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路高考 —— 智能推荐 一键填报
智能推荐 一键填报
首页高考资讯
黑龙江:2014年高考照顾政策
2014-06-13 作者:学路网
高考专业1V1咨询,助力报考,赢在起跑线

照顾政策是高校招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民族政策、人才战略以及“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的重要体现。符合全省统一规定的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需经个人申报、招办审核、上网公示方可享受照顾政策,其中,获得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称号的考生还须经过全省统一测试并认定。

我省2014年高考照顾政策为: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2.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3.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4.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秩序册和成绩单册)。

5.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报考当年在省招委会确定的测试项目(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游泳、冰上)范围内,经测试认定达到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标准的考生。

(二)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增加5分投档;

2.烈士子女增加20分投档。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3.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4.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综合素质全面的普通高中应届考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达到有关高校投档线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1.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

2.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

3.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

4.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

5.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

6.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

7.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报考黑龙江省内或省属高校时按相关政策投档。

1.见义勇为人员以及因见义勇为牺牲未被评定为烈士的人员子女或者见义勇为致残人员子女,总分达到所报省内院校投档线,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俄语语种考生,在所报黑龙江省属高校投档分数线下降低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3.侨眷考生,在所报黑龙江省属高校投档分数线下降低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黑龙江省属高校招生时,对鄂伦春、赫哲、鄂温克、柯尔克孜、达斡尔、蒙古、锡伯、俄罗斯族考生或者使用本民族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所报黑龙江省属高校投档分数线下降低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上述各项照顾政策分数不累加,同时具备多项照顾条件的考生,由本人确定其中一项。如果高校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分录取,照顾分数不顺延。

上述照顾政策不适用体育类和艺术类招生。

其中,“省内院校”即校址在我省境内的所有招生院校;“省属院校”即除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林业大学三个部属院校外的其他省内招生院校。“增加分数投档”即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加上其应享受的照顾分后的总分投档;“降低分数投档”即在考生所报院校投档分数线下、考生应享受的照顾分数内,按其文化课成绩直接投档。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6月9日

热门院校

  • 佳木斯大学佳木斯市
    学校简介守望东极,汇聚众智。佳木斯大学坐落于中国最早迎接太阳升起的地方、最佳生态环境魅力城市——“华夏东极”“东方第一城”佳木斯。佳木斯市是黑龙江省东北部区域中心城市,于1947年解放,当时为合江省省会(张闻天为第一任书记),是解放战争的大后方,被誉为“东北小延安”;城市辖区自然资源丰富,生态环境良好,拥有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三大水系;交通便利,航班联结国内各主要城市,是哈佳、牡佳和佳鹤高铁的交汇点,是对俄合作的桥头堡和大通道。学校始建于1947年7月,1995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由佳木斯医学院、佳木斯工学院、佳木斯师范专科学校和原佳木斯大学(市属)合并组成;2000年后,佳木斯市粮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富锦师范学校、黑龙江省理工学校相继并入。学校占地13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2万平方米,共有四个学区,主校区南依四丰山,北拥松花江,四季分明,自然生态绝佳,获评省级文明校园和全省首批“绿色校园”,是适合莘莘学子修身治学的现代化高等学府。积淀厚重,人才摇篮。学校是黑龙江省唯一含有医学学科的综合性大学,是“十三五”期间“国家百所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是黑龙江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学校设有25个学院(学部);现有教职工3800余名(含3个附属医院),其中高级职称1500余人;拥有共享“两院”院士和龙江学者等一批高水平人才;获评省级领军人才梯队3个、省级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2个,省级高校创新团队10个、省级教学名师11名,龙江名医30名;入选佳木斯市首届“三江英才”13名。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本科生近25000名,博士、硕士研究生2500余名;现有留学生130余名,继续教育学生20000余名。学科齐全,协调发展。学校学科专业设置涵盖文学、理学、工学、医学、法学、农学、经济学、教育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11大学科门类;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基础医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个;有“新型生物医用口腔种植体及配套装备研发”省级“头雁”团队和“北药与功能食品”省级“双一流”特色学科。学校现有本科专业82个,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9个、特色应用型本科示范建设专业集群1个;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3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33门。学校是黑龙江省高校优质课程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并加入中国东西部课程联盟和全国UOOC联盟;是黑龙江省首批课程思政建设示范高校、黑龙江省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和首批“共享型高校创新创业孵化平台”。注重实践,科研强校。学校坚持瞄准科技前沿,服务行业和地方,近五年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科技部、教育部、卫健委和国家民委等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共360余项;在金属耐磨材料及表面技术、智能农机装备、小儿脑瘫防治与康复、口腔种植关键技术、北药与功能食品、肠道微生态、控制技术与信息技术等研究领域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80余项。学校现有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5个,省教育厅工程技术研发中心2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现代产业学院2个;省社科联学术交流基地和科普基地各1个,省教育厅、文旅厅、民政厅研究基地5个;拥有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其在企业孵化、师生创业、服务地方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学校赫哲族及人口较少民族研究、青少年近视防控等工作开展较早,成果丰硕;学校现为国家高等教育学会医学教育专业委员会综合性大学医学教育研究学组组长单位、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常务委员单位、中国人类学民族学研究会人口较少民族研究专委会主任委员单位。学校现有《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佳木斯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黑龙江医药科学》三种学术期刊公开发行。医教协同,交叉互融。学校现有附属医院3个、校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其中附属第一医院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省东部地区医学教育中心、临床医学科研中心、疑难病诊断及救治中心,首批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卫健委全科医师培训基地、临床药师培训基地、高血压规范化诊疗与管理科教基地,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等称号;附属第二医院是东北三省最早建立的口腔专科医院,是黑龙江省首家也是目前黑龙江省唯一的三级甲等口腔专科医院,是黑龙江省口腔病预防诊疗中心;附属第三医院(黑龙江省小儿脑性瘫痪防治疗育中心)是中国第一所从事小儿脑瘫防治、儿童康复与研究的专门机构,是全国首家康复医学院,是两个国家级儿童康复学术团体的创会主任委员单位,国家级儿童康复医学人才培训基地,曾获“全国助残先进集体”。开放办学,深化交流。学校现与俄罗斯、乌克兰、日本、韩国、美国、加拿大、意大利等13个国家和地区的30所高校和教育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交流与合作关系。作为中国政府来华留学奖学金项目委托院校,现有来自23个国家的留学生在校学习。学校现已加入中俄医科大学联盟,是教育部赴俄留学培训基地。条件优良,设施完备。学校固定资产总值17.15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3.84亿元,教学仪器设备先进;建有现代化课程平台,设有工程训练中心、佳木斯市政校企新电商人才培养基地等创新创业和实验实训平台;建有3万余平方米的综合实验实训大楼,并正在加快推进医学新校区建设。学校建有宜居宜学的3栋研究生公寓、23栋本科生公寓和1栋设施齐全的留学生公寓、5个集餐饮休闲交流于一体的学生美食餐厅;建有现代化的音乐厅、雕塑馆,设有符合国际“四大赛事”标准的红土、硬地等网球运动场地和冰球、速滑等“冰雪”运动场地,设有综合体育馆、标准游泳馆、田径场等各类标准化体育场地设施。学校智慧校园建设初具规模,校园网络全覆盖;拥有现代化数字图书馆,纸质及电子图书文献资源丰富。作育英才,服务社会。学校广延名师,教师队伍中涌现出国务院政府津贴获得者、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卫生系统先进个人等一大批专家学者;累计培养的40余万毕业生分布在各条战线;遍布全国各地的51家佳大校友会在联络校友、助力母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学校坚持立足“三江”、服务龙江、面向全国,持续为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佳大力量!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秉承“明德砺学,崇尚实践”的校训和“团结、勤奋、求是、创新”的校风,发扬“边陲扎根、沃土壮根、实践固根”的“三根”育人精神,坚持学生为本,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加强内涵建设,致力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地方综合性大学而努力奋斗!
  • 伊春职业学院伊春市伊美区
    学校简介伊春职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由黑龙江大学伊春分校、黑龙江省伊春师范学校、黑龙江省伊春卫生学校三所学校相继合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黑龙江省伊春师范学校1958年建校。1984年伊春市政府筹建黑龙江林业师范专科学校,1993年黑龙江省政府同意以黑龙江大学伊春分校名义招生,培养层次为专科。1999年,国家教育部批准伊春师范学校和黑龙江大学伊春分校合并,成立伊春职业学院。同期以黑龙江大学伊春分校名义招本科生,两块牌子,一套人马。2001-2014年,连续培养14届本科生5000余名。2016年学校合并黑龙江省伊春卫生学校。在6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为伊春地区、黑龙江省乃至全国培养和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学校占地面积36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3.6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7300余人。教职工413人,其中专任教师262人,教授、副教授145人,博士、硕士学位110人,“双师型”教师165人。学校先后获省级精品课 1 门,省级优秀教学团队 1 个,省级教学名师 2 人,省级教学新秀 1 人,省级优秀教师 4 人。近年在各类技能大赛中,有 3 名教师荣获省级一等奖,16 名教师荣获省级二等奖。学校累计获准立项省教育规划办项目 15 项,省教育厅项目 8 项,省高等教育学会项目 6 项,实用新型专利 26 项,外观专利 2 项,教师编撰专著及教材54 部(本),发表论文 218 篇。学校设有医学技术学院、师范学院、旅游商务学院、工程应用技术学院、计算机应用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6个二级学院和公共教育部、思想政治教学部2个公共教学部。开设口腔医学、护理、医学检验技术、中医康复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助产、药学、学前教育、早期教育、音乐教育、工艺美术品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冰雪运动与管理、旅游管理、高速铁路客运乘务、空中乘务、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现代农业经济管理、会计、机电一体化技术、钢铁智能冶炼技术、煤炭清洁利用技术、智能轧钢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森林草原防火技术、林业技术、林业信息技术应用、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商务、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等30个高职专业。学校积极开展校企合作,深入推进产教融合,不断提升合作办学水平,近年来,与建龙西林钢铁有限公司加强合作,设置机电一体化技术、钢铁智能冶炼技术、煤炭清洁利用技术、智能轧钢技术等订单培养专业,为区域经济发展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与多家三甲医院、北京、上海、哈尔滨等企业开展对口合作,有效保证学生优质就业;与日本、泰国、菲律宾等国家学校开展联合办学,共同培养具有专业优势、外语优势和全球视野的复合型技能人才。学校坚持以“两个服务”、“两个面向”为办学定位,以“厚德强技,匠心笃行”为校训,秉承“素质为先、能力为本、实践为重”的办学理念,大力实施“特色立校、质量强校、和谐兴校”的发展战略,立足伊春,面向全省,辐射全国,以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具有现代工匠精神的技术技能型人才为己任,不断强化办学优势、不断彰显办学特色,为向高水平职业院校转型发展而不懈奋斗!
  • 学校简介学院始建于1979年,是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政法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目前黑龙江省唯一一所培养司法专门人才的高等职业院校,是黑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的培训基地。多年来,学院经历了不断的探索改革和发展,规模由小到大,由最初的中专教育,到高等职业教育以及现今的司法行政人民警察招录便捷机制改革阶段。学院曾先后被司法部授予集体一等功;被评为国家级重点学校、部级重点学校和省级重点学校;全国“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全国教育管理创新示范院校、省高职高专教育法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这些都奠定了学院在全省法律类高等职业教育领域的龙头地位。学院的办学指导思想是:稳步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大力发展在职继续教育,突出办学特色,提高办学水平;始终坚持从严治警、从严治校,强化养成教育、强化素质教育。学院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坚持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创新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打造了以“能文能武、又红又专”为校训、以“五化”教育为管理模式、以“双基地”建设为实战环节、以学历教育与在职培训为“双轮驱动”的办学格局,形成了鲜明的专业特色和办学优势,办学治校取得了显著成绩,为黑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人才培养做出了突出贡献。学院地处高校云集的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拥有综合配套的教学楼、实验实训楼、学生宿舍、办公楼共12座,有学术报告厅、教学录播系统、图书馆、室内体育馆、游泳馆、警体训练馆、实弹射击训练馆、刑事影像处理实训室、痕迹检验实训室、现场勘查实训室等现代化的教学基础设施。学院紧密结合专业实际,设有41个校内实验实训室和包括全省24个监狱、14个强制隔离戒毒所、多家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等150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正在筹建无人机应用与研发实训室、监狱信息化管理实训室。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215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92人,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90人,“双师”素质教师109人,校外行业、企业兼职教师111人,拥有一支适应现代高等职业教育需要,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双过硬”,年龄结构、学历结构、专业结构和职称结构比较合理的专兼结合的“双师素质型”教师队伍。学院多名教师参加全国司法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司法警务、法律事务、司法信息安全等专业的专业教学标准制定工作、教学资源库建设工作、教材编写工作。学院设置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司法信息安全4个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和司法信息技术、司法警务、法律事务、法律文秘4个普通类招生专业,8个招生专业中有3个省级重点专业,2个中央财政支持重点专业。学院始终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相结合,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打造培养学生高素质、多技能的人才培养模式。学院始终重视学生综合素质教育,强化学生养成教育,实施以“五化”(德政教育体系化、警容风纪标准化、警体训练常态化、学习生活制度化、内务卫生规范化)为内涵的学生警务化教育管理。学院注重发挥英语协会、美术协会、舞蹈协会、足球协会、文学社等学生社团的作用,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高品位校园文化活动,开发学生的创新能力,培养学生特长,陶冶学生情操,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学院拥有集餐饮、超市、游泳、洗澡、理发、照相、洗衣、储蓄、卫生医疗救助等配套的学习生活综合服务体系,有一支责任心强、素质高的后勤服务队伍,能够为学生学习、生活提供优质高效的后勤服务。学院为有志升入大学本科层次继续学习和深造的学生提供了十分便利的条件,每年按省教育厅统一规定的报考比例推荐应届毕业生参加专升本考试,符合录取条件者可升入专业对应的省内本科院校学习,毕业时颁发全日制第一学历本科文凭,并授予相应学位。学院是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批准的首批高职高专院校 “专本衔接”考试的试点院校。学院与黑龙江大学联合举办本科自考助学班,专科生在校期间可同时参加自考本科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可以获得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参加学位考试外语合格者,同时可以获得本科学士学位。学院毕业生是黑龙江省司法行政机关招录监狱、戒毒人民警察的主要来源。黑龙江省司法厅按照2023年省直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招录计划数的30%-40%左右,面向当年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和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进行招录,学院普通类(非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可参加省直司法行政系统面向社会招录的公务员考试。学院实施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导师制,主要采取对学生进行全程个性化指导与培养,指导学生制定职业生涯规划设计,引导学生树立创新创业意识,发展创新创业能力,注重培养学生的心理品质,旨在提高学生核心能力和素养,进一步提升就业竞争力,从而提高学生的就业质量和专业对接率。通过师生之间一对一的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塑造了省内高职院校独一无二的个性化培养和就业指导模式。
  • 学校简介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省内唯一一所公办经贸旅游类高职院校,隶属于黑龙江省商务厅。学院开展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承担外派劳务人员考试及相关社会服务、全省商贸旅游行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全省旅游职业资格、等级考试考务等工作。 学院是黑龙江省高水平高职院校、黑龙江省优秀骨干高职院校、旅游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示范基地、黑龙江省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黑龙江省导游员培训考试基地、中等职业教育骨干教师培养基地、国家商务部援外官员培训基地、黑龙江省中高职职业技能大赛基地、商务部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基地、黑龙江中职对口升学与考试基地、黑龙江省数字商务人才培训基地、黑龙江省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和全国“双师型”教师比例100强学校,黑龙江省级文明校园。 学院现有旅游产业发展学院(太阳岛校区)、酒店管理学院、餐饮管理学院、财经管理学院、康养产业学院、信息技术与艺术设计学院、交通管理学院、国际商务学院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部9个二级学院、部。现有招生专业34个,其中旅游管理和数字商务两个专业群是省级高水平专业群,旅游管理和酒店管理是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院校建设专业和省级高水平专业。中西面点工艺、食品营养与检测是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 学院秉承应用型、特色化、开放式的办学模式,面向国内国际教育前沿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着力加强专业建设、拓展中外交流、实现校企联动,建设形成了以“旅游”“经贸”双核发展的专业总体布局,走出了职业教育与社会培训“双轨并行”的特色办学之路。 学院牵头成立“龙粤职业教育协同发展联盟”,与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联合组建“龙粤合作职教实验班”,实现了龙粤合作教育领域合作方式的成功探索。两校学生“南来北往”,共同体验合作交流的丰硕成果。 学院立足旅游产业发展大局,以公共文化服务不断助力“旅游强省”建设提档升级。先后承担省内各项师资能力提高和专业技能培训项目,参培人数累计超过20000余人次,为服务我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学院积极推进“一带一路”合作交流,先后与韩、日、俄罗斯、美、芬兰、澳大利亚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师生文化交流与研修合作。承办了17期国家商务部援外官员培训研修班,60多个国家共500余名政府官员和大学教师来华感悟中华文明。 学院积极探索政府、园区、行企、院校多方协同发展的产教融合新模式,牵头成立黑龙江省家政养老职教集团和黑龙江省商贸旅游职教集团。先后和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望奎县、勃利县、桦川县、尚志市、五大连池市等部分地、市(县)开展院县合作。多次承办黑龙江省澳门劳务合作推介会,100余名学生赴澳门实现了高职院校学生高薪高端就业。 学院构建政府统筹管理、行业企业积极举办、社会力量深度参与的多领域多角度的开放式产教融合型办学格局。与全国120余家优秀企业开展现代学徒制、订单式培养,是黑龙江省委办公厅授予的“优质生源保障基地”。稳定就业率多年保持在80%以上。 面向新的百年,学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服务国家、造福人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在建设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专业方面走在前列。以更加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和实干兴邦的奋斗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 学校简介 哈尔滨广厦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黑龙江省属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始建于2000年,校名为“黑龙江广厦学院”,2003年3月,经黑龙江省政府批准与哈尔滨商业大学合作办学,更名为“哈尔滨商业大学广厦学院”。同年10月,经教育部确认为本科独立学院。2005年,经教育部专家组对全国249所独立学院进行专项检查,学院被确认为全国百强独立学院,同年被评为全国质量、信誉、服务三A诚信单位;201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更名为“哈尔滨广厦学院”。学学校把教师队伍作为办学第一核心资源。现有专任教师折合数409人,其中:具有硕博学位的教师比例84.9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比例45.22%;自有专任教师比例62.34%。学校还建立了以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马斯金教授为代表的31人组成的名师资源库。“专家教授引领、骨干教师支撑、青年教师加快成长、企业导师协同”的多元化教师队伍逐步壮大。学校大力拓展校企合作,充分发挥学校和行业(企业)两个育人主体的作用,坚持走产教融合、协同育人之路。各专业群成立了由专家、学者、政府和企业人员参与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指导人才培养全过程,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编写校本特色教材,指导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参与教学管理、教学改革,支持毕业生就业等。合作企业积极支持师资队伍建设,接受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并倾心指导,提高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同时充分发挥学校专业教师的技术专长,主动参与合作企业课题研讨、技术攻关、新产品开发中,提供技术支持,取得了初步成效。

智能报考

省份
分数
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