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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2024-10-23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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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是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要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年度工作通知精神,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本科专业自治区统考涵盖专业范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试行)》等文件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严格程序、规范管理、强化监督,确保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艺术类专业自治区统考在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和教育厅的领导下,由自治区教育厅统筹协调,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管理和指导,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具体实施考试的组织。各盟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考试组织、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招生安全稳定、整肃考风考纪等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盟市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盟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按照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对属地艺术类统考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层层压实责任,从严从实做好组织管理工作。

高校是本校艺术类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机制,加强学校党委组织领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高校校考考试招生工作方案须报学校党委会研究审定。加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考试招生规章制度,落实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坚决杜绝简单下放、层层转交。严格执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程序,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

二、规范考试管理。各地各相关高校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和教育部关于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组织有关要求,参照高考考务有关管理规定,进一步细化完善组考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组织严格规范。要严把考试入口关,充分利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智能安检门”“2+1安检”等现代技术手段,严防考生携带手机和替考。考试均应通过随机方式编排考场、监考人员和考评人员。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考场管理,严防试卷错发,对考生考试过程和监考人员监考过程进行全程视频监控。考试组织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三、确保考试安全。各地各相关高校要制定艺术类考试安全工作方案,将安全保密措施落实到命题、制卷、运送、分发、回收等试卷流转所有环节,确保试题试卷的绝对安全。试卷必须存放于保密室,试卷存放期间要安排专人值守,且任何情况下不得少于两人。试卷要在符合保密规定的场所印制、封装、保管,运送前要安排专人进行抽检、核对,严防错装、漏装。试卷保密室要全程视频监控,安排专人定期回放检查。各地要制订和完善考试突发偶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考点、考生和工作人员安全。要加强对舆情和突发事件监测、研判,快速、妥善处置突发偶发事件。对于网上有害信息和负面舆情,要迅速处置和及时调查回应。要针对各考点考生人数情况,积极协调公安、城管等部门加强考点周边治安、交通等安全保障。

四、强化监督检查。艺术类专业考试属于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各地各相关高校要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要求,加强对相关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工作的全流程监督检查,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格执行考评人员回避制度和“黑名单”制度。高校领导干部子女或其他亲属报考本校艺术类考试招生的,须向学校报备并全程回避。严禁开展艺术类考试招生的高校、内设学院(系、部等)、艺术类专业自治区统考考点学校及教职工组织或参与考前辅导、应试培训或与社会培训机构勾连牟取不正当利益。

对在艺术类考试招生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高校、工作人员和公职人员,要严格按照《刑法》《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规定严肃查处。对相关作弊考生,取消艺术类考试报名和录取资格,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对相关高校,将视情节轻重,暂停或取消其相关艺术类招生资格。对相关责任人员,将依照相应法律规定和管理规定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高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和省际联考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有关高校须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五、其他

1.对于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曲艺、音乐剧、科技艺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新媒体艺术等交叉融合专业,相关招生高校可对应该专业所在的省级统考类别,也可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跨类别科学确定该专业与其他省级统考类别的对应关系,由招生高校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具体招生专业及艺术类统考类别要求以在我区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2.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8个专业,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安排在相应普通类本科、高职(专科)相应批次录取并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

3.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执行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须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安排在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高校若对考生有艺术专业基础要求,须提前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艺术考试报考类别及录取要求。

4.健美操、啦啦操等体育类项目纳入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不得通过艺术类专业考试方式进行招生。

5.对于可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专业,相关高校可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要求,选择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可安排在提前批次或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直接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附件: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基本规定和要求

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0月17日

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艺术类专业

考试招生基本规定和要求

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包括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和戏曲类等7个类别。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自治区统考、省际联考和高校校考。

一、自治区统考

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6个类别实行自治区统考。其中,音乐类包括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两类,表(导)演类包括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三个方向(以下简称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戏剧影视导演类)。各类别统考考试科目、形式、内容、要求、范围和试题示例等见《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试行)》等相关文件。

自治区统考由自治区统一组织,采取全区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的方式进行,其中面试部分均采取“先录音录像,后评委评分”的“考评分离”形式。戏曲类按教育部要求执行,实行省际联考。考生须按高考报名时选择的艺术类专业考试类别参加相应的统考或联考。高职对口招生的美工设计类考生须参加美术与设计类统考。

音乐类(乐理、听写科目)、戏剧影视导演类(叙事性作品写作科目)、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统考采取笔试形式进行考试;音乐类(声乐、器乐、视唱科目)、舞蹈类、服装表演类、戏剧影视表演类、戏剧影视导演类(文学作品朗诵、命题即兴表演科目)、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采取面试形式进行考试,服装表演类形体形象观测科目现场测量计入系统。笔试、面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考点原则上设在各盟市政府所在地。

(一)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

考试包括素描、色彩、速写(综合能力)三个科目,三科总分为300分,其中素描(100分)、色彩(100分)、速写(综合能力)(100分)。各科目考试时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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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音乐类专业统考

1.音乐类专业统考分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两类。考生按照报名时选择的音乐表演类(声乐方向)、音乐表演类(器乐方向)、音乐教育类(声乐主项)、音乐教育类(器乐主项)之一参加考试。其中,音乐教育类(声乐主项)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器乐;音乐教育类(器乐主项)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声乐。兼考兼报音乐表演类和音乐教育类的考生,相同科目只考一次,成绩互认。如考生报考音乐教育类,相应主项、副项考试均须参加,否则音乐教育类考试专业总分为零。

考场内仅提供钢琴,其他乐器须考生自备。进入考场后,器乐考生摆放好乐器,根据考场提示可直接开始演奏。声乐考生可在考场内钢琴弹奏两个音(辅助定调,不得多弹,否则将予以扣分),弹奏完后开始考试计时。考场内不提供其他确定音高的设备。

同一考生的声乐或器乐、视唱分别单独考试、单独计时、单独录音录像,在同一时段、同一考场依次完成。考试顺序为:声乐或器乐、视唱,声乐、器乐都考的考生,先考主项,后考副项。考生须根据自己统考类别的不同选择器乐和声乐之一参加考试,或二者都考。声乐考试为从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三首歌曲中通过考试系统随机抽取一首作为考试演唱曲目,现场演唱,考试时长不超过3分钟(如选择歌剧咏叹调需按原调演唱);器乐考试为从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两首乐曲中通过考试系统随机抽取一首作为考试演奏曲目,现场演奏,考试时长不超过5分钟。中西打击乐专业原则上要求演奏两种不同打击乐器的作品各1首(不得为同1首),其中一种为固定音高类打击乐器,报名时两种不同打击乐器各选(或上传)1首乐曲,两种乐器同时准备就绪后开始考试,依次演奏,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从2025年高考起,音乐类声乐、器乐考试均须背谱演唱或演奏。视唱考试形式为现场唱谱,开始前提供标准音a1,考生一遍完成视唱,视唱过程中无任何音响提示,考试时长1分钟。

2.考试时间及形式

(1)笔试(含乐理、听写两个科目)考试时间

2024年11月30日9:00—11:00。乐理、听写两个科目合卷考试。考试总时长为120分钟,开考60分钟后播放听写科目相关考试内容。乐理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听写考试形式为通过播放设备播放试题、闭卷、笔试。

(2)器乐、声乐、视唱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2024年11月20日开始,具体考试时间见本人《专业统考准考证》。如考试时所报器乐或声乐的考试曲目经专家认定为同一曲目,或不按候考时随机抽取的曲目参加考试的,其器乐或声乐科目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三)舞蹈类专业统考

1.舞蹈类专业统考总分为300分,包括舞蹈基本功(120分)、舞蹈表演(150分)、舞蹈即兴(30分)三个科目。

2.上传舞蹈表演科目伴奏音乐

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s://www.nm.zsks.cn,下同),按照系统提示要求上传舞蹈表演科目伴奏音乐,上传时间另行通知。伴奏音乐上传后可预览试听、更换,提交确认后,伴奏音乐将锁定不得更换。考试时,考生携带拷贝有伴奏音乐的U盘。

3.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2024年11月20日开始,具体考试时间见本人《专业统考准考证》。

(四)表(导)演类专业统考

1.戏剧影视表演类专业统考

(1)戏剧影视表演类专业统考总分为300分,包括文学作品朗诵(100分)、自选曲目演唱(50分)、形体技能展现(50分)、命题即兴表演(100分)四个科目。

(2)上传自选文学作品和形体技能展现科目伴奏音乐

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按照系统提示要求上传自选文学作品和形体技能展现科目伴奏音乐,上传时间另行通知。

自选文学作品上传后可预览、更换,提交确认后,作品将锁定不得更换。未按时上传自选文学作品的,该科按零分处理。伴奏音乐上传后可预览试听、更换,提交确认后,伴奏音乐将锁定不得更换。考试时,考生携带拷贝有伴奏音乐的U盘。

(3)考试时间

2024年11月下旬(音乐面试结束后)开始,具体考试时间见本人《专业统考准考证》。

2.戏剧影视导演类专业统考

(1)戏剧影视导演类专业统考总分为300分,包括文学作品朗诵(50分)、命题即兴表演(50分)、叙事性作品写作(200分)三个科目。

(2)上传自选文学作品

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按照系统提示要求上传自选文学作品,上传时间另行通知。

自选文学作品上传后可预览、更换,提交确认后,作品将锁定不得更换。未按时上传自选文学作品的,该科按零分处理。

(3)考试时间

叙事性作品写作科目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2024年11月30日9:00—11:30。

文学作品朗诵、命题即兴表演科目考试时间:2024年11月下旬(音乐面试结束后)开始,具体考试时间见本人《专业统考准考证》。

3.服装表演类专业统考

(1)服装表演类专业统考总分为300分,包括形体形象观测(150分)、台步展示(120分)、才艺展示(30分)三个科目。

(2)上传才艺展示科目伴奏音乐

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按照系统提示要求上传才艺展示科目伴奏音乐,上传时间另行通知。伴奏音乐上传后可预览试听、更换,提交确认后,伴奏音乐将锁定不得更换。考试时,考生携带拷贝有伴奏音乐的U盘。

(3)考试时间

2024年11月下旬(音乐或舞蹈面试结束后)开始,具体考试时间见本人《专业统考准考证》。

(五)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

1.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总分为300分,包括作品朗读(100分)、新闻播报(100分)、话题评述(100分)三个科目。

2.考试时间

2024年11月下旬(音乐面试结束后)开始,具体考试时间见《专业统考准考证》。

(六)书法类专业统考

1.书法类专业统考总分为300分,包括书法临摹(150分,两幅作品各75分)、书法创作(150分,两幅作品各75分)两个科目。

2.考试时间

2024年11月30日,其中,书法临摹科目:9:00—10:30。书法创作科目:15:00—16:30。

二、戏曲类省际联考

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戏曲类专业实行省际联考,考试成绩用于戏曲类专业在各省的招生录取。每个专业或剧种(方向)在全国设置一个考点,拟参加的考生均可向组考高校申请参加考试。

考生须按照我区有关规定和组考高校有关要求,参加当年高考报名和省际联考的专业考试报名,按照组考高校要求参加考试。组考高校将根据工作安排发布省际联考专业考试须知,考生可登录院校网站查询或咨询院校了解考试时间、考试方式、考试内容等。

三、高校校考

1.按照教育部要求,少数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艺术院校,对考生艺术天赋、专业技能或基本功有较高要求的高水平艺术类专业,经教育部批准后,可按程序申请在省级统考基础上组织校考。具体校考高校和专业,考生可查询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关高校网站。

2.所有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不再跨省设置校考考点。

3.拟参加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须参加相关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报名,并须参加我区相应专业的艺术类统考且合格。

4.高校组织校考的时间、地点及要求,校考专业成绩评定、发布及复核,校考专业合格标准确定等有关工作,由高校组织实施并负责通知考生,考生可直接向高校咨询。

四、专业考试成绩有关规定

1.根据统考工作安排,我区适时公布统考成绩并确定专业统考合格标准。届时统考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本人统考成绩。

2.统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当次考试成绩有异议,须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天内,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专业统考准考证》到高考报名所属旗县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申请成绩复核,填写成绩复核申请表,逾期不再受理。

复核内容包括考生对应的答题卡图片和音视频是否为申请人的答卷和录音录像;是否存在漏评现象;是否存在合分错误;科目总分是否与向考生公布的成绩一致。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的宽严问题不在复核范围之内。考生成绩复核时不安排考生本人查看答卷和相应扫描图片以及面试录音录像。

3.我区不发放统考合格证,统考成绩以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的成绩为准,考生登录该网站可查询本人成绩。艺术类专业统考各类别成绩分布、合格分数线与统考成绩一并公布。

4.戏曲类联考成绩按教育部或有关高校公布的方式进行查询。

5.预计2025年6月中下旬,艺术类校考考生可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本人校考成绩。如果校考成绩有误,考生应立即与高校联系,由高校负责在2025年6月底前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联系更正。

五、招生计划

我区公布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不区分物理类、历史类,物理类、历史类艺术类考生皆可报考(有关高校专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布招生计划时,音乐表演、流行音乐、使用音乐表演类统考成绩录取的音乐学等专业,须标明招收声乐或器乐,以及具体种类。

六、专业统考准考证及校考专业考试准考证发放

参加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本人考试时间和地点安排,并自行打印《专业统考准考证》,统考时需持《专业统考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材料。

参加艺术类专业校考考生,按照相关高校校考工作办法获取校考专业考试准考证,校考时需持报考高校要求的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材料。

七、兼报原则

填报志愿时,自治区统考各类别之间不可互相兼报,报考了自治区统考的考生若戏曲类考试成绩合格,可以兼报相应的戏曲类专业。

若符合相关专业报考要求,音乐教育类考生可以兼报音乐表演类专业,兼报时按相应的折算成绩投档录取。报名时选择音乐表演类(声乐方向)、音乐表演类(器乐方向)的考生不能兼报使用音乐教育类统考成绩的专业。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戏剧影视导演类考生,可按所取得的专业统考成绩填报对应志愿。

有关艺术类考生兼报普通类志愿事宜,另文通知。

八、其他

1.考生应密切关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内蒙古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和各有关高校网站发布的招生办法,及时掌握艺术类招生政策和专业考试有关要求。

2.我区艺术类专业各类别统考仅在规定的时间组织一次考试,不组织且不允许任何单位、机构和个人组织任何形式的跨区域的所谓“模拟考试”,请广大考生注意甄别,谨防上当受骗。

3.艺术类统考类别各考试科目按照百分制评分,成绩按照相应的分值比例折算后保留2位小数,专业统考总分保留2位小数。艺术类专业志愿填报、投档录取等具体规定届时另文通知。

4.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我区有关招生文件执行。

5.相关政策规定如教育部有新要求、新变化,以教育部最新要求为准,自治区将适时进行公告通知。

本考试说明中各艺术类统考类别涵盖(适用)专业,最终以我区2025年艺术类相关文件和2025年正式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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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简介【历史沿革】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是一所有着百年办学历史的老校,其源头可追溯到前清末季“废科举,兴学堂”的年代,即1907年的归绥师范学堂,是为呼和浩特地区师范教育之始。1922年改为绥远师范学校,其后几经辗转、几次更名,直到1945年迁回原址,进入蓬勃发展时期。1954年更名为呼和浩特师范学校,1977年恢复高考后就开始招收普通师范大专生。2000年9月,呼和浩特师范学校并入呼和浩特教育学院,组建新的呼和浩特教育学院。2002年,由呼和浩特教育学院、呼和浩特管理干部学院、呼和浩特市职工大学、呼和浩特广播电视大学四所院校合并组建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04年至2006年,又先后接收了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呼和浩特铁路局分校、呼和浩特铁路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内蒙古广播电视学校、内蒙古技师培训学院,2020年又接收了呼和浩特市卫生学校,至此完成了十校合并。学院在一个多世纪的办学历程中,与时代、民族、国家同呼吸共命运,始终不渝培养人才,毕业生遍布全国,为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学院校训】学院合并组建后,确立了“明德修身,格物致知”的校训。“明德修身,格物致知”出自《礼记·大学》,原文为“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意为:育人为学以淬厉人格敦品立德为纲,以成就高明笃实之才为目,塑造德才兼备的新一代劳动者。2007年百年校庆时,由原内蒙古自治区连辑副主席亲自书写。【机构、专业设置】学院设有16个系(部)、3个教辅部门、13个行政处室、2个群团机构。现有招生专业69个,涵盖了15个高职专业大类,其中国家骨干专业4个,重点建设专业6个,自治区重点建设专业9个。【办学条件】学院总占地面积2016亩,校舍总建筑面积48.9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行政用房25.1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近13.5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近3亿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1039.34元/生,馆藏纸质图书115.84万册,期刊1200多种,电子图书27TB,电子期刊8000多种,阅览座位2400个。校园网覆盖全院教学科研和办公生活区,在自治区首家引入了CRP数字化校园管理系统。有校内实训基地228个,校外实训基地223个,其中校内实训基地设备总值2.01亿元,工位数4740个,校内年使用频率超623万人时。学院总建筑面积、教学行政用房、实训基地数、设备总值和生均值、工位数及年使用频率均高于全国、全区同类平均水平。【在校生人数、人才队伍】学院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5000人左右。现有教职工1182名,其中专任教师770名;专业带头人49名,教学名师52名(其中自治区级10名),教学团队24个(其中自治区级10个),教坛新秀56名(其中自治区级9名),骨干教师94名,科研团队22个。学历结构: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499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64.8%,其中博士研究生32人。职称结构: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教师400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2%,其中正高级职称59人。“双师”结构:学院专任教师中“双师型”教师所占比例达到50%以上;专业课教师中“双师型”教师所占比例达到65%以上。 在校生数,教师中博士、硕士、专任、双师素质、高级职称、少数民族、自治区级以上教学名师数,师生比、专职政治辅导员与学生比均高于全国示范、国家示范(骨干)同类平均水平。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平台中198项指标均高于全国示范、国家示范(骨干)和全国、全区同类平均水平。【科学研究】近年来学院教师发表学术论文共1463篇,EI 17篇,出版教材、专著226部,完成国家专利115项,国家级、省部级科研课题68项,获得各级各类奖励170项,完成应用技术研究13项,实现技术转化6项。获得各级各类奖励77项,1名教师获得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1名教师获得自治区科技创新创业银奖,2名教师的美术作品获自治区文学艺术最高奖“萨日纳”奖,1篇论文在国际期刊上发表,2篇被SCI收录,2篇分别获得自治区教育厅及内蒙古教育协会高校优秀论文评选一等奖和三等奖,2篇获得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政府三等奖。【社会服务】学院注重高校社会服务工作,坚持学历教育和培训并举,紧紧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和企事业单位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企业员工岗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退役士兵培训、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等各类培训、鉴定、认定。每年培训1.5万人次以上。学院设有“一所、两站、二十基地”,即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呼和浩特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和呼和浩特市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及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中国印刷业高技能人才教育培训基地、呼和浩特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同时,学院通过技术咨询、举办讲座、参与企业科研攻关等多种形式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技术服务。【对外交流合作】学院坚持对外开放办学理念,多方寻求优质教学资源,选择与学费较低、教育资源优越的白俄罗斯多所学校合作,引入白方教师到学院任教、指导教学。2007年开始与白俄罗斯维捷布斯克国立大学合作办学,2008年又扩大合作对象,与白俄罗斯布列斯特国立工业大学合作办学,经教育部批准,现有3+3合作办学项目涉及6个专业,合作办学在校生近800人。【办学目标】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的办学理念,秉承“明德修身,格物致知”校训,按照“巩固优势、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快速发展”的方针,紧紧围绕学院发展的第一要务,树立以质量求生存,以改革促发展,以特色创优势,以需求扩规模,以创新上水平的发展理念。目前,我院正日益成为祖国北部边疆高素质人才培养、高水平科学研究、高质量成果转化基地和高层次决策咨询的重要基地。各级领导对学院办学予以了充分肯定。在百年校庆之际,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刘云山为学院题词:“百年老校逢盛世,千秋伟业铸辉煌”;在110年校庆之际,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为学院题词:“喜迎百十华诞,再展呼职宏图”。面向未来,在党和国家的特别关怀支持下,学校将继续坚持走重质量、抓内涵、促特色和国际化发展道路,不断提升办学实力与水平,努力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 学校简介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地处沿黄经济带腹地、草原钢城包头,是一所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始建于1956年,前身是全国重点中专包头机械工业学校,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兵工院校之一。1998年,学校升格建院,成为全国最早独立设置的14所高等职业技术院校之一。1999年划转原国防科工委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2006年划转包头市人民政府管理。2009年包头市职工大学整建制并入。2019年包头市委、市政府在学校挂牌成立“包头工匠学院”。办学66年来,学校坚持服务兵工行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形成了鲜明的工匠型人才培养特色,累计为社会培养输送人才7万多名,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产教融合发展规划项目建设院校。学校占地59.2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7.26亿元,拥有校内实训基地170个,其中生产性实训基地6个、国际评估认定的培训基地1个、国家认定的培训基地4个。设有11个教学系部,43个招生专业,10个专业群,紧密对接现代制造业、现代能源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涉及工、文、管、经、教、艺、医等7个学科,工科传统优势明显。拥有国家级骨干(重点)专业6个,自治区级重点专业4个,自治区品牌专业17个,全国机械行业技能人才培养特色专业2个,全国机械行业高素质技能人才培养创新建设试点专业3个,6个专业试办本科。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9699人,近五年一次就业率均在95%以上。专任教师522人,其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3人,全国课程思政教学名师8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新秀26人,自治区草原英才3人,鹿城英才12人,包头工匠1人,市级以上劳模、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29人,市级以上技术能手26人。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教师比例为41.8%、硕士以上学位教师比例为68.2%、“双师素质”教师比例为71.65%。拥有市级以上大师、名师工作室11个,其中国家级1个、自治区级4个、包头市级6个。拥有全国课程思政示范教学团队1个、自治区级优秀教学团队15个、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团队1个。2019年在全国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中,获奖总数位列全国高职院校第一。2021年学生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国赛银奖2项、铜奖2项。学校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与160多家规模以上企业建立稳定合作关系,成立了美科硅能源、晶澳太阳能、天津圣纳汽车3个产业学院,6个专业群成立了校企合作联盟,12个专业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12个专业开展“1+X”证书试点,43个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全部由校企合作共同制定,实践教学课时占总课时比例达到62.98%。落实“科技兴蒙”行动,着力打造高能级特色科技创新平台,与中南大学、长春理工大学共建产学研用创新中心,引进建设“3S”和“北斗+5G”2个院士工作站,组建成立的“内蒙古北斗应用技术研究院”获批自治区军民融合示范基地。“十三五”期间,学校深度参与职业教育领域重大改革发展,先后承接教育部等国家部委创新发展行动计划、产教融合工程项目、内部质量诊改、国家专业资源库建设、现代学徒制试点、1+X证书试点、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等8项重大教改项目。教科研及社会服务工作取得长足进步,荣获多项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及包头市“政府质量奖”。创办《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学报》《鹿城学刊》两份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学校不断推进文化传承与创新,积极探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包职表达,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构筑以兵工文化为风骨、工匠文化为特质的校园文化体系,文化育人成效斐然,学院兵工文化被确定为全国职业院校“一校一品”校园文化品牌,兵工文化教育展馆被确定为“包头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多项文化研究成果获国家、自治区级奖项。学校获全国职业院校校园文化建设“一校一品”学校、“自治区文明校园”“全国机械行业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2021年被评为全国机械行业“十三五”思想政治工作50强。面向未来,包头职业技术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团结、勤奋、求实、献身”校训,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定职教定位、属性和特色,立根包头、服务北疆,紧密对接现代制造业、现代能源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着力培养具有工匠精神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把学校建设成为传承兵工红色基因、工匠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职业院校而不懈奋斗!现任领导党委书记:郭金虎党委副书记:哈斯党委委员、副院长:吴群党委委员、副院长:张建林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于波
  • 内蒙古医科大学呼和浩特市
    学校简介内蒙古医科大学坐落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是一所以医学为主,集理学、管理学、工学、文学、法学于一体的多科性高等医药院校。学校成立于1956年,是新中国在民族地区最早建立的高等医学院校之一,当时隶属于国家卫生部,1958年划归内蒙古自治区管理。前身为内蒙古医学院,先后更名为内蒙古医科大学,成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共建高校,获批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经过6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内蒙古医科大学为国家培养各级各类人才10万余名,为自治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科技创新、文化传承、民族团结、边疆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已成为一所具有鲜明办学特色的地方高等医药院校。学校现有金山校区、新华校区、锡林校区三个教学园区,总占地面积123180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25726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44219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8049.33万元,各类图书文献205.63万册(种)。学校设有基础医学院、药学院、中医学院、蒙医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口腔医学院、卫生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计算机信息学院、护理学院(卫生技术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教育学院、体育教学部、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继续教育学院、医学模拟中心等17个教学单位,有8所附属医院,11所临床医学院。在区内外设有实践教学基地114个。其中,医学类专业实践教学基地76个、非医学类专业实践教学基地38个。学校自1956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78年开始招收研究生,1981年获得硕士学位授权资格,1999年获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授权资格。从2005年起,先后与北京中医药大学、首都医科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联合培养蒙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内科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外科学、细胞生物学、中药学等7个学科的博士研究生。2018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并获得中医(蒙医学)博士学位授权点。建立了能够同时培养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层次齐全的民族医学高等教育体系,形成了现代医药学、中医药学、蒙医药学高等教育“三位一体”的办学特色。学校现有中医(蒙医学)1个博士一级学科;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中医学、药学、中药学、护理学6个硕士一级学科;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药学硕士、中医硕士6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33个本科专业中,蒙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学专业获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蒙医学、中药学和蒙药学被教育部评为高等学校特色专业,蒙医学专业被教育部批准为“地方高校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中医学、中药学、公共事业管理、蒙药学、口腔医学、麻醉学、药学、法医学专业获批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有国家级一流课程4门、自治区级在线开放课程14门、自治区级一流课程19门。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6025人。其中,本科生11780人、专科生1581人、硕士研究生2254人、博士研究生14人、留学生96人,民族预科生80人、附属中职班学生220人,本科各专业面向国内2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学校现有骨科、神经外科和普通外科3个国家临床重点建设专科,蒙医脾胃病科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建设专科,蒙医学、蒙药学、伤寒学3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建设学科。有中医学(蒙医学)1个自治区优势特色学科,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眼科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外科学(普外、骨外)和民族医学(蒙医学)5个自治区重点学科,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内科学(血液病)2个自治区重点培育学科;有11个自治区临床医学领先学科,23个自治区临床医学重点学科,1个自治区级协同创新中心和1个自治区级协同创新培育中心;有内蒙古自治区中蒙药重点实验室、内蒙古自治区医学细胞生物学重点实验室、内蒙古自治区分子病理学重点实验室、内蒙古自治区分子生物学重点实验室、内蒙古自治区分子影像学重点实验室、内蒙古自治区临床病原微生物重点实验室6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有内蒙古自治区蒙医器械研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分子与功能影像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数字转化医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内蒙古自治区蒙药药效物质与质量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新药筛选工程研究中心、动物脏器高值化利用生物活性肽工程实验室、肿瘤细胞基因检测应用与研究工程实验室、蒙医传统疗法操作技术及器械研发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眼视光学和视觉科学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5个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有1个自治区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培育)研究基地;有附属医院医学模拟中心1个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蒙医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有生物医学综合实验教学中心、形态学实验教学中心、人体解剖学实验教学中心、药学基础实验教学中心、中蒙医临床模拟实验教学中心、护理实验教学中心6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其中,中蒙医临床模拟实验教学中心被评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内蒙古蒙医药博物馆和内蒙古自治区卫生政策研究所、心血管研究所、骨科研究所设在我校。学校紧密依托蒙医药学院和药学院的教学资源支撑、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的医疗资源支撑、内蒙古蒙医药博物馆的馆藏文献资源支撑、蒙药研究所和GLP实验室的科技创新平台支撑,全力打造蒙医药学科与专业特色,使该学科成为学校的优势特色学科,被自治区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评为重点学科。蒙药学重点实验室和蒙医药博物馆(蒙医文献学科)获批为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域重点实验室,进一步巩固了学校该学科在世界范围内的领跑地位。学校现有专任教师956人。其中,正高288人,副高309人,具有博士学位人员430人,硕士学位人员459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的比例为92.99%。有硕士生导师863人,48名教师入选学校博士生导师库。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68人,国家和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2人,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2人,有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国医大师”2人,“全国名中医”1人,自治区杰出人才8人,自治区草原英才领军人才1人,自治区草原英才创新团队63个、自治区草原英才108人,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193人次,自治区教学名师15人,自治区优秀教师11人,自治区教坛新秀12人,创建了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和12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4个自治区科技创新团队和2个自治区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十三五”以来,学校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2073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16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荣获自治区科学技术奖137项(一等奖8项、中青年科技创新奖6项、二等奖51项、三等奖72项);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10项(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6项)。获得自治区教学成果奖18项(一等奖6项、二等奖8项、三等奖4项)。获得国家专利授权234项。其中,发明专利34项、实用新型专利172项、外观设计专利7项、软件著作权21项。学校主办的《内蒙古医科大学学报》被教育部科技司评为“中国高校特色科技期刊”,被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确定为“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出版的《疾病监测与控制》是中华预防医学会系列杂志。学校一贯坚持开放办学方针,重视与国内外高校的交流与合作。与北京大学医学部、北京中医药大学、首都医科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等高等院校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与日本、蒙古国、美国、俄罗斯、泰国、澳大利亚和奥地利等国家和地区的多所医药院校或科研单位开展了多层次、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内蒙古医科大学作为一所地方高等医药院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医学高等教育发展规律,以服务民族自治地方医药卫生事业,办人民满意的医学高等教育为己任,主动适应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培养高素质医药卫生人才为根本任务,以一流学科建设为抓手,秉承“博学、尚行、精诚、至善”的校训,不断实现学校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
  •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
    学校简介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是在内蒙古大学鄂尔多斯学院、内蒙古工业大学矿业学院、内蒙古医科大学鄂尔多斯学院等办学资源基础上组建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2015年4月28日经教育部批准正式成立,是我国地方高校转型发展过程中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第一所以“应用技术”命名的本科院校。学院占地面积1149.36亩(其中康巴什校区914.04亩,东胜校区235.32亩),建筑面积26.1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22463.36万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14529.74万元。学院以本科教育为主,培养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学院目前有11个教学系部,2个教辅单位,2019年建成了大飞机学院,并依托现有本科专业开设了3个专业方向。学院目前开设23个本科专业,分别是:交通运输、机械工程、汽车服务工程、交通运输(机场现场运行管理方向、航空管制方向)、机械工程(机务方向)、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系统与机载设备方向)、化学工程与工艺、材料化学、应用化学、土木工程、工程造价、矿物资源工程、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护理学、医学检验技术、眼视光学、医学影像技术、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社会工作、财务管理,开设3个专科专业,分别是:护理、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形成以工学为主,涵盖理学、艺术学、管理学、法学的学科专业体系。现有教职工478人,其中专任教师342人,占教职工总数比重为72%,具有副高职称以上的专任教师137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0%,“双师型”教师118人,占专任教师总数35%。教师中,中国工程院特聘院士1人,硕士生导师27人。内蒙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人才2人,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才3人,自治区“高校教学名师”1人,自治区“教坛新秀”5人,鄂尔多斯市“草原英才”11人,“鄂尔多斯英才”9人,“鄂尔多斯市优秀青年人才”12人,享受鄂尔多斯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专任教师的专业水平较好地满足了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需要。学院拥有自治区级院士专家工作站1个,即中国工程院院士、学院特聘教授武强主持的矿山地质与环境院士专家工作站。自治区级众创空间1个,即机械与交通工程系“云·智工坊”,建成全区首家智能制造实验实训中心。拥有自治区级教学实验示范中心2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2个。现有在校生6978人,其中本科生人数为5800人。学生累计在各类竞赛中获国家级奖励19项,自治区级奖励63项,获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内蒙古赛区总决赛金奖两项。毕业生中累计有294人考取硕士研究生,学院就业率达90%以上。学院与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签订联合开展研究生和职业类本科教育协议。积极推进校企合作,与中国商飞、神东集团、内蒙古兴泰建设集团、奇瑞汽车、联邦制药、包头稀土研究院、清华紫荆研究院等多家企业、单位签订合作协议。
  • 学校简介内蒙古民族大学始建于1958年,2000年由原内蒙古民族师范学院、内蒙古蒙医学院、哲里木畜牧学院合并组建而成,是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建设高校,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共建高校,也是国家“十三五”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经过63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现已发展成为一所学科门类齐全、办学特色鲜明的综合性大学,累计培养各类人才19万余名,为国家、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学校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坐落在被誉为“科尔沁草原明珠”的通辽市,拥有霍林河、西拉木伦2个校区,占地面积3314亩,校舍建筑面积41.50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5.39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14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79万余册。学校设有23个教学单位、8个教辅单位、1所三级甲等附属医院,开设本科专业79个,涵盖了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3个。省部级重点和重点培育学科16个。学校现有在校学生24134人,其中普通本科学生21287人、普通专科学生202人、硕士研究生1989人、博士研究生24人、成人本专科生497人,留学生135人。学校现有教职工2020人,其中专任教师1286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673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548人。在教师队伍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0人;获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高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等荣誉称号6人;有全国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3人。学校实施“柔性引进人才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165人次,其中院士5名、社科院学部委员3名、“长江学者”3名、国家杰青1名。学校坚持务实办学、开放办学、创新办学、特色办学理念,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9个,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项目专业1个,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专业6个,自治区重点建设专业4个,品牌专业18个;国家级一流课程2门,自治区级一流课程29门,优质精品课程3门;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9个,国家虚拟仿真实验项目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1个,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基地1个;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3项,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39项,国家民委民族院校教学成果奖12项。学校现有省部级以上自然科学科研平台26个,其中,国家发改委工程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民委重点实验室2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21个;有省部级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科研平台15个,其中,全国社会科学普及基地1个、国家民委研究基地3个、国家体育总局研究基地1个、自治区重点研究基地10个;有省部级科技创新团队14个。“十二五”以来,获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204项;获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166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4项、重点项目6项;获省部级以上自然科学类奖励34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教育部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一等奖1项、自治区科学技术一等奖2项、二等奖12项、三等奖17项;获得人文社科类奖励110项,其中,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一等奖2项、二等奖29项、三等奖73项、国家民委优秀成果二等奖2项、三等奖4项;获发明专利授权88项。有6个版本的学报在国内外公开发行,其中《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扩展版),《民族高等教育研究》是全国首个研究民族高等教育的专业期刊。学校是教育部确定的来华留学生汉语培训基地,是中国政府奖学金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培养单位,是内蒙古自治区“一级信誉等级涉外院校”。学校与爱尔兰国立科克大学、澳大利亚新英格兰大学、美国格林斯伯勒大学、日本上越教育大学、欧亚太平洋学术协会等35所国外高校和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学校依托区位优势,充分响应我国“一带一路”倡议,与蒙古国国立教育大学、俄罗斯布里亚特国立农业大学签订了博士教师联合培养、本科生“2+2”、本硕人才“2+2+2”、“4+2”等合作办学项目协议。蒙医药是我校特色学科和优势学科,蒙医学、蒙药学、蒙西医结合临床医学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蒙西医结合基础医学为国家民委重点学科。2015年蒙医学专业获批教育部“卓越医生培养计划”。2020年被评为蒙药学国家一流本科专业。2018年获批国家发改委蒙药研发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2020年获批国家药监局中药(蒙药)质量控制重点实验室。2021年获批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新增中药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学校已成为蒙医药事业发展重要的人才培养基地和学术研究基地。学校现有直属附属医院1所,是国家三级甲等蒙医综合医院,是全国唯一一家国家级重点蒙西医结合医院,也是国家执业医师考试考点、国家首批蒙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临床技能培训示范基地,有卫生技术人员2125人,开放床位1530张。有非直属附属医院4所。近年来,学校获得多项荣誉。2009年学校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012年被评为“全区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先进单位”,2017年被评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2014年附属医院和蒙医药学院分别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2018年学校被评为教育部信息化试点高校优秀单位。2021年,学校以优秀等次通过自治区直属高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评估验收。逐梦前行,再创辉煌。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根祖国北疆,深化综合改革,推进内涵建设,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建设人民满意、特色鲜明、区域一流的高水平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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