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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关于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项目加分认定测试工作的通知
2012-03-21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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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体训竞〔2012〕108号


各市、县(市、区)体育局、招生办(考试中心、考试院):

  根据国家教育部文件精神和《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体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三模三电”和定向比赛高考加分项目的通知》(浙教考〔2010〕1号)、《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体育局、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调整高考加分政策的通知》(浙高招委〔2010〕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项目加分认定测试工作实施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测试对象

  (一)认定对象:

  1、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全国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世界中学生体育比赛选拔赛获得前六名以及二级及以上等级运动员证书的应届考生;

  2、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称号的应届考生;

  3、符合上述认定条件的对象中:

  ⑴在2010年1月6日以后获得“三模三电”和定向比赛项目奖项者,限定在浙教考〔2010〕1号文件规定的项目和赛事范围内(见附件1);

  ⑵在2010年12月31日以后获得各项目奖项者,限定在浙高招委〔2010〕5号文件规定的项目和赛事范围内(见附件2)。

  从2013年起,除上述“1”外,在其他赛事中获奖获证者,均须参加统一测试。

  (二)测试对象:

  1、除认定对象外,在其他全国性比赛中获得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定向运动、无线电测向、无线电通信、电子制作、航海(建筑)模型、航空航天模型、车辆模型、藤球、健美操、艺术体操、体操、举重、拳击、柔道、摔跤、跆拳道、射击、围棋、象棋、国际象棋、水上运动、武术等项目前六名的应届考生;

  2、除认定对象外,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应届考生;

  3、符合上述测试条件的对象中:

  ⑴在2010年1月6日以后获得“三模三电”和定向比赛项目奖项者,限定在(附件1)规定的项目和赛事范围内;

  ⑵在2010年12月31日以后获得各项目奖项者,限定在(附件2)规定的项目和赛事范围内。

  (三)上述认定、测试对象参加的比赛必须是国家、省和地市体育部门计划内赛事,非计划内赛事无认定、测试资格。

  (四)非应届毕业在校生不得报名参加认定测试。

  二、报名及认定测试安排

  认定测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在资格审查的基础上,由省教育考试院会同省体育局进行统一认定;由省体育局会同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统一测试。测试于4月29日-30日(周日、周一)进行。各项目测试内容和要求届时在浙江教育考试网和省体育局网公布,有关测试工作安排见相关通知和公告。

  三、工作程序

  (一)认定测试申请:符合认定测试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于高考报名时(3月20日—24日)登陆浙江教育考试网(网址:WWW.ZJZS.NET)“普通高校招生体育项目加分认定测试报名”系统界面,完成报名信息录入;3月26日—28日到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并领取《普通高校招生体育项目加分认定测试登记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认定测试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报名参加认定测试的应届考生(以下简称考生)携《认定测试登记表》到所在学校与当地县级体育主管部门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所在学校与当地县级体育主管部门应认真审核认定测试考生的运动项目等级证书、原始成绩材料,并在《认定测试登记表》上签名盖章。经资格审查后的《认定测试登记表》由考生所在学校集中交当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

  (三)资格公示:认定测试考生所在学校须在考生办理认定测试报名手续后于校园内醒目处统一公示具备加分认定测试资格的本校考生名单,公示至当年8月底。公示时须公布当地招考机构的举报电话。

  (四)材料上报:各市招生考试机构汇总整理所属县(市、区)认定测试考生材料,于4月9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计划处,并按规定进行集中公示至当年8月底。上报材料如下:

  1、本市《普通高校招生体育项目加分认定测试花名册》(见附件4,一式2份);

  2、考生《认定测试登记表》(全部);

  3、身份证复印件;

  4、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

  5、获奖证书原件;

  6、相应比赛的《秩序册》和《成绩册》,其中(省、市级比赛须由地市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名;全国及以上比赛须由省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名);

  7、所有材料的复印件一份。

  各级招考部门要严格审核下级部门报送的材料,对材料不齐、手续不全、不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和报送。

  (五)公布测试点:测试点于测试前一周在浙江省体育局网站(网址:www.zjsports.gov.cn)和浙江教育考试网(网址同上)及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同时公布。

  (六)测试:符合测试条件的考生凭“体育项目加分认定测试号”、身份证于4月28日到指定测试点领取《准考证》、缴纳报考费,了解本人参加项目的具体测试时间、场地安排等情况,按规定要求参加测试,逾期不补。

  (七)测试结果公示:经测试合格的考生,由浙江省体育局网站和浙江教育考试网公示至当年年底。

  四、工作要求

  普通高校招生体育项目加分认定测试是一项政策性强、项目类别多、涉及面广而又十分严肃的工作,各有关部门必须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紧密协作,共同做好此项工作。

  (一)严格按报名条件审查测试资格,切实把好资格审核关。资格审查每一个环节必须明确责任人,并由责任人签署意见,杜绝弄虚作假现象。

  (二)建立认定测试工作领导小组和测试项目专家组,加强对认定测试工作的管理指导。认定测试工作领导小组和测试项目专家组由省体育局负责组建。

  (三)加强对认定测试工作的过程管理。各项目测试应严格执行项目竞赛规则和既定的测试标准;工作人员必须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凡当年有子女或其他直系亲属参加统一测试和参加过相关体育培训与辅导的人员,一律不准担任测试工作人员。

  (四)测试工作结束后,测试点须按分县、分男女、分项目、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的要求整理并打印全省考生成绩册一份、各设区市考生成绩册一份,并随签署测试结论后的考生《认定测试登记表》,于5月18日前一并报省教育考试院。

  (五)参加测试考生须自觉遵守测试规则,严禁服用体育比赛中的禁用药品。

  (六)参加测试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如有弄虚作假、循私舞弊及有其它违反测试规定行为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1.纳入规定范围的“三模三电”和定向比赛具体项目和赛事目录

  2.纳入规定范围的8个项目的赛事目录

  3.普通高校招生体育项目加分认定测试登记表

  4.普通高校招生体育项目加分认定测试花名册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主题词:招生体育加分测试通知

  浙江省体育局办公室2012年3月20日印发

  附件1:纳入规定范围的“三模三电”和定向比赛具体项目和赛事目录

  一、“三模三电”目录

  (一)省级比赛(均为个人单项,取第1名,且同时获得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

  1、浙江省青少年无线电测向锦标赛(短距离、标准距离)80米波段、2米波段

  2、浙江省青少年航海模型锦标赛(提高级)

  3、浙江省青少年航空航天模型锦标赛(提高级)

  4、浙江省青少年车辆模型锦标赛(提高级)

  5、浙江省体育大会(四年一届,具有加分资格的项目与省锦标赛相同)

  (二)全国比赛(均为个人单项,除全国体育大会外,均取前3名)

  1、全国青少年无线电测向锦标赛(短距离)

  全国无线电测向锦标赛(标准距离)

  2、全国青少年无线电通讯锦标赛

  3、全国青少年电子制作锦标赛

  4、全国青少年航海(建筑)模型锦标赛

  全国航海(建筑)模型锦标赛

  5、全国青少年航空航天模型锦标赛

  全国航空航天模型锦标赛

  6、全国青少年车辆模型锦标赛

  全国车辆模型锦标赛

  7、全国体育大会(四年一届,取前6名)

  (三)亚洲、世界比赛(均为个人单项,取前6名)

  亚太区无线电测向锦标赛

  世界无线电测向锦标赛

  世界航海模型(动力艇、帆船、耐久)锦标赛

  世界体育大会

  二、定向比赛目录(均为个人单项)

  1、世界体育大会,取前6名

  2、全国体育大会(短距离、中距离、长距离、百米定向、积分赛、微型定向),取前6名。

  3、全国中学生运动会(短距离、中距离、长距离、百米定向、积分赛、微型定向),取前3名

  4、全国学生定向锦标赛(短距离、中距离、长距离、百米定向、积分赛、微型定向),取前3名。

  附件2:纳入规定范围的8个项目的赛事目录

  (一)省级赛事

  编号 项目 竞赛名称

  1 田径等八项目 全省运动会

  2 田径等八项目 全省体育大会

  3 田径等八项目 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

  4 田径 浙江省青少年田径锦标赛

  5 游泳 浙江省青少年游泳锦标赛

  6 足球 浙江省青少年足球锦标赛

  7 篮球 浙江省青少年篮球锦标赛

  8 排球 浙江省青少年排球锦标赛

  9 乒乓球 浙江省中小学生乒乓球锦标赛

  10 羽毛球 浙江省中小学生羽毛球锦标赛

  11 武术散打 浙江省青少年武术散打锦标赛

  12 武术套路 浙江省青少年武术套路锦标赛

  (二)国际、全国赛事

  编号 项目 竞赛名称

  1 田径等八项目 重大国际赛事

  2 田径等八项目 全国运动会

  3 田径等八项目 全国体育大会

  4 田径等八项目 全国青年运动会

  5 田径等八项目 全国城市运动会

  6 田径等八项目 全国中学生运动会

  编号 项目 竞赛名称

  7 田径 全国青年田径锦标赛

  8 田径 全国少年田径锦标赛(16—17岁)

  9 游泳 全国少儿游泳锦标赛

  10 游泳 全国少儿游泳冠军赛

  11 足球 全国U18女子足球联赛

  12 足球 全国U17男子足球联赛

  13 篮球 全国U17篮球比赛

  14 排球 全国青少年排球锦标赛

  15 乒乓球 全国少年乒乓球锦标赛

  16 羽毛球 全国少年羽毛球精英赛

  17 武术套路 全国青少年武术套路锦标赛

  18 武术散打 全国青少年武术散打锦标赛

  附件3:普通高校招生体育项目加分认定测试登记表(略)

  附件4:普通高校招生体育项目加分认定测试花名册(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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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简介  宁波诺丁汉大学是中国第一家经教育部批准引进世界百强优质高教资源的中外合作大学,颁发与英国诺丁汉大学相同的文凭。   宁波诺丁汉大学地处宁波市高教园区,由宁波市人民政府主办,浙江万里学院与英国诺丁汉大学联办。宁波诺丁汉大学是中国第一家经教育部批准引进世界一流大学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校园的中外合作大学。宁波诺丁汉大学的创办,使中国学生能以远低于海外的留学费用、不出国门就可以享受到世界一流大学的教育资源。
  • 学校简介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浙江省物资学校,始创于1978年12月。2000年3月,筹建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02年1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建立高等职业学校,由世界500强企业物产中大集团(原浙江省物资局)创办。2017年7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建制划转给浙江省机电集团,组建浙江省职教集团。学校秉持“立德为本、致用为宗、崇尚优化、追求卓越”的校训,系统构建服务供应链集成服务产业生态的全价值化、全体系化教育服务模式,打造国内一流、国际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职业技术大学。学校下设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学院、汽车技术学院、商贸流通学院、数字信息技术学院、财会金融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文化艺术学院、梦想创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9个二级学院,以及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国企发展与管理学院。开设物流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电子商务、物联网应用技术、金融管理等34个专业,与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财经大学共建物流管理、电子商务、汽车维修工程教育、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5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0300余人,其中本科生640余人。成人学历教育在读学生7200余人。学校是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首批国家优秀骨干高职院校、教育部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单位、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教育部电子商务教学资源库项目主持单位、浙江省首批四年制高职人才培养试点院校,浙江省国际化特色校建设单位、浙江省智慧教育综合试点单位、浙江省首批5A级平安校园、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拥有6个国家骨干专业,2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师资培训基地,1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个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3个省级教学团队,全国行指委委员11名,其中副主任2名。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3项、二等奖1项。入选教育部“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先行试点”,入选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1个。先后荣获全国职教先进单位、教育部高等学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特等奖、全国模范职工之家、中央综治委首届平安校园建设优秀成果三等奖等荣誉。学校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积极开展1+X人才培养与评价模式改革,与物产中大集团、联想集团、吉利集团、顺丰集团等行业引领性企业有着紧密的产学合作关系,着力打造以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为一体的供应链集成服务高水平专业群。建有6个中央财政支持专业,11个“十三五”省级优势、特色专业,2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3个中央财政专项支持的实训基地,1个省教育厅产教融合示范基地。建有34门省级以上精品课程,7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29本国家规划教材。2本教材分别获得全国教材建设奖一、二等奖,1门课程获教育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近三年来,学生在全国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一等奖10项,省级技能竞赛奖项393项。学校推进以嵌入式产业学院为核心的产教融合模式改革,与浙江省国资委合作举办国资委党校,与物产中大集团、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合作举办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物产中大国际学院,构建多层次、系统化、多功能的战略性职业培训体系和国际教育体系。学院入围中国企业大学50强,排名第七,荣获“2019年度企业大学趋势引领奖”“中欧TOP20数字化学习卓越奖”,入选人社部专业技术人才和知识更新工程2020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1项,入选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学校持续深化国际交流合作,依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职业技术教育与培训联系中心(UNESCO-UNEVOC Centre)建在学校的优势,积极参与联合国职教政策框架多边磋商,与教育部共建“数字经济中外人文交流基地”,与新加坡管理发展学院、英国格拉斯哥城市学院和加拿大萨斯喀彻温省理工学院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设立海外“丝路学院(鲁班工坊)”3所,在柬埔寨设立“浙经院-柬创院国际教育中心”,招收国际学生来校学习和进修,发起成立“一带一路”国际应用型人才培养协作联盟并担任秘书长单位,常年开展“一带一路”国家职教官员、师生的各类培训。学校依托优秀的传统文化和先进的企业文化,培养“专能精、通能强、素质高”,依托智能技术赋能的智慧和谐职业人与和谐创业人。学校是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教育部职业教育文化素质教指委副主任委员单位、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学基地、浙江省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普及活动先进集体、工信部工业文化研究院院长单位。与中华诗词学会合作成立中华诗词文化学院、中华诗教促进中心,建有陶瓷传承“嵇锡贵大师工作室”、非遗盘纸技艺“严美娟工作室”、“非遗包装设计工作室”。近年来,学校文、理科招生分数名列全省同类高职前列,就业率持续保持在98%以上。先后荣获全国普通高校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高职院校就业质量50强”、浙江省招生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是全国首批国家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建设单位、全国高职高专创新创业教育协作会副会长单位、工信部首批校企协同就业创业创新示范实践基地建设单位、浙江省双创示范基地、浙江省普通高校示范性创业学院、省高校创业学院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学校建有国家首批示范职业技能鉴定所,是全国职工教育培训优秀示范点、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职工素质教育教学基地、优质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面向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团体等开展各类培训、鉴定、学历教育、咨询、考点组织等服务,年均开展各类培训服务25万余人天。
  • 学校简介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2003年,学校的前身是宁波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是一所面向现代服务业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应用型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1992年,邵逸夫先生捐资兴建原宁波师范学院“逸夫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是浙江省最早开展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机构之一。1996年,原宁波大学、原宁波师范学院、原浙江水产学院宁波分院合并组建新的宁波大学,设立宁波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2000年,原国家海洋局宁波海洋学校、原国家林业局宁波林业学校并入宁波大学,原宁波林业学校专业、人员和原宁波海洋学校部分专业、人员划归职教学院。2003年,省政府批准在宁波大学职教学院的基础上组建为独立建制的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办学起步早,办学起点高,自诞生起即秉承了宁波大学优良的高等教育传统,又弘扬了原宁波林业学校、原宁波海洋学校两所部属中专的职教办学经验,一路拓荒辟新、发奋图强。截至目前,学校已为社会输送了4000余名职教师资本科毕业生和6万余名高职专科毕业生。学校先后被评为浙江省课堂教学创新校、浙江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校、浙江省高校示范性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校、浙江省示范性职教集团牵头单位、浙江省高职院校教师信息化教学发展中心校、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典型学校、学生发展指数优秀院校和教师发展指数优秀院校等。2020年,学校获批为浙江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附建园林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两个省高水平建设专业群(A类)。2021年,学校荣登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典型学校、学生发展指数优秀院校和教师发展指数优秀院校榜单。学校本部校区地处宁波鄞州高教园区,新建奉化校区位于奉化城西文化教育园区。学校下设商学院、信息与智能工程学院、艺术学院、旅游学院、国际学院、景观生态学院、财会金融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8个二级学院及基础课教学部。学校现有教职工550余人,全日制专科在校生1万余人。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把师生发展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着力营造全员服务教学、服务师生发展的良好氛围。学校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各个部门通力合作的思想政治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学生指导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出彩人生、校园起步”——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的人才培养模式》《出了校门就是“金牌员工”——宁城院打造职业素养培育新模式》和《打造“八位一体”人才培养模式 为高职扩招护航》入选教育部提质培优增值赋能典型案例。学校以责任文化为引领,构建了“三课堂联动”的职业素质培养体系,搭建了“三元立体”的职业素质实践平台,建立了“三融三全”的职业素质培养机制,培养具有责任意识、诚信品质、交流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等职业素质的“金牌员工”。学校按照“四严”要求、“四精”标准,着力实现“四名”目标,全力建设浙江省重要的现代服务业高素质技术技能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打造特色鲜明的高职名校。学校设有30个高职专科专业。现有中央财政支持专业2个,国家骨干专业5个,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3个,国家1+X证书制度试点专业26个,省级优势专业5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中外合作示范专业1个,市级品牌、特色、重点等专业12个,国家专业教学资源库1个(联合主持),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4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2个,国家级校企合作示范基地1个,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7个,省级职业院校实习实训基地1个,已成为宁波、浙江乃至长三角地区现代服务业高素质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学校主动顺应教学现代化发展需求,加强学校数字校园建设,提升智慧教学环境,加强智慧治理,成为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深入推进“互联网+教学”,创新“以学为中心”新型教学模式,重构现代化教学生态。学校“互联网+教学”成绩斐然,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已有49门课程在爱课程、学堂在线等全国性平台开课,受益面110余万人次,被200多所院校引用;12门课程登陆“学习强国”;6门课程入选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全国高职院校第一;17门课程被认定为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全省领先。2012年以来,在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比赛中共获奖21项,全省名列前茅。学校成为省课堂教学创新校、省高职院校教师教学信息化教学发展中心、省高职院校教师教学能力比赛承办校和组委会秘书处、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宁波市高校慕课联盟理事长单位。学校积极开展“分类培养”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坚持“分层教学、尊重选择、多样成才”的人才培养理念,让学生在技师型、复合型、国际化型、创业创新型、升本型等不同类型中选择性成才。2021届毕业生中,升本型占28.57%、技师型24.85%、复合型12.08%、国际化型10.86%、创业型0.82%以上,达到提升型分类培养目标的毕业生超过毕业生总数的78%,累计受益学生近6届共达11067人。学校紧紧围绕宁波市支柱产业发展,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科技保证。2017年,学校成立“全国现代服务业职教集团浙江分部”暨“宁波市现代服务业职教集团”。学校充分发挥7个产学研联盟、4个产业学院、6个政校或校企共建研究所、2个行业指导委员会的建设成果,着力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应用型人才,在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作出了积极贡献,入选全国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培育单位。学校积极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率先成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国际化综合水平全省领先。自2011年开始,学校与澳大利亚西悉尼TAFE学院合作成立了浙江省首个非独立法人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宁波TAFE学院,至今已有1800余名学生获得中澳双文凭,获得率达96%以上,108名教师获澳大利亚TAE职业课程授课资质和德国ADA执教能力认证证书。学校分别与泰国暹罗技术学院、黑山亚得里亚大学共建丝路工匠学院及黑山语语言文化中心,在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开展“一带一路”线上教学,实现学校优质职业教育资源的输出。面向国(境)外人员和来华留学生培训的“旅游职业技能培训”与“中泰丝路工匠学院职业技能提升”两个项目获教育部“丝路1+1”教育援外项目,于2021年顺利完成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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