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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23年高考报名问题解答
2022-11-14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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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考报名在什么时间进行?都需要完成哪些工作?

答:高考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1月27日。考生需在报名期间完成网上预报名、网上缴费、报名资格审核、现场确认。受疫情影响的考生的报名事宜,详见本解答第8条。

2.哪些人员需要参加高考报名?

答:凡在我区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及录取的考生,包括秋季统考、职教师资考试、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残障生单独考试、高职班、高职单招、三二分段、少年班、消防单独考试、特殊拔尖人才选拔试点(如数学英才班)等考试类型和强基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员(含一级运动员单考)、保送生、其他单独招生等录取类型,均须按规定履行报名手续。

3.高考报名时都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居民户口簿原件、居民户口簿父母及本人页复印件、本人居民身份证、预报名登记表、往届生带毕业证、应届生带高中学籍证明。

另外,以下情况考生还需提供相应材料:

(1)具备高考加分、优先录取资格、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还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或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的考生,还须提交学籍与实际就读、家长居住、从业、社保或纳税等证明材料,其中,学籍与实际就读证明材料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学籍及连续就读情况审核表》,由学籍(就读)学校和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学籍及连续就读情况,班主任、学校校长、学籍管理部门负责人分别审核签字盖章;报名时未“承诺只报考高职(专科)”的,提交家长从业、居所、纳税或缴纳社保等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交由人社、税务、房产、苏木乡镇(街道)等相关部门(单位)出具审核结论的《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考生家长具备条件审查表》。

(3)在区外就读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就读学校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取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须提交成绩报告。

4.考生报名时设置的密码有什么用?若忘记密码怎么办?

答:考生报名时设置的登录密码,今后在报名信息查询、修改、确认、网上查分和网报志愿时均需使用,一定要注意保存和保密,不得泄漏给他人。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密码泄漏,造成损失或相关后果,责任自负。

若遗忘密码,考生可按报名平台操作提示重置密码,或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重置。

5.考生的考试科目是如何生成的?

答:报名时,考生须正确选择自己的报考类别、外语语种、考何种民族语言,这三项决定了考生的考试科目,选择错误将会影响到考试及总分计算。

6.高考加分项有哪些?

答:一是烈士子女考生,二是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三是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四是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和俄罗斯族考生,五是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考生应按照本人已经取得或具备的高考加分资格选择相应的考生特征,未选择考生特征的,视为自愿放弃相应资格,报名结束后原则上不再受理任何未申报的高考加分资格事宜。

7.优先录取资格有哪些?

答:优先录取资格有以下6种类型(若教育部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有新要求按新要求执行):

(1)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2)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4)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按照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严格规范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15〕64号)规定,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报考军队院校,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考生应按照本人已经取得或具备的优先录取资格选择相应的考生特征,未选择考生特征的,视为自愿放弃相应资格,报名结束后原则上不再受理任何未申报的优先录取资格事宜。

8.受疫情防控影响,无法回去报名,该如何完成报名?

答:因疫情防控被限制出行无法到现场确认的考生,可以申请线上确认(除此之外,其他情形须现场确认),线上确认的流程是:(1)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线上确认申请,须提供能证明本人因疫情防控被限制出行的相关证明材料。(2)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考生线上确认资格。(3)线上确认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根据系统提示下载信息采集APP,严格按照APP提示及要求完成身份认证和照片采集。(4)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考生采集的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如符合,则审核通过生成考生号,如不符合,则考生根据审核不通过原因重新进行身份认证和照片采集。(5)考生联系报名地点所在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相关材料,未能在报名结束前(或另行规定的时间前)提供或审核未通过将取消报名资格。

9.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高考报名,是否还可以补报名?

答:高考报名工作是高校招生的重要基础性工作,高考报名后,在各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资格审核的基础上,还要进行全区统一的资格复核,并报教育部进行重复报名筛查和违规报名筛查。同时,在高考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艺术类全区统考等各类考试的组考准备工作将陆续开始。为确保高考考生资格审核的一致性和准确性,确保组考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准确无误,实行所有考生同步报名、同步资格审核、同步进行组考安排,不进行补报名。

10.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申请高考报名?

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1.哪些人员不能参加高考报名?

答: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报考少年班、数学英才班者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6)在我区以外的其他省(区、市)完成2023年报名的考生;

(7)教育部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规定的其他不具备报名资格的人员。

12.考生应该在哪里报名?

答:(1)我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考生原则上在学籍所在地的旗县(市、区)(以下简称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由学籍所在学校负责报名资格初审,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复审通过后在学校组织下完成现场确认;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往届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等其他考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的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直接在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并完成现场确认。

(2)为了方便考生报名考试,统筹做好疫情防控,考生户籍地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学校(即实际就读学校)为同一盟市的,可以向实际就读学校所在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报名申请,由相应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是否同意。考生还可向户籍所在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报名申请,由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是否同意。

(3)在我区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人,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在签发地盟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指定的地点申请报名。符合条件的港澳台籍考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申请报名。

(4)符合报考条件且拟报考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户籍所在地报名。

13.考生应该在哪里参加高考?

答:考生原则上在报名旗县参加考试,以下4类考生可以由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安排在指定旗县集中组织参加考试:

(1)蒙语授课的考生;

(2)高职对口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考生;

(3)国家通用语言授课加试蒙古语文乙的应往届生;

(4)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以外的考生。

14.外语语种有哪些?哪些有口语测试?

答:目前,我区秋季统考外语语种有英语、日语、俄语和德语,其中外语口语测试有英语、日语、俄语,德语不设置口语测试;高职对口招生外语语种有英语,不进行口语测试。

15.艺术类有哪些报考类别?

答:我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包含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和其他艺术类。其中,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实行全区专业统考,考生统考成绩合格方可参加拟报高校的校考;其他艺术类考生按拟报考院校的要求参加校考(或联考);高职对口招生美工设计类考生须参加美术类全区统考。

16.艺术类考生是否可以兼报?

答:考生填报志愿时,报考类别为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的考生,如取得其他艺术类校考合格成绩,可兼报相应院校其他艺术类专业;美术类不能兼报音乐类和编导类专业,音乐类不能兼报美术类和编导类专业,编导类不能兼报美术类和音乐类专业;其他艺术类考生不能兼报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专业。

蒙授艺术考生可兼报取得相应艺术专业合格成绩的艺术专业。

17.艺术类考生如何正确选择报考类别?

答: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只能在艺术类所涵盖的类别中选择其一作为本人的报考类别,不得跨类报名。考生可根据本人特长、参照艺术类各类包含的本科专业,结合报考院校对考生拟报专业的统考类别要求和其他专业考试要求等,选择相应的报考类别。若招生院校其他艺术类专业根据学科设置、培养目标等,要求美术类、音乐类或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的,招生计划可列在美术类、音乐类或编导类之一,考生应据此选择报考类别。

18.报名时音乐类考生如何选择曲目?

答:音乐类考生若参加声乐考试的则须选择唱法,并选择三首不同歌曲且标明调号;若参加器乐考试,则须选择乐器的种类,并选择两首不同乐曲(练习曲和演奏曲均可)。若报名系统中不存在考生要选择的曲目,则须填写曲名等相关信息,同时上传对应的乐谱图片(简谱或五线谱)。

若同一考生选择或上传的多首曲目乐谱内容相同、考试时演奏的乐器种类与高考报名申报的乐器种类不符、上传的乐谱暴露考生个人信息或有明显标记等有违考试公平公正实施的情形,将取消其音乐类统考资格和统考成绩。

19.考生应如何选择考试类型?

答: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即“体育单招”)的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课考试和体育专项全国统考或分区统考,报考类别只能选择体育类包含的报考类别。该类考生若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试类型应选择“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否则,考试类型应选择“秋季统考”。

报考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各科类考生,考试类型应选择“高职班”。

报考五年制高职转段(三二转段)的考生,考试类型应选择“三二分段”,报考类别应选择除高职对口招生类外的其他报考类别。

报考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单独招生的考生,考试类型应选择“职教师资”。

报考残障考生单独招生等的考生,考试类型应选择“残障生单独考试”。

报考“少年班”、“消防单独考试”、“特殊拔尖人才选拔试点”的考生应选择对应的考试类型。

其他考生的考试类型应选择“秋季统考”。

考试类型选择“秋季统考”、“少年班”、“特殊拔尖人才选拔试点”等的,安排文化课全国统考,考试类型选择“高职班”的,安排高职对口招生文化课考试。

报考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被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不安排文化课全国统考和高职对口招生文化课考试。

20.体育生该选什么科类,选什么考试类型?

答:体育生有普通高中体育生、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体育生两类。体育招生四种类型:(1)全国统考体育招生,即普通体育类,参加高考文化课统考并参加体育专业全区统考,科类选体育(文)、体育(理)、蒙授体育(文)、蒙授体育(理)之一,考试类型选秋季统考;(2)高职对口体育招生,参加高职对口招生文化课考试并参加高职对口招生体育类专业课综合考试,科类选体育类,考试类型选高职班;(3)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即“体育单招”,参加体育单招文化课考试并参加体育专项全国统考或分区统考,科类选体育(文)、体育(理)、蒙授体育(文)、蒙授体育(理)之一,考试类型选“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或“秋季统考”;(4)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参加高考文化课统考和专业测试全国统考或高校校考,科类选体育(文)、体育(理)、蒙授体育(文)、蒙授体育(理)之一,也可选择文科、理科、蒙授文科、蒙授理科之一,考试类型选秋季统考,其中试点高校面向一级运动员等组织的部分运动员单独招生工作,文化课考试与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统一组织。

考试类型选择秋季统考的可以参与(1)(3)(4)类招生,选择高职班可以参与(2)(3)类招生,考试类型选“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只能参与(3)类招生。

普通体育类实行全区专业统考。考生报名时要选择体育专项,该专项仅在录取时供考生报考院校参考使用,不对该专项组织测试。

21.“招办报名”和“学校报名”有什么区别?

答:这是两种组织高考报名方式,对于具有我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的应届毕业考生,由学籍学校组织学生报名、资格初审,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直接到学校进行现场确认,这种报名组织方式为“学校报名”。其他考生(含往届生、无学籍的同等学力考生、在区外学校就读的学生等),直接在户籍所在地的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下报名、资格审核、现场确认,这种报名组织方式为“招办报名”。

22.符合条件拟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该怎么做?

答:拟填报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以及中西部地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志愿的考生,预报名时须选择相应项目,并按要求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审核通过的考生方有资格报考;未选择的,视为放弃相关招生计划的报考资格。

23.高考报名时,网上缴费方式有哪些?

答:完成预报名的考生,可使用有“银联”标记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按报名系统显示的应缴费金额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已完成报名缴费的考生不能自行修改引起缴费金额变化的报名信息项。若确需修改,须到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办理修改信息以及补缴费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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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简介通辽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以举办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兼备中等职业教育、电大开放教育和社会培训职能。学院成立于 2004 年,由原哲盟师范学校、哲盟卫生学校、哲盟教育学院、内蒙古电大通辽分校合并组建而成,办学历史始于 1951 年。2009 年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现为内蒙古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自治区园林式单位、自治区文明校园,是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产教融合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单位、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成员单位。学院占地面积 803 亩,建筑面积 17 万平方米,建有校内外各类实验实训场所和实训基地 305 个;固定资产 6.49 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近 1.5 亿元,馆藏图书 65 万册;校园网总带宽达 6G,免费 Wi-Fi 实现校园全覆盖。近三年,学院加大建设改造力度,办学硬件全面改善,教学实训条件优良,文体设施焕然一新,校园环境不断优化,职教特色更加鲜明,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师生安全和医疗卫生得到有力保障,文明校园、平安校园、书香校园、花园校园、智慧校园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学院现有教职工 800 余人,其中,专任教师 467 人,副高以上职称 227 人,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 244 人,“双师素质”教师283 人;聘请兼职教师 59 人。现有自治区级教学名师 8 人,自治区级优秀教学团队 7 个,荣获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 5 人。现有各籍各类学生 1.5 万余人,其中,全日制在校生 1 万余人。学院开设医药卫生、师范教育、经济管理、机电工程、信息技术五大类 32 个高职专业,并与本科院校合作联办本科教育。现有护理、药学、学前教育、会计、建设工程监理 5 个自治区级品牌专业,护理、药学 2 个自治区重点建设专业;教育部认定的“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 2 个,蒙汉双语“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 1 个。自治区精品课程 13 门,自治区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 5 门。承担国家级课题 1 项、自治区级科研项目 161项;获各级各类科研奖励 40 余项,其中全国职工创新优秀奖 1项,自治区级高校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 3 项、二等奖 2 项,通辽市科技进步奖 3 项;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 31 项,软件著作权 14件。学院下设护理系、师范教育系、药品食品系、医学系、机电 工程系、经济管理系、信息技术系、体育系、公共教学部、马克思主义教学部、电大分校(继续教育)、附属中专等 12 个教学机构和附属医院、口腔医院 2 个附属单位。与国家开放大学、清华大学(电子商务交易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哈尔滨医科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内蒙古医科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呼伦贝尔学院等区内外高校开展联合办学,与吉林一汽、亚泰集团、奇瑞汽车、葵花药业、中清研信息技术研究院、瑞康医药、东软公司、中航国铁、宝岛眼镜、大连春和等 100 多家单位开展校企合作、订单培养,与俄罗斯、日本、德国等国外大学、企业的学历教育合作项目正在积极推进。学院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是通辽市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单位,是自治区扶贫办创业致富带头人定点培训机构、自治区家庭教育服务指导东部中心、自治区“北疆靓姐”联盟成员单位,是蒙东地区体育职业技能、通辽市再就业人员、退役军人和蒙中医药产业及现代家庭服务业等多种行业的培训基地,承办各级各类岗前培训、能力提升、在职研修和医养康复、老年护理、母婴护理、中药种植、会计审计、电焊汽修、家政服务等职业培训及三、四、五级技能鉴定。开办通辽城乡社区大学、老年开放大学,形成了中高职紧密衔接,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齐头并进,覆盖城乡、面向全体的终身教育体系。半个多世纪的薪火传承、融汇发展,学院先后荣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基地、自治区科技创新先导型院(系)、全区普通高 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区高校学生工作先进单位、自治区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自治区汉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等荣誉称号,学院党委被授予通辽市党建工作示范点、全市意识形态工作突出贡献奖,并经自治区推荐参评全国党建示范高校,2 个党总支被评为自治区先进基层党组织,1 个党支部入选为全国党建样板支部。在各级各类大赛中,获得全国护理技能大赛一等奖、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铜奖和内蒙古金奖等多项殊荣,涌现出“全国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骨干”冯庆芳老师、“全国道德模范、全国向上向善好青年”周艳梅同学为代表的一大批先进典型。崇德尚能,树人成才。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学院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坚定实施一手抓学历教育、一手抓职业培训的“双轮驱动”战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不断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现代职业教育。五到十年内,把学院逐步建设成为办学特色鲜明、办学效益显著、 服务发展能力突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自治区和国家级高水平职业院校,向全区一流、全国先进高职院校目标努力前进。
  • 学校简介【历史沿革】呼和浩特民族学院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是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本科院校,内蒙古自治区创办最早的一所民族院校。学校前身是成立于1953年的内蒙古蒙文专科学校和成立于1955年的内蒙古民族师范学校。2000年合并组建了内蒙古民族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学校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16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新建本科院校合格评估。学校现已成为自治区重点建设院校,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共建高校。【学科专业】学校设有17个二级学院,有数学、教育学2个国家民委重点学科,中国少数民族史、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2个国家民委重点建设学科。现有42个本科专业、6个专科专业,专业设置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8大学科门类。其中,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为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新闻学、翻译、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水质科学与技术等专业为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师范类专业涵盖工学、理学、文学、艺术等学科,形成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科学教育等特色鲜明的师范类本科专业体系。学校现有14门自治区级一流课程、7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10门自治区在线开放课程。有2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87个教学实验室、157个校外教学实习实训基地、73个校外教育见习基地、1个劳动教育基地、8个校企合作基地。【师资队伍】全校现有教职工623人,专任教师中博士103人,硕士学位以上学历教师占75.38%,副高以上职称教师占42.33%,博士生导师1人,硕士生导师39人。入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自治区“草原英才”创新人才团队3个,自治区教学团队8个,自治区高校创新培育团队1个。入选全国优秀教师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人,自治区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6人,自治区“111人才工程”“草原英才工程”“321人才工程”人选8人次,“四个一批”人才1人,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1人,“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人才2人,自治区教学名师8人、教坛新秀7人,自治区高校青年科技英才领军人才3人、骨干人才2人。有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数学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委员1人。聘有一批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为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人才培养】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0225人,其中本科生9099人、专科生1126人。在校生中,蒙古族、回族、藏族等16个少数民族学生占67.2%,师范类学生占42.9%。学校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实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培养人文与科学素养高、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强,专业能力突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近年来,学生在全国数学建模竞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及师范生技能、体育竞技、艺术表演和社会实践等竞赛活动中屡获殊荣,考研人数和考研录取率逐年增加。建校68年以来,累计为国家培养各类人才4万余名,为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教育科技振兴、民族地区现代化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科学研究】学校现有教育部国别与区域研究中心、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重点研究基地、国家民委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国家民委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国家民委重点实验室、国家语言资源监测与研究少数民族语言中心蒙古语文研究基地等部委平台7个;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内蒙古民委研究中心、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内蒙古社会科学科普基地等自治区级平台6个,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共建新时代内蒙古三少民族语言文化研究中心。“十三五”期间,学校立项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477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6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项。获得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16项。学报《蒙古学研究》是国家A级学术期刊,内蒙古自治区首批学术期刊。【社会服务】学校主动服务国家、自治区重大战略需求,发挥民族学等人文学科优势,设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中心,先后获批自治区民委和自治区四部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加强科研平台建设,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提供理论支撑。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和“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成立了教育部国别与区域研究中心“蒙古国研究中心”,主办“民俗文化与‘一带一路’国家的民心相通”等学术会议,广泛开展学术交流。完成了国家民委重点委托项目“内蒙古牧区精准脱贫政策实施效果评估研究”和教育部民族教育中心“促进少数民族毕业生异地就业创业,实现‘三区三州’扶贫攻坚达小康”等项目。提交多篇自治区“北疆智库”智库报告和咨询报告。制定《信息处理传统蒙古文排序》国家标准和《蒙古族传统布鲁》地方标准。【校园文化】学校秉承“崇正、尚智、务本、传承”的校训,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系列活动,先后9次被国家和自治区评为“民族教育先进集体”和“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2020年,荣获内蒙古自治区第六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称号。学校全面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形成富有特色的校园文化系列品牌活动。校园足球等是内蒙古自治区校园文化精品项目,学生男子足球队5次获得自治区大学生足球联赛冠军、蝉联两届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校园组季军。校园乌兰牧骑深入基层开展多场演出,传递党的声音。学校获评“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优秀单位”“全国五四红旗团委”“自治区征兵工作先进单位”“自治区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自治区首批平安校园”“全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合作交流】学校与蒙古国、俄罗斯、日本、美国、马来西亚、匈牙利、泰国、英国、菲律宾等国家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高校和教育组织建立了合作关系。与中央民族大学和东北师范大学建立对口支援关系,与南京工业大学和区内有关高校开展合作培养和交流。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合作共建“华为云学院鲲鹏中心”,与中软国际有限公司、达内时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东方智业有限责任公司和青岛青软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协同育人项目,联合培养应用型人才。与苏尼特左旗、乌拉特后旗、新巴尔虎右旗等地方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积极拓展办学资源,推进全方位合作。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双一流”建设为引领,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特色鲜明的区域高水平民族院校,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为促进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 学校简介学院概况: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是2020年4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2020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一所以培养高级应用型技术人才为办学目标的高等职业学院。学院现有农林、畜牧兽医、乡村建设与水利工程、信息技术、健康管理、现代服务与管理、文化艺术等七大专业群。开设畜牧兽医、护理、园林技术、水利工程、大数据与会计、空中乘务、大数据技术、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等27个专业。办学理念:学院坚持以“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引领,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为办学方向,以就业为导向,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办学特色,以“新农科”为专业建设重点,以“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目标的办学理念,倾力打造“理念先进,开放共享,德技双馨,民主和谐,环境优雅”的新型高职院校。办学条件:学院坐落于赤峰市松山区查干沐沦大街与大宁路交叉口,位居城区,交通便利,地理条件优越。规划占地面积800亩,总建筑面积20.82万㎡,建有教学楼、实训楼、公寓楼、图书馆、体育场、餐厅等教学基础设施,2023年全面竣工。学院投资1.2亿元用于实训室建设,现有实训室70多个,实训设备3万余台(套)。目前已建成校内实训基地4个,校外实训基地40多个,附属医院1所。图书馆藏书16万余册。新校园建成后将是一所空间集约、功能复合、生态健康、设施齐备、自由开放的花园式、智慧型、文化型校园。“世界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院士对学校的发展寄予厚望,并为学校题写校名。师资队伍:学院拥有一支以国家名师、省市级专业带头人、技能大师为引领,“双师型”教师为骨干,专业客座教授为补充的高素质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308人,其中副教授以上124人,硕士研究生76人,外聘客座教授和技能大师40余人,建有4个大师工作室。教学模式:学院秉承“以就业为中心,以技能培养为主线” 的教育理念。摒弃以知识单向传授为主的传统教学模式,建立与岗位能力和职业标准相对接的课程体系,采取“项目教学”、“模块教学”等教学模式,推动“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无缝对接。减少理论课时,加大实训和实践力度,让学生走出教室,在实践中历练技能,形成本领。管理模式:学院牢固树立新型学生发展观,办适合的教育,坚持“成才先成人”的思想,践行“人无全才,人人有才”的德育理念,把“让每个孩子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落到实处。实施提升学生自信的“亮点工程”,挖掘每位学生的优点,重塑学生信心。开展以育人为本的学生活动和多种多样的社团活动,为学生提供拓展爱好、发挥特长、锻炼技能的平台,让学生在其中放飞自我,促进学生个性化、多元化发展。构建民主、自由、平等的校园环境氛围,打造活力四射的青春校园。
  • 学校简介包头师范学院,坐落在享有“世界稀土之都”美誉的“草原钢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学校前身为1958年创建的包头师范专科学校。1996年,更名为包头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0年,包头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原包头师范学校、包头教育学院合并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包头师范学院。2003年,又与原包头钢铁学院、包头医学院合并为内蒙古科技大学。2004年,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以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校名恢复独立法人资格。2007年,实现硕士研究生招生。2008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2017年,顺利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20年,小学教育专业圆满完成我校首个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在63年的办学实践中,我校逐步形成了“博学、笃行、齐志、恒德”的优良校风,坚持面向基础教育、研究基础教育、服务基础教育,坚持面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协调发展,融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为一体的普通高等师范院校。目前设有17个党政管理机构、20个教学机构、8个教学科研辅助机构、2个群团机构。有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4个本科专业和1个专科专业,在校生14017人。办学条件逐步改善。学校拥有校舍建筑面积32.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80243.4万元(其中教学科研实习仪器设备总值16004.56万元)。现有14个实验中心(其中2个自治区级教学示范实验中心),144个校外实习基地。纸质图书98.92万册、电子图书114.8万册,各类中外文全文数据库96个。学校万兆主干千兆交换到桌面和无线网络组成的有线无线一体化校园网络系统覆盖全校园,网络出口合计3300M;智慧校园服务平台集成了20余个业务信息系统提供全校信息化网络服务;全方位安全技防设施和网络安全运维机制有效保障学校的信息安全和用户隐私。师资队伍不断壮大。学校现有教职工1067人,其中专任教师698人。现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2人;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2人;自治区“草原英才”3人、创新团队1个;自治区教学名师9人;自治区教坛新秀9人;包头市“新世纪人才工程”领军人才25人;包头市“鹿城英才”7人;校级“阴山学者培养计划”人选61人。教学改革有序推进。学校积极推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施完全学分制、主辅修制培养;通过ISEC项目引进了国际化课程体系和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通过实施课程过程性评价改革,实现人才培养的“四个转变”;通过校企、校地、校校联合培养,不断拓展应用型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学校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1个,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10个,自治区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9个,自治区级品牌专业7个,自治区级精品课程25门,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30门。学校注重引导教师开展教学研究,获批自治区教改研究项目12项,获得自治区教学成果奖19项。学校积极推进体育教育教学改革,先后获批为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内蒙古自治区体育行业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基地、内蒙古足球协会教练员裁判员培训基地。科研水平持续提升。近五年,学校获得科研经费1730.1万元,主持、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285项,其中国家级项目33项、省部级项目174项、厅局级项目67项、其他项目11项。发表论文1765余篇,其中被SCI、EI、CPCI三大检索收录102篇。获得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1项,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9项(其中二等奖3项,三等奖6项);获得包头市哲学社会科学政府奖49项(其中特别奖0项,一等奖6项,二等奖17项)。“阴山文化研究中心”获批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黄河国家湿地鸟类科普基地”被自治区科技厅认定为自治区科普示范基地,同时被评选为2021年度包头市最受欢迎科普基地;“包头师范学院科普教育基地”“包头师范学院音乐学院科普教育基地”被自治区科协认为定自治区级科普教育基地。学报《阴山学刊》为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收录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A刊扩展期刊,连续被评为“全国优秀社科学报”“民族地区优秀期刊”“内蒙古高校精品学报”,有“边塞学术之花”的美誉。教育国际化稳步推进。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美国、英国、意大利、俄罗斯、白俄罗斯、波兰、韩国、蒙古等国家和台湾地区的高校开展合作交流和专家学者互访活动;与美国费耶特维尔州立大学、东卡罗莱纳州立大学合作开设了多门同步远程网络视频课程;与费耶特维尔州立大学、白俄罗斯国立文化艺术大学和英国西苏格兰大学在专业人才培养方面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合作;学校具有招收留学生资格。创新创业教育成效显著。学校积极响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在自治区高校中率先成立创新创业教育学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健全课堂教学、自主学习、结合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融为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构建了“五位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模式,不断增强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逐步建立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学生在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356项,其中国赛金奖1项、银奖6项,省赛金奖10项;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5项、自治区级项目109项;教师获批教育部产教协同育人项目10项,2名教师获得“全国创新创业优秀导师”称号。学校被评为“全国高等学校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国家级众创空间”“自治区级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自治区级示范性创业园”“自治区级众创空间”“包头市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包头市青年创新创业创优标兵先进集体”“包头市众创空间试点单位”;师生的创新创业成果被“央视一套”“新华网”“人民网”“光明网”“内蒙古日报”“内蒙古电视台”、《实践》杂志等多家媒体相继报道。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学生多次在全国、自治区、包头市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赛、大学生艺术展演、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等各级各类比赛中取得佳绩。同时,学校进一步深化大学生思想政治引领工作,加强人文素质教育和科学精神教育,积极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健康向上、格调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和育人环境。学校设有综合素质奖学金等9种奖学金,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开拓创新、奋发成才。近年来,本科毕业生年度就业率稳定在90%左右。进入新时代,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及“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精神,坚持面向基础教育、研究基础教育、服务基础教育不动摇,坚持面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动摇,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服务区域发展、培养基础教育人才的中坚力量,科学研究、文化传承创新与服务区域发展领先的重要阵地,在自治区内外有一定影响、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师范大学。
  • 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呼和浩特市赛罕区
    学校简介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青城学院)创办于1983年,是经地方政府批准,报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1429,并于1985年列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序列,属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是内蒙古自治区成立较早的高等职业学院。2008年并入民生教育集团后学院实力得到进一步充实和提升。学院成立三十多年来,在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怀下不断发展壮大,为自治区培养了上万名专业技术人才。曾于2010年被中国教育家联合会、中国校长协会、中国民办教育报刊社联合举办的评价活动中,评为“中国民办十大知名品牌学校”。“十九大”以来,全区各高等学校积极推进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作,我院也始终将教育教学质量放在首位,全面实施"教育质量工程"建设,加强教学和教学管理改革,并对教学过程管理主要环节的目标进行量化和年度考核,切实落实教学过程各个环节的工作,初步建立了教学和教学管理质量量化考核评价标准,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供了有效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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