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路高考 —— 智能推荐 一键填报
智能推荐 一键填报
首页高考资讯
青海: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6-11-17 作者:学路网
高考专业1V1咨询,助力报考,赢在起跑线

为做好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青海实际,现就青海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至10日。省外就读应届高中毕业生待放假后补报名,但其中的艺术类考生必须按时报名。

报名地点:考生户籍所在州(市)、县(区、市)招办,报名工作由全省33个普通高考考区招办负责。

二、报名条件和程序

(一) 报名条件

1. 凡参加我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必须符合青教招委〔2000〕7号、〔2006〕33号、〔2011〕42号、〔2013〕4号文件规定中的相关报名条件。

2. 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 高中毕业。

4. 中专、职校、技校毕业生除艺术、体育类考生外,自愿选择省属高职院校组织的对口高职单考单招。

5. 根据规定, 下列人员不准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未考完我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应考科目者(填报志愿前核查)。

(二)报名程序和要求

1. 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到户籍所在市州(县、区)招生办集体报名,先由中学进行报名初审,再由考区招办复审。省内跨地区就读高中毕业生、往届高中毕业生、省外就读高中毕业生、高校批准退学后重新报考生等,到户籍所在州(县、区、市)招办报名。

凡是从省外迁入我省的户口,必须提供考生父母及考生本人从省外迁入我省的准迁证、迁移证复印件,并由落户派出所或批准落户的州、县(区、市)公安局加盖户口专用章。

2. 报名时考生须提供户口簿(父母及本人)、身份证、就读学校证明(是否为在校在籍实际就读应届高中毕业生、能否毕业)、父母双方单位证明(是否为在青在岗正式职工、世居农牧民、无从省外往省内迁移户籍经历的久居城镇居民)。往届生还要提供以往在我省参加高考的资料(高考报名表、高中学考成绩单、高中阶段学籍档案等)。凡2016年已被普通高校录取而未报到或报到后退学的考生,报名时,必须上交有关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和提供退学证明。

3. 报名时,考生须认真填写《2017年青海省普通高考报名登记表》和《2017年青海省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考生照片(免冠、半身、白色背景、彩色、证件照格式)必须现场采集,严禁翻拍照片、严禁接收家长提供的电子照片、严禁复制高中学考库照片。从报名现场采集的照片要与其高中学考库(或省外就读高中登记表)照片、户籍库照片比对,不一致者按冒充(或替考)处理。

4. 省、州、县(区、市)在省外集体办的高中班毕业生的报考资格,按照责任机制由3年前报送审查登记名册的单位负责。

5. 已报名考生的基本信息要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主要公示内容为:姓名、毕业中学、加分照顾条件、限报条件、考生父母及单位。公示方式为:报名点学校对初审合格名单做公示。考区招办对复审合格名单做公示。省招办在《青海招考指导》或青海招考信息网上对赴省外就读高中应届毕业生、享受加分投档资格考生做公示(少数民族以资格审查后的信息库为准,不再做公示)。

(三)加强信息采集的内部管理。要强化报名信息采集的安全意识,完善管理办法,规范操作程序,加强数据备份和管理。原始数据一式两份,过程数据随备份,专人保管。上报数据必须经主要负责人签发,严格落实“谁签发、谁负责”的制度。考生报名数据上报省招办后,除特殊情况,并严格履行相应的审核审签程序外,概不进行更改。

三、报名信息的采集和管理

(一)考生报名信息由各报名点负责录入,考区招办负责汇总、检验。报名信息最终以数据库为准,报名表和资格审查表原件由考区招办保存。打印的报名信息电子表格一式二份,由考生本人和家长校对并签名确认、学校和考区招办盖章后,一份装入考生档案,一份留给考生做进一步核对。报名点或考区招办对考生信息每作一次修改,都必须重新确认留存一次,同时要将考生手中上一次的核对单收回。

(二)考区招办向省招办提交报名数据时间为2017年2月15日-20日。各考区要严格履行“招办打印、考生和家长本人签字确认、存档”的工作程序,督促考生认真检查身份证、姓名、民族、学籍、实际就读学校、户籍等关键信息,对录入的各类信息要反复核对。要加强中学信息采集和初审工作,重点发挥班主任的“第一道关口”作用,减少因考生填写错误和理解错误等原因造成的失误,切实提高信息采集的质量。

(三)加强考生信息的保护和管理。相关中学和考区招办要对报名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负责,严禁将信息泄露给与考试招生工作无关的部门或机构,否则一旦对考生造成诈骗或经济损失,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单考单招、专升本、高水平运动队、民族传统体育、五年直升等考生也要参加高考报名信息采集。由相关高校负责信息采集工作,具体事宜与辖区招办衔接,所需号段与省考试管理中心普招与会考处联系。

(五)中学和考区报名点要认真做好对报考生的诚信教育工作。高考报名时,所有考生要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提供的材料、基本信息及加分投档条件客观、翔实、准确;承诺参加高考时遵守规定,服从管理;承诺如违规违纪,愿意接受处理和处罚。

四、报名过程注意事项

(一)关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考生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品德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对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表现做出全面客观鉴定,并就其真实性负责(往届毕业生、省外就读高中生由村组、社区或补习学校、家长单位鉴定)。鉴定内容要完整、准确地反映在报名信息中,不得只填写“合格”或太过简单的评语。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 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 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二)关于体检

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并如实填写本人既往病史。体检时间由考区招办决定。体检工作严格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执行。

(注:体检中取消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保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简称转氨酶﹞检测。如果受检者转氨酶正常,不得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果转氨酶异常,可进一步明确诊断。体检表中的“肝功能”所对应的“转氨酶”栏目不能为空)

体检工作由考区招办会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在县级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主检医师由具有副主任医师(含)以上职称的医生担任,并对其所下结论的真实性负责。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无效。

体检结论要告知考生本人(分别给考生查看体检结果),以免因结论错误导致招生录取落选。录取过程中,如须对体检结论有疑考生做复查,由省招办确定终检医院做最终裁定。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既往病史、残障情况,否则被录取后造成高校强制退学或开除,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关于体育专业考试

体育专业考试由青海师范大学承担(另行通知)。省招办负责政策落实和监督指导。

参加体育专业考试的考生,由所在中学或考区招办出据报考证明(写清楚2017年高考报名考生号),专业考试具体事宜由青海师范大学公布。

专业考试合格者按体育类考生编排文化课考场,专业考试未合格的高中毕业生按普通类编排文化课考场、中职毕业生不编排文化课考场。

(四)关于艺术专业考试

参加高校单独自行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由考区招办出据报考证明,主要写清楚参加青海省2017年高考报名的考生号,粘贴一张小二寸半身照片并加盖考区招办的骑缝章。

参加由我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的考生,由所在中学或考区招办出据证明(写清楚2017年高考报名考生号)。专业考试和报名工作由青海师范大学组织(另行通知)。

专业考试合格者按艺术类考生编排文化课考场,专业考试未合格的高中毕业生按普通类编排文化课考场、中职毕业生不编排文化课考场。

五、报名资格审查及责任追究

(一)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高考资格审查严防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青政办〔2016〕71号)和省招委、省教育厅、省监察厅、省公安厅《关于认真做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青招委〔2008〕48号)执行。由考区招委会牵头,公安部门负责审查考生的户籍和民族成份;主管学籍的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考生的学籍;民族事务部门负责考生民族成份更改的管理及审批;县(区)招办根据考生和相关部门提供的材料,负责审查各类考生的报名资格;市州招办对辖区各考区的报名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纪检监督部门监督检查各部门执行政策和纪律情况。各有关部门要在《2017年青海省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和盖章,并对各自最终的审查结果负责。

(二)资格审查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报名过程为第一阶段,重点对报考者的户籍、学籍进行审查,在“户籍学籍双认定”基础上,对报考者做出不予报名结论或作好限报标记。高考前为第二阶段,考区招办协调公安部门,对已报名考生的户籍信息通过全国户籍管理系统进行比对,重点审查考生和家长是否存在双重户籍、双重身份证号或不符合落户条件等问题。高考结束至考生填报高校志愿时间为第三阶段,由市(州)招办牵头对辖区二本线以上考生资格重点审查。招生录取过程为第四阶段,省招办对预录取状态考生进行审查,资格有疑者退回考区招办复审,由考区招委会向省招办书面报告结果。

(三)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填报资格审查。我省实施贫困专项计划的生源范围和报考资格条件是:国家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的农(牧)业家庭户口(不含从省外迁入我省的考生)、在本省中学实际就读高中并有学籍、在户口所在地参加了当年高考的学生。

“农(牧)业家庭户口”以户口簿为准。户籍制度改革后,将“农(牧)业家庭户口”改为“城镇居民户口”,但其家庭成员仍然在从事农(牧)业生产活动的,在提供了“村集体组织成员证”、或旧户口本、或土地经营证、或其他能够足以证明其原始身份证件的(由中学和考区招办审查原件和复印件),也具有选报贫困专项计划资格。

(四)建立健全省外在青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的公示制度。在青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经审核后,各地要将此类考生的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地县(区)招办及就读中学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资格审查过程中不能确定考生资格的,县(区)招办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考生进一步提供规定以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确保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六、报名考试费用

高考文化课考试费每名考生每科次缴纳23元,按5科次收取(综合科目按2科次收取),蒙文、藏汉双语考生加收少语文考试费。文化课考试费由考区招办收齐后,按每生每科次16元缴省考试管理中心。艺术、体育专业考试费、填报外语专业考生口试费,由青海师范大学按照省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招委会要充分发挥部门协作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周密部署,切实做好报名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各级招委会和中学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政策规定,认真制定报名工作细则和信息采集工作方案,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确保报名工作按时完成。市(州)招委会对本辖区的报名工作负总责。

(二)规范操作,精细管理,切实做好报名信息的采集。考生图像信息、身份证号、姓名、性别、民族、实际就读学校、户籍、考籍是考生身份确认、新生复查、学籍注册的重要依据。各级招办和中学必须按照规定的信息采集标准、资格审查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完成各项报名手续。报名工作结束后,相关信息不得擅自更改,逾期一律不予补报。

(三)广泛宣传,诚信教育,切实做好报名工作的培训。各级招委会和中学要加大报名政策宣传和解读及报名方法的培训力度,指导考生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资格审查表,确保填写的内容准确真实。同时,要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抓住报名期间考生相对集中的时机,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考生考试纪律和诚信教育,让每个考生了解违规违纪处理规定和报名资格弄虚作假的危害性,自觉遵守纪律。

(四)严格审查,责任到人,切实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各级招委会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岗位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按照分工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明确考生毕业中学、县(区)招办在考生资格审查中的主体责任,将高考报名资格审查的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坚决落实“谁主管、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制度,严禁推诿扯皮和不负责任的上交矛盾和问题。县(区)招办和中学在报名期间要认真对待考生和家人的政策咨询,同时必须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接受社会监督,并指定专人及时负责处理。

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16年11月16日

热门院校

  • 学校简介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2014年元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15年9月正式挂牌招生的综合性、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2018年4月经批准整合原乐都、平安区职业技术学校资源,成立海东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并整体迁入学院本部办学,实现资源共享,全面提升办学实力;同时在原乐都广播电视大学的基础上,海东广播电视大学也在学院挂牌办学,使学院形成了既有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又有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本科教育的办学格局。学院坐落在海东市行政中心所在地,区位优势独特,地理位置优越,历史悠久,人杰地灵,人文荟萃,全社会崇尚教育、重视科技、文化积淀厚重,具有“彩陶故里”、“蔬菜瓜果之乡”美称的乐都区。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海东撤地建市、兰西经济区建设等重大战略的实施,特别是青海东部城市群建设和海东市产业结构调整的不断加快,现代特色产业体系和新型工业走廊的初具规模,为学院未来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学院占地面积600多亩,校舍建筑面积19.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近7亿元。学院牢固树立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高度重视实验实训室建设工作。近三年来,国家已累计投入近2.5亿元资金,用于实验实训室建设,截至目前,已建成校内实验实训室87个,在建34个;校企合作、共建、共享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7个。 学院面向青海、甘肃、陕西和宁夏等西北地区招生,现有各类全日制中、高职和电大在校生近5000人。2018、2019年共有1446名学生毕业,总体就业率92%以上。建院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关怀、省教育厅的关心指导,海东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学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秉承“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明确“立足海东、面向全省、辐射全国,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办学定位,坚持把学院办成“学生喜欢,家长信赖,教师乐教,企业看好,行业关注,社会认可,人民满意,党和国家放心的学校”的办学愿景,紧紧围绕“依法治校、从严执教、民主管理、 ‘三全育人’,建设特色鲜明的合格职业院校”的近期发展目标,全面推进高等教育改革和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改革。学院的建设和发展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国家教育部、人社部、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海东市委市政府领导莅临学院视察调研,检查指导工作。海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支持学院师资队伍建设,不断加大引进高层次人才力度,为学院形成以研究生和“双师型”教师为主的骨干教师队伍奠定了基础。学院现有教职工360多人,其中,在编教职工283人。有副高以上职称教师55人,入选第二批青海省“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拔尖人才2人。高职教师中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77人,占高职部教师总数的43.3%。主编或参与编写教材15部,其中,高等职业教育规划教材1部,“十二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1部。获得国家授权专利2项。近年来,学院获得2017年青海省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一等奖3项,青海省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高职组一等奖1项。获得青海省辅导员技能大赛奖6项,青海省大学生校园心理剧大赛、第21届CUBA全国大学生篮球二级联赛第16名、2017第七届环青海湖大学生公路自行车赛优秀组织奖、2019第九届环青海湖大学生公路自行车赛团体第七名等奖项35项。学院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校园文化建设。秉持“思政工作无处不在”的理念,贯彻落实全国高校党建、思政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加强思政理论课教学,坚持院领导上讲台,开展“四爱三有”教育活动和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学校创建活动,投入资金进行校园文化活动载体建设和提升,环境育人的作用不断凸显。学院文化体育设施齐全,已建成大学生活动中心、室外篮球场、网球场,田径运动场,海东市体育中心场馆即将建成投入使用。学院实行院、系两级管理体制,现设有财经商贸系、现代服务系、教育系、农业与资源环境系、机电工程系等五系及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公共教学部、体育教学部等三个教学部。高职开设有物流管理、商务管理、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社区服务与管理、学前教育、汽车维修与检测、旅游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互联网金融等17个专业,其中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为国家创新发展计划骨干建设专业,物流管理、商务管理专业为省级优势特色专业。中职学校开设有学前教育、美容美发等11个专业, 中高职专业契合度达80%。学院坚持把学历证书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结合起来,探索实施1+X证书制度,我们先在机电工程系、教育系、现代服务系试点,2019年共有297名学生分别考取高级电工、高级焊工、中级烹调工和中级保育员证书。海东市暨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拥有各类纸质图书71万册、电子图书7余万册,为全院师生和社会读者开放,满足广大市民和学生的图书借阅和信息咨询服务需求。学院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奖励体系。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院奖学金、学院补助金、开设勤工助学岗位等资助形式,全方位关注品学兼优、家境困难的学生,确保学生按时按期完成学业。学院建立中高职贯通和专本连读渠道。积极创新招生方式,进一步加大与海东市各县区属中职学校开办专业的统筹建设,提高中职学校的对口招生比例。同时,大力推进专本连读的衔接工作,已与省内青海广播电视大学等本科院校签订合作协议,对接专升本工作,畅通了中高职学生多样化成长成才渠道。学院积极开展“认娘家、寻婆家、走亲戚”工作,探索和实践校政、校企和校校合作的办学模式,实现企业、学院的多方互利共赢。紧紧依托行业和区域主导产业,成立了海东市商贸物流职业教育集团;与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及所属企业、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等70多家管理部门和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与无锡市、无锡市惠山区、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签订校政合作协议,与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青海水电技师学院、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等高职院校签订对口帮扶、合作交流协议,在相关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干部挂职、教师培训和资格考证、经验共享等方面,进行深度合作,不断创新校政、校企、校校合作办学的机制。
  • 学校简介青海大学昆仑学院位于青海省西宁市生物科技产业园,是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由青海大学举办的独立学院,也是青海省唯一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 学院秉承青海大学优良的办学传统和教育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办学理念,坚持“依托青大、规范办学、注重质量、突出特色”的办学思路,致力于培养面向地方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应用型高技能人才,设置有20个本科专业,涉及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四大学科,现有本科在校学生4000余人。 学院围绕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利用独立学院办学机动、转换灵活的优势,大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培养模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不断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提高专业建设质量;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加强实践教学,突出应用型培养特征;不断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优化课程设置并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设立创新创业学分,完善休学创业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弹性学制、工学兼修、因材施教等培养制度;不断改进交互式大学英语、高等数学分级教学组织形式;建设计算机类公共基础课无纸化考试系统;利用网络教学平台,开设人文素质教育课程;开展测量技能竞赛、英语水平竞赛、学业辅导讲座等学习活动;积极推进国际交流,学生可以通过“1+2+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到美国交流学习以及攻读硕士研究生。 学院大力推进校园文化建设,不断创新校园管理。我院1个班级团支部获“全国示范团支部”荣誉称号、1名团支书获“全国百佳团支书”荣誉称号;院团委被团省委评为“全省五四红旗团委”,院学生党总支被省教育工委评为“全省高校先进基层党总支”,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连续三年被团市委评为“志愿服务先进集体”;1名学生被评为“全国自强之星”。我院教师连续三年在全省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中获得一等奖;在全国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总决赛中连续两年获得三等奖,两年均为我省唯一获奖选手。与地方政府合作建立青海省首家“青春护航”大学生心理健康示范教育中心。我院学生在各级数学建模竞赛、物理建模竞赛、创新创业大赛、生态文明创意大赛、心理剧大赛等竞赛活动中屡有斩获。学院体育文化氛围浓烈,阳光体育运动丰富多彩,田径队、啦啦操队等运动队伍在各项体育比赛活动中表现不俗。 学院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开展了公务员和硕士研究生考试辅导培训、公务员模拟考试、求职简历和面试讲座、就业心理讲座、校园模拟招聘大赛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大力推进家庭经济困难、就业困难学生就业帮扶计划;搭建线上和线下推介平台,举办多种形式的就业招聘活动,促进学生就业。学院先后荣获“青海省普通高校就业工作先进集体”、“青海省普通高校资助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学院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优化美化校园环境,先后评为“平安校园”先进单位、“花园式”单位、“精神文明”单位。随着办学水平和质量稳步提高,学院的社会知名度、认可度不断提升,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被评为“全国教育改革创新示范(院)校”,学院党委先后被评为“青海省高校院系优秀班子”、“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今后,学院将继续坚持走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朝着建成具有高原特色、西部有一定影响力的独立学院努力奋进。
  • 学校简介简史 青海师范大学坐落于西海锁钥、海藏咽喉的高原古城西宁,始建于1956年,初名青海师范专科学校,1958年升格为青海师范学院,1984年更名为青海师范大学。1997年后,青海教育学院、青海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青海省水利学校、青海省银行学校陆续并入,共同组建形成了新的青海师范大学。地位 历经66年的开拓进取,学校已形成具有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完备教育体系,学科专业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大门类,是一所具有教师教育、民族教育和高原地域特色的文理工管法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省属重点大学。学校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是首届“全国文明校园”、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项目单位”、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全国培养高水平运动员试点院校。校园 青海师范大学现有城西和城北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近1500亩。其中,城西校区近200亩,建筑面积13万平米,绿茵葱茏、古朴典雅、学脉绵长,主要承担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和继续教育与培训职能。城北校区1300多亩,建筑面积33.71万平米,设施先进、现代开放,布局恢宏,于2016年10月落成启用,主要承担本科生教育和学术交流职能。两大校区各具特色、相得益彰、协同发展,共同构成了具有丰厚文化内涵、彰显高原风光的现代大学校园,是读书治学立教的理想之地和教育沃土。校友 已培养毕业生12万余人,涌现出大批优秀教学能手、科研学者、管理人才、商务精英,在各类岗位上尽显师大学子笃实敬业、开拓创新的时代风采,为人类文明进步、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学生 在校学生19081人,其中,本科生11665人、硕士研究生2636人、博士研究生238人,留学生22 人,函授生4520人。 学科 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7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24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中国史、地理学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获批1个国内一流学科,3个省内一流学科,13个省级重点学科。专业 61个本科专业,其中,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23门省级精品课程。获批9个国家级一流专业,7个省级一流专业。教员 现有教职工1290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033人。其中,正高级职称169人,副高级职称389人,博士生导师47人,硕士生导师29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0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拥有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9个省级教学团队。5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19人入选“西部之光”访问学者, 9人入选青海省优秀专家,8人入选青海省优秀专业技术人才,40人入选青海省“135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人才计划, 228人和9个科研团队入选青海省“昆仑英才·高端创新创业人才”计划, 4个教学科研团队6次入选青海省人才“小高地”建设项目。学校双聘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讲座教授62人,客座教授94人,合作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73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117人。群英荟萃的优秀师资为持续推进学校跨越发展奠定了坚实人才基础。学院 现设有民族师范学院、历史学院、文学院、新闻学院、教育学院、法学与社会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地理科学学院、体育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旅游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等19个学院。科研院(所) 学校设有青海省人民政府-北京师范大学高原科学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两弹一星”精神研究院、青海省丝绸之路经济带研究院等3个研究机构,各学院设有青藏高原社会历史研究中心、班禅研究院、青藏高原体育科学研究所、教育科学研究所、藏文信息研究中心等29个研究机构。平台 现有教育部“国家教师发展协同创新实验基地”、教育部“藏汉双语理科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教育部“藏区历史与多民族繁荣发展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国家民委“藏汉双语人才培训基地”,五省区藏汉双语理科师资培训中心,国家青藏高原科学数据中心青海分中心,高原能源产业与生态研究中心,被授牌为“国家第二次青藏高原综合科学考察青海基地”。建有省部共建藏语智能信息处理及应用国家重点实验室、青藏高原地表过程与生态保育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及青海省青藏高原药用动植物资源重点实验室、青海省自然地理与环境过程重点实验室、藏文信息处理与机器翻译实验室、青海省物联网重点实验室、青藏高原生物多样性形成机制与综合利用重点实验室等1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建有青海民族教育发展研究中心、青海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培训中心、青藏高原文化研究所等6个省级人文社科研究中心及“物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4个国家级和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奖励 先后承担800多项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包括2项国家“863”项目,3项国家重大基础研究专项“973”项目。学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的《藏文计算机键盘和输入编码方法研究》成果,作为合作完成单位的《三江源区草地生态恢复及可持续管理技术创新和应用》《综合自然灾害风险评估与重大自然灾害应对关键技术研究和应用》等3项研究成果分别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学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的《玛钦藏文平台、字库以及藏汉英电子词典》和《藏汉(汉藏)机器翻译关键技术及应用示范》成果,作为合作完成单位的《青海湖流域生态水文过程与湿地恢复技术研究及应用》成果,分别获青海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国家级教学团队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商法学>在法学教学改革中的应用》《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言文学)专业综合改革的探索与创新》《以创新驱动构建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与实践教学体系》获省级教学成果奖。文体 学校深入挖掘根植青海大地的红色教育资源和新青海精神,建有“两弹一星”精神研究院和“两弹一星”精神展览馆,创编弘扬“两弹一星”精神的话剧《永怀之歌》,喜获第六届全国校园戏剧节“优秀展演剧目奖”,入选第五届全国高校“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色展示项目,形成了“一院一馆一剧”的爱国主义教育新格局,成为新时期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创新载体和校园文化品牌。高原体育运动教育训练特色突出,文学院学生李春秀勇夺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女子10公里竞走铜牌,体育学院学生切阳什姐喜获2012年伦敦奥运会女子20公里竞走金牌,尹顺金同学力摘2013年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马拉松赛金牌。学校高水平女子篮球队先后18次获得CUBA(全国大学生篮球联赛)西北赛区冠军和3次CUBA亚军,1次全国大学生超级联赛冠军和2次亚军,1次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亚军和2次季军,并夺得2010年世界大学生篮球运动会冠军和2017年世界大学生篮球联赛总决赛季军,是一支享誉全国高校的篮球运动劲旅,为国家和青海省体育事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学校高度重视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和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全国4银6铜,全省8金11银10铜,在“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中获得国家级银奖1项、铜奖2项、优秀奖1项,在“挑战杯”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国家级二等奖1项、三等奖5项,省级一等奖3项。合作 学校大力推进宽领域、多渠道的国内与国际合作,与北京师范大学、山东大学、兰州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建立“团队式”对口支援合作关系,与首都师范大学、北京体育大学、南方科技大学、深圳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西北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江苏师范大学等高校达成战略合作协议,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美国科罗拉多州立大学、美国普渡大学、韩国国立顺天大学、马来西亚伊德里斯教育大学等高校建立长期合作与交流关系,积极开展学生联合培养、教师互访交流、科研合作共享等活动,助推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综合实力实现了新跨越。附校 学校建有四所附属实验中学(含小学、初中和高中学段)和一所附属实验幼儿园,其中附属实验中学、附属实验第二中学、附属实验第三中学总占地面积231.67亩,共有教师498人,学生7143人,均属12年一贯制省级一类学校,是推动青海基础教育发展的重要力量和师范生培养培训的重要实践实训基地。梦想 奋进新时代、发展新师大、实现新梦想,全体师大人将始终以昂扬向上、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恪尽职守、甘于奉献的工作作风,求实创新、开放自信的时代风采,弘扬“勤学修德、为人师表”的校训精神和“感恩奋进、追求卓越”的新师大精神,坚守师范初心为党育人、担当树人使命为国育才,为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综合性、高水平师范大学而努力奋斗!
  • 学校简介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组织专家评估、青海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全日制公办的集护理、临床、预防、药学、医技等专业教育为一体的卫生类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坐落在素有“西海锁钥”之称的青海省省会西宁市。办学历史悠久。学院始建于1948年,其办学雏形更早可追溯至1935年设立举办的第一期种痘人员讲习班,1939年开办医务护理人员训练所,1943年改名为卫生人员训练所,1948年10月改名为“省立高级护士职业学校”,1951年正式建校为“青海省中级卫生技术学校”,1954年更名为“青海省卫生学校”,之后又更名为“青海省西宁卫生学校”、“青海省第一卫生学校”,1960年再次更名为“青海省卫生学校”。分别于1984年、1990年在“青海省卫生学校”的基础上挂牌成立了“青海省卫生干部专科学校”,“青海省联合职工大学卫生分校”。2003年“青海省卫生学校”升格为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全国首家被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被教育部批准为“首批全国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点”。2016年被确定为“青海省重点高职院校”。2018年被教育部列入“第三批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2020年被教育部列入“国家第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培育单位”。2021年被省教育厅列入“青海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建设单位”;2021年被教育部列入“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培育项目单位” “全国首批急救教育试点学校(省级协作组组长单位)”。学院是全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省级文明校园。在2021-2022年全国528所医药卫生大类高职院校中排名第45位,入50强之列。文化底蕴深厚。建校以来,立足青海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实际,坚持“校院合作、产教融合”的发展道路,凝练出了“勤奋笃行、明德至善”的校训,“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校风,“严谨敬业、至爱修德”的教风,“学以致用、知行合一”的学风,“扎根高原、幕天席地、黾勉从事、甘于奉献”的学院高原沙棘精神。构建并形成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法治法规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医学人文教育、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三生教育、生态文明教育、校纪校规校史教育为“八维”的“一统八维”思政工作体系,引导学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创建的“高原沙棘志愿服务队”“天使健康护航队”“民间艺术文化社团”等团队成为学院服务社会的特色品牌。70多年来,累计培养了3.62万名卫生人才。毕业生遍布青海山川、祖国大地、甚至异国友邦,涌现出了一批颇有影响的卫生类高级人才,一大批毕业生立功受奖:有的被授予“南丁格尔奖章”“全国优秀医务工作者”“全省十大杰出青年”等荣誉称号。师资力量雄厚。学院下设13个管理部门、8个教学部门、8个教辅部门、5个职业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和1个院士工作室、1个博士工作室。现有在校生近5000人,教职工249人,其中,专任教师205人,硕士研究生88人,占专任教师数的43%;教授14人、副教授52人,副高以上职称占专人教师数的32%;“双师型”教师91人,占专任教师数的44%。现有“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3名,“青海省优秀专业技术人才”1名,“青海省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学科带头人”1名,“青海省135人才培养工程拔尖学科带头人”1名,“青海省昆仑英才·高原名医”1名,“青海省135人才培养工程创新教学科研骨干”3名,“青海省优秀校长”1名,“青海省先进教育工作者”1名,“青海省优秀教师”3名,“青海省优秀班主任”1名,省级青年骨干教师12名。办学条件完备。现有城中、城北两个校区,占地面积约590亩。有直属附属医院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4所,校外实习基地124个。学院是“全国首批急救教育试点学校(省级写作组组长单位)”“青海省乡村医生培训中心”“青海省社区全科医生培训中心”“青海省藏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中心”及“青海省护理实践技能培训基地”“青海省临床技能培训基地”“青海省急救技能培训基地”等1个国家级培训基地和7个省级培训基地。院内有护理、助产等18个专业的实训基地9个、实验实训室180余间。已建成护理、助产2个国家级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和口腔医学、医学检验技术2个国家级骨干专业以及临床医学、康复治疗技术、针灸推拿等6个省级示范专业。现有万元以上教学设备9905件,固定资产达1.83亿元。总藏各类纸质图书25.79万余册。教科研协同推进。各专业承担各级各类科技项目100余项。获得国内领先科技成果4项、国内先进6项、专利12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授权4项。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60余篇。主编参编公开发行教材近100部。 产教融合发展。紧紧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精准对接全省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立足实际,创新发展,现开设护理、助产、临床医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等18个专业,形成了护理专业“1.5+1.5”、临床医学专业“复合型”、药学专业“订单式”、医学技术专业“现代学徒制”以及“五年一贯制”、“1+X证书制度”等多维度、多层次、多形式、全覆盖的人才培养体系,在全省高职院校中凸显了特色办学优势。2014年学院牵头成立了青海卫生职业教育集团,已拥有常务理事单位45家,理事单位130家。2020年获批教育部第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合作交流融通。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和青海省教育厅批准,我院已进入新加坡护理医科奖学金项目观察员序列和招生院校。目前,正在与菲律宾莱康大学协商建立中国语言培训中心和扁鹊工作室,进一步传承发扬中华传统文化及中医药文化。积极与加拿大博瓦立学院、英国威尔士三圣一大学协商对接,开展护理、康复治疗等专业专本科教育项目。与光华国际教育联盟合作,构建了国际化课程体系,开设《护理价值观》《国际护理》等13门国际护理学分互认课程。分别与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沈阳药科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合作办学。与国内30多所医药卫生类院校通过“合作+联盟+联考”的方式,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十四五”时期是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顺应省情发展、突破体制机制制约、破解发展难题的改革机遇期;是抢抓政策机遇、谋划重大项目、提升发展水平的攻坚关键期;是扩大办学规模、实现转型升级、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升级提档期;是提升办学层次、做强特色专业、发挥专业优势的潜能释放期。学院紧紧围绕全省“一优两高”战略部署,按照到2025年办学规模达到6000人,确定了“12349”的发展目标:建好一个班子:坚持党对教育的全面领导,建设好一个团结协作、改革创新、锐意进取的具有新时代精神风貌的领导班子。明确两个目标:争创国家级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职业教育接近或达到本科教育水平。打造三支队伍: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的思政教师队伍,打造一支水平高、业务精的专业教师队伍,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的教育教学管理队伍。抓好四项改革: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深化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建设九项工程:凝心聚力赋能工程、专业人才特色工程、专业与健康产业共育工程、健康命运共同体工程、德技并重建设工程、教学内涵提升工程、智慧校园创新工程、“一带一路”培育工程、内部治理强院工程。为推进健康青海建设、保障人民健康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奋力开创“百年卫院”发展的新征程。
  • 学校简介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大美青海、湟水之滨的高原美丽城市——西宁。学院作为青海省唯一的建筑通信类高等职业院校,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作出贡献。学院始建于1978年,2002年经青海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为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建成省级重点高职院校;2018年荣获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2019年建成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2020年建成全省首批“依法治校”示范校、全省首家“节水型高校”,荣获青海省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记大功集体、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2021年获批青海省“双高”建设计划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学院占地面积141.3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4770人、教职工269人。学院专任教师硕士研究生学历比例达37.26%,专任教师高级职称比例达47.71%、拥有二级教授1名,双师素质比例达69.93%。现有省级教学团队6个、青海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省级“135高层次人才”4名、省级优秀专家人才1名、省级优秀专业技术人才2名,青海省“昆仑英才·高端创新创业人才”项目“领军人才”、“教学名师”各1名、全国先进工作者1名。开办紧贴行业需求的建筑通信类专业30个(含方向),建成国家级骨干专业2个、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1个、省级优势特色专业4个、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2个,为我省区域经济和行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学院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8%以上,呈现“进口旺、出口畅”的良好态势,先后被评为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建设人才先进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是青海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通信行业人才培养基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被国家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命名为建设行业紧缺型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砥砺奋进四十载、牢记使命育新人。在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之际,学院将永葆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在省教育厅、建设厅的坚强领导下,砥砺“三牛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科学谋划“十四五”,立足省级“双高”建设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加快推进校区迁建工作,立足新目标、踏上新征程,共同谱写学院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智能报考

省份
分数
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