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昨天起连续三天,全省470分以上考生集中填报高考志愿。针对有考生仍认为“A志愿退档后还可检索投档同组B志愿”,省招生办负责人昨日紧急提醒考生,平行志愿各组志愿投档均为一次性投档,被A志愿退档考生不能投档同组B志愿,也就是说考生在每一志愿组只有一次投档机会。
误解:同组A志愿退档可再投B、C志愿
近日,在填报志愿的咨询中,有考生认为,在平行志愿同一组志愿投档中,考生如果满足A志愿投档条件并投档A志愿,但由于某种原因而被A院校退档后,省招生办还将在同一组志愿对B志愿或C志愿进行检索,进而投档B志愿或C志愿。对此,省招生办负责人指出,这种认识与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实施办法完全不相符。
该负责人强调,今年2月23日省招生委员会发布的《广东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平行志愿各组志愿投档均为一次性投档,缺档院校不即时补档,待下一组志愿或征集志愿时再行投档”;3月26日省招生委员会发布的《广东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第七章第八条规定:“填报平行志愿的考生,按投档原则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组投档,或投档第一院校志愿组相应院校而被退档的,不再投档第一院校志愿组其他院校志愿,但可参加相应批次第二院校志愿组的排序投档”。
正解:第一志愿组一校退档就要等投第二志愿组
他再次重申,如果考生因第一院校志愿组三个平行志愿均未满足条件而未被投档,或投档某所院校后由于某种原因被院校退档,都要等待第二院校志愿组的投档,如果因同样原因在第二组院校志愿仍未被投档或被院校退档,就只有参加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录取。
省招生办负责人再次提醒广大考生,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充分了解平行志愿的优势和风险,第一、二志愿组之间、志愿组内院校之间以及同一院校专业之间都要形成合理“梯度”,注意院校和专业志愿的“冷”、“热”搭配,以提高录取机会。此外,要特别慎重对待院校专业服从问题,在专业的选择上一定要留有一定的余地,避免档案投出后因专业填报不合理或院校专业填报不服从等而增加退档的风险。(刘黎霞)