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
2012年3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教学[2012]2号),决定自2012年起,“十二五”期间,每年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中专门安排适量招生计划,面向贫困地区生源,实行定向招生,引导和鼓励学生毕业后回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这种招生计划统称为“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贫困专项计划),该计划旨在增加贫困地区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引导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健康发展,为贫困地区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参照国家的做法,今年我省遴选了10所省属二本高校,开展贫困专项计划招生试点工作。
2、贫困专项计划有几种?
2013年我省贫困专项计划有两种,一种是教育部下达给我省的贫困专项计划,简称为“国家专项计划”;另一种是省里安排的贫困专项计划,简称为“省专项计划”。
3、贫困专项计划在哪些批次录取?
今年,国家专项计划总数为1098人。其中,提前批本科(文理类):5所高校,11个计划;第一批本科:118所院校,960个计划;第二批本科:8所院校,27个计划;第四批高职高专(一):3所院校,100个计划。国家专项计划不单独公布,随院校其他计划一起编排公布,国家专项计划在公布的招生计划中用“■”做特别标注。
省专项计划总数为400人,招生高校有10所,全部安排在第二批本科录取。省专项计划与第二批本科其他计划分开编排,单独公布计划,省专项计划在公布的招生计划中用“☆”做特别标注。
贫困专项计划的招生院校、专业和计划数详见《湖北招生考试》杂志5.6.7.8期(上月刊)。
4、贫困专项计划的招生范围是什么?哪些考生可以报考?
国家专项计划招生范围为国家确定的28个县市,即:秭归县、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
郧县、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房县、丹江口市、
保康县、孝昌县、大悟县、团风县、红安县、罗田县、英山县、蕲春县、麻城市、阳新县和神农架林区。这28个地区经资格审核公示的考生统称为“国贫资格考生”,他们既可以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志愿,也可以填报省专项计划志愿。
省专项计划招生范围为:国家确定的28个地区和省确定的通山县、通城县、崇阳县等3个贫困地区,共31个地区。其中,通山县、通城县和崇阳县等3个地区经资格审核公示的考生统称为“省贫资格考生”,省贫资格考生可以填报省专项计划志愿,但不能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属无效志愿。
5、贫困专项计划的志愿什么时候填报?在哪里填报?
今年,全省考生集中填报志愿的时间是6月25日-28日(28日17:00截止),贫困专项计划志愿也在这个时间段填报。考生的各类志愿都要在湖北省招办指定的网上填报,贫困专项计划志愿也必须在省招办网上填报志愿系统中填报。
6、如何填报提前批本科(文理类)、第一批本科、第四批高职高专(一)贫困专项计划志愿?
提前批本科(文理类)、第一批本科、第四批高职高专(一)等3个批次的贫困专项计划志愿填报在对应批次的志愿栏,不单独设置志愿栏。比如,第一批本科的贫困专项计划志愿就填报在“第一批本科志愿栏”。
有意向录取到有贫困专项计划招生院校的考生,在报考院校的6个专业志愿中既可以填报国家专项计划的专业志愿,也可以填报非国家专项计划的其他专业志愿;当然,也可以将5个院校平行志愿或某一所院校中的6个专业志愿全部填报国家专项计划,或者都不填报。考生应根据自己的高考成绩和意愿来选择和填报。但如果国贫资格考生不填报国家专项计划的专业志愿,则视为放弃国家专项计划的录取。特别要提醒的是,“服从专业调剂”志愿不能作为国家专项计划录取的依据。
7、如何填报第二批本科贫困专项计划志愿?
第二批本科的贫困专项计划单独公布,单独设置志愿栏,单独填报志愿。在网上填报志愿系统中,单独设置“第二批本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志愿栏”,第二批本科的国家专项计划志愿和省专项计划志愿均填报在该志愿栏,设9个院校志愿(平行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以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国贫资格考生与省贫资格考生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后,会单独显示“第二批本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志愿栏”,其它考生登录网报系统后则不显示该志愿栏。特别提醒考生:一是在“第二批本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志愿栏”中填报非贫困专项计划的院校(专业)志愿,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将提示“无效”。二是在第二批本科的一、二志愿栏中填报贫困专项计划的院校(专业)志愿,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将提示“无效”。三是省贫资格考生填报国家专项计划的院校(专业)志愿,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将提示为“无效”。
国贫资格考生和省贫资格考生如果不在“第二批本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志愿栏”填报贫困专项计划志愿,视为放弃参与贫困专项计划录取。
8、贫困专项计划如何投档录取?
提前批本科(文理类)的国家专项计划一般需要政审、面试或军检、体能测试,具体要求详见招生计划说明以及招生高校的招生章程。国家专项计划与其他计划同时投档,省招办将面试(政审、军检、体能测试)合格的第一志愿国贫资格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分类投档;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分类补投第二志愿合格考生档案。
第一批本科平行志愿投档时,国家专项计划与其它文理类计划按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同时投档。同一院校志愿中既有贫困专项计划的专业志愿,又有非贫困专项计划的其他专业志愿的,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实行分类投档。请考生填报志愿时,注意合理排列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的顺序。
第二批本科贫困专项计划单独投档,投档时间在第二批本科的全省一志愿投档之后、二志愿投档之前,按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投档,投档比例为贫困专项计划的1:1。未完成计划与第二批本科生源不足院校的其他计划一起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投档时,先投专项计划的征集志愿,再投其他计划的征集志愿。
第四批高职高专(一)国家专项计划与其他专业计划同时投档。第一志愿投档时,同一院校既有国家专项计划,又有非国家专项计划的,从高分到低分实行分类投档;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分类补投第二志愿考生档案。
贫困专项计划招生院校录取时执行院校所在批次线。
9、未完成的贫困专项计划什么时候征集志愿?
未完成的贫困专项计划重新公开征集志愿,批次线上生源不足时,可以适当降分征集志愿。贫困专项计划与院校所在批次生源不足院校的其他计划一起征集志愿,具体时间如下:提前批本科(文理类):7月13日;第一批本科:7月19日;第二批本科:7月26日;第四批高职高专(一):8月11日。
10、在鄂高校贫困专项计划(本科)概况
在鄂高校名称 | 国家专项计划数 (第一批本科) | 省专项计划数 (第二批本科) |
武汉大学 | 3 | |
华中科技大学 | 3 | |
华中师范大学 | 3 |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3 | |
华中农业大学 | 5 | |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 3 | |
武汉理工大学 | 6 | |
中南民族大学 | 4 | |
湖北大学 | 160 | |
武汉科技大学 | 160 | |
武汉工程大学 | 20 | 40 |
三峡大学 | 20 | 40 |
长江大学 | 20 | 40 |
湖北中医药大学 | 20 | 40 |
湖北工业大学 | 40 | |
湖北经济学院 | 40 | |
武汉纺织大学 | 40 | |
武汉轻工大学 | 40 | |
江汉大学 | 40 | |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 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