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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照顾政策出台
2009-06-01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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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信网讯,2009年新疆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照顾政策出台。以下政策节选自《新疆自治区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47、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48、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受自治区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仅以自治区团委核准的名单为准);

  (2)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仅以自治区科协核准的名单为准);

  (3)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仅以自治区科协、自治区教育厅核准的名单为准);

  (4)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

  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仅以自治区科协核准的名单为准);

  (5)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仅以自治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核准的名单为准);

  (6)烈士子女(仅以自治区民政厅核准的名单为准);

  (7)回族考生(以地、州、市招生办公室审核的名单为准)。

  49、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者(仅以自治区体育局核准的名单为准),录取时增加20分投档。

  50、凡参加汉语言统考并报汉语言招生计划或民考汉招生计划的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塔吉克、锡伯、乌孜别克、塔塔尔、达斡尔、藏、俄罗斯十一个民族的考生(以下称“民考汉”),在录取时分别按以下两种情况予以照顾:父母双方均为上述民族者,加50分;父母一方为上述民族者,加10分。

  参加民语言统考并报民语言招生计划的汉族及其他民族(不含对“民考汉”已给予照顾的十一个民族)考生(以下统称“汉考民”),在录取时与“民考汉”考生的照顾分值一样对待。

  “民考汉”和“汉考民”考生,必须填写《民考汉(汉考民)考生情况登记表》,由户口所在地的民委和公安部门审核盖章,同时交验本人及父母身份证原件,由地、州、市招生办公室逐个进行审核,对有关材料要逐项检查,同时审核人须签名负责。复印件留地、州、市招生办公室存档。如果弄虚作假,将按有关规定取消考生报名、考试、录取资格,并追究当事人责任。对享受“民考汉”和“汉考民”照顾政策的考生的最终确认,以各地招生办公室审核后上报的名单为准。

  51、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的农牧民家庭子女考生(仅以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核准的名单为准)填报的志愿符合以下条件,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本科和专科零批次各志愿填报区内院校;

  (2)除本科和专科零批次以外的其他批次,第一志愿填报区内院校;

  (3)参加自治区单独组织的“三校生”考试,并且各志愿填报区内高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职业教育专业。

  填报区外院校不加分。

  52、除对少数民族身份考生报考有关语种的特殊照顾政策外,其它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其累计加分不得超过20分。

  53、加分考生必须提供相关成绩和证书的原件,交各地、州、市招生办公室审核并留存备查。各地、州、市招生办公室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经认真审核、确认、签字并向社会公示(主要渠道是招生网站、新闻媒体、当地中学)后,须填写《加分考生汇总登记表》,并加盖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公章,在5月25日之前上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一经上报,不得变动,否则无效。所有加分一律计入高考总成绩。

  54、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报考高等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高等院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5、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能完成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等学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56、报考区内院校的农、林、牧、地矿、煤炭等艰苦专业的第一志愿的汉语言考生,当院校线上生源不足时,可照顾投档;鼓励汉语言考生报考区内院校,录取时给予政策倾斜。

  57、保送生的招生:按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新招委[2008]57号)执行。

热门院校

  • 阿勒泰职业技术学院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
    学校简介阿勒泰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2019年4月,学院位于阿勒泰市迎宾路106号,占地面积210亩,建筑面积54045.89平方米,是一所以“冰雪+”“旅游+”为办学特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院现有在编教职工152人,其中博士1人,硕士18人,正高职称4人,副高职称18人。在校注册学籍学生2594人。学院开设有运动训练(冰雪方向)、休闲体育(冰雪方向)、冰雪运动与管理、冰雪设施运维与管理、体育艺术表演(冰雪方向)、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休闲农业经营与管理、畜牧兽医、歌舞表演、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学前教育、环境工程技术、护理、食品智能加工等15个专业。学院在办学管理中,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就业为导向,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主线,对标地区冰雪产业人才需求,努力打造冰雪专业集群,形成“大冰雪”人才培养理念,构建“冰雪+”人才培养模式,以提升学生的发展能力为核心,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助力地区冰雪经济做大做强做优。
  • 新疆财经大学乌鲁木齐市
    学校简介新疆财经大学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创办的重点大学。其前身是1950年成立的新疆省人民政府干部培训班;1959年升格为新疆财经学院;1962年转制为新疆财贸学校;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恢复新疆财经学院建制。2000年, 新疆财经学院与新疆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和新疆财政税务学校合并组建新的新疆财经学院;2007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新疆财经大学。学校校园总占地面积630502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565143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147886平方米,学生宿舍面积116659平方米,馆藏图书总量270.54万册,其中纸质图书128.54万册,电子图书142万册,数据库47个。学校现有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工学、理学、文学六大学科。目前,已形成以本科生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为主要办学形式,多学科、多层次的办学格局和体系。截至2021年10月,学校各类在读生21165人,其中普通本科生15081人,硕士研究生2447人,博士研究生76人,留学生9人,成人本专科生3552人。学校现有在编专任教师915人,具有高级职称专任教师311人,具有博士学位专任教师261人。学校1998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权,2001年首先获得新疆MBA办学权,2012年获批“中国(新疆)--中亚经贸合作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 2018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拥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3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拥有1个自治区优势学科,2个自治区特色学科,2014年获批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有42个本科专业、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教育部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7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自治区重点专业、4个自治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6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22门以上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建有国家级众创空间,被评为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学校坚持立足新疆,聚焦“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科研水平不断提高。2021年,共获得各类科研项目立项154项,资助经费总额达到1320.71万元。其中,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4项,经费总额280万元;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5项,经费总额145万元;获批各类省部级科研项目50项,经费总额238万元;获批厅局级科研项目32项,经费总额102万元;学校不断提升科研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2021年签约及中标横向课题53项,合同总额达555.71万元。以新疆财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高水平期刊论文136篇。提交咨政报告10篇,其中6篇咨政报告被省部级领导批示或采纳。学校现有17个院部,设有丝路经济与管理研究院、霍尔果斯研究院、喀什地区经济发展研究院,拥有哈萨克斯坦研究中心、中亚研究中心2个教育部国别区别研究中心,中国(新疆)与中亚区域经济合作研究中心、新疆企业发展研究中心、新疆社会经济统计研究中心和新疆财政与金融协同创新研究中心等4个自治区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设有国家汉语水平考试(MHK)新疆考点和英国雅思考试(IELTS)新疆考点。学校与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建立了对口支援关系,与西安交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东北林业大学等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与美国威斯康辛协和大学、韩国又松大学、俄罗斯新西伯利亚经济管理大学等40余所国外大学建立了合作关系,并与哈萨克斯坦阿克托别州朱巴诺夫大学合作建立了孔子学院。进入新发展阶段,立足新的历史起点,学校秉持“经世济公、至善至诚”的校训,发扬“自强不息、严谨求实、开放包容、与时俱进”的大学精神,正朝着建设“新疆名牌、西北一流、全国知名、辐射中亚”的自治区特色高水平大学的目标稳步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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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简介石河子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新疆天山北麓被誉为“戈壁明珠”的共和国军垦第一城——石河子市,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直属的一所集高职、中职、五年一贯制学历教育及技能培训为一体的全日制高职院校。学院始建于1976年,前身为石河子地区共产主义劳动大学,1976年建成石河子地区农业机械化学校,1986年更名为新疆农垦中等专业学校,2005年更名为新疆石河子工程技术学校。2018年5月,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石河子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基础设施齐全,办学条件优良。校园占地面积555亩,校舍建筑面积11.7万㎡,绿化覆盖率达57%,教学科研及实验实训仪器设备总值8114.7万元。现有教职员工224人,高级职称56人,在校学生4628人。设有机电工程系、建筑工程系、食品化工系、信息工程系、汽车工程系、人文社科系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部等六系一部。学院人才培养体系健全,学科特色鲜明,现有高职专业21个,具体包括机电工程系六个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智能控制技术、智能机电技术;建筑工程系三个专业:建设工程管理、测绘工程技术、建筑室内设计;食品化工系三个专业:应用化工技术、烹饪工艺与营养、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汽车工程系两个专业: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信息工程系五个专业:计算机网络技术、大数据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现代移动通信技术、现代物流管理;人文社科系两个专业:学前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同时办有五年一贯制专业9个。学院秉承“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办学理念,不断加强学生专业技能培养,打造中高职贯通的专业人才培养体系,聘请石河子大学等高校相关专业教授及兵团设计院、天业集团、中国移动公司、石河子建筑协会的40余名行业企业专家与专业教师共同建立完善了30个中高职专业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院坚持开放办学,深化校企合作,与中兴、联想等知名企业联合开办订单班,实现“专业共建、课程共担、师资共训、基地共享”,与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天富集团、天业集团、华兴玻璃集团等疆内企业合作办学,形成岗位对接、对口就业的模式,确保学生毕业即就业。学院先后被授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是“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的示范性职业院校”。2020年11月,学院被评为“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2021年,作为新建高职院校,首次参加全国技能大赛即荣获三等奖2个。在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学院参赛16项荣获奖项15个,其中兵团第一名8个,兵团第二名3个,兵团第三名4个。在第四届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仪器仪表与智能传感器应用技术》赛项中获得三等奖,实现了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零突破。学院是国家级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技能型人才订单培养基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技能型人才订单培养基地、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培养基地,全国计算机考试站点,普通话测试站点,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十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 昌吉学院昌吉回族自治州
    学校简介昌吉学院位于新疆天山北坡经济带中心——美丽的昌吉市,有着60多年的办学历史。其前身是成立于1959年的昌吉师范学校,1985年升格为昌吉师范专科学校,2001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昌吉学院。学院现有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209亩。其中,北京路校区194亩;世纪大道校区1015亩。目前,学院共有教职工1283人,其中专任教师964人,占教职工总数的75.1%;教授66人, 副教授193人, 高级职称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6.9%;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757人,占专任教师总数78.5%;博士104人。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1082人,其中本科生22673人、专科生8258人、硕士研究生151人。学院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与传播学院、国家通用语言教育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与数据科学学院、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能源与控制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教育科学学院、航空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16个二级教学单位,共83个本、专科专业(其中44个本科专业,39个专科专业),专业覆盖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八个学科门类。学院于2012年获批教育部“特需项目”建设单位,2013年开始招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018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有材料与化工(材料方向、化工方向)、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两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学院现有材料科学与工程自治区重点学科,数学与应用数学、能源与动力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云计算)、材料物理、物理学等11个自治区一流专业,数学分析、JAVA 程序设计等10个自治区一流课程;能源与动力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云计算)和网络与新媒体三个自治区重点专业,已逐步形成了专业设置比较合理,多学科共同发展的办学格局。学院现有各类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652余万元, 图书馆藏书157万余册,电子图书140万余册。近年来,学院先后成立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研究所、应用数学研究所、公共经济研究所、计算机应用研究所、体育文化研究所等研究机构。学院与山东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厦门大学、兰州大学、吉林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建立了长期对口支援关系,并与山东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厦门大学、西安音乐学院联合培养本科生及研究生。承优良传统、载多年积淀。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学院秉承“惟德惟才,笃学笃行”的校训精神,坚持以培养高层次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中心,进一步发挥自身办学优势和重点学科特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具有鲜明特色,教学科研同步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高水平的应用型大学,使昌吉学院成为新疆高等教育界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 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阿拉尔市
    学校简介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座落在塔里木河源头、南疆区域中心城市——阿拉尔市。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是师市直属正处级公益二类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4月10日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成立的综合类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多学科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业务上受兵团教育局指导和监督。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校区规划占地面积1069亩,总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总投资21.36亿元人民币,一期项目总建筑面积13.28万平方米,总投资11.36亿元,于2021年3月22日开工建设。一期项目完成并投入使用。二期项目预计2022年动工,2023年年底可投入使用。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目前设有机电一体化、汽车运用与维修、现代纺织技术、电子商务、大数据与会计、工程造价、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学前教育、数字媒体技术等9个专业。2020年9月实现首批招生358名,2021年招生1583名。目前在校生1680人。2022年计划新招2500人,在校生可达到4200人左右。目前学院由6个行政机构和5个二级学院,及一个基础教育部组成,共有教职工126人。2022年计划新增纺织品设计、旅游管理、护理、建筑工程技术、通航器维修、空中乘务等6个专业,到2025年可实现开设31个专业,形成两柱(纺织服装、通航产业),六梁(智能装备、工程技术、电子商务、旅游管理、教育、健康)八个专业群的学院结构。预计在校学生可突破一万人。通过浙江职教联盟七所院校组团签订帮扶协议及柔性人才引进为学院后期快速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师市各级各部门大力支持学院建设发展,通过简政放权等措施进一步提升学院办学自主权,创新体制机制改革,为师市进一步探索高校办学管理模式,打造示范样板。学院与第一师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塔建三五九建工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尔新农乳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拉尔市分公司、新疆新越丝路有限公司、阿拉尔市疆南五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六家企业签署校企合作框架协议,为校企共建“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培养基地”“校外实践基地”。学院将与签约企业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顶岗实习、人才培养、专业学科建设等多方面进行更深层次的研究与合作,把企业对人才的要求直接纳入教育教学的全过程,实现学生职业能力与企业岗位要求之间的“无缝”对接,逐步构建校企合作双赢局面。学院立足于产业发展方向,着力做好人才聚人产业留人工作,为兵团南疆及师市人口集聚将带来积极的作用,为南疆产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2021年在全国第六届大学生艺术表演类节目评选中,我院报送的两个节目获得1个兵团一等奖、1个兵团三等奖,并代表兵团参加教育部第六届大学生艺术表演类节目评选,在众多优秀节目中脱颖而出,荣获到成都现场展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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