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教政体函〔2015〕15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定州、辛集市教育局:
按照教育部等五部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教学〔2014〕17号)精神,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体育高考加分项目。对已经获得加分资格的考生,采取过渡办法,加分项目暂时予以保留,加分分值降为5分,2018年起全部取消。
为做好2015年河北省体育特长生高考加分资格认定工作(以下简称“资格认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三年内)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运动员,如申请2015年高考体育优惠加分,须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资格认定专项测试。
二、加分测试项目
(一)加分项目: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健美操等共9项。
(二)测试项目:除田径、游泳按单项测试外,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健美操等项目,采取专项素质、专项技术和综合能力分项测试、量化评分。
田径测试项目: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女)、5000米、5000米竞走、110米栏(男)、100米栏(女)、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
游泳测试项目:50米、100米、200米、400米,游泳姿势以运动员等级证书登记为准。
篮球测试项目:助跑摸高(10分)、折线跑(20分)、曲线运球(20分)、一分钟投篮(男子为跳投) (20分)、综合技术(20分)、综合能力(10分)。
排球测试项目:助跑双脚起跳摸高(15分)、立定跳远(10分)、“之”字移动(20分)、定点发球(20分)、接发球(10分)、正面扣球(15分)、综合能力(10分)。
足球测试项目:立定十级跳(15分)、折线跑(20分)、运球过竿射门(20分)、定位球踢准(15分)、三个部位颠球(10分)、助跑脚内侧射准(12米远,门一米宽) (10分)、综合能力(10分)。
足球守门员测试项目:立定十级跳(15分)、折线跑(20分)、1分钟扑球(20分)、踢发球(15分)、掷发球(15分)、综合能力(15分)。
乒乓球测试项目(可自带跳绳、球拍):双摇跳绳(15分)、滑步移动(20分)、扣球击远(10分)、正手攻球(15分)、左推右攻(15分)、发球—搓球—拉球(或攻球) (15分)、综合能力(10分)。
羽毛球测试项目(可自带跳绳、球拍):双摇跳绳(15分)、滑步移动(20分)、徒手掷羽毛球(10分)、正、反手击高远球(15分)、正手扣杀(15分)、搓球(15分)、综合能力(10分)。
武术测试项目:纵劈叉(10分)、正踢腿(10分)、仆步抡拍(15分)、下腰(15分)、燕式平衡(10分)、腾空飞脚(10分)、侧空翻(10分)、综合能力(武术成套动作,器械自带) (20分)。
健美操测试项目:纵劈腿(10分)、击掌俯卧撑(15分)、20秒屈体分腿跳(15分)、1分钟两头起(腿后击掌)(20分)、国际年龄二组单人操规定动作(40分)。
三、测试合格标准
田径、游泳项目,参照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制定的等级运动员标准确定;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健美操等项目参照往年标准确定。
四、测试办法
(一)考生测试项目以运动员等级(或成绩)证书所列项目为准,每人限报一项。
(二)参加同一项目测试的考生,在半天内分组进行。田径竞赛和游泳项目抢跑2次(以测试组为单位)及以上,按自动退出论。
(三)田径项目在塑胶田径场(投掷项目在土场地)进行,跑鞋要符合塑胶跑道使用要求;游泳项目在游泳馆内进行;足球项目在塑胶和人造草皮场地进行;篮球项目在室外水泥场地进行;其它项目在室内木质场地上进行。
(四)考生本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到测试现场报名、测试,逾期不予补报、补测,责任自负。测试中全程监控录像;测试后公示合格名单(7天),制发合格证。
五、测试时间、地点
专项测试于2015年4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体育加分资格认定工作由省教育厅负责组织。各市教育局负责通知辖区内的考生做好体育加分申请、报名、测试等相关准备,4月2日前完成本地考生的报名、审核、登记及信息录入(见附件3)等工作,确保考生申请表和微机录入数据材料绝对一致。如有错报、漏报,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教育局负全责。
(二)各市教育局负责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填写内容、相关材料和照片(近期二寸彩色证件照)等,按统一要求录入考生信息,统计有关数据,并于2015年4月2日前将考生报名清单(姓名打不出的须注明)、报名统计表(见附件2)报送我厅思政体卫处,同时将电子版数据信息发送至:hebeilrq2002@sina.com,逾期出现问题由各市负责。
(三)凡异地(以考生高考报名地为准)办理运动员等级证或代表其他学校(以考生所在学校为准)参加比赛获得成绩证书的考生,现场报名时须提交所属学校和市教育局的证明,说明考生体育特长情况及异地(或代表其他学校)参赛、办等级证原因,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参加测试。
(四)考生现场报名时须交验2015年河北省体育特长生高考加分资格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不得空项;右上角须标明各市编排的考生编号),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二代)、《报考证》、意外伤害保险单、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运动员等级证书相应比赛的秩序册(含竞赛规程)、成绩册复印件各一份,同时交纳报名测试费;异地办理运动员等级证(代表其他学校参加比赛)的考生,须提交学校和市教育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否则不得参加测试。
凡因居民身份证问题影响报名测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五)考生参加测试前必须自行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参加测试的往返途中和测试中要注意安全,严防意外事故发生。考生需自行安排食宿,食宿、交通、医药等费用自理。
(六)参加资格认定的考生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舞弊行为,对在报名、测试中被认定违规的考生,将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电子档案。
七、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2015年河北省体育特长生高考加分资格认定工作,成立2015年河北省体育特长生高考加分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审定相关工作事项。
组 长:刘教民
副组长:韩俊兰 张庆文
成 员:杨立华 于国莹 刘若群
附件:1.2015年河北省体育特长生高考加分资格认定申请表
2.2015年河北省体育特长生高考加分资格认定报名统计表
3.考生信息录入要求
河北省教育厅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