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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关于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各类照顾录取对象申报和审查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9-11-05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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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省教育厅 省民委 省公安厅 省体育局和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教联〔2015〕29号)、《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各类照顾录取对象申报和审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照顾录取对象申报时间

2019年11月8日开始,至11月28日截止(少数民族考生申报和审核时间以当地民宗委通知为准)。

二、照顾录取对象认定范围及标准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各类照顾录取政策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考生同时具备几项照顾条件的,只能选择一项申报。各类照顾录取政策的条件按以下范围、标准认定。

(一)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需审查的有效证件:由总参谋部统一颁发并编号的《入伍批准书》原件、《退出部队现役证》原件和当地民政部门核发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证书”。三者一致的予以认定。

(二)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及消防救援人员,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需审查的有效证件:退役军人考生须提交《退出部队现役证》原件,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奖(勋)章、《立功受奖证书》原件。核实所提交的材料是否与考生本人一致,不一致不予认定。

消防救援人员考生需审查的有效证件由黑龙江省消防总队(以下简称省消防总队)审核认定。

(三)烈士子女考生,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需审查考生家庭户口和《烈士证明书》或《见义勇为烈士证书》原件。二者一致,可确认考生为烈士子女。

1.有效革命烈士证明书为: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统一印制、统一编号,并加盖有市(行署)级民政部门公章的“革命烈士证明书”。

2.因见义勇为牺牲被评定为烈士人员的子女:需出具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见义勇为烈士证书》原件。

如因烈士牺牲注销户口后,重新换发了户口,现户口中无烈士姓名的,可由当地公安部门和烈士原所在单位同时出具证明。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1.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军人批准单位及认定标准:荣获二等功军人,根据军人职级情况,批准单位由旅级至军区不等;战时荣获三等功军人,根据军人职级情况,批准单位由团级至军委不等。

有效证件:军人子女考生需出具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颁发的《立功受奖证书》及与证书相符的军功章和立功受奖登记表(复印件)。核实所提交的材料是否与考生的父或母一致,不一致不予认定。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考生相关证明材料由省消防总队审核认定。

2.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或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有效证件:军人子女考生需出具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2005年7月1日以后颁发的新式《残疾军人证》原件和《评残审批表》复印件。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考生相关证明材料由省消防总队审核认定。

因公牺牲军人根据军人职级情况,批准单位由团级至大军区级不等。

有效证件:军人子女考生需出具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颁发的《因公牺牲证书》原件。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考生相关证明材料由省消防总队审核认定。

3.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或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或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

有效证件:军人子女考生需出具考生父或母所在部队团级(含)以上政治机关的证明材料。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考生相关证明材料由省消防总队审核认定。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退出部队现役或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的考生。

需审查的有效证件: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需出具由总参谋部统一颁发并编号的《入伍批准书》原件和由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退伍安置证明,二者一致的予以认定。消防救援人员考生相关证明材料由省消防总队审核认定。

2.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残疾人民警察需审查的有效证件:由省民政部门统一颁发的《伤残人民警察证》(新版)或县(含)级以上民政部门颁发的《人民警察伤残抚恤证》(旧版),旧版《伤残人民警察证》等级套改新版办法为:特等套改一级、一等套改三级。

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认定,以公安机关颁发的《公安英模证明书》和《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证明书》为准。

3.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

(六)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其子女称为归侨子女。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其在国内的子女称为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指祖籍台湾省的我省户籍考生。

(七)鄂伦春、赫哲、鄂温克、柯尔克孜、达斡尔、蒙古、锡伯、俄罗斯族考生,在报考黑龙江省属院校时,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八)使用本民族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报考全国院校时,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需审查使用朝鲜、蒙古民族文字答卷的考生是否是本民族,如考生本人不是朝鲜族或蒙古族,而使用少数民族文字答卷的不予认定。

(九)在自治县、民族区、民族乡镇且学籍在户籍所在县的高级中等学校的少数民族考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在报考全国院校时,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三、照顾录取对象申报程序

(一)对第一条至第五条申报程序

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由考生自行申报,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以下简称招考机构)受理申报和初审(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除外)。应届高中毕业生将申报照顾录取相关的证书、证明信(原件)及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提交所在学校。由学校集中报县(市、区)招考机构初审;往届高中毕业生和社会考生携带相关的证书、证明信(原件)直接到县(市、区)招考机构申报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初审合格后,县(市、区)招考机构认真填写《2020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各类照顾录取对象审查表》(附件1)及汇总填写《2020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各类照顾录取对象汇总名单》(附件2),将审查表、汇总表和照顾录取信息数据库上报市(行署)招考机构。市(行署)招考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对考生的照顾录取资格进行复审,对复审合格的考生在《2020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各类照顾录取对象审查表》上签名盖章。

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由省消防总队负责审核,最终合格名单由省消防总队于2020年4月20日前报送省招考院。

(二)对第六条申报程序

1.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侨务办公室提出申请,县(市、区)侨务办公室负责初审,初审合格名单逐级上报到省侨办负责复审,最终合格名单由省侨办于2020年4月20日前报送省招考院。

2.台湾省籍考生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由考生持由省台办出具的并加盖有“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公章的“台湾省籍青年证明信”原件到报名确认所在地招考机构进行申报。

(三)对第七条至第九条申报程序

由考生自行申报。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所在中学组织申报,由考生本人填写《2020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审核表》(见附件3),并提交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居民身份证原件,考生所在中学收齐相关材料,交县(市、区)招考机构;往届生和社会考生由县(市、区)招考机构负责受理,申请享受照顾政策考生携带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2020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审核表》交县(市、区)招考机构;县(市、区)招考机构会同当地高中和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享受第九条中考生相关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将考生学籍合格名单以及第七条、第八条考生名单和相关材料汇总后报当地民宗委;县(市、区)民宗委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初审,初审合格名单逐级上报到省民宗委负责复审,最终合格名单由省民宗委于2020年5月20日前报送省招考院。

四、公示

市(行署)招考机构将申报第一条至第六条复审合格的考生名单下发县(市、区)招考机构。合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在校内公告栏和考生所在班级公示;往届高中毕业生和社会考生由所在县(市、区)招考机构在办公地点公告栏或其他媒体向社会公示;市(行署)招考机构利用当地网站公示全市所有合格考生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有关信息保留至当年8月底。公示的考生资格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享受照顾政策类别。

申报第六条中三侨考生和第七条至第九条合格考生名单由各级侨办和各级民宗委部门进行公示。

申报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合格考生名单按消防总队相关要求进行公示。

我院将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网站上集中公示全省享受照顾政策类别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五、数据上报及建立档案

县(市、区)招考机构将符合照顾录取条件考生信息通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管理信息系统(http://sfyz.hljea.org.cn:7003)“高考报名管理”中的“照顾政策申请”功能进行上报,各市(行署)招考机构审核无误后上报省招考院。

县(市、区)招考机构将符合照顾录取条件考生的相关证书复印件、证明信原件和《2020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各类照顾录取对象审查表》原件装入考生档案袋。县(市、区)民宗委将复审合格考生的《2020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审核表》交报名确认地招考机构建档。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申报照顾政策合格考生的相关证明材料由考生交报名确认地招考机构建档。

六、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岗位责任制

照顾录取政策的审查与认定,是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有关方针、政策,推动中学实施素质教育的具体体现,也是确保普通高校招生公平、公正、安全、顺利的重要措施。要求各级招考机构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实行两人以上审查制度,按照“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要求,具体落实各环节责任人,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肃纪律,确保公平、公正

各级招考机构要与当地有关部门密切合作,严格审查考生的申报资格。加大打假力度,坚决取缔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徇私舞弊行为,对制作或涂改的假伪证书、证明、户口等人员交有关部门核实查处。对不按规定和要求审查,不负责任签名盖章,甚至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将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三)搞好宣传,防止漏报

各级招考机构和相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当地媒体等进行宣传,及时将照顾录取政策的申报时间以及申报条件、范围和标准向社会和考生公布,防止考生漏报,确保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全、顺利。

附件:

1.2020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各类照顾录取对象审查表

2.2020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各类照顾录取对象汇总表

3.2020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审核表

4.照顾类别代码表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2019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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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简介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是黑龙江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创建于1958年7月,首任校长由原国家副主席、时任农垦部部长王震将军担任。学校原隶属农垦部,1973年划归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经过64年的发展建设,现已成为一所具有鲜明现代化大农业特色、以农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农业大学。学校诞生于十万复转官兵开发建设北大荒的历史大潮中,原校址位于密山市裴德镇北的山野乡间。边疆农村办学45年,学校师生发扬解放军优良传统和“抗大校风”,传承北大荒精神,走出了一条自强不息、砥砺奋进的发展之路。2003年学校整体迁入大庆市,进入提速升级、跨越发展的新时期。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学校凝练形成了“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务实求真、负重致远”的办学精神,并因优良校风和办学实绩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学校现址位于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占地120.0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0.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3.45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3.36亿元,图书211.21万册。学校现有教职工1435人,其中专任教师927人,教授191人、副教授292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375人,占比40.5%;海外经历累计1年以上教师129人,占比13.9%。学校拥有“双聘院士”2人、国家级人才3人、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龙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龙江学者”青年学者4人、全国优秀教师4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5人、“王震讲座教授”22人,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1人,农业杰出科研人才1人,农业农村部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3人,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39人;建有1个黑龙江省杂粮绿色生产及食品深加工技术研发“头雁”团队、3个省级教学团队、6个省级领军人才梯队、4个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学校建有12个本科学院以及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研部、继续教育学院等教学机构,学科专业涉及农学、工学、管理学、理学、法学、文学、经济学7个学科门类,学校建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及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拥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建有53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重点专业9个,国家级一流专业5个、省级一流专业19个。学校面向24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6000余人,各类在校研究生近2000人。建校以来,学校累计培养和输送毕业生13余万人,培训各类人员50余万人次。学校着力推进教学改革,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现有获批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个国家级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涵盖7个专业),1个国家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4个国家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3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5个省级卓越农业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专业项目,2个省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2个省级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3个省级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获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校外实践教育基地3个;建有国家级一流课程1门、省级一流课程23门、省级线上线下精品课程3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6门。获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训练项目242项,省级571项。2019年获批黑龙江省特色应用型本科示范校;2020年获批黑龙江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和黑龙江省课程思政建设示范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省属高校前列,2015年度被评为“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50强”。学校科研工作以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为主要方向,建有国家杂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教育部粮食副产物加工与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及加工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大庆)、农业农村部东北平原农业绿色低碳重点实验室、农业农村部大豆机械化生产重点实验室等27个国家、省部级科研平台,以及7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学校与垦区及地方政府合作共建了“建三江水稻产业创新研究院”、“九三大豆产业创新研究院”、“大庆设施农业研究院”、“牡丹江食品与生物技术创新研究院”、“老校区科研所”、“大庆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安达农业科技园区”、“大学科技园”等八大校垦校地融合发展科技创新基地。“十三五”以来,学校承担国家、省部项目共计361项,各级部门科研经费共计3.47亿元。建校以来,学校共取得科研成果1750余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7项、省部级奖励180项,以“大豆三垄栽培技术”“农作物种衣剂”“大豆、水稻生产加工全程安全控制关键技术”“牛重要疫病防控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狮白鹅’选育及‘玉鹅’生态种养模式”“黑龙江水稻大面积均衡高产优质栽培综合配套技术”“现代化农机关键技术及装备”等为代表的一批重大科研成果在生产实践中得到有效转化,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先后3次获得“黑龙江省省长特别奖”,2次获得“黑龙江省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振兴经济奖”,10次获得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美国、英国、加拿大、俄罗斯、法国、韩国、日本、印度、乌克兰、波兰、马来西亚等国家和地区近30所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交流与合作。目前,学校与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国立经济服务大学实施本科生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韩国国立江陵原州大学、济州大学、日本山形大学、波兰波兹南生命科学大学、乌克兰哈尔科夫国立无线电电子大学、哈尔科夫国立城市规划大学、马来西亚博特拉大学等国外高校实施交换生、留学生等项目,与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实施“中加合作食品研究发展中心”项目,与印度UAS大学实施中印杂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学校始终把北大荒精神作为最可宝贵的精神财富,自觉将北大荒精神融入办学育人的全过程。学校现建有黑龙江省北大荒精神学术交流基地、黑龙江省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社会实践研修基地、北大荒精神与文化研究所、北大荒精神展示馆,充分发挥地缘、人才和科研资源优势,坚持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产出了《黑土上的中国》、《淬荒集》等一批较有影响力的文化成果,培养了一大批具有北大荒精神烙印的知农爱农新型人才。困知勉行,积厚成器。学校坚持“育人为本、质量立校、崇尚学术、特色发展”的核心办学理念,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服务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服务国家农业现代化为办学使命,以产教融合发展为导向,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着力提高学校内涵发展水平和办学综合实力,正在向着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现代农业大学目标不断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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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简介 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始建于1958年,历经黑龙江省蚕业学校、黑龙江省服务学校、牡丹江商业学校、黑龙江省财贸学校等历史沿革,在八易其名办学积淀的基础上,于2003年3月独立晋升为高职序列,主要从事高素质、高技能型职业人才的培养,同时兼具中职教育功能,是省内商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的商科类高职院校。 在一个甲子发展历程中,学院依托东北亚陆海联运大通道、对俄贸易加工口岸等地缘优势,紧密围绕我省经济社会改革和财经商务领域人才培养需求开展办学,按照“立足地方、市场导向、集群发展、培育重点、打造特色”的思路,着力创建以财经商贸为主的“商”字号,以会计、市场营销等传统专业为主的“老”字号,以布局商科核心专业为特征的“原”字号和以新兴现代服务产业为引领的“新”字号办学品牌,取得了半个多世纪的发展成绩。现设有会计系、工商管理系、经济贸易系、机电工程系、旅游系、艺术系、信息工程系、基础教育部(下设思政理论课教学部、通识教研部、就业创业教研部、体育教研部、外语教学部)等7系、5部共12个教学单位。围绕区域经济发展和现代产业布局共开设22个专业,涵盖了以财经、商贸为主的第三产业门类。学院是黑龙江省商务管理应用人才培养基地,黑龙江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有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2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4个,省级高水平骨干建设专业1个,“1+X”职业技能试点专业5个、等级证书8个。 学院现有教职工210人,专任教师95人,其中教授14人,副教授35人,专业带头人3人,学科带头人2人,骨干教师31人,“双师素质”教师94人,具有注册资质教师5人次,硕士66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名师2人。“十二五”以来,先后承担国家级科研课题2项,省级科研课题78项,31项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实用新型专利,104项科研成果荣获省市级优秀成果奖励。 学院坚持固本培元与关键能力培养相统一、坚持立德树人与传承优秀文化相统一、坚持职业养成与终身发展能力相统一,通过“工学交替”“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等人才培养模式,通过岗位技能的全方位对接、综合人文素养的全方位覆盖、择业平台的全方位服务等“三个全方位”体系,积极推进复合型职业人才培养,累计已为社会输送近4万名毕业生。一批批政界娇子、商界精英、文人墨客和专家学者从这里成长,学院也被誉为“会计师的摇篮、商海精英的沃土、企业经理的基地”,并在中专时期被评为“全国省部级重点中专”。 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不断推进实践育人的教学和环境改革。现有校内外实训、实习场所61个,建成创客学院、大学生创业园等创新创业功能场所,入孵创业项目9个,其中汽车养护服务中心、校园快递服务中心等大学生创业项目已挂牌面向社会服务,学生创业代表人物也分别荣获“黑龙江省年度大学生人物”和“牡丹江市创业之星”荣誉。同时,在近年各类国家级、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中,我院学生累计获得国家级荣誉27项、省级荣誉95项,并连续代表黑龙江省在全国竞赛中取得多项优异成绩,人才培养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和检验。 在立足地方服务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学院坚持守初心促合作、广建言促融合,充分发挥商贸优质专业优势,以下企业、下乡镇、进农户等方式积极提供财税、营销、物流等咨询培训服务,并连续多年承担了牡丹江地区会计从业资格、会计职称考试、导游证考试、司法考试等社会性考试的考务工作,年均开展社会职业教育培训3000人次。目前,学院与修正药业集团、北京银建汽车公司、秦皇岛长城酒店、黑龙江东方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牡丹江大商集团、牡丹江好日子商贸有限公司、黑龙江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大庆福特汽车4S店等30多家企业建立了紧密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为学生实习就业奠定了一条龙服务的良好基础。 伴随着育人成果的不断提升,学院在党风廉政建设、学生群团活动建设和安全校园建设领域也取得了一系列成效,先后被授予 “黑龙江省三育人先进集体”“科研先进单位”“大中专学生就业先进集体”、全省高校师德先进集体,牡丹江市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商苑先锋”党建品牌、人才队伍建设“先进集体”、工人先锋号等荣誉称号。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被授予“黑龙江省大学生道德模范群体奖”荣誉称号。 进入新时代,学院紧紧抓住高职教育大发展、产业布局大繁荣的有利时机,积极创新办学理念与发展思路,立足行业、服务地域,努力实现人才培养质量与整体办学实力的双提升,为实现面向市场、面向国际,建设全省优秀的商科职业院校而不懈努力!
  • 七台河职业学院七台河市桃山区
    学校简介七台河职业学院、七台河技师学院分别是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和技工院校。两院坐落于东北边陲、冬奥冠军摇篮之乡的国家园林城市——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市中心区主干道学府街横贯校园,形成一条街道南北两校区的格局。2013年,七台河市委市政府将两所院校资源整合共建,对内统称“七台河职业技师学院”,实行党政统一领导、教职员工统一管理、经费统一使用、资源统一配置、校区统一规划建设。学院总占地面积2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6.1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额61258万元(其中仪器设备总值18958万元)。学院各类在校生超过万人, 办学规模和基础能力建设都走在全省前列。2017年以来连续三年在全国高职高专核心竞争力排名进前600名,在全省43所同类院校中排名始终保持在前20名。学院是省中职改革发展示范校,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学院现有医疗卫生、电气工程、电子与信息工程(包括中德诺浩汽车学院)、经济与建设工程(包括电商学院)、煤炭生产与环境安全、人文科学、农业工程、职业培训、技能鉴定、基础教育、张杰冰上运动学院等11个教学系部,开设涉及13个专业大类的18个高职招生专业。全院教职员工535人,具有博士学位2人、硕士学位45人、二级教授1人,正高级职称29人、副高级职称158人、专任教师176人。学院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外引内培,教师的整体素质有了较大提升,教学团队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2013年以来引进人才72人,承担省市级科研项目及企业横向课题研究多项,并积极为地方行业企业提供智力支持和咨询服务,在服务七台河市转型发展、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中展现了新作为。学院高度重视教学工作,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2013年以来,在全省举办的各项技能大赛中共获奖118项,其中省级一等奖10项,省级二等奖22项,三等奖63项,进优胜奖7项,团体奖14项。护理专业职业资格考试过关率继2016年93.8%,2017年94%,2018年92.9%,再创新高,达到了94.3%,在全省同类院校同类专业中名列前茅。张杰冰上运动学院广泛招收学员,强化竞技培养,注重社会效益。2019年,参加国家和省级各项赛事共获奖牌189块,其中金牌79块,银牌60块,铜牌50块,提高了学院知名度,展现了冠军城市的风采。学院有完善的奖、助,贷、补、免助学体系,全面推行双证书教育,提高毕业就业质量,通过“举办就业指导讲座”、“大学生就业与创业培训”,各个工种的技能鉴定,提升毕业生就业创业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同时为每位学生提供3-5个就业岗位,毕业生就业率达到了95%以上,深受用人单位欢迎,毕业生的整体素质得到了家长、企业以及社会的广泛认同。学院长期致力于培育特色,打造品牌,以新发展理念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和社会服务需求,指导专业建设。提升传统专业,巩固优势专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专业,主动对接地域产业结构调整,紧紧围绕新兴产业发展方向,新增了口腔医学技术、汽车服务与营销、运动训练等专业。主动适应国家强化复合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鼓励学生在获得学历证明的同时,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拓展就业创业本领。汽车应用与维修专业被教育部确定为首批1+X证书试点,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被确定为第二批云计算1+X试点。学院始终以改革为动力,不断提升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以推进校企一体化、工学一体化、理实一体化为抓手,实施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的教学方法,积极引进现代学徒制、大师工作室等新的人才培养模式,着力推进专业设置与生产需求相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相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以中德诺浩汽车学院的成立为标志,校企合作展现出高起点、宽领域、深层次的特色,建有覆盖所有专业的江苏汇博机器人有限公司,天津泰达医院等市内外实习实训基地80多处,与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哈尔滨体育学院、黑龙江工程学院等11所院校签订了联合办学协议,共同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技能型人才。进一步深化与省内本科学校资源共享,企业建设,实习实训等方面加强合作,主动对接我市“四大基地”,加强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支持鼓励省内外高校大学生来我市实习实训和就业创业。学院强化社会培训工作,实现了与各行业和工种的全覆盖。全面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黑龙江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关于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重点任务的通知和《七台河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推进落实方案(2019-2021年)》,以职工培训和技能鉴定为切入点,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满足劳动者就业需求、满足企业用人需求为目标,利用实训中心一流的设备,面向就业重点群体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面向企业职工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同时就促进创业开展职业经理人品牌建设、市场拓展、风险防控等创业指导培训,三年来培训达到30000多人次。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中,学院建立了政府、企业、社区、乡村的培训网络,与龙煤七矿公司、宝泰隆、隆鹏、亿达信等企业开办了煤化工、化工工艺、矿山机电等10个专业的培训班,为提高企业生产运营效率,促进企业长远发展提供了人才支撑。学院坚持内涵发展、特色发展、科学发展的总基调,秉承“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办学理念,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的发展战略,以改革为抓手,以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为保障,以高职、技工教育为龙头,以社会培训和成人教育为两翼,乘着国家大力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东风,砥砺前行、再创辉煌!
  • 牡丹江医学院牡丹江市爱民区
    学校简介牡丹江医学院是黑龙江省东南部地区唯一一所省属普通本科医药院校,坐落于黑龙江省东南部重要的中心城市和风景旅游城市——牡丹江市。学校历史溯源于1946年始建的牡丹江专区医院和1956年始建的黑龙江省卫生干部进修学校,1958年创建牡丹江医学院,著名历史学家郭沫若先生题写了校名。学校1958年开始本科教育,2013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中,专家组给予了优秀评价。2010年被列为黑龙江省特色应用型本科高校。2012年被评为全国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训计划项目试点高校。2015年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在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中获得了6年有效期,居地方医学院校领先水平。2016年在国家本科教学审核评估中获得专家组高度评价。2020年被选为黑龙江省特色应用型本科示范高校。学校长期坚持“为农村办学,为基层服务”的办学方向,获得国家和社会的充分认可。“为农村培养乡土型医师的探索与实践”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学校占地面积71.2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5.0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09亿元。学校本科招生面向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现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11677人。学校开设临床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制药工程、公共事业管理等21个本科专业,涵盖医学、理学、工学和管理学4个学科门类。其中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医学检验是省级重点专业,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技术、制药工程四个专业列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医学影像学是省级一类特色专业、国家级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和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口腔医学、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专业列为本科一表招生。临床医学、基础医学、生物学、护理学、公共卫生学、药学、生物医学工程为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硕士授权二级学科29个。基层实用型临床医学列为黑龙江省“双一流”建设项目——全省特色学科建设学科。基础医学、生物学等6个学科为省级重点学科。现有《常见感染病》《灿烂的口腔》《机能学》等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程、省级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7门。学校现有在编教职员工2821人(含两所直属附属医院),具有高级职称人员885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人员912人。专任教师751人,正高级职称237人,副高级职称244人,硕士以上学位教师占76.2%,其中博士学位教师159人。博士生、硕士生导师273人,龙江学者特聘教授3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及省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4人,省优秀中青年专家1人,省卫生系统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9人,省领军人才梯队4个。我校教师获得首届全国医学影像技术专业教师教学设计大赛特等奖、第二届全国康复相关专业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比赛二等奖等国家级奖励16项。学校现有肿瘤疾病防治、脑卒中防治等4个黑龙江省重点实验室;拥有中俄医科大学联盟“慢病与药物研究中心”、省生物医药技术服务平台、省高校校企共建工程技术研发中心,以及省内唯一的省科技厅、牡丹江市政府、牡丹江医学院共建医药研发平台。学校重视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先后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1项和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2项。近五年,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24项,“双聘教授”获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和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各1项。获得科研项目1174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科研立项80项;在国内外学术刊物发表论文3980篇,在Cell Research、Cancer Cell等国际高水平期刊发表了多篇论著;主编、参编人民卫生出版社、科学出版社和高等教育出版社教材116部;《牡丹江医学院学报》国内外公开发行。学校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02.37万册,电子图书75.49万种,数据库15个,拥有性能先进的电子图书系统和计算机网络服务体系。学校有附属医院8所,教学医院、实习医院等实践教学基地100家。附属红旗医院是全国首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床位1600张。学校与俄罗斯太平洋国立医科大学、美国田纳西大学、菲律宾法蒂玛大学等国外院校建立了交流与合作关系。学校秉承“立德立行、唯实唯新”的校训,弘扬“执着、爱校、求实、合作、创新、奉献”的牡医精神,坚持“人本、厚德、尚能、强技”的办学理念,突出“以德为先,注重人文,强化实践,服务基层”的办学特色,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毕业生综合素质和适应能力不断提高,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建校以来,学校共培养医学、药学等专业毕业生7万余人,大部分已成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现代化建设与发展的重要人才源,为黑龙江省和全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 大兴安岭职业学院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
    学校简介大兴安岭职业学院是2002年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是黑龙江省骨干高等职业院校、黑龙江省“1+X”证书试点单位、大兴安岭地区产业人才培训基地、黑龙江省“文明单位”标兵。学院占地44公顷,建筑面积近9.2万平方米,建有附属医院、综合实训基地、版画创作基地等71个校内实训、实践基地和分布在全国各地的110个校外实习、就业基地,拥有大兴安岭寒地中药产业研究院,大兴安岭地区检验检测中心及林产品、农产品质检中心等多个科技服务与创新平台,固定资产总值2.24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近6000万元。学院全日制在校生3000余人;有教职工294人,其中专兼职教师241人,高级职称教师78人,研究生学历教师102人,“双师型”教师103人,省级教学名师4人。学院举办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成人学历教育与继续教育。设有林业管理系、医学技术系、电子工程系、师范教育系、艺术体育系、成人教育部、基础部、思政部8个教学部门,开设飞机机电设备维修、飞机电子设备维修、森林草原防火技术、林业技术、护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计算机网络技术、学前教育等19个高职高专专业。学院秉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牵头组建大兴安岭地区职业教育联盟,参与组建职业教育对口支援协同发展联盟、中国(北方)现代林业职业教育集团、黑龙江省林业职业教育集团,并与俄罗斯远东国立农业大学、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等国内外知名院校建立对口合作关系。学院在吸收兄弟院校办学经验的基础上,强化内涵建设,教育教学质量显著提升,2014年12月,学院成为黑龙江省骨干高等职业院校,综合办学实力跻身黑龙江省高职院校前列;2016年和2019年,学院两次入选高职高专院校综合竞争力全国600强;2020年7月,中共黑龙江省委书记张庆伟同志来到学院检查指导工作,对近年来学院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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