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路高考 —— 智能推荐 一键填报
智能推荐 一键填报
首页高考资讯
内蒙古: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实施办法
2014-12-19 作者:学路网
高考专业1V1咨询,助力报考,赢在起跑线

内蒙古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对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报考类别、兼报原则和准考证与通知单的发放

(一)报考类别

我区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分为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其他艺术类4类。包含的报考类别为;

美术类:汉授美术(文)、蒙授美术(文)、汉授美术(理)、蒙授美术(理)、高职对口招生美工设计类;

音乐类:汉授音乐(文)、蒙授音乐(文)、汉授音乐(理)、蒙授音乐(理);

编导类:汉授编导(文)、汉授编导(理);

其他艺术类:汉授其他艺术(文)、蒙授其他艺术(文)、汉授其他艺术(理)、蒙授其他艺术(理)。

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包含的本科专业一览表

类 别          
  美术类  美术学、绘画、雕塑、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中国画、动画
  音乐类  音乐表演、音乐学
  编导类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
  其   他   艺   术   类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艺术史论、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表演、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录音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书法学、艺术与科技、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音乐学(空中乘务)、音乐表演(空中乘务)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只能在上述类别中选择其中一个报考类别,不得跨类报名。考生可参照上表所列专业,结合有关高校对本人拟报专业所明确的专业统考要求,选择适合的类别报考。表中未包含的本科专业一律不得按艺术类招生。

报考美术类(含美工设计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美术类专业全区统考。报考音乐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音乐类专业全区统考。报考编导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编导类专业全区统考。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的考生在统考合格基础上可以参加校考。报考其他艺术类的考生既可参加联考,也可参加校考,还可以两者兼选。

(二)兼报原则

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考生如取得其他艺术类专业考试联考或校考合格成绩,可兼报相应院校其他艺术类招生专业;其他艺术类考生不能兼报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三个类别之间不能互相兼报。

填报志愿时,报考蒙授艺术的考生可兼报取得相应汉授艺术专业合格成绩的汉授艺术专业;报考蒙授艺术(文)的考生可以兼报蒙授文科或普通文科;报考蒙授艺术(理)的考生可以兼报蒙授理科或普通理科;报考汉授艺术(文)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文科;报考汉授艺术(理)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理科。

(三)《专业考试准考证》和《专业统考考试通知单》发放

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为已报名的艺术类考生发放《专业考试准考证》。组织实施艺术类专业统考的主考院校在考前为考生发放《专业统考考试通知单》,具体发放时间届时咨询相关高校。

参加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可于考前登陆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nm.zsks.cn,下同)查询本人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安排,统考时需持《专业统考考试通知单》;若参加校考,须持《专业考试准考证》。报考其他艺术类的考生,持《专业考试准考证》参加相应的专业联考或校考。

考生参加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和校考,均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

二、考试的组织和实施

(一)组织管理原则

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工作在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安全”的原则,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牵头并委托部分院校(以下简称主考院校)承担考试的相关考务工作,同时组建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评委信息库和艺术类专业统考笔试、面试试题库。

艺术类专业统考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进行,笔试科目全区统一命题,闭卷考试,实行网上阅卷;面试科目由多名评委现场独立评分,评分系统去掉最高分及最低分后取平均成绩作为考生面试成绩。

艺术类专业统考面试各科目考试均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实行全封闭管理,对考试过程实时视频监控,并实施“五个随机”,即:随机编排考生考试时间;随机抽取考生考试考场;随机抽取考生考试顺序号;随机抽取试题;随机确定每场考试评委并定期轮换。同时,面试过程中对每一个考生考试内容全程录像。

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成绩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经批准的院校组织的校考;艺术类专业统考高职(专科)成绩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经批准的高职(专科)专业校考。

2015年我区不向艺术类专业考生发放统考、联考纸质成绩单,统考、联考成绩以及统考、联考本专科合格分数线于2015年2月1日左右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

(二)美术类专业统考安排

美术类专业统考科目为色彩、素描、速写三科,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统考时间为2015年1月18日,其中:色彩8:30—11:30、素描14:00—17:00、速写17:10—17:40。

色彩的考试形式为默写文字材料所描述的内容;素描、速写的考试形式为表现由考场提供的图片或相关材料所规定的内容。

美术类专业统考分别在内蒙古师范大学(呼和浩特市、锡林郭勒盟考生)、集宁师范学院(乌兰察布市考生)、赤峰学院(赤峰市考生)、内蒙古民族大学(通辽市、兴安盟考生)、呼伦贝尔学院(呼伦贝尔市考生)、鄂尔多斯市(鄂尔多斯市考生)、包头师范学院(包头市考生)和河套学院(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考生)八个考点进行。

(三)音乐类专业统考安排

音乐类专业统考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300分。

笔试满分30分,其中:基本乐理10分、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练耳20分、考试形式为通过播放设备播放试题、笔试,定于2015年1月17日9:00-11:00进行。

面试满分270分,其中声乐或器乐240分、视唱30分,定于2015年1月14日-24日进行,其中,声乐考试演唱时间不超过3分钟,考试形式为面试、现场演唱(从考生在考前填报的三首歌曲中随机抽取一首),考场提供钢琴,考生自带钢琴伴奏;器乐考试演奏时间不超过5分钟,考试形式为面试、现场演奏(从考生在考前填报的两首乐曲中随机抽取一首),考场提供钢琴,除钢琴和手风琴外,其他乐器种类考生可自带伴奏人员。声乐和器乐考试均不得使用音像制品,伴奏者须服从主考院校的相关管理。同一考生先进行声乐(或器乐)考试,后进行视唱,中间不间断,不更换评委。

音乐类专业统考分别在内蒙古师范大学(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考生)和内蒙古民族大学(通辽市、赤峰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考生)进行。

(四)编导类专业统考安排

编导类专业统考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300分。

笔试满分200分,其中基本知识测试40分、命题写作60分、影视作品分析100分;考试时间共计180分钟;考试形式为播放影视作品或作品片段后闭卷考试。

面试满分100分,其中编导创意60分,考试时间3分钟;回答考官提问40分,考试时间2分钟。考试形式均为从题库随机抽取试题后口试。

笔试考试时间为2015年1月17日9:00-12:00,面试于2015年1月14日-24日进行,考试地点在内蒙古大学。

(五)其他艺术类专业考试

1.其他艺术类专业(除空中乘务专业)联考由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组织实施。

空中乘务专业联考由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组织实施。评委由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集宁师范学院、中国民航大学、签约公司共同组成。

2.其他艺术类考生既可选择参加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组织的专业联考,也可选择参加校考,还可以两者兼选。

3.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高校(经教育部备案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高校和艺术类专业办学特色明显的高校,下同)其他艺术类专业既可使用联考成绩,也可使用校考成绩。

4.中央部属高校其他艺术类专业,既可使用联考成绩,也可使用校考成绩。

5.区内高校和区外省属高校,凡联考的专业,原则上须使用联考成绩,院校不再组织专业考试;凡未组织联考的专业,可由院校自行组织实施校考。

(六)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专业校考

1.校考范围

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高校、具有艺术学门类硕士学位授权点及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的普通高校,可直接使用自治区相应类别统考成绩,也可在相应类别自治区统考合格基础上组织校考。

其他高校的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专业一律不得在我区及我区以外设点组织校考,统一使用我区相应类别的统考成绩;考生不得在两个及以上考点参加同一院校的校考。

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教育部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面向我区艺术类考生在我区及我区以外设点组织校考。

2.校考时间及地点安排

拟在我区设点进行艺术类校考的院校,须于2015年1月10日前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471-3261906、电子邮件:zgl_94@126.com),经批准后方可在我区指定考点组织校考,否则考生的校考成绩我区一律不予认可。

区外院校在我区设点组织校考的地点为内蒙古师范大学,时间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安排。具体报名、考试的时间、地点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

区外院校在自治区以外设点组织的校考安排,由招生院校为考生提供咨询。

3.校考合格人数的确定

校考合格人数不应超过本校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的4倍。对于报考人数不足招生计划4倍的专业,同样要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适量确定合格考生,淘汰成绩差的考生,不得将全部应试考生均视为合格。区内院校不向考生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区外院校是否向我区考生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由学校自定。专业课考试成绩及是否合格以院校上报并经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的成绩为准。

4.校考成绩的报送

组织校考的各招生院校应于教育部分送各省招生计划后立即将本校校考合格考生名单和考试成绩(网址为核对招生计划网址,届时通知)按规定格式、项目录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数据库。招生院校在录入合格考生校考成绩时必须准确输入考生号、姓名、科类、层次、专业、成绩、是否合格等相关信息,否则录入成绩无效。招生院校各艺术科类校考合格考生人数不得超过该科类使用校考成绩专业计划总数的4倍,否则录入成绩无效。对因招生院校报送的数据不及时、内容不准确以及数据结构不规范等影响考生投档或录取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

未按艺术类报名的考生,如果参加了院校组织的校考,所取得的校考成绩无效,也不允许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

5.校考成绩查询

从2015年5月下旬开始,艺术类考生可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本人校考成绩,也可以发短信“GKYS+考生号”到10628833查询。如果校考成绩有误,考生须速与招生院校联系,由招生院校负责在2015年5月31日前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联系并予以更正,5月31日之后一律不得变更考生艺术类校考成绩。

(七)文化课考试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文化课考试科目及其计分办法按我区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规定执行。

三、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要求

(一)准确制定招生简章和招生章程

招生院校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艺术类专业面向我区的招生简章,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类型、考试科目及说明、专业考试时间、办法及地点、年度招生范围和计划、录取规则、学费标准及其他特殊要求等。招生简章中的内容必须与本校《招生章程》中的相关内容一致,特别是录取规则的表述必须一致。招生简章与《招生章程》中录取规则必须表明艺术类统考成绩、联考成绩或校考成绩在录取中的使用原则以及专业考试成绩与文化课统考成绩在录取投档时所占比例等,且表述必须准确明了、无歧义;由于院校录取规则表述不明或与我区艺术类招生政策不符造成录取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解决。

区内招生院校须在2014年12月30日前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供经院校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的本校艺术类专业面向我区的招生简章,其中录取规则部分须经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备案。经审核备案后区内招生院校的艺术类招生简章方可向社会公布。拟在我区招收艺术类考生的区外院校须将经院校主管部门审批的招生简章以适当方式及时向我区考生进行宣传。

(二)严格限定按艺术类招生的专业

各招生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编制要严格按照教育部招生计划管理规定执行。美术类、音乐类和编导类包含的招生专业以及要求相应的美术类、音乐类或编导类专业考试成绩的专业,根据招生情况须列在美术类、音乐类或编导类;不包含在美术类、音乐类或编导类的招生专业以及不要求相应的美术类、音乐类或编导类专业考试成绩的专业根据招生情况须列在其他艺术类。艺术类专业根据招生情况可列在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或其他艺术类之一,不可同时列在多个艺术类别内。我区公布艺术类招生专业计划不区分文理科,文、理科艺术类考生皆可报考。

有关高校若对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可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非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有艺术专业考试要求,须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艺术考试科类,高考文化课分数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

在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及校考中被认定为作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各有关院校要将艺术类专业考试中查实的违规考生整理汇总后上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以便按规定对违规考生予以处理。所有违规考生的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四)大力清理艺考培训活动

严禁工作人员、教职工尤其专业教师,单独、联合或委托举办高考艺术类应试培训、推广活动,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为各艺术类应试培训机构提供场所或设施,对上述行为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并对相关领导予以责任追究。对在艺术类专业考试中违规的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四、其他

本实施办法未尽事宜,按我区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其他相关文件执行。

本实施办法解释权归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热门院校

  • 学校简介 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成立于1991年,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证书资格的的全日制普通高校。  学院是内蒙古自治区“先进办学单位”、“就业先进单位”、“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教育部示范性实训基地”,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 普通话水平测试站、数字视频DV策划师命题考试机构、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内蒙古考试培训中心、国家大学毕业生创业培训基地。 学院目前设有医学技术系、教育系、汽车工程系、建筑工程系、经济管理系、艺术传媒系、继续教育部、培训中心、附属内蒙古轻工职业技术学校等教学机构,配备有与专业对应的医学基础实训室、基础护理实训室、内外科护理实训室、急救及妇儿护理实训室、社会老年康复实训室、幼教模拟教室、声乐演唱教室、数码钢琴教室、机械琴房、舞蹈排练厅、汽车及机电实训车间、汽车营销模拟实训室、数字媒体演播厅、采编室、数字媒体编辑机房、会计实训室、电子电工实训室等先进的教学实训场所。  学院坚持 “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谋发展”的办学理念,以培养“适应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高技能型专门人才”为目标。实行“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 经过20多年发展,现已成为一所以高职教育为主,涵盖中职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的多层次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现有在校生三千余名,设置高职及中职热门专业24个。
  • 内蒙古艺术学院呼和浩特市
    学校简介内蒙古艺术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57年的全国重点艺术中专—内蒙古艺术学校。1957年,在时任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局党组书记布赫同志的亲自倡导下,成立了内蒙古艺术学校,开启了内蒙古民族艺术教育事业的崭新篇章。20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艺术人才的需要,自治区政府提请国家教委批准成立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1987年3月27日,国家教委下发(87)教计字067号文件,批准建立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内蒙古艺术学校作为艺术学院的中专部仍然保留。1994年,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开始招收本科学生。2001年底,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与内蒙古大学实现实质性合并。学院的建设发展仍然延续相对独立的运行机制,在人、财、物、办学等方面独立运行,形成了完备的建设体系。合并以来,在内蒙古大学“211工程”、省部共建高校计划、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计划等建设发展过程中,学院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特别是学位点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快的发展,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2004年,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开始培养硕士研究生。2012年,自治区人民政府鉴于艺术学院的发展实际,根据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文化强区建设对人才培养、繁荣发展民族文化的需要,决定报请教育部批准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独立设置为内蒙古艺术学院。2015年4月,教育部发文《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内蒙古艺术学院的函》(教发函〔2015〕72号),教育部“同意在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资源)基础上建立内蒙古艺术学院”。2015年8月,自治区政府发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内蒙古艺术学院和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发〔2015〕90号),正式批准独立设置内蒙古艺术学院。2017年1月,自治区党委任命首届校领导班子。2017年12月,完成校内机构设置和干部聘任工作。 办学特色 自建校以来,依托自治区丰富的民族艺术资源和深厚的文化积淀,形成了扎根内蒙古、传承发展民族优秀传统艺术与文化的鲜明办学特色,累计为内蒙古自治区及部分省市区培养了5万多名各级各类艺术人才。这些毕业生活跃在国内外文化艺术领域,许多人已成为艺术院团、广播电影电视部门的业务骨干,有的在国内外艺术领域产生了较大影响,如作曲家阿拉腾奥勒、歌唱家德德玛、拉苏荣、腾格尔,民乐演奏家李镇,指挥家娅伦格日勒,作曲家兼音乐制作人三宝,舞蹈家敖德木勒、敖登格日勒、康绍辉,电影演员萨仁高娃,影视导演康洪雷等。为了保护传承优秀传统文化艺术, 特别是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学校推行民族民间艺术进专业、进课程、进教材,开设了长调、呼麦、马头琴世界“三大”非遗以及蒙古舞、蒙古族民歌等专业方向,设立民族音乐传承班,建立“蒙古族青年合唱艺术人才培养基地”(简称“合唱基地班”),引进了“安达组合”,成立“安达民族音乐传承创新与传播中心”,开设了“安达班”、乌兰牧骑班等,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可复制的具有民族艺术传承创新传播功能的民族人才培养模式。在舞蹈教学方面,建立了蒙古族舞蹈教学实践框架,总结出基础练习、技术技巧、传统舞蹈表演组合及教学剧目等有机结合的蒙古族舞蹈教学体系,在蒙古舞教学研究、艺术创演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教学单位及学科专业 现有音乐学院、舞蹈学院、影视戏剧学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新媒体学院、文化艺术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教学部、附属中等艺术学校10个教学单位,在校生总数5000余人。学科专业设置以艺术学门类为主,涵盖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5个一级学科,文化产业管理1个二级学科。现有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艺术学理论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授权点。现有26个本科专业,其中,舞蹈表演、音乐表演、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绘画5个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音乐学专业获批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音乐表演)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蒙古舞)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蒙古舞)1门;自治区重点培育学科1个,自治区级品牌专业10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17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6门,自治区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8门。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自治区级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获自治区级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获自治区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 1个,课程思政教学示范课程1门。获自治区级新文科研究与改革立项项目3个。现有自治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现已列为自治区6个重点提升基地之一),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草原丝路音乐文化研究与传播基地)。先后获批建立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北方草原音乐文化研究与传承基地”、文化与旅游部外联局“中国—东欧国家民族艺术传承交流中心”、中国文联首批“中国文艺评论基地”、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与凤凰卫视集团•凤凰教育联合实施的“高校数字媒体产教融合创新应用基地”;获批建立了内蒙古动漫产业研发与人才培养基地、蒙古族青年合唱艺术人才培养基地、内蒙古皮革艺术产业化项目示范基地、安达民族音乐传承创新与传播中心、自治区级工业设计中心、蒙古族服装造型与工艺实践教学示范中心(自治区级重点实践教学示范基地)等教学实践与人才培养基地,获批组建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产业创新人才团队3个。教师主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70年内蒙古艺术创作研究》等国家级重点项目对自治区艺术研究具有重要理论贡献。2020年,学校被教育部认定为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学校学报获评“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A-)”。师资队伍目前在编教职工609人,硕士及以上学位410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214人,专任教师442人。其中,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人,国家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人,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人,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6人,“全国教材建设先进个人” 1人,自治区“杰出人才”奖1人,自治区“草原英才”培养人选10人,自治区文学艺术突出贡献奖 3人,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5人,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二层次人选2人,自治区“草原英才”创新团队带头人5人,自治区级“四个一批”人才1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5人。对外交流多年来,与国内外艺术院校、团体以及知名专家学者之间有着广泛的联系和交往。先后与美国佛蒙特大学、美国佛蒙特艺术中心、美国伊利诺大学、丹麦皇家美术学院、蒙古国文化艺术大学、蒙古国音乐舞蹈学院、蒙古国国立科技大学、泰国格乐大学、韩国启明大学签订了校际合作协议,与美国肯塔基大学签署了2+2、3+1合作办学协议,并举办了中美“马文化周”、“文化艺术活动周”活动等。与泰国格乐大学开展博士、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合作。连续10多年举办了“中美东方之旅”艺术交流活动,多次参与中俄艺术联盟、中国东盟学校艺术联盟艺术交流活动,并多次应邀组团前往美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西班牙、瑞典、丹麦、德国等国家和港澳台地区进行访问演出或举办作品展览,为扩大民族文化和内蒙古自治区的国际影响力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 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巴彦淖尔市磴口县
    学校简介 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成立于2010年,是经内蒙古人民政府批准(内政字【2010】248号)教育部备案(教发函【2012】70号)。全国招生,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证书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设立在首府之外的西部高等美术学院。创始人孟保和教授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教育管理双博士、特级教师、著名画家。我院是一所具有3年制大专学历教育、(3+2)五年制大专学历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成人继续教育、短期培训为一体的专业性极强的高等美术职业院校。学院现开设艺术设计、学前教育、护理、现代商务、空乘与高铁管理、继续教育等五大学院24个专业;开设五年制高职(3+2)12个专业(方向);另有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附设中职。我院现有2000余学生,200余名教师。  学院新校区建设于2016年启动,市政府无偿给我院划拨325宙土地,项目总投资29800万元,规划建筑面积9.96万平方米,新校区地址在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双河新区三封路甲一号,毗邻河套学院新校区,形成集群发展、资源共享的大格局,建筑风格为汉唐风格。建设规模为学生5000人,教职工500人。  我院以“没有围墙的大学”作为创新发展的根本思路。打造“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现代化教育教学环境。学院没有专门的图书馆,但学校本身就是最大的图书馆,图书分布在教学楼、宿舍楼、餐厅等地,都备有图书,并对社会开放。学院教室独具一格,除了封闭式教室,还有开放式、半开放式教室,以智慧化校园为基础,开展各项教学、科研、实践与管理工作,为现代化教育创新情境。我院核心竞争力在于创新,创新贯穿于学院各项工作中,这也体现了双河区“教育、文化、旅游、展示”四大功能规划以及公益性服务的规划理念,力争把学院打造为“城市智慧的心脏,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动力源,先进文化的引领者”。  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办学定位是:“国际视野·中国特色·世界招生·服务祖国”,即使是普通的孩子,只要教育得法,也会成为不平凡的人办学定位:国际视眼、中国特色、世界招生、服务祖国。校训:立德树人、固本铸魂。办学特色是“以学生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学院在短短几年时间里,报考学生人数成倍递增,毕业生被用人单位抢聘一空,连续几年毕业生就业、创业率合计达100%。平均年薪6万元以上,首届毕业生年薪最高已达到40万元以上。2017年毕业生创就业再创新高,月薪最者达万元。
  • 学校简介包头医学院成立于1958年,在如歌岁月中,一代代包医人秉承“团结、敬业、求实、创新”的校训,同心致远、聚力前行,以热血丹心为国家育医学人才,在祖国边疆播撒卫生健康的希望。作为新中国在边疆民族地区较早建立的一所普通本科高等医学院校,包头医学院在建校当年即招收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生。1959年和1961年,包头市卫生学校和内蒙古卫生干部进修学院先后并入包头医学院。1965年,改为包头医学专科学校。1978年,教育部批准恢复包头医学院。2003年6月,教育部决定包头医学院与包头钢铁学院、包头师范学院合并组建内蒙古科技大学,2005年2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内蒙古科技大学分为三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办学实体,学校冠名为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学校坐落于有着“草原钢城”“稀土之都”美誉的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现有东河、青山两个校区。学校占地面积7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0.15万平方米。经过6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现已形成全日制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和职业教育多层次办学格局和以医学为主,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管理学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1997年通过原国家教委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08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2017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20年通过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护理学院、医学技术与麻醉学院、口腔医学院、药学院、中医学院、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运动康复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全科医学院、国际交流学院、卫生健康学院等16个学院;设临床医学部,统筹协调10个临床医学院和1个精神卫生学院临床教育教学工作。学校有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32所,其中2所为直属附属医院,社区卫生实践基地11个。有预防医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31个、药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7个、法医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11个,还有其他专业实践教学基地31个。学校面向1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各级各类学生近13000名。开设24个本科专业,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个,自治区一流专业建设点8个。有自治区级品牌专业5个,自治区级重点建设专业2个。预防医学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教育部首批地方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学校自1980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6年获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现有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生物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临床医学、公共卫生、药学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校以学科建设为龙头,教学科研并重,突出内涵式发展。现有国家临床医学重点专科1个,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先学科5个、重点学科4个,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重点学科4个、重点培育学科2个。建有内蒙古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4个,自治区医疗卫生重点实验室2个,自治区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重点(培育)实验室1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2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个,自治区转化医学协同创新中心1个,校级研究所(室)30个。十三五期间,学校共获批科研项目1463项,其中国家级67项目、自治区级417项;科研项目经费总额达7770余万元;获批横向科研项目40余项,经费160余万元。发表学术论文2745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507篇,被SCI等收录的高水平论文284篇(SCI收录257篇),出版专著131部。获自治区级自然科学一等奖1项,华夏医学科技奖二等奖1项;获自治区级自然科学和科技进步二、三等奖共计18项,中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1项;获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6项,包头市科技进步奖7项、包头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9项;获得发明专利20项,实用新型专利99项。2021年获批纵向科研课题388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0项,自治区级课题248项。获得和投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资助合同经费总额3052.64万元。获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二等奖、三等奖各一项,包头市第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2项,第七届“中华护理学会科技奖”三等奖1项。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875人,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410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254人。博士研究生导师14名,硕士研究生导师503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0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青年专家1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1人。内蒙古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15人,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3人,内蒙古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选30人,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英才”个人23人、团队8个,青年创新创业人才6人,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1人,内蒙古自治区“111”人才工程1人。享受包头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人,包头市拔尖人才6人,包头市“鹿城英才”工程创新创业团队2个、创新创业人才17人、领军人才1人、常规个人6人、专项推选个人2人,包头市青年创新创业人才4人,包头市“5512工程”创新团队8个、领军人才25人、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启动支持计划2人。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12人、教坛新秀奖获得者10人,内蒙古自治区级教学团队12个。学校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近年来先后与蒙古国国立医科大学、俄罗斯普里沃尔茨基研究型医科大学、俄罗斯下诺夫哥罗德医学院、泰国格乐大学、奥地利格拉茨大学中草药联合研究中心、南京医科大学、东河区政府及中软国际有限公司等国内外高校、地方政府和科研机构建立交流合作关系。学校环境优美,人文气息浓厚。波光粼粼的井坪湖、阐释生命真谛的生命园、培育职业精神的南丁格尔园、集观赏性与教育性为一体的药用植物园和造型各异的主题雕塑,以及见证学校60多年发展历史的梧桐树,无不展现着“尊重生命,关爱生命”的医学人文魅力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医者情怀。学校2011年被评为自治区级文明单位,2019年被评为自治区级文明校园。学校文化底蕴深厚,杰出校友人才辈出。建校以来,广大教师和校友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进步作出重要贡献。秦文斌教授在国内首次发现血红蛋白A2现象,在国际上被称为“秦氏现象”,于1978年出席全国科学大会荣获先进科技工作者奖。以中国工程院院士董尔丹、高长青为代表的优秀校友,赢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赞誉。在7万余名毕业生中有科技工作者,有卫生健康行业的领军人才,也有商界精英,但更多地是扎根祖国大地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为守护人民生命健康默默奉献的基层医务工作者,他们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进步做出了应有的贡献。青春的包医正以昂扬的姿态在高质量发展的大道上阔步前行。学校将始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师资队伍建设为关键,以提升科学研究水平为重点,突出“临床与公卫融通、中医与西医结合、现代医药与传统医药并举”的办学特色,全面提高学校综合实力,努力建成区域性一流高等医学院校和高水平的区域性医疗、研究中心,继续描绘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新画卷,谱写新时代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新篇章。
  • 内蒙古师范大学呼和浩特市
    学校简介内蒙古师范大学(前身内蒙古师范学院)是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在边疆民族地区最早建立的高等学校,自治区重点大学,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支持院校,教育部“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学校。1951年11月2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于1952年在乌兰浩特市建设内蒙古师范学院并招生。1954年8月,学校西迁至呼和浩特市,与1953年8月由张家口师专和绥远师专合并而成的内蒙古师范专科学校合并,成为新的内蒙古师范学院。1978年,学校开始招收研究生。1982年更名为“内蒙古师范大学”,被列为自治区重点高校。2000年,内蒙古教育学院并入学校。2006年,学校获批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经过几代人的艰苦创业、实践探索,现已成为自治区培养基础教育师资的重要基地,是自治区基础教育师资培养中心、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研究中心。学校有赛罕校区和盛乐校区,占地总面积222.8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9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34.8亿余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7.2亿余元。馆藏图书276万余册,电子图书、电子期刊233万余册。学校下设20个党政管理机构,26个教学机构,3个合作办学学院,4所附属学校(含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第二中学、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第二学校)。现有教职工2166人(不含合作办学),其中专任教师1355人,具有博士学位专任教师618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6.3%,具有正高级职称专任教师228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16.8%,具有副高级职称专任教师445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2.8%;有博士生导师70人、硕士生导师1202人,有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23人,国家和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5人。2002年至今,入选及引进国家“长江学者”1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万人计划”、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166人(次)、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9人,获自治区“草原英才”项目资助68人(次)、团队12个。学校有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29548人,硕士、博士研究生4719人,各类成人教育学生567人,各类留学生593人,形成了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开设97个本科专业(其中普通师范专业24个,职业教育师范专业20个,2021年招生专业71个),涵盖10大学科门类。学校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有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自治区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自治区级品牌专业32个,自治区重点建设专业4个。有自治区精品课程78门,自治区级教学团队17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0个。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5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2个。有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地区本科人才培养重点研究基地1个,自治区重点学科和重点培育学科18个。建有国家级现代产业学院1个。学校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硕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27个,硕士专业学位11种;具有硕士研究生免试推荐入学资格。学校拥有省部级科研平台53个,其中,国家民委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3个,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4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1个,内蒙古自治区应用数学研究中心1个,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实验室7个,内蒙古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内蒙古自治区院士专家工作站3个,自治区众创空间1个,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含培育)14个,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含培育)5个,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2个,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工程研究中心1个,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4个,内蒙古自治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2个,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1个。建校70年来,学校秉承“献身、求实、团结、奋进”的校训,已培养输送各类毕业生28万余人。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蒙古、俄罗斯、日本、韩国、马来西亚、美国、英国、德国、法国、荷兰、加拿大、澳大利亚等20几个国家及80余个国内知名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地方政府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2009年,学校被批准为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学校先后聘请包括7位两院院士和5位学部委员在内的近500位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任学校学术顾问、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学校正以“兴国必先强师”的使命担当,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力以赴推进学校内涵式高质量发展,为把学校建设成为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一流综合性师范大学而不懈努力。

智能报考

省份
分数
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