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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3-10-20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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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考试管理中心(教育考试中心、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各县(区、市)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

为做好2024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报名工作,根据教育部及省招生委员会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申请在陕报名参加高考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截至2024年8月31日,本人户籍应在陕且满3年;

4.截至高考当年,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即从第一学年开始,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注册学籍并连续就读满3年,按规定完成学业并可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

(二)户籍在陕但不满足以上户籍或学籍要求者:

1.根据教育部规定,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等学力人员可以申请报名参加高考。但在陕申请报考者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在陕,且本人初次户籍登记在陕。报名前本人写出同等学力书面说明,户籍所在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同意意见后,由户籍所在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受理其报名申请。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等学力认定办法由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自2025年高考报名起,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陕教〔2023〕14号)执行。

2.随外出务工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外省就读,不符合就读省份高考报名条件,且本人初次户籍登记在陕、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陕的报考者,持相关人员户籍、就读省份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等材料,可申请在户籍所在县(区、市)报名参加高考。

3.本人随其父亲或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正常迁转户籍至我省,并将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转入我省,可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

4.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学籍在陕满3年但户籍在陕不满3年,在户籍迁入我省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持有陕西省居住证,且持证期间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陕西省居住证时间与其取得陕西户籍时间连续,且两项时间相加满3年,可申请在学籍所在县(区、市)报名参加高考。

(三)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在陕参加高考,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等三部门关于印发做好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陕教规范〔2021〕3号)执行。

(四)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报名,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并须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五)下列人员不得在我省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高考(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六)不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户籍已迁入我省但不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者,必须及时返回户籍所在省份或户籍流出省份报名参加高考。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

所有拟在陕参加2024年高考者(包括保送生、少年班、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强基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残障单招等各类特殊类型招生),须于2023年11月1日至7日,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s://www.sneac.com)完成网上报名程序,逾期未报名者责任自负。

(二)报名地点

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学籍(毕业中学)所在县(区、市)报名,往届毕业生也可在户籍所在县(区、市)报名。在陕就读内地西藏班、新疆班学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县(区、市)报名。少年班报考者凭报考高校通知单在学籍所在县(区、市)报名。

三、报考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前,所有报考者须提供本人有关证明材料,接受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报考资格审查。

高考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的重点是初次户籍登记不在我省的报考者的户籍(或父母居住及参保缴费)、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各市、县(区、市)要在当地招委会领导下,制定严格规范、切实有效的资格审查办法。要会同公安机关对初次户籍登记不在我省的报考者进行重点核查,对单独进行户口迁移、有组织集体户口迁移等各类涉嫌“高考移民”的情况,要严格审核把关。对公安机关发现的通过办理非正常户籍迁移手续等违规落户的报考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在陕报考资格。要会同学籍管理部门严格审查此类报考者在陕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取得方式和入学注册手续,严格审查报考者学籍注册和实际就读是否一致,严格审查学籍信息变更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确认学籍真实并符合规定,严禁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空挂学籍、人籍分离者违规报考。

各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应汇总辖区内通过审查的初次户籍登记不在我省考生情况,并报所属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备案。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将辖区内初次户籍登记不在我省考生登记造册,并请本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人社部门对考生学籍(实际就读)、户籍(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居住)和参保缴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对经复核查实确属不符合报名条件者,坚决取消其在陕报考资格。

各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要将通过资格审查的初次户籍登记不在我省考生,在其学籍所在(毕业)中学进行公示,公示信息应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注册学籍时间、户籍迁入我省时间、父母户籍(居住)与参保缴费情况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各市(区)、县(区、市)、各中学要高度重视高考报名政策宣传工作,要将高考报名政策告知工作前置。在初三年级开学、中考报名、高一新生入学等时间节点,将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办法等政策规定及时、准确地告知每一位在校中学生。对初次户籍登记不在我省的学生,要采取逐人告知并要求其本人和家长签署政策知晓书的办法,确保高考报名政策宣传无遗漏、无死角。

四、考生信息采集

报考者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采集居民身份证信息和本人正面免冠彩色头像。考生头像采集规范及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执行。因不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未现场采集头像而影响报名手续办理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各县(区、市)要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采集报考者头像,务必确保头像符合要求。要严格核查考生身份,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人、证、照”合一,严密防范“高考移民”和借机代考者。对在采集头像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考试工作人员的责任。

五、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

完成报考资格审查和考生信息采集后,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生成报考者报名条。报考者凭本人报名条,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查验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2024年高考考生诚信承诺书》《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款,同意履行诚信承诺后输入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考生须对填写的个人信息负责。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代替考生填写应由考生本人填写的信息。

报考者须从文史、艺术(文)、理工、艺术(理)、体育(理)5个科类中选报一类。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强制考生选择报考科类。选报艺术(文)、艺术(理)和体育(理)的考生应注意:填报提前批次志愿时,只能填报相应科类志愿,不能兼报包括文史类和理工类本、专科(含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司法本科专业、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国家免费医学生;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优师专项;公费师范生;综合评价招生;急需紧缺涉农专业;定向培养军士;航海类专业以及其他经批准参加提前批次录取的高校及专业)在内的其他科类志愿。在其他批次,艺术(文)类考生可以填报文史类志愿,艺术(理)类、体育(理)类考生可以填报理工类志愿。文史类、理工类考生不得兼报其他科类志愿。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报考者须缴纳报名考试费110元。报考费通过网上银行或微信支付缴纳,缴费成功后方可办理确认报名信息等后续手续。网上缴费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7日。

完成网上报名后,考生应于11月14日前确认报名信息。考生本人要在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出具的考生报名信息校验单上签字确认。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要提醒考生认真确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应往届、政治面貌、个人简历、联系地址及电话等报名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对考生提出的信息错误,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及时更正。

六、照顾政策和特殊类型资格审查

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各类特殊考生,要交验相关原始证件,同时填写《陕西省高考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申请表》,并接受主管部门审查。其中仅属于少数民族同时不具备其他照顾资格的考生无需填写此表,其少数民族资格由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采集考生身份证信息后审查确认。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将除少数民族考生外的特殊考生分类造册,报送省教育考试院,由省教育考试院复核后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和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

有关市(区)、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参照《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在陕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陕试普招〔2023〕13号)规定,严格审查国家、地方、高校3个专项计划的考生报考资格,并于2023年12月16日前,为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加注相应标记。往年被上述3个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主动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3个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残疾考生须于2023年11月1日至7日,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报名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提出提供合理便利正式书面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各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将残疾考生的残疾证号等信息录入网上报名系统,并组织专家组对残疾考生进行现场确认完成综合评估,并于2024年3月15日前将书面评估报告报省教育考试院。

各地要将所有对考生资格有特殊要求的招生类型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所在中学和当地进行公开公示,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及时限等严格执行教育部信息公开公示工作规定。要认真受理有关信访、投诉与举报,务必做到事事有调查、件件有回复。

对在资格审查中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和学籍等提供虚假个人信息及证明材料的考生,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将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七、准考证和考场编排

2023年11月21日前,各市(区)完成考生准考证号编排工作。11月25日后,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可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下载《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或《体育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

2024年4月底前为参加高考考生(不含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及其他特殊类型提前录取考生)确定考点、考场,编排座位号。高考座位号按照文史、理工两大类编排,艺术(文)类考生与文史类考生混编,艺术(理)及体育(理)类与理工类考生混编。内地西藏班、新疆班、少年班考生编排在尾数考场。小语种考生单独编排考场。考生准考证上将同时印制准考证号、考场号和座位号,其中考场号、座位号仅供考生参加统一考试使用。

高考前已经被高校录取的所有考生不得再参加高考。省教育考试院在高考前将已录取考生名单整理分发各市(区)、县(区、市),各地不再制发已录取考生的准考证。

八、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2023年11月17日前,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负责对其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在校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所在学校指定专人输入网上报名系统,非在校生由其工作单位填写(无工作单位的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填写)。县(区、市)要指定专人将非在校生和在户籍地报名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鉴定内容输入网上报名系统。考核表原件留存备查。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是考生电子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学校及其他鉴定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采取专人负责、据实填写、严格审核等有效措施,确保不出差错。因工作失误导致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内容影响考生录取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一)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二)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尚在处罚期内的。

九、体检

2024年2月底前,所有考生均须接受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并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考生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规定实施。

我省高考实行“无纸化”体检,须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体检结论由副主任医师(含)以上职称的医生作出。呈现在体检表上的信息和数据要规范、准确。检查结果和体检结论必须有医师签名。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应将体检结论及时反馈给考生本人。体检结论作出后,考生本人须签字确认。考生隐瞒“既往病史”或在参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由此而导致影响本人录取或新生入学注册的,其责任由考生自负。不参加体检者,视其为主动放弃本年度高考录取资格。各县(区)应于2024年3月底前上传考生体检结果。

各市(区)招生委员会要指定一所较好的市级医院作为高考体检争议市级仲裁医院。对体检结论提出异议的考生,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先安排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对原体检医院无法确诊、或考生对复检仍持有争议的问题,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时间组织有关考生到市级仲裁医院进行复检。对于市级仲裁医院仍无法解决的问题,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汇总后于2024年4月15日前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安排终检。陕西省人民医院为我省高考体检的终检医院,负责对县、市级体检和复检医院无法确诊的问题做出最终裁定。

高考体检工作“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因错检、漏检、结论错误而影响考生录取的责任由相关体检工作人员及体检医院承担。在体检工作中弄虚作假,伪造、变造《体检表》的体检工作人员,由当地招委会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十、加强管理,严防“高考移民”

各地要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2号)精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决防范和打击违法违规跨省(市、区)获取在陕高考资格的“高考移民”行为。要将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充分发挥行政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强化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

对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审核把关不严、监管不力,造成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蒙混过关、违规获取我省高考报名资格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对有关单位主管领导进行问责。对组织或参与“高考移民”活动以及为伪造户籍、学籍档案等行为提供便利的工作人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涉及“高考移民”的违规案件,除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主管领导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一、加强信息管理,确保报名信息安全

高考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期间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报名学校均可通过考务平台取得相关考生信息。要严格执行《陕西省考试招生信息管理工作实施细则》(陕试综〔2016〕23号)相关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所下载的考生报名信息不被泄露,特别是考生的身份证号、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等涉及考生隐私的信息不被泄露。所下载的考生报名信息只能用于考试招生工作,不得将考生信息交予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将考生信息交予中介机构开展违规招生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校际间交换考生信息,坚决杜绝以任何形式利用考生信息进行牟利。考生本人对自己的报名信息要严密保管,无论有意或不慎将信息泄露给他人,由此产生与考生意愿相悖的后果,责任自负。

考试招生信息实行省、市、县、报名学校分级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报名学校要明确岗位责任,确保信息管理责任落实,确保信息处理及使用规范高效,确保信息交接及存储安全可靠。因管理不善导致信息泄露,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处理;产生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教育部及我省如有新的规定,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附件:1.高考报名学籍证明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表样)

2.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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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简介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53年的西安电力学校,1980年被教育部确立为全国重点中等专业学校,1994年升格为大专,2007年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2008年成为陕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项目单位。学校承担着国家电网公司、国网陕西公司人才建设和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双重职责,是西北地区唯一一所电力类高等职业院校,享有“西北电力黄埔”美誉。学校总占地404.40亩,教学校舍总建筑面积16.35万平方米,拥有电网运行、电力营销、继电保护、变电检修等153个实训(实验)室,具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权的100个电力行业特有工种、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权的92个工种技能鉴定资质。近年来,学校围绕国家政策与国家电网公司发展战略,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电网事业发展为使命,以创建“特色鲜明、国内一流”高等职业院校为目标,突出“根植电力,校企交融共育人”的办学特色,创新“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完善基于工作过程或典型工作任务的课程体系,努力探索新时代具有中国特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电力人才培养模式。9个专业被评为省级重点专业,4个专业被列入省级一流专业培育项目,8门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3个教学团队被确定为陕西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团队,先后有6名教师被评为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1名教师被评为陕西省教书育人楷模,1名教师被评为陕西省高等教育师德标兵。学生多次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大赛、中澳合作办学技能竞赛等大赛中获奖。学校办学成果得到全国电力行业、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2007年被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认定为电力行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008年成为陕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项目单位,2010年成为国家电网公司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012年被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职业技能实训基地,2013年被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授予电力行业仿真培训基地,先后荣获2010年度和2016年度“国家电网公司先进集体”,2017年荣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2018年入选“中国企业大学50强”,2020年获得全国电力行业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陆续成为国家电网公司陕西培训中心、国家电网公司技术学院西安分院等机构依托单位,高考录取分数线连年位居陕西省高职高专前列,毕业生就业率亦名列前茅,为国家电力事业发展输送了数以万计的优秀员工。
  • 陕西师范大学西安市长安区
    学校简介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高等院校、中等学校师资和教育管理干部以及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被誉为“教师的摇篮”。 学校办学历史悠久,前身是1944年成立的陕西省立师范专科学校,1954年更名为西安师范学院,1960年与陕西师范学院合并,定名为陕西师范大学,1978年划归教育部直属。建校78年来,学校始终与民族命运同频共振,与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紧密相连,始终坚守教师教育主责主业,怀抱教育强国之志,以对国家、民族的赤胆忠诚和无私奉献,铸就了“扎根西部、甘于奉献、追求卓越、教育报国”的“西部红烛精神”,孕育了“两代师表”优秀师生群体,为国家培养各类毕业生50余万人,为西部地区基础教育输送了一批又一批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优质师资。 学校位于古都西安,占地面积2800余亩,建有长安、雁塔两个校区。长安校区是学校的主校区,主要承担本科二、三、四年级和研究生的教育培养任务;雁塔校区主要承担本科一年级基础课和通识课教学以及教师教育、继续教育、远程教育、教师干部培训、留学生教育等任务。长安校区现代开放、气势恢宏,雁塔校区古朴典雅、钟灵毓秀。学校先后被教育部、陕西省人民政府授予“文明校园”称号。 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和22个学院(部)、1个基础实验教学中心和民族教育学院(预科教育)。现有专任教师2010余人,其中教授590余人、副教授820余人、博士生导师510余人、硕士生导师990余人。学校有全日制本科生18203人,研究生21501人(其中全日制研究生10350人,非全日制研究生11151人),各类留学生598人。藏书408万册,其中古籍25万余册,引进各类文献数据库268个。建有红烛校史馆和国内首座综合性教育博物馆(包括中国教育馆、妇女文化馆、历史文化馆、书画艺术馆),办有附中、附小、幼儿园,其中附中是百年名校、陕西省重点中学、陕西省首批示范高中,附小、幼儿园是省级示范小学和幼儿园。学校出版总社是集图书、期刊、电子音像、数字出版、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教育文化服务于一体的综合出版传媒机构。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综合性强。涵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2个学科门类,拥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1个(中国语言文学),国家重点学科4个,2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教育博士),2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8个,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4个。化学、材料科学、农业科学、社科总论、工程学、计算机科学、环境/生态学、植物与动物科学等8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 学校坚持以培养全面发展的拔尖人才和高层次创新人才为目标,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育质量。有本科专业71个,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7个,陕西省一流专业建设点7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1个,陕西省特色专业22个。拥有国家级精品课程9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程8门、国家级教师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程8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5门、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11门、国家级线下一流课程8门、国家级线上一流课程4门、国家级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2门、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4门,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8项,全国优秀教材奖1项,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成果奖2项,全国艺术硕士研究生优秀毕业成果奖6项,教育部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5项,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4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3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2个,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2个,教育部“人文科学试验班”“理科试验班”拔尖人才培养改革项目2个,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1个,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2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1个,是首批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培养创新实践基地、第二批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教育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全国高校民族预科教育基地、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集体。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以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努力打造一流的师资队伍。现有国家级人才94人次,其中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项目入选者76人次,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国家特聘教授11人、教育部特聘教授18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9人、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6人、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人、国家青年学者25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带头人2人,另外还有双聘院士8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5人、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3人。省部级人才294人次,其中陕西省特聘教授54人、“三秦学者”创新团队带头人6人、陕西省青年学者30人、陕西省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六个一批”人才6人、陕西省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2人、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28人、省级教学名师22人、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15人、陕西百名青年文学艺术家扶持计划入选者9人、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青年英才支持计划入选者11人,其他省级人才计划入选者101人。 学校大力实施科研强校战略,科研实力持续提升。建有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个、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1个、新闻出版署重点实验室1个、农业农村部研发专业中心1个、陕西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24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4个,教育部教育立法研究基地1个,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民委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基地1个,国家民委“一带一路”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1个,国家民委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1个,全国妇联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旅游局研究基地1个,陕西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平台20个。“十三五”期间,学校获批国家社科基金(含重大)项目296项,省部级人文社科项目400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542项,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468项,承担理工科国家重大(重点)项目20项。100多项社科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成果奖,其中9项成果获得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2项成果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58项科技成果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其中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1项,国家档案局特等奖1项,陕西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学校主办有《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自然科学版)、《当代教师教育》《中国历史地理论丛》《中国艺术教育》等学术刊物,《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是首批入选教育部“名刊工程”建设的11种期刊之一。 学校坚持师范为本的办学定位,教师教育优势突出。建校78年来,逐步形成了“国家公费师范、国家优师计划师范、普通师范、地方委培师范”等多种师范教育形式共同发展的师范教育体系,累计招收公费师范生30500人,占国家招收公费师范生总数的四分之一;其中,在西部招收公费师范生21500人,占学校公费师范生招生总数的70%,居部属师范大学之首。是国家教师发展协同创新实验基地、教育部“国培计划”中小学名师领航工程培养基地、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基础强化培训基地,有国家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教育部西北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教育部西北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中心。教育服务范围辐射全国,先后完成全国23个省、市、自治区高层次的培训团队培训、高水平的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高质量的幼儿教师培训等任务。深度参与区域教育事业发展,牵头成立西部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创新与发展联盟,成立陕西教师发展研究院,开展西部基础教育“百校行”服务对接活动,引领陕西和西部教育高质量发展。 学校坚持国际化发展战略,不断加大对外交流与合作力度。学校先后与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德国、俄罗斯、澳大利亚、日本、韩国、哈萨克斯坦等37个国家及地区的共计190余所高校和教育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展形式多样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首倡成立了丝绸之路“教师教育联盟”“人文社会科学联盟”“图书档案出版联盟”。大力推动学生的国际双向流动,开发实质性学生交流项目160余个,每年选派大批学生赴国(境)外进行交流学习,在校长短期学习的学生来自全球110多个国家和地区。 立足新发展阶段,学校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西部红烛精神”,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按照“两条主线、一个根本、一个关键”发展思路,加快提升学科建设水平,坚守教师教育主责主业,大力推进人才和队伍建设,全面深化教育评价改革,为实现加速发展、高质量发展,把学校早日建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师范大学而努力奋斗。
  • 学校简介西安交通工程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创办于1994年,是陕西省唯一一所以轨道交通类专业为主的普通本科高校。 学校坚持“人文、科技、创新”和谐统一的办学理念,秉承“自强不息、修德载物”的校训和“笃实惟新、负重图强、驰而不息、交通报国”的大学精神,坚持“地方性、行业性、应用型”办学定位,根植陕西、辐射全国,服务轨道交通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经过二十多年建设发展,形成了以轨道交通学科专业为主的办学特色和以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中兴模式”为引领的多类型协同育人人才培养模式特色,构建和完善“价值塑造、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提升和实践锻炼”五位一体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着力建设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区域一流、国内知名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学校是中国职教学会轨道交通专业委员会理事单位,理事长张晋生教授任该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中俄交通大学校长联盟—中国轨道交通应用技术人才培养联盟”成员单位;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会员单位。近年来,先后被授予“五星级党组织”、“陕西省平安校园”、“陕西省教育系统文明校园”、“最佳人才培养奖”等荣誉称号。 学校坐落于“关中山水最佳处”、秦汉上林苑和唐代京城长安著名风景名胜——西安市鄠邑区渼陂湖东畔,校园环境优雅,办学条件优越,拥有现代化的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科技中心等,按照国家现行铁路运营标准建成了425米集电气化铁路线路和配套的电力轨道车、通信信号系统、牵引变电站及车站为一体的轨道交通综合实践基地及“轨道交通信号联锁实训基地”等专业教学实验实训基地;在教育部与中兴通讯建设的全国首批30所高校共建“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项目中是陕西高校唯一一所基地共建签约学校。现有交通运输学院、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中兴通信学院、土木工程学院、人文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课部等教学单位。 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汇聚了一批高学历、高职称的优秀教师,教师队伍中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占教师总数的60%以上,副教授、教授占比30%,“双师型”教师占比30%以上;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学术骨干近百名。 学校学科专业设置以工学为主,以轨道交通类、电气信息类、人文与管理类学科群建设为重点,形成了工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多学科专业融合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开设20个本科专业,现有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交通运输、车辆工程、交通工程、财务管理、通信工程6个省级一流专业;通信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电气自动化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控制4个省级重点专业。交通运输实验教学中心获批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火车侠众创空间”获批为市级众创空间。 学校重视和加强大学文化建设,着力建设以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和形象文化为基本内容的大学文化,不断提升大学文化品位,强化育人功能,彰显生机活力,为人才培养提供了良好的氛围和环境。 学校贯彻国际化教育理念,坚持开放办学,注重对外交流和国际教育合作,开展多形式的国际交流活动。先后与法国普瓦提埃大学、澳大利亚中央昆士兰大学、泰国先皇技术学院、马来西亚科技大学等开展学术交流、人才培养、教师培训等方面的校际合作,为拓宽国际视野以及推进教育国际化奠定了基础。 学校以“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为目标,不断强化校企、校地合作,先后与杭州、成都、兰州等18家地铁运营公司;成都、武汉、上海等7家铁路局集团公司;中铁一局、四局、七局、中铁电气化局等12家中铁工程局、与中兴通讯、陕西重汽、交通银行、长安银行、浙江机电设计研究院、西安曲江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京东集团等200多家优质企业建立了稳定的人才培养与输送机制,并成为中铁电气化局“四电工程”人才输送基地,学校为宁波地铁“电客车司机”委托订单培养单位、杭港地铁“通信与信号维修、车辆检修”委托培养单位,港铁深圳公司订单培养单位。订单培养、定向安置已成为就业常态,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连续3年保持在90%以上。 建校二十多年来,学校始终坚持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文化铸校”的发展战略,按照“注重内涵、彰显特色、产教融合、协调发展”的建设思路,构筑轨道交通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培养了数万名“思想品德优、专业基础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职业适应快”的应用型人才,为国家轨道交通行业发展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内容及统计数字截至2022年3月) 地址:西安市鄠邑区渼陂西路1号 电话:029-89028902 89028888 邮编:710300 邮箱:teu@xjy.edu.cn 网址:www.xjy.edu.cn
  • 武警工程大学西安市新城区
    学校简介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工程大学,原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工程学院。这里是武警部队培养“讲政治、懂技术、会管理、能指挥,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忠于党和人民的现代警官”的基地,进行科学研究的中心。她占地560亩,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建筑宏伟,绿树成荫,设施先进,环境幽雅,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学院原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技术学院,1983年经国务院和中央军委批准成立,后经三次体制任务调整,发展成为培养内卫指挥、政治工作、后勤管理和专业技术警官的综合性军事学院。1998年9月,经国务院和中央军委批准,再次进行体制任务调整,并正式更名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工程学院,简称武警工程学院。   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对学院建设十分关怀。1993年6月,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同志为学院题词:“忠于党和人民,造就现代警官”。1998年,江总书记又欣然为“武警工程学院”题写了校名。   在武警总部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院教职员工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江总书记题词为校训,全面深化教学改革,大力开展素质教育,不断研究探索武警院校教育特点和规律,进一步确立了“全面培养、全面发展、全面过硬”的办学思想,使这所年轻的军事学府,如日初升,充满希望。   如今,学院已是武警部队唯一具有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设有科研部、基础部和通信工程系、电子技术系、军事经济系、军械运输系、建筑工程系、进修系,共个17专业、40个学员队、35个教研室、和2个学术刊物编辑部。学院已逐步建起一支实力雄厚、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其中,有教授、副教授158人,讲师203人,博士后2人,博士21人,硕士164人。他们坚持“三个面向”教育方针,构建新的教学体系,实行开放式办学,以教学带科研,以科研促教学,使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不断提高——学院被解放军总政治部评为全军“政治理论课教学先进单位”;在全国英语四级统考中,学院的通过率连年跻身陕西高校先进行列;在陕西高校数学模型竞赛中,学院夺得团体一等奖;在全国公安和省高校系统散打、体育比赛中,学院也多次取得优异成绩。建院20年来,学院为部队输送毕业学员9000余人,函授学员12000余人,轮训师、团职干部600余人,培训其他各类干部5400余人。毕业学员到部队后,经过实践锤炼,大都成为部队三化建设的骨干,有相当一批已走上各级领导岗位。   与此同时,全院出版各种专著、译著140余部,在国内外发表学术论文2800余篇;完成科研项目180余项,其中116项通过省部级鉴定,82项获军队或省级科技进步奖,28项获国家专利,并有1项获国家发明奖,在科技强军中发挥了重大作用。   学院大力加强教学设施建设和生活服务保障,为学员的学习、训练和生活营造了一个良好环境——图书馆藏书35万余册,现已建成信息网络系统,在网点上,足不出户,就可以通过电脑阅读图书馆信息资料。各教研室积极推广多媒体现代化教学手段,教学效果令人耳目一新。瞄准国内外先进水平而建成的电化教学中心、计算机网络中心、指挥自动化培训中心、外语语音室和20个基础教学实验室。今年,总部又投资160万元,筹建移动通信网络、信息安全两个重点实验室,为开展现代化教学提供了有力条件。规模宏大的军事体育场,设施先进的射击场、游泳池等,为学员的训练和运动提供了理想场所。   建筑宏伟的俱乐部,各具特色的学员队文体活动中心,内务整齐的学员宿舍,服务周到的学员食堂,整洁壮观的学院医院等,为学员们的生活、业余活动提供了各种保障。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亲切关怀下,年轻的武警工程学院正以全新的姿态迈向新的世纪,吸引着广大有志成为一名现代警官的优秀青年来院学习。
  • 学校简介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1999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创办于1950年的国家级重点中专——咸阳机器制造学校改制升格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西北地区首家由教育部批准改制升格的高职学校。2010年1月,与陕西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合并组建成新的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在七十余年的发展历程中,共培养各类专业技术人才15万余名,为陕西乃至全国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2005年学校在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2011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9年跻身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并入选教育部、财政部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A档(全国前十),2005、2014年连续两届荣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先后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机械行业骨干职业院校、全国机械行业校企合作与人才培养优秀职业院校、中国工业优秀单位、全国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中国职业教育就业百强、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教学资源50强、教学管理50强、学生管理50强、实习管理50强、产教融合50强”、陕西省先进集体、陕西省文明校园、陕西省平安校园、陕西省高技能人才工作先进单位、陕西省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优秀单位、陕西省首批示范高校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机构、陕西省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学校党委被评为“陕西省先进基层党委”,院团委被评为“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现是陕西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会长单位、中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单位、全国机械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单位、全国校长联席会议主席团成员单位、中国纺织服装教育学会副会长单位、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机械工业教育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全国机械行业服务先进制造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联盟执行理事长单位、世界职教院校联盟正式会员、国家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附设单位、国家信息化建设试点学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教育部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试点院校、教育部“混合式教学试点”单位、教育部“工业机器人应用人才培养中心”建设单位、中国机械政研会常务理事单位、鲁班工坊建设联盟副理事长单位、“中国服务外包产教联盟”会员单位、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百万千项目”院校。学校地处中国第一帝都、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有着2350多年建城史的咸阳市区,东临省会西安25公里,北邻西安咸阳国际机场15公里,陇海铁路、郑西高速客运专线傍校而过。学校占地面积1160余亩,校外教学用地1200亩;建有校内213个门类齐全、设备优良的实训基地和工程训练中心,其中3个国家级实训基地,4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训中心,4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2个央财支持实训基地,1个教育部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8个省级实训基地。图书馆文献总量220余万册,清华同方和万方资源数据库同时开通,校园网出口带宽3.5G,教学区和办公区无线网覆盖,涵盖“一卡通”管理系统、数字化校园平台、办公自动化系统、档案信息化系统、学生职业资格证书库等信息化管理平台的智慧校园管理平台运行有序。建有文体中心、羽毛球馆、乒乓球馆、400m标准塑胶跑道田径运动场等体育场馆;拥有新教学楼、新型学生公寓、学生食堂、学生活动中心、多功能报告厅等完善的基础设施,建筑面积75万平方米。学校学生总数21000余名,教职工1223名,建院以来教授累计104人(二级教授6人、三级教授11人)、副高职称以上496人,博士、硕士研究生824人。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教育部课程思政教学团队2个,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名,国家级教学名师1名,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全国师德标兵1人、全国教书育人楷模1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个人2人、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2人、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3人,省级突出贡献专家2人,省级教学名师16人,省级教学团队9个、省级优秀教师4人、省级师德标兵2人、省级师德先进个人3人,省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省技术能手5人,多人入围教育部和陕西省高职教育专家库,1人当选国家督学、69人担任全国行指委、专指委、教指委主任委员、委员。学校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近年来,教师公开发表各类教科研论文5334篇,其中核心期刊3332篇,被SCI、EI、CSCD、CSSCI等收录133篇;承担国家、省(部)、市级各类科研项目及横向项目等261项,获得国家授权专利707项;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2项、省高校科学技术奖8项,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奖1项,地厅级科研进步奖7项;承担国家863计划项目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工信部发布国家机械行业标准3项(机床标准);教育部认定协同创新中心4个,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级产学研一体化示范基地1个,咸阳市重点实验室1个。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各3项,陕西省人民政府教学成果特等奖5项、一等奖9项、二等奖12项;国家教指委教学成果或科学研究成果共计37项;教师参加国家级、省级业务能力大赛累计获奖127项。学校设有机械工程学院、材料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航空工程学院、财经与旅游学院、商贸与流通学院、汽车工程学院、化工与纺织服装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公共课教学部、体育部、美育部等16个教学院部。拥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点、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考点、全国制图员考试考点等职业资格培训与考试认证机构,形成了以大专层次全日制高职教育为主,融以职教本科、成人教育、短期培训和技能培训鉴定相结合的办学格局。专业设置立足产业急需,涵盖装备制造、电子电气、工程材料、信息技术、财经商贸、公共事业、物流管理、工民建筑、纺织染化、服装艺术等十大职业门类78个专业及方向,形成了以工科为主,经、管、文、外、艺类专业协调发展的格局。其中教育部精品专业1个、教育部高职高专教改试点专业2个、教育部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工程教改试点专业2个、国家示范专业5个、国家级骨干专业12个、全国机械行业技能人才培养特色专业3个、全国机械行业创新建设专业1个、央财支持建设提升产业服务能力项目专业2个、全国职业院校装备制造类示范专业2个、省级教改试点专业3个、省级重点专业16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8个,立项建设省级一流专业7个、一流培育专业13个;3个专业的岗位职业标准成为全国行业标准,主持建设国家专业教学资源库3个、参与国家专业教学资源库9个、主持省级专业资源库2个;建成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3门、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门、教育部教指委精品课程7门、省级精品课程19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6门,国家规划教材和全国机械职业教育优质教材58本、省级优秀教材17本。学校秉承“明德、笃学、精艺、强身”的校训,倾力“办有灵魂的教育,建有品位的学校,创有境界的文化、育有底气的人才”。紧紧围绕陕西支柱产业——现代装备制造业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需求,瞄准学生未来职业生涯的成才目标开展人才培养。充分依托牵头组建的“全国机械行业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职业教育集团”“陕西装备制造业职业教育集团(国家级示范职教集团)”“校企协同育人战略联盟”和院内实验实训基地、技术训练中心,携手省内外百余家国家级骨干企业及科研院所,构筑起“校内实验实训基地—校办实习工厂—校外实训基地”三级配套的实践教学体系与“基础训练—仿真锻炼—实际操练”三层递进的学生能力培养机制。大力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繁荣校园文化,倡导高雅艺术进校园,持续推进各项竞赛活动,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和全面成长。近年来,学生在国家级、省级技能比赛中屡获佳绩,各类技能竞赛获奖累计1513项,其中国家级技能大赛等奖项511项;获得校园文化建设成果国家级二等奖1项、优秀奖1项,省级一等奖4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1项;荣获国家级、省级校园文化艺术奖39项。学校重视学生就业工作,构建起了遍布全国的毕业生就业网络。定期举办的校内“供需见面,双向选择”就业洽谈会,为毕业生就业搭建便捷平台。依凭厚实的行业基础,学校与国内600余家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固的用人合作关系,牵头成立了校企协同育人战略联盟,设立企业冠名订单班达302个,毕业生就业面向机械制造、航天航空、石油化工、纺织服装等多个行业和领域,人才输出立足陕西覆盖全国29个省市。毕业生以其优良的素质、扎实的专业技术基础和娴熟的职业岗位技能深受用人单位的欢迎和好评,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稳定保持在96%以上,位居全省同类院校前列,毕业生在央企和行业龙头企业等国家骨干企业就业比例超过60%,24名优秀毕业生入职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知名高校,先后涌现出中国中铁青年岗位能手标兵、梦桃式最美职工、陕西省青年突击手、陕西最美青工、陕西省技术能手等一大批新时代工匠。学校荣获“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中国职业教育就业百强”等荣誉称号,连续多年被评为陕西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学校积极服务社会,被人社部认定为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被教育部认定为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校长培训培育基地、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是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机械工业教育发展中心咸阳培训中心”,“中央财政支持奖励的职业教育区域综合性数控基地”牵头单位,拥有国家级技能人才培训基地4个、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3个,“陕西省模具人才教育培训中心”等5个省级培训基地”,附设陕西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执行办公室、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陕西省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稳步推进职业教育走出去,是世界职教院校联盟会员单位、教育部首批协同企业“走出去”试点院校、“中国-新西兰职业教育示范项目教师培训基地”。与德国等26个国家和地区的近百所院校、企业、教育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马拉维共和国总统穆塔里卡、新西兰驻华大使傅恩莱先后来校访问。2010年以来,累计派出680名师生赴17个国家和地区交流学习,近30名学生赴德国、韩国知名高校攻读硕士、学士学位。招收近200名学历留学生、短期交流生来校学习。与中国有色矿业集团在赞比亚建成中国-赞比亚职业技术学院,开展学历教育和企业员工培训,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教学标准进入赞比亚国民教育体系,赞比亚分院人才培养案例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与世界职教联盟采用,12个专业标准及182门课程标准被尼日利亚6所高校引进,国际影响力持续提升。七十载兴学育才、求强思变,形成了陕西工院人“追求卓越、争创一流”的精神品格,打造了一批全国装备制造业和纺织服装业的品牌专业;造就了一批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培养了一批综合素质优良,“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名片学生。学校雄厚的办学实力,鲜明的办学特色,科学的办学理念,显著的办学成效,为培育服务“中国制造2025”和区域经济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奠定了坚实基础。站在新时代追赶超越的历史起点上,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踏上了“引领改革、支撑发展、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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