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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24年度乡村医生委托定向培养政策问答
2024-06-18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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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助力我省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辽宁省乡村医生委托定向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卫发〔2024〕24号)精神,今年我省继续开展乡村医生委托定向培养(以下简称“村医委培“)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踊跃报名,有关政策内容问答如下:

一、为什么要开展村医委培工作?

为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建设中国特色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工作总体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革举措,持续加强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采用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模式,通过以全科医学为重点的临床医学三年制大专教育,培养成为服务基层的合格乡村医生,毕业后通过招聘考试定向就业在村卫生室,充实乡村医生队伍,切实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村医委培计划由省教育厅列入202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

二、村医委培的招生计划是多少?

2024年全省村医委培招生计划为71名。〔各定向就业县(含县级市、涉农区,下同)具体招生计划见附件1〕

三、定向培养承办院校和专业是什么?

定向培养承办院校:辽东学院。

定向培养专业:临床医学专业专科(三年制)。

四、定向培养岗位方向是什么?

毕业后,面向我省各市定向就业县农村地区村卫生室。

五、考生须符合什么条件才可报考?

报考我省村医委培招生计划的考生须参加2024年度全国统一高考。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报名条件:

(1)符合当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条件。

(2)行政区域户籍为:我省县(含县级市)范围内(具体名单见附件2),考生可跨地域报名。

(3)高考成绩(投档成绩)达到辽宁省普通类高职(专科)批次控制分数线及以上。

(4)考生须将村医委培计划承办院校志愿填报在普通类高职(专科)提前批次的第一顺序志愿。

(5)考生在定向就业县中任选1个县报考。对于已经投档并应被录取的考生,不允许考生申请退档。

六、村医委培医学生学习费用有何优惠?

被录取的村医委培医学生,由省财政提供专项资金,承担在校三年间的学费、住宿费,并在学习期间享受适当补助生活费(三项费用总计每年10000元)。

七、村医委培医学生毕业后如何就业?

村医委培医学生在承办院校完成学业,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后,参加招聘考试。以招聘考试成绩为依据,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定向就业县拟聘用人员的村卫生室范围内依次选择就业单位。

八、考生如何报考?

村医委培计划志愿填报纳入全省统一高考志愿填报系统,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将“辽东学院”(2024年承办院校)填报在普通类高职(专科)提前批次的第一顺序志愿。

考生只能在定向就业县(见附件1)中任选1个县报考(即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毕业后,按规定经相关程序,聘用至定向就业县的村卫生室。

九、录取程序是什么?

2024年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工作安排在录取后进行,仅被录取考生进行签约。考生被录取后不能退档,不能调整专业。否则,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不再参加其他批次录取。具体步骤如下:

考生报考-按有关规定程序录取-被录取考生同报考的定向就业县的卫生健康和人社部门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考生志愿填报结束后,省招生考试机构在已填报村医委培计划志愿且2024年度全国统一高考成绩达到辽宁省普通类高职(专科)批次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范围内,根据各定向就业县招生计划数,按照有关规定,以1:1的比例完成录取工作。

十、考生为什么要在录取后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为确保被录取考生在校期间学习、毕业后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考生须在被录取后同定向就业县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被录取的考生凭承办院校录取通知书和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原件,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十一、村医委培医学生毕业后在村卫生室服务年限是多长时间?

村医委培医学生在承办院校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后,通过招聘考试,由各县卫生健康委发放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办理执业注册,根据《就业协议书》在县域医共体内实行“县管乡聘村用”。各县卫生健康委负责行政区域内委培村医管理工作,乡镇卫生院负责辖区内委培村医聘用及业务指导、考核与管理。

聘用至定向就业县乡镇卫生院的委培村医,由乡镇卫生院按照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委培村医应履行《就业协议书》的约定,在村卫生室最低服务年限应满6年,每年考核1次,服务期最后1年脱产参加当地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在村卫生室执业满1年的委培村医须参加国家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委培村医在村卫生室完成最低服务年限后,可回到签订聘用合同的乡镇卫生院工作,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也可继续签约在村卫生室工作。

十二、委培村医工作期间享受哪些待遇?

委培村医在村卫生室服务期间享受所在县的乡镇卫生院同类人员工资及保障待遇,其中省财政按照每人每年1.2万元标准给予补助(大连市由市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其余部分由市、县财政承担。委培村医工作所在村负责提供必要的住宿和生活条件等。优先安排委培村医在服务期最后1年免费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服务期满后符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条件的委培村医,同等条件下保证优先录取。

委培村医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确有特殊原因,经所在单位同意、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可在县域行政辖区范围内的乡镇卫生院间流动,并报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经流动双方县级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省、市级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委培村医可以在省内跨县域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流动。鼓励委培村医向艰苦边远地区流动。相关部门要按规定做好人事关系、执业注册变更等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为委培村医变更定向执业地点,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机构和人员将给予严肃处理。

十三、委培村医违约如何处理?

委培村医凡违反《就业协议书》规定义务,将记入个人人事档案和诚信档案,并根据《就业协议书》退还培养费用,承担违约金。退回费用及违约金由县卫生健康委代收代缴至县级国库。对服务期内未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以及年度考核认定为不合格等人员,各县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管理规定,并以补充协议形式予以明确。

存在以下情况的,各市卫生健康委或承办院校应于每年11月底前将违约记录等相关材料归入其个人人事档案,并将违约名单报至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等相关主管部门。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建立委培村医诚信档案,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给予5年内在省内其他医疗机构不予医师执业注册等惩戒处理。

1.委培村医毕业后未按协议参加招聘考试;

2.参加招聘考试达到要求,但未按有关规定到指定的村卫生室工作;

3.专科毕业前或协议规定服务期内报考或参加脱产“专升本”或脱产研究生学习;

4.协议规定服务期内无特殊解约事由离职或应聘至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未履行完成约定的服务期限。

(有关违约处理事项请详见定向就业协议。由于法律规定或政策变化、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协议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双方无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附件1:2024年度辽宁省乡村医生委托定向培养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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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024年度辽宁省村医委培计划考生户籍明细表

户籍为以下县(市)的考生可报考2024年度辽宁省村医委培计划。

沈阳市:新民市、康平县、法库县

大连市: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

鞍山市:海城市、台安县、岫岩满族自治县

抚顺市:抚顺县、新宾满族自治县、清原满族自治县

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桓仁满族自治县

丹东市:东港市、凤城市、宽甸满族自治县

锦州市:凌海市、北镇市、义县、黑山县

营口市:大石桥市、盖州市

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彰武县

辽阳市:辽阳县、灯塔市

铁岭市:调兵山市、开原市、铁岭县、西丰县、昌图县

朝阳市:北票市、凌源市、朝阳县、建平县、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

盘锦市:盘山县

葫芦岛市:兴城市、绥中县、建昌县


热门院校

  • 学校简介辽宁警察学院是全省唯一一所省属全日制公安本科院校,肩负着为全省公安司法机关培养应用型警务人才、培训在职民警的双重历史重任。201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正式建立,前身为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创建于1960年,1985年建立大专,1995年开始独立试办本科专业。建校以来,已经为全省公安、司法等系统培养了4万多名优秀警务专门人才。学院以公安司法机关的改革需要和人才需求为导向,深入推进公安院校实战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学生警务实战技能,已成为公安教育训练的主阵地,公安司法人才的主渠道,在维护辽宁社会稳定、建设法治辽宁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学院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平路,校园占地59万平方米,分院位于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中路,占地面积7.8万平方米。学院设置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治安学、网络安全与执法、交通管理工程、经济犯罪侦查、警务指挥与战术、公安视听技术、犯罪学、监狱学10个公安司法类本科专业,交通管理、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2个普通类专业。目前,我院网络安全与执法、治安学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院有教职工编制580人,其中正高级49人,副高级123人,硕士研究生以上229人,现有全日制在校生5335人。学院坚持政治建校、特色立校、创新兴校、改革强校,形成了鲜明的公安办学特色,办学质量逐年提高,综合实力不断增强。目前,学院已建成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大连基地、公安部外警培训基地、公安部训练科技应用研发中心、全国公安教育训练网络学院、中国民航空中警察训练基地、辽宁省军转干部进高校专项培训基地。建设了“忠诚课堂”“行走课堂”等“十大思政金课”以及“雷锋文化研究会”“特警方队”“警歌嘹亮合唱团”等“十大特色团队”。已有38门课程实施了实战化教学改革,87门课程实施了实战化考试改革。马克思主义学院被评为“全国高校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学院作为教育部第一批教育信息化优秀试点院校,自主研发的“警务实战模拟训练系统”等项目已在全国公安机关得到广泛应用,完成科技部、公安部重点科技研究计划、应用创新项目20多项,“入警训练培训服务”管理模式获得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连续两届全国公安院校教学技能大赛学院均获团体一等奖,荣立公安部集体一等功。 濒海而居,依山而建。辽宁警察学院以奋斗作桨、梦想为帆,肩负新使命、谱写新辉煌。
  • 学校简介大连民族大学位于美丽的海滨城市大连,隶属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是全国110多所中央部属高校之一,是国家唯一设在东北和沿海开放地区、以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民族高等学校,学校建设目标为高水平现代化综合大学。学校现有开发区和金石滩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600多亩。学校1984年立项筹建,1993年招生办学,是国家民委、教育部、辽宁省政府、大连市政府共建高校。学校工业设计、生物工程、产品设计、网络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等5个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际经济与贸易、新闻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环境工程、行政管理、日语、信息与计算科学、通信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自动化、建筑学、会计学等14个专业获批辽宁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成8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专业在辽宁省排名第一,6个专业排名第二,14个专业进入全省排名前20%,80%的专业居前50%。学校7门课程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2门课程入选教育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62门课程获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获批组建电商学院、智能制造现代产业学院2个省级产业学院。学校拥有生物工程、民族学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拥有电子信息、国际商务、材料与化工、生物与医药、林业、艺术等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拥有省部级重点学科12个,生物技术与资源利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省部级重点实验室9个,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省部级专业技术创新中心1个,省部级产业技术研究院1个。拥有省部级重点人文社科研究基地7个,省部级研究中心2个,省部级智库2个。学校获批组建文冠果产业国家创新联盟,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2项,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1项,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三等奖1项,辽宁省教学成果一等奖10项、二等奖22项。2006年,学校被评为全国首批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示范学校,2007年在教育部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2010年被批准为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学校。学校的本科创新教育、双语教学、课程教学国际化等特色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建校以来,培养毕业生超过5万人,就业率连续22年保持在90%以上。学校设有经济管理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设计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文法学院、理学院、预科教育学院、国际商学院、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环境与资源学院、物理与材料工程学院、建筑学院、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学院、体育教学研究部等20个教学科研单位,本科专业58个,涵盖工、理、经、管、文、法、艺、农八大学科门类。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港澳台地区招生,56个民族学生齐聚校园。学校现有教职工1200多人,专任教师中有博士学位的占近65%,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近95%。教师中拥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科院“百人计划”、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等优秀人才140多人次。2009年、2014年和2019年,学校连续三次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2010年,学校被教育部授予全国首批50所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之一。2015年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高校”,2020年再次获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近年来,学校还获得辽宁省高等学校先进党组织、辽宁省文明校园、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国家民委就业典型学校、辽宁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辽宁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学校等荣誉称号。
  • 学校简介辽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辽宁省人民政府根据辽宁教育事业改革发展需要,整合辽宁教育学院、辽宁文化艺术职工大学等教育资源,于2019年成立的一所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辽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正式招生。辽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设有学前教育学院、小学教育学院、艺术学院、体育教育学院等四个学院。现有教授41人、副教授120人,具有博士学位13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6人,其中,千层次人才4人、万层人才12人;辽宁省特级教师4人。现任党委书记高向辉、校长孟宪彬。
  • 沈阳农业大学沈阳市沈河区
    学校简介沈阳农业大学坐落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沈阳市,东与世界文化遗产清福陵毗邻,南与沈水浑河相望,北倚天柱山,占地面积10246亩。校园环境幽雅,风景秀丽,人文气息浓厚,教学、科研条件优越。沈阳农业大学的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1906年的省立奉天农业学堂。1952年全国高等院校调整,以复旦大学农学院与东北农学院部分系科为基础,成立了新的沈阳农学院。1979年经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重点高等院校。1981年成为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1985年更名为沈阳农业大学,邓小平同志为学校题写了校名。2000年,由农业部所属划转为以辽宁管理为主,中央与地方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在党的教育方针指引下,几代沈农人前赴后继,开拓创新,学校各项事业不断发展壮大。特别是“十三五”以来,学校党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坚持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特色发展、内涵发展、高质量发展,秉承环境育人、文化育人、学术育人的理念,大力实施教学立校、科研兴校、人才强校、校友荣校战略,带领全校师生抢抓机遇,锐意改革,励精图治,攻坚克难,各项事业快速发展。面向“十四五”,学校正向着建设“全国一流、东北特色、沈农品质”的高水平大学目标迈进。学校拥有比较完整的农业教育科研体系。设有16个学院、4个教学部(中心),现有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个博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120个硕士学位授权点,58个本科专业;拥有3个国家重点学科,3个农业部重点学科。学校入选辽宁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2个学科入选辽宁省20个世界一流学科建设行列,5个学科入选国内一流学科建设行列。有包括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科技部和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在内的省级以上科学研究机构94个、本科实验教学中心(室)19个。建校以来,一大批海内外知名学者先后来校任教。现有教师1783人,其中,教授235人,副教授359人,博士生导师255人,硕士生导师661人。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3人,国家级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计划入选者4人,国家级青年人才计划入选者8人,优青2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百千万工程人才人选7人,入选科技部创新推进计划重点领域创新团队1个,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领军人才1人,中国科协托举工程1人,农业农村部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17人。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高水平创新团队2个、领军人才6人、攀登学者3人、特聘教授8人、百千万领军人才2人、青年拔尖人才21人。辽宁省杰出科技工作者4人,辽宁省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1人,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人选67人、千人层次人选85人、万人层次人选62人。涌现出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员先进集体、辽宁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全国教书育人楷模、辽宁省优秀教师等一大批先进典型。由院士、杰青领衔,以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导师为骨干,以具有博士学位的中青年教师为主体的高水平师资队伍成为学校事业发展的中流砥柱。学校拥有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课程思政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和综合改革试点专业5个,国家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3门、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国家级优秀网络课程2门,国家级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4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学校始终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在育德、育能、育责上下功夫,培养了一大批顶天立地的农业人才。现有在校生19793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13467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464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891人,非全日制研究生971人,留学生251人。建校以来,学校为国家输送本、专科生和博士、硕士研究生13万人,成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中坚力量。作为辽宁省唯一一所农业本科院校,学校牢记使命担当,始终瞄准农民的“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肉摊子”“奶罐子”等做大文章,大力加强乡村振兴战略研究院建设,为辽宁、东北乃至全国的“粮食安全”“副食供应”等重大民生需求提供了有力的科技人才支撑。自1982年辽宁省实行“一二三工程”以来,陆续在全省10个市30个县区设立了科教基点,先后选派400余名科技人员挂职服务农村农业生产第一线,选拔51名教师党员担任贫困乡村“第一书记”。培训农村经纪人、新型农民等各类农业科技人才3.5万人。“十三五”以来,学校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3926项,科研经费总数达10.68亿元,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5项,发表高水平论文3339篇。牵头组建了中国生物炭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辽宁省农业产业校企联盟、辽宁省农产品加工产业校企联盟、北方沙区桑树产业国家创新联盟,成立了国家生物炭研究院、辽河国家公园研究院。陈温福院士团队研发的北方超级稻、生物炭肥料,李天来院士团队推广的设施蔬菜、几代沈农人自主研发的寒富苹果,新民的草莓、法库的牛、昌图的猪、黑山的鸡、西丰的鹿等已经成为我省的靓丽名片,更是我校科学研究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具体体现。沈农在国家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中做出了积极贡献。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校园、全国毕业生就业50所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工作先进单位、辽宁省先进基层党组织、辽宁省文明单位、辽宁省文明校园、辽宁省五一劳动奖状、辽宁省高校党建工作创新奖、辽宁省校园文化建设品牌学校、辽宁省高校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辽宁省高校平安校园、沈阳市先进党委、沈阳市先进单位、服务沈阳突出贡献集体等荣誉称号。
  • 学校简介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2006年,是一所由省教育厅主管的以工科为主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与辽宁开放大学为一套机构、两块牌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辽宁省劳动经济学校2017年并入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学院设有北陵、蒲河和榆林三个校区,共占地374,766.23平方米。其中蒲河校区坐落于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新城裕农路70号,占地面积305,836.23平方米。北陵校区坐落于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50号,占地面积17,095平方米。榆林校区坐落于沈阳市大东区榆林大街53号,占地面积51,835平方米。学院建有现代化的装备制造业博览中心、综合实训楼、产教融合学训中心、实训工厂、文体馆和数字化图书馆。固定资产总值58,799.73万元,馆藏纸质图书42.84万册。学院现有在校生9056人,教职工720人,其中专任教师364人,全国(辽宁省)高等学院教学名师奖获得者2人,博士生导师1人,教授等正高级职称教职工24人(其中二级教授2人),副教授等副高级职称教职工83人。学院设有机械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自动控制工程学院、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公共教育学院(体育与健康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等7个二级学院、1个实习实训中心及辽宁省劳动经济学院(辽宁技师学院)。学院紧紧围绕辽沈地区装备制造产业链,秉承“崇学尚用,德技双修”校训,树立差异化发展理念,建有智能制造技术、自动化应用技术、汽车制造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物流管理等5个专业群,下设33个专业,其中:智能制造技术、自动化应用技术、汽车制造技术3个专业群为辽宁省高水平特色专业群;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4个专业为国家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电气自动化技术、焊接技术与自动化2个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数控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物流管理4个专业为省级示范专业;智能制造装备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等3个为新工科专业。学院现有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材料成型及控制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4个省级教学团队,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徐宝军技能大师工作室。学院逐步形成了与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链相对应的人才供应链,以满足辽沈地区装备制造产业链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学院努力推进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积极开展与大中型装备制造类企业的合作,推进校企合作共建二级学院、实训基地、特色专业、课程体系、教师队伍和学习资源,校企合作专业覆盖率达到100%。学院建有高水平智能制造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包括高端多轴加工、智能制造生产线、工业机器人、精密测量、增材制造等多个现代化实训室,建成机械制造、模具设计与制造等2个省级创新型实训基地和数控技术、嵌入式技术等2个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实训基地。近年来学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贫困生就业率100%。建校以来累计为我省装备制造业及其服务业培养输送了3万余名毕业生。学院大力促进职业教育与全民终身教育有效对接,与省委组织部、省总工会等十余家政府部门合作开展非学历培训,多次承办大型赛事,积极服务社会。近年来,学院积极参加教育部、省教育厅举办的职业技能大赛,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40余项,其中国家级奖励近十项。在第七届“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中,我校获得金奖1项、银奖2项、铜奖3项,为国家开放大学、辽宁省职教赛道摘得首枚金奖,被辽宁省教育厅授予“互联网+”大赛突出贡献奖。在省级决赛,我校获得金奖11项、银奖12项、铜奖29项、优秀奖31项,其中红旅赛道银奖1项、铜奖1项,产教赛道银奖1项,主赛道铜奖11项,实现了我校在红旅赛道、主赛道、产教赛道获奖“零”的突破。目前,学院已发展成为全省装备制造职业教育领域一所知名品牌院校。现为辽宁省“高水平现代化高职院校”“兴辽卓越院校”“智慧教育示范校”“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院”“国家发改委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项目建设学院”、中央电教馆“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省普通高校征集大学生入伍工作先进集体”和“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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