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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实施办法
2019-06-24 作者:学路网
高考专业1V1咨询,助力报考,赢在起跑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继续采用“动态排名、精确定位”为主的网上填报志愿模式。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全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的组织管理工作,协调自治区通信、电力、公安等相关部门为网上填报志愿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第四条各盟市、旗县(包括县级市、区,下同)应成立由教育、通信、电力、公安等相关部门组成的网上填报志愿工作领导机构,具体负责本地区考生的网上填报志愿工作,保障其顺利进行。

第五条凡有高考考生的高中阶段学校(以下简称高中学校)均为组织做好本校考生填报志愿的责任主体,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加强网络等硬件建设。严格落实高考报名前所签订的《中学校长责任书》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无条件地为本校考生提供高考网上填报志愿的场所、保证填报志愿时每人一台电脑、网络带宽达到100M以上,以及一定数量用于应急的能无线上网、充电充足的笔记本电脑,并要为考生家长陪同提供相应的方便条件。

(二)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成立网上填报志愿工作领导机构,校长负总责,下设联络组、指导教师组、技术指导组、后勤保障组。当地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在办公平台及时更新学校校长、工作人员、联络组成员手机号码。

各组人员组成及其职责是:

1.联络组负责网上填报志愿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传下达工作,重点是及时查看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网上填报志愿公告,查看“内蒙古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填报志愿信息,查看网上填报志愿的手机短信信息,并在第一时间将相关内容报告主管校长和各组负责人。联络组应由三名以上教师组成,要求责任心强、业务精通、能熟练使用现代通讯设备,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

2.指导教师组负责通知符合本次网上填报志愿条件的所有考生及时查看网上填报志愿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保证其按时参加网上填报志愿,并对考生填报志愿给予指导。高中学校应对考生实行分组管理,每组配备一至两名指导教师。

3.技术指导组负责网上填报志愿期间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的维护和正常运转,对考生填报志愿进行技术指导。遇到问题时通过钉钉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报告,并按答复意见及时妥善处置。

4.后勤保障组负责网上填报志愿期间为本校考生提供食宿、安全保卫等后勤服务。

(三)科学管理,分组实施。网上填报志愿期间,按各录取批次的最低报考资格线对考生实施分组管理。各相关高中学校特别是农村牧区寄宿制高中学校要提前一至两天将对应本科批次线下60分以内,专科线上符合条件的考生集中到学校,并提供食宿等配套服务,确保考生能够按时完成网上志愿填报。

第六条各旗县招生考试机构要组织本旗县“招办报名”(未在高中学校报名)的考生完成网上填报志愿,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指导服务。也可组织此类考生到就近高中学校进行网上填报志愿。

第三章通知方式及填报志愿时间和范围

第七条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通过以下三种方式通知考生填报志愿:

1.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2019高考填报志愿专栏”中进行公告。

2.通过10628833短信平台群发短信。信息发布对象包括新闻媒体、盟市和旗县招生考试机构工作人员、高中校长和网上填报志愿联络组的教师,以及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且仅限于向区内号码手机发送短信。

3.“内蒙古招生考试”(nmgzskszwx)微信公众号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推送填报志愿信息。

各盟市、旗县招生考试机构、各高中学校应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通知考生按时填报志愿。

第八条网上填报志愿及相关信息查询的网址。

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是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信息发布的官方网站,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政策规定和各类信息等均在该网站发布。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网址打印在《准考证》上。2019年网上填报志愿公告、剩余招生计划、各院校阶段性填报情况统计信息等均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2019高考填报志愿专栏”中发布。

第九条网上填报志愿的时间。

(一)本科提前A批、本科提前B批、专科提前批:

6月25日第一次填报意向志愿。考生从本科提前A批(一本)、本科提前A批(二本)、本科提前B批(一本)、本科提前B批(二本)、专科提前批中选择一个批次,从军事、公安、消防救援、司法、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类意向中选择一个意向填报志愿,每类意向具体包含的院校名单届时将通过网上填报志愿公告发布。

7月2日第一次填报本科提前A批艺术、体育类志愿。

7月6日第一次填报本科提前A批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志愿,其中填报过军事、公安、消防救援、司法、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意向志愿,并且政治审核、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可填报本科提前A批对应科类中原意向所涵盖的具体院校及专业志愿;填报过公安意向志愿,并且政治审核、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第一次填报专科提前批对应科类中原意向所涵盖的具体院校及专业志愿。

填报了一本意向的考生可以兼报二本和专科提前批次具体院校和专业志愿,填报了二本意向的考生可以兼报专科提前批次具体院校和专业志愿,除此以外,均不得跨意向类别兼报。达到本科二批分数线的考生,若填报专科提前批志愿且被录取,则视为本人已放弃被本科院校录取的权利。

7月10日第一次填报本科提前B批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志愿。

待本科提前A批艺术、体育类招生结束后,开始填报本科提前B批艺术、体育类志愿。

7月27日第一次填报除公安类之外的艺术类专科提前批志愿。

(二)本科一批及本科一批B:

7月13日第一次填报本科一批志愿。

待本科一批录取完成后,开始填报本科一批B志愿。

(三)本科二批及本科二批B:

7月20日第一次填报本科二批志愿。

待本科二批录取完成后,开始填报本科二批B志愿。

(四)高职高专批:

7月28日第一次填报高职高专批志愿。

各批次后续填报志愿时间随录取进度而定,具体填报志愿时间及要求详见按录取进度公布的相关填报志愿公告。

第十条分数(即文化课总分加上政策性加分,称为投档分;艺术体育类包括专业课成绩)达到当次网上填报志愿公告中规定的最低分数,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当次网上填报志愿,并按公告中规定的要求进行填报。网上填报志愿系统所使用的分数,一律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官方高考分数查询系统显示并经核准的数值和经认定的符合相关政策的高考加分为准。准备补习并已向旗县招生考试机构书面提交《自愿放弃填报志愿权利的申请》的考生不能网上填报志愿。

第四章填报模式

第十一条网上填报志愿共有三种模式。

(一)动态排名、精确定位网上填报志愿模式

本模式具有实时提供排名、提供阶段性统计信息、分时分段控制志愿修改这三个重要特征;适用于本专科提前批的文理科、本科一批、本科一批B、本科二批、本科二批B、高职高专批的志愿填报。

1.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实时为考生全程提供其本人在所报院校中按投档分排序的名次、同名次人数,并实时为排名在投档比例内的考生提供所报院校第一专业中按投档分、实考分排序的名次及同名次人数。

2.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将每隔一到两个小时分科类公布一次各院校阶段性填报情况统计信息,含各院校的计划数、预计1:1投档最低分、投档比例、预计投档最低分、应投档人数、已报考人数及缺档人数;通过点击院校名称,可以查看该校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按院校投档比例投档线上预计1:1录取最低分、按院校投档比例投档线上已报人数、学费、专业备注等信息;通过点击院校的已报人数,可以查看到所有报考该校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列的考生信息。

考生可根据排名、阶段性统计信息,以及学校的招生专业要求和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规则,综合考量,适时修改志愿,直到满意为止。

3.为保证考生顺利填报和修改志愿,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将根据考生投档分,分时分段控制志愿修改。在网上填报志愿过程中,不同分数段的考生填报志愿结束时刻不同,相对高分段考生先结束,相对低分段考生后结束。每分数段考生在其对应的填报志愿结束时刻后,就不能再修改志愿,但仍可以查看其排名情况。

每次填报志愿将设置两个固定时刻,第一个是删除志愿的最后时刻,第二个是新填志愿的最后时刻。若考生放弃本次填报志愿,须在第一个固定时刻之前删除志愿;所有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必须在第二个固定时刻之前完成填加志愿;超过这两个固定时刻则只允许已经填报了志愿的考生进行志愿修改。这两个时刻在各分数段对应的填报志愿结束时刻之前。具体分段安排以及上述两个固定时刻将在每次填报志愿前的公告中公布。

在动态排名的网上填报志愿过程中,对不认可加分因素的院校,上一分数段填报志愿结束时已经报满的专业,下面分数段考生不得填报。

4.当本次所有考生全部结束填报志愿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按照规定的投档比例按投档分从高到低进行投档。当投档最低分对应多名考生时,则将这些考生全部投档。

(二)艺术体育类动态排名模式

本模式实时提供若干排名方式,不提供阶段性统计信息,不设置分时分段控制志愿修改机制;适用于报考本科提前A、B批使用美术、音乐、编导类统考成绩、其他艺术类联考成绩进行录取的院校;同时适用于报考本科提前A、B批体育类院校。

1.网上填报志愿系统为艺术类考生提供所报院校第一专业的报考人数及四种排名:

一是文化课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下同)排名;二是美术、音乐、编导类统考成绩或其他艺术类联考成绩(以下简称专业课分数)排名;三是文化课总分40%+专业课分数60%排名;四是文化课总分60%+专业课分数40%排名。

2.网上填报志愿系统为体育类考生提供所报院校第一专业的报考人数及两种在所报院校内的排名:一是文化课总分排名;二是体育成绩排名。

3.当本次填报志愿结束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对达到相应分数线的艺术类考生全部投档。按照招生院校提交的投档比例,对体育类考生按照文化课总分或体育成绩排序从高到低进行投档;当投档最低分对应多名考生时,则将这些考生全部投档。

当有些院校所规定的录取规则与上述两种模式中任何一种排名办法都不一致时,考生须慎重看待网上填报志愿系统所提供的排名信息,院校录取结果和填报志愿时看到的排名可能不一致。

(三)不提供排名模式

本模式适用于报考本科提前A、B批、专科提前批使用校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院校;获得自主选拔、未列计划数的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以下统一简称为特殊类型招生)资格的考生填报特殊类型招生志愿。网上填报志愿系统不为填报此类志愿的考生提供排名信息。

使用上述三种模式之一,每次只能填报一个院校志愿和若干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不能跨科类填报,即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只能填报同一所院校同一科类的专业。

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2019高考填报志愿专栏”将公布其剩余计划和填报志愿规定。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志愿。

第五章实施程序

第十二条网上填报志愿分为三个步骤。

1.查阅网上填报志愿公告、招生计划和高校招生章程,记录拟报考院校和专业代码;

2.登录填报志愿系统,按要求和规定上网填报志愿;

3.不断查看动态排名和各院校阶段性填报情况统计信息,以便修改志愿。

有关这三个步骤的具体详细内容,可参考《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考生网报志愿视频培训教材》。

第十三条为防范招生中介机构或他人违背考生意愿代替决定补习的考生填报志愿,此类考生可向旗县招生考试机构书面提交《自愿放弃填报志愿权利的申请》。旗县招生考试机构在办公平台上提交信息、打印确认表,并交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确认后,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将禁止以该考生身份信息填报志愿。

网上填报志愿过程中,考生在本人分数段填报志愿结束时刻前,可向旗县招生考试机构申请打印《志愿确认表》并进行签字确认。《志愿确认表》一经确认,其志愿信息将不得修改,录取时将按此志愿参加录取;未打印《志愿确认表》及签字确认的,将按数据库中存储的考生志愿信息参加录取。

第六章优先录取

第十四条为了反映投档线上优先录取考生的情况,填报志愿系统将在排名信息中显示具有该资格考生的人数,并在阶段性填报情况统计考生个人信息中注明“投档线上优先录取”字样。

第十五条如果在录取排序成绩相同的考生中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生,则不适用于第十四条所规定的择优办法,执行本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

第七章与录取相关的事宜

第十六条当考生录取排序成绩相同且高校招生章程未明确择优录取规则时,首先执行教育部等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若仍无法取舍,则按如下规则择优录取:

对普通文科和蒙授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下同)、文科综合、外语(汉语授课加试蒙古语文乙的考生取外语30%+蒙古语文乙70%,蒙语和朝语授课考生取外语30%+汉考三级70%,下同)、文科数学择优录取;对普通理科和蒙授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择优录取。对艺术类考生,依次按专业课(统考或联考,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为校考)、语文、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理科数学)择优录取。对以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排序投档的体育类考生,依次按体育成绩、语文、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理科数学)择优录取。对以体育成绩排序投档的体育类考生,依次按文化课成绩、语文、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理科数学)择优录取。对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各科类考生,依次按专业课综合、高职语文(高职蒙古语文)、高职数学(高职蒙数学)、高职英语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高校招生章程未明确录取规则的,或明确“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制定的专业安排办法”的,本科提前批文理科或本科一批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专业志愿清的规则录取;本科二批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按专业志愿清的规则录取;本科提前艺术类一律以文化课总分40%与专业课分数60%之和为排序成绩,按专业志愿清的规则录取;本科提前体育类一律以网上填报志愿公告或网报志愿专栏中公布的投档成绩为排序成绩按专业志愿清的规则录取。

本科和高职(专科)均有招生计划的院校在专科提前批或高职高专批录取新生时,按学校招生章程中所明确的录取规则进行;否则高职(专科)院校一律按“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安排专业(专科提前批的区外高职(专科)院校按其招生章程录取)。

第八章其他事宜

第十八条考生参加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网上填报志愿事宜。

特殊类型招生考生参加相应高校的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必须在相应高校所在招生批次第一次填报志愿时填报志愿。在本科一批和其他批次均投放招生计划的高校,其特殊类型志愿须在本科一批填报。上述考生填报志愿时间、各分段填报志愿结束时刻与其他考生相同。如不填报特殊类型招生志愿则视为放弃相应高校的特殊类型招生录取资格。特殊类型招生考生若选择了填报特殊招生类型志愿,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按有关规定单独投档,考生是否被录取、录取到何专业由所报院校决定。特殊类型招生考生所填报的相应高校的特殊类型招生志愿不影响其他考生的各种排名。特殊类型招生录取不占用我区已公布的招生计划。填报特殊类型招生志愿时,我区网报志愿系统提供的相关高校预计投档线仅供参考,最终投档线的认定执行相关高校的规定。

第十九条高考体检结果的应用。

高校招生章程所规定的身体条件要求,一律以考生网上确认的高考体检结果为准,除此之外的其他体检结果不作为高考录取的依据。军事、公安、消防救援、司法等院校(专业)依据相关规定对入围考生进行的体检,其结论可作为此类院校录取的依据。

第二十条填报志愿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不得使用外挂软件填报志愿,凡使用外挂软件填报志愿的,使用一次停报5分钟,停报期间不能登录填报志愿系统。

2.考生和家长需密切关注网上填报志愿的时间安排,不要错过网上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期间,如果院校调整招生计划、投档比例或修改相关专业要求等,将在填报志愿系统和“2019高考填报志愿专栏”中公布,且视为已告知考生。

3.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要注意查看《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或网上公布的招生计划,以及高校招生章程,其中的招生专业要求、录取规则是考生除排名信息外要注意的两个重要参考依据。考生在整体考虑排名情况、院校录取规则、招生专业要求的基础上,综合判断能否被录取。

院校招生章程可通过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指定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查阅。或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2019高考填报志愿专栏”,点击相应高校招生计划中的招生章程链接,查看其招生章程。

4.考生须自己填报志愿,不得委托他人或中介机构代为填报,也不得代替他人填报。

5.考生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考生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以防密码泄漏造成损失、引起纠纷。考生忘记密码,需本人持《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旗县招生考试机构或通过高考报名时所绑定的手机重置密码。考生在填报志愿前也可以通过考生服务平台修改自己的密码。考生因自身原因而导致密码泄露,造成填报了非本人意愿的志愿,后果由本人自负。

6.填报志愿结束后,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志愿。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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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简介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前身为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民办本科高校。学院于2008年开始本科生招生;2010年获准开展留学生教育;2016年启动双学位教育,并被确定为自治区本科高校转型发展试点学校;2017年获准“专升本”招生资格;2020年3月18日,经教育部批准成功转设(教发函〔2020〕16号),成为内蒙古自治区首家独立设置的民办本科高校。学院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东临白塔国际机场,西接呼和浩特火车东站,南北两侧紧挨地铁1号线和京呼高铁,交通非常便利。学院毗邻内蒙古博物院、乌兰恰特大剧院、内蒙古科技馆,处于呼和浩特市文化中心,是距离自治区政府和呼和浩特市政府最近的高校。学院教学设施先进,校园环境优美,2016年被呼和浩特园林局评为“呼和浩特市园林式单位”,2020年被呼和浩特市绿化委员会评为“首府花园式校园”。学院依据人才培养定位与市场需求设置学科专业,现有经济学、教育学、文学、工学、管理学和艺术学6大学科门类、15个一级学科,涵盖26个本科专业。26个本科专业为:金融学、保险学、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新闻学、广播电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物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电子商务、旅游管理、广播电视编导、动画、美术学、绘画、摄影、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其中,学前教育、英语、广播电视编导、会计学、美术学获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另设5个专科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4万余人。建校以来,学院在“立校为公、执教报国”办学理念指引下,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并以“平安校园”“内涵建设”“国际化办学”为工作指导思想,实现了跨越式发展。近年来,学院被学生和家长称为“内蒙古管理最严格的大学”。在教学方面,学院将教学质量视为生命线,通过每天查上课情况、每周开系主任会议、每学期组织教学检查等方式,加强日常教学管理。在学生管理方面,通过团建“五大工程”(人文素质拓展、卓越管理培训、校园文明建设、社会义工和社会实践)提升学生综合素质,通过“四查制度”(查早操、晚自习、夜不归宿、劳动教育)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学院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着力培养宽口径、厚基础、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根据市场对人才的需求,学院及时调整人才培养方案,不断深化课程体系改革,强化学生职业能力培养,提高了毕业生的岗位胜任能力和就业竞争力。学院全日制在校生人数14年增长了14倍,截至2021年共培养输送出近2万名本科毕业生,毕业生就业率均居自治区本科高校前列,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口碑。学院成立有科研工作促进委员会,出台了《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每年的科研经费以100万元为基数逐年递增,每年开展一次“学术交流活动月”。近五年来,学院教师各类科研立项上百项,发表论文千余篇。在科研方面学院最具特色的是中国北方岩画研究所和巴基斯坦研究中心。中国北方岩画研究所于2015年成为世界岩画组织第53个成员单位,目前建起了中国北方岩画数据库,出版了《世界岩画艺术》译著系列丛书,发表了20多篇论文。学院的巴基斯坦研究中心在业界具有较高知名度,是巴基斯坦《外交视野》杂志供稿单位,承担着巴基斯坦两所高校和一家国际期刊的论文评审工作,还承担了中国科学院某研究项目,近年来出版3部译著,发表30多篇论文。学院是内蒙古自治区外籍师生最多的大学之一,近年来国际化办学特色突显,主要表现为教学形式国际化、师资队伍国际化和校园文化国际化。学院先后与英国、美国、韩国、巴基斯坦、多哥等国家的20余所学校建立了合作关系,与附属小伦敦英语学校共聘请外籍教师70多人,先后招收来自多哥、加纳、科特迪瓦、利比里亚、巴基斯坦留学生200多人。2010年,学院与巴基斯坦驻华大使馆建立友好关系,两任大使先后4次访问我院,至目前共派往巴基斯坦的师生达40多人次。2017年,我院与北京语言大学、上海大学、西安外国语学院和河北师范大学共五所院校成为巴基斯坦政府奖学金项目的合作院校。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和保证监督作用推动了学院健康快速发展。建校伊始,学院就提出“三个放心”和“三个前列”的党建工作指导思想,并将党建工作列为学院长期工作的重点。“三个放心”即让党和政府放心,让家长和学生放心,让教职工放心;“三个前列”即在学院内各项工作中,党建工作要走在前列;在内蒙古师范大学(转设前原独立学院的母体高校)各党总支中,我院的党建工作要走在前列;在全区独立学院及民办院校中,我院的党建工作要走在前列。近年来,学院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成绩日益突出,知名度和美誉度也随之提高,先后荣获“全国先进独立学院”“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优秀院校”“自治区平安校园”“全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学院党委先后被评为“内蒙古师范大学先进党委”“自治区先进基层党组织”“社会组织‘六个好’党组织示范点”等称号。
  • 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巴彦淖尔市磴口县
    学校简介 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成立于2010年,是经内蒙古人民政府批准(内政字【2010】248号)教育部备案(教发函【2012】70号)。全国招生,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证书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设立在首府之外的西部高等美术学院。创始人孟保和教授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教育管理双博士、特级教师、著名画家。我院是一所具有3年制大专学历教育、(3+2)五年制大专学历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成人继续教育、短期培训为一体的专业性极强的高等美术职业院校。学院现开设艺术设计、学前教育、护理、现代商务、空乘与高铁管理、继续教育等五大学院24个专业;开设五年制高职(3+2)12个专业(方向);另有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附设中职。我院现有2000余学生,200余名教师。  学院新校区建设于2016年启动,市政府无偿给我院划拨325宙土地,项目总投资29800万元,规划建筑面积9.96万平方米,新校区地址在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双河新区三封路甲一号,毗邻河套学院新校区,形成集群发展、资源共享的大格局,建筑风格为汉唐风格。建设规模为学生5000人,教职工500人。  我院以“没有围墙的大学”作为创新发展的根本思路。打造“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现代化教育教学环境。学院没有专门的图书馆,但学校本身就是最大的图书馆,图书分布在教学楼、宿舍楼、餐厅等地,都备有图书,并对社会开放。学院教室独具一格,除了封闭式教室,还有开放式、半开放式教室,以智慧化校园为基础,开展各项教学、科研、实践与管理工作,为现代化教育创新情境。我院核心竞争力在于创新,创新贯穿于学院各项工作中,这也体现了双河区“教育、文化、旅游、展示”四大功能规划以及公益性服务的规划理念,力争把学院打造为“城市智慧的心脏,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动力源,先进文化的引领者”。  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办学定位是:“国际视野·中国特色·世界招生·服务祖国”,即使是普通的孩子,只要教育得法,也会成为不平凡的人办学定位:国际视眼、中国特色、世界招生、服务祖国。校训:立德树人、固本铸魂。办学特色是“以学生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学院在短短几年时间里,报考学生人数成倍递增,毕业生被用人单位抢聘一空,连续几年毕业生就业、创业率合计达100%。平均年薪6万元以上,首届毕业生年薪最高已达到40万元以上。2017年毕业生创就业再创新高,月薪最者达万元。
  • 学校简介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地处沿黄经济带腹地、草原钢城包头,是一所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始建于1956年,前身是全国重点中专包头机械工业学校,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兵工院校之一。1998年,学校升格建院,成为全国最早独立设置的14所高等职业技术院校之一。1999年划转原国防科工委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2006年划转包头市人民政府管理。2009年包头市职工大学整建制并入。2019年包头市委、市政府在学校挂牌成立“包头工匠学院”。办学66年来,学校坚持服务兵工行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形成了鲜明的工匠型人才培养特色,累计为社会培养输送人才7万多名,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产教融合发展规划项目建设院校。学校占地59.2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7.26亿元,拥有校内实训基地170个,其中生产性实训基地6个、国际评估认定的培训基地1个、国家认定的培训基地4个。设有11个教学系部,43个招生专业,10个专业群,紧密对接现代制造业、现代能源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涉及工、文、管、经、教、艺、医等7个学科,工科传统优势明显。拥有国家级骨干(重点)专业6个,自治区级重点专业4个,自治区品牌专业17个,全国机械行业技能人才培养特色专业2个,全国机械行业高素质技能人才培养创新建设试点专业3个,6个专业试办本科。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9699人,近五年一次就业率均在95%以上。专任教师522人,其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3人,全国课程思政教学名师8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新秀26人,自治区草原英才3人,鹿城英才12人,包头工匠1人,市级以上劳模、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29人,市级以上技术能手26人。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教师比例为41.8%、硕士以上学位教师比例为68.2%、“双师素质”教师比例为71.65%。拥有市级以上大师、名师工作室11个,其中国家级1个、自治区级4个、包头市级6个。拥有全国课程思政示范教学团队1个、自治区级优秀教学团队15个、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团队1个。2019年在全国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中,获奖总数位列全国高职院校第一。2021年学生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国赛银奖2项、铜奖2项。学校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与160多家规模以上企业建立稳定合作关系,成立了美科硅能源、晶澳太阳能、天津圣纳汽车3个产业学院,6个专业群成立了校企合作联盟,12个专业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12个专业开展“1+X”证书试点,43个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全部由校企合作共同制定,实践教学课时占总课时比例达到62.98%。落实“科技兴蒙”行动,着力打造高能级特色科技创新平台,与中南大学、长春理工大学共建产学研用创新中心,引进建设“3S”和“北斗+5G”2个院士工作站,组建成立的“内蒙古北斗应用技术研究院”获批自治区军民融合示范基地。“十三五”期间,学校深度参与职业教育领域重大改革发展,先后承接教育部等国家部委创新发展行动计划、产教融合工程项目、内部质量诊改、国家专业资源库建设、现代学徒制试点、1+X证书试点、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等8项重大教改项目。教科研及社会服务工作取得长足进步,荣获多项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及包头市“政府质量奖”。创办《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学报》《鹿城学刊》两份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学校不断推进文化传承与创新,积极探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包职表达,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构筑以兵工文化为风骨、工匠文化为特质的校园文化体系,文化育人成效斐然,学院兵工文化被确定为全国职业院校“一校一品”校园文化品牌,兵工文化教育展馆被确定为“包头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多项文化研究成果获国家、自治区级奖项。学校获全国职业院校校园文化建设“一校一品”学校、“自治区文明校园”“全国机械行业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2021年被评为全国机械行业“十三五”思想政治工作50强。面向未来,包头职业技术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团结、勤奋、求实、献身”校训,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定职教定位、属性和特色,立根包头、服务北疆,紧密对接现代制造业、现代能源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着力培养具有工匠精神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把学校建设成为传承兵工红色基因、工匠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职业院校而不懈奋斗!现任领导党委书记:郭金虎党委副书记:哈斯党委委员、副院长:吴群党委委员、副院长:张建林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于波
  • 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呼和浩特市赛罕区
    学校简介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青城学院)创办于1983年,是经地方政府批准,报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1429,并于1985年列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序列,属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是内蒙古自治区成立较早的高等职业学院。2008年并入民生教育集团后学院实力得到进一步充实和提升。学院成立三十多年来,在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怀下不断发展壮大,为自治区培养了上万名专业技术人才。曾于2010年被中国教育家联合会、中国校长协会、中国民办教育报刊社联合举办的评价活动中,评为“中国民办十大知名品牌学校”。“十九大”以来,全区各高等学校积极推进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作,我院也始终将教育教学质量放在首位,全面实施"教育质量工程"建设,加强教学和教学管理改革,并对教学过程管理主要环节的目标进行量化和年度考核,切实落实教学过程各个环节的工作,初步建立了教学和教学管理质量量化考核评价标准,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供了有效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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