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24年天津市定向培养军士招收计划正式发布,7所地方高校首次在津招收75人。现将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1.报考条件
报考定向培养军士的考生,须为2024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志愿至少服现役满5年,其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2.招生计划
今年有7所普通高校在天津市招收定向培养军士,计划为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招收75人,其中女军士4人。有关招生计划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计划为准,专业备注中注明“定向培养军士生”。
3.志愿填报
高考成绩公布后,考生按要求填报志愿。定向培养军士安排在普通类高职高专提前批次填报志愿。6月26日9时至6月28日12时,考生填报普通类高职高专提前批次中的定向培养军士院校。
4.确定对象
网上填报志愿结束后,市征兵办会同市高招办从报考定向培养高校相关专业的考生中,按照考生志愿和高考成绩(高职批次为高考语数外三科成绩总和)从高到低的顺序,依照招生计划数的3至5倍确定参加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的对象。
5.体格检查
报考定向培养军士考生的体格检查,由考生户籍所在区级征兵办公室统一集中组织。体检按照义务兵征集标准执行。考生参加体检往返路费、食宿费自理。
6.政治考核
各区征兵办根据考生名单,组织考生领取《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通知本区户籍考生展开政治考核工作。政治考核标准按照征集义务兵标准执行,结论分为通过和不通过,考核结论不通过的考生,不能被院校录取。
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具体安排以后续公布的《2024年地方普通高校在津招收定向培养军士章程》为准。具体事宜可咨询各区征兵办(电话附后)。
7.投档录取
市征兵办根据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结果,会同市高招办按要求做好投档录取工作。
8.培养模式
定向培养军士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的培养由定向培养高校负责;后0.5学年组织入伍实习,包括入伍训练和岗前培训,由招收部队负责。
9.入伍办理
定向培养军士对象完成规定课程、修满规定学分,由定向培养高校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征兵办会同招收部队结合上半年义务兵征集组织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符合服现役条件的,由定向培养高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办理入伍手续,入伍时间为毕业当年3月1日。
10.任命待遇
定向培养军士入伍实习结束后,由所在部队按照招收军士首次授予军士军衔(含警衔,下同)级别有关规定,确定其军衔级别、授予军士军衔,军衔时间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