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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2009年招生“平行志愿”录取模式改革实施方案
2009-03-27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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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充分体现教育招生考试以考生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最大限度地解决目前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填报志愿过程中的种种弊端,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利益,更好地实现教育招生考试的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的统一部署,2009年我区将试行普通高校招生“平行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模式的改革,即在每个录取批次的学校志愿中,考生可根据有关规则填报若干个并列的院校志愿,然后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改变过去“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为确保此项改革平稳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录取院校批次、“平行志愿”的设置

  ㈠ 批次设置

  今年仍设置5个录取批次,即提前批录取院校或专业、第一、二、三批次本科录取院校或专业、第四批次高职(专科)录取院校或专业。

  在第一、二、三、四批次(不含少数民族预科班、定向就业招生、高等学校自主招生等)均设置“平行志愿”;提前批次、各批次中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定向就业招生、高等学校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暂不设置“平行志愿”。

  ㈡ 志愿填报

  1、平行志愿

  第一、二、三批本科院校的“平行志愿”设置A、B、C、D 4个并列的院校志愿;第四批高职(专科)院校的“平行志愿”中设置A、B、C、D、E 、F 6个并列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设置6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志愿。达到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同批次录取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和第三批本科、第四批高职(专科)院校同批次最低录取资格线以上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应批次志愿。

  “平行志愿”中不设院校服从志愿。

  2、征集志愿

  “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的计划,第一、二批本科院校面向同批次录取分数线下20分以上的未录取考生“征集志愿”;第三批本科、第四批高职(专科)院校面向最低录取资格线以上的未录取考生“征集志愿”。“征集志愿”设置A、B、C 3个并列的院校志愿和1个院校服从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

  “征集志愿”也采用“平行志愿”模式。

  二、“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

  “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首先对考生进行排位,再根据排位逐个对考生按所填报的“平行志愿”中的院校从A院校到D(F)院校的顺序进行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性投档,不补充投档。

  考生排位的办法为:将同一科类考生按总分(高考文化课总分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分(高考文化课总分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相同时则再按单科顺序及成绩排序。单科顺序的排序原则:文科类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类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

  三、“平行志愿”的投档程序

  ㈠ 确定投档比例

  部属及其他地方所属在宁招生院校,一、二批本科院校投档比例原则上按不超过1:1.05的比例确定,三批本科、四批高职(专科)院校投档比例原则上按不超过1:1.1的比例确定;区内院校投档比例原则上按1:1的比例确定。

  ㈡ 模拟投档

  各批次正式投档前,首先按既定的投档比例进行至少两次以上模拟投档,将各院校的生源分布情况等告知院校,接受院校反馈信息,调整投档比例,最终形成各个院校的正式投档比例并确定投档线。

  ㈢ 平行志愿投档

  根据院校最终确定的招生计划数及投档比例(或投档线)投档。

  同一学校并列名次全部投档。

  ㈣ 征集志愿投档

  在各批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后,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招生人数等信息。

  凡符合填报条件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原报名所在地教育考试中心办理“征集志愿”填报手续。

  投档时根据剩余计划数及考生的征集志愿,在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同批次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三批本科、第四批高职(专科)院校同批次最低录取资格线以上,以1:1的投档比例,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仍未完成计划的院校,按1:1比例逐分逐校检索填报院校服从志愿的考生进行调剂投档。

  对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同批次录取分数线上调剂录取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视情由院校提出申请,经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批准可适当降分,依据考生的征集志愿以1:1的投档比例,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降分投档。

  四、其他

  ㈠ 对参加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院校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的考生,由招生院校提前报送名单。宁夏教育考试院按照教育部和我区的有关政策规定,于提前批录取结束后,第一批录取院校投档前单独提前投档。院校根据录取政策及招生章程规定,完成录取工作。

  ㈡ 由于我区制定有仅适用于区内院校的两条录取照顾政策:“教师子女第一志愿师范类专业的可加10分出档(教师身份以教师资格证为准),由院校审查择优录取”和“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参加自治区级体育竞赛获单项前五名、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简称‘区级体优’)的考生可加20分出档(考生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报考体育类专业时,不加此项照顾分),由院校审查择优录取”。根据“平行志愿”投档的需要,调整为:“教师子女考生平行院校志愿中A志愿院校第一专业报考区内院校师范类专业的,录取时可加10分出档,由院校审查择优录取”和“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参加自治区级体育竞赛获单项前五名、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简称‘区级体优’)的考生平行院校志愿中A志愿院校报考区内院校非体育类专业的,录取时可加20分出档,由院校审查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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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简介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开放大学是隶属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的一所集中高等职业教育、成人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继续教育等办学任务为一体的综合性高等学校,承担着健全宁夏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技能型社会的重要职责和构建宁夏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的历史使命。学校2002年4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原宁夏广播电视大学、宁夏重工业职工大学、宁夏职工科技学院、宁夏机械技工学校合并组建,2004年7月正式挂牌成立。2005年后,宁夏农业学校、宁夏轻工业学校、宁夏农垦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宁夏人民武装学校先后并入学校办学。学校是国家百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高等职业教育畜牧兽医专业资源库主持建设单位,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全国定向培养士官试点院校,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宁夏首批“互联网+教育”示范校,先后荣获“全国高技能人才培养突出贡献奖”、“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全国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3项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中药材开发与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入选自治区第二批人才小高地建设单位。2019年12月,学校从全国1400多所高职院校中脱颖而出,挺进我国职业教育第一梯队,成功入选前56所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2020年3月,学校全面启动 “双高校”建设项目,凝心聚力推进建设引领西部职业教育改革、国际上有一定影响力的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2021年3月,学校积极申报职业教育本科层次办学试点,未来五年学校将努力为宁夏高职学校提供“宁职样板”,为加快推进西部地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宁夏方案”,开启了学校发展历史上的新征程。学校现有三个校区:新校区占地1583亩,金凤校区占地37亩,原轻纺学校校区占地30亩,另建有农科综合实训基地508亩.建有21个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136个集教学、生产、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服务为一体的实训室,170个校企合作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学校坚持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坚持“产学研培赛创”六位一体育人模式和“政校行企研园”协同发展的合作办学模式,积极打造集“专业教学、实训共享、科研创新、科学普及、文化展示、生产制造”为一体的现代化实训基地。建有高水平共享型中国(宁夏)现代物流、现代农业、现代纺织、智能制造综合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学校现有教职工749名,专任教师481名。副高以上职称教师309人(其中正高102人),占专任教师总数64%;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228人(其中博士9人),占专任教师总数47%;认定“双师型”教师301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62.58%。海外留学人员26人。依托国家和自治区级教学名师、“313"人才等培养项目,涌现出全国劳动模范1名、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名、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奖”3名,全国高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1名,自治区“313人才2名、自治区“塞上名师”1名、自治区教书育人楷模1名、自治区师德标兵1名,宁夏高等学校教学名师26名,入选自治区青年骨干拔尖人才项目4人,哲学社科托举人才3人,科技托举人才5人。学校高等职业教育部分:宁夏职业技术学院紧贴宁夏产业发展需求,开设51个专业(方向),涵盖农林牧、材料与能源、化工技术、装备制造、制药、电子信息、财经旅游、现代纺织、艺术设计传媒、健康服务等10个专业大类。建有国家高水平专业群2个、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国家示范专业3个、国家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专业2个、“1+X”证书制试点专业23个。学校目前有全日制在校学生9346名(含高职学生7194名、中职学生2152名)。毕业生半年后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就业质量逐年提高,绝大多数毕业生已经成长为行业企业专业技术骨干。学校远程开放教育部分:宁夏开放大学是国家开放大学宁夏分部,是宁夏终身教育学分银行依托单位,目前在全区设3个分院、8个分校、11个电大工作站和教学点、2个学习中心。开设有开放教育本科专业21个、专科专业45个、成人专科专业20个,学校建成了以大数据平台和VR实践为核心的开放教育学习体验中心、开放教育学习平台以及宁夏社区教育体验展示中心,连续举办两届宁夏全民学习活动周活动,获批成为全国学习成果互认联盟理事单位。学校深化院地联动,与金凤区党委、政府共建“一校四中心”,为社区居民实现终身学习提供保障。自1979年宁夏广播电视大学建校至今,共培养各类高等教育毕业生143799人。学校将以开放大学综合改革为契机,着力打造宁夏终身教育的主要平台、在线教育的主要平台、灵活教育的平台、对外合作的平台,为构建自治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贡献应有的力量。学校中等职业教育部分:宁夏农业学校是一所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公办中等职业院校,是教育部认定的宁夏首批全国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15年被评定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宁夏农业学校以“尚农、诚朴、强技”为校训,秉循“德育为本学做人,技能为用会做事”的育人理念,倡导“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努力打造“德高技强”顺应就业市场需要的优秀毕业生。自1949年宁夏农业学校建校至今,累计培养中专毕业生26500余人,函授专本科学历学员5500余人,职业技能鉴定29000余人。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在全区中等职业教育中备受赞誉。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开放大学坚持和加强党对学校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通过高质量党建引领学校高质量发展的理念。以“匠心筑梦”党建品牌引领全校各项工作,坚持把“追求卓越、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作为兴校之魂,传承发展“开放、合作、包容、发展”的办学传统,营造“技能成才、技能创业、技能致富、技能报国”的职教氛围,确立了“笃信好学、志在生民”的教育使命,办学理念先进、体制机制创新、培养质量卓越,造就了一大批具备国际视野、创新创业能力和工匠精神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职业教育前途广阔、大有可为”,为新时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学校将紧盯宁夏九大重点产业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坚持开放教育与职业教育融合发展,在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中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 宁夏工业职业学院银川市兴庆区
    学校简介  宁夏工业职业学院位于美丽的“塞上湖城”银川市,1981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具有全国招生资质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隶属于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是神华宁夏煤业集团职工培训中心,具有国家二级安全生产培训资质。  学院设有采矿工程系、机电工程系、化学工程系、机电设备实训车间、综采综掘实训车间、成人教育部等6个教学系部。开设有应用化工技术、化工设备维修技术 、煤矿开采技术、矿山机电、矿井通风与安全、煤炭深加工与利用、矿山测量等17个专业,其中机电一体化技术、煤矿开采技术、煤炭深加工与利用分别被评为国家级精品专业和自治区级骨干示范专业。2011年,矿山机电和煤矿开采技术专业被列为中央财政支持的“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  学院占地面积1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9万平方米。教学设备总值3902万元,图书馆藏书13.5万册,电子图书1.2T。建有“核心万兆,汇聚千兆,桌面百兆”校园网络系统和完备的校园安防监控系统。  学院拥有2个国内一流的综采综掘、机电设备大型实训车间和装备先进、设施齐全的15个专业实验室,神华宁煤集团下属的14对生产矿井、3个洗煤厂和机械设备维修中心均为学院的校外实训基地,可满足实践教学、顶岗实习、职工培训的需要。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126人,其中高级职称27人,中级职称44人;青年教师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6人,在读硕士14人。全日制在校生1514人。  办学企业——神华宁煤集团是自治区最大的国有企业,是以煤炭开采、洗选和煤化工、发电、机械维修与制造为主的特大型综合能源集团。企业雄厚的实力为学院发展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持与保障。学院充分利用企业办学的有利条件,通过产学合作、工学交替等多种形式推动人才培养工作的开展,实现了教学、实习和上岗的无缝对接,形成了强大的就业优势。多年来,我院毕业生因敬业精神好、综合素质高、动手能力强、上岗适应快而深受用人单位好评,就业率始终位居区内高职院校前列。  学院先后获得“全国成人高等教育先进学校”、“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银川市“文明单位”、神华宁煤集团公司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连续三年荣获“全区职业教育技能竞赛优秀组织奖”等荣誉称号。  在30多年的办学历史中,学院始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秉承服务企业发展与地方建设的办学理念,力行“明德、弘毅、进学、敦行”的校训,积累了丰富的教育教学资源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形成了教风严谨、学风优良、全面发展、突出技能的育人特色,为宁夏及周边煤炭企业培养了近3万名技能型人才,被誉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煤炭行业人才培养的摇篮,是莘莘学子发展自我,成长成才的理想选择。  三十年沧桑砥砺,三十载春华秋实。已步入“而立之年”的宁夏工业职业学院始终牢记办学宗旨,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作为永恒的主题,紧抓自治区经济快速发展和宁东基地建设的难得机遇,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为动力,以满足企业人才需求为导向,以促进学院健康发展为目标,外树形象,内强管理,为将学院建设成为质量一流,特色突出,环境优美的高水平职业院校而努力奋斗。
  • 宁夏艺术职业学院银川市西夏区
    学校简介宁夏艺术职业学院始建于1979年,是在原宁夏艺术学校、宁夏电影学校基础上创建起来的一所国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艺术院校。2014年,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正式建院,学院位于银川市西夏区宁夏职业教育园区。学院秉承“德艺双馨、艺文相长”的院训,坚持“尚美、求真、创新、卓越”的院风,大力弘扬“敬业爱生、精艺善教”的教风,积极培育“尊师、勤学、励志、自强”的学风,坚持“立足宁夏、面向西部、服务基层、奉献社会”的办学方向,紧紧围绕“以就业为导向、以技能为核心、以发展为主题,以服务为宗旨”的办学目标。建院近40年来,先后为区内外输送了5千多名优秀艺术人才,毕业生就业率达到了98%。一批又一批学子在这里接受了良好的艺术教育,走上社会大舞台,进而实现了人生的价值,宁夏艺术职业学院已成为宁夏乃至西部地区各类艺术人才成长的摇篮。学院现占地220亩,建筑面积6万多平方米。现有专任教师160多人。其中:高级职称60余人,副高级职称50余人,双师型教师40余人,多位教师获全国和自治区级教育教学奖项、专业类比赛金奖。学院教学体系和设施设备完善,现设有: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艺术、传媒、文化管理5系和基础教学部、中专部、继续教育(培训)部、图书馆、实验艺术团等部门。开设专业有: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影视表演、戏剧表演、艺术设计和主持与播音等学科为主体,兼顾学前教育、杂技表演、影视动画、摄影摄像、舞台美术、非遗传承与保护,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等20余个专业门类。学院被文化部、自治区人社厅分别授予“全国文化干部培训基地” 和“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摄影师工种鉴定);是“北京舞蹈学院中国舞考级单位”、“中国艺术研究所美术专业考级单位”,被北京舞蹈学院、西安音乐学院确定为教育教学实习基地。与上海戏剧学院、北京舞蹈学院和西安音乐学院等8所全国著名艺术院校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与英国北安普敦大学、美国密苏里州大学艺术学院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形成了特色吸引名校,名校支持学院发展的新格局,使学院成为西部地区乃至全国艺术人才培养的基地。宁夏艺术职业学院将秉承民族文化艺术教育发展理念,始终坚持以特色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不断增强办学活力,积极改善办学条件,努力提升管理水平,切实培养出专业素质过硬、文化素质全面、用人单位满意的优秀艺术人才,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
  • 宁夏医科大学银川市兴庆区
    学校简介宁夏医科大学前身是1958年建立的宁夏医学院。1962年改称宁夏大学医学系。1972年,上海铁道医学院搬迁至银川,与宁夏大学医学系合并重建宁夏医学院。2002年,宁夏卫生学校、宁夏护士学校并入宁夏医学院。2008年8月,学校更名为宁夏医科大学。2014年,宁夏师范学院医学院并入宁夏医科大学,至此,学校成为宁夏唯一的医学高等教育学府。学校是国家教育部、卫健委、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有教职员工及医护等人员6882人,其中专任教师980人,副高以上职称784人。有双聘院士1人,博士生导师89人,硕士生导师897人(含115名博士生导师)。全日制在校生10370人(含博士、硕士、本科、专科、留学生),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2555人,留学生283人。有雁湖、双怡两个校区,占地面积共1700亩,设有14个教学机构,13个教辅科研机构,有14所附属医院,19所教学医院,66所实习医院和实践教学基地。学校有医学、理学和管理学3个学科门类,20个本科专业,其中临床医学、中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药学为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9个为自治区级特色优势专业。有2支国家级教学团队,11支自治区级教学团队。有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9个自治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校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术学位授予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予点,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术学位授予点,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有8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5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4个自治区级优势特色学科,4个自治区一流建设学科,有科技部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卫健委重点实验室1个,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8个,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学校秉承“开放办学、内涵发展、强化特色、注重创新”的办学理念和“修德济人、笃学精术”的校训,凝心聚力,力争一流,目前已发展成为一所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相协调,在全国同类院校中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高等医学院校。下一步,我们将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医科大学,向着实现“两个一流”(西部同类院校一流、有国内一流学科),建设西部地区有特色、现代化、高水平的教学研究型医科大学奋力迈进。
  • 学校简介宁夏警官职业学院始建于1980年的宁夏政法干部学校,历经宁夏司法学校、宁夏法律学校、宁夏司法警官学校、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7年3月,自治区党委、政府作出重要决策,将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整建制由司法厅划归公安厅管理,更名为宁夏警官职业学院。2008年被中央政法委、司法部等11部委确定为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三个试点司法院校之一; 2017年承担全国公安便捷机制招录培养任务;2018年被自治区确定为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是全国警察类院校中唯一1所优质高职院校;2019年宁夏公安厅警察训练总队职能划归学院,实现了公安教育培训资源整合。建校以来,学院始终坚持政治建校的办学原则,明晰学历教育与教育培训相结合,培养高素质政法和实战型警务人才的办学定位,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已累计培养4万余名专门人才。学院占地面积455亩,分校本部和西校区(原公安厅警察训练总队)两个教学点,内设10个行政机构和12个教学教辅机构,现有教职工280人,在编职工194人,硕士学位以上109人,在职在读博士10名,副高职务以上32人。现有学生4246人,开设15个专业, 其中13个专业为司法、公安国控专业;法律事务、刑事执行、交通管理、司法信息技术4个专业为自治区高水平专业,建有22个校内实验实训室。面向陕西、内蒙古等13个省区招生,毕业生就业率稳定90%以上。每年组织政法、公安干警及社会各类培训达7000多人次。现有藏书27.5万册,固定资产2.8亿元。学院党委下设7个党总支和20个党支部,党员214名,其中教工党员151名,学生党员35名,离退休党员28名。2017年学院管理体制调整以来,学院主动适应司法体制改革和公安改革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新战略新形势,认真贯彻全国、全区教育、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宁夏职业教育“20条”部署要求,抢抓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新机遇。2018年10月,学院获批自治区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同期法律事务、交通管理、刑事执行和司法信息技术4个专业确定为自治区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通过三年建设,对标自治区优质校建设指标体系,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和服务社会,以及实验实训设施等基础建设方面取得了突破性的发展。2020年,学院把自治区“双高计划”(自治区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申报建设作为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战略任务,举全院之力统筹推进申报建设,完善申报方案,细化申报措施,开展等形式,通过“线上工作坊”集中讲解、专家点评、召开“双高”创建预答辩汇报演练等,积极准备申报材料。目前,“自治区高水平高职学校”和“刑事执行专业群”“治安管理专业群”建设方案,以及答辩等各项工作已准备就序,以期通过全院师生的共同努力创建工作取得成功,为学院跨入应用型本科院校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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