生,在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二批院校录取结束后、高职(专科)院校投档前,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三)关于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在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后,未被录取且符合填报要求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因此,请各院校务必按我院规定程序,按时完成提档、阅档、审核、退档等各环节的录取工作,保证档案的正常周转,保证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保证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对超过规定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校,经我院联系后仍无故拒绝或故意拖延时间的,我院将依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根据所投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立即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

(四)关于政策性降分投档

在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录取后,如仍有少数院校线上生源不足,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根据有关规定,对本批次预先填报的平行院校志愿中填有缺额院校志愿的考生,按其志愿,可在同批省控线下适当降分向缺额院校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如按相关规定进行降分后,仍有少数院校生源不足,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可再对本批次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中填有缺额院校志愿的考生,按其志愿,适当降分向缺额院校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各批次最大降分幅度一般不超过10分。

六、关于注册入学

我省继续在省内部分高职(专科)院校中试行注册入学的录取模式,有关要求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1年江苏省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试点方案的通知》(苏教考〔2011〕2号)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江苏省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招〔2019〕21号)规定执行。

七、录取体制、录取审核和档案移交

1.录取体制

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符合高校调档要求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按高校提出的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高校根据其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确定的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进行排序,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

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向高校投放合格生源电子档案,并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的情况,防止、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2.关于新生录取名册审核和考生档案移交

院校新生录取名册须经我院核准,并由我院加盖录取专用章,院校据此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原毕业中学(单位)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材料,到院校报到时移交给院校。

被录取的考生到高校报到后,高校须从本校录取库中将考生电子档案中的有关信息直接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作为考生录取的原始档案(含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志愿表等),与其他纸质档案一起存入考生个人档案。

八、关于招生经费问题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对参加网上录取的普通(民办)高等学校收取网上录取费的通知》(苏价费〔2001〕191号、苏财综〔2001〕99号、苏教财〔2001〕68号)的有关规定,参加我省远程网上录取的各院校每录取1名新生须向我院缴纳网上录取费30元,该项费用不得向考生收取。请各院校务必在录取后15天内按照实际录取数将录取费汇至我院。汇款时请注明普高录取费及汇款单位名称。

收款单位: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账 号:10100501040000222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南京云南路支行

行 号:103301010052

附件:

1.

2.江苏省2019年体育类计划各批次录取安排

3.江苏省2019年艺术类计划各批次录取安排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2019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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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南京市玄武区
    学校简介南京科技职业学院是江苏省人民政府举办、教育厅直管的普通高等院校,是国家示范性(骨干)高等职业院校、江苏省首批示范高职院校,是“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地处国家级南京江北新区、毗邻国家级新材料科技园。学校肇始于民族化学工业先驱范旭东先生于1934年创办的“远东第一大厂”——永利化学工业公司錏厂厂办校,历经永利化工专科学校、南化化工学院、南化公司技工学校、化工部南京动力学校分校、化工部南京化工学校、南京化肥厂化工学校、南化公司化工学校、南京化工学院南化分院、南京化工学校、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南京科技职业学院等历史变迁,为社会培养输送了10万余名各级各类高素质人才,对行业、企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杰出贡献。2019年、2020年连续两年荣获江苏省普通高校综合考核第一等次,获全国高职院校“育人成效50强”1次、“服务贡献50强”3次、“国际影响力50强”3次,位居全国高职院校排行榜第82位、武书连中国高职高专排行榜第47位、江苏高职院校人才竞争力第9名。学校占地面积740亩,建筑总面积35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人,教职工659人,专任教师518人。学校以办人民满意的社会主义高职教育为宗旨,根植化工、立德树人,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坚持质量为本、促进学校科学发展,育人为本、促进师生全面发展,化工为本、促进特色优势发展,政行校企合作共赢、产学研用结合共进,全面实施“文化引领、人才强校、协同发展、开放办学”四大战略,落实依法治校、民主治校、科学治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学校是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教育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单位、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责任关怀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单位及全国责任关怀院校工作组组长单位、教育部石油和化工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单位、中国化工教育协会副会长单位及职教工作委员会主任单位、教育部石化行指委精细化工技术专业指导委员会主任单位、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职教分会副理事长单位、中国高职教育合作与交流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单位、江苏省外国留学生教育管理研究会副会长单位、江苏化工职教集团理事长单位、江苏省石油化工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及秘书长单位,是教育部等主办、省教育厅和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等承办的全国职业院校“化工设备维修”“精细化工生产技术”技能大赛定点基地,是“全国石油和化工职业教育国际交流与培训基地”,是“中石化系统优质人力资源培养输送基地”。牵头教育部精细化工专业目录、教学标准修订,主持教育部精细化工技术专业教学资源库,牵头江苏化工职教集团获批教育部首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牵头成立全国责任关怀院校工作组,并荣获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责任关怀最佳组织单位、卓越领导者、优秀推进者。学校设有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环境工程学院、生命健康学院、智能制造学院、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国际教育学院、基础科学部、体育工作部、工程训练中心等14个教学单位。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主动对接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发展定位,形成以化工为特色,工、经、文、管、医、艺多科性协调发展的专业结构。拥有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5个、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2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2个、省品牌专业2个、省高水平骨干专业5个,校企合作专业达100%。建成国家级、省级及校内外实训基地309个,形成“单项能力共享、综合能力交叉、岗位能力拓展、职业能力提升”的四级递进实训体系。立项建设国家职业教育示范性“现代化工虚拟仿真实训基地”、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绿色化工与环境保护”产教融合集成平台、江苏省产教深度融合实训平台2项。学校现有教师高级职称占比48%以上,具有硕博士学位的教师占比79%以上,“双师素质”教师占比91%以上。有国家级教学创新团队1个,省级教学及科技创新团队4个、“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2个,全国技术能手1名,江苏省技术能手4名,全国化工职教名师6人,江苏省高校教学名师3人,江苏省双创人才2名、产业教授9人,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资助项目10个、“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18人次、“青蓝工程”优秀中青年学术带头人9人、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36人,获教育部认定双师型基地3个。形成领军人才、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等层次分明的教师发展梯队,打造“师德高尚、专业精湛、专兼结合、充满活力”的高水平双师队伍,构建“名师引领、团队支持、四级框架、三全覆盖”的高层次双师引培体系。学校面向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江西、海南、内蒙古等23个省市(自治区)每年招生4000人以上,与本科院校开展“3+2”分段培养、“4+0”联合培养项目、与中职学校开展“3+3”分段培养。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8%以上,就业质量稳步提高,获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创业工作考核优秀单位。建成江苏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南京市大学生创业园等学生创业平台,设立创业种子基金、校友创新创业奖学金,形成具有高职特色和行业特色的创新创业体系。在校学生获江苏省“挑战杯”特等奖1项、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5项,“挑战杯”金奖2项,获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化学实验技术”赛项两个组别一等奖,获团中央青年志愿者服务社区行动“七彩四点半”志愿服务项目示范团队荣誉称号,“梦里花”团队获评2021年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优秀团队。学校践行“四级递进、虚实结合”教育理念,形成“产学研用一体 工学交替互促 教学做赛合一”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坚持“学生为本 德育为先 实践为重 创新为魂”,着力培养有德、有志、有才、有为的“四有”人才。拥有国家精品课程2门,国家资源共享精品课2门,国家级在线开放课程1门,立项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4门,省级外国留学生英文授课精品课程4门,获国家和省级课件奖各1项,获全国教材建设奖二等奖1项;主持国家专业教学资源库1项,参与建设国家专业教学资源库3项;获批教育部1+X证书试点项目32项。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0项。学校拥有“江苏省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江苏省精细化工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磁共振靶向显像剂研究工程实验室”等省级中心5个,“南京市氨基模塑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南京市机械密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个,学校“科研北斗计划”创新平台及校企合作创新平台40个,形成了以低碳、节能环保产业为先导,重点围绕先进装备制造业、新能源、新材料、新工艺的方向发展的校企合作开发研究的科技服务体系。建成校内科普实践体验中心12个,年服务人数上万人次,先后被认定为南京市科普教育示范基地和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学校2011年成立由政校企共同投资、股份制企业化运作的南京化院中山科技创业园有限责任公司,形成“园校一体化”办学格局,拥有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全国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国家级众创空间、省级大学科技园等多个市级以上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与地方政府共建高技能人才流动工作站、省级优秀社区学院、南京市江北新区老年开放大学。牵头建设国家开放大学石油化工学院、中国化工行业教育培训学院,有效服务终身教育体系。大学科技园获批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园、获省科技厅绩效评估优秀等次、“江苏省科技服务业‘百强’机构”等称号。学校是欧洲职业教育机构联盟(EVBB)中国唯一的全权会员,美国社区学院国际发展联盟(CCID)三个中国会员单位之一,“全国石油与化工‘一带一路’联盟”常务副主席及秘书长单位,“中国—东盟国际职教联盟”牵头院校之一,先后与27个国家80余家高校或机构建立稳定的交流合作关系,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署180余份合作备忘录。与加拿大道森学院共同举办中加数控大赛,开国内高职院校举办国际技能大赛之先河。自2013年招生海外留学生以来,首批接受全国中外合作办学试点评估,首批通过来华留学教育质量试认证。实践外国留学生现代学徒制,获江苏省教学成果一等奖,入选教育部“中国-东盟双百职校强强合作旗舰计划”特色项目。与爱尔兰都柏林塔拉理工学院、英国约克圣约翰大学等合作探索“3+2+2”专本硕衔接跨国分段人才培养。在境外建设南京科院印尼德龙学院、南京科院ACCESS汉语学堂、南京科院(塔什干)鲁班学院。荣获“江苏省教育国际合作交流先进学校”“江苏省来华留学生教育先进集体”“留学江苏目标学校”等荣誉。2018年3月,纳米比亚总统哈格•根哥布来校参访。学校坚持党对学校事业的全面领导,形成以学校《章程》为纲领的制度体系。不断加强“双代会”、学术委员会等民主管理,推进校院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建成网络化、全覆盖、具有较强预警功能和激励作用的“五多一平台”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形成“责有攸归 质量自觉”质量文化。全体师生以“仁爱 求真 笃行 拓新”为校训,形成“文明 团结 勤奋 进取”的优良校风和“刻苦 严谨 求实 创新”的学风,铸就“精益求精 追求卓越”的南京科院精神。学校将紧紧抓住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战略机遇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创新 协调 绿色 开放 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全面提高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的能力和水平,奋力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国内一流 特色鲜明 充满活力”的高职院校。
  • 学校简介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成立于1999年,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改制为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由南京理工大学联合社会力量举办。南京理工大学是隶属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建有研究生院的全国重点大学,治学严谨,师资力量雄厚,学科门类齐全,办学特色鲜明,国家首批“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双一流”建设高校。南京理工大学负责指导各专业教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选派、推荐和审定各专业核心课程教师和教学质量监控。依托南京理工大学的优质教育资源和办学优势,紫金学院致力于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人文精神与科技素养相结合”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素质专门人才。学校占地613亩,目前已建成教学生活用房近30万平米,教学生活设施一应俱全,畅通无阻的无线网络实现了校园全覆盖,智慧校园系统持续升级,为学生学习发展、健康成长提供优良的条件。学校坐落在南京城东紫金山麓仙林科教城,这里汇聚了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12所高校,自然风光秀丽,人文氛围深厚,距离市中心十多公里;南京地铁二号线连接仙林大学城和南京理工大学直达市中心;学校每天有班车往返于本校和南京理工大学之间,单程仅需二十分钟。优越的地理区位和便捷的交通出行让师生学习生活更加高效舒适。学校现设有智能制造学院、电子工程与光电技术学院、计算机学院、商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等五个二级学院,32个本科专业,在校生万余人。聘请南京理工大学知名教授作为学科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引进培养具有博士、硕士以上学位的专职教师,聘请行业、企业专家担任校外专业导师,建成了一支专兼职相结合、教学水平高的优质师资队伍。近年来学校自有教师中有11人入选江苏省“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1人入选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教师潜心育人工作,苦练教学技能,探索改革创新,在全国及省市级教学竞赛中屡获佳绩,自2018年以来,获得包括江苏省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一等奖、江苏省高校微课教学比赛一等奖、长三角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三等奖等省级以上各类奖项15项。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学校积极探索改革创新之路。以“学”为中心进行专业建设改革,以满足学生发展需求为目标,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支持学生个性化发展;以契合人才需求侧为导向,倒推制定“应用能力+个性发展”人才培养方案;以学习结果为导向,构建课程体系,统筹第一、二课堂、课内外、校内外资源,实现“通专并重+多样发展”;以保障学习条件为前提,“引智聚力+资源共享”,优化教学资源配置和专业发展平台;以学生发展为检验标准,循证分流全程追踪,优化专业结构,促进教师、学生成为专业建设共同体。学校人才培养和专业建设发展成绩突出,获批省级专业建设项目和嵌入式人才培养项目数在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现有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通信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会计学、公共事业管理);参评江苏省独立学院专业综合评估的专业通过合格率100%,获评星级专业4个(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累计获批省服务外包类嵌入式人才培养项目32项等。深化产学研结合与校企合作,学校与行业企业通过经费资助、技术支持、共建研究机构和实践基地、共同开发课程等方式开展多渠道合作,先后与华为、微软、苹果、华三、HTC、德州仪器、飞思卡尔等国内外知名企业联合建立实训中心,获批科技部国家制造业信息化培训中心产教融合试点示范基地、江苏省外包人才培养试点高校、江苏省产业人才培训基地等。近年来,学校整体科研实力与水平全面提升,在中国科教评价研究院发布的《2018年独立学院科研竞争力评价研究报告》中的排名从112名(2016年)跃升至32名,获评“近年来科研进步较快的独立学院”。学校坚持立德树人,人才培养成效显著。近年来考研升学率均超过10%,部分专业达到30%,在同类学校中名列前茅。学生在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活动中,屡次获得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最具潜力项目”等殊荣,立项创新实践项目百余项;在各类国家、省级学科专业竞赛与科技创新大赛中成绩优异,全国特等奖、一等奖等高层次奖项屡见不鲜,累计获国家级奖项563项,省级奖项2050项。毕业生人均获专业相关职业证书1个、学习类证书2个,年终就业率平均保持在95%以上,毕业生能力素质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和好评。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顺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国际化的趋势,引入国(境)外优质办学资源,拓展国(境)外合作办学项目,建立了较为广泛的国(境)外合作网络,与美、英、澳、加、德、日、韩、台湾等国家或地区的多所大学建立了友好交流与合作关系,签定了40余份校际合作交流协议,开展了30个合作交流项目;同时开拓创新思路,与知名国际大学联盟合作,引入国际标准化课程,开展国际硕士直通车项目、国际预科项目,成功输送数百名学子前往世界排名前百的名校继续深造。近年来,学校办学成果显著,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当选江苏省社会组织促进会常务理事单位,先后获得“全国先进独立学院”“江苏省十佳独立学院” “新华网中国影响力独立学院”“腾讯网综合实力独立学院”“江苏省高等学校信息化建设先进集体”等佳誉。积极推进和谐校园建设,先后获评“江苏省平安校园”“南京市慈善先进单位” “南京市园林式单位”“南京市节水型学校” “南京市征兵工作先进单位”“栖霞区文明单位”等。学校将秉承“励学笃行”的校训,发扬“诚信、勤奋、求是、创新”的优良校风,坚持立德树人,致力教育创新,凝练办学特色,提升教育质量,同心戮力,为把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创办成一所办学特色鲜明、教育教学质量优良的高水平应用型本科大学而努力奋斗。
  • 学校简介盐城师范学院是江苏省属公办本科院校,坐落在江苏沿海开放城市盐城市市区。学校创建于1958年,前身是盐城师范专科学校和盐城教育学院;2002年国家级重点中专盐城商业学校并入。学校现有通榆和新长两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500亩。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2000余人,设有文学院、法政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历史与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音乐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海洋与生物工程学院、药学院、城市与规划学院、体育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商学院、湿地学院等18个二级学院。学校现有79个本科专业,其中师范类专业14个、非师范类专业65个。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专业点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6门、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项目2项、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专业点16个,省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4个、二期项目5个,省重点专业(类)7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2个。学校是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国家级教师培训基地,省级卓越教师和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校、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省级国际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是省教育厅指定的驻盐城市高校教学联合体牵头单位。学校是江苏省也是全国首家接受中学教育全科认证的试点高校,目前,学校14个中学教育专业全部通过教育部师范专业认证复评。学校拥有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大学科门类,建有省部级科研创新平台16个,沿海发展智库是江苏省首批15家重点培育智库之一。近五年来,学校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320余项,其中国家级项目110余项,在同层次高校中位居前列。荣获包括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全国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江苏省科学技术奖、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在内的多项高层次奖励。学校现有教职工15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600余人、博士400余人,160余名教师被南京大学、武汉大学等高校聘为博士生导师或硕士生导师。有6个省一级重点建设学科、7个省级优秀科研创新团队。拥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江苏省教学名师、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江苏省“333”工程培养对象、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项目资助对象、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等各类杰出人才。学校积极开展广泛的交流与合作,与英国、俄罗斯、韩国、法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及台湾地区的80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设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推动学分互认、学位互授,开展国际教育文化交流。与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工业大学、河海大学、天津师范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学生在全国、全省各类技能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连续四次荣获“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金奖,在第十五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荣获一等奖,荣获“互联网+”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银奖,代表江苏高校参加全国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基本功大赛荣获一等奖第一名,获省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一、二、三等奖计150余项。毕业生就业率达97%以上,每年有近700名学生考取中国科学院、南京大学、浙江大学等科研机构和高校的研究生,连续六次被表彰为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多年来,学校坚持打好“师范、沿海、老区”三张牌,以服务为己任、以贡献促发展,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强化办学特色,打造核心竞争力,提升办学水平。2007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优秀成绩,2016年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学校是省文明单位、省优秀校风建设先进单位、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省师资队伍建设先进高校、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省安全文明单位、省平安校园、省园林式单位、省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荣获全国第八届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特等奖。学校已故青年教授王强用生命守望马克思主义阵地,被中央宣传部遴选为全国重大先进典型。包斌、陆一军夫妇当选“中国好人”,获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并当选“助人为乐”类江苏省道德模范。面向未来,全校师生员工正朝着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师范大学的目标迈进!                          2021年3月
  • 学校简介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苏州吴中区上方山下,石湖之畔,占地500余亩,建筑总面积21余万平方,是2003年由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苏州市属公办普通高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专业建设单位、江苏省文明校园、江苏省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学校前身可追溯到成立于1946年9月的“江苏省立苏州高级工业职业学校”,是苏州最早建立的工科类职业技术学校。学校下设精密制造工程系、机电工程系、电子与通信工程系、软件与服务外包学院、经贸管理系、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系、国际教育学院、汽车工程系等10个教学系(院、部),开设专业40个,有全日制在校生8000余名,教职工500余名,高级职称教师134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名,省“333工程”“青蓝工程”“六大人才高峰”培养对象41名。学校秉承“向阳而生、精工笃行”校训和“我在乎你”学院精神 ,彰显“聚集智能制造、聚焦技术技能、聚力产教融合”的办学特色,对接智能制造重点领域,服务地区经济、社会、文化发展。 学校“智能控制技术专业群”入选国家“双高计划”专业群建设,智能制造专业改革获评2017-2018年度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和省教学成果特等奖。学校依托全国装备制造示范专业、全国骨干专业、教育部“1+X”证书试点项目以及江苏省劳模工作室和技能训练中心、江苏省工业机器人工程实验室、江苏省工业机器人与成套装备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级众创空间等教育培训与科技服务平台,打造国家、省级科技创新团队、优秀教学团队,与苏州地区龙头企业开展现代学徒制实践,共建企业学院,共建教学资源,联合技术攻关。学校现有发明专利112项,获评江苏省科技进步奖,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单位”。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筑牢师生思想之基,通过“六个一”成长计划、“六个一”成才计划、“6S”素养提升计划立体化传承新时代工匠精神。近五年来,学生屡获“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入围奖、江苏省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等荣誉奖项,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挑战杯”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江苏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省毕业设计评优、“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与技术创新大赛等重大赛项中荣获一等奖40余项。近年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7%以上,为促进长江经济带和长三角区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学校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的总目标,日益形成“更加注重学生成长、更加注重教师发展、更加注重内涵建设、更加注重精细化管理、更加注重办学效益”的治校办学氛围。获评第二批“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江苏省五四红旗团委”、江苏教育新闻舆论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征兵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学生资助绩效考核优秀单位、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专项督查考核优秀单位、江苏省体育特色学校、苏州市全民阅读先进单位等。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正努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服务苏州“开放再出发”,再创一个激情燃烧、干事创业的火红年代奉献一份力量。
  • 学校简介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创办于2000年4月,2005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成为本科层次独立学院。学院坐落于全国生态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徐州市,依托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的江苏师范大学办学,秉承“崇德尚能、明志笃行”校训精神,不断深化体制改革,强化内涵建设,彰显办学特色,提升办学水平。2018年荣获“全国民办高校学生工作创新奖”一等奖、2019年荣获江苏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2020年荣获“江苏省共青团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21年在软科“中国独立学院排名”中位列全国第36位。学院现有泉山、潘安湖两个校区,总占地1324.57亩,校舍总建筑面积41.3301万平方米,新建的潘安湖校区位于徐州市重点打造的城市重要核心科教创新区,紧邻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潘安湖湿地,地理位置得天独厚,风景秀丽、环境优雅、设施完善,拥有电气工程、自动化、机器人、智能制造等专业实验室29个,多功能智慧教室、网络教室178个,语音教室、微金课教室等7个,基础科学实验室33个,并建有功能完备的工程训练中心、大学生科技创新与文化活动中心。新启用的现代化图书馆设计雅致、功能齐备、资源丰富、服务便捷,为学生提供了宽敞、明亮、温馨的学习空间。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11000余人,开设41个本科专业,涉及文、理、工、管、经、法、艺七大学科门类,面向江苏、浙江、福建、山东等18个省(市)招生。学院围绕建设省内一流、国内知名高水平应用技术学院和创新型产业大学的发展目标,始终坚持以市场需求和社会经济发展为导向,不断优化专业结构,着力加强专业集群建设,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软件工程、金融工程、市场营销5个专业入选江苏高校品牌专业,软件工程专业入选徐州市特需专业。学院突出区域特色优势,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数字创意与文化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加强科学研究,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提升内涵建设水平,致力于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智力支撑和知识贡献。现有物联网智能家居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现代轨道交通控制与安全工程实验室两个市级工程研发中心;专任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占比超过90%,教师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等多项,主编出版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5部,在省级以上各级各类教学比赛中成绩优异,教育教学成果丰富。学生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等高水平学科竞赛中屡创佳绩,荣获国家级奖励300余项,省部级奖项1000余项,每年均有数百余名毕业生考取硕士研究生,录取院校不乏北京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大学等一流高校。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好评,就业率高达97%以上,位于江苏省同类高校前列。学院坚持开放办学,不断拓宽合作办学领域,已与德国埃森经济管理应用技术大学、澳大利亚迪肯大学、美国旧金山州立大学、加拿大多伦多大学等30余所国际知名学府建立了合作关系,在师资培训、学生交流等方面签署合作协议,为广大学生开辟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与东软集团、徐工集团、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等知名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实现了人才培养与产业、企业的紧密对接。2018年学院与东软集团合作的“产学融合式软件工程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实践项目”从9947个立项项目中脱颖而出,成功入选全国20项优秀案例,受到教育部推介、表彰,也是全国唯一获此殊荣的独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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