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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2022-11-14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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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教育考试院(考试中心、招生办),有关高校:

为做好我省202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相关招生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考生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22〕82号)办理高考文化考试和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报名手续,取得《浙江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证(艺术报考证)》。

考生参加高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还须按高校报考简章要求另行办理报考手续。

二、计划编制

(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和后续公布的《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中“艺术学”门类下设各专业,以及《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中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和本科专业“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下设各专业和“民族文化艺术类”“广播影视类”等部分专业,统称为艺术类专业,可编制艺术类招生计划。

(二)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其余的艺术类本科、专科专业均须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艺术类招生计划不分艺术文理编制及公布,录取时不分文理投档录取。

(四)实行专业校考,同时我省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可不编制分省计划,但须在计划编制系统中的计划栏内设置为“0”,同时应在招生简章中作出相应说明,使合格考生可填报志愿,若专业校考合格的考生达到本校录取标准,则使用预留计划录取。

(五)我省艺术类招生计划编制具体要求按有关文件执行。

三、考试组织

考试由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两部分组成。

(一)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包括省统考和校考两种形式。

1.我省实施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的类别为: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影视表演类、时装表演类、播音主持类、编导类、摄制类。各统考类别考试时间、考点及有关要求,详见2023年各类别省统考报考简章。使用我省专业省统考成绩的院校专业可参照《浙江省艺术类各统考类别对应的专业范围》(见附件1)确定统考类别。

2.我省省统考已涵盖的专业,高校一般应直接使用我省省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确有必要进行补充考核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高校应面向我省省统考合格生源组织校考,并须将考试工作方案报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我省省统考未涵盖的艺术类专业,高校可组织校考。

3.高校应在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中明确告知考生须参加我省统考的类别。若高校对我省艺术类各统考类别对应的专业范围(见附件1)持有不同意见,应主动与我院沟通,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向社会公布。对于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外,高校不再组织校考。

4.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原则上在学校所在地组织。实行艺术类专业校考的高校要落实教育部有关要求,使用相关专业省统考成绩或采取线上考试等方式对考生进行初选,对通过初选的考生再组织现场校考,严格控制现场考试规模。确有必要为我省考生单独设点组织校考的,高校可提出申请,经浙江省教育厅同意后,与我院确定的考点高校签订协议书,商定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高校是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和教育部关于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组织有关工作要求,参照高考考务工作管理规定,制订和完善确保考试安全的工作方案,切实加强校内外考点管理,确保校内外考点的组考工作标准一致、程序一致、监管一致。有关高校现场校考规模及其他考务安排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5.高校要严格控制校考合格证发放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上一年度比例。高校校考合格证按专业发放,每个专业校考合格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该专业上一年度录取人数的4倍。

(二)文化考试

艺术类考生均须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考试。文化考试科目满分为750分。语文、数学、外语为必考科目,各科满分均为150分;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技术为选考科目,由考生结合报考院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自主选择三门作为选考科目,各科满分为100分。

四、录取批次和志愿设置

(一)录取批次

录取分两批进行。

艺术第一批:所有艺术类专业校考的专业和经批准列入该批录取的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

艺术第二批:除实行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和已列入艺术第一批录取外的所有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本专科专业。

实行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安排在艺术第一批录取前进行。

(二)志愿设置

1.艺术第一批为传统志愿,设院校志愿2个,每个院校志愿设3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2.艺术第二批为专业平行志愿。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作为一个志愿单位,考生每次可填报不超过30个志愿;各类别志愿不能同时兼报,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类别填报。

有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院校在对专业服从考生进行调剂录取时,须先审核考生选考科目是否符合要求。

(三)志愿填报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为填报志愿的唯一网站,所有艺术类考生均须按我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办法办理志愿填报手续,如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填报志愿者,均不予录取。艺术类考生可兼报普通类,具体填报办法另行下发。

五、招生录取

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上旬开始。

(一)第一批录取

1.按招生高校确定的拟录取名单投档。

2.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分数线由招生高校自主划定,自划分数线须于7月7日前报我院备案;艺术第一批中其他高校本科专业的艺术类文化分数线按不低于普通类一段线的75%确定。

3.第一批招生时,我院通过“浙江省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网络辅助管理平台”向高校提供考生信息,高校根据考生信息按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后,于7月7日前通过该平台向我院报送拟录取名单(数据库格式见附件2),同时将从该平台打印的拟录取名单盖章后传真报我院。

4.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高校,若一志愿录取后还未完成招生计划并需要我院提供二志愿生源的,须在一志愿录取后及时向我院提交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提供二志愿考生信息。

(二)第二批录取

1.分类别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投档比例为1:1。

2.分段办法。一共分两段。根据考生艺术类综合分成绩,各类别第一段按实考人数的60%确定,第二段按实考人数的90%确定。第二段录取后,如仍有院校专业未完成计划,经学校申请,可视情况决定是否扩大比例征求志愿。

3.投档办法。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分类别以美术、音乐、舞蹈、影视表演、时装表演、播音主持、编导、摄制类的综合分成绩为投档依据,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学校的具体专业。综合分成绩相同情况下,考生综合分位次在前者优先投档,位次相同时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位次和志愿顺序均相同则一并投档。考生综合分位次分类别按综合分成绩确定。考生综合分成绩相同时,按专业省统考成绩、高考总分、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全部相同者为同位次。

4.艺术类综合分成绩满分为750分,各类别具体折算方法为:

美术、音乐类的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50%+专业省统考成绩×7.5×50%。

舞蹈、影视表演、时装表演类的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40%+专业省统考成绩×7.5×60%。

播音主持类的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80%+专业省统考成绩×7.5×20%。

编导、摄制类的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

(三)政策加分

政策加分按2023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文件和有关政策加分文件规定执行。政策加分与文化总分之和为高考总分。

附件1 浙江省艺术类各统考类别对应的专业范围.docx

附件2 浙江省艺术类专业拟录取名单数据库结构.docx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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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院校

  • 学校简介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小和山高教园区,共享杭城深厚的文化底蕴、丰沛的电商资源、完善的公共设施,坐拥小和山高教园区优美的自然环境、丰富的教学资源、便利的交通条件。学校设有财务与会计学院、商务与贸易学院、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智能技术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人文与教育学院、管理学院、护理与健康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及基础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设有浙江民营中小企业会计研究所、浙江民营中小企业发展研究中心、浙江民营中小微企业党建研究所等9个研究所(中心)等。开设财务会计类、商务贸易类、计算机信息类、智能技术类、建筑工程类、人文教育类、经营管理类、健康护理类等8大类41个全日制高职专业。“跨境电商专业群”(包括国际经济与贸易、跨境电子商务、商务英语、电子商务和现代物流管理5个专业)为浙江省高水平专业群建设计划项目;拥有教育部认定的骨干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1个,省级优势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1个、省级特色专业(大数据与会计、统计与会计核算、工商企业管理、电子商务)4个,省级在线开放课程13门,国家规划教材4部,省级新形态教材33部,《基于小微企业需求的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与实践》获得2021年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学校拥有一支综合素质优良、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6400余人。学校教学设施完善,建有独立的实验实训楼、体育馆、风雨操场等教学场所,图书馆现有纸质藏书129.48万册,建有11个校内实训基地,内含实验实训室145个。其中,跨境电商实训基地系教育部认定的生产性实训基地,电子商务实训基地系中央财政支持的示范实训基地,跨境电子商务、中小微企业财务与会计、中小微企业服务与管理、中小微企业机器人应用等4个实训基地为省级“十三五”立项建设的示范实训基地,工程管理、应用语言、网络信息、公共计算机、多媒体教学等5个实践教学基地为省级实训基地。学校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以学生为中心,以能力为本位,以人才培养为使命,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强内涵建设,增强社会服务能力,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突出为小微企业服务的办学特色,培养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尤其小微企业需求的“一专多能”复合型人才。目前与浙江中小企业协会、阿里巴巴、浙江吉利集团、杭州杭港地铁等328家行业协会及企事业单位合作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学校为浙江省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9个“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单位、“阿里巴巴数字贸易人才基地”。牵头研发了《浙江小微企业复合型人才职业技能标准》28部,校内建有10个职业技能鉴定站;与杭州跨境电商产业园区、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杭州建德(浙西)跨境电商产业园、杭州梦想小镇、杭叉集团、顺丰速运、迅蚁科技等产业园区和企业合作,协同开展现代学徒制、中德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创建小微企业信用研究中心、企业风险防范咨询与服务中心等技术服务平台;与杭州龙盛机器人、阿里海博等企业联合成立产业学院,打造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平台。学校办学42年来,学校秉承“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校训,立德树人,崇学尚能,为社会培养培训各类技术技能人才40余万人,多次受到民革中央、各级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嘉奖,先后被授予“民革全国办学先进集体”、“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浙江省“优秀民办学校”、浙江省“平安示范校园”、全国“民办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创新奖”、全国“民办高职内涵建设优秀院校”等称号。学校“党员之家”被评为“全省高校示范性党员之家”,学校党委被评为杭州市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学校志愿者集体被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残运会筹办工作先进集体”、“第八届残运会志愿者工作突出贡献奖”和2018年度浙江省“十大公益团队”等荣誉称号。学校十分重视大学生实践能力培养,注重学生职业素养与创业精神的养成与提升。在每年举办一届“大学生创业技能文化节”的基础上,积极鼓励学生参加校内外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取得了优异成绩。其中,我校财会类学生在2020年第六届浙江省大学生证券投资竞赛团体赛中荣获一等奖,第四、第五届“用友杯”全国大学生会计信息化技能大赛全国总决赛中荣获团体一等奖;智能技术类学生荣获2020年度全国机械行业职业教育技能大赛一等奖;计算机类学生在教育部举办的全国ITAT教育工程就业技能大赛中数次荣获一、二等奖,在“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中数次获得一等奖、二等奖,在第十一届、第十二届浙江省大学生程序设计大赛中分别获金奖和银奖;商贸类学生在第四届全国商科院校技能大赛中荣获浙江赛区一等奖,在首届“沃土杯”在杭高校大学生网上创业大赛中获一等奖,在2019年浙江省“互联网+国际贸易综合技能”竞赛中获B2C二等奖,在浙江省“智慧物流”竞赛中获得二等奖;管理类学生在浙江省第三届高职高专院校管理案例分析大赛中荣获团体一等奖;人文类学生在浙江省首届高职高专英语写作大赛中荣获公共英语组特等奖;学校健儿在浙江省第十五届大学生运动会中,田径比赛勇夺4金1银、打破2项大运会纪录;校乒乓球队获女子乙组团体第二名、女子单打第一名;校足球队在2021年省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中荣获冠军;校网球队在浙江省第十届、第十一届大学生网球锦标赛中分别获乙组女子、男子单打第一名;校武术队在2021年浙江省大学生武术(乙组)锦标赛获个人一金一银等。学校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持服务高质量发展,促进高水平就业的办学方向,坚定走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发展道路,突出为小微企业服务的办学特色,打造“长征精神”校园文化品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文化素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区域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技术支持。(2022年4月更新)
  • 学校简介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是一所由浙江省水利厅举办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前身是1959年成立的浙江水电技工学校和1984年成立的浙江水利职工中等专业学校,2007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建立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建校以来,学校秉承“厚德 笃学 修能”的校训,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开放活校、文化树校”的办学方针,艰苦创业、砥砺前行,建成了全国水利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优质水利高等职业院校,是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浙江省“双高计划”建设单位、浙江省文明校园,为水利建设事业和区域经济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学校坐落于美丽的钱塘江畔、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杭州,由校本部和大江东校区组成,总占地面积975.31亩,拥有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的教学楼、实训楼、行政楼、图书馆、体育馆等教学生活用房,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1239亿元,馆藏纸质图书和电子图书120万余册。学校现有在校全日制学生10000余人,教职工5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326人,专任教师中硕士及以上学位比例84.35%,双师素质教师比例85.28%。学校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人,浙江省(水利部)优秀教师、职教名师、专业带头人18人,入选浙江省“151人才工程”、水利“325拔尖人才工程”等省市级人才50余名。学校立足浙江,依托水利行业,以大土木类专业为主体,以水利水电、建筑艺术类专业为特色,相关专业协调发展,培养生产、建设、管理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现有水利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经济与信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基础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与基础教学部合署办公)、继续教育学院(浙江省水利水电干部学校)等8个教学单位,开设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环境艺术设计、金融科技应用等24个专业。学校不断深化内涵建设,按照国家对职业教育提出的最新要求落实各项办学举措,教学科研水平不断提升,现有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2个,全国高职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2个,浙江省高职高水平专业群2个,浙江省高职高专院校优势、特色建设专业项目10个,全国优质水利专业、骨干专业、示范专业及全国水利职业教育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11个。建有国家及省级精品课程、国家专业教学资源库课程32门,国家规划教材、水利行业规划教材、省部级重点教材、优秀教材、新形态教材等53种,获省部级教学成果奖10项。学校注重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建有21个校内实训基地、358个联系紧密的校外实习基地,与南浔区政府合作共建产教融合基地;作为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设有现代学徒制学院“大禹学院”,积极开展“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作为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设有无人机驾驶、建筑信息模型(BIM)等17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级点,32个证书参与试点;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水利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为行业培训考证提供服务。学校具备招收外国留学生资格,与美国、澳大利亚、韩国、泰国、中国台湾地区等的10余所国(境)外院校签订了合作协议,与美国圣马丁大学开展水利工程专业合作办学,与美国贝茨学院开展机电一体化专业合作办学;作为国际小水电联合会会员单位,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开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水电技术类专业培训。学校于2008年获“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2011年被评为全国水利职业教育先进集体,2014年被省人社厅认定为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2016年被水利部确定为全国水利行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2021年入选全国水利人才培养基地。学校不断深化文明校园建设,“扬伟人精神、树厚德之人”的“伟人文化”和“承大禹之志、传治水文化”的“治水文化”两大核心文化建设成效显著,涵养校园文化精神,引领学院和谐发展。展望未来,学校将进一步解放思想、凝心聚力,抢抓机遇、开拓创新,推进各项事业新一轮跨越式发展,为建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而努力奋斗。
  • 学校简介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2003年,学校的前身是宁波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是一所面向现代服务业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应用型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1992年,邵逸夫先生捐资兴建原宁波师范学院“逸夫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是浙江省最早开展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机构之一。1996年,原宁波大学、原宁波师范学院、原浙江水产学院宁波分院合并组建新的宁波大学,设立宁波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2000年,原国家海洋局宁波海洋学校、原国家林业局宁波林业学校并入宁波大学,原宁波林业学校专业、人员和原宁波海洋学校部分专业、人员划归职教学院。2003年,省政府批准在宁波大学职教学院的基础上组建为独立建制的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办学起步早,办学起点高,自诞生起即秉承了宁波大学优良的高等教育传统,又弘扬了原宁波林业学校、原宁波海洋学校两所部属中专的职教办学经验,一路拓荒辟新、发奋图强。截至目前,学校已为社会输送了4000余名职教师资本科毕业生和6万余名高职专科毕业生。学校先后被评为浙江省课堂教学创新校、浙江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校、浙江省高校示范性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校、浙江省示范性职教集团牵头单位、浙江省高职院校教师信息化教学发展中心校、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典型学校、学生发展指数优秀院校和教师发展指数优秀院校等。2020年,学校获批为浙江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附建园林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两个省高水平建设专业群(A类)。2021年,学校荣登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典型学校、学生发展指数优秀院校和教师发展指数优秀院校榜单。学校本部校区地处宁波鄞州高教园区,新建奉化校区位于奉化城西文化教育园区。学校下设商学院、信息与智能工程学院、艺术学院、旅游学院、国际学院、景观生态学院、财会金融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8个二级学院及基础课教学部。学校现有教职工550余人,全日制专科在校生1万余人。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把师生发展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着力营造全员服务教学、服务师生发展的良好氛围。学校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各个部门通力合作的思想政治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学生指导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出彩人生、校园起步”——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的人才培养模式》《出了校门就是“金牌员工”——宁城院打造职业素养培育新模式》和《打造“八位一体”人才培养模式 为高职扩招护航》入选教育部提质培优增值赋能典型案例。学校以责任文化为引领,构建了“三课堂联动”的职业素质培养体系,搭建了“三元立体”的职业素质实践平台,建立了“三融三全”的职业素质培养机制,培养具有责任意识、诚信品质、交流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等职业素质的“金牌员工”。学校按照“四严”要求、“四精”标准,着力实现“四名”目标,全力建设浙江省重要的现代服务业高素质技术技能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打造特色鲜明的高职名校。学校设有30个高职专科专业。现有中央财政支持专业2个,国家骨干专业5个,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3个,国家1+X证书制度试点专业26个,省级优势专业5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中外合作示范专业1个,市级品牌、特色、重点等专业12个,国家专业教学资源库1个(联合主持),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4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2个,国家级校企合作示范基地1个,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7个,省级职业院校实习实训基地1个,已成为宁波、浙江乃至长三角地区现代服务业高素质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学校主动顺应教学现代化发展需求,加强学校数字校园建设,提升智慧教学环境,加强智慧治理,成为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深入推进“互联网+教学”,创新“以学为中心”新型教学模式,重构现代化教学生态。学校“互联网+教学”成绩斐然,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已有49门课程在爱课程、学堂在线等全国性平台开课,受益面110余万人次,被200多所院校引用;12门课程登陆“学习强国”;6门课程入选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全国高职院校第一;17门课程被认定为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全省领先。2012年以来,在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比赛中共获奖21项,全省名列前茅。学校成为省课堂教学创新校、省高职院校教师教学信息化教学发展中心、省高职院校教师教学能力比赛承办校和组委会秘书处、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宁波市高校慕课联盟理事长单位。学校积极开展“分类培养”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坚持“分层教学、尊重选择、多样成才”的人才培养理念,让学生在技师型、复合型、国际化型、创业创新型、升本型等不同类型中选择性成才。2021届毕业生中,升本型占28.57%、技师型24.85%、复合型12.08%、国际化型10.86%、创业型0.82%以上,达到提升型分类培养目标的毕业生超过毕业生总数的78%,累计受益学生近6届共达11067人。学校紧紧围绕宁波市支柱产业发展,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科技保证。2017年,学校成立“全国现代服务业职教集团浙江分部”暨“宁波市现代服务业职教集团”。学校充分发挥7个产学研联盟、4个产业学院、6个政校或校企共建研究所、2个行业指导委员会的建设成果,着力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应用型人才,在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作出了积极贡献,入选全国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培育单位。学校积极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率先成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国际化综合水平全省领先。自2011年开始,学校与澳大利亚西悉尼TAFE学院合作成立了浙江省首个非独立法人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宁波TAFE学院,至今已有1800余名学生获得中澳双文凭,获得率达96%以上,108名教师获澳大利亚TAE职业课程授课资质和德国ADA执教能力认证证书。学校分别与泰国暹罗技术学院、黑山亚得里亚大学共建丝路工匠学院及黑山语语言文化中心,在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开展“一带一路”线上教学,实现学校优质职业教育资源的输出。面向国(境)外人员和来华留学生培训的“旅游职业技能培训”与“中泰丝路工匠学院职业技能提升”两个项目获教育部“丝路1+1”教育援外项目,于2021年顺利完成验收。
  • 西湖大学杭州市西湖区
    学校简介西湖大学是一所社会力量举办、国家重点支持的新型高等学校,前身为浙江西湖高等研究院,由施一公、陈十一、潘建伟、饶毅、钱颖一等发起创办,于2018年2月14日正式获教育部批准设立,举办方是杭州市西湖教育基金会,首任校长由施一公教授担任。学校按照“高起点、小而精、研究型”的办学定位,致力于集聚一流师资、打造一流学科、培育一流人才、产出一流成果,努力为国家科教兴国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作出突出贡献。
  • 宁波财经学院宁波市海曙区
    学校简介宁波财经学院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浙江省宁波市,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经、管、工、文、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学校始建于2001年,2008年获批为普通本科高校,2015年成为浙江省首批应用型本科建设试点示范高校,2018年由原校名“宁波大红鹰学院”更名为“宁波财经学院”。学校现有本部校区、杭州湾校区、象山校区等3个校区,占地面积1700余亩,建筑面积78万平方米;设有国际经济贸易学院、金融与信息学院、工商管理学院、财富管理学院、数字技术与工程学院、人文学院、艺术设计学院、象山影视学院、基础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公共文体部等教学单位,42个本科专业,全日制本科在校生近2万人;拥有教职工千余人,其中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占比89.12%,副高及以上教师占比34%,双师双能型教师占比48.3%,省151人才、省高校领军人才、省级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省教学名师、市领军拔尖人才等高层次人才近百人。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2门、省一流学科3个、市重点学科4个。近三年,获批省部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107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2项。现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省级新兴特色、优势重点专业20个。近五年,立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64项,获得省、市教学成果奖22项,在校生获国家级各类竞赛奖项1700余项;学校获评“全国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学校基于区域经济社会及新产业、新业态发展需求,在“双创”价值引领下,深化产教融合,持续开展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系列改革。与企业共建共管大宗商品商学院、长城商学院等7个特色产业学院,构建形成“双院制”协同育人模式。在全国同类高校率先成立校企融合的实体创业学院,领先设立创业管理本科专业,构建多层次创业教育体系,形成专创融合应用型人才培养格局;与高新技术企业合作打造智慧学习新空间,持续推进课堂教学创新改革,深化课程内涵建设,实施基于课程标准的课堂教学智能监测,促进教学有效度提升;实施全员全程导师制,所有年级学生组成卷轴式纵向学业成长班,多元导师团队助力学生学业成长;实施卓越人才成长激励计划,设置个性化培养方案及荣誉学位,助飞优秀学生发展。学校不断凝练学科发展方向,打造高水平学科平台,积极通过学科交叉融合和产学研协同创新,为行业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和智力支持;面向区域中小企业及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围绕大宗商品流通、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家族财富管理、金融大数据技术、文物保护与文物遗产、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文化传播与视觉系统设计、影视制作与影视产业管理等研究领域,着力打造优势、特色学科。学校与国(境)外50余所高校及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校际交流与合作关系;与美国北亚利桑那大学、美国伊利诺伊州立大学、美国阿肯色大学史密斯堡分校、韩国东西大学、英国南威尔士大学等高校合作举办各类学分互认项目;与斯洛伐克布拉迪斯拉发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共建“中国-斯洛伐克丝路学院”、“斯洛伐克教育科研中心”;与中东欧合作高校、机构共建“宁波-中东欧大学生影视联盟”;每年有数百名师生参与国(境)外交流生、交换生项目以及进修与访学活动。面对新时代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机遇与挑战,学校将继续坚持“致良知、育实才、立善业”的办学理念,坚守“成为中小企业发展的首选大学”的办学理想,秉承“自信、专注”校训,持续深化内涵建设,力争早日建设成为国内领先、有改革创新示范价值、特色鲜明的民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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