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招考办:
根据《关于印发<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规定>的通知》(川招考委[2016]57号)、《关于做好我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7]20号)和《关于印发<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改进意见>的通知》(川招考委[2016]78号)等有关文件的精神,为做好我省2017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填报志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填报志愿政策办法
1.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院校(专业)和省外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985工程”及“211工程”院校的艺术类专业单独考试,专业成绩合格且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定同类专业校考资格线、文化成绩达到我省或所报学校相关要求的考生,可以填报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志愿。
2.参加其他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院校的专业校考,专业成绩合格且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定同类专业校考资格线、文化成绩达到我省相关要求的考生,可以填报艺术类本科第二批志愿。
3.参加四川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且专业、文化成绩达到省定本科分数线的考生,可填报省内学校和认定我省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外学校(以下简称认定成绩学校)的艺术类本科第一批、专科批次学校及专业志愿;艺术专业或文化成绩只达到省定专科分数线的考生,只能填报省内和认定成绩学校的艺术类专科批次学校及专业志愿。
4.体育类考生按专业的本、专科层次分别填报本科、专科批次志愿。体育专业统考成绩及文化成绩达到省定本科分数线的考生,可填报省内外学校的体育类本科、专科批次学校及专业志愿;体育专业统考成绩或文化成绩只达到省定专科分数线的考生,只能填报省内外学校的体育类专科批次学校及专业志愿。
5.报考艺术和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民航、空军招飞和除本科提前批以外的同科类其他普通高校。兼报民航、空军招飞时,招飞志愿优先于艺术和体育类专业志愿(体育单招除外)。
6.参加普通高考的艺术考生依据普通高校艺术类本科和专科层次招生计划填报志愿;参加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招生考试的艺术考生依据普通高校艺术类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招生计划填报志愿。两类考生志愿不能交叉填报。
7.艺体类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音乐类招收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美术与设计类招收美术学、美术教育专业,体育类招收体育教育专业)第一志愿投档时,在招生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和投档成绩,结合分市州招生计划,按规定的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向学校投放分市州实施范围县的合格考生档案,供学校审录。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在全省考生中根据考生填报的第二志愿或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分别向学校投档,供学校审录。
8.艺术、体育类专业本、专科各批次和免费师范生本、专科录取中未完成的计划,将向同批线上未录取考生公开进行征集志愿。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征集志愿时间内未填报征集志愿的,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关于投档方式
我省对省内学校和认定成绩学校艺术类本、专科招生按“多类兼报,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体育类本、专科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供学校审录。
单独举行专业考试的学校,采取“根据志愿,全部投档”的办法。其中,对于填报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院校(专业)志愿的考生,只要校考成绩合格,且其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定同类专业校考资格线,则全部投档,供学校审录;对于填报以上学校之外的单独举行专业考试的学校志愿的考生,除校考成绩合格,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定同类专业校考资格线外,其文考成绩还需达到我省同类专业同批次招生录取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
三、今年指导考生填报艺体志愿的几个注意事项
1.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内设1个学校志愿,学校志愿内设置1个专业志愿和愿否专业调配选项。
2.艺术本科第一批内设9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按从前到后的自然顺序为A、B、C、D、E、F、G、H、I),每个学校志愿内只能填报同一类别的专业,其中音乐表演类只能填报1个专业志愿,其余类别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以及愿否专业调配选项。
⒊艺术类本科第二批内设1个学校志愿,学校志愿内设置1个专业志愿和愿否专业调配选项。
⒋艺术类专科专业招生录取为一个批次,内设9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按从前到后的自然顺序为A、B、C、D、E、F、G、H、I),每个学校志愿内只能填报同一类别的专业,其中音乐表演类只能填报1个专业志愿,其余类别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以及愿否专业调配选项。
⒌体育类本科专业招生录取为一个批次,内设9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按从前到后的自然顺序为A、B、C、D、E、F、G、H、I),每个学校志愿内设6个专业志愿以及愿否专业调配选项。
⒍体育类专科专业招生录取为一个批次,内设9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按从前到后的自然顺序为A、B、C、D、E、F、G、H、I),每个学校志愿内设6个专业志愿以及愿否专业调配选项。
⒎艺体类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的本、专科分别设置2个顺序志愿。其中第一志愿设置1个学校志愿,学校志愿内设置1个专业志愿(市州);第二志愿设置4个平行的学校志愿,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平行的专业志愿(市州)。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的第一志愿仅限本市州实施范围县合格生源填报,考生填报非本市州志愿无效;第二志愿和征集志愿全省所有考生均可填报。艺体类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的录取,原则上安排在同层次相应批次前进行。
⒏艺术、体育类专业统考各类专业成绩分段统计表在“www.sceea.cn”上向社会公告,可作为考生选报志愿的参考。
⒐今年在我省招收艺术、体育类专业的学校、专业、招生代号,招生层次、专业类别、投档模式、计划数等信息公布均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印发的“《招生考试报》招生计划合订本”为唯一权威发布。
⒑对省内学校和认定成绩学校,除音乐类中的音乐表演类专业外,其余类别均以学校为单位按专业大类(编导类区分文理科)划线投档。各地在指导填报志愿时,除引导考生查阅“招生计划合订本”、学校《招生章程》或《招生简章》,了解各学校对专业、文化、身高、体检、单科、性别以及文理科类等方面的要求外,还应特别提醒考生注意各学校的投档模式及录取规则,根据自己优势选报学校及专业志愿,避免误填。
⒒填报志愿时,若有考生因报考学校及专业代号不能在“招生计划合订本”中查到,请各县(区)招考办进行认真复核后速与各市州招考办联系询问,市州招考办应及时与省教育考试院联系,待得到确认后再行指导考生填报。
四、志愿填报时间安排及要求
⒈艺术体育类考生在我省公布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后填报艺术体育类专业志愿。
填报志愿时间安排在通知高考成绩 且公布各类专业招生录取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后、6月28日17∶00前进行。
⒉对每个批次未完成计划采取公开征集符合条件未录取考生志愿的办法。征集志愿的办法及要求将在录取期间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已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时尚未录取、但在征集志愿投档时已确定录取的考生,其征集志愿无效。
⒊针对今年艺体类专业招生录取改革力度大的实际情况,各级招考办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根据本通知的精神制定相应的工作安排和部署,加强对填报志愿的指导,切实保障艺体志愿填报工作圆满顺利。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