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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关于做好2024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2024-06-12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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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州、市公安局,教育局,各有关院校:

为深入贯彻《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以下简称“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自治区公安厅、教育厅组成公安院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公安院校招生工作,由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具体实施。各地、州、市公安局会同有关院校分别成立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工作组,组长由各地、州、市公安局政治部(处)主任担任。

二、报考条件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取得当年高考资格,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四)志愿从事公安工作,热爱人民公安事业,立志为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五)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2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六)普通高级中学毕业,具有新疆(含兵团)户籍(以考生参加高考时的户籍为准);

(七)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八)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合格标准;

(九)报考专业有特殊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各地公安机关政治部(处)要选派政治坚定、作风过硬、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熟悉业务、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担任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工作人员。政治考察组成员、面试考官应为具有中共党员身份的在编在职人民警察;体检主检医师应为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在职医生;体能测评裁判长应为具有二级以上技术等级的田径裁判员。

凡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考生如未参加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任意一项,一律视为自动放弃。政治考察、面试、体检或体能测评结论不合格的,不得录取为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学生。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统一使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政治考察表》(附件1,A4纸双面打印),考生到所在学校领取,由学校老师指导考生填写。有关省区市新疆高中班毕业生凭学生证或毕业证等就读证明到生源地的地、州、市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或招生办公室领取。

(一)政治考察

1.凡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政治考察,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1张一寸免冠蓝底照片,以及在学校指导下填写好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政治考察表》,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政治考察,政治考察时间为6月9日至6月17日。

2.政治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县级公安机关根据报考条件、政治考察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有关规定,通过网上核查、档案审核、走访调查、委托调查等方式开展资格审核和政治考察工作。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政治考察,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综合分析研究政治考察情况,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政治考察结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合格考生政治考察表由公安机关逐级上报,不合格考生政治考察表由县级公安机关留存。

政治考察时,要参照公安机关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和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学生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生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个人档案中记载出生日期、入党(团)时间、学籍、学历、经历、身份等信息的重要材料缺失、严重失实,且在规定的考察期限内考生无法补齐或者涉嫌涂改造假无法有效认定的,政治考察不合格。

资格审核和政治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二)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考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4张一寸免冠蓝底照片,以及由所在学校领取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体能测评表》(附件2)《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体检表》(附件3)《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面试表》(附件4)《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考生患病经历申报表》(附件5)《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表》(附件6,扫描卡)到所在地区指定测试点参加测评(附件2至5均为A4纸双面打印)。区内普通高考考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时间为6月19日至21日;有关省区市新疆高中班考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时间为6月21日。

1.为确保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工作的公平公正,在全区分设乌鲁木齐市、伊犁州(伊宁市、奎屯市设点)、塔城地区、石河子市、阿勒泰地区、克拉玛依市、博州、昌吉州、哈密市、吐鲁番市、巴州、阿克苏地区、克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16个测试点。

2.考生务必认真阅读、逐项核实确认《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考生患病经历申报表》内容,确保如实承诺,填报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存在瞒报、漏报、错报、弄虚作假等申报不实的,体检结论不合格,造成取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投档录取资格、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退学、取消学籍等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填写《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考生患病经历申报表》,具体标准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等。

考生应充分考虑自身健康状况及对检测强度、天气等适应度,慎重决定是否报名参检。考生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良,身体对检测强度、天气等不适应及体能测评前热身不充分等自身原因,导致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中出现受伤、致病等其他特殊情况,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思维表达能力、身体协调能力、心理素质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从事公安工作。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4.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各地公安机关政治部(处)要协调监督具有二级甲等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承担体检工作。同时,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男性身高170厘米及以上,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²)在17.3至27.3之间(含本数,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下同);女性身高160厘米及以上,体重指数在17.1至25.7之间;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考生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无色盲,无色弱;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外观不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等);无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文身;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5.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以上4个项目应当全部进行测评。其中,有3个(含)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各地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有关实施规则开展体能测评工作,并综合作出测评结论。体能测评全程录音录像。

6.《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体能测评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体检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面试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考生患病经历申报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表》(扫描卡)内容要填写完整,不得涂改、粘贴任何附件,在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的每个环节中,必须由专人负责传递,考生不得自带。测评结束后,需现场公示测评结果。

(三)确定合格名单

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工作结束后,各地、州、市公安局政治部(处)务必于6月22日16时前,指派专人将合格考生的详细名单信息(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和《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政治考察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体能测评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体检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面试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考生患病经历申报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表》(扫描卡)送至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合格考生相关材料按一人一档的要求分别装入档案袋,档案需按准考证号排序,使用铅笔进行编号,小号在前,大号在后。

6月26日17时前,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须将合格考生的数据和《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表》(扫描卡)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公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合格名单。

四、录取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统一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治安学、禁毒学、警犬技术专业除外)公安专业的考生,投档成绩需达到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公安专业,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治安学、禁毒学、警犬技术专业,郑州警察学院公安专业,南京警察学院公安专业、云南警官学院禁毒学专业和新疆警察学院本科公安专业的考生,投档成绩需达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新疆警察学院专科公安专业的考生,投档成绩需达到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招生录取期间,各公安院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汇总下达的招生来源计划,严禁擅自调整计划,严禁突破计划录取。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经自治区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同意,通过公开征集志愿录取。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应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报考资格条件,并且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结论均合格。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按照招生计划数120%的比例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填报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志愿,但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生以及未填报公安专业志愿考生,不列入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录取范围。

五、管理与监督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纪律监督,选用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公道正派、严守法纪的民警、干部、教师参加招生工作。要对招生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突出招生法纪教育,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高质量完成。

(一)公安厅政治部负责全区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管理监督。各地公安机关政治部(处)按照公安厅、教育厅部署要求,在自治区招生委员会领导下,会同纪检、督察部门以及有关院校组建工作专班,严格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公安院校在本地、州、市的招生工作。

(二)各地公安机关政治部(处)及公安院校要健全招生安全工作机制,强化底线思维,压实安全责任,统筹保障人员安全、设备安全、信息安全、保密安全。要严肃招生宣传纪律,规范招生宣传内容,完善宣传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机制,严禁以娱乐化、庸俗化方式开展招生宣传,宣传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要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引导,稳妥处置敏感舆情,积极营造良好的招生舆情环境。要教育引导考生增强纪律观念和保密意识,不得在网络社交媒体平台发布参加公安院校招考、录取通知书等信息。要按照有关财务规定,足额保障招生工作经费。

(三)公安院校要在公安专业学生入学后2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并完成报考资格复审、生源地复核、入警就业面向复核、政治考察复核、档案复审和体检复检等复查工作。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情况要及时通报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各地公安机关要做好被取消入学资格学生的后续相关工作,并同步核查问题、严肃追究责任。

(四)各地公安机关政治部(处)要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健全招生信息公开制度,畅通考生咨询和申诉渠道,充分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落实招生回避制度,主动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聚焦问题线索,严肃执纪问责,对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因工作敷衍塞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从严从重从速查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责任。

(五)公安院校要健全招生档案工作机制,按照全程纪实、有效追溯要求,对招生工作中形成的纸质和电子档案材料进行全面收集、系统整理、专卷归档,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后,按照档案管理规定严密保管。

(六)公安院校于11月20日前,将复查合格并注册学籍的2024级公安专业学生名单报公安厅政治部审核后传公安部人事训练局,并同步录入全国公安政治工作信息系统公安院校学生信息管理平台。

附件1.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政治考察表

附件2.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体能测评表

附件3.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体检表

附件4.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面试表

附件5.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考生患病经历申报表

附件6.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表(扫描卡)

附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学校审核登记表

(公安厅政策咨询电话:0991-5586054、5586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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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简介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58年,2000年6月改制为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新疆首批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学院是国家百所骨干示范高职院校、国家优质高等职业学校,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教育部“首批职业教育德育工作实验基地”,新疆第二产业职教园区理事长单位。李克强总理2010年3月来学院视察时称赞:“二产园区办得好,学校办得好,很有特色”。2019年12月,学院被教育部确定为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应用化工技术被确定为中国高水平专业(群)。 学院现有学生1.6万人,教职工659人,其中专任教师494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203人,副高以上职称133人;常年招生专业43个,国家和自治区级实训基地4个;学院现有国家级教师创新团队1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7个,国家及自治区教学名师9人,自治区职业技能大师6人,自治区教学能手4人;建成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18门。近三年,学生获国家级技能大赛获奖17项,自治区级技能大赛获奖63项。学院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办学理念和“立足新疆,着眼南疆,面向二产,为兴疆固边服务”办学定位,形成了食品、化工、纺织、机电等专业群体系,为新疆培养了一批经济社会发展亟需的高技能技术人才。
  • 石河子大学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石河子市
    学校简介  1949年,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新疆的进军途中,第一兵团司令员王震指示创办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兵团卫生学校(后来发展为石河子医学院),成为石河子大学的前身。   1958年,兵团党委创办兵团农学院(后改名石河子农学院),随后相继创办了兵团经济专科学校、兵团师范专科学校。   1996年,石河子农学院、石河子医学院、兵团师范专科学校和兵团经济专科学校合并组建石河子大学。   2000年,入选国家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高校。   2004年,入选省部共建高校。   2008年,入选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2012年,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和“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一省一校)高校。   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2018年,成为教育部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部省合建”高校。   2022年,入选新一轮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办学定位与目标』   学校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始终坚持“立足兵团、服务新疆、面向全国、辐射中亚”的办学定位和“以服务为宗旨,在贡献中发展”的办学理念,形成了“以兵团精神育人,为维稳戍边服务”的办学特色,成为维稳戍边、建设边疆的重要力量。目前,石河子大学正朝着建设西部一流、国际知名的有特色高水平大学目标迈进。   『学校荣誉』   2000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2009年,首批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50所高校。   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预征工作先进集体。   2017年,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第三批“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   2019年,“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培育创建单位。   2020年,“全国文明校园”。   2021年,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首批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   『机构设置』   学校现有党政机构20个,群团组织2个,教学机构23个,教辅机构10个,科研机构4个,附属单位5个。   『学科、专业设置』   学校现有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1大学科门类。学校有97个本科专业(招生专业85个)、9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应用经济学、生物学、机械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农业工程、作物学、园艺学、畜牧学、工商管理)、1个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点(土木水利)、3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0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现有国家一流建设学科1个(化学工程与技术)、国家重点学科1个(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部省合建学科群2个(“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群、“农业工程”学科群)、自治区重点学科10个。临床医学、农业科学、化学、植物与动物科学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   『科学研究』   学校科学研究紧密围绕国家和区域重大战略需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深化科研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强化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发挥大综合、强应用的学科优势,坚持产学研一体化道路,在“荒漠绿洲区高效农业与生态、动物遗传改良与疾病控制、新疆地方与民族高发病防治、新疆农产品高效贮藏与深加工、新疆特种植物药资源与开发、化工绿色工艺及新型材料技术、新疆特色农业生产机械化技术与装备、干旱区节水灌溉理论与技术、新疆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空间信息技术与3S应用、新疆绿洲经济社会发展、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亚教育与人文交流、新疆少数民族教育发展与教育政策”等具有区位优势和特色的研究领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十三五”期间,学校主动承担国家、兵团重大科研任务,立项各级各类项目2457项,科研总经费近7亿元,项目立项数和经费数在疆内高校中位居前列。获省部级以上奖励160余项,获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三等奖1项。   『人才培养』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区)招生,现有在校生41000人,其中普通本科生22462人,普通专科生1725人,硕士、博士研究生6482人,成人学生9916人,留学生415人。学校现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2个、国家级一流课程8门,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5个,省级一流本科课程54门。有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国家级精品课程4门、精品视频公开课3门、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项目5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2门本科课程及其课程团队获批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团队。2个团队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学校是教育部卓越(医生、工程师、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设有6个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试点专业。学校还设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教学科研平台』   学校现有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1个,卫生与健康委员会重点实验室1个,兵团重点实验室10个,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3个,教育部工程中心2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2个,国家大学科技园1个,国家新农村发展研究院1个,兵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省部共建教育部协同创新中心3个,兵团协同创新中心4个,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11”计划)1个,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兵团分中心2个,国家民委研究中心1个,自治区和兵团文科重点研究基地5个,兵团新型科技创新智库2个。   『师资队伍』   学校现有教职工2600人,专任教师1894人。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入选国家级人才项目32人次,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81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8人,其他省部级以上专家人才91人。教授355人、副教授706人。   『交流合作』   学校广泛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成立了国际教育中心,在哈萨克斯坦建立了孔子学院,在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分别建立了一所汉语中心。先后与美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新西兰、奥地利、日本等国家70余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开展了多层次、宽领域的交流合作,先后有32个国家1350余人来校留学。   学校积极拓展校际、校地、校企交流合作。自2001年开始,北京大学长期坚持对口支援石河子大学;2010年,以北京大学为组长单位,华中科技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为副组长单位,重庆大学、江南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农业大学为成员单位的高校团队对口支援石河子大学;2018年,中国农业大学对口援建我校农业工程学科。学校先后与浙江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30余所国内高校签订了校际合作协议;与兵团第一师、三师、七师、八师、十师、十二师、十三师、十四师、玛纳斯县、沙湾县、和硕县等兵团、自治区30余家单位签订了校地合作协议;与新疆天业、新疆天富、天山铝业、新疆西部牧业等30余家企业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   『办学条件』   学校拥有良好的教学、科研条件。校园面积180.2万平方米,校舍面积121.4万平方米,实验室、实习场所面积18.41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41%。拥有设施完善的图书馆、体育馆、游泳馆、田径馆、标准体育场、会堂、综合教学楼、博物馆等一批标志性建筑,有附属医院4个。
  • 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阿拉尔市
    学校简介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座落在塔里木河源头、南疆区域中心城市——阿拉尔市。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是师市直属正处级公益二类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4月10日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成立的综合类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多学科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业务上受兵团教育局指导和监督。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校区规划占地面积1069亩,总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总投资21.36亿元人民币,一期项目总建筑面积13.28万平方米,总投资11.36亿元,于2021年3月22日开工建设。一期项目完成并投入使用。二期项目预计2022年动工,2023年年底可投入使用。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目前设有机电一体化、汽车运用与维修、现代纺织技术、电子商务、大数据与会计、工程造价、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学前教育、数字媒体技术等9个专业。2020年9月实现首批招生358名,2021年招生1583名。目前在校生1680人。2022年计划新招2500人,在校生可达到4200人左右。目前学院由6个行政机构和5个二级学院,及一个基础教育部组成,共有教职工126人。2022年计划新增纺织品设计、旅游管理、护理、建筑工程技术、通航器维修、空中乘务等6个专业,到2025年可实现开设31个专业,形成两柱(纺织服装、通航产业),六梁(智能装备、工程技术、电子商务、旅游管理、教育、健康)八个专业群的学院结构。预计在校学生可突破一万人。通过浙江职教联盟七所院校组团签订帮扶协议及柔性人才引进为学院后期快速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师市各级各部门大力支持学院建设发展,通过简政放权等措施进一步提升学院办学自主权,创新体制机制改革,为师市进一步探索高校办学管理模式,打造示范样板。学院与第一师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塔建三五九建工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尔新农乳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拉尔市分公司、新疆新越丝路有限公司、阿拉尔市疆南五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六家企业签署校企合作框架协议,为校企共建“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培养基地”“校外实践基地”。学院将与签约企业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顶岗实习、人才培养、专业学科建设等多方面进行更深层次的研究与合作,把企业对人才的要求直接纳入教育教学的全过程,实现学生职业能力与企业岗位要求之间的“无缝”对接,逐步构建校企合作双赢局面。学院立足于产业发展方向,着力做好人才聚人产业留人工作,为兵团南疆及师市人口集聚将带来积极的作用,为南疆产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2021年在全国第六届大学生艺术表演类节目评选中,我院报送的两个节目获得1个兵团一等奖、1个兵团三等奖,并代表兵团参加教育部第六届大学生艺术表演类节目评选,在众多优秀节目中脱颖而出,荣获到成都现场展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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