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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信息采集办法
2021-10-22 作者:学路网
高考专业1V1咨询,助力报考,赢在起跑线

一、网上预报名

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点击“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链接,进入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网页上的说明,准确填写每一项内容。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认真核对已填写的内容,对填写错误进行修改,无误后,自行打印《预报名表》。

填报信息时要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考生设置的登录密码,今后在报名信息查询、修改、确认、网上查分和网报志愿时均需使用,一定要注意保存和保密,不得泄漏给他人。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密码泄漏,造成损失或相关后果,责任自负。

若遗忘密码,考生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旗(县、市、区)(以下简称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重置,也可使用报名时绑定的手机号发送短信GKMM【公民身份号码】【新的密码】到10628833进行重置(例如:GKMM150101200001011234mypass,公民身份号码为考生本人的公民身份号码,新置的密码为mypass,GKMM和公民身份号码以及新的密码间无空格,均须为半角字符)。

2.具有农业、牧业家庭户口的考生,其考生类别应选择农村应届或农村往届,其他考生选择城镇应届或城镇往届。

完成户籍制度改革的地区,可参考《国务院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规定的批复》(国函〔2008〕60号)的有关要求,以及报名时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年度《统计用区划代码》和《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确定考生户籍地是否属农村、牧区范围,并以此来确定考生类别是否属于农村应届或农村往届。

3.考生须正确选择自己的报考类别、外语语种、考何种民族语言,这三项决定了考生的考试科目,选择错误将会影响到考试及总分计算。

报考类别:

4.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只能在上述艺术类所涵盖的报考类别中选择其一作为本人的报考类别。

艺术类各类包含的专业如下:

美术类包含动画、美术学、绘画、雕塑、中国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和数字媒体艺术等。

音乐类包含音乐表演和音乐学等。

编导类包含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和戏剧影视导演等。

其他艺术类包含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教育、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流行音乐、音乐治疗、流行舞蹈、表演、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录音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影视技术、戏剧教育、摄影、书法学、实验艺术、跨媒体艺术、文物保护与修复、漫画、艺术与科技、陶瓷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和包装设计等。

以上仅列出艺术类本科专业,若教育部出台新规定,则按照新规定进行调整。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参照执行。

考生可根据本人特长、参照艺术类各类包含的本科专业,结合报考院校对考生拟报专业的统考类别要求和其他专业考试要求等,选择相应的报考类别。

若招生院校其他艺术类专业根据学科设置、培养目标等,要求美术类、音乐类或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的,招生计划可列在美术类、音乐类或编导类之一,考生应据此选择报考类别。

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实行全区专业统考,考生统考成绩合格,方可参加拟报院校的校考;其他艺术类考生按拟报考院校的要求参加校考;高职对口招生类的美工设计类考生须参加美术类全区专业统考。

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考生,如取得其他艺术类校考合格成绩,可兼报相应院校其他艺术类专业;美术类不能兼报音乐类和编导类专业,音乐类不能兼报美术类和编导类专业,编导类不能兼报美术类和音乐类专业;其他艺术类考生不能兼报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专业。

拟报考艺术类专科专业的考生,可参照上述本科专业的设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拟报考院校的相关规定,选择相应的报考类别。

5.音乐类考生若参加声乐考试的则须选择唱法,并选择三首不同歌曲且标明调号;若参加器乐考试,则须选择乐器的种类,并选择两首不同乐曲(练习曲和演奏曲均可)。若报名系统中不存在考生要选择的曲目,则须填写曲名等相关信息,同时上传对应的乐谱图片(简谱或五线谱)。

若同一考生选择或上传的多首曲目乐谱内容相同、考试时演奏的乐器种类与高考报名申报的乐器种类不符、上传的乐谱暴露考生个人信息或有明显标记等有违考试公平公正实施的情形,将取消其音乐类统考资格和统考成绩。

6.体育类实行全区专业统考。考生报名时要选择体育专项,该专项仅在录取时供考生报考院校参考使用,不对该专项组织测试。

7.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的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课考试,报考类别只能选择体育类包含的报考类别。该类考生如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考试类型应选择“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否则,考试类型应选择“秋季统考”。

报考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各科类考生,考试类型应选择“高职班”。

报考五年制高职转段(三二转段)的考生,考试类型应选择“三二分段”,报考类别应选择除高职对口招生类外的其他报考类别。

报考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单独招生的考生,考试类型应选择“职教师资”。

报考残障考生单独招生等的考生,考试类型应选择“残障生单独考试”。

报考少年班、消防单独考试、特殊拔尖人才选拔试点的考生应选择对应的考试类型。

其他考生的考试类型应选择“秋季统考”。

拟报考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考试类型选“秋季统考”或“高职班”,被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安排高考。

8.由就读学校组织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应选择“学校报名”,其余在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选择“招办报名”。

9.在区外取得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须填写相应等第成绩,现场确认时出示成绩报告。

10.考生应按照本人已经取得或具备的高考加分或优先录取资格选择相应的考生特征,未选择考生特征的,视为自愿放弃相应资格,报名结束后原则上不再受理任何未申报的高考加分或优先录取资格事宜。

各类高考加分和优先录取政策按教育部年度招生文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11.拟填报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以及免费医学定向生志愿的考生,预报名时须选择相应项目,并按要求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审核通过的考生方有资格报考;未选择的,视为放弃相关招生计划的报考资格。

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无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考生原则上由所属的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应将鉴定结果填写在《预报名表》相应栏目内,相关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公章。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尚在刑法、处罚期内的。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结果由旗县招生考试机构在现场确认期间录入报名系统。

三、网上缴费

完成预报名的考生,可使用有“银联”标记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按报名系统显示的应缴费金额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已完成报名缴费的考生不能自行修改引起缴费金额变化的报名信息项。若确需修改,须到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办理修改信息以及补缴费等事宜。

四、现场确认

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复印件和《预报名表》到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现场确认。具备高考加分、优先录取资格、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还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或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的考生,还须提交学籍与实际就读、家长居住、从业、社保或纳税等证明材料。

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考生的现场确认工作,流程是:

1.对考生提交的各类证明材料进行初审。

2.通过网上办公平台读取考生的居民身份证信息,审核其填写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对不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要录入其不符合的原因;对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要照拍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验证其人脸与身份证照片的一致性。

4.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诚信考试承诺书》《高考加分审核表》《乐谱》和《专业考试准考证》。其中《报名登记表》《乐谱》应由考生本人校对、确认签字;《诚信考试承诺书》应由考生签字,并在指定位置书写规定内容。

5.考生个人信息以现场确认时为准。在《报名登记表》上一经签字确认,到大学入学报到前,考生的公民身份号码、姓名、民族等信息一律不得更改。大学入学报到后的信息更改,按就读高校及其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将《预报名表》和考生本人校对、确认签字的《报名登记表》装入考生档案,如因修改考生信息导致《预报名表》与《报名登记表》信息不一致的须补充纸质修改说明材料;户口簿复印件、《乐谱》留存备查;《诚信考试承诺书》送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不装入考生档案。

2.参加艺术类专业校考、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强基计划、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和单独考试等校考考试报名,如需提供高考报名凭证,考生可自行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

3.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必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课考试。

4.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将体检表送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扫描,不装入考生档案,扫描后取回留存当地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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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简介包头医学院成立于1958年,在如歌岁月中,一代代包医人秉承“团结、敬业、求实、创新”的校训,同心致远、聚力前行,以热血丹心为国家育医学人才,在祖国边疆播撒卫生健康的希望。作为新中国在边疆民族地区较早建立的一所普通本科高等医学院校,包头医学院在建校当年即招收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生。1959年和1961年,包头市卫生学校和内蒙古卫生干部进修学院先后并入包头医学院。1965年,改为包头医学专科学校。1978年,教育部批准恢复包头医学院。2003年6月,教育部决定包头医学院与包头钢铁学院、包头师范学院合并组建内蒙古科技大学,2005年2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内蒙古科技大学分为三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办学实体,学校冠名为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学校坐落于有着“草原钢城”“稀土之都”美誉的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现有东河、青山两个校区。学校占地面积7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0.15万平方米。经过6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现已形成全日制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和职业教育多层次办学格局和以医学为主,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管理学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1997年通过原国家教委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08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2017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20年通过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护理学院、医学技术与麻醉学院、口腔医学院、药学院、中医学院、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运动康复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全科医学院、国际交流学院、卫生健康学院等16个学院;设临床医学部,统筹协调10个临床医学院和1个精神卫生学院临床教育教学工作。学校有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32所,其中2所为直属附属医院,社区卫生实践基地11个。有预防医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31个、药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7个、法医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11个,还有其他专业实践教学基地31个。学校面向1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各级各类学生近13000名。开设24个本科专业,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个,自治区一流专业建设点8个。有自治区级品牌专业5个,自治区级重点建设专业2个。预防医学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教育部首批地方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学校自1980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6年获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现有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生物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临床医学、公共卫生、药学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校以学科建设为龙头,教学科研并重,突出内涵式发展。现有国家临床医学重点专科1个,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先学科5个、重点学科4个,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重点学科4个、重点培育学科2个。建有内蒙古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4个,自治区医疗卫生重点实验室2个,自治区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重点(培育)实验室1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2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个,自治区转化医学协同创新中心1个,校级研究所(室)30个。十三五期间,学校共获批科研项目1463项,其中国家级67项目、自治区级417项;科研项目经费总额达7770余万元;获批横向科研项目40余项,经费160余万元。发表学术论文2745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507篇,被SCI等收录的高水平论文284篇(SCI收录257篇),出版专著131部。获自治区级自然科学一等奖1项,华夏医学科技奖二等奖1项;获自治区级自然科学和科技进步二、三等奖共计18项,中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1项;获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6项,包头市科技进步奖7项、包头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9项;获得发明专利20项,实用新型专利99项。2021年获批纵向科研课题388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0项,自治区级课题248项。获得和投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资助合同经费总额3052.64万元。获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二等奖、三等奖各一项,包头市第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2项,第七届“中华护理学会科技奖”三等奖1项。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875人,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410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254人。博士研究生导师14名,硕士研究生导师503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0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青年专家1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1人。内蒙古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15人,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3人,内蒙古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选30人,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英才”个人23人、团队8个,青年创新创业人才6人,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1人,内蒙古自治区“111”人才工程1人。享受包头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人,包头市拔尖人才6人,包头市“鹿城英才”工程创新创业团队2个、创新创业人才17人、领军人才1人、常规个人6人、专项推选个人2人,包头市青年创新创业人才4人,包头市“5512工程”创新团队8个、领军人才25人、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启动支持计划2人。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12人、教坛新秀奖获得者10人,内蒙古自治区级教学团队12个。学校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近年来先后与蒙古国国立医科大学、俄罗斯普里沃尔茨基研究型医科大学、俄罗斯下诺夫哥罗德医学院、泰国格乐大学、奥地利格拉茨大学中草药联合研究中心、南京医科大学、东河区政府及中软国际有限公司等国内外高校、地方政府和科研机构建立交流合作关系。学校环境优美,人文气息浓厚。波光粼粼的井坪湖、阐释生命真谛的生命园、培育职业精神的南丁格尔园、集观赏性与教育性为一体的药用植物园和造型各异的主题雕塑,以及见证学校60多年发展历史的梧桐树,无不展现着“尊重生命,关爱生命”的医学人文魅力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医者情怀。学校2011年被评为自治区级文明单位,2019年被评为自治区级文明校园。学校文化底蕴深厚,杰出校友人才辈出。建校以来,广大教师和校友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进步作出重要贡献。秦文斌教授在国内首次发现血红蛋白A2现象,在国际上被称为“秦氏现象”,于1978年出席全国科学大会荣获先进科技工作者奖。以中国工程院院士董尔丹、高长青为代表的优秀校友,赢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赞誉。在7万余名毕业生中有科技工作者,有卫生健康行业的领军人才,也有商界精英,但更多地是扎根祖国大地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为守护人民生命健康默默奉献的基层医务工作者,他们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进步做出了应有的贡献。青春的包医正以昂扬的姿态在高质量发展的大道上阔步前行。学校将始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师资队伍建设为关键,以提升科学研究水平为重点,突出“临床与公卫融通、中医与西医结合、现代医药与传统医药并举”的办学特色,全面提高学校综合实力,努力建成区域性一流高等医学院校和高水平的区域性医疗、研究中心,继续描绘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新画卷,谱写新时代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新篇章。
  • 内蒙古农业大学呼和浩特市
    学校简介内蒙古农业大学是一所以农林为主,以草原畜牧业为特色,具有农、工、理、经、管、文、法、艺等8个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具备培养高职高专、学士、硕士及博士的完整高等教育体系。2001年成为国家西部大开发“一省一校”重点支持建设的大学,2012年成为国家林业局(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省部共建”高校,2013年进入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支持院校行列。历史沿革1952年,原河北农学院、平原农学院的畜牧兽医系和山西农学院的兽医专业整建制迁至归绥(现呼和浩特),组建了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所本科高等学校——内蒙古畜牧兽医学院。1958年,内蒙古林学院成立。1960年,内蒙古畜牧兽医学院更名为内蒙古农牧学院。1999年,内蒙古农牧学院和内蒙古林学院合并组建内蒙古农业大学。办学规模学校现设动物科学学院等24个院(部),现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在校生43575人(校本部29791人)。其中研究生4946人(博士研究生724人),留学生198人。学校总占地面积1.5万亩(含科技园区),校园占地总面积3360亩(校本部2630亩)。校本部教学行政用房面积40.92万平方米,标准田径场(馆)4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1亿元。学科专业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个、省部级重点培育学科26个,有自治区一流建设学科11个。现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6种。现有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家级18个、自治区级8个。现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业91个,拥有国家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项目2个(含8个专业),有国家级特色专业7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自治区级品牌专业40个、重点建设专业6个、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业4个。农业科学学科连续五年进入ESI全球前1%。师资队伍学校现有教职工2718人(校本部2225人),其中专任教师1691人(校本部1359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858人(校本部742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0.74%(校本部54.60%);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1463人(校本部1224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6.52%(校本部90.10%),其中博士学位教师占43.47%(校本部53.00%)。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1人,“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资助2人,中组部“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9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93人,国家、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55人次,国家、自治区优秀留学回国人员15人次,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3人,自治区深入工农牧业生产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18人,获国家“青年女科学家奖”1人,自治区“333人才工程”首席专家3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8人,入选自治区“草原英才”112人、草原英才团队41个,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11人。获全国林业和草原“教学名师”2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28人、自治区级教坛新秀18人。入选高等学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3人、委员9人。获教育部在线教育研究中心在线教育“智慧教学之星”荣誉称号教师9人。教学工作学校现有国家级一流课程4门、国家级精品课程5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自治区级一流课程42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72门、优质精品课程4门。有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1个、教育部和农业农村部首批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3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9个,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23个。“十三五”以来,承担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国家级7项、自治区级210项,主编省部级规划教材117部,获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全国农业教育优秀教材奖8部,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8项、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73项,获全区民族教育优秀科研成果奖13项。2021年获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2项、银奖2项、铜奖2项。科学研究“十三五”以来,学校先后主持承担各级各类科研课题2800余项,科研进账经费逾14亿元。获批包括优青、重点项目、重点国合等在内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88项,经费1.96亿元;牵头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6项,经费近1.57亿元;依托“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主持承担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7项。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省部级科技和社科成果奖67项,其中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奖26项,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3项;作为主要完成单位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2项。发表高水平论文2000余篇,授权专利1032项。学校在乳酸菌、蒙古马、蒙古牛、蒙古羊、野骆驼、牧草、玉米、燕麦等特色资源开发与利用等方面的成果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已建成科技部、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教育厅等省部级科研创新团队33个。获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高校青年科技英才39人。已建成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科技部“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等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野外台站及哲学社会科学基地)88个。学校入选文化部、教育部共同组织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成为目前全国78所研培高校之一,也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承担该项目的高校。社会服务2013年学校被列入第二批国家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计划。入选“十三五”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相关岗位科学家与综合试验站教师13人,学校获批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国家级职业院校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内蒙古农牧厅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培训基地,获批自治区科普示范基地2个。2018年成立乡村振兴研究院,全面统筹和管理科技成果转化和社会服务工作。发挥学校农牧林水草乳沙等特色学科优势,构建学校教育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助力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乡村振兴。“十三五”以来,通过“校-地-企”合作,建设了10个乡村振兴综合试验站、68个特色产业基地与科技服务点。成立内蒙古种业协同创新联盟、乡村振兴产业服务中心,与正大、伊利、蒙牛、蒙草抗旱、金宇集团等企业签订100余项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与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共建“敕勒川农博园”,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横向科研项目497项,经费13657万元;5个益生菌菌种、11个兽用疫苗、3个牧草新品种及相关技术,6项发明专利实现转化,转化总金额5353万元。27项动植物品种培育(选育)专项资助项目累计培育出新品系62个,新品种15个,制定技术标准14项,授权专利19项。开放办学先后与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俄罗斯、日本和蒙古国等二十多个国家的70多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校际合作及学术交流关系,成立了“中加可持续农业研究与发展中心”“马利克管理中心内蒙古农业大学分中心”。近五年,学校选派教师到国外访学、学术交流240余人次,国外来校开展学术交流、访问讲学、科研合作等活动的专家教授700余人次。学校成立了“‘一带一路’研究所”,参加了有关“一带一路”教育援外项目及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2012年学校成为商务部援外培训项目承办单位,承办多边和双边援外培训29期,累计培训来自54个国家的762名学员。2015年学校成为“教育部出国留学培训与研究中心”,累计培训学员8000多人次。社会荣誉学校党委荣获全国和全区“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学校被授予全区“五一劳动奖章”和全区首批“文明校园”称号,入选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职业技术学院获得“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教务处获得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先进教务处”和“优秀教务处”等称号,校团委被评为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学校多次获得“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优秀单位”“全区高校学生工作和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动物科学学院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兽医学院被评为“全区民族团结先进集体”,校史展览馆被确定为“内蒙古大学生德育基地”。
  • 内蒙古医科大学呼和浩特市
    学校简介内蒙古医科大学坐落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是一所以医学为主,集理学、管理学、工学、文学、法学于一体的多科性高等医药院校。学校成立于1956年,是新中国在民族地区最早建立的高等医学院校之一,当时隶属于国家卫生部,1958年划归内蒙古自治区管理。前身为内蒙古医学院,先后更名为内蒙古医科大学,成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共建高校,获批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经过6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内蒙古医科大学为国家培养各级各类人才10万余名,为自治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科技创新、文化传承、民族团结、边疆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已成为一所具有鲜明办学特色的地方高等医药院校。学校现有金山校区、新华校区、锡林校区三个教学园区,总占地面积123180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25726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44219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8049.33万元,各类图书文献205.63万册(种)。学校设有基础医学院、药学院、中医学院、蒙医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口腔医学院、卫生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计算机信息学院、护理学院(卫生技术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教育学院、体育教学部、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继续教育学院、医学模拟中心等17个教学单位,有8所附属医院,11所临床医学院。在区内外设有实践教学基地114个。其中,医学类专业实践教学基地76个、非医学类专业实践教学基地38个。学校自1956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78年开始招收研究生,1981年获得硕士学位授权资格,1999年获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授权资格。从2005年起,先后与北京中医药大学、首都医科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联合培养蒙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内科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外科学、细胞生物学、中药学等7个学科的博士研究生。2018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并获得中医(蒙医学)博士学位授权点。建立了能够同时培养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层次齐全的民族医学高等教育体系,形成了现代医药学、中医药学、蒙医药学高等教育“三位一体”的办学特色。学校现有中医(蒙医学)1个博士一级学科;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中医学、药学、中药学、护理学6个硕士一级学科;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药学硕士、中医硕士6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33个本科专业中,蒙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学专业获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蒙医学、中药学和蒙药学被教育部评为高等学校特色专业,蒙医学专业被教育部批准为“地方高校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中医学、中药学、公共事业管理、蒙药学、口腔医学、麻醉学、药学、法医学专业获批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有国家级一流课程4门、自治区级在线开放课程14门、自治区级一流课程19门。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6025人。其中,本科生11780人、专科生1581人、硕士研究生2254人、博士研究生14人、留学生96人,民族预科生80人、附属中职班学生220人,本科各专业面向国内2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学校现有骨科、神经外科和普通外科3个国家临床重点建设专科,蒙医脾胃病科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建设专科,蒙医学、蒙药学、伤寒学3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建设学科。有中医学(蒙医学)1个自治区优势特色学科,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眼科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外科学(普外、骨外)和民族医学(蒙医学)5个自治区重点学科,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内科学(血液病)2个自治区重点培育学科;有11个自治区临床医学领先学科,23个自治区临床医学重点学科,1个自治区级协同创新中心和1个自治区级协同创新培育中心;有内蒙古自治区中蒙药重点实验室、内蒙古自治区医学细胞生物学重点实验室、内蒙古自治区分子病理学重点实验室、内蒙古自治区分子生物学重点实验室、内蒙古自治区分子影像学重点实验室、内蒙古自治区临床病原微生物重点实验室6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有内蒙古自治区蒙医器械研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分子与功能影像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数字转化医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内蒙古自治区蒙药药效物质与质量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新药筛选工程研究中心、动物脏器高值化利用生物活性肽工程实验室、肿瘤细胞基因检测应用与研究工程实验室、蒙医传统疗法操作技术及器械研发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眼视光学和视觉科学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5个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有1个自治区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培育)研究基地;有附属医院医学模拟中心1个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蒙医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有生物医学综合实验教学中心、形态学实验教学中心、人体解剖学实验教学中心、药学基础实验教学中心、中蒙医临床模拟实验教学中心、护理实验教学中心6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其中,中蒙医临床模拟实验教学中心被评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内蒙古蒙医药博物馆和内蒙古自治区卫生政策研究所、心血管研究所、骨科研究所设在我校。学校紧密依托蒙医药学院和药学院的教学资源支撑、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的医疗资源支撑、内蒙古蒙医药博物馆的馆藏文献资源支撑、蒙药研究所和GLP实验室的科技创新平台支撑,全力打造蒙医药学科与专业特色,使该学科成为学校的优势特色学科,被自治区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评为重点学科。蒙药学重点实验室和蒙医药博物馆(蒙医文献学科)获批为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域重点实验室,进一步巩固了学校该学科在世界范围内的领跑地位。学校现有专任教师956人。其中,正高288人,副高309人,具有博士学位人员430人,硕士学位人员459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的比例为92.99%。有硕士生导师863人,48名教师入选学校博士生导师库。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68人,国家和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2人,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2人,有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国医大师”2人,“全国名中医”1人,自治区杰出人才8人,自治区草原英才领军人才1人,自治区草原英才创新团队63个、自治区草原英才108人,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193人次,自治区教学名师15人,自治区优秀教师11人,自治区教坛新秀12人,创建了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和12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4个自治区科技创新团队和2个自治区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十三五”以来,学校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2073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16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荣获自治区科学技术奖137项(一等奖8项、中青年科技创新奖6项、二等奖51项、三等奖72项);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10项(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6项)。获得自治区教学成果奖18项(一等奖6项、二等奖8项、三等奖4项)。获得国家专利授权234项。其中,发明专利34项、实用新型专利172项、外观设计专利7项、软件著作权21项。学校主办的《内蒙古医科大学学报》被教育部科技司评为“中国高校特色科技期刊”,被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确定为“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出版的《疾病监测与控制》是中华预防医学会系列杂志。学校一贯坚持开放办学方针,重视与国内外高校的交流与合作。与北京大学医学部、北京中医药大学、首都医科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等高等院校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与日本、蒙古国、美国、俄罗斯、泰国、澳大利亚和奥地利等国家和地区的多所医药院校或科研单位开展了多层次、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内蒙古医科大学作为一所地方高等医药院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医学高等教育发展规律,以服务民族自治地方医药卫生事业,办人民满意的医学高等教育为己任,主动适应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培养高素质医药卫生人才为根本任务,以一流学科建设为抓手,秉承“博学、尚行、精诚、至善”的校训,不断实现学校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
  • 学校简介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是2008年元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院校,也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的铁路高职院校。学院的前身是始建于1956年的包头铁路工程学校,1958年升格为包头铁道学院,附设中专部,1964年恢复中专建制。学院现以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同时具有培训职能。学院始终坚持“突出铁路特色,服务地方经济,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教育质量,全面争创一流”的办学理念,着力培养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专门人才。现已构建出对接铁路产业链,覆盖铁路工程建设、运输管理、装备制造等铁道运输专业群,铁道工程技术、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机车三大骨干专业优势明显,2015年获批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形成了7大类30个专业。打造了11个院级特色品牌专业和24门精品课程。现拥有全国职业院校交通运输类示范专业点1个,全国骨干专业2个,自治区级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示范专业3个,2个专业获批立项建设自治区级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根据行业及区域经济发展人才需求,2017年新增了动车检修技术、铁路桥梁与隧道工程技术2个新专业,有效地发挥了品牌特色专业对专业群及学院整体发展的引领辐射作用。在60多年办学历程中,学院始终坚守立德树人使命、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坚持多措并举培育引进业内有权威、有影响的铁路专业学科带头人,大力培养“双师型”骨干教师与青年教师,聘请铁路行业领军人才、大师名匠兼职教师,与众多铁路企业进行校企合作,积极探索订(定)单培养、现代学徒制、工学交替等体现校企“双主体”特色的协同育人模式,先后与老挝、蒙古、俄罗斯、巴基斯坦等国家相关院校在专业建设、师资培训、人才培养、学术交流等方面达成合作共识;与北京交通大学合作开展留学生实习专业实训;与内蒙古科技大学、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签订了3个专业的应用本科合作协议,贯通人才培养渠道。近年来,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形成了“为服务铁路、地方经济社会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办学特色。学院牵头组建了内蒙古铁路职业教育集团和校企合作办学理事会,搭建了校企深度合作平台,实现了学院教育资源与铁路运输产业资源、技术资源的共享与服务;以“厂中校”和“校中厂”为试点,2016年成立了火车票代售点,为学生提供了知行合一、实习实践平台,逐步构建了以服务铁路运输产业为主的人才支撑链、员工培训和信息交流链、学生实习实训及毕业生就业链;联合呼和浩特铁路局下属的工务、车务、机务、电务、车辆等单位,根据职业岗位和技术规范,建成铁路、城市轨道运输类实训室46个、校外实训基地52家。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深化改革,大力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铁路高职学院和专业建设计划,主动对接“一带一路”“交通强国”“教育强国”、中国高铁走出去等国家战略需求,深化产教融合,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积极推动校企合作,育训结合,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早日建成当地离不开、业内都认可、国际可交流的特色型、高水平铁路高等职业院校的总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努力奋斗!
  • 学校简介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内蒙古公安厅警察训练总队)是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主办、公安厅主管、教育厅指导下全区唯一的公安政法类高等学校,是自治区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武装性质和纪律部队特点的特殊院校,承担着公安学历教育、在职民警培训、公安理论研究和重大活动安保维稳处突等职责,具有鲜明的公安行业特色和普通高校基本属性。学院前身是1948年成立的内蒙古公安部直属训练科。1978年开始学历教育,1980年改建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警察学校(内蒙古政法干部培训学校)。2001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组建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内蒙古政法干部培训学校)。2002年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学校并入学院。2012年加挂“内蒙古警察训练总队”牌子,学院至今已走过73年风雨历程,被誉为“北疆警官摇篮”。学院为副厅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现校区占地面积221亩,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在建的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新校区占地面积745亩。学院内设正处级机构17个,其中行政管理机构 6个,教学和教学辅助机构11个。现有教职工248人,其中专任教师182人,高级职称教师60余人,“双师型”教师126人,博士学位和在读博士8人,硕士学位89人,有全国公安高等教育教学名师1人,全国公安教育系统优秀教师2人,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学名师4人,自治区教坛新秀5人,自治区优秀教学团队3个。学院生源质量优秀,公安类专业年均本科上线人数接近100%,现有全日制在校学历教育学生近3000人,成人学历教育学员600多人。学院开设刑事侦查、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管理、政治安全保卫、网络安全与执法、警犬技术、特警等7个公安专业,法律事务、法律文秘、社区管理与服务等3个非公安专业。刑事侦查、治安管理专业设蒙语授课班。学院教学训练和实践实验教学条件较为完善,建有自治区公安厅信息化培训基地、全区公安民警心理行为训练中心、内蒙古景愿司法鉴定中心、党风廉政教育基地、机动车驾驶员训练基地、警务实战模拟训练中心、警务障碍训练场、警用武器射击馆等实训基地,信息网络安全、电子数据取证、舆情与引导、危机处理、刑事影像技术、道路交通管理技术等实验室。图书馆藏书26万册,电子图书41万册,电子资源数据库7个。近年来,学院建成4门内蒙古自治区级精品课程。教师承担省部级以上课题31项,院级课题82项,在国内外期刊公开发表论文150篇,出版教材25部,多项教学科研成果获得公安部、内蒙古自治区奖励。学院紧紧围新时代自治区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需要,不断凝练办学特色,依托“校局合作、警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采用“教学练战考”五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实行严格的警务化管理,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高素质的实战型警务人才。建校73年特别是开展学历教育40余年来,学院先后培养国民教育毕业生近2万人,培训各类学员6万余人次,遍布全区各级公安政法机关,绝大多数毕业生成为所在单位业务骨干,众多毕业生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学院曾为辽宁、吉林、黑龙江、新疆、青海、甘肃等省区培养了大批蒙汉兼通的公安专门人才。学院多名校友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等光荣称号。学院是全区公安机关警力补充的主渠道。从2016年开始,学院毕业生参加公安部统一招警(公务员)考试,历年来平均初次入警率达90%以上。学院是全区公安机关在职民警培训的主阵地。承担全区旗县级公安局副局长副政委首任培训、新录用人民警察培训、中级警官职务和警衔晋升培训、警种专业培训、专项警务技能训练等任务,同时承办公安部交办的全国公安专业业务培训任务。年均举办各类培训班60期7000人次。按照公安部要求,学院积极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主动承接外警培训,已承办蒙古国警察机构的刑侦业务、禁毒研修、中高级警官培训等各类培训班12期,为促进中蒙双方国际警务合作作出了积极贡献。学院是公安厅机关应急处置的一支重要力量。根据公安厅指令选派师生参加重大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抢险救灾及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为自治区社会安全稳定、震慑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学院师生参加了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中蒙国际博览会、第25个世界防治荒漠化与干旱日纪念大会、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七十周年庆祝大会等重大活动安保任务,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学院与国内主要公安政法院校建立了稳定的交流合作机制,与俄罗斯联邦内务部东西伯利亚警察学院和鄂木斯克警察学院、蒙古国内务大学建立校际合作关系,经常开展交流互访活动。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和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政治建警、政治建校原则,落实“立德树人、育警铸魂”根本任务,紧紧围绕“培养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办学目标,发扬“忠诚、勤奋、团结、奉献”校训精神,坚持公安学历教育和在职民警培训协调发展,积极争取在“十四五”期间突破本科层次办学目标,努力建设具有鲜明特色的祖国北疆高水平公安院校,为新时代内蒙古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输送高素质合格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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