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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3-10-24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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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教学〔2023〕31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有关本科高校,各高职院校,省属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23〕8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教学〔2019〕35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4年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分类招考”)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下列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教育部、省招委会及省教育厅招生考试有关管理规定,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同时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我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其中,高中阶段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以下简称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2.因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下同)属于工作调动、人才引进、库区移民、驻闽部队现役军人(含文职人员),报考人员户籍于报名前迁入我省。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3.因投靠父母一方,报考人员户籍于报名前迁入我省,同时被投靠人须具有我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被投靠人虽具有我省户籍但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不在我省的,按第4项规定执行。

4.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我省的应届毕业生,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3年(时间截止至2024年7月1日,下同),同时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

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我省,持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持省外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其户籍迁入我省且高中阶段学校毕业均须满3年;同等学力人员,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3年且初中学校毕业(含结业)须满6年。

5.具有我省户籍的人员,但不符合以上第1项至第4项条件之一的,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

6.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我省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其中,报考面向中等职业学校(简称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毕业生本科批次的,其父母一方须有近三年在我省按国家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等可证明其在我省从业经历的记录。

7.在我省定居、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经历并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国侨民。

8.在大陆获得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毕业证书的台商子女。

9.符合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社会人员。

(二)下列人员不得申请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含“五年制”高职教育学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含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6.不符合我省高职分类招考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其他事项

报名后至2024年7月1日前,将户籍迁出我省或将高中阶段学校学籍转出我省的,视为自行放弃我省高职分类招考的考试和录取资格。

二、考生类别和报考科类

(一)考生类别

考生类别分为中职学校类、普通高中类和特殊群体类等3类。报考中职学校类的考生为中职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普通高中类的考生为普通高中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报考特殊群体类的考生为在我省安置的退役士兵,以及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群体人员。

(二)报考科类

1.中职学校类报考人员应按照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职学考)专业基础知识考试课程选择对应的报考科类(详见附件)。报考人员选择的报考科类如与其参加的中职学考专业基础知识考试课程对应的报考科类不一致,其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成绩按零分计。

2.普通高中类和特殊群体类的考生不分报考科类。

3.高职分类招考安排的本科招生计划仅面向中职学校类考生。

三、报名办法

我省2024年高职分类招考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含具有免试录取资格人员,下同)于2023年11月4日至11月10日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职分类招考-高职分类招考考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考人员在选择报名现场确认点时,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学籍所在县(市、区)的确认点;本省户籍非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选择户籍所在县(市、区)的指定确认点;随迁子女非应届毕业生应选择原高中阶段学校学籍所在县(市、区)的确认点。

3.除特殊群体类的报考人员,在高职分类招考考生报名系统所使用的证件号码,应与中职(高中)学考系统中的证件号码一致,方可匹配到相应的学考号进行网上报名。

(二)现场确认

1.报名确认点由县(市、区)确定。报名确认点应设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不得设在培训机构(学校)等。各县(市、区)应于网上报名开始前,向社会公布本辖区所有报名确认点的名称、受理范围、地址、咨询电话等信息。

2.报考人员本人须于2023年11月11日至16日,持报名所需材料到所选择的确认点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3.现场确认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供现场核对)外,还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班学籍花名册(须经学籍主管教育或人社行政部门审定并加盖学籍专用章)和实际就读证明(须经报考人员所在学校审定、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2)往届毕业生须提交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同等学力人员须提交初中毕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退役军人须提交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的身份证明材料和退役证(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军官转业证书、军官复员证书)。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须提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的身份证明材料,高素质农民须提交农业农村部门审核的职业界定和身份证明材料。

(4)父母工作调动、人才引进、驻闽部队现役军人(含文职人员)身份报考的人员须提供父母一方的身份证明材料。库区移民身份由当地教育部门协调库区管理部门核查。

(5)投靠父母一方的报考人员须提交被投靠人户口簿和身份证。随迁子女须提交父母一方在闽从业经历证明材料,其中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的由教育部门汇总名单后交由当地人社、税务等部门核查。

(6)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须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台商子女须提交台商及子女台胞证、台湾户籍誊本、台商及子女暂住证、企业营业执照、聘用关系证明和在大陆获得的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毕业证书。

4.各报名确认点要严把报名确认关,逐一核对报考人员的身份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对报考人员基本信息的准确性进行校验。要加强报名数据与学籍数据比对,严格审核报考人员学籍及其实际就读情况。要按规定将随迁子女身份信息在考区进行公示(其中应届毕业生还须在其就读的高中阶段学校同步公示)。严禁应届毕业生冒用同等学力人员或往届生身份报名,严禁冒用随迁子女身份报名,严禁不符合我省高职分类招考报名条件的人员报名。

5.报考人员本人应认真阅读报名确认点打印的《2024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所有信息,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名,他人不得代签。一经签名确认,所有信息不得更改,由于信息错误导致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6.报考人员在《报名表》选择“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的,只能参加高职(专科)批次的录取。

7.报名工作结束后,各报名确认点应及时将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完整归档(一人一档),由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保管备查。

四、考试科目

(一)中职学校类考生

1.依据福建省中职学考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职业技能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使用其在2023年6月参加我省中职学考公共基础知识(德育、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基础知识的合格性、等级性考试成绩。

(二)普通高中类考生

1.依据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择优录取。职业适应性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对于应届毕业生,使用其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不含实践操作)等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非补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3.对于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使用其在2024年1月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不含实践操作)等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4.从外省(区、市)转入我省的考生,需按规定参加我省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不含实践操作)等六门科目合格性考试,其原就读地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仅作为普通高中毕业认定依据。

(三)特殊群体类考生

1.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特殊群体类考生依据福建省统一组织的特殊群体类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并参考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择优录取。

2.特殊群体类考生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两门,依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闽教考〔2021〕1号)中语文、数学考试大纲命题,采用笔试考试,每门成绩满分150分,总分满分为300分。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五、录取时间

录取工作拟安排在2024年4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和录取;未被录取且符合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2024年普通高考补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无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考生原则上由所属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考核材料由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归入考生的报考资料。

(二)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负责考核的学校或单位要向考生报名所在地的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时提供其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七、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信息将作为考生电子档案的组成部分,具体按照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有关要求执行。考生若未按要求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职院校分类招生考试属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报名工作事关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我省的部署要求,制订本辖区报名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统筹协调、增配力量,为报名工作提供必要条件。要加强报名工作各环节的管理,准确把握高职分类招考报名政策和要求,严格把握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切实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要明确工作职责,加强指导监督,严格执行报名资格审查问责制,坚持“谁审核、谁把关、谁负责”原则,各设区市和县(市、区)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对报名工作负有领导责任,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有监督检查责任,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是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经办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二)严格资格审查。各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高中阶段学校要加强对考生准确填报信息的指导,按照我省高职分类招考报名政策,认真对报名考生身份进行严格审核,认真查验考生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籍等证明材料和实际就读情况,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做好考生信息(特别是图像信息应参照证件照片要求)采集、人像比对和校验工作,严格落实“人证一致”核查责任,建立审核人员签字确认制,对考生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各地要专门组织一批熟悉政策、坚持原则、责任心强的在职国家公职人员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不得将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交由非在职国家公职人员承担。报名结束后,各县(市、区)要立即对辖区内所有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全面审查,将考生身份信息、户籍、高中学籍等信息进行比对;各设区市要指定专人对采集的考生有关信息逐县组织定量检查校验,并及时将复查情况上报省教育考试院,严防高中阶段学校非毕业年级、高校在校学生违规报考行为,确保考生信息完整、准确、安全。

(三)强化宣传指导。各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高中阶段学校要以多种形式加强高职分类招考报名的政策宣传与解读,积极通过网上咨询平台、电话、新闻媒体和服务窗口等咨询渠道,对报名对象、时间、地点、办法等考生须知的内容努力做到应知尽知,确保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都能按时报名。要利用报名的时机,对报考人员进行法制教育、诚信教育、警示教育,让其明白考试违规和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照顾对象资格等带来的严重后果,引导自觉如实填报,提供真实证明材料。要坚持以考生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工作人员要通过系统的业务培训,熟练掌握政策,准确解答问题,现场确认点的醒目位置张贴报名政策、现场确认程序、需提交的材料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切实做好考生的报名咨询和指导服务工作。要认真做好信访咨询,密切关注网上舆情,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四)严格监督问责。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于通过非正常户籍学籍迁移、户籍学籍造假、非法获得证明材料、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报考资格的,对为不符合条件的考生违规资格认定、办理报名手续以及未能认真履职造成考生信息泄露的有关人员和单位,要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和追责,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

附件:福建省中职学校学业水平专业基础知识考试课程与报考科类对应表

福建省教育厅

2023年10月23日

附件

福建省中职学校学业水平专业基础知识考试课程与报考科类对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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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简介福州墨尔本理工职业学院由闽江学院与澳大利亚墨尔本理工学院两所公立高校合作举办(办学许可证编号:GOV35AUA03INR20170936N),是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担任省长期间,积极推动与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州友好省州关系的背景下成立的,前身是闽江学院爱恩国际学院,实际已有22年中外合作办学历史。2017年1月,学校获教育部批复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并更名为福州墨尔本理工职业学院,是全国3所高职高专层次独立设置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之一,获评福建省唯一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并入选福建省“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办学思想:遵循时任中共福州市委书记并兼任学校举办方闽江学院前身原闽江职业大学校长期间,习总书记提出的“不求最大,但求最优,但求适应社会需要”的办学思想,中外合作培养国际化应用型人才。办学宗旨:立足福建、融汇中西、注重质量、突出应用。办学定位:建设成为开放型、有特色、高水平的国际化高等职业院校。培养目标:引进借鉴澳洲大学优质教育资源,服务福建、福州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国际化人才的迫切需求,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具有国际同类专业水准的国际化技术技能人才。学校目前开设涵盖电子信息大类、财经商贸大类、旅游大类等多个与国际教育接轨的“新工科”“新商科”专业,引进国际优质教育资源,实行与国际教育接轨的多元化办学模式,引入澳洲百年历史的TAFE教育以及墨尔本理工学院先进的课程体系,结合国内实际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开展副学士学位教育及澳洲专科Diploma教育。达到双方院校毕业条件的学生可获得中澳双证书——福州墨尔本理工职业学院大专毕业证书和澳大利亚墨尔本理工学院副学士学位或澳洲专科(Diploma)证书。学校拥有一支中外教相结合的 “双语双师双能型”师资队伍,实施与国际教育接轨的教学管理,建立内部审查、校外评估、国外监控的多元化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教学符合中国高等教育的要求并接受澳大利亚高等教育质量与标准署(TEQSA) 、澳大利亚技术质量保障局(ASQA)的评估并监督。22年办学,中澳高校协同建立“专科+副学士+学士”纵向贯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学校逐步形成了“一强化、二融合、三培养、四通道”的办学特色,即学生持续三年强化以EAP为核心的福墨英语教育;构建“通专融合”的国际化课程体系;中方、外方和企业三方共育人才;学生培养以就业创业为主,同时也为学生打通国内专升本、出国直升和海外留学的深造途径。学校立足职业教育,充分发挥中外合作办学优势,取得了较为显著的办学成效。尤其是2017年获批成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高校以来,学校进一步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办学水平持续“提质”“增效”。相继获国家级骨干专业及生产性实训基地、省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省产创融合教育实践示范基地、“1+X”证书制度试点等国家级、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和质量工程30余项;获福建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2019—2021年武书连中国高职高专院校排行榜,学校连续三年蝉联毕业生就业质量全国第一,社会声誉进一步提高。学校不断拓展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办学至今已有69所国外大学来校教育交流140批次,交流访问次数457人次;50所国内大学来访交流学习49批次,交流访问次数226人次;构建福墨国际教育联盟,与83所国外大学和海外教育机构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欢迎学生前往继续深造。办学至今,学校已向社会输送毕业生7000多人。通过国际化的培养,专科层次入学的学生得到了跨越式发展。毕业生就业率97%以上,专业对口就业率95%左右,在学校的鼓励、支持与帮助下,多名毕业生成功实现自主创业,实现创业梦想;近四年专升本录取人数占毕业生总数的60%,位居全省高职院校前列;成功帮助1000多名学生前往国外大学继续深造,出国学生中大部分已取得海外硕士学位,获得良好发展。2008级校友许胜民,通过学校国际化的培养,赴澳大利亚继续深造并获得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现在新加坡管理学院开展博士后研究;2014年11月习近平主席访澳期间,我校2001级毕业生现任塔斯马尼亚州中华商会会长的徐哲受邀参加国宴。目前,学校已成为福建省合作办学规模最大、成建制赴海外深造学生数最多的中外合作院校。在22年中外合作办学基础上,学校将坚守职业教育的初心,持续引进国外先进职业教育资源,探索构建新时代职业教育体系,努力成为国际化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高地,努力建成开放型、有特色、高水平的国际化高等职业院校。
  • 学校简介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福州市,前身是创办于1980年5月的福建医药学校,是一所隶属福建省教育厅,以培养生物医药、健康食品、康复养护、医学技术、健康管理高级技术技能人才为主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现有洪山桥和铜盘2个校区。学校是中国医药教育协会中医药技术传承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全国食药行指委技能竞赛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是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1+X”老年照护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学校,是“金陵康复医学教育联盟”成员,是全国中医药保健服务国家标准研发及专业人才培训基地。人才培养学校下设7个教学系(院、部),设有23个高职专业,涉及生物与化工、食品药品与粮食、医药卫生、公共管理与服务等四个大类,其中教育部骨干专业3个、教育部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1个、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1个、中央财政支持项目专业2个、省级精品专业1个、省级示范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群1个,省级示范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近年来,学校主持制定国家专业教学标准4个、职业工种标准5个,参与16门全国高职高专院校药学类食品药品类专业“十三五”规划教材编制工作,承担教育部中药学、药剂、药品经营与管理技术、中小企业创业经营等专业课程资源库建设。近三年来,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职教赛道)银奖1项,省赛一等奖9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14项,全国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5项、二等奖9次、三等奖5次;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其中,“化学实验室技术”获得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中国赛区第二名,为福建省历史最好成绩。各类在校生5000多人。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就业率长期保持在98%以上。师资队伍学校现有教职员工258人,其中专任教师158人。校外兼职、兼课教师88人,客座教授、研究员30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80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0.63%。“双师型”教师72人,占专业课、专业基础课专任教师总数的71%。高级职称48人,占职称结构的30.38%;中级68人,占43.04%;初级职称42人,占26.58%。45岁以下专任青年教师128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有100人,占78.13%。现有全国优秀教师1人、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5人、全国食药行指委委员2人、省医药行业行指委委员1人、省食品安全专家6人、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专家12人、省GSP认证检查员9人,获得“优秀教师”等省级以上荣誉29人次。科技研发福建生物医药产品中试与检测技术公共服务平台设在我校。学校设有院士专家工作站,福建健康养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福建健康食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等2个协同创新中心,中草药研究所、康复技术研究所、健康食品研究所、健康养老研究中心、福建健康适宜技术中心、健康产品研究检测中心、福建生物医药研究中心、福建民间医药技术传承中心等8个技术研究平台。近年来,主持国家级、省级和地(厅)级各类科研项目100多项,取得了科研成果30多项,为行业企业完成横向技术服务20多项;申报专利31项,授权7项,以中医药养生、艺术养生、膳食养生等为重点研发37项健康适宜技术;承担全国第四次中药资源建宁县、德化县普查工作任务。交流合作学校与中国台湾中州科技大学、中国台湾嘉南药理大学、美国阿尔伯特·爱因斯坦学校、日本株式会社山本介护服务等6所境外高校或机构开展合作办学。校企共建的食品药品联合检测中心通过CMA评审,取得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服务资质,可开展7大类77个检测项目和109项农残项目的检验检测服务。校企共建的南武夷药博园为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和国家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学校与永泰、长汀、柘荣等地人民政府、100多家企业开展政校企合作办学,与福建中医药大学、福建农林大学、沈阳药科大学等本科高校联办成人本科教育和自考专本衔接班,与福建工贸学校、福建建筑学校、福建商贸学校等7所中职学校联办“3+2”五年制高职教育。社会服务学校发挥特色和优势,助力精准扶贫,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2016年以来,累计培训新型职业农民4329人次,被评为福建省农民工“求学圆梦”项目培养学校(高等学校)。学校组建科技特派员队伍,向全省6个地级市选派科技特派员23人次。创新“1+N”健康服务模式,开办“社区健康大讲堂”,建设社区健康教育课程 30 多门,开展文化素养、心理辅导、音乐书法、盆栽养生、中药保健、康复理疗等为主要内容的健康知识培训,被评为福建省终身教育优秀品牌和福建省终身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学校面向食品药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开展医药购销员、中药调剂员、食品内审员等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作为福建省首家红十字现场救护中心教学点,开展急救员技能培训。近年来,学校开展社会各类培训15万余人次,被福建日报等多家主流媒体宣传报道,社会服务工作入选《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监测报告》典型案例。
  •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福州市福清市
    学校简介福建技术师范学院(Fujian Polytechnic Normal University) 是经教育部批准、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在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基础上设置的公办本科高校。学校坚持“以生为本、质量为要、学做合一、全面发展”的办学理念,主要培养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和职业教育师资,是福建省唯一一所定位培养职教师资的高校。学校位于福建东部沿海,坐落在千年古邑、新兴现代化港口工业城市、全国著名侨乡——福清市区,是福建省第一届、第二届“文明校园”。学校入选福建省高校第二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目前有基地校福建理工学校等,与福清市人民政府、厦门市教育局、三明市教育局合作共建附属职校3所、附属中学1所、附属小学1所。学校规模:现有五马山校区和石竹山校区,校园占地近800亩。设有12个二级学院,35个本科专业(含6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硕士生联培项目,全日制本科在校生近9000人。办学条件: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齐全,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近1.5万元。馆藏图书(含电子图书)种类丰富,生均图书158册。拥有各类省级教学科研实验平台、教学示范中心、校外专业实习实训基地(中心),挂牌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全国职业素养能力培训项目教学基地、省职教师资培训中心、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453人。其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371人,占81.9%;高级职称227人,占50.1%。拥有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全国“四个一批人才”“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教育部“思政杰青”、福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特殊支持“双百计划”高层次人才以及“闽江学者奖励计划”教授。科学研究:建有省“一带一路”对外合作科技创新平台、省高校科研创新平台以及福州市专家工作站、行业技术创新中心等研究机构,设有日本研究中心、中印尼产业合作研究中心、黄檗文化与海上丝绸之路研究院、职业教育研究院、华侨华人与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中心、工艺美术研究院等。近年来,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等纵向项目126项,政府企事业委托项目447项,获得授权专利350余件。就业创业: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近年来年均就业率持续保持在97.5%以上。创新创业氛围浓厚,设有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福州市众创空间。学生在“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大赛、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中屡创佳绩。校园文化:建有福建省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示范基地、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讲坛、福建省“百人计划”专家等高端人才交流平台“百人讲坛”,成立全省高校唯一一支大学生马术队,设有省大学生体育协会击剑分会等,形成书香校园、我享创业、香樟夜话等校园文化品牌项目,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中国科学院院士刘昌胜、中国工程院院士瞿金平等知名人士作客学校各类讲坛并指导工作。开放办学:学校主动对接“一带一路”,围绕中印尼“两国双园”产业需求,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合作,扩大学校开放办学格局。先后与包括印尼、日本、泰国、新西兰等国家和地区的30多所高校及机构建立了友好关系,开展师生互访、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合作。学校具备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资质,已招收国际学生。社会服务:立足闽东南,深度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紧贴行业产业发展需求,与工业园区、产业联盟、龙头企业合作共建5个现代产业学院、4个产业研究院。牵头成立了任永久理事长单位的福建省职业教育教师发展联盟。
  • 学校简介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福建省示范性现代高等职业院校,主要培养护理、药学、医学技术、临床医学、卫生管理类技术技能型医药卫生人才。学校的前身是创办于1912年的福州马高爱医院附设看护学校,是中国首批注册的护士学校之一,2005年由福建卫生学校和福州卫生学校合并组建。学校1954年开办药学和医学检验专业,是福建省最早的药学和医学检验人才培养基地;1986年在全省医药卫生院校中率先开设医学影像专业;是全国首批开设预防医学专业的4所高职院校之一。2021年6月,成功入选福建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计划(A类)立项建设单位。学校内设机构26个,其中党政管理机构14个,教学机构9个,教辅机构3个。现有专任教师490人,高级职称170人,博士22人(含在读6人),省级教学团队3个和省级教学名师3名。2位教师荣获“清海杯—黄炎培职业教育奖”杰出教师奖,2位博士入选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9人入选福建省高等学校优秀专业带头人海外访学研修资助人选,11人入选福建省职业院校专业带头人培养人选。近年来,教师在各级各类教学能力比赛中获得省级以上团体奖项33项、个人奖项39项。入选全国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个人专业发展典型案例1个(全省3所高职院校之一),教育部课程思政教学团队1个、教学名师5名,全国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典型案例1个。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全国卫生行指委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获得福建省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学校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1324人,专业26个,覆盖医学及医药相关专业,形成了医、药、护、技、管5个专业群,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9%以上。与5所中职学校开展7个专业联合办学,与福建医科大学开展临床医学(全科医学方向)、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等3个专业高职本科贯通人才培养项目,构建起“中职—高职—应用本科”纵向融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护理、药学、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等4个专业列入全国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药学、医学检验技术等2个专业群入选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护理、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助产、中药等6个专业列入省高等职业教育示范专业;母婴与老年健康照护、临床医学、药学和医学技术等4个专业群获批省级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医学美容技术、口腔医学、助产和医学检验技术等4个专业列入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护理、眼视光技术等2个专业列入省级产教融合示范专业;药学专业获批全国首批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点;眼视光技术、中药、康复治疗技术、医学影像技术(放射治疗技术方向)等4个专业获批福建省教育厅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药学、中药、护理、康复治疗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等6个专业获批福建省教育厅“二元制”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改革试点项目。获批老年照护等13个“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项目,中药炮制工等10个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种。学校现有校内实训基地12个,其中中央财政支持的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5个、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生产性实训基地7个、福建省职业院校专业群实训基地2个、福建省职业院校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1个;校外实践基地181个,其中附属医院4个(福建省级机关医院、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七医院、建瓯市立医院、武夷山市立医院);教学医院36个(福建省立医院、福建省肿瘤医院、南平市第一医院、宁德市医院、莆田市第一医院、龙岩市第二医院、龙海市第一医院、沙县总医院等)。学校是承担福建省现代大学制度改革试点单位的唯一一所高职院校,成立了校企合作理事会,牵头组建福建健康服务职业教育集团并获评福建省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创新“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学校主体”的合作共建模式,与行业部门、龙头医院、知名企业联合办学,建立了26个“厂中校”,举办校院(企)合作班、现代学徒制班、二元制人才培养技术改革试点班,联影医学影像产业学院获批福建省第三批高职院校产业学院试点项目。学校设有3个研究中心(现代养生保健产品研发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生物医药福建省高校应用技术工程中心、延续护理福建省高校应用文科研究中心)、1个研究室(福建省中医药有效成分分析与生物活性评价研究室)。近年来,承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1项,省科技计划项目8项;研发国家3类新药伏立诺他原料及其胶囊制剂;研制福建省地方标准2项;获授权发明专利15项、实用新型专利11项、软件著作权15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荣获福建省医学科技奖三等奖2项。学校牵头成立福建省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培训集团, 设有福建省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基地、乡镇卫生技术人员培训中心和乡村医生培训中心,获批福建省公务员培训基地、福建省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项目培养高校和培养基地、福建省继续教育示范教学站点培育项目单位、福建省社区教育示范基地、福建省老年大学建设项目、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试题开发基地、福建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院校、福建省医疗护理员培训中心和福建省药师协会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面授机构。面向基层、社区和企业开展乡村医生规范培训、医药卫生技术人员培训、护理急救和健康养生等技术培训项目,年培训约3万人次。学校与中国药科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福建医科大学和福建中医药大学等院校联合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被评为全国“优秀成人继续教育院校”。在国内与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福建经济学校等省内外院校结为友好合作伙伴学校;在国(境)外与美国、日本、菲律宾、泰国、台湾、香港、澳门等国(境)外10余所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并在福建省高职院校中举办首个中外护理教育合作项目。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业精德诚”校训精神,为福建省医药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近年来,学校荣获全国教育系统关工委表彰,蝉联省级文明校园,获授省直文明单位、省级平安校园、安全标准化提升工程一级达标学校、平安先行学校、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单位、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评估优秀单位、省模范职工之家等荣誉称号。
  • 学校简介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前身追溯于1908年的私立华南女子文理学院,复办于1984年11月,是建国后第一所具有独立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民办女子高等学校,是教育部非营利民办高校办学制度改革试点项目单位。学院坐落于风景优美的旗山东麓,是唯一入驻大学城的民办高职院校。学院复办以来,得到省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习近平、贾庆林、贺国强、李岚清、陈慕华、雷洁琼、陈明义、汪毅夫等国家和省级领导都曾来院视察、指导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闽工作期间,曾为我院亲笔题词“巾帼不逊须眉,华南女杰辈出”。学院秉承“为养成女子最高人格而教育”的办学理念,遵循“自强、开拓、勤朴、奉献”校训,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促发展,立德树人,开放办学,围绕妇女、儿童、老年人和现代服务业建设了文化教育、康养护理、艺术设计、旅游服务、财经商务五个专业群24个专业。通过夯基础重实践强技能,增强人才培养的适应性,为社会输送高素质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为福建经济建设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学院始终保持自己的办学特色和较高的教学质量,作为中国50年间最具历史意义的重大事件和最具代表性的建设成就入选《共和国之最》,通过了2008年和2015年两轮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学院曾获得“中国民办教育创新与发展贡献奖”、“全国先进民间组织”、“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连续四届被评为“福建省文明校园(学校)”、“福建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学院前任理事长陈钟英、校教学督导马秀发被评为“福建省杰出人民教师”。学院外籍教师Betts获得“国家友谊奖”、5位外籍教师获得“福建省友谊奖”。学院分为旗山校区和烟台山校区两个校区,占地234亩,建筑总面积8.1万平方米,建设总投资1.6亿元。学院现有省级教学成果奖7个、《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计划(2015-2018年)》骨干专业1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1个、福建省教育厅专业建设成效奖1个,同时拥有部级“示范鉴定站”、省级鞋服设计与技术应用实训基地、福建省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学院对外交流活动成绩显著,自1985年起,通过各种渠道引进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国的外籍教师200多人次;还分别同美国佛罗里达州立大学、美国普吉湾大学、美国世纪学院、美国晨边学院、菲律宾雅典耀大学及泰国易三仓大学签订校际合作交流协定,进行学术交流、定期互派访问学者、选派教师到我院任教、接受我院青年教师前往留学深造。每年我院优秀毕业生都可以获得高额奖学金前往美国世纪学院和美国晨边学院攻读学士学位。学院还得到美国基督教亚洲高等教育联合董事会和粤港澳校友会的热情帮助。现在学院正以饱满的热情,从专业设置、专业群建设、教学课程、内容、方法和学院管理体制等各方面进行一系列的改革,以期能充分发挥民办学校的优势,培养更多能适应“海西”经济飞速发展所需要的高技术技能人才,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做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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