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份 | 日 期 | 工 作 安 排 | 责 任 单 位 |
以下为2012年工作安排 | |||
十一月 | 1-7日 | 高考、学业水平测试、信息技术考试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同时采集高水平运动员和照顾对象信息 | 省教育考试院,市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县招办,中学 |
16日前 | 打印、下发体育、艺术专业加试通知单 | 市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 ),县招办 | |
17-20日 | 参加美术类专业省统考考生网上确认专业考试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网上打印专业考试信息确认表 | 省教育考试院 | |
22-24日 | 参加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生网上确认专业考试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网上打印专业考试信息确认表 | 省教育考试院 | |
十二月 | 1日 | 美术专业统考考生报到 | 省教育考试院、考点院校 |
2日 | 美术专业统考 | 省教育考试院、考点院校 | |
5日起 | 美术专业统考评卷 | 省教育考试院 | |
7-8日 | 音乐专业统考考生报到 | 省教育考试院、南师大 | |
9日 | 音乐专业统考笔试 | 省教育考试院、南师大 | |
10日起 | 音乐专业统考面试 | 省教育考试院、南师大 | |
22-25日 | 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 | 省教育考试院,市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县招办,各考点 | |
31日前 | 申请享受照顾政策考生递交相关表格及证明材料 | 省教育考试院、市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 | |
艺术特长生考生到测试高校报名 | 有关高校 | ||
以下为2013年工作安排 | |||
月份 | 日 期 | 工 作 安 排 | 责 任 单 位 |
一月 | 10日前 | 布置体检工作,下发体检工作文件 | 省教育考试院、市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 |
13日 | 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备考 | 省教育考试院,市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县招办 | |
20日前 | 汇总审核在我省设点考试的外省艺术院校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 省教育考试院 | |
通知考生音乐、美术统考成绩,划定专业合格线,下发合格考生名单 | 省教育考试院 | ||
二月 | 1日- 3月20日 | 外省艺术院校在我省设点专业考试 | 省教育考试院,市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有关考点 |
28日前 | 高水平运动员报考资格审核,并集中公示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单 | 省教育考试院 | |
考生网上作答高考调查问卷 | 省教育考试院,市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县招办,中学 | ||
三月 | 1日起 | 体检工作开始 | 市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 ),县招办,中学 |
10日前 | 高校上报艺术特长生测试合格考生名单 | 有关高校 | |
15日前 | 汇总并集中公示测试合格的艺术特长生名单 | 省教育考试院 | |
16-17日 | 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 | 省教育考试院,市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县招办,各考点 | |
18日 | 示范性(骨干)高职提前单招语数外科目联合考试 | 省教育考试院,市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县招办,各考点 | |
21日前 | 公布体育类专业省统考考试内容及专项考试考点 | 省教育考试院 | |
30-31日 | 高三考生英语口语测试 | 省教育考试院、教研室,市、县招办、教研室 | |
高三考生小语种(非英语语种的外语)口语测试 | 南京市招办 | ||
月份 | 日 期 | 工 作 安 排 | 责 任 单 位 |
四月 | 3月30日-4月2日 | 体育专业省统考考生网上确认专业考试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网上打印专业考试信息确认表 | 省教育考试院、考点院校 |
1日 | 开始汇总各院校招生计划 | 省教育考试院,有关高校 | |
6日 | 香港、澳门地区部分院校招生咨询会 | 省教育考试院,有关高校 | |
6-7日 | 高水平运动员田径、游泳项目联合测试 | 省教育考试院,有关高校 | |
10日前 | 艺术类专业校考院校上报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 | 省教育考试院 | |
通知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含信息技术)及语数外联测成绩 | 省教育考试院,市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县招办,有关高校 | ||
15日前 | 高校上报测试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名单,省教育考试汇总并集中公示 | 省教育考试院,有关高校 | |
20日前 | 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报送被本校确定为自主选拔录取对象的考生信息 | 省教育考试院、有关高校 | |
21日 | 体育专业统考考生报到 | 省教育考试院、考点院校 | |
22日起 | 体育专业统考 | 省教育考试院、各考点院校 | |
25日 | 体检工作结束 | 市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 ),县招办,中学 | |
25日前 | 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提前单独招生录取结束 | 省教育考试院、有关高职院校 | |
30日前 | 审核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并集中公示 | 省教育考试院 | |
被自主招生试点院校确定为自主选拔录取对象的考生网上确认自主选拔录取志愿信息并打印志愿表,签字确认后报所在中学 | 省教育考试院,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县招办,中学 | ||
高考考生从外省转入我省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含会考)成绩转换工作结束 | 省教育考试院 | ||
五月 | 5日前 | 被确定为自主选拔录取对象的考生所在中学网上完成考生志愿表的审核确认 | 省教育考试院,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县招办,中学 |
10日前 | 各市汇总上报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表 | 省教育考试院,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县招办,中学 | |
月份 | 日 期 | 工 作 安 排 | 责 任 单 位 |
五月 | 15日前 | 通知考生体育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 省教育考试院 |
25日前 | 保送生和强化班录取审核备案结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名单审核结束,并集中公示 | 省教育考试院 | |
六月 | 7-9日 | 全国普通高考(含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考试) | 省教育考试院,市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县招办,中学 |
15日 | 香港单独招生高校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报名考生信息 | 有关高校 | |
25日 | 通知高考成绩、公布第一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以及各批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 省教育考试院,市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县招办 | |
省教育考试院向香港单独招生高校提供考生高考成绩 | 省教育考试院 | ||
26-29日 | 拟报考公安、政法类院校的考生面试和体能测试(初定,以正式通知为准) | 公安厅、司法厅、公安(政法)院校 | |
27-30日 | 拟报考军事类院校(含国防生)的考生参加面试和军检(初定,以正式通知为准) | 江苏省军区 | |
27日至 7月2日 | 考生网上填报第一阶段高考志愿[含文科类、理科类提前本(专)科院校;体育、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文科类、理科类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其中,提前录取批次艺术类公办本科第1小批院校志愿27、28日填报,29日前确认。 | 省教育考试院,市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县招办,中学 | |
七、八月 | 7月25日前 | 第一阶段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工作 (具体时间安排另行公布) | 省教育考试院,市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县招办,高校 |
7月底 至 8月初 | 考生网上填报第二阶段高考志愿[含文科类、理科类第三批本科、专科院校,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 (具体时间安排另行公布) | 省教育考试院,市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县招办,中学 | |
8月17日前 | 第二阶段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工作 (具体时间安排另行公布) | 省教育考试院,市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县招办,高校 | |
8月30日前 | 注册入学录取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另行公布) | 省教育考试院,市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县招办,有关高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